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0月1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B-2簽證期間可以去上課嗎? 2. 我可以用H-4工作許可證申請I-140職業移民嗎?3. 無證移民

1. B-2簽證期間可以去上課嗎?

我在12月前在美國是合法身份,想要完成美甲和美容的短期課程。可以持B-2訪客簽證做這些嗎?

李律師答:
儘管美國法律不允許持B-2訪客簽證身份的人士在停留期間學習,但美甲美容的短期課程可能是一個例外,如果此課程是不定期的、短期課程,同時不會在結束時授予證書。

2. 我可以用H-4工作許可證申請I-140職業移民嗎?

我的方案有四種:1.在H-1六年期限到期前申請PERM勞工證?2.轉成H-4並申請H-4工作許可證。3.配偶有I-140,我目前有H-4工作許可。4.如果有H-4工作許可, 而PERM申請在2-3個月內被批准,可以申請I-140嗎?或是否需要轉成H-1,然後再申請I-140?

李律師答:
不管是H-1B,還是有工作許可證的H-4身份,對你所在機構為你提交I-140職業移民申請都沒有什麼差異。I-140申請主要是看機構要求你從事的類別予以裁決,比如EB-2、EB-3,是否符合勞工證申請中的職位類型和要求;你是否符合勞工認證對職位的要求;以及僱主是否有能力支付你勞工證申請上的現行工資。

3. 無證移民

我是無證移民,從三歲來美後,一直生活在加州(今年26歲)。我未婚妻是美國公民,我們想知道是在美國結婚更好、或是墨西哥,只要能讓我獲得合法身份,我們可以搬去那邊。

李律師答:
在加州結婚是比較好的選項,你一旦從美國回墨西哥、將受到十年不得入境的懲罰,因為你從三歲開始就在美非法居留。如果你在墨西哥結婚、你妻子為你提交文件申請,你的移民簽證將會被拒,並被告知要申請豁免,然後你提交豁免,收到I-601豁免批准後,才能返回美國。這類豁免將基於如果不給予豁免、你必須留在墨西哥,那將給你妻子帶來極端困苦。

如果在美國結婚,你可以提交一個可以在此等待的I-601A臨時豁免,有了結果再決定是否離境。此臨時豁免的條件與I-601相同,都是如果不給予豁免,將給你的美國公民妻子帶來極端困苦。假定I-601A通過,你的領事館程序將像一般的程序一樣。

 

大紀元2017年10月6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有兩個重罪記錄有無辦法不被驅逐出境? 2.申請I-130表格時,應該用兩個姓還是一個就行? 3.美國海關法對進口二手商品的銷售規定

1. 有兩個重罪記錄有無辦法不被驅逐出境?

我丈夫於2016年2月11日被移民局拘留。他有兩項毒品重罪記錄。有沒有辦法阻止他被驅逐?

李律師答:
通常只有一項毒品重罪就足以讓一個人永久不准入境美國,兩項毒品重罪會更有問題。你應當把他的所有刑事法庭記錄以及移民案底、去問一位移民律師,獲取意見,看是否有可能幫助你丈夫。

2. 申請I-130表格時,應該用兩個姓還是一個就行?

我為丈夫申請I-130親屬移民身份時,他的出生證和其他證件上有兩個姓氏,而我們結婚的時候,我決定只冠他的一個姓。他仍然有兩個姓。

李律師答:
在為你丈夫提交I-130申請時,你應當使用你丈夫出生證上的兩個姓。因為日後,你丈夫移民文件上的姓名必須跟出生證上相同。你是否決定只用他的一個姓作為你的夫姓不會有什麼區別,但在他自己的申請文件中截短他的姓氏可能導致問題。

3. 美國海關法對進口二手商品的銷售規定

我在兩年內(2014-2015年)從亞馬遜置入兩台照相機和一個鏡頭、供自己使用,總價約為2,000美元以下。我買時、支付過銷售稅,並且在持有它們的這段時間有一直用。我現在在去美國的路上,考慮通過eBay或照相機商店出售它們。在法律上,我可以在美國賣掉它們嗎?然後我必須申報嗎?法律上怎麼規定的?

