刊登於2025年3月30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EB-1A申請被拒 有補救法
一讀者問:
我研究新能源材料,一年前提交職業移民申請的時候,論文引用數在2300左右。當時正要入職一所R2小學當教職。我找律師提交了EB-1A和NIW,直到最近才收到RFE回信。律師提了4個標準:發表學術論文(36篇SCI論文)及書籍專書(4篇)。移民官員只認了寄稿,說提供的專業資信不全,缺作者circulation,或是沒有提供我的工作等等。實際上,每篇報告都提到了我的名字和學校單位部分,也有發表文章的鏈接,我都highlight出來了。移民官員不認可我的研究工作有原創和重要。我有5本領域教授的推薦信,詳細討論了我的工作,被忽略掉了兩份推薦信。律師說推薦信準備得有點少。回覆最後一條最離譜。移民官員忽略掉我的36篇論文,其中我作為一作有頂尖出版物共同作者的,也有Nature Energy這種交叉領域公認的高影響的書籍。移民官員籠統的說有些是非學術性出版物,並說出版物受眾應該為一般民眾。律師說從業30年,沒讀過這樣的,感覺非常糟糕。我會用最大的努力準備回應,但也想知道萬一結果不行的話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根據您的情況,您似乎收到了關於EB1A申請的補充通知(RFE)。遺憾的是,USCIS審查員在某些特殊人才案件中可能會設置障礙,甚至曾否認過一位獲得奧斯卡獎的申請人。我想您和您的律師會努力回應RFE,希望EB1A申請能獲得批准。如果EB1A被拒,您可以等待NIW申請的結果,或選擇重新考慮(motion to reconsider)、重新審查(motion to reopen,需有優先日期前就有的新成就證據)、向USCIS行政上訴辦公室(AAO)上訴,甚至向聯邦法院起訴。另一個選擇是重新提交申請,但請注意,在I-140申請中需告知USCIS您之前提交過申請。
2. 頻繁申請EB-1A 無益批准率
一讀者問:
我是博士生,想申請EB-1A,但我的案件偏弱。為了避免移民官對同一個案件的自由裁量和偏見,我想到一個辦法,就是每隔3個月提交一份申請,好讓我的申請案能送到不同的移民官的手裡,以增加通過率。請問,這樣做可靠嗎?
李亞倫律師答:
不幸的是,這聽起來不是一個好的策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除了能夠追蹤所有已提交的案件外,I-140 申請表的第 3 頁第 4 部分第 8 題還詢問:「是否曾經為此人提交過任何移民簽證申請?」按照您設想的頻率(每三個月提交一次)提交多個申請,幾乎肯定會引起不必要的關注。
3. 效期剩30天 H-1B需申請加急
一讀者問:
我目前在學校工作,我的OPT實習生身分2025年3月底到期。請問,現在我該先OPT轉成H-1B後再提交I-485,還是先提交I-485、I-765然後看情況用I-765的新EAD或再轉H-1B呢?
李亞倫律師答:
您的問題似乎與時間安排有關,因為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您的 OPT 大約還剩下 30天的有效期限。您的任何策略都是可行的,但如果您尚未開始,除非您選擇 H-1B 並使用加急處理 (Premium Processing),否則您可能會面臨工作許可的空窗期。
(我假設您計劃申請的 H-1B 是由學校提交的,並進一步假設該學校是一所高等教育機構並且免受 H-1B 名額限制 (cap-exempt)。如果不是,則您的雇主需要為您提交 H-1B 登記申請,而 2025 年的 H-1B 登記期間為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並希望您能被選中)。
在申請 H-1B 時,只有在 H-1B 申請獲批後,您才能獲得工作許可。如果時間緊迫,學校可能需要為您提交 I-907 加急處理申請,以確保您能夠無縫銜接工作。如果不是透過免受名額限制的學校申請 H-1B,那麼H-1B 批准最早也要到 10 月才能生效。至於提交 I-485 調整身分 並同時申請工作許可(EAD),目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處理大多數基於 I-485 提交的 EAD 申請約需 60 天,但這一時間表在未來川普政府的政策下是否會變化,仍有待觀察。另一方面,使用加急處理 (Premium Processing) 並支付 $2,805 美元 費用,則可以確保 H-1B 申請在 15 個工作天內進入審理階段。
4. I-485 是否獲準 可聯絡移民局
一讀者問:
我在7個月前,提交了I-765、I-131、I485的申請,到現在什麼都沒批准。在7月初的時候,來了一封信RFE,要求體檢。我也照要求做了,過去一個多月了,至今無消息。等得這麼難受,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關於I-485、I-131回美紙和I-765工作許可證申請,您可以查詢相關辦公室的處理時間。請造訪USCIS網站的處理時間頁面(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輸入您的案件類型和USCIS辦公室,網站會告知您該類別申請的正常處理時間。您也可以在頁面底部輸入申請提交的日期,網頁會顯示您的案件是否在正常處理時間內或已超出正常處理時間。如果超出正常處理時間,您可以提交eRequest(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或與EMMA虛擬助手(https://www.uscis.gov/tools/meet-emma-our-virtual-assistant)聊天,以提交服務請求查詢案件狀態。您也可以撥打USCIS聯絡中心電話1-800-375-5283,與聯絡代表通話。
5. 以OPT申請I-140 仍需證明非移民意圖
一讀者問:
我目前是F-1 OPT身分。在和現公司簽offer之前,他們向我保證可以在入職後立即開始綠卡申請。然而,入職後綠卡申請被律師事務所攔下,理由是中國的排期過長,我無法在未來18個月內無法獲得綠卡(或AOS)。律師事務所的另一個理由是,F-1簽證屬於非移民傾向的簽證。如果我提交了I-140申請,出入境可能會有風險。我自己的研究是在拜登政府任期內,I-140申請已不再被認為有移民傾向,到I-485階段才會有。請問,在川普時代F-1期間開始綠卡申請的可行性。
李亞倫律師回答,
許多勞工紙申請是在學生持F-1 OPT身分期間提交的。我們的辦公室與多家公司合作,這些公司願意啟動勞工紙程序,特別是申請人有資格獲得STEM OPT延長時。請注意,您關於I-140申請不再被認為具有移民意圖的假設需要修正。任何學生仍需證明其非移民意圖,儘管美國國土安全部2023年12月的指導文件澄清,F類和M類學生必須擁有他們不打算放棄的外國居所,但這些學生仍然可以成為永久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簽證申請的受益人,並能夠證明他們計劃在短期停留後離境。當學生去美國領事館面談簽證時,非移民意圖的問題通常更為重要。就您的情況,公司及其移民律師似乎認為,為您擔保綠卡的風險過高,因為您剩餘時間有限且中國出生者積壓嚴重。或許其他組織願意承擔更多風險,並認為您可以透過其他方式獲得額外停留時間。
6. I-140 核准後 可O-1 簽證入美
一讀者問:
我人在中國,有個疑問。如果我在美國境外申請I-140成功,等排期間可否用O-1非移民特殊技能人才簽證入境美國工作,並在境內等排期?不確定的是O-1簽證是不是可以有移民傾向?
李亞倫律師答:
在您獲得I-140批准後,並以O-1簽證進入美國工作等待優先日期生效的情況下,這可能是可行的。O-1簽證並非雙重意圖簽證,但似乎處於一個灰色地帶,申請人需要能夠證明其在本國有住所。我們見過一些在美國已獲批請願書的個人成功申請O-1簽證的案例。因此,答案是“可能可以”,當然,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的任何簽證申請中,都應誠實披露您已申請移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