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週刊2026年9月6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持 EAD申請新的 H-1B,一般不會對您的綠卡申請造成任何風險

1. 持 EAD申請新的 H-1B,一般不會對您的綠卡申請造成任何風險

讀者問:
我自己在非營利單位工作,一直hiring freeze,到今年7月底才決定可以讓我繼續工作。之前,新申請的H-1B(到2028年)也因為hiring freeze沒有了。現在我的H-1B8月底到期。我的單位擔心我用I-485的EAD卡對單位有風險,想讓我先用EAD卡工作,同時為我申請新的H-1B。單位只給我三個月期限,若三個月H-1B沒有獲準或綠卡被拒,就終止工作。我的單位管理移民的部門都被裁員了,沒有人知道風險。請問,先用EAD卡並同時申請新的H-1B這樣的做法對綠卡申請有風險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雖然您所描述的情況相當複雜,但簡單而言,在持有 EAD(工作許可證) 為公司工作的同時,再申請新的 H-1B,一般不會對您的綠卡申請造成任何風險。

這項結論的前提是,公司已為您提出職業移民申請,且即將提出的新 H-1B 申請內容,不會與先前移民申請中的陳述相互矛盾。

世界週刊2026年8月16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博士回中國 沒申請OPT能返美嗎?

1. 博士回中國 沒申請OPT能返美嗎?

讀者問:
本人去年12月畢業,是北美的社科博士。我原拿到澳洲工作offer,回國等簽證過程中,因為簽證延誤,合約取消。我沒有申請OPT,美國學校經費全砍。請問,我是否還有赴美路徑?

李亞倫律師答:
如果您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親屬,並且他們可以透過優先類別或直系親屬類別擔保您,那麼您或許可以透過親屬移民途徑返回美國。如果您有足夠的資金,也可以考慮透過投資移民計畫移民。此外,您還可以嘗試聯繫可能對您的服務感興趣並願意以非移民或移民簽證擔保您的美國雇主。!如果您認為自己符合「傑出人才」(EB-1A)或「國家利益」(NIW)的條件,可以直接經由I-140表格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經由申請自己擔保的職業移民。

世界週刊2026年8月2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面談後被積壓 可提強制令訴訟

1. 面談後被積壓 可提強制令訴訟

讀者問:
我的EB-3面談後一年無更新。 優先日期是2019年7月。自從去年6月面談完,案件完全沒有動過,甚至現在還是”面談已安排”。我也找了議員,但都是模板回覆。面談時,一個非常年輕的官員結束後說自己並不能審批,只是負責收集資訊給他的同事。我當時就覺得不妙,案件疑似會被積壓果然如此。最近,公司不太平,裁員一波接一波。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答:
我假設您的優先日期一直有名額,並且您或您的律師/代理人已經嘗試聯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以推進您的案件,但尚未成功。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監察員辦公室(Ombudsman’s Office )已不再有效,而且您已經通過國會質詢,您和/或您的律師可以考慮向聯邦法院提起強制令訴訟,迫使該機構對您的案件作出裁決。希望僅憑聯邦法院訴訟的威脅就能促使該辦事處審查您的案件。

世界週刊2026年7月26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待裁決期間 不會累積非法拘留

1. 待裁決期間 不會累積非法拘留

讀者問:
因為我的H-1B快用完了,我想在H-1B 寬限期期間提交NIW,又擔心不合適。有人告訴我,有人在境外申請移民,我應該可以行。請問,我這種情況也可以申請NIW吧?

李亞倫律師答:
您可以隨時提交NIW申請,但提交I-140申請並不能阻止您累積非法居留時間。如果I-485身份調整申請有名額,您可以同時提交及時的I-140申請和I-485身份調整申請。在這種情況下,您的身分實際上會被凍結,在申請待決期間不會累積非法居留時間。如果身分調整申請被拒,非法居留時間將從拒簽之日起開始計算。至於您提出的是否可以從海外申請移民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您可以在海外提交I-140申請。

世界週刊2026年7月19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面試逾半年 毫無動靜怎麼辦 2. 剛交I-485就被裁員 能拖滿180天嗎?

