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5年1月5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優先日期排到前 移民局可調整 2. 前公司未撤銷批准 新公司可繼承日期 3. I-131 被拒 常見因核准前離美 4. I-485 若薪資高 減薪2萬元影響小 5. 收費報導 恐無助申請EB-1A 6. 不同申請案件 須分別開支票

刊登於2025年1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優先日期排到前 移民局可調整

一讀者問:
我的I-485突然變成「案件仍待處理」。這是怎麼回事?我在2023年10月申請了EB-2,後降級為EB-3,同時申請了I-485,並提交了體檢資料。在2023年11月下旬打了指紋,終於等到2024年3月底,I-140降級獲批,但我收到了體檢的RFE。在4月,我重新提交了體檢材料,案件狀態在NBC停留了很長時間。7月,狀態更新為「案件仍待處理」。我的優先日期是2020年6月, A表顯示排期已到,那為什麼會仍待處理?7月後的一週,我收到了美國移民局的信,說簽證號配額已用完沒有了,案件再次轉到國家福利中心 (NBC)。我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答:
為了回答您的問題,我假設您是中國出生。您的優先日期是2020年6月,且降級為EB-3的I-140在2024年3月獲批,從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這段時間,在2020年9月1日之前提交勞工證申請或I-140申請的中國出生者,最終簽證配額是開放有名額的,I-485待處理的申請有機會獲批。然而,2024年10月的簽證公告更新後,EB-3中國的排期變為2020年4月1日。我不清楚為什麼您的案件在2024年3月至9月之間沒有被處理,但目前已沒有簽證配額,您需要等待,直到您的優先日期再次排到後,美國移民局才能批准您EB-3降級的申請。(請注意,移民局可以在優先日期尚未排到前採取他們認為合適的行動,例如發出資訊通知或在優先日期生效前拒絕的通知)。

2. 前公司未撤銷批准 新公司可繼承日期

一讀者問:
我在2022年8月取得優先日期,申請了EB-2。我不確定新的財政年度是否會大幅進展,截止日期會否符合或降級。現在我收到了一個工作機會,可以跳槽,但新公司沒有申請批號,需要重新進行所有申請程序。目前,重新獲得I-140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時間。現公司文化有些不健康,我可以工作到年底,但環境不太穩定,職業發展機會也不佳。新公司應該不錯且非常穩定。請問我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答:
我假設您出生於中國,截至2024年12月的EB-2配額在簽證公告表的A和B表上分別顯示為2020年3月22日和2020年10月1日。如果您的I-140申請已經獲批且優先日期為2022年8月,而公司在180天內未採取步驟撤銷批準,您可以保留優先日期,若新雇主成功申請新的勞工證明和/或I-140申請。您的最終移民時間表可能不符合您在現公司工作到年底的計劃。因此,如果新公司看起來不錯且非常穩定,並願意承擔您的永久居留流程,您可以考慮轉到新公司。

3. I-131 被拒 常見因獲批前離美

一讀者問:
我的I-765在7月25日獲批,I-131在7月27日獲批,應該是一張合併卡。然而,7月29日,I-131的狀態變成重新開啟。這代表什麼?它到底是獲批還是沒獲批?重新開啟的原因是什麼?

李亞倫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是否發行合併卡由其自行決定。如果您有合併卡,旅行權限會顯示在EAD卡的底部。您的這種情況下,移民局在批准後重新開啟I-131的申請是比較少見的。一般來說,如果有新證據顯示不應授予該申請,移民局可以重新開啟審理。I-131被拒絕或撤銷的一個常見原因是申請人在I-131申請獲批之前離開了美國。

4. I-485 若薪資高 減薪2萬元影響小

讀者問:
我的I-485已交,最近拿到了一個offer base,比舊公司的底薪一年少了兩萬元。想問一下,如果接了後面透過新公司交I-485J,然後工資那裡比舊公司少兩萬,對批准I-485會有影響嗎?

李亞倫律師答:
您將依賴根據 I-485 J 轉移您的案件,如果 I-140 申請獲得批准並且 I-485 申請已等待 180 天,則勞工證和 I-140 申請仍然有效,並且新的工作屬於相同或相似的職業。還要考慮許多因素,包括工作職責、SOC 代碼、職位名稱,其中兩萬美元的減少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應該指出的是,當一個人的工資為 150,000 美元時,減少兩萬美元比根據勞工證賺取 50,000 美元左右時的影響要小。

5. 收費報導 恐無助申請EB-1A

一讀者問:
我是中國985重點名校大專院校的電腦教授,準備申請EB-1A,正在準備資料中。中國有一家科學雜誌的編輯希望為我做專訪,但收取2至3萬人民幣的費用。這本雜誌算是國家級的吧。我不知道這個對於EB-1A申請有用麼?這算是媒體報道麼?

李亞倫律師答:
媒體法規規定,必須在專業或主要行業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體上發表與您工作相關及領域的資料。美國移民局通常會查看一家雜誌的發行量與該領域其他雜誌的比較,以及該出版物的目標讀者是誰。事實上,此雜誌向你要錢來採訪你,這並不是大多數知名雜誌都會做的事情。您可能需要進一步調查該科學雜誌的真實性,以確定它是否是中國真正受人尊敬的出版物。它能否真正說服美國移民局,一個很大的因素是它是否具有國際聲譽。

6. 不同申請案件 須分別開支票

一讀者問:
我在兩個月前提交了I-485、I-131和I-765。到目前為止,律師只收到FedEx的簽收通知。已經快兩個月了,支票還沒有兌現。這正常嗎?

