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4月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回美紙獲批前 不得離境 2. 勞工認證開始 就要確定工資 3. 拿到I-485收據 不必取消F-1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刊登於2024年4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回美紙獲批前 不得離境

一讀者問:
目前H-1B Extension已經Approved。 律師準備本週內提交I-485,計畫打完指紋回國一趟,預計會在11月底或12月上旬。 在國內更新簽證貼紙這種情況下,如果想提交回美紙AP(雙保險),在AP批准前出境,AP申請會被自動取消嗎? 網路上說AP在核准前出境會被取消,但有H-1B的情況下AP pending出境不會被取消?

李亞倫律師答:
回美紙的規則是,如果當事人打算以回美紙的身份回國,那麼在回美紙獲得批准之前不得離開美國。 我們最近聽說一個人就是這樣的——他申請了回美紙,但在獲得批准之前離開了美國,隨後以批准的回美紙返回美國,結果他的 I-485 調整身份的申請被拒絕。 所以,在回美紙獲得批准之前離開美國,回美紙沒有雙重保險的作用。 如果您在離境前獲得批准,那麼這才可能是您的雙重保險。 如果當事人在有有效的 H-1B 簽證和有效的回美紙的情況下,該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使用哪種文件重新入境美國。 我們聽說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官員可能會優先選擇他們願意接受的那一份,但一般來說,如果您有兩份有效的入境證件,選擇權就在您手中。

2. 勞工認證開始 就要確定工資

一讀者問:
我是2022年2月入職現在的公司。 現公司要僱員工作滿一年才給辦綠卡。 由於各種原因,拖到現在才開始做PWD。 現在有幾個問題:1、現行工資確定(PWD)是依照什麼時候的職位來決定薪水的? 是現在的職位還是公司錄取的時候職位? 我在今年8月升職成Senior researcher了,所以這兩個prevailing wage應該是不一樣的。 PERM上的YOE的要求是照剛入職的時候算的嗎? 之前,公司是按part time抽的H-1B。 雖然工作了兩年,但是折算一下是沒有2年經驗。 這個會影響PWD嗎? EVL在打廣告之前拿到就OK了? PWD的過程不需要?

李亞倫律師答:
根據 PERM 勞工認證,開始案件時需要確定現行工資,以確保雇主將會為所提供的職位支付現行工資。 薪資是根據勞工證申請中提供的職位,而不一定是您目前的工作職位。 如果您去年晉升為高級研究員,而公司現在正在開始辦理勞工證,那麼它應該贊助您從事讓您永久從事的工作,因此應該為現行工資確定(PWD)提供相應的工作描述。 如果需要經驗,公司也會以月或年為單位設定要求。 課程要求應確保您在教育、經驗和特殊技能方面有資格獲得自己的勞工紙。 在勞工紙申請中,PWD 是流程中必需的一部分。 就在發布廣告之前獲得就業驗證信 (EVL) 而言,這始終是一個好主意,更好的主意是在發送 PWD 請求之前獲得一封就業驗證信。

3. 拿到I-485收據 不必取消F-1

一讀者問:
家裡孩子正在上大學,目前身分是H-4。 由於馬上要到21歲了,所以在6月向美國移民局提交了I-539轉換身份,從H-4到F-1,在10月的時候還沒批准,並且收到了補材料通知RFE,說I-20的 start date過期,需要學校發一份新的I-20,而且還要繳200元的學籍註冊費資料。 結果,孩子在和學校申請新I-20的時候,我們可以提交I-485,所以提交了I-485申請,就沒再理F-1 補材料的事。 目前,已經收到了I-485的收據,但是孩子的F-1也被批准了。 我們並沒有補充RFE,也不知道美國移民局為什麼會在這種情況下批准了F-1。 向學校諮詢後,學校表示I-485收據可以維持合法身分。 那麼,我們需要聯絡USCIS取消F-1嗎?

李亞倫律師答:
學校的建議是正確的,您孩子的 I-485 收據將允許孩子留在美國,因為您們都在等待 I-485 的判決。 沒有必要聯繫美國移民局取消 F-1 的批准,並且在某些方面,最好不要做任何干擾該裁決的事情。 孩子決定是否繼續上學,不會影響他的調整身份。 但請注意,除非獲得學校的工作許可或根據調整身份申請工作許可,否則他不可以工作。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一讀者問:
本人是在中國讀的博士,現在美國境內讀博後,合約到明年年底。 今年5月,我提交國家利益豁免NIW,已獲批准。 我實驗室的老闆最近沒什麼補助金(grant),不確定明年年底能否繼續續約,我可能需要回國等排期。 我是STEM專業,且有回國2年居住的限制。 我老公是國內大學學歷,美國的雇主可能為了留住他,想幫他辦EB-3。 我們現在比較猶豫,不知道是否讓他的老闆為他辦。 如果要辦,需要注意和考慮哪些問題?