李律師答:
我想法律上沒有禁止偶爾出售兩年內使用過的兩台相機和鏡頭的規定。我想你也不必申報銷售所得,因為利潤所得可能也達不到、需要你提交報稅的額度。我的專業領域是移民法,所以這裡不是給你提供這一問題的專業法律建議,只是給你一個常識答案。

 

大紀元2017年9月29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 1. 國稅局(IRS)把我歸入在美國居住的外籍人士,請問我可以申請綠卡嗎? 2. 個人可以隨身攜帶大量現金嗎? 3. K-1簽證持有人提交調整身份表格後,還要做些什麼? 4. 如果我嫁給一位移民,他們必須住在美國嗎?

1. 國稅局(IRS)把我歸入在美國居住的外籍人士,請問我可以申請綠卡嗎?

李律師答:
在美國因納稅用途被視為長住居民跟國安局(DHS)眼中的永久居民身份是不一樣的。你必須符合特定的基礎類別才行,比如親屬、職業移民、難民以及投資移民等。

2. 個人可以隨身攜帶大量現金嗎?

請問一位當事人從夏威夷攜帶現金去加州,是否需要在離開夏威夷前就納稅給國稅局,然後交給加州的物主,即使物主還沒有收到錢?

李律師答:
美國通常不會對攜帶自有資金的當事人徵稅。美國對當事人徵收收入稅以及其它稅款,是針對為稅務目的被視為居民的人或在美國賺錢的當事人。按照美國法律,任何人從境外攜帶超過1萬美元現金或可轉讓為貨幣的財物,必須在入境時向美國海關與邊境執法局申報。從夏威夷到加州旅行是在美國境內,而且錢來自夏威夷,應當不用申報。

3. K-1簽證持有人提交調整身份表格後,還要做些什麼?

調整身份表格申請已經提交,美國郵政局(USPS)已確認遞交給芝加哥的美國移民局(USCIS)辦公室。但那是上週末,而那個週末就是我們要求在90天前結婚以及申請綠卡的最後期限。現在我們沒有接到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外籍人A號碼,我們想如果我們都正確完成了所有的事,就只能等嗎…或者我們錯過了什麼?

李律師答:
只要你們在90天內結婚,並且現在已經提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文件給美移民局的芝加哥辦公室,你可能所有事都做到了。通常你會在提交申請後3-4週接到移民局的收據。移民局不會在你申請調整身份狀態一週以內,就即時給出收據,並送交到你手中。

4. 如果我嫁給一位移民,他們必須住在美國嗎?

我的男友目前住在巴西,我們想要結婚。他不想成為公民,但他喜歡以居民身份在這生活,仍能每年回巴西老家探親。如果我們結婚,他需要在返回家鄉前,先在這呆夠一段時間嗎?

李律師答:
永久居民必須把美國作為他們長久居住國。根據美國移民法,綠卡持有人每年至少要在境內停留六個月。移民來此的人不用在這裡住長時間就可以回母國。在拿到綠卡前,護照上的美國入境章將允許當事人進出入美國。不過,請注意婚姻案件,如果外籍人士在沒有美國公民配偶陪同的情況下回國旅行長時間,移民局會非常懷疑。這可能會引起他們對真實婚姻關係的高度關注。

 

大紀元2017年9月22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此時更新達卡會被拒絕嗎? 2. 我已懷孕﹐如何申請丈夫來美﹖ 3. 面談前取消我的綠卡調整身份申請,會怎麼樣?

1. 此時更新達卡會被拒絕嗎?

我已過了一年沒有更新達卡(DACA,未成年入境者暫緩遣返)的工作許可證,此時更新會被拒絕嗎?

我沒有犯罪或任何壞記錄。我上班、而且在上學。

李律師答:

DACA于2017年9月5日被川普行政當局終止,但有一個限制性條款﹐即當事人在2017年 9月5日之前遞交第一次或更新的DACA和工作許可證的申請案可以繼續處理,而且如果他們的身份在2017年9月5日到2018年3月5日期間到期,可在2017年10月5日前遞交申請延期。 你看來似乎不符合這些類別,因此你此時申請DACA延期會被拒絕的。

2. 我已懷孕﹐如何申請丈夫來美﹖

我在海外與外籍人士結婚,現在懷孕,我希望他能來美國陪我生子,也申請綠卡。我們在2014年11月14日結婚。我一直來來回回去看他。我沒有工作,他在經濟上給我提供支持。我想知道他來美和我在一起是否會被批准。

李律師答:

我假設你是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你可以遞交I-130親屬移民表格為他提出申請,一旦獲得批准,他可以在美國大使館通過領事處理程序、做加移民簽證面談。關於經濟擔保問題,你需要填寫I-864經濟擔保書表格,但如果你沒有足夠的經濟擔保他,你可以請親戚或者朋友作為共同擔保人,填寫另一份I-864表格,保證你丈夫在這裡的時間,他或她會在經濟上支持你的丈夫。但我懷疑這份申請能在你生寶寶時及時完成。

3. 面談前取消我的綠卡調整身份申請,會怎麼樣?