李亞倫律師答:
已近兩個月移民局尚未接收處理您的申請案件,這稍微有點不尋常,但並非聞所未聞。是否有可能美國移民局正在準備退還您的申請呢?是有可能的。除了支票未兌現外,如果您的律師在提交包裹時附上了G-1145電子通知接受表格,美國移民局會通過此方式通知接收情況。我也注意到您提到「支票」(不是複數),您和您的律師應該知道,美國移民局要求您申請的每個案件分別開立支票。

世界周刊2024年12月8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持H-B進出美國 不會視為放棄I-485 2. 獲EB-1的I-140後 何時交I-485? 3. 橫向轉職或減薪 不影響EB-3判定

刊登於2024年12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持H-B進出美國 不會視為放棄I-485

一讀者問:
我已經提交了I-485、I-131和I-765,但尚未獲得批准。我原本以為離開美國只會意味著放棄I-131,因為我計劃用H-1B簽證返回美國。然而,我後來了解到,如果我沒有獲得combo卡,且在I-485審理期間身處國外,案件會直接被拒絕。這是真的嗎?我的問題是,提交I-485六個月後,我可以離開美國嗎?

李翼民律師答:
如果您目前擁有有效的H-1B身份,並且護照上有有效的簽證,通常來說,移民局(USCIS)不會將您的I-485申請視為自動放棄,只要您在使用H-1B簽證的情況下離開並返回美國。假設您的H-1B簽證和身份在六個月後仍然有效,且您仍在為獲得H-1B身份的同一工作單位工作,美國移民局一般不會因您在I-485審理期間出國旅行而拒絕您的申請。為了降低在返回美國時使用H-1B簽證入境被拒的風險,建議您攜帶正式的H-1B批准文件,並準備充分的證明材料,證明您仍在H-1B的職位上工作,且薪資至少達到公司為您提交的I-129申請中所列的金額。這些證明可以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出具的工作證明信,確認您的職位名稱和薪資,以及您最近的工資單。

2. 獲EB-1的I-140後 何時交I-485?

一讀者問:
我拿到H-1B簽證,要去美國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導師也支持辦EB-1B。雖然博士後職位不是永久性的,但我已經轉換為一個沒有固定期限的職稱。假如我今年下半年(大機率是明年了)獲得優先日期,一般要排多久才能獲得綠卡?

李翼民律師答:
當提交 EB-1B 申請時,你的優先日期是你的 I-140 申請提交的日期。根據目前的處理時間,EB-1B 的 I-140 大約需要 10-12 個月來裁定。整個流程的總時間(包括 I-140 和 I-485 身份調整)取決於你的出生國。例如,如果你出生在台灣或其他被認為屬於“世界其他地區”的國家,那麼你可以與 I-140 申請同時提交 I-485。這樣的話,整個流程大約需要 1-2 年來完成這兩個申請的裁定。另一方面,如果你出生在中國這個超額國家,你需要先提交 I-140,然後等待你的優先日期排到。目前 EB-1 中國的職業移民遞交調整身份申請排期是2023 年 1 月 1 日。我們無法確定簽證公告的變動速度,但由於優先日期已落後將近 2 年,你可能需要等待 2-3 年的時間才能提交 I-485 申請(假設你的 I-140 獲得批准),並完成綠卡案件的裁定。因此,如果你來自中國,你在提交 I-140 後可能需要等待 2-3 年的時間。只要你的研究單位支持你的職稱,沒有固定期限的職位也可以成為申請I-140的基礎。

3. 橫向轉職或減薪 不影響EB-3判定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EB-3,於2023年10月進行了綠卡面談,但直到現在(2024年10月)我的案件狀態一直顯示「面談完成,正在審查中」。我發送了郵件至移民局詢問,得到的回覆是我的案件仍在正常處理時間範圍內。我已提交I-485並收到新公司的聘書,但新工作的基本薪資比我原公司的少了20,000美元。如果我接受這份新工作並提交新公司的I-485J,較低的薪資是否會影響我的案件?

李翼民律師答:
根據轉移工作的規定,您可以接受與您的I-140申請職位屬於「相同或相似」職業類別的職位。在您提交I-485J(這可以在收到補件通知時提交,或在調整身份面談時提交,或主動提交),美國移民局(USCIS)將考量多種因素來確定您新職位是否屬於與您I-140批准職位「相同或相似」的職位。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新職位的勞工部指定的職業代碼、職稱、工作職責、所需技能和專業知識、教育和培訓要求、通常要求的證照或執照、提供的薪資,以及任何其他能夠證明該職位屬於「相同或相似」職業分類的可靠證據。美國移民局理解,有時候員工會遇到不得不橫向轉職(橫向轉職是指調動到具有基本相同頭銜、薪酬和職責的不同職位)或接受較低薪資的情況(如被裁員或在工作中感到不滿)。因此,在您的情況下,較低的薪資是個不利因素。然而,如果其他因素整體上證明您的新職位屬於「相同或相似」職業,這可能在轉移工作判定中不會成為致命問題。

世界周刊2024年12月1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I-485等待未180天 别申请H-1B转移

刊登於2024年12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I-485等待未180天 别申请H-1B转移

一讀者問:
我在2024年1月提交了PERM(勞工證)申請,根據目前的處理時間,預計會在2025年2月或3月獲批。我計劃在PERM獲批後立即讓律師使用加急處理提交I-140。我預計會在2025年3月或4月收到I-140的批准。如果我想在I-140批准後立即跳槽到新公司,根據這個時間表,我是否應該先讓現任公司為我提交H-1B延期?還是如果我在6月底之前找到新公司(我的第一個前三年H-1B在2025年6月到期),應該讓新公司提交H-1B延期?是否應該先讓舊公司提交延期,然後在180天後再換新公司?