李亞倫律師答:
您要問的問題主要取決於您是否能夠獲得回國居住兩年要求的豁免、是否能夠繼續活躍於國家利益豁免(NIW)的領域,以及如果無法獲得J-1豁免,在中國完成兩年居留時間可能對您案件產生的影響。 我假設您的 NIW 申請是一份自我申請,而不是美國雇主為您申請的案件。 在前一種情況下,如果您必須返回中國兩年,您應該繼續在您獲得 I-140 批准的領域工作,並準備好在面談時展示您在該領域的活動水平。

至於您丈夫提出的 EB-3 就業機會,考慮到目前中國出生的此類簽證處理速度緩慢,假設沒有任何麻煩,此類案件通常需要 3-5 年才能完成。 如果他處於 J-2 家屬身份,他也有同樣兩年需返回中國的居住要求。 如果是這樣,他必須滿足在中國居住兩年的要求,只要雇主仍然願意支持他的案件,他最終將被允許移民。 他的 EB-3 案件將涉及 PERM 勞工證、I-140 申請以及調整身份(如果不受兩年要求或獲得豁免)或領事處理。

您丈夫的 EB-3 申請為您和您的丈夫提供了兩個移民美國的機會,儘管時間可能比您的更長。 然而,由於職業類別排期的原因,時間差異可能不會那麼大。 2024年4月的簽證排期表,中國出生人士的調整身份或領事處理案件最後批准日期,對於EB-2而言為2020年2月1日,對於EB-3而言為2020年9月1日。

星島日報4/2/2024星島紐約版刊登”H-1B抽籤結果出爐 新移民費用細則同步發布”

星島日報4/2/2024星島紐約版刊登”H-1B抽籤結果出爐 新移民費用細則同步發布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簡稱移民局)於1日宣布, 2025財年的H-1B簽證抽籤(FY 2025 H-1B Lottery)已經全部出爐,並已通知中籤者。 同日,移民局也宣布了新的移民手續費用細則。

經紐約資深移民律師李亞倫確認,這些新的規定將適用於今年H-1B簽證的中簽者。 這標誌著中籤者需要依照移民局新的費用標準準備提交H-1B申請相關資料。 從4月1日開始,中籤者可以開始提交申請,每份中籤通知上均標註了提交申請包裹的時間期限,通常顯示6月30日為最後截止日期,逾期提交的申請可能會被直接拒絕。

未中籤者如果想要繼續合法留美也要儘早考慮備選方案,以學生身分合法留美是一個選擇。 另一個選擇是申請能提供H-1B Cap Exemption(免抽籤H-1B)簽證的雇主,如非營利組織、高等院校及其附屬非營利組織、政府研究機構、非營利研究機構等。 除此之外,還有投資移民,傑出人才簽證等選擇。

此外,新的移民費用細則不光適用於H-1B簽證費用,也涵蓋了其他類型的移民費用。 根據這項新規定,雇主在提交H-1B申請書上的受益人費用將增加70%,L-1(非移民工作簽證)申請書上的員工費用將增加201%,而O-1(傑出 人才簽證)申請書上的個人費用則增加129%。

此外,提交表格I-129(非移工申請書)或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請書)時,USCIS還將額外收取新設立的600美元庇護計畫費。 H-1B電子註冊費也將從每位受益人10美元提升至215美元。

然而,也有部分費用下調,例如更換永久居民卡(線上申請)的費用從455美元降至415美元。

星島日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星島日報3/29/2024僑社刊登”H-1B抽籤結果陸續放榜 抽籤者齊盼「好運來」”

星島日報3/29/2024僑社刊登”H-1B抽籤結果陸續放榜 抽籤者齊盼「好運來」

2025財年的H-1B簽證抽籤(FY 2025 H-1B Lottery)於3月25日中午結束。今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簡稱移民局)顯著加快了抽籤進程。在H-1B線上註冊窗口關閉僅48小時後,移民局便完成了電腦隨機抽籤,並於27日開始陸續向中籤者發送通知。

在移民局公布H-1B抽籤結果後,僱主及其代理律師將會收到中簽通知。在移民局的H-1B抽籤結果查詢頁面上,會顯示三種狀態:被抽中(Selected)、已提交但未中籤(Submitted)以及申請被拒(Denied)。