我是持F-1簽證的國際學生。我在佛羅里達大學開始攻讀博士學位,跟一個女孩約會了兩年半,直到我老闆搬到密西根大學,我也不得不轉到密西根大學。如果我想留下來,我只得放棄3年的工作,重新在實驗室開始。我和女友很相愛,當我離開佛羅里達之際,我的女友說,我們應該結婚,直到我完成學位前可以分居,然後再一起生活…我非常愛她,不能對她說不,即使我知道保持異地戀也很難。所以我們結婚了,並申請了綠卡。一個月前,我剛剛打完指紋,卻在同一時間遇到一個女孩,在兩個星期內墜入愛河…想把她從我腦海中抹去好難,幾乎無可奈何,我妻子也感到了,我們為此打得不可開交…該怎麼做?

李律師答:

看來你要做出選擇,要麼與你的妻子呆在一起、或許能獲得永久居留權;要麼與新戀人在一起。這個選擇,你必須遵從你心中的感受、自己做出決定。

 

大紀元2017年9月15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如何為繼母申請移民簽證 2.入籍被拒,請問是否值得上訴? 3.想要申請2個十歲下的小孩,從墨西哥來美學習拿簽證

1. 如何為繼母申請移民簽證

我出生在菲律賓,已經是美國公民。請問我可以在申請父親移民時,也同時為我繼母申請嗎?他們在我來美國前合法結婚。

李律師答:

申請繼父(母)的規則是,親生父/母與養父/母之間的婚姻要在你18歲之前成立才可。如果你的情形是這樣,你可以在申請你父親的時候,同時為繼母申請。如果不是的話,你就只能為你父親申請。

問答 2.

2. 入籍被拒,請問是否值得上訴?

我申請入籍被拒,理由是丈夫和我沒有住在一起。在我們結婚時,丈夫在軍隊工作。2014年8月,他離開部隊;9月開始他在工作的那個州上學。我本有意搬去那個州,但是12月我被診斷出健康問題,需要每週治療3次。我不想因為生病、增加丈夫的負擔,而是告訴他繼續上學、我可以呆在這邊接受治療。我們習慣分開住。他也沒有經常來看我,但是我們數月前有一起渡假。

李律師答:

我猜測你可能是申請,丈夫是美國公民為基礎的三年為期的入籍,而不是常規的五年。三年入籍有強制性的要求,規定你們必須在這三年內共同居住(短期分開可能可以接受)。從你的案子來看,你所說你們長期分開, 而非短期。看起來不值得上訴。你可以按照五年的規則遞交申請,那不要求夫妻兩人居住一起。

問答 3.

3. 想要申請2個十歲下的小孩,從墨西哥來美學習拿簽證

我是他們的姨母,可能嗎?

李律師答:

無論哪種情況,要領事官員給十歲以下的小孩簽發學生簽證是很難的。因為孩子這麼小,不確定他們學習的終止日期,以及返還母國的時間。如果小孩來自富裕的家庭,而你本身也很富有,可能會有幫助。

 

世界周刊2017-09-10 – 1. 我們在台灣結婚以後還可以辦未婚妻簽證嗎? 2. 我簽證上的名字有錯 要怎麼改正? 3.轉換F-1學生簽證一直沒有結果,我應該怎麼辦? 4.我申請H-1B轉換新公司的同時,妻子可以拿到H-4簽證蓋章嗎?

1. 我們在台灣結婚以後還可以辦未婚妻簽證嗎?

一公民讀者問:

我們之前決定訂婚,然後為未婚妻做K-1未婚妻簽證(我是美國公民),她會來美國,而且我們會90天之內在美國結婚。我們當初想做未婚妻簽證因為這個會比直接申請綠卡更快。但是,台灣的家人反對,因為他們想讓我們九月份在台北舉行一個盛大的婚禮。我知道從移民局處理時間上看我們跟本不可能在結婚之前拿到K-1簽證。我們可以在台灣舉行婚禮,滿足我們的家人,同時繼續申請K-1簽證嗎?

