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9月8日李亞倫&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被解僱後面試屢碰壁 H-1B寬限期到 設法回校園 2. 新職雖少2萬 薪資高者 不會影響I-485 3. 地址雖留中國 人在歐洲 可就地簽H -1B

刊登於2024年9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被解僱後面試屢碰壁 H-1B寬限期到 設法回校園

一讀者問:
2020年第一次辦永久勞工紙計劃(專案電子評審管理PERM)被審核(audit),提交補充資料,2022年初通知被拒絕。被拒理由是廣告招募不合規。 2022年中,公司被收購,新公司辦第二個PERM,遇到凍結招聘。等了6個月,2023年10月提交了第2個PERM申請,結果上個月突然被雷了,PERM還在處理中。現在已經是H-1B第6年了,有效期限到11月.最近面了幾家公司,跟HR聊過之後就不給面了。有的要求第6年必須要有I-140,有的說今年公司不辦PERM,也投了雷我公司的崗位,第一輪面過後安排了下週進行第二輪面試,結果面試前兩天HR打電話說,role restructure,不繼續後面的面試了。我想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但我只有美國的CS的碩士學歷+碼農的工作經驗,沒有發表過任何論文或參加學術會議。 H-1B 60天的寬限期只剩30多天,感覺因為身分問題已經找不到工作了。現在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李翼民律師答:
根據您對自己的學歷和工作經驗的總結以及您缺乏發表論文和學術會議的情況,我認為您不符合 EB-2 NIW 的資格。自從您的公司解僱您後,您待處理的 PERM 將不再有效(除非他們同意繼續贊助您,並承諾在您的綠卡獲得批准後以約定的工資给您一个職位)。因此,您可能需要重新開始並找到另一家公司同意為您提供擔保,開始 PERM新 流程。

由於您的 60 天寬限期只剩下 30 天,您需要找一種方法來維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或離開美國。為了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您可以嘗試尋找一家公司在您的H-1B 第6 年僱用您,儘管這可能對您和公司都構成挑戰,因為您將受到工作至11月的時間限制;然後你需要想辦法保持有效的工作狀態或停止工作回到學校,或離開美國。如果您離開美國一年,您的 6 年 H-1B時間將重新算,但您需要再次贏得抽籤配額或找到免配額的雇主才有資格在美國工作。如果您有幸在美國設有分公司或附屬機構的跨國公司在海外找到工作,並且您在執行、管理或專業知識方面工作了一年,那麼該公司可以將您轉到美國工作在其關聯公司以L-1 身分工作5 或7 年。

其他維持非移民身分的方法包括回學校並在學習期間將您的身分轉換為 F-1,或將您的身分更改為「B」訪客,在此期間您可以面試找未來的工作。祝你好運。

2. 新職雖少2萬 薪資高者 不會影響I-485

一讀者問:
我的I-485已交,最近拿到了一個offer base,比舊公司的底薪一年少了兩萬元。想問一下,如果接了後面透過新公司交I-485J,然後工資那裡比舊公司少兩萬,對批准I-485會有影響嗎?

李亞倫律師答:
您將依賴根據 I-485 J 轉移您的案件,如果 I-140 申請獲得批准並且 I-485 申請已等待 180 天,則勞工證和 I-140 申請仍然有效,並且新的工作屬於相同或相似的職業。還要考慮許多因素,包括工作職責、SOC 代碼、職位名稱,其中兩萬美元的減少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應該指出的是,當一個人的工資為 150,000 美元時,減少兩萬美元比根據勞工證賺取 50,000 美元左右時的影響要小。

3. 地址雖留中國 人在歐洲 可就地簽H -1B

一讀者問:
目前,人在歐洲某小國,打算最近入境美國工作。 當初H-1B首簽地址選擇了國內,大機率會被check。 考慮到目前工作很緊,check時間較長,可以把面簽地址由國內改成目前歐洲所在國嗎? 還有,國內面簽check期間可以拿回護照嗎?

李翼民律師回答:
即使您在提交 I-129 H-1B 申請時將您的領事館辦事處列為中國境內之一,您也可以在您目前所在的歐洲國家進行非移民簽證面談。看其對第三國國民的態度是否有指引。如果它接受此類案件或您是歐洲國家的居民,您可以在 H-1B 申請獲得批准後向歐洲國家提交 DS-160,並在那裡安排面試。您可能需要提供您在第三國而不是您的祖國進行 H-1B 面試的原因 – 領事官員可能會對您目前居住在該國家/地區的答案感到滿意比去中國面試方便多了。在您的護照上,該歐洲國家的領事官員將拿著您的護照辦理簽證。如果需要,領事館可能會扣留您的護照進行行政處理,但一旦簽證批准或拒絕,您的護照將被退回。

世界周刊2024年9月1日李亞倫&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等了超過180天 可遞交I-485J換公司 2. I-140申請 不影響領事館簽發H-1B 3. 同時擁有2個全職H-1B職位 沒問題

刊登於2024年9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I-485等了超過180天 可遞交I-485J換公司

一讀者問:
我是H-1B碼農,申請了EB-2,目前還沒排到。 H-1B第六年。去年10月初用表b提交了I-485,12月打指紋,但不幸被裁員。最近,原公司給了轉組,從另一家新公司也拿到了工作機會(offer),兩家的工作文化強度都差不多。新公司給的錢很多,高了一級。我的理解是,原公司可以100%保綠卡,但是新公司給的錢多,工作內容也感興趣。如果I-485不滿180天,去新公司I-485被要求補材料RFE的機率有多大?如果I-485被拒,又不幸被再次裁員,還可以轉換 B-2 爭取找工作的時間嗎?