李翼民律師答:
我的一般建議是讓您目前的公司為您提交H-1B延期申請。轉移工作的前提是您有一份已提交並已經等待至少180天的I-485申請,並且您的新職位屬於與您I-140批准的職位相同或相似的職業。如果您的I-140獲批後立即換到新工作,但沒有已提交並等待至少180天的I-485申請,那麼您的PERM ETA 9089和I-140批准將無法用於您的I-485申請。這種情況下您將無法進行職位轉移。如果您確實換到新職位,則需要重新開始PERM流程。唯一可能保留的是您的優先日期,前提是您的前僱主沒有及時撤銷您的I-140。除非您的僱主仍然願意在您I-485批准後提供您I-140上的職位(在這種情況下似乎不太可能),否則您的新僱主需要從頭開始重新申請PERM流程。因此,在您基於已批准或等待中的I-140提交I-485並已等待至少180天之前,不建議您申請H-1B轉移到新職位。

世界周刊2024年11月3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等待I-765期間 工作是非法的 2. 勞工證等逾365天 可申請H-1B延期 3. 公司將關 悄悄拿綠卡後患無窮 4. 移民局錯發綠卡 建議由律師出面

刊登於2024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等待I-765期間 工作是非法的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EB-1A第一優先,但I-485被拒,理由是因為沒有工作許可卡超過了180天。不過,我沒有工作許可卡時,也沒有去工作。我該如何證明我沒有非法工作?

李亞倫律師答:
您的問題是,您的 I-485 是否因沒有合法身分超過 180 天或非法工作超過 180 天而被拒絕。您是否擁有合法身份,只要查看您的身份文件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而未經授權的就業問題則不然。為此,事實是很重要的。 I-485 申請中對您過去五年的工作情況有何說明?您是否知道,即使在提交 I-485調整身份申請後,您也只能在獲得特定授權的情況下工作?提交 I-485 本身並不給予工作授權。在這種情況下,許多人會與 I-485 一起提交 I-765 就業授權申請,並等到獲得批准後才能工作。在 I-765 申請等待期間工作是非法的,除非當事人人有其他就業理由。您是否已有移民面談?是否向美國移民局官員承認您非法工作?如果您在閱讀上述內容後認為該決定不正確,您可以在判決後30 天內提出動議,要求重新審理並重新考慮該判決,並提交您沒有非法工作的任何證據,包括您自己的宣誓書,來自您的雇主宣誓書(如果您有的話)以及您所有工資單的副本,表明您在有爭議的時間內沒有工作。

2. 勞工證等逾365天 可申請H-1B延期

一讀者問:
明年8月底,我的第二個H-1B的3年到期。因為個人原因,今年5月律師才剛幫我遞交PERM的申請。考慮到現在的時間線,我是不是已經太晚了?明年H-1B到期前,我還有什麼選擇嗎?

李亞倫律師答:
目前,勞工部在提交PERM勞工證申請後大約需要11-12個月的時間審理。如果 ETA 9089 是在 5 月提交的,那麼很可能會在 8 月之前做出裁決。即使到 2025 年 8 月您的 H-1B 身分結束時,仍處於待決狀態,您和您的擔保公司仍然有資格提交 H-1B 延期一年的申請,因為根據規則,如果勞工證申請已等待至少365 天,可以申請H-1B延期一年。由於在上述情況下對您來說還不算太晚,因此似乎沒有必要討論任何其他選擇。

3. 公司將關 悄悄拿綠卡後患無窮

一讀者問:
現在律師正在幫我申請I-140加急,說的是估計下個月能交I-485。不過,現在公司沒多少錢了,算下來從現在後的六個月就要關門。老闆說,我要交I-485得自己掏錢。算了一下,我和我妻子的加上各種雜七雜八的費用也不少了。我想的是,如果現在交了,之後公司倒閉,老闆肯定沒那個心思去通知美國移民局公司不行了(他也不知道有這麼個事)。假設我不遇上RFE或面試,不出美國是不是可以默默地把綠卡等到?不遇到RFE和面試的機率是多少?我若現在去找工作,也不是找不到,只是綠卡的流程得從PERM開始重新走了。我該掏這個錢嗎?

李亞倫律師答:
您的律師似乎正在盡一切努力在您的公司關閉之前讓您的永久居留權獲得批准。如果I-140 移民簽證申請獲得批准,I-485 身份調整申請已提交,並且180 天過去了,您的律師可以嘗試將您的案件轉交給另一位雇主-如果您能找到能為您提供相同或相似的職業職位的雇主。我不知道如果公司關閉而你除了希望美國移民局給你發綠卡之外什麼都不做,你收到補材料(RFE)和面試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否自己支付I-485申請費是您自己的決定。請注意,安靜等待並希望公司關閉時不做任何其他事情就獲得綠卡的策略可能會給您的未來帶來問題,特別是如果您試圖成為美國公民並且必須與美國移民局官員面試。

4. 移民局錯發綠卡 建議由律師出面

一讀者問:
我收到綠卡已經一個月了,然而上週收到了面談通知,網路狀態退到了case was interviewed。我該怎麼辦?律師說,收到美國移民局的回應了,說是面談預約出了錯。我擔心移民局算我沒去面談(No show),然後拒絕我的案件。請問,這應該沒事吧?

李亞倫律師答:
雖然很少見,但我們確實見過美國移民局批准客戶永久居留,然後發出面談通知的案例。我們很快就與美國移民局解決了這個問題,並假設您的律師也會這樣做,特別是如果他通知您美國移民局已經回覆說面談預約錯誤。我建議您讓您的律師來處理這種情況,因為根據您在問題中所說的內容,他/她似乎掌握了一切。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2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申請EB-1A  10項標準須符合3項

刊登於2024年10月2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申請EB-1A  10項標準須符合3項

一讀者問:
中國有個朋友,跟我聊過很多次移民的話題。他今年42歲,是中國211高校電腦專業副教授(學校應該排在全國前50名)。他是體制內幹部編制,應該是終生制那種,年稅後收入約15萬人民幣,加上其他五險一金約23萬人民幣。他想申請EB-1A到美國來做碼農或其他與電腦相關的工作,只要每年他的收入在支出家庭開銷後、個人可以存3萬美元,就滿足了。他不是共產黨員。請問,他申請第一優先需要多長時間?