紐約資深移民律師李亞倫表示,預計今年4月1日移民局會全部通知僱主和律師抽籤結果。但由於移民局的系統之前出現過問題,導致註冊截止日期延期,因此不排除通知完成日期延期的情況。此外,移民局通知抽籤結果也可能會分批次進行,並根據申請人的學位等因素有所不同。根據歷年經驗,移民局在系統中更新中籤狀態及發送通知,通常需要一至兩天。此外,僱主與法律代表也需要時間查詢系統。因此,律師提醒,「目前移民局抽籤結果查詢頁面上顯示已提交,但未中籤(Submitted)並不代表最終未抽中,請耐心等待」。

目前社交媒體上已有部分中簽者分享中籤截圖,分享好運,社交媒體某用戶表示喜極而泣,感恩好運,並且希望好運傳給其他抽籤者。同時,還有不少抽籤者在焦急等待結果。

根據多家律師事務所預測,以每年8萬5千的名額,移民局每年會多抽一些來保證有效遞交名額可以達到8萬5千人。根據前幾年經驗,大致每年會抽到大概13萬個名額。如果今年參與抽籤人數是40萬到45萬,那麼今年中簽率將會是30%左右。

星島日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世界周刊2024年3月2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加快申請綠卡的條件 2. EB-1A申請被拒 再提交 等時機 3. STEM博士 或增NIW批准機會 4. 重新安排打指紋 不影響處理進度

刊登於2024年3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加快申請綠卡的條件

讀者問:
我6月提交了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EB-1B的I-485。 主申請者有工作簽證,還有兩年多的有效期。 請問副卡因為經濟損失理由,加急組合卡comb通過的可能性很高嗎? 因為如果認真審理起來,估計會發現主申請者有工作。猜測可能加上有兩個孩子,負擔更重有點用。

李亞倫律師答:
即使您有兩個孩子和較重的負擔,您已經有工作和工作簽證,這聽起來並不像有經濟困難。 因此,我認為這不是加快綠卡申請的好理由。 此外,受養人綠卡不能在主申請人之前獲得批准。 根據您的情況,您似乎可以根據 I-485 身份調整申請工作許可證。 如果您的丈夫持有 H-1B 身份,您也有資格以H-1B 持有者配偶的身分及已批准的 I-140 ,申請工作許可證。 在這兩種情況下,除非有以下條件之一,否則移民局不會加快工作許可證的授權:

  • 給公司或個人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前提是需要採取緊急行動不是由於請願人或申請人未能:(1) 及時提交申請; (2) 及時回應任何額外證據的要求;
  • 緊急情況和緊急的人道原因;
  • 促進美國的文化或社會利益的非營利組織(由美國國稅局 (IRS) 指定);
  • 美國政府利益(包括被聯邦機構確定為緊急的案件,例如美國國防部 (DOD)、美國勞工部 (DOL)、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 (NLRB)、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美國司法部 (DOJ)、美國國務院 (DOS)、國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利益部門; 或者
  • 清除美國移民局的錯誤。
2. EB-1A申請被拒 再提交 等時機

讀者問:
我7月提交EB-1A到TSC,8月補充資料,剛得知申請被拒了。 律所告訴我,審我這個案子的移民官員在2023年的通過率是14%,所以被他拒絕掉並不奇怪。 不過,為了避免重新申請又送到這位移民官員手裡,律所建議我等3至4個月以後再重新申請。

現在我有兩個選擇:1、等4個月以後再提交給TSC;2. 現在馬上提交給NSC。 我諮詢律師的意見,他們告訴我,對這件事情沒有意見,讓我自己做決定。 他們只是告訴我case被拒,不會影響下一次申請,而且一個申請案子是否獲批很大程度上審理的officer。

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我應該盡可能多的提交。 提交的次數多了,就算被拒絕很多次,只要有那一次走運通過了就可以。 請問,我到底應該等4個月再一次TSC提交,還是馬上向NSC提交?

李亞倫律師答:
在提交EB-1A 申請時,沒有人能確定是否會獲得批准,也不確定官員如何看待諾貝爾獎或奧斯卡獎之外的非凡能力所提供的證據(我們聽說美國移民局對此類申請感到困難,即使申請人確實這樣做了)在非主要類別之一獲得奧斯卡獎)。 我注意到 I-140 申請要求提供有關先前申請的信息,這意味著官員有機會查看您過去的申請。 除非您確實相信您有一個非常有力的案件被錯誤地拒絕,否則我們的意見是您可能希望等到您出現可能加強您的案件的新情況後再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交新的請願書。 

3. STEM博士 或增NIW批准機會

讀者問:
跟我老婆兩個人剛來美國,目前博一在讀,有些論文和引用。 和律師諮詢過,目前條件是可以申請NIW的,不知道是越快申請越好還是等快畢業了再申請? 有幾個糾結的點:1.以NIW現在的排隊速度,讀完博士是不是排不上? 2.簽證是5年的,如果申請到了I-140,回國有風險嗎? 老婆是F-2,是不是對她回國沒影響?