李翼民律師答:
在這個答案中,我假設您的 EB-2 I-140 已經獲得批准,或者您的 EB-2 I-140 最終將獲得批准,並且您的前雇主沒有撤銷您的 I-140。只要您的 I-485 等待時間達到或超過 180 天,您就可以遞交 I-485J 轉換公司的請求。為了讓轉換公司請求成功,您所從事的工作必須與 I-140 上的職位「相同或相似」。由於您的優先日期還沒排到,您不太可能收到任何補材料通知(RFE),因為在您確定可用日期之前,美國移民局不會對您的案件進行裁決。無論如何,如果您收到補材料通知,這並不是一件壞事——這是您提交 I-485J 遷移請求的機會。由於您在 10 月正確提交了 I-485,而這個問題現在在 4 月提出,我相信距離您提交 I-485 申請已經過了 180 天。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收到 RFE(通常允許您在 87 天內回應),您可以提交 I-485J 轉換公司請求以回應您的 RFE。只要您在提交 I-485 申請後至少 180 天提交 I-485J 的回覆,您的轉換公司申請就可以被接受。因此,如果您的 RFE 在您提交 I-485 後至少 90 天發出,假設您的新職位符合資格要求,您很可能有資格進行轉換公司——只需確保您不隨 I-485J 一起提交 RFE 回覆即可——直到您的I-485 提交收據日期已過180 天。

為了保護您的工作狀態,萬一 I-485 被拒,您可以考慮透過向新雇主轉移/延期 H-1B 將您的 H-1B 期限延長到第 6 年以上。如果您的I-140 或PERM 勞工認證申請(ETA 9089) 是在超過365 天前提交的,或者I-140 已獲批准但優先日期仍未排到,您可能有資格在第6 年之後獲得H- 1B。這樣,您將有額外的時間處理 H-1B,並可以繼續提交延期申請,直到您的綠卡申請獲得批准或拒絕。如果您的身分調整被拒絕,您仍有 H-1B 剩餘時間繼續為您指定的雇主工作。在此期間,假設拒絕原因不會妨礙以下事宜,您可以再次嘗試與轉換公司雇主聯繫,或嘗試尋找另一家願意擔保您永久居留的雇主。

如果您不採取H-1B延期途徑,您仍然可以嘗試將身分更改為B-2來尋找新工作,因為B簽證下允許去工作面試的。

2. I-140申請 不影響領事館簽發H-1B

一讀者問:
我很久沒回中國了。 目前,我有I-140核准書,只能回去辦H-1B簽證再回來。 I-140核准排期未到,回國辦H-1B簽證有難度? 不知現在辦H-1B要等多久?

李亞倫律師答:
目前,美國某些機場的 CBP 似乎對中國學生,尤其是那些正在攻讀研究生級別 STEM 課程的中國學生進行了更多審查。話雖這麼說,H-1B 簽證是雙重意圖,這意味著您可以同時具有移民和非移民意圖。因此,I-140 申請的事實不應影響領事館有關 H-1B 簽證簽發的任何決定。目前,在上海,如果需要面試,在中國美國領事館預約簽證的等待時間為 56 天,如果不需要面試,則為 1 天。如果需要面試的話,在北京預約簽證的等待時間為7天,不需要的話則為1天。請注意,這還沒有考慮面談後若您的案件被要求行政處理的時間。

3. 同時擁有2個全職H-1B職位 沒問題

一讀者問:
我最近不幸被公司裁員,但還在公司領薪,領薪終止日期剛好在我的I-485 待審的180天後。現在,收到了新公司的錄用通知,想讓我盡快入職,最好是下個月。但是,現在我有兩個問題:1.如果入職在領薪終止日期之前這樣會違法嗎? H-1B同時可以進行兩個全職工作嗎?如果入職在I-485 待審180天之前,我可以裝作無事發生,然後到了180天再交485J嗎? 2.如果兩者都不可行,我該怎麼辦?我當然明白,如果能推到領薪終止日期之後比較保險,但新公司只給口頭的錄用通知。我很擔心,如果入職時間太晚,他們會不錄用我了。

李亞倫律師答:
得知您的公司最近解雇了您,我感到很遺憾,但有利的是,您的解僱日期是在提交 I-485 之後這麼長的時間。關於如果你現在加入新公司的非法僱用問題,沒有任何規定說一個人不能同時持有兩個全職的H-1B職位,但可能很難看出每天要如何做到這樣的工作時數。即使您已提交 I-485 的申請,在沒有適當工作授權的情況下加入另一家公司也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透過與 I-485 一起提交 I-765 表格獲得了工作許可 EAD 卡,您也許能夠合法加入新雇主。 180 天過後,只要新職位從事相同或相似的職業,您和新雇主就可以提交 I-485J 補充資料。

李亞倫文章: 川普如當選—會如何限制移民?

刊登於2024年8月18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川普第二任當總統會是什麼樣子?川普會停下來聞一聞玫瑰花香,為自己回到白宮並輕鬆地轉回橢圓形辦公室的日常生活而感到高興嗎?人們應該希望川普能變得更溫和、更快樂,但遺憾的是不會這樣的。川普已經制定了在上任 180 天內將採取的政策,即讓國家回到他第一任總統任期結束時的狀態。儘管川普先生否認知道這傳統基金會2025 年項目“領導授權” 的900 多頁文件,但參與該文件的工作人員包括一些前川普官員和助手們。前總統川普的一個模式是他的易變性格,他會說任何他認為對自己有幫助的事情,包括目前在墮胎問題上的退縮,發表支持電動車的言論,因為馬斯特(Elon Musk)正在為他的競選活動提供財政支持(《華爾街日報》報道捐款規模為每月4500 萬美元,馬斯特先生後來否認了這件事),而川普此前曾表示,拜登鼓勵向電動車轉型將導緻美國經濟的“大屠殺”,而他在2024 年3 月表示,就削減社會安全或醫療保險方面的權利而言,可以做很多事情之後,現在又承諾不會從社會安全或醫療保險中削減一分錢。因此,很難相信他對這份“領導授權”報告一無所知。在可信度方面,《華盛頓郵報》統計川普首次入主白宮期間有過30,573 條虛假或誤導性的言論。

關於移民問題,即本文的主題,川普先生及其顧問承諾採取大規模的驅逐行動,將多達 2000 萬人透過強制驅逐和驅逐營的方法,逐出美國。他表示,在他的領導下,他們將動用一切必要的州、地方、聯邦和軍事資源,進行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國內驅逐行動,包括代理當地警察,不排除建立新拘留所營地的可能性來用於處理驅逐出境。

川普對移民的敵意令人震驚,他說他們毒害了國家的血液,說他們來自骯髒的非洲國家,或者將墨西哥邊境越境者描述為強姦犯和罪犯。

傳統基金會文件的具體建議包括:

  • 終止美國公民將他們目前能夠擔保大多數親屬申请帶入美國的能力。
  • 終止多元化簽證計劃,根據該計劃,沒有擔保人或美國親屬成員的人可以透過抽籤計劃獲得永久居留權,從而將來自許多國家的多元化人士帶入美國。
  • 修改H-1B 計劃,只以最高工資引進「最優秀、最聰明」的人才,同時確保美國員工不會因該計劃而處於不利地位。
  • 限制並逐步取消針對農業季節性工人的H-2A 簽證計劃,儘管也提出了反對意見。
  • 考慮逐步取消針對非農業季節性工人的H-2B 簽證計劃,並確保國安局局長不會自行決定將此類簽證的數量增加到超過法定限制的程度,同時也提出反對意見。
  • 推動美國移民局努力增加目前尚未普及的加急處理程序,以加快處理案件的時間,因而提供大量資金流入該局的機會。
  • 恢復川普政府期間頒布並在拜登政府期間取消的所有與移民相關的規則。
  • 檢查並考慮撤回或推翻拜登政府期間司法部長所做的每項移民決定。
  • 針對那些被政府歸類為在移民法庭提出完全毫無根據論點的律師。
  • 指示國務院在根據多元化簽證計劃、F 學生簽證計劃和 J 交流訪問者簽證計劃發放簽證時,要優先考慮國家安全而非外交,並消除或大幅減少來自“敵國”的外國學生的簽證數量。
  • 將國土安全調查 (HSI) 重新聚焦於移民犯罪。
  • 終止移民及海關執法(ICE) 在移民法院使用終止和行政結案的做法。
  • 指示美國移民局的重點不是提供福利,而是將重點重新放在審查、審查申請人的基本資格和欺詐檢測上。
  • 採取監管行動,限制有資格獲得工作授權的外籍人士類別。
  • 禁止使用假釋,除非是出於人道主義或重大公共利益原因並經國安局局長認證的事項-禁止在任何特殊情況下使用假釋。
  • 限制檢察機關的裁量權。
  • 撤銷並重新發布新規定來確定哪些移民申請人被視為通過公共負擔要求的標準。
  • 廢除指定來自困境國家人士的TPS(臨時保護身分)。
  • 推動國會永久授權電子驗證並強制執行,儘管它遠非完美計劃。

這些是川普第二任總統任期將在移民領域上的一些主要變革。變化之快注定令人驚嘆。新的川普政府將試圖透過在該領域立即採取的大量行動來壓倒反對派。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將透過要求用政治任命人員取代大部分聯邦勞動力來增強總統在移民和其他領域的權力,這些人可以隨意僱用和解僱。

除了毒物之外,移民—甚至是無證移民—在經濟、文化和文明方面是對國家有利的。多年來透過多項研究,包括無黨派國會預算辦公室於2024 年7 月剛剛進行的一項研究,“移民激增對聯邦預算和經濟的影響”, 得出的結論是,已經來到的移民,並預計在2021 年至2026 年之間出現的移民激增將在未來十年將聯邦赤字降低近1 兆美元;儘管國會預算辦公室的報告沒有考慮州和地方成本,但由於大多數人口處於工作年齡,他們從聯邦、州和地方福利方面獲得的福利將減少;他們將繳納 7,880 億美元的稅款,並透過對整體經濟的影響創造 3,870 億美元的額外聯邦收入。在此之前,多年來有許多文章讚揚移民增加對國家經濟的有益影響。在文化上,移民帶來了他們不同的語言、生活方式、食物、宗教和觀點,從而豐富了美國的熔爐。儘管川普急於強調每起移民犯罪事件,但犯罪統計數據顯示,移民犯罪的數量和比例遠低於美國一般民眾。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的研究人員在 2020 年發表的一項研究《無證移民在美國犯罪的可能性遠低於公民》(wisc.edu) 發現,與無證移民相比,美國公民:

o 因暴力重罪被捕的可能性增加一倍。

o 因毒品犯罪重罪被捕的可能性增加兩倍半。

o 因財產重罪被捕的可能性增加四倍以上。

另一項題為「比較無證移民、合法移民和美國公民的犯罪率」的研究也強調,與無證移民相比,美國出生的公民更有可能因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財產犯罪而被捕。

美國需要一位能夠正視事實而不是為了個人野心和政治目標而歪曲事實的總統。對於一位因治理細節而受挫並根據當前想法做出瘋狂決策的總統來說,穩定地促進國家利益是必要的。一位偉大總統應基於對國家最有利的考慮做出決策,而不是推動左右政治議程。從承諾的大規模驅逐行動,到傳統基金會計劃在180 天的時間內衝刺制定對國家沒有任何好處的移民限制規則,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川普的第二任期能否讓國家振興。

世界周刊2024年7月1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排期優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2. I-485 等待180天 透過I-765申請EAD 3. 境外申請移民 用電子郵件索取收據 4. 綠卡到手 必須為雇主工作一段時間

刊登於2024年7月1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排期優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一讀者問:
自己是最普通的PERM EB-2,在等排期。 配偶現在讀博士,之後有希望走EB-1,但鑑於EB-1現在也有排期,配偶考慮是否要先用NIW佔個排期,這樣NIW的排期也可以用到EB-1上,等到 可以申請EB-1的時候估計就不用等太久了。 想確認的是,自己的EB-2已有排期,是不是對配偶一點用也沒有,配偶還是得自己NIW去佔坑? 我們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就是完全獨立申請,如果誰進度快可以交i-485前我們再結婚,然後一起提交就可以了,並不需要為了若干年後的I-485而提前結婚?

李亞倫律師答:
基本原則是,加入的特權或加入案件的資格在主申請人獲得永久居留權批准時終止。話雖這麼說,美國移民局和/或美國領事館往往會對在永久居留權快拿到時才結婚的案件更加懷疑。至於您的具體想法,您是對的,您的 EB-2 不可轉讓給您的妻子。 您妻子提交並獲得批准的 NIW 申請,將為她提供一個優先日期,該日期可以轉移到以後的 EB-1 申請中。如果您正在做一個案件,而您的配偶正在做另一個案件,則這些案件是彼此獨立,家屬可以在 I-485 或領事處理階段加入。如果您選擇晚婚,請注意,與早婚相比,您的結婚情況可能會受到更嚴格的審查。

2. I-485 等待180天 透過I-765申請EAD

一讀者問: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員,目前的情況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號是173天。 要在接下來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續上H-1B有點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還未滿180天。 有人說,只要在這段時間不被安排綠卡面試就能逃過一劫。 請問是這樣的嗎?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轉成F-1等綠卡嗎? 還是必須換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綠卡批下來? 問Emma,說我的case在NBC補充內容。 優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經排到了。 請問,如果找到工作後要同時提交H-1B和I-485J嗎?