李亞倫律師答:
在你的實際情況中,你的朋友是一名電腦科學副教授,收入不錯,想申請EB-1A來美國從事程式設計師或其他電腦相關工作,如果他的年薪足夠了,他會很滿意收入除支付家庭開支外,可以存餘30,000 美元。他似乎不符合 EB-1A 的標準,該標準要求申請人具備要考慮的 10 個證據類別中的 3 個資格,如果滿足 3 個資格,則在案情判定中予以考慮,美國移民局試圖確定他/她在國內或國際上獲得了讚譽,並且他/她的成就在專業領域得到了認可,這表明他/她是躋身該領域最頂尖的一小部分人之一。除其他標準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也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獲得類似諾貝爾獎等重大獎項,或如果沒有其他三個標準,例如國內或國際認可程度較低的獎項;要求會員取得傑出成就的協會會員資格,在專業或主要行業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體上發表有關其的資料;作為該領域其他人工作的評判者參與;證明在該領域具有重大意義的原創科學貢獻;以及申請人在專業或主要貿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體上發表的該領域學術文章的作者。您的朋友可能會決定探索美國移民計劃的其他部分,包括 H-1B 專業職業簽證或勞工證綠卡——這兩者都需要美國雇主的擔保。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13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不確定其案子優勢的 EB-1申請案 不宜申請加急處理 2. 申請 PERM 不一定需要提交外國工作經驗 3. 當地辦事處(field office)的處理時間已過 可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

刊登於2024年10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不確定其案子優勢的 EB-1申請案 不宜申請加急處理

一讀者問:
考慮到川普可能再次當選的高機率,我對自己的身份問題感到有些焦慮,並且猶豫是否應該加急 EB-1B 的申請進度。猶豫的原因是我的 EB-1B 案子非常薄弱,我聽說加急進程會增加被拒的可能性。之前,NIW 是由 TSC 批准的。在申請 EB-1B 時,我換了工作並搬到 NSC 轄區。我諮詢了一位外面的律師,他說 EB-1B 案件在 TSC 有機會,但在 NSC 希望不大。但是由於公司律師同意處理此案,我必須嘗試。我今年五月初提交了申請,但提交時並沒有加急處理,我也沒有提出異議。今年六月初,案件狀態從已接收變更為積極審核。根據約半年的時間線,I-140要11月12月才能收到美國移民局的回復,正好卡在選舉前後。以下是我的問題:1. 目前 TSC EB-1B 案件的審核時間多長?還是半年嗎?2.我的情況,應該加急 EB-1B 案件嗎?

李翼民律師答:
根據美國移民局網站,德州服務中心(TSC)會在 10 個月內審理 80% 的 EB-1B 案件。你的案件狀態在 6 月變為“積極審核”,這可能是你的案件處理速度快的好兆頭。我建議你對 EB-1B 案件保持耐心。我不建議對不確定其案子優勢的 EB-1 申請進行加急處理。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近年來的加急處理在許多類型的移民案件中,尤其是 EB-1 案件,已經因為受到更嚴格的審查而聞名。很多移民律師在近年來遇到了即使是強有力的 EB-1 案件,加急處理後也收到棘手的 RFE 或 NOID。至於你的律師認為你的案子在 TSC 有希望而在 NSC 希望不大,這只是推測,無法確定。在任何時刻,很難確定哪個服務中心的審查官會更嚴格,哪個會更寬鬆。最後,川普的總統任期對於意圖移民美國的人來說,總體上是不利的。但 EB-1 並非川普之前政府的重點,也不太可能成為下一屆川普政府的重點。我的看法是,申請加急處理的風險遠大於川普當選對你的 EB-1B 申請所帶來的風險。

2. 申請 PERM 不一定需要提交外國工作經驗

一讀者問:
最近公司想為我申請 PERM,我需要提供簡歷。我有兩個問題:1. 我之前在中國工作了 6 年,之後來到美國。是否需要提供這段國內的工作經驗?2. 這段國內的工作經驗會被調查嗎?因為我以前工作的公司已經破產,應該已經註銷。

李翼民律師答:
在提交 PERM 申請時,你不需要提交簡歷給勞工部審查。簡歷可能是公司或公司律師用來幫助制定案件策略的。除非這 6 年的經驗與你目前公司所申請的職位資格有關,否則不需要在 PERM ETA 9089 申請中提供這段經驗。你只需要披露當前的工作,以及與 PERM 職位資格相關的其他工作經驗。如果你在中國的 6 年經驗是相關的,那麼你可能需要將這段經驗列入 PERM ETA 9089 中,並從你在中國的雇主那裡獲取經驗證明信。這證明信可以來自你以前的經理或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來自任何你曾與之共事的負責人,他們可以證明你的工作經驗。如果公司已經註銷並停止運營,你仍然可以通過前經理或同事證明你的經驗,並解釋公司已經倒閉。你還可以補充一份自己的宣誓書,解釋你曾在中國公司任職,但由於公司倒閉,無法獲得公司正式信箋上的證明。

3. 當地辦事處(field office)的處理時間已過 可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EB-1A,I-485待審將近兩年了。今年又焦慮,問了Emma,但回覆看不懂,請幫忙解讀。我的I-485轉到當地FO(field office),已經一年半了,排期一直是有的,但停留在指紋狀態。

問:我的優先日期是到了,為什麼不批准?

答:即使你的優先日期到了,如果沒有足夠的簽證配額,你的案件仍將按照規定暫停,直到有可用的簽證配額為止。

問:那麼即使我現在I-485轉到外地辦事處,也沒有 EB1A 簽證配額嗎?你是這個意思嗎?