李亞倫律師答:
國家利益豁免綠卡(NIW) 屬於 EB-2 類別,目前的排期(向 USCIS 批准 NIW 申請的人可以獲得移民簽證或調整身分的日期)正在處理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提交的申請案。提交NIW案件後需要等待很長時間。 話雖如此,擁有博士學位可能會加強 NIW 申請,特別是如果博士學位屬於 STEM 科學領域。 因此,在決定是否立即提交 NIW 申請時,您應該考慮這些因素。 您詢問的另一個因素是,由於您持有五年簽證,因此在此過程中返回祖國中國的風險。 一般來說,持有簽證的人無需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新的簽證,並且在返回美國時不會遇到問題。 話雖如此,您可能希望了解涉及研究的博士學位課程的中國學生的最新動態,其中一些學生在重新進入美國時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官員遇到困難。 這可能更適用於您而不是您的妻子,而且我認為如果您的妻子獨自旅行,這不會成為一個大問題。

4. 重新安排打指紋 不影響處理進度

讀者問:
我估計10月能通過form BROW,交I-485。 但因為家裡有急事,打算交完I-485回國一趟,預留出H-1B有被check,很有可能趕不及打指紋,所以大概要重新約時間。 我的優先日期PD是2022年9月12日。 ROW的form A還沒排到current。 這樣操作會導致綠卡得的慢嗎?

李亞倫律師答:
在優先日期生效之前,移民局無法批准職業移民的 I-485。 即便那時,優先日期排到,美國移民局也有自己的積壓處理時間,因為它沒有足夠的人手來處理所有案件。 因此,即使根據我們的經驗,在生物辨識打指紋沒有完成之前,移民局不會繼續處理案件及其相關的申請,但生物辨識打指紋的重新安排日期不應極大地影響您案件的處理速度。過去,請求重新安排打指紋有時可能會導致案件被拒絕,因為移民局官員沒有將重新安排時間的請求與申請案進行協調。 移民局最近對重新安排打指紋的方式更新了,將可解決這個問題,包括邀請申請人透過現有的線上帳戶或建立線上帳戶向美國移民局提出重新安排打指紋的請求。 根據美國移民局政策手冊請求重新安排打指紋的充分理由是:

  • 生病、就醫或住院;
  • 先前規劃的旅行;
  • 重大生活事件,如婚禮、葬禮或畢業典禮;
  • 在交通上無法取得前往預約地點;
  • 無法從工作或照顧者責任中獲得休假;
  • 生物辨識打指紋的預約通知延遲送達或未送達。

李亞倫文章: H-1B抽籤 今年有新規定

刊登於2024年2月2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美國國安局於2024 年2 月2 日發布「改進H-1B 註冊抽籤流程和專案完整性」的H-1B 註冊最終規則,包括H-1B 註冊制度改革的最重要嘗試—增加公平性— 一個受益人僅一次受益機會。 該系統現在將以受益人為中心,無論有多少公司贊助申請他/她,這位受益人都只有一次被選中的機會。 被取代的舊系統允許多個公司贊助求職應徵者於與註冊,而實際上為許多求職應徵者提供了更多的被選的機會。 自2020 年首次為2021會計年度的H-1B受配額限制註冊以來,多年來,對該系統的遊戲行為變得普遍,因為不擇手段的人密謀為申請人提供更多的公司於與讚助,幾乎沒有 受到懲罰,使得註冊數量從2021 會計年度的274,237 人猛增至2022的308,613人,2023的483,927人,而去年2024會計年度更多至780,884人。 如果不再介入干涉,今年的註冊量可能會突破 100 萬人。

該規則概述了今年註冊的時間和程序:

時間–

  • 從 2024 年 2 月 28 日東部時間中午開始,註冊者將能夠建立新帳戶。
  • 律師代表人可以隨時將客戶新增至他們的帳戶中,但代表人和註冊人都必須等到2024 年3 月6 日才可輸入受益人資訊並提交註冊並繳納10 美元費用。
  • 初始註冊期間將於2024 年3 月6 日東部時間中午開始,持續到2024 年3 月22 日東部時間中午止。
  • 美國移民局打算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前通知帳戶持有人並將抽中通知上傳到他們的帳戶。