刊登於2026年7月19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I-485面試逾半年 毫無動靜怎麼辦

一讀者問:
2025年1月,我申請了I-485和EB-1A,今年10月面談得也很順利,面談後變成面談已經結束,我的案件必須重新審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更新。我是非黨員,不過本科院校在10043上,不知道是不是這原因,等得好焦慮。我已經給白宮和議員發過好多信了,但是幫助不大。 I-485面試完七個月還沒消息,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目前所做的追蹤工作可能有助於解決您的案件。您沒有提及是否嘗試聯繫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如果您尚未聯繫,建議您盡快聯繫。如果您的案件自面談之日起已超過一年仍未處理,您可以考慮向聯邦法院提起強制令訴訟,以加快案件審理進程。請注意,該訴訟僅旨在加快審理速度,並不能強制USCIS批准您的申請。法院可以命令USCIS盡快作出決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也可能裁定提起訴訟的時間尚不足夠,或者USCIS有正當理由繼續保留您的案件。

2. 剛交I-485就被裁員 能拖滿180天嗎?

一讀者問:
我剛交I-485,但很可能馬上要被裁員了。請問,怎麼才能盡量拖夠180天不要面試或RFE,然後找下家交I-485j呢?如果拖延打指紋,是不是在打指紋之前就不會轉外地辦事處(FO),也就不會審I-485了?現在I-485提交多久會面試?有人剛打指紋就立刻轉了FO,提交4個月左右就面試了。

李亞倫律師答:
目前,百分之80職業移民的身份調整申請的處理時間顯示,最短審理時間為九個月,許多案件的處理時間遠超此期限。川普政府強調安全和審查,因此案件處理速度有所放緩。您似乎可以在180天期限後提交I-485J工作轉移申請。請注意,如果您收到補充材料通知(RFE),通常有87天的時間回覆移民局。您可以推遲指紋採集,但必須在預約日期前申請重新安排打指紋的時間,並提供錯過打指紋/生物辨識預約的合理理由。

世界週刊2026年7月12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職位晉升重辦PERM 未必無風險 2. 職責和PERM不同 提交I-485有影響嗎?

刊登於2026年7月12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職位晉升重辦PERM 未必無風險

一讀者問:
我正在糾結要不要從IC轉manager。我目前正在做Financial Analyst,移民申請的PD是2022年10月。最近有升職的機會,但如果我做了就需要重做PERM。現在的PERM政策怎麼樣,若重做會有風險嗎?重新申請PERM只是可能延長拿到綠卡的時間?聽說如果排期到了超過一年,有可能續不了H-1B?

李亞倫律師答:
為了回答您的問題,我假設您來自中國,否則您應該已經透過2022年10月的優先日期(EB-2或EB-3類別)解決了您的問題。在I-485身份調整申請提交且180天期限尚未屆滿的情況下(我們假設I-140申請已獲批准),從財務分析師晉升到管理層很可能需要重新申請勞工紙。重新申請PERM勞工紙的風險在於,美國就業市場需要再次接受檢驗,如果該職位有合格且願意工作的美國員工,則勞工紙申請可能無法獲得批准。您說得對,當優先日期生效一年後,如果您尚未申請調整身份,就不能再將H-1B身分的有效期延長超過標準的六年。就您的情況而言,您或許可以考慮更穩健的做法是繼續擔任財務分析師,並利用這個原計畫獲得永久居留權。即使 I-140 獲得批准,I-485 已提交,並且自提交之日起已過去 180 天,工作轉換仍需要您和公司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證明新職位屬於相同或類似的職業。

2. 職責和PERM不同 提交I-485有影響嗎?

一讀者問:
本人開始是做數據相關的,但現在都在support SDE,也想組裡轉SDE。我的I-140已經批准了,排期可能還有一年,工作地點和公司都不變,但工作職責會變.律師說沒關係,人力資源部說可能50%,也不需要重新申請perm和做和H-1B 修正。老闆覺得問題應該不大。請問,這對提交I-485有沒有什麼影響?或是會被RFE?面談會有問題嗎?