答:在官員能為您提供簽證號碼之前,您的案件將繼續暫停。

請問,爲什麽已經排到快兩年了都沒個簽證配額,過去這兩年的會計年度EB-1A不是應該有很多名額嗎?如最近所言,發現Emma確實不靠譜。時隔一個月又問Emma,我的案件在哪裡,Emma說在NBC。反覆確認,說​​一直都在,從未改變。我以為終於從FO又轉回NBC了。我再次確認了一下,之前一直說在FO有一年半了,是剛剛轉回去了嗎? Emma馬上改口,不好意思我看錯了文件,是還在FO,一年半了現在還在FO。

李亞倫律師答:
對於2024 年9 月,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地區的EB-1A 類別的最終審批日期均有配額,但中國和印度出生者除外,除非中國的優先日期早於2022 年11 月1 日,印度早於2022年2月1日,否則其I- 485 無法獲得批准。我注意到,EB-1A 類別過去在這兩個國家定期積壓,因此,如果您是這兩個國家之一出生的人,您可能要檢查您的優先日期,看看它現在是否已排到。假設優先日期已排到,並假設現場辦事處(FO)的處理時間已過,您不妨致電 1-800-375-5283 與美國移民局聯絡中心代表聯繫,看看是否可以獲得關於您案件進展更準確的信息。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6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優先日期排到 最好盡快提交 I-485 2. 提交 I-485 申請之前 應保持合法身分 3. I-485 審理超過標準處理時間 可問移民局 4. 持訪客簽證上學 將禁止身分變更 5. H-1B 延期獲得批准前出國 可能無法返美 6. H-1B 未提交 I-140 配偶無法用 H-4工作

刊登於2024年10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優先日期排到 最好盡快提交 I-485 

一讀者問:
由於公司想省錢或不想佔用H-1B名額,公司想讓我盡量等, 才做組合(combo)卡。情況是等今年9月份排期出来後,才遞交I-485,然後等combo卡。我的H-1B今年9月底過期。我有兩個方案。方案一,暫停工作,直到拿到combo卡再繼續上班。方案二,9月份申請H-1B延期,估計要半年以上才會批下combo卡。估計3至4月combo下時來再啟動combo卡。 如果H-1B被拒,公司支票也不會被兌現。我也清楚,最佳方案是立刻申請H-1B延期,但公司有點讓我等等的意思。如果覺得最好先辦H-1B延期,最遲大概是什麼時候?

李翼民律師答:
您提交 H-1B 延期的截止日期是您的 H-1B 到期日。例如,如果您的H-1B身分於2024年9月30日到期,則美國移民局必須在2024年9月30日當日或之前收到您的H-1B延期的申請。只要您正確提交 H-1B 延期申請,您將被授權在您 H-1B 延期等待裁決期間工作長達 240 天(通常 H-1B 延期需要美國移民局2-4 個月的時間來裁決)。如果您的公司選擇不代表您提交 H-1B 延期,您最好的選擇是盡快同時提交 I-485 和 I-765。如果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我不清楚為什麼您要等到 9 月才提交 I-485 和 I-765 申請。這些申請通常是針對您的,並且只需要有限的雇主參與。我不明白為什麼你的雇主希望你等待盡可能長的時間才收到 EAD——這是一張就業授權卡,允許你為任何雇主工作(一般來說,為您的 I-140 擔保雇主工作以取得成功的 I-485 裁決符合您的最佳利益)。只要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最好盡快提交 I-485 和 I-765 的申請,以便盡快獲得工作授權,並在簽證倒退可能阻止您提交案件之前申請。如果您的雇主不選擇延長您的 H-1B,在您的 I-765 申請獲得批准之前,您將無權工作,但在提交 I-485 後您將有權留在美國。總而言之,盡快採取這些行動符合您的最大利益:(1) 一旦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就提交您的 I-485,如果您的雇主不願意提交您的 H-1B,您則提交 I-765; (2) 在 9 月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您的 H-1B 延期文件。

2. 提交 I-485 申請之前 應保持合法身分

一讀者問:
本人的移民申請的優先日期(PD)是2021年初。後來我換了工作,有之前的PERM和I-140,不過現在市場打廣告很難成功。如果排期到了,PERM還沒下來,優先日期已超過一年會不會失效?我聽說,優先日期排到後一年內必須遞交我的I-485。

李翼民律師答:
您應該不會失去職業移民申請調整身分的優先日期,除非您的 I-140 在 I-140 批准後不到 180 天內因詐欺或不實陳述而被雇主撤銷。它與領事處理不同,在領事處理中,您通常需要在 NVC 通知您優先日期生效排到後一年內提交綠卡申請 (DS-260),而I-485調整身分申請則沒有此類規定。因此,您可能不需要擔心優先日期的有效期會超過一年。您只需要確保您的優先日期可以合法的保留,並且您能夠在提交 I-485 申請之前保持在美國的合法身分。希望您在 PERM 招聘和裁決以及其餘流程中一切順利。一旦您的 PERM ETA 9089 獲得認證,您應該能夠同時提交新的 I-140 / I-485 並請求保留舊的優先日期 – 只要簽證排期不會倒退,並且您一直保持合法身份。

3. I-485 審理超過標準處理時間 可問移民局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 EB-1,優先日期(PD)是 2022 年 8 月,但目前的排期已經是 2022 年 11 月。我的 I-485 狀態目前處於等待,指紋已打了半年。然而,美國移民局堅持認為我的排期沒到。該怎麼辦?

李翼民律師答:
如果你的優先日期已經排到《A 表—最後批准日期》,你的案件應該已經排隊等待美國移民局的審理。然而,你可以檢查與你案件相關的地區辦事處或服務中心的標準處理時間。如果你的 I-485 案件也超過了標準處理時間,你可以通過 eRequest 或撥打 1-800-375-5283 聯繫美國移民局。如果你曾收到美國移民局的回覆,聲明你的優先日期尚未排到,你可以再次聯繫他們,解釋他們的回答有誤,並要求再次更新。美國移民局官員在處理服務請求時有時會犯錯誤,因此最好的做法是繼續跟進,直到案件審理完成,只要你的案件已經超過標準處理時間。祝你好運!