李律師答:

K-1簽證的前提條件是沒有被認可的的婚姻存在。按照你們的情況,如果你們有一個合法的台灣婚姻關係,這樣你們不能獲得K-1簽證。若是那樣合適的做法是為你的妻子申請I-130親屬移民,一旦批准,就可以去美國在台協會AIT辦理領事作業部份。

2. 我簽證上的名字有錯 要怎麼改正?


我的美國簽證上名字一欄有字母“FNU”,姓氏的一欄裡,有我的名字和姓氏。要怎麼改正我的姓名呢?

李律師答:

“FNU” 的意思是不知道名字是什麼(First Name Unknown)。如果你在填簽證申請時把姓和名都填在正確的位置上,這就是美國領事館的錯誤了,你應該把簽證拿回去,解釋這個錯誤,要求取消這個簽證和給你一張有你正確姓名而非FNU的新簽證。

3. 轉換F-1學生簽證一直沒有結果,我應該怎麼辦?


我2016年9月通過旅遊簽證來美,有六個月的停留期限,然後在2017年1月申請了轉換成F-1學生簽證。從二月份收到收據以後,我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消息。這會有什麼問題嗎?我可以做些什麼呢?這種情況正常嗎?我的經濟擔保人是我的父親,過去這兩個月他在海外。

李律師答:

關於轉換學生身份的申請,彿蒙特服務中心處理到1/9/2017前申請的案件,加州服務中心到2/1/17。根據服務中心的工作量,案子會從一個服務中心轉移到另外一個服務中心。如果你的申請被佛蒙特利爾服務中心接收,你應該會很快收到被處理的通知或者其他的信件。你可以從你的收據和任何從移民局來的信件來看案子的進展。你可以打電話給移民局,號碼是1-800-375-5283。如果你的案子在加州,那麼你的申請還沒有排到。另外,你父親是你的擔保人不會對你的申請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4. 我申請H-1B轉換新公司的同時,妻子可以拿到H-4簽證蓋章嗎?


從給我辦理H-1B的公司那裡了解到他們不會給我辦綠卡,所以我就開始找新的工作。現在,新的公司開始給我辦H-1B轉移。現在我第一個H-1B的時間快要到期了。我妻子因為她母親的健康問題,近期不得不回去香港一趟。她需要一個新的H-4簽證回來。因此在我轉換H-1B簽證的過程中她可以拿到新的H-4簽證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還在你原來的公司,我不會認為你妻子的H-4蓋章會有問題。但是,如果你已經去到新的公司,大使館官員可能會讓你的妻子等一等,等你簽證問題落實以後再辦她的H-4簽證。

大紀元2017年9月8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未婚夫簽證 2.EB-1(I-140)處於補材料狀態中,家屬能用工作許可證來工作嗎? 3.男友要如何獲得簽證,來美國看望我?

1. 未婚夫簽證

我需要為我的未婚夫申請未婚夫簽證後,才能和他結婚嗎?他是英國公民、現居美國。我們都是去年才離的婚。

李律師答:

如果他人已經在美國,就不需要未婚夫簽證。你可以在婚後直接為他遞交綠卡申請。未婚妻(夫)簽證是給身在美國境外的外籍人士。

問答 2.

2. EB-1(I-140)處於補材料狀態中,家屬能用工作許可證來工作嗎?


我是H-1B工作簽證身份。我一年半前通過公司的職業移民第一類优先EB1類別申請綠卡。此外,我和家屬還收到了工作許可證以及回美紙(Advance Parole)。我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需要補充材料。請問我的家屬是否可以用工作許可證來工作。如果可以,家屬的H-4身份會怎樣?下一步要如何處理?我願意跟律師商量,也請告訴我需要支付多少費用,才能獲得這些信息。

李律師答:

我假定你已遞交I-485綠卡的表格申請,為你自己和你所有的家庭成員申請調整身份。而工作許可證(EAD)是跟著I-485一起申請的。只要I-485申請案仍在審理中,你和家屬仍有權使用工作許可。請注意,你家人的情況,家屬持工作許可證工作,將違反他們H-4的身份規定。他們的工作許可證將取決於他們獲得I-485的申請。

問答 3.

3. 男友要如何獲得簽證,來美國看望我?