李亞倫律師答:
一般來說,擔保 I-140 和 I-485 申請人的雇主在簽署 I-140 和 I-485 J「補充 J,善意確認提供永久就業的意圖根據INA 第24 (J) 條提供工作機會或工作可遷移性請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並且您有相同或類似職業的新雇主願意繼續為您提供擔保並簽署了新的補充J,您可以將其提交給美國移民局,以嘗試將您的工作轉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時,您可以考慮透過 I-765 就業授權申請表申請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處就業。您也給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慮過在60 天寬限期内尋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願意這樣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寬限期內申請新的 H-1B。

3. 境外申請移民 用電子郵件索取收據

一讀者問:
最近剛申了NIW。 因為是從境外申請的,現在能查到700元已經扣了,但是至今沒有收到收據號碼。 今天問了Emma,她居然沒有查到我的申請信息,而扣費已經一周多了。 請問,大概多久才能從Emma那問到收據號碼呢?

李亞倫律師答:
好消息是,您的案件已被 美國移民局接受,因為您知道 700 美元的申請費已從你的帳戶扣除。美國移民局為海外申請者提供的收據可能會讓人頭痛。我們的海外客戶收據曾因無法送達而被退回美國移民局。美國的郵寄地址可能會有所幫助,因為美國移民局會將通知單的副本(包括收據)發送給您的法律代表。 Emma 並不是一個專注於將收據資訊回傳給個人的工具。向美國移民局遞交請願書或申請之日起,通常會在2-3 週內收到從美國移民局寄往美國地址的收據,除非案件是在線提交或通過加急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收據會更快收到。您可以嘗試透過電子郵件去 lockboxsupport@uscis.dhs.gov 尋求協助。希望您能盡快收到收據!

4. 綠卡到手 必須為雇主工作一段時間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EB-3,想拿綠卡的原因是,我在美國念的大學,畢業後又在美國工作了五年,前後將近十年的時間,感覺拿了綠卡多條退路。 我在去年的時候回了國,在此之前綠卡已經排期排上了。 現在有機會可以調回美國老東家,一年可以交I-485,並且拿綠卡。 但是,我之後打算長期在中國生活,感覺拿完綠卡之後回國維持的成本有點高。 另外,我是女生,今年29歲,是大齡剩女。 回國的一年裡,我沒有在國內找到對象。 如果回美國一年,又耽誤一年,之後回國就30歲了,感覺無論找對像或在職場都更難了。
原來的老闆支持轉回去transfer回美國的話,走L-1簽證,可以繼續用之前的I-140。 如果不在現公司了,就用不了L-1,需要用H-1B,也用不了原本的I-140。 我的H-1B還剩一年五個月左右。 我需要在一年五個月內辦好PERM I-140,遞交I-485。 時間來得及嗎?

李亞倫律師答:
我假設您對 H-1B 剩餘大約一年五個月的計算是準確的。如果是這樣,您的時間規劃可能無法透過其他雇主完成 PERM 流程。目前,僅考慮獲得ETA 9141 現行工資確定所需的時間和ETA 9089 PERM 申請的處理時間(19 個月),這需要大約兩年的時間,這還不考慮立案及進行招聘所需的更多時間,並準備I-140 的申請。您選擇透過調回原來的雇主並繼續申請綠卡來獲得永久居留權似乎更可行。無論哪種情況,您在獲得永久居留權後都必須在雇主那裡工作一段時間,因為美國法律要求申請人透過勞工證證明與擔保雇主合作的承諾。因此,在選擇返回美國尋求永久居留還是留在中國(您聲稱的首選長期居住地和婚姻所在地)時,您必須考慮時機和承諾。

世界周刊2024年7月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境外移民簽?境內調整身分?哪個有利?

刊登於2024年7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境外移民簽?境內調整身分?哪個有利?

一讀者問:
我在提交I-140的時候,在律師的建議下選擇了移民簽證,也就是在廣州領館進行面試。但我其實人一直在美國,未來也不打算回國。那麼,我是否可以修改為境內提交I-485呢?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在什麼時候提出來呢?現在的問題是,我最近的I140通過,但排期很晚。我發現我查案件狀態顯示為案件已寄到國務院。我比較疑惑,這是不是意味著,我以後只能回國去廣州走移民簽證的申請?

李亞倫律師答:
您最初的問題應該是為什麼您的律師建議您選擇移民簽證處理而不是調整身分。如果律師的建議是合理的,那麼嘗試調整身分可能對您不利。您在決定轉為調整身分之前,可能應該與您的律師再次討論。從程序上來說,I-140 申請現在已交給國務院並不重要。如果您需要調整身份,排期排到時您可以提交 I-485 表格,美國移民局通常會從全國簽證中心(NVC)調回您的批准申請。您或您的律師也可以在 I-485 申請上附上一份聲明,表明您已批准的 I-140 申請現已交給全國簽證中心,並要求移民局要求全國簽證中心調回此批准申請。

世界周刊2024年6月30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裁員前提交I-485 可透過I-765申請工作許可 2. 誤提I-485 撤銷申請 律師應加急取消通知 3. 拒簽歷史紀錄 領事館確實會保留 4. 主申請人比受扶養先拿綠卡 不罕見

刊登於2024年6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裁員前提交I-485 可透過I-765申請工作許可

一讀者問: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員,目前的情況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號是173天。 要在接下來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續上H-1B有點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還未滿180天。 有人說,只要在這段時間不被安排綠卡面試就能逃過一劫。 請問是這樣的嗎?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轉成F-1等綠卡嗎? 還是必須換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綠卡批下來? 問Emma,說我的case在NBC補充內容。 優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經排到了。 請問,如果找到工作後要同時提交H-1B和I-485J嗎?

李亞倫律師答:
一般來說,擔保 I-140 和 I-485 申請人的雇主在簽署 I-140 和 I-485 J「補充 J,善意確認提供永久就業的意圖根據INA 第24 (J) 條提供工作機會或工作可遷移性請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並且您有相同或類似職業的新雇主願意繼續為您提供擔保並簽署了新的補充J,您可以將其提交給美國移民局,以嘗試將您的工作轉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時,您可以考慮透過 I-765 就業授權申請表申請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處就業。您也給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慮過在60 天寬限期内尋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願意這樣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寬限期內申請新的 H-1B。

2. 誤提I-485 撤銷申請 律師應加急取消通知

一讀者問:
目前在準備I-485的材料,在現在的公司H-1B之前出過一個比較複雜的情況,想請教要怎麼做材料?公司2023年4月份左右做了一次人員調整,我並沒有受到影響,但是當時人事處烏龍把我的名字放在裁員名單上發給了公司律師,讓撤銷H-1B。撤銷申請當時就交上去了,後來9月我聯絡了公司律師,她意識到之前出了問題,就趕緊再發了一個H-1B申請,做了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很快就批准了。律師說,同時也在做申請去撤銷之前的撤銷申請,所以我現在手上有同一個公司兩份H-1B 批准單。中間身分依照律師說H-1B撤銷申請沒有生效,所以是沒問題的。這個需要找律師要什麼材料證明嗎? I-485資料是只交這兩份H-1B的批准單.那份撤銷H-1B和後來撤銷那個撤銷H-1B的申請要做材料麼?