4. 持訪客簽證上學 將禁止身分變更

一讀者問:
我的EB-1A獲批,表B已到,B簽帶孩子1月入境。 我們原計劃三個月後遞交I-485,但現在表B關閉。 孩子已入當地公辦學校,學校將於5月底放假,8月開學。 本人的B簽6月底到期。 孩子能在這邊繼續順利上學?

李翼民律師答:
如果您的孩子持有 B 簽證,則他/她不能上學。如果移民局知道孩子持訪客簽證上學,將禁止他申請身分變更。另請注意,在身份變更申請獲得批准之前,是不允許上學的。目前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公佈的處理時間表顯示,80% 的 F-1 身份變更申請需要大約 4.5 個月才能獲得裁決。您可能希望重新考慮您的策略。

5. H-1B 延期獲得批准前出國 可能無法返美

一讀者問:
我的I-485申請正在審理中,H-1B還有不到一個月就到期,H-1B的延期申請已經遞交,還沒批准。我有加拿大簽證,若是去加拿大玩,可以拿H-1B回美嗎?有什麼風險?

李翼民律師答:
如果您前往加拿大,在您的 H-1B 延期獲得批准之前,您可能無法返回美國。海關及邊界保護局(CBP)無法在你沒有獲批前,於入境時授予您新的時間。如果您在目前 H-1B 有效期內嘗試重新入境,則可能允許您在目前 H-1B 有效期內入境,但不允許在尚未批准的時間入境。在後一種情況下,CBP 很可能會在邊境拒絕您,要求您在 H-1B 延期獲得批准後重新嘗試入境。因此,如果您打算在H-1B到期後回國,最好等到您的H-1B獲得批准後再去加拿大,除非您確實願意在加拿大等待您的 H-1B 獲得批准,然後再返回美國。

6. H-1B 未提交 I-140 配偶無法用 H-4工作

一讀者問:
H-4 有 NIW 的優先日期(PD),我可以工作嗎?但如果我在結婚前提交了 I-140,而主申請人沒有 H-1B,配偶有 H-1B,但沒有一起提交 I-140,在這種情況下,主申請人可以使用 H-4 工作嗎?如果 I-140 是一起提交的,會有什麼區別嗎?

李翼民律師答:
根據你的問題,我的理解是你,主申請人,在與配偶結婚前提交了 I-140,而你的配偶擁有 H-1B 身份,但沒有提交 I-140 申請。在這種情況下,你可能無法使用 H-4 身份工作。H-4 EAD 僅授予已獲批 I-140 的 H-1B 主申請人的配偶,或根據 AC21 第 106(a) 或 (b) 條款獲得 H-1B 延期的情況。顯然,你配偶擁有已批准的 I-140 的第一條件不成立。第二條件可能成立,如果你的配偶因為獲得勞工認證(PERM)超過 365 天或更多,而獲得了超過六年的 H-1B 延期。如果滿足第二條件,你可以通過適當提交的 I-765 申請基於 H-4 的 EAD。無論在你的 I-140 申請中是否列出你的配偶為家庭成員,在 H-4 EAD 的背景下,這不會有太大區別。你只需要展示你已批准的 I-539 為 H-4 受扶養人,並在你的 I-765 申請中提供上述與你配偶和婚姻相關的文件。

世界周刊2024年9月29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不當分享相關知識 申請綠卡恐被拒 2. NVC 等優先日期即將生效 才通知繳費

刊登於2024年9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不當分享相關知識 申請綠卡恐被拒

一讀者問:
最近,一位國內的獵頭和一位正在創業的朋友聯繫我,建議我申請国内國家或省級人才計劃。 如果批准,每年將獲得50萬元人民幣,總共三年可獲得150萬元人民幣。 我想諮詢一下,申請這樣的計劃是否會影響未來綠卡485身份轉換的申請?

李翼民律師答:
如果你參與國內國家或省級人才計劃,鑒於當前中美之間的政治環境,未來的綠卡申請和在領事館申請簽證可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 美國政府一直在打擊外國的人才招聘專案,認為這些專案是外國政府(如中國)吸引外國知識和創新回國的機制,包括竊取商業機密、違反出口管制法律或利益衝突政策等行為。 聯邦調查局指出,雖然多個國家都有人才計劃,但中國是此類專案的最大贊助國。 因此,如果你在人才計劃中工作,可能會在申請簽證或調整身份至I-485時面臨更詳細的調查,重點在於你是否不當輸出了技術知識或商業機密到中國。 你需要準備好回答有關在人才計劃期間,是否利用或分享過與美國敏感技術秘密和創新相關的知識。 如果領事官員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認為你很可能不當分享了相關知識,可能會成為拒絕簽證或綠卡申請的理由。

2. NVC 等優先日期即將生效 才通知繳費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NIW,今年初提交,兩個月後申請加急,3月初獲批。請問,多久會收到全國簽證中心(NVC)的繳費通知?線上查詢進度顯示案件已轉到NVC。

李翼民律師答:
恭喜您獲得 NIW 批准。在您的 I-140 獲得批准後,假設您選擇領事處理作為申請永久居留的方式,您的案件將被發送至 NVC。 美國移民局通知 NVC 您的案件已獲得批准,並指示其透過領事處理對您的永久居留申請進行預處理。通常,NVC 會先向您發送歡迎通知,然後在您的申請獲得批准後 60 天內與给您繳費通知 。但如果您來自積壓很長時間的國家或地區,NVC 可能會選擇等您的優先日期即將生效才給繳費通知。因此,如果您尚未收到 NVC 的任何信息,且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或即將排到(根據“職業移民遞交調整身份申請排期表”),您可能希望與 NVC 跟進。

世界周刊2024年9月15日李亞倫&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處理逾時 可上網查 2. 複議請求必須在拒絕後 30 天內提出 3. 收據未收到 可以在 eRequest 要求一份複製的收據 4. EB-2獲得批准 可以使用此優先日期來申請其他職業類別 5. 申請NIW 可能影響F-1續簽

刊登於2024年9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I-485處理逾時 可上網查

一讀者問:
2021年9月,我提交的I-485,是EB-1B,PD一直是current。目前,批准已經兩年了,還是pending。律師說,目前一般是一年內approve。可以催CIS看一下case嗎?