程序 –

  • 今年仍保留10 美元的費用(預計明年註冊費將上漲至215 美元)。
  • 過程將以受益人為中心,而不是以公司為中心。
  • 線上提交不受配額限制(non-cap)的表格 I-129(非移民員工申請)和相關的 I-907(加急處理服務請求)將於 2024年 2 月 28 日開始。
  • 線上提交H-1B 受配額限制(cap)的案件和相關的 I-907將於 2024 年 4 月 1 日開始。
  • 美國移民局將把H-1B 和I-907 申請的紙張提交地點從服務中心轉移到美國移民局的信箱地址,新的提交地點將於3 月份公佈。

為了進一步打擊註冊過程中的詐欺行為,參與的申請人在註冊時必須持有有效的護照或旅行證件。 如果沒有這樣的證件,他們就無法參與。 雖然護照或旅行證件的更新可以稍後進行,但最終規則規定,「這種情況可能包括…在註冊和提交申請表格的期間,由於更新或更換被盜護照而導致護照號碼或有效期發生變化。 」 該規則的其他部分有諸如「需要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資訊」之類的措辭……「雖然國安局識意到有些人可能沒有有效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但國安局強烈要求 每位受益人需要提供護照或旅行證件資訊…”

2024年1月30日美國移民局的電子郵件公告中也強調了這一點,它具體指出,“美國移民局將要求登記者提供有效的護照信息作為有效的旅行證件信息。”

關於定置限制相關公司多次註冊的問題,國安局表示,將在隨後的最終規則中解決並可能最終確定這一條款,但指出同一類型的公司為同一個人提交多份註冊的行為應該不會增加中選機會,鑑於在最終的提案中美國公民及移民局考慮到讓獨一無二的受益人僅一次抽籤的機會。

國安局表示它有能力拒絕或撤銷中籤後提交的H-1B 申請或批准的申請 – 那些申請提供了不真實、不正確、不準確或欺詐性的事實陳述,或歪曲重要事實,包括在註冊時提供虛假證明 – 以此作為完善登記制度的完整性。 國安局表示,註冊信息的有效性關鍵在于註冊人提交申請文件的能力,並指出“ 有資格為受益人提交可以計入 H-1B 常規受配額限制的特定會計年度的H -1B 碩士或更高學位的申請案,註冊公司必須根據8 CFR 103.2 (a) (1)、[8 CFR 214.2 (h)(8) (iii)] 和其表格的說明,正確提交。”

國安局也正在修改管理註冊的規定,為美國移民局提供明確的權力,来拒絕或撤銷没有正確提交或無效註冊的批准申請案。

國安局對此既定政策表示認可,表示受配額限制的申請案件不再必須包含10 月1 日的開始工作日期。此前,美國移民局因要求申請人在所有受配額限制的H-1B申請表中填寫10 月1 日 – 無論是否那個日期因多次抽籤已經過去了- 而受到嚴厲批評。 它甚至拒絕了將開始日期填寫較晚的申請案。 現在,監管的語言明確規定,申請者可以填入 10 月 1 日或之後為開始工作的日期,只要請求的申請案開始日期不超過申請案提交日期後的六個月。

今年承諾將與往年的登記有很大的不同。美國移民局已經預計,註冊申請數量將比去年少得多,如果美國移民局可抽選的配額數量與前三年相同,那麼成功抽中的機會將會增高。因此,對 H-1B 申請感興趣的公司和申請人應該從本月開始準備好迎接這項新的程序。

應該指出的是,除非2024 年1 月31 日新的費用上漲最終規則「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費用表和某些其他移民福利申請要求的變更」被法律訴訟推遲或停止,否則大多數被抽中註冊者的公司必須支付更高的費用才能提交 H-1B 申請。 對於大多數非營利組織來說,申請費將保持不變。 對於小型營利雇主(在美國有 25 名或以下全職員工),增幅會較小,而大型營利性雇主(在美國有 26 名或以上全職員工)增幅將更多。 除了常規附加費用(500 美元的欺詐費和750 美元或1500 美元的職業培訓費)外,營利性雇主類都必須支付600 美元的庇護計劃費,而大營利性雇主則需支付780 美元的增強型I-129 申請費,而不是常規的 460 美元費用。 費用上漲預計於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