李亞倫律師答: 
在您讓貴公司的律師意識到錯誤後,她似乎試圖盡快糾正您的情況。難能可貴的是,她同時也試圖取消先前向移民局發出的取消通知。在 I-485 申請中,讓律師解釋整個事件順序可能會有所幫助,以便美國移民局在對您的 I-485 申請做出裁決之前完全了解您的情況。如果可能的話,律師還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解釋即使美國移民局確實在 2023 年 4 月撤銷了第一份 H-1B 申請,您是否以及如何仍然有資格獲得 I-485 調整。

3. 拒簽歷史紀錄 領事館確實會保留

一讀者問:
2018年身份過期,不得已掛靠,後來一直到OPT過期,都沒有簽證。移居加拿大之後,L簽證有被問到,沒有想到也沒準備好,導致2021年簽證被拒。如今,又過了1年多,GK5已通過,想再試試L簽證回去。但是因為L簽證效期5年,所以使用的L簽證I-797還是相同的。請問,聽說在美國這種歷史紀錄5年後簽證面試官就不會再翻出來,請問是真的嗎?上次2021年簽證被拒,現在填寫新的DS160上問被拒資料,需要直接填寫被拒原因嗎?具體說明是212A6C?還是可以說沒之前沒有準備充分? 

李亞倫律師答:
領事官員確實會保留歷史記錄,而您先前的拒絕很可能會出現在資料庫中。您曾經說過,過去被拒絕的原因是212 A6C。該理由是,在試圖進入美國時存在欺詐或虛假陳述,不得入境。 DS-160 非移民申請表上有兩個與您的情況相關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您是否曾經被拒絕美國簽證、被拒絕進入美國或在入境時被撤回您的入境申請?如果回答為是,請解釋一下。什麼時候?在哪裡?什麼類型的簽證?」以及「您是否曾經透過欺詐、故意不實陳述或其他非法手段尋求或協助他人獲得簽證、進入美國或任何其他美國移民福利?」 對於第一個問題,您必須做出肯定的回答,回答問題並解釋您認為對您有利的情況。如果您認為您的解釋完全足以說明您沒有詐欺或不實陳述,您可以決定對第二個問題回答「否」。領事官員在閱讀 DS-160 申請後,應該能充分了解先前拒絕的情況。

4. 主申請人比受扶養先拿綠卡 不罕見

一讀者問:
本人申請EB-1B,排期已到,剛拿到綠卡。配偶和我一起交的I-485,但配偶案子目前還未決定。想問一下,對於配偶狀態後面的審理是完全獨立的還是會有一定的影響?

李亞倫律師答:
受扶養配偶的 I-485 申請通常取決於主申請人(即您)的資格。您已經收到綠卡,這表示您的主案已被視為已獲得批准。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為您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且受扶養人没有受到不得入境美國的懲罰,那麼該受扶養人通常會獲得批准。就婚姻而言,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調查婚姻關係,特別是如果夫婦在提交 I-485 申請前不久才結的婚。美國移民局也可能正在進行背景調查,所以延遲了。移民服務局在授予永久居留權之前要確定申請人不是恐怖分子、沒有犯罪記錄或其它不得移民的犯罪記錄等。家屬們過去可能也有他們自己的移民檔案記錄,美國移民局在做出決定之前必須對其進行審查。主申請人的案件先於受扶養人的案件進行裁決的情況並不罕見。

李亞倫文章: 發布《聯邦登記冊》通知之前,請先了解2024 年 6 月 17 日行政命令影響 DACA 持有者和其他無證大學和學院畢業生的相關問題。

刊登於2024年7月7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白宮於 2024 年 6 月 18 日發布的情況說明書”拜登總統宣布採取新行動保持家庭團聚 |白宮”表示,該公告將允許個人更快的取得工作簽證,包括在美國認可的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獲得學位,並獲得美國雇主提供與其學業相關的工作機會的DACA 受益人和其他夢想生;白宮認識到要確保在美國接受教育的個人能夠利用他們的技能和教育來造福我們的國家,符合我們的國家利益,政府正在採取行動,為已得到高技能工作機會的大學畢業生-包括DACA受益人和其他夢想生-的工作簽證流程提供便利。

為了促進這一點,國土安全部情況的說明書“國土安全部宣布了促進家庭團結和穩定的新流程|國土安全部”表示,國土安全部將與國務院合作,更有效地為符合資格的個人提供某些以就業為基礎的非移民簽證,包括童年抵達暫緩遣返(DACA)的受益人和從美國認可高等教育機構畢業的無證非公民——透過澄清和加強現有流程,國務院的政策將增強美國雇主的信心,讓他們可以僱用他們需要的人才,讓他們能夠快速開始工作——即國土安全部將執行國務院的更新政策。

白宮政府是否計劃僅利用現有的非移民簽證途徑?或者是否有計劃實施另一種類型的計劃,例如奧巴馬總統政府行政命令宣布的企業家假釋計劃?如果沒有,更常見的簽證將是 H-1B 專業職業員工、O-1 特殊員工以及加拿大或墨西哥國民的 TN 專業簽證。如果只局限於現有途徑,除了 TN 之外,受益人數似乎不會很多,因為許多無證移民、DACA 持有人和其他夢想生都來自墨西哥。H-1B 簽證每年的上限為85,000 名,迄今為止,2025 財年抽中的申請人數僅為參加申請人數的25.6%(470,342 名註冊候選人中的120,603 名)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temporary-workers/h-1b-specialty-occupations-and-fashion-models/h-1b-electronic-registration-process , 增加無證畢業生而不相應增加H-1B 數量只會將此百分比下降。沒有數量限制的H-1B簽證適用於不受上限限制的雇主,但僅限於高等教育機構、高等教育機構附屬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組織和政府研究機構的招聘。

除了可用簽證數量有限之外,現有途徑中的所有 H-1B 都是理想的工具。與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通常不適用於該情況,因為要求之前在海外擔任過經理、行政人員或專業知識工作至少一年)之外的其他簽證相比,它具有雙重意向簽證的優勢,這意味著儘管申請人無意返回自己的祖國,但仍然可以獲得簽證。其他簽證的情況並非如此,這些簽證要么需要非移民意圖,要么存在於灰色地帶。 TN 簽證需要非移民意圖。