男友和我13月前在網上認識。我還沒有親自跟他見過面,但我們有進行視頻聊天,他想要來這,這樣我們可以結婚,但我們不知道怎麼做?

李律師答:

我假定你是美國公民。按照美國法律,未婚夫/妻簽證可能簽發給外籍人士,只要雙方的關係是真實的, 並在過去兩年間見過面。所以與其讓你男友上這來看望,不如你考慮去他的國家看望他。如果未婚夫簽證最終獲得批准,你必須在他入境美國90天內跟他結婚。

世界周刊2017-09-03 – 1. 我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 有資格入籍嗎? 2. 廣州的領事面試是否需要中文翻譯? 3. 檢查了移民局網上在線系統,但沒有收到美國移民局發出的補充材料通知。 我能做什麼? 4.我女朋友能拿到美國旅遊簽證嗎? 5.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入籍面談通知呢?

1. 我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 有資格入籍嗎?

一綠卡讀者問:

當我在芝加哥移民局把我的身份調整到了的永久居民,沒有人告訴我,我應該註冊美國兵役登記。現在我28歲太老了,不能註冊了,想知道如果我現在嘗試申請公民身份,這是否會影響我很多。我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局的政策手冊說,31歲以上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的人有資格入籍,即使他們知道和故意沒有註冊。 26 – 31歲之間的申請人可能不符合資格,但是移民局將允許申請人有機會表明他不知道或者故意沒有註冊,或者他沒有被要求這樣做。26歲以下的申請人通常不符合資格(因為他們還有時間註冊)。在你的情況下,如果你現在申請,你應該從美國兵役登記局獲得狀態信(有關更多信息,請訪問www.sss.gov或 致電1-888-655-1825)和並且寫出您沒有註冊的原因,以及您對該要求的了解不足,並與您的入籍申請一起提交(美國移民局更喜歡打印的聲明)。否則你可以等到31歲再申請入籍,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不再是問題。 

2. 廣州的領事面試是否需要中文翻譯?

一讀者問:

我父親正在為在中國的姐姐提出移民申請,並有中文文件進一步表明她是我父親的親生姐姐。他們都出生於中國的邊遠地方,那裡缺乏很多文件。文件必須翻譯成英文嗎? I-130申請已在很多年前批准。

李亞倫律師回答,

全國簽證中心(NVC)最近確認,如果此文件是申請移民簽證國家的正式語文,文件不需要翻譯。如果有翻譯,翻譯必須包括翻譯者的陳述,即翻譯是準確的,翻譯者有競爭力去翻譯。全國簽證中心指出,有些大使館或領事館可能會有其他要求,申請人應遵守大使館或領事館面談指示的文件說明。

3. 檢查了移民局網上在線系統,但沒有收到美國移民局發出的補充材料通知。 我能做什麼?


一公民丈夫問﹕

我的妻子為我提交了I-130親屬移民申請,檢查美國移民局網站了解到移民局上個月向她發送了補充材料的通知(RFE)。我們從來沒有收到通知,應該怎麼做?

李亞倫律師回答,

第一個建議是聯繫全國客戶服務中心。聯繫方式是1-800-375-5283。你可以告訴他們她沒有收到RFE即使移民局在網上系統顯示RFE已發出,並且請求再次發出RFE。如果在30天內沒有回應,她應該發送一個後續的電子郵件到持有案件的服務中心,包括SM RT號碼在這個後續的電子郵件裡。她可以在和全國客戶服務中心第一次交流的郵件裡找到這個SM RT號碼。她也可以和當地的移民局約談Infopass,看看是否可以得到並打印一份RFE的副本。

4. 我女朋友能拿到美國旅遊簽證嗎?


我是美國綠卡持有者。我的女朋友是馬來西亞人,35歲,在新加坡做保姆。她的一個朋友拿到了美國旅遊簽證,她也考慮申請一個。她成功申請到的機會有多大呢?

李律師答,

旅遊/探親簽證的簽發是由美國大使館自行決定。看來你女朋友申請旅遊簽證不樂觀,但她可以試試看。她必須要說服美國大使館簽證官她在美國以外的關係很緊密,她不會留下來,還會帶足夠的錢來旅遊,不會在旅遊期間非法工作。

5. 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入籍面談通知呢?