世界周刊2024年1月28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申請工作許可證 遇到兩個情況 2. 人在加拿大 可續簽H-B 3. 組合卡到期 可提新申請 4. 加急申請被退 留意發送的地址 5. 郵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刊登於2024年1月2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申請工作許可證 遇到兩個情況

讀者問:
我的優先日期PD是2022年7月底,現在EB1表B已經可以交I-485申請EAD了。 現在遇到兩個情況,想分別請教。

  • 太太在2004至2006年以J-2簽證來過美國了,用的老護照現在已遺失。 她之後回國直到2020年再次來美讀書,用的新護照。 現在交I-485,要求以前的護照也要交影印本,而且舊護照上有出入美國的影印本,可以證明J-2符合2年母國服務的要求。 但是,現在老護照遺失了。 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 太太目前還是在學學生F-1簽證,估計明年底畢業,最近在面試明年暑假的實習生工作。 如果現在跟我交I-485,萬一明年暑假要實習,是不是就只能啟動I-485的組合卡了? 她也沒辦法再申請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OPT EAD卡)了。 如果我現在單獨交I-485之後,等排期快到的時候給她交表,這樣她說不定還可以先申請OPT EAD之後再拿combo,還是直接一起現在交I-485,她在實習時 也用I-485 EAD?

李律師答:
對於你的第一個問題,你的妻子可以出示她持J-2簽證來美國時所持有的家屬DS-2019表格的副本; 她寫聲明書解釋她從 2006 年到 2020 年所做的事情; 並用她擁有的任何在中國或任何其他國家居住的證據來支持這一點,包括她可能在美國境外申請和收到的任何後續護照。

關於你的第二個問題,我認為目前為你們倆提交 I-485 申請沒有任何不利之處。 你們都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 我們已經注意到美國移民局在根據 I-485 申請批准工作許可證方面行動更快,對於不複雜的案件,大多數在六個月之内就批准了。 此外,美國移民局現依調整給予EAD有效期是五年。

2. 人在加拿大 可續簽H-B

讀者問:
我申請了I-140職業移民,等待獲得批准。 不過,我手上還有H-1B簽證,能撐一會兒,就算到期了也是打算再去加拿大簽回來,因為等I-131不能出境,影響了我的假期。 請問遞交I-485,而沒有I-131會有缺點嗎? 比如會更慢之類的? 能不能只遞交I-485,不遞交I-131?

李律師答:
在 I-485 身份調整申請待決期間提出 I-131 回美紙的申請純粹是一種好處,而不是一種傷害。 不申請回美紙不會減慢 I-485 的處理速度。 憑藉未過期的 H-1B 簽證,您可以在調整申請處理期間進出美國。 到期後,您應該能夠續簽,因為 H-1B 是雙重意向簽證,允許個人在永久居留申請等待期間以 H-1B 身份留在美國。 通常情況下,在加拿大續簽 H-1B 簽證應該不成問題,儘管美國駐許多國家的領事館對於向第三國國民簽發簽證持謹慎態度。

3. 組合卡到期 可提新申請

讀者問:
2021年,我的EB-1A 獲批時,還有一個NIW正在審理中。 2021年12月,以EB-1A 獲批遞I-485,同時也撤回了正在審理的NIW。 不幸,I-485還是被轉到NSC。 2022年2月,打完指紋後再無動靜。 期間也收到了NIW 撤回的通知。 去年6月收到了combo卡。 今年找了議員和白宮催,得到的都是移民局的模版回覆。 這一晃combo和體檢都要過期了。 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不幸的是,美國移民局是一個資金短缺的機構,無法及時裁決所有的申請案件。 這可以從它向公眾發布的長期積壓處理日期中看出。 對於即將到期的工作許可證和回美紙的組合卡,您可以提出新的申請。 目前,如果 I-485 申請仍在等待中,則無需支付額外的 移民局申請費。 至於體檢,目前有效期為兩年,因此您可以選擇此時再進行一次體檢,或是等移民局準備好裁決並要求重新體檢時再做。

4. 加急申請被退 留意發送的地址

讀者問:
申請了EB-1A特殊人才,上週用UPS寄到德州移民服務中心的加急處理地址TSC Premium Processing,今天整個申請被退回來了。 移民局的拒信說:我提交的I-129 petition 費用不準。 這是什麼情況? 我申請的是EB-1A,交的是I-140,根本不是I-129。 無論在我提交的I-907、I-140或cover letter裡,都很明確地說了我申請的是EB-1A。 我唯一能想到的是,我是不是應該在I-907和I-140裡填我申的是E11,可能看的人不知道EB-1A就是E11?