F-1 簽證的實習培訓 (OPT) 和後續可能的 STEM OPT 似乎不是工作簽證的選項,因為 OPT 通常被視為培訓,即申請人正在獲得技能而不是以專業形式去使用它們,而不是根據申請人的高技能而得到雇主提供工作機會的規定。此外,它是一種需要非移民意圖的簽證。

現階段,國務院似乎主要考慮的是由美國移民局批准 I-129 表格的傳統簽證,這通常意味著 H-1B 和 O-1 申請。其公報《放寬美國大學畢業生的非移民簽證流程》(state.gov) 回答了「個人如何申請基於申請的非移民工作簽證?」的問題,它說:「在申請人申請H-1B 或其他臨時工人簽證之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通常必須先批准非移民員工的申請,即I-129 表格 … 個人可以在美國移民局已經批准了請願書後申請一份非移民簽證…”

假設工作簽證的資格已確定,國土安全部與國務院之間以第§212 (d) (3) 條的形式進行協調,可加快審理豁免因18歲後在美國非法居留六個月或一年而導致3 或10 年禁止入境的懲罰,來解決無證畢業生以臨時身分返回美國工作的問題,但對於領事官員可能以其他理由拒絕簽發簽證,是否有考慮到解決方案?被拒的申請人是否可以以某種方式返回呢?

對於 申請TN簽證的人,國務院不會參與豁免程序,該程序將僅由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透過其受理審查辦公室 (ARO) 處理。

雖然我們高度讚賞白宮政府的倡議,但我們希望政府在近期發布聯邦公報通知時已經考慮或會考慮上述的問題。

世界周刊2024年6月2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提交 I-485 後,未提前申請回美紙,勿離美 2. 不打算立即來美 勿太早申請EB-1A 3. B簽證入境90天內 提交身份調整應謹慎 4. 收電郵逾30天無收據 線上求查 5. 查詢移民案 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

刊登於2024年6月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提交 I-485 後,未提前申請回美紙,勿離美

一讀者問:
今天看到copy of filing,發現兩個錯誤:1、住址寫了美國地址和中國地址,兩個都是to present。 律師發現了這個問題,讓我改了,結果交出去的還是錯的。 擔心這個會影響提交的I-485期間須在美國境內,會要補材料(rfe)。 2、I-485J最後一頁preparer簽字,律師簽的2022年,而前面都是2023年。 我下個月還要回國,都不知道應不該在境內等了。 目前律師,還沒回覆有啥影響。 請問,這些問題有多致命?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 I-485 申請表中提到地址的第一個錯誤,美國移民局通常會將所有通知發送給您和您的律師,因此,如果您沒有收到 移民局 的信件,您的律師也會告知您通知信件的內容。 我假設移民局會認為您在美國境內,因為移民局沒有拒絕您的 I-485 申請,該申請只能由人在美國的個人提交。 至於律師在 2022 年簽署的 I-485J 的第二個錯誤,這可能不是一個大問題,因為簽名日期可能是個錯誤。 否則,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向您發送 RFE 補交新表。 請注意,提交 I-485 表格後,未提前申請回美紙,您不得離開美國,除非是H-1B 或L-1 簽證。如果不是這兩種類別﹐回美紙未獲批准就離開會導致您的 I-485 申請被取消。

2. 不打算立即來美 勿太早申請EB-1A

一讀者問:
我是國內副教授,工作尚可,可申請EB-1A,有希望拿到綠卡。 但即使拿到綠卡,我也不太可能會立刻去美國找工作,因為小孩才7歲,打算他將來在美讀大學。 我想申請綠卡是為了孩子。 請問,現在申請是不是有點太早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所有基於職業的綠卡申請(包括 EB-1A)是當事人將移民到這個國家以發揮他/她的才能和技能。 如果您不打算立即前往美國尋找職位,那麼您申請 EB-1A 身份似乎還為時過早。 您關心的似乎是您的孩子上大學,而由於這裡的大多數孩子在 18 歲左右進入大學,根據您的計劃,這是10年後的事。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EB-1A 案件大約需要 2-3 年,因此,如果您現在提出申請並成功,您將必須弄清楚如何在您的孩子入大學的年齡之前保留您的綠卡7-8 年。

3. B簽證入境90天內 提交身份調整應謹慎

一讀者問:
我提交了移民申請,等待排期。表B排到了,但人在中國。 我可以用B-1簽證入美,一定要90天後再交I-485嗎? 律師告知,如果發現表B預警要關閉,就算沒有到90天也可以直接提交I-485,也沒有問題。 請問,是表A到了,I-485才會批准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一般來說,持B簽證的當事人在入境美國90天內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應謹慎。 儘管 90 天規則已基本被廢除,許多移民官員認為,在入境美國後的短時間內提交 I-485 的申請可能表明該人在入境時不實陳述了其非移民身份有意回國的意願。 話雖這麼說,您可能誤解了您的律師,他/她可能已經考慮了利弊,並認為在你的情況下,您在簽證公告表B(遞交調整身份申請排期表)即將沒有配額的情況下,更好的策略是即使在入境90 天內也可以提交。 如果您照表 B的日期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您將必須等到您的優先日期超過簽證公告的表 A(最後批准日期表)上的日期,您的案件才能獲得批准。

4. 收電郵逾30天無收據 線上求查

一讀者問:
我於1月17日收到移民局的電子郵件提醒說已收到我的申請費和加急處理的錢,錢也扣了,但是到現在還沒有收到郵寄的收據通知單。 郵寄地址是我房子的地址,室友一直在。 不過,我向郵局設置了郵件轉址mail forwarding,把郵件轉到我老婆那裡。 現在,兩邊都沒有收到。 請問這正常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假設此時您已經收到美國移民局的進一步訊息,而您的問題是您在一月份收到美國移民局電子郵件後的兩週內沒有收到移民局寄給您的通知。 如果您設置了郵件轉址,美國郵局會將郵件轉到您登記的轉發地址。 雖然郵局不會轉發移民局的某些文件,但通常會轉發收據。 請注意,移民局需要時間印刷製造收據然後寄出,郵局轉寄郵件也需要時間。 如果您收到電子郵件已超過 30 天,還未收到收據通知,您可以透過 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 在線提交電子請求查詢,然後點選「未收到郵件通知」。 仔細閱讀表格,填寫所有需要的信息,並註明您沒有收到收據通知。 希望您的情況能夠在您需要提交電子請求之前得到解決,但是透過提交電子請求,您將提醒美國移民局您仍然沒有收到通知。