李翼民律師答:
每個當地辦事處和司法管轄區以職業移民 I-485 案件的處理時間有所不同。您應該確定哪個當地辦事處或服務中心正在裁決您的 I-485,然後在此處查找處理時間: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請注意,包括紐約市在內的許多司法管轄區,2021 年 9 月提交的職業移民的 I-485 將已超過處理時間。雖然無法「敦促」美國移民局查看您的身分調整案件,但有一些機制可以檢查您的案件。 由於您的案件已超過標準處理時間,您可以在 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 提出服務請求。在這裡,您可以選擇“已過處理時間”並輸入您的案件資訊並查詢其狀態。儘管 美國移民局不再提供此類請求的估計答覆時間,但您可能會在 30 天內收到答覆,希望能得到一些實質性的答覆。另一種選擇是致電美國移民局“聯絡中心”,電話:1-800-375-5283,收集您案件的最新狀態,並詢問美國移民局“代理人”對您案件的進展。美國移民局代理人也可能要求您的官員查看您的案件(與在線提出服務請求的效果相同)。保存您的服務請求以及與「聯絡中心」官員的通訊記錄非常重要;如果這些請求不成功或得到的答覆不令人滿意,您可以提出監察員請求,國土安全部監察員工作人員會請求美國移民局調查您的案件。祝你好運。

2. 複議請求必須在拒絕後 30 天內提出

一讀者問:
今天得知PERM沒有Audit,直接被拒,理由有一項是技能(skill)沒有出現在前公司的經驗證明信裡面。算是律師疏忽。現在,律師建議申請重新考慮和重新遞件一起走。請問申請重新考慮通過的機率大嗎?不是我不想重新遞件,現在這個情況能不能說服老闆再幫我申請一次,我真的不知道。

李翼民律師答:
請注意,律師將先前的經驗信函上傳至 ETA 9089 至勞工部的做法並不常見。簽署的先前經驗信函通常會在 ETA 9089 獲得認證後保留用於 I-140 階段。根據您的問題,我認為您的實情是正確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您的律師錯誤地準備了相關的先前經驗部分,因為您的PERM 工作中存在您先前的經驗、教育或培訓無法滿足的要求。具體來說,根據您的描述,您的律師似乎沒有在您之前的經驗總結中提及您的一項技能,而該技能是工作要求之一。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很難成功提出重新審核請求,因為不允許提供最初未向 ETA 9089 提交的其他證據。因此,除非您的律師對您先前經驗中的「技能」的描述與您PERM 職位所需的「技能」可以說是匹配的和/或可供解釋,並且您可以承擔舉證責任來證明您的裁決員在根據他/她的決定,您贏得重新考慮請求的機會似乎很低。請注意,複議請求必須在拒絕後 30 天內提出,且 外籍勞工認證上訴委員會 (BALCA) 的審核也必須在勞工部拒絕或確認覆議拒絕後 30 天內提出。

3. 收據未收到 可以在 eRequest 要求一份複製的收據

一讀者問:
我是EB-2綠卡申請者,4月份用UPS(聯合包裹服務)寄出的主副卡申請文件到芝加哥Chicago的密碼信箱lockbox,UPS顯示當月已經送達簽收了,可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收到移民局的收據,支票也沒有被兌現。想問一下,這正常嗎?應該送達多久之後收到的收據呢?

李翼民律師答:
通常一個月,支票兌現後,您將收到申請收據。您可能希望檢查您的申請是否發送到移民局的正確收件地址。請注意,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提交地址會有所不同,包括您是否提交獨立的 I-485;您是否同時提交了其他申請,例如 I-765 和 I-131; I-485的不同類別等。如果您收到收據號碼,問題就解決了;如果您已將申請提交到正確的地址,但尚未收到收據,您可能需要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並透過告知官員您的「A」號碼(如果有)來嘗試查找您遞交的文件。如果您得到收據號碼,問題就解決了;如果您沒有收到收據,您可以在 eRequest 上要求一份複製的收據。如果移民局沒有您案件的收據(可能是因為您的支票尚未兌現),您可以向密碼信箱支援人員發送電子郵件至 lockboxsupport@uscis.dhs.gov。在這封電子郵件中,您應包含您的姓名、「A」號碼(如果有的話)、地址、電話號碼以及支付申請費的方式。請在信中說明您已將您的案件寄至此密碼信箱,並且已送達並簽收,但您尚未收到收據,支票也尚未兌現。希望透過 Lockbox 支援人員的幫助美國移民局能找到您的案件。如果所有方法都失敗了,假設您保留了所有文件證據的副本,您可以重新提交案件 – 只需支付新的付款。如果您首次提交的付款已被兌現,請聯絡銀行並取消您的第二次付款。

4. EB-2獲得批准 可以使用此優先日期來申請其他職業類別

一讀者問:
因為現在EB-1也有排期,已經有EB-2優先日期(PD)的情況下辦EB-1,那麼我的優先日期是重新建立還是說新申請到的EB-1的PD就是原EB-2的PD?如果不是原EB-2的PD,申請會不會被廢掉?