另外一個我覺得可能的原因是,他們覺得我寄錯轄區了。 我現在人不在美國,寄的申請郵寄地址填的我之前在新澤西(TSC轄區)住的地址,讓房東代收。 居住地址填的中國地址。 也許他們覺得我不能靠一個TSC轄區的c/o mailing address寄到TSC。 但即使這樣,中國地址應該也能寄TSC啊?

李律師答:
如果您提交的費用為 700 美元和 2500 美元,那麼這些費用就是正確的費用,移民局不應拒絕外籍員工的 I-140 申請和 I-907 加急處理申請。 看來您的選擇是向他們發送同一個包裹並附上解釋,或者重做表格並再次發送文件。 關於如果您在中國,向何處發送申請,填寫新澤西州地址的人的當前地址是:

美國移民局伊利諾州埃爾金(Elgin) 地址:

美國郵政服務 (USPS):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P.O. Box 4008
Carol Stream, IL 60197-4008

FedEx、UPS 和 DHL 遞送: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Box 4008)
2500 Westfield Drive
Elgin, IL 60124-7836

5. 郵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讀者問:
我準備申請職業移民I-140,表格上Part4的郵寄地址(5b-5g)是用中文填的中國郵寄地址。 國外地址(3a-3f)是用英文填入的中國住址。 這兩個可以填不一樣的嗎?

李律師答:
郵寄地址和居住地址有時會不同的。 這就是美國移民局給予這兩個空間的原因。 出於安全原因,或者因為他們只是希望將郵件發送到不同的地址,許多人都有不同的郵寄地址。

李亞倫文章: 美國移民局的 H-1B 提案 – 新註冊系統和其他需要解決的濫用行為

刊登於2023年12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I) H-1B 註冊系統的新方法 – 是否有效?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正在提議採用以受益人為中心的註冊系統,來取代招致大禍的贊助擔保公司註冊所產生聞所未聞被濫用的系統。 在提案中,一位當事人被多個公司註冊多少次不重要,因為結果他/她只能被抽中一次,美國移民局看似諷刺的邏輯是,該擬議的註冊系統將只允許被選中的受益人 從其擔保公司中挑選最好的僱用條件。 為了回答像我們的擔憂,即美國移民局應該回到其舊系統,因舊系統在預先註冊日止僅有190,000 至200,000 份的申請案,而非最近的註冊量達到780,844 份之多(請參閱 2023 年5 月1 日刊登於《移民日報》的“H-1B 的抽籤過程是一場鬧劇——是時候“回到過去(Back to the Future)”了”,以及2023 年9 月14 日刊登於 《移民日報》的“再次呼籲在2024 年1 月前H-1B 抽籤回到舊制”,), 但移民局表示,“當國安局考慮到註冊系統為美國移民局和利益相關者帶來的巨大 成本節約,以及若移民局將所有配額案件恢復到紙質遞交系統所需的大量資源時,使用註冊系統仍然比無意義的申請所造成的成本和其潛在麻煩更重要。”

我們想像成本和收益的權衡取決於誰的觀點——是削減成本的移民局還是那些被騙但夢想合法留在美國的人。 沒有可行的解決方案,情況就會變得讓人無法容忍。 在最近的 2024 會計年度的登記中, 780,844 份登記中超過一半的受益人提交了多次申請,—即350,103 人提交了一份申請,但408,891 人提交了一份以上的申請。 美國移民局去年的統計數據甚至顯示,有一名受益人登記了 83 次。

幸運的是,以受益人為中心的登記系統的解決方案似乎是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因為它消除了多次登記將增加被選中幾率的主要的動機。 然而,這個變更必須立即完成,並且一定要及時在下一個 H-1B 註冊期完成。 這似乎是對系統的簡單修復,但擬議的規則似乎對系統的更改能否按時完成表示懷疑。 雖然美國國家安全局可能會在最終確定該規則的其他擬議修訂之前尋求最終確定與登記系統相關的條款,但它補充說,美國國家安全局和美國移民局無法確定未來幾年的機構資源,甚至無法預測最終規則 何時出台。 因此,國安局也有可能需要延後註冊系統變更的生效日期。 此外,延遲日期可能僅適用於擬議以受益人為中心抽籤流程的變更,它並在解釋原因時表示,如果確定移民局沒有足夠的時間來確保抽籤流程的正常運作,則可能會延遲生效日期,包括 完成所有必要的使用者測試– 且國家安全局可能出於其他原因需要推遲生效日期,例如避免最終規則生效太接近即將到來的配額季節的註冊開始日期或如果最終規則在初始註冊期中或隨後的登記註冊抽籤 期內生效,特別是當美國移民局需要在稍後才開放後續登記註冊期,避免對登記註冊有不同的待遇。