一讀者問:

遞交了入籍申請之後,我在2017年3月份收到打指紋通知。現在正在等待移民局的面談通知。我住在費城。

李律師答,

根據移民局的處理時間表,費城的入籍面談應該會安排在你遞交入籍申請後的11到12個月。因為一般在遞交移民申請後1到2個月會安排打指紋,推測你是在2017年1月或2月申請入籍的,如果移民局目前的處理時間表是準確的,那麼你應該在4到5個月之內接到面談通知。

 

大紀元2017年9月1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申請H-1B的新配額 2.臨時綠卡的姐姐正在考慮離婚 3.尋找內華達州埃爾科(Elko)附近的移民律師

1. 申請H-1B的新配額

我最初於2005年用H-1簽證入境,於2010年返回母國。我的簽證用了4年。2年前,我再次回到美國,簽證有效期至2018年7月。請問我的公司是否可以在我仍為他們工作的這2年期間為我申請一份2018年新的H-1申請(不受配額限制)?

李律師答:

除非你在情有可原的情況下,如勞工紙申請已經提交超過365天,或者你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已批准﹐但因你出生國的排期被積壓,只有這類情況,否則你不能通過你的公司在2018年為你提交新的H-1B申請(不管受配額限制或不受限制) ,再繼續H-1B超出六年期限的延期申請。

2. 臨時綠卡的姐姐正在考慮離婚


我姐姐和美國公民結婚2年,最近收到2年為期的綠卡。他們之間存在很多問題,她正在考慮離婚,但不知道她的居留權會發生什麼問題?

李律師答:

如果你姐姐離婚,且能向美國移民局證明在離婚前她與她丈夫存在真實的婚姻關係,那麼她仍然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如果想這樣做,她應該收集並保存他們共同生活的所有文件,比如租約或房契副本、房租收據、水電費、銀行月結單、電話帳單、電視帳單、信用卡賬單、汽車帳單、人壽或健康保險等項目。

2. 尋找內華達州埃爾科(Elko)附近的移民律師

我們正在找可以幫助我未婚夫申請他兒子居留的移民律師,以便他來美國跟我們長久居住…他住在墨西哥。

李律師答:

尋找移民律師其實不必侷限在你住家附近。大多數情況下,移民法不要求律師住在你最近的地區。對你談及的案件,申請案件不會送去當地的移民局,很可能是在德州信箱單位接收後,送去美國四個移民服務中心的其中一個。經服務中心批准後,這位兒子的案件將送往—新罕布希爾州樸茨茅斯—的全國簽證中心進一步處理,然後才送往美國駐墨西哥城或華雷斯城大使館走領事程序。

 

世界周刊2017-08-27 – 1. 申請免除或降低入籍申請費 移民局收費725元 2. 身分過期後政策變 B-2轉F-1或有救

1. 申請免除或降低入籍申請費 移民局收費725元

一綠卡讀者問:

我在美國已經有十多年了,最後五年有綠卡。由於政府多次透露反對移民的言論,為了安全起見,我決定申請美國公民的身分。請問:透過律師辦理,大約要多少費用?若是申請免申請費或降低申請費用,美國移民局的申請費是多少?

李律師答:

案情不複雜且不要求律師陪去面談的大多數入籍案件,律師費不超過1000元。若是 申請免申請費或降低申請費用,美國移民局的申請費為725元。


2. 身分過期後政策變 B-2轉F-1或有救

一訪問者問:

我2016年9月持B-2簽證來美,2017年1月提出申請轉換學生身分。我收到收據,但是就這而已。我入境時給了六個月的停留時間,但是在3月就過期。請問: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根據最新的移民政策,B-1/B-2持有人希望改變為F-1學生身分,在B-2延期時間必須保持身分,直到移民局對申請轉換為F1學生身分做出決定。移民局在2017年4月5日發布「B-1/B-2訪客要登記入學的特別說明」的公告。你此時必須提交一份遲交的延期申請,但是遲交必須是因申請人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而延誤的,並且移民局認為遲交與情況相符,可以給予原諒並作出有利的判決。其他的條件包括外籍人士沒有違反其非移民身分、外籍人士保持一個真實的非移民身分以及外籍人士不受驅逐出境或遣返程序的牽制。

你的特殊情況可能包括:你身分過期後移民局政策才有變化,遲交的延期申請是你到現在才知道新的政策,並儘快提出了。筆者希望你沒有違反非移民身分,而且你不是驅逐或遣返程序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