5. 查詢移民案 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

一讀者問:
大概三、四年前,我透過朋友的介紹在一家移民機構遞交了I-140。 期間問過很多次,對方都說沒出結果,還在審理中。 問對方要收據號碼,也不肯給。 我懷疑根本沒有遞交,這幾天自己在移民局官網上面問人工Emma,查收據號碼,換了4個不同的人工Emma,提供了姓名、生日、郵寄地址等信息,都說系統裡查不到 。 是不是可以證明沒有遞交? 一位朋友說,如果已經遞交了這麼久,透過這些信息Emma是可以查到收據號碼的。這是真的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Emma 的設計目的並非旨在尋找沒有收據的申請案。當事人若要查詢案件,最好致電 1-800-375-5283 的美國移民局聯絡中心,並向移民局的代表解釋您的問題。請注意,移民局聯絡代表人的表現可能非常有耐心, 也可能不耐煩,不耐煩的代表人可能不會願意搜尋其系統,為您查看是否您已提交了申請。 在此希望您在電話接通後,移民代表能夠為您提供協助。

移民新聞 – 近期移民新費用與新風險

刊登於2024年4月28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1. 今年 H-1B 註冊即將結束-你的幾率有多大?

隨著最終H-1B 註冊登記截止於 2024 年 3 月 25 日東部標準時間中午,今年的 H-1B 配額註冊登記現已結束。 在結果出來前,美國移民局在執行 2024 年 2 月 2 日「改進 H-1B 註冊抽籤流程和完整性」最終規則方面似乎做得很好。 它最重要的部分是減少過去幾年猖獗的欺詐行為,過去美國移民局把遞交完整紙張申請註冊的系統轉為僅由公司註冊和每位候選人僅支付10 美元費用的系統– 現在則實施以受益人為中心,而不是公司註冊數量的抽籤流程。這個過程,即使有25個公司為同一受益人進行登記,此系統也只會給受益人一次的抽籤機會,而不是給該受益人25次的機會。

那麼抽中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美國移民局在另一項最終規則「美國移民局公民和移民服務費用表以及某些其他移民福利申請要求的變更」中說, 2024 年1 月31 日註冊數量預測為: 424,400份。 假設這個數字是準確的,我們相信根據該機構過去的抽籤記錄,抽中百分比將在 30% 左右。 去年美國移民局因詐欺的行為而受到譴責,允許 780,884 人登記,剔除去年抽中的 188,400 人,過去三年的平均選擇人數為 127,980 人。 如此一來,在 424,400 名估計人數中,選擇率為 30.15%,比去年慘敗的抽中率 24.1% 的有所改善。 如果抽籤的人數多,或受益当事人的人數少於預計,則抽中的比例將相應高於30.15%。

  1. 一些申請案的新申請費用和表格複雜交織。

除非受到訴訟的阻止,否則上述最終規則實施的申請費表將於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大多數申請費的變化都很直接,從舊費變為新費;儘管有些申請費更改的幅度很大,例如移民投資者,透過個人或區域投資中心投資提交I-526 和I-526E 表格的申請費從3,675 美元調整至11,160 美元,申請區域中心指定的I-956 表格和請求批准商業企業投資的I -956F 表格對從 17,795 美元躍升至 47,695 美元。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申請和表格,不僅包括申請費的變化,還增加了新的費用,為美國移民局帶來更多的收入和/或幫助支付庇護計劃的費用。

  • I-130表 – 線上申請增加90 美元(至625 美元),紙張申請增加140 美元(至675 美元)(同時提交I-485的案件)。
  • I-129 表–H-1B – 擁有至少26名員工的公司增加320 美元(至780 美元),25名員工或少於25名, 及非營利組織為舊費460 美元, 另加庇護計劃費(擁有26名員工的雇主為600 美元,擁有25名或少於25名員工的雇主為300 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0美元)。
  • I-129 表–L-1 – 26名員工及以上的公司申請費增加925 美元(至1385 美元),25名或少於25名員工的公司及非營利組織的申請費為695美元,另加庇護計劃費(擁有26 名員工的雇主為600 美元,擁有25名或少於25名員工的雇主為300 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0 美元 )。
  • I-129表 –O-1 – 26名員工及以上的公司費用增加595 美元(至1055 美元),25名員工或少於25名員工的公司及非營利組織申請費為530美元,另加庇護計劃費(擁有26 名員工的雇主為600美元,擁有25 名員工的雇主為300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0 美元 )。
  • I-140 表– 增加 15 美元 (至715美元) 另加庇護計畫費(擁有 26 名員工的雇主為 600 美元,擁有 25 名員工的雇主為 300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 0 美元)。
  • I-485 表– 成人申請增加215 美元(至1440美元),孩子與一位父母同時申請時申請費增加200 美元(至950美元)。 I-130/I-485同時申請的案件,I-130增加140美元,I-485增加215美元,共增加 355 美元。 相連的新申請費-回美紙為630 美元,工作許可證(EAD)為260 美元。

郵戳為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後提交美國移民局的案件,讀者應檢查是否交了適當的新費,以確保申請案不會被拒收。

  1. 領事處理的不成文規則。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在3月份的紐約領事實踐網路研討會上,兩名前領事館官員談到了不成文的規則,並提到當一個人在美國轉換身份然後回國申請簽證時,領事不會喜歡,因為領事認為它存在意圖的問題,特別是在非移民意圖相關的情況下,這對可能可以獲得六個月停留時間,持旅遊或商務簽證的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禁忌,因為領事官員知道大多數美國人只會在異國停留幾週後回國。

  1. 中國研究生重返美國的新擔憂。

中國研究生重返美國已成為《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等媒體報道的熱門議題。 持有效簽證回祖國的中國學生和學者,返回美國後面臨簽證被取消並被遣送回國的危險。 這種情況已經發生在耶魯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和其他美國主要研究大學的十多名攻讀博士學位的中國研究生身上。 除了在被審問數小時後簽證被取消外,有些人還受五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 據報道,杜勒斯(Dulles)機場是最容易被盤問和驅逐中國學生的機場,因此中國大使館於1月29日警告中國學生不要從該機場入境。文章中提到的其他機場包括達拉斯-沃斯堡(Dallas-Fort worth)機場、芝加哥奧黑爾(Chicago O’Hare)機場和波士頓洛根(Boston Logan International)國際機場。 在可預見的未來,來自中國攻讀科學相關課程的研究生和學者,可能希望減少不必要的回國旅行。

世界周刊2024年4月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回美紙獲批前 不得離境 2. 勞工認證開始 就要確定工資 3. 拿到I-485收據 不必取消F-1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刊登於2024年4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回美紙獲批前 不得離境

一讀者問:
目前H-1B Extension已經Approved。 律師準備本週內提交I-485,計畫打完指紋回國一趟,預計會在11月底或12月上旬。 在國內更新簽證貼紙這種情況下,如果想提交回美紙AP(雙保險),在AP批准前出境,AP申請會被自動取消嗎? 網路上說AP在核准前出境會被取消,但有H-1B的情況下AP pending出境不會被取消?