李亞倫律師答:
我假設 EB-2 申請已經獲得批准。如果是這樣,且沒有可撤銷理由,您可以使用此優先日期來申請其他職業類別的申請,包括 EB-1。由於您的 EB-1 案件現已排到,我假設您已經提交了 I-485 表格。一般來說,為了給予較早的優先日期,您會要求在提交新的 I-140 申請時指定較早的優先日期。如果您沒有這樣做,希望面試官能夠允許優先日期的轉移。如果不允許,並且 EB-1 申請是在沒有名額優先日期的情況下提交的,就會出現問題。如果以有名額的 EB-1 優先日期提交但該日期已經倒退,則 I-485 申請仍然有效,儘管您可能需要等待 EB-1 日期再次變為有名額的日期,然後官員才能做出最終裁決關於您的情況。

5. 申請NIW 可能影響F-1續簽

一讀者問:
我是博後第一年OPT,在美國讀的PhD,目前學生簽證F-1已過期。 最近,我打算申請NIW,會影響回國後返回美國嗎? 因為F-1是非移民簽證,申請NIW有移民傾向,所以會影響F-1續簽回美,對嗎?

李亞倫律師答:
正如您所注意到的,F-1 簽證是一種需要非移民意圖的簽證。 I-140 表格上的 NIW 申請是移民簽證申請,是相反的概念。您在續簽 F-1 簽證時可能會遇到問題,因為非移民簽證 DS-160 申請表上的問題之一是「是否有人曾代表您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提交移民申請?如果是,請解釋一下。返回美國後申請 NIW 申請可能會增加您續簽簽證的機會。

世界周刊2024年9月8日李亞倫&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被解僱後面試屢碰壁 H-1B寬限期到 設法回校園 2. 新職雖少2萬 薪資高者 不會影響I-485 3. 地址雖留中國 人在歐洲 可就地簽H -1B

刊登於2024年9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被解僱後面試屢碰壁 H-1B寬限期到 設法回校園

一讀者問:
2020年第一次辦永久勞工紙計劃(專案電子評審管理PERM)被審核(audit),提交補充資料,2022年初通知被拒絕。被拒理由是廣告招募不合規。 2022年中,公司被收購,新公司辦第二個PERM,遇到凍結招聘。等了6個月,2023年10月提交了第2個PERM申請,結果上個月突然被雷了,PERM還在處理中。現在已經是H-1B第6年了,有效期限到11月.最近面了幾家公司,跟HR聊過之後就不給面了。有的要求第6年必須要有I-140,有的說今年公司不辦PERM,也投了雷我公司的崗位,第一輪面過後安排了下週進行第二輪面試,結果面試前兩天HR打電話說,role restructure,不繼續後面的面試了。我想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但我只有美國的CS的碩士學歷+碼農的工作經驗,沒有發表過任何論文或參加學術會議。 H-1B 60天的寬限期只剩30多天,感覺因為身分問題已經找不到工作了。現在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李翼民律師答:
根據您對自己的學歷和工作經驗的總結以及您缺乏發表論文和學術會議的情況,我認為您不符合 EB-2 NIW 的資格。自從您的公司解僱您後,您待處理的 PERM 將不再有效(除非他們同意繼續贊助您,並承諾在您的綠卡獲得批准後以約定的工資给您一个職位)。因此,您可能需要重新開始並找到另一家公司同意為您提供擔保,開始 PERM新 流程。

由於您的 60 天寬限期只剩下 30 天,您需要找一種方法來維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或離開美國。為了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您可以嘗試尋找一家公司在您的H-1B 第6 年僱用您,儘管這可能對您和公司都構成挑戰,因為您將受到工作至11月的時間限制;然後你需要想辦法保持有效的工作狀態或停止工作回到學校,或離開美國。如果您離開美國一年,您的 6 年 H-1B時間將重新算,但您需要再次贏得抽籤配額或找到免配額的雇主才有資格在美國工作。如果您有幸在美國設有分公司或附屬機構的跨國公司在海外找到工作,並且您在執行、管理或專業知識方面工作了一年,那麼該公司可以將您轉到美國工作在其關聯公司以L-1 身分工作5 或7 年。

其他維持非移民身分的方法包括回學校並在學習期間將您的身分轉換為 F-1,或將您的身分更改為「B」訪客,在此期間您可以面試找未來的工作。祝你好運。

2. 新職雖少2萬 薪資高者 不會影響I-485

一讀者問:
我的I-485已交,最近拿到了一個offer base,比舊公司的底薪一年少了兩萬元。想問一下,如果接了後面透過新公司交I-485J,然後工資那裡比舊公司少兩萬,對批准I-485會有影響嗎?

李亞倫律師答:
您將依賴根據 I-485 J 轉移您的案件,如果 I-140 申請獲得批准並且 I-485 申請已等待 180 天,則勞工證和 I-140 申請仍然有效,並且新的工作屬於相同或相似的職業。還要考慮許多因素,包括工作職責、SOC 代碼、職位名稱,其中兩萬美元的減少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應該指出的是,當一個人的工資為 150,000 美元時,減少兩萬美元比根據勞工證賺取 50,000 美元左右時的影響要小。

3. 地址雖留中國 人在歐洲 可就地簽H -1B

一讀者問:
目前,人在歐洲某小國,打算最近入境美國工作。 當初H-1B首簽地址選擇了國內,大機率會被check。 考慮到目前工作很緊,check時間較長,可以把面簽地址由國內改成目前歐洲所在國嗎? 還有,國內面簽check期間可以拿回護照嗎?

李翼民律師回答:
即使您在提交 I-129 H-1B 申請時將您的領事館辦事處列為中國境內之一,您也可以在您目前所在的歐洲國家進行非移民簽證面談。看其對第三國國民的態度是否有指引。如果它接受此類案件或您是歐洲國家的居民,您可以在 H-1B 申請獲得批准後向歐洲國家提交 DS-160,並在那裡安排面試。您可能需要提供您在第三國而不是您的祖國進行 H-1B 面試的原因 – 領事官員可能會對您目前居住在該國家/地區的答案感到滿意比去中國面試方便多了。在您的護照上,該歐洲國家的領事官員將拿著您的護照辦理簽證。如果需要,領事館可能會扣留您的護照進行行政處理,但一旦簽證批准或拒絕,您的護照將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