李亞倫律師答:
這方面需要格外注意。如果職位名稱和職責與勞工證上列出的職責不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認為這是未經認證的職位。您不妨與您的律師和人力資源部門討論一下這些變更,以及他們打算如何向 USCIS 說明這些變更。

世界週刊2026年6月28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付費加急處理 只適用於 I-140

刊登於2026年6月28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付費加急處理 只適用於 I-140

讀者問:
去年2月,我提交降級EB-3的I-140(非premium),是跟I-485、I-765和I-131一起提交的。當時,只是EB-3的B表到了,但A表差不多,所以就沒想著一定要premium提交I-140。律師當時也建議剛開始不要加快,但之後我看排期又大幅倒退,也就沒加快了。大概2個月之後,我就拿到Combo卡了,但I-140到現況15個月了,還沒批,遠遠超出正常處理時間了。我已經在USCIS網站上提交了兩次inquiry,但都沒有回應。難道他們就是想逼我去交加急處理費(premium fee)才給我處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可以繼續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查詢,希望您很快就能收到回覆。您也可以聯絡您所在選區的美國國會議員或參議員辦公室尋求協助。如果您覺得不能再等了,可以考慮支付加急處理費,目前費用為 2965 美元。但請注意,支付加急處理費並不代表您會在 15 個工作天內收到核准通知。您也可能收到補充資料通知、拒絕意願通知或直接被拒通知。此外,即使 I-140 申請透過加急處理獲得批准,也不代表您的 I-485 申請也會同時獲得批准。 I-485 申請可能會隨後得到處理,但加急處理費實際上只適用於 I-140 申請。

世界週刊2026年6月21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前提 保持合法身份 2. 申請AP  80%的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刊登於2026年6月21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I-485前提 保持合法身份

讀者問:
兩個月前申請了I-140,因為沒有加快,至今沒有結果。不幸的是,我剛被公司裁員了。公司的規章是不會撤回I-140。如果有RFE,公司不會回應。如果一切正常,我的I-140還是會通過。現在,我看到很多perm過不了,想一種可能性。如果我一年後又回到前公司,I-140還在審理中,優先日期正在current,我是否可以加急那個I-140然後交I-485呢?

李亞倫律師的回答:
您提出的方案,即一年後I-140申請仍在審理中,優先日期正好排到,此時您可以回到同一家公司,加快I-140的審批速度並提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這或許可行。前提是您必須一直保持著合法的非移民身份,而該公司願意繼續為您申請永久居留權,因為他們有符合勞工證條款的全職永久職位適合您。

2. 申請AP  80%的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讀者問:
我的I-485跟EAD去年10月初交的表,但沒同時申請AP。申請去年12月批下來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申請AP。我當時估計有很大可能上半年還要回國。我當時還有H-1B簽證。現在,簽證剛過期,我要不要辦AP?聽說現在AP的處理接近一年,是不是現在申請意義不大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假設您去年12月核准的申請是EAD工作許可,而您的I-485申請仍在等待審批。就您的情況而言,提前離境許可(Advance Parole)是一種更安全的旅遊方式,因為如果過期的是簽證而非H1B身份,則無需與美國領事官員面談。如果身分過期,則只能選擇提前離境許可。在川普政府執政期間,由於領事館和機場的嚴格審查,不建議非移民人士出於非緊急原因暫時離開美國。您可以立即申請提前離境許可,但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公佈的80%的申請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對讀者而言,在許多情況下,USCIS同時收到EAD和AP的申請並選擇同時處理,因此上述時間線並不適用。)

世界週刊2026年6月1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持回美紙 無需加蓋 H-1B章 2. 寄出文件為何未見收據

刊登於2026年6月14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持回美紙 無需加蓋 H-1B章

讀者問:
我已安排H-1B在8月中下旬面談,H-1B快過期,需要8月初才能申請延期。我想以AP入境.需要在國外辦理H-1B簽證蓋章嗎?如果我收到拒絕意向通知書(NOID)或被拒簽,然後出國辦理H-1B簽證,會不會太晚?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您是持回美紙 (Advance Parole) 旅行,這與 H-1B 簽證是兩回事,您無需在護照上加蓋 H-1B 簽證章即可返回美國。我不明白,如果您的 H-1B 延期申請被拒或收到拒簽意向通知書 (NOID),您為何還要出國辦理 H-1B 簽證章。或許您認為可以克服 NOID,拒簽的原因在於您在美國的身份維持問題,而非 H-1B 申請本身的合理性。如果是這樣,您可能需要重新預約領事館的簽證辦理時間,因為時間可能不合適,而且用於預約的 DS-160 表格上的資訊也將不再準確。