李亞倫律師答:
回美紙的規則是,如果當事人打算以回美紙的身份回國,那麼在回美紙獲得批准之前不得離開美國。 我們最近聽說一個人就是這樣的——他申請了回美紙,但在獲得批准之前離開了美國,隨後以批准的回美紙返回美國,結果他的 I-485 調整身份的申請被拒絕。 所以,在回美紙獲得批准之前離開美國,回美紙沒有雙重保險的作用。 如果您在離境前獲得批准,那麼這才可能是您的雙重保險。 如果當事人在有有效的 H-1B 簽證和有效的回美紙的情況下,該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使用哪種文件重新入境美國。 我們聽說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官員可能會優先選擇他們願意接受的那一份,但一般來說,如果您有兩份有效的入境證件,選擇權就在您手中。

2. 勞工認證開始 就要確定工資

一讀者問:
我是2022年2月入職現在的公司。 現公司要僱員工作滿一年才給辦綠卡。 由於各種原因,拖到現在才開始做PWD。 現在有幾個問題:1、現行工資確定(PWD)是依照什麼時候的職位來決定薪水的? 是現在的職位還是公司錄取的時候職位? 我在今年8月升職成Senior researcher了,所以這兩個prevailing wage應該是不一樣的。 PERM上的YOE的要求是照剛入職的時候算的嗎? 之前,公司是按part time抽的H-1B。 雖然工作了兩年,但是折算一下是沒有2年經驗。 這個會影響PWD嗎? EVL在打廣告之前拿到就OK了? PWD的過程不需要?

李亞倫律師答:
根據 PERM 勞工認證,開始案件時需要確定現行工資,以確保雇主將會為所提供的職位支付現行工資。 薪資是根據勞工證申請中提供的職位,而不一定是您目前的工作職位。 如果您去年晉升為高級研究員,而公司現在正在開始辦理勞工證,那麼它應該贊助您從事讓您永久從事的工作,因此應該為現行工資確定(PWD)提供相應的工作描述。 如果需要經驗,公司也會以月或年為單位設定要求。 課程要求應確保您在教育、經驗和特殊技能方面有資格獲得自己的勞工紙。 在勞工紙申請中,PWD 是流程中必需的一部分。 就在發布廣告之前獲得就業驗證信 (EVL) 而言,這始終是一個好主意,更好的主意是在發送 PWD 請求之前獲得一封就業驗證信。

3. 拿到I-485收據 不必取消F-1

一讀者問:
家裡孩子正在上大學,目前身分是H-4。 由於馬上要到21歲了,所以在6月向美國移民局提交了I-539轉換身份,從H-4到F-1,在10月的時候還沒批准,並且收到了補材料通知RFE,說I-20的 start date過期,需要學校發一份新的I-20,而且還要繳200元的學籍註冊費資料。 結果,孩子在和學校申請新I-20的時候,我們可以提交I-485,所以提交了I-485申請,就沒再理F-1 補材料的事。 目前,已經收到了I-485的收據,但是孩子的F-1也被批准了。 我們並沒有補充RFE,也不知道美國移民局為什麼會在這種情況下批准了F-1。 向學校諮詢後,學校表示I-485收據可以維持合法身分。 那麼,我們需要聯絡USCIS取消F-1嗎?

李亞倫律師答:
學校的建議是正確的,您孩子的 I-485 收據將允許孩子留在美國,因為您們都在等待 I-485 的判決。 沒有必要聯繫美國移民局取消 F-1 的批准,並且在某些方面,最好不要做任何干擾該裁決的事情。 孩子決定是否繼續上學,不會影響他的調整身份。 但請注意,除非獲得學校的工作許可或根據調整身份申請工作許可,否則他不可以工作。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一讀者問:
本人是在中國讀的博士,現在美國境內讀博後,合約到明年年底。 今年5月,我提交國家利益豁免NIW,已獲批准。 我實驗室的老闆最近沒什麼補助金(grant),不確定明年年底能否繼續續約,我可能需要回國等排期。 我是STEM專業,且有回國2年居住的限制。 我老公是國內大學學歷,美國的雇主可能為了留住他,想幫他辦EB-3。 我們現在比較猶豫,不知道是否讓他的老闆為他辦。 如果要辦,需要注意和考慮哪些問題?

李亞倫律師答:
您要問的問題主要取決於您是否能夠獲得回國居住兩年要求的豁免、是否能夠繼續活躍於國家利益豁免(NIW)的領域,以及如果無法獲得J-1豁免,在中國完成兩年居留時間可能對您案件產生的影響。 我假設您的 NIW 申請是一份自我申請,而不是美國雇主為您申請的案件。 在前一種情況下,如果您必須返回中國兩年,您應該繼續在您獲得 I-140 批准的領域工作,並準備好在面談時展示您在該領域的活動水平。

至於您丈夫提出的 EB-3 就業機會,考慮到目前中國出生的此類簽證處理速度緩慢,假設沒有任何麻煩,此類案件通常需要 3-5 年才能完成。 如果他處於 J-2 家屬身份,他也有同樣兩年需返回中國的居住要求。 如果是這樣,他必須滿足在中國居住兩年的要求,只要雇主仍然願意支持他的案件,他最終將被允許移民。 他的 EB-3 案件將涉及 PERM 勞工證、I-140 申請以及調整身份(如果不受兩年要求或獲得豁免)或領事處理。

您丈夫的 EB-3 申請為您和您的丈夫提供了兩個移民美國的機會,儘管時間可能比您的更長。 然而,由於職業類別排期的原因,時間差異可能不會那麼大。 2024年4月的簽證排期表,中國出生人士的調整身份或領事處理案件最後批准日期,對於EB-2而言為2020年2月1日,對於EB-3而言為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