2. 寄出文件為何未見收據

讀者問:
我申請了加快審理國家利益豁免NIW,兩個月了還沒收到收據通知。 2025年12月第一次寄出申請,2月被退回,因為有表格過期了。我同日做好修改,再次寄出。一直到今天還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支票也沒有被對現。我是自己申請的,擔心有什麼問題,專門找律師幫忙看了一下我的文件包裹。律師說,文件沒有問題。這是怎麼回事?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在被拒後寄回包含正確表格的包裹後,可能尚未收到收據通知,原因有很多。您提到您請律師審核了包裹,但並非負責您案件的律師可能不會像實際負責您案件的律師那樣認真仔細。您可能將包裹寄到了錯誤的地址,或者支付了錯誤的金額,或者在表格填寫上出現了錯誤。我們最近也聽說,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處理重新提交的案件速度並不快。希望您能盡快收到回覆。

世界週刊2026年6月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重啟PERM流程 難在21個月內完成 2. 持H-1B 勿持EAD為其他雇主工作 3. 自行申請NIW 換工作申請也可以繼續進行 4. 領館處理退案 時間需要較長

1. 重啟PERM流程 難在21個月內完成

讀者問:
剛收到公司郵件說,公司的PERM由於市場行情要暫停暫,不確定恢復的時間。我現行工資標準確定通過了,現在正在打廣告時期,3月開始的,很大可能是沒法正常遞交了。 H-1B 達到6年時間是明年10月。申請綠卡時候,只給辦EB-3,因為EB-2要高階經理等級才給辦。公司是全球諮詢公司。目前,我自己部門業務穩定,自己考核也沒問題,在帶小團隊。沒想到突然來了這麼一回事。請問,有沒有一些可行的思路。

李亞倫律師回答:
鑑於您的H-1B簽證有效期似乎將於明年10月到期(自本回復之日起21個月),並且您似乎相當確定由於公司暫停PERM申請流程且未明確重啟日期,您無法按時提交申請,您可以嘗試與公司進一步協商,或者如果您確實不滿意,可以嘗試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併承諾該公司會盡快為您啟動PERM流程。即使一切順利,如果今天開始申請PERM勞工證,也很難在21個月內完成。但或許您可以與公司或其他公司協商,制定計劃來彌補這段H-1B簽證失效期間的身份空缺。祝您好運。

2. 持H-1B 勿持EAD為其他雇主工作

讀者問:
我之前以為用了EAD,就再也不能回到H-1B狀態了,但是後來問了下chatgpt,說是當你用combo card回到美國的時候,你的狀態自然就變成了parolee這個狀態,你就可以為任何雇主工作了。如果這個狀態失業了,也不受H-1B的60天失業期的限制。如果你用了EAD卡,包括申請失業金和為其他雇主工作都是可以的。而且,如果想轉回H-1B的話,雇主給你交一個H-1B transfer就行了。我可以在I-485 pending期間,盡情使用EAD,不用害怕I-485被拒絕之後無法回到H-1B。請問,我這樣理解對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很遺憾,您的理解並不正確。如果您使用EAD卡為其他雇主工作,則違反了H-1B簽證的規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指導意見似乎允許H-1B持有者以假釋身份重新入境美國,然後透過同一雇主在美國境內申請H-1B身份延期。此指導意見並未考慮在自由開放的市場中使用EAD卡工作,然後在美國境內重新轉換回H-1B身份的情況。

3. 自行申請NIW 換工作申請也可以繼續進行

讀者問:
過去公司撤銷意向通知書的NIW批准了,但我後來跳槽。我現在需要重新申請I-140麼?領英 (linkedin)上有一個貼條,說要重新自己申請一遍。請問,這是真的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先前的雇主擔保了核准的國家利益豁免(NIW),而受益人更換了工作,則必須重新提交I-140申請。如果個人自行申請NIW,即使其更換了工作,申請也可以繼續進行。

4. 領館處理退案 時間需要較長

讀者問:
我申請了EB-1A,我的I-140已經獲準,去香港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 1月港領事館面簽,當場拒絕。 狀態更新至拒絕,3月更新至退回全國簽證中心。這是撤銷意向通知書(NOIR)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美國領事館將案件狀態更新為“已退回國家簽證中心 (NVC)”,則表示領事館已將您的案件退回或即將退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移民官員將結合領事館的記錄審查您的案件,並決定是否維持原判或向您發出撤銷申請意圖通知。需要注意的是,此類案件在USCIS的優先順序較低,以往處理退回案件通常需要較長時間。祝您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