很明顯的,無論美國移民局如何權衡成本和收益,沒有人會再忍受又一年從一開始就造成的無能且令人髮指的 H-1B 配額登記註冊制度。 即使移民局必須投入比計劃更多的人員和資金來修復該系統,無論是實施以受益人為中心的系統還是回到舊制提交申請書的系統,它必須確保在下一個註冊期-2024 年春季-及時 做出明確的更改。

II) 除了擬議規則中的註冊系統之外,美國移民局還描述了 H-1B的一系列濫用行為,讓人大開眼界。

美國移民局對其他濫用行為的譴責以及擬議規則中提供的修復措施不僅令人大開眼界,而且似乎主要源於目前登記註冊系統的不適當。

美國移民務局不僅揭露了公司和當事人如何玩弄抽籤系統,還揭示他們隨後如何努力使這一切都有利可圖,因為許多公司沒有空缺的職位,或者這些職位在不久的將來就沒有了。

對於那些在海外的人,公司將他們推遲後美,直到他們獲得簽證幾個月後。 如果他們根本沒有工作職位,他們可以由其他公司申請修正H-1B,以便抓住機會。 更常見的情況是,申請公司提出修正案,將被抽中的人放在第三方的工作地點工作,而不是送他們去原本應該去工作的地方。

對於那些人在美國但公司沒有工作崗位的情況,當事人會向其他公司或將他們分配到另一個工作地點的同一家公司提出修正的申請。 由於這一趨勢,美國移民局正熱衷的擬議有關及時提交修正案的法規,包括要求他們提交維持身份的前期證據。

儘管擬議法規中沒有提及,海外人士如果從領事館獲得了H-1B 簽證,就有資格提交修改;美國境內的人士也可以在10 月1 日之後進行H-1B 修正,如果贊助公司未撤回其 簽證。

美國移民局希望透過強調在美國的人必須提供前期維持身分的證據來打擊在美國使用修正案行為的人。 美國移民局顯然對這個問題非常生氣,但目前並沒有說移民局將立即拒絕或拒絕這些沒有前期身分證據的人的修正案。

移民局也強調,在2015 年的Matter of Simeio Solutions, LLC, 26 I&N Dec. 542 (AAO 2015) 案做出決定後,公司需要根據我們所知的法律來進行修訂,並重申了需要修訂的所有 情況, 但也提示要注意,如果工作地點屬於同一MSA(大都會統計區)或PMSA(主要大都會統計區),則不需要修正,但即使是在同一CMSA(統一大都會統計區)也必須 進行修正。 顯然,這些公司中的許多公司都懶得進行修改,將人員分配到 LCA 涵蓋的就業領域之外的不同工作地點。

移民局非常警惕登記註冊過程中的身份欺詐,即人們可以因為有不同的護照而多次註冊,或者在一次註冊中聲稱自己是無國籍的,而在第二次註冊中提供護照。 美國移民局建議,根據該提案沒有護照的人不能登記註冊。

關於確保公司確實有工作機會而不是投機工作的文件憑證,國安局只說這個沉重的責任並不意味著要在所要求的有效期內證明日常工作任務是非投機性的; 也不識別和記錄受益人 的特定日常任務; 它無意根據合約、工作訂單、行程或類似文件上的結束日期來限制有效期。

美國移民局正在就如何阻止申請人獲得投機性 H-1B 就業批准以及停止使用延遲 H-1B 配額受益人在美國就業,直至真正的工作機會具體成型的做法徵求意見。 移民局指出,雖然該規定要求申請人如果因受益人未申請入境而導致未使用配額,則須通知美國移民局,以便美國移民局可以撤銷對該申請的批准,但該規定並未規定入境截止 日期或通告移民局的截止日期。 在考慮入境截止日期或通告截止日期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承認,該方法不會阻止申請人透過提交修正申請並進一步延遲入境,或讓受益人在截止日期前一天進入美國來規避該規定 , 然後不久即離開。 美國移民局也還在考慮建立一個可反駁的推定,即申請人只有投機的職位,如果發生某些情況,可能包括延遲入境或在受益人以 H-1B 身份進入美國之前提交修正申請。 顯然,移民局對人們規避規則的各種方式感到慌亂 。

這些濫用行為的根源是目前的註冊系統允許受益人有多次機會參與 H-1B 簽證抽籤,導致 780,844 名受益人中的一半以上(408,891 人)在過去的篩選過程中進行了多次註冊。 美國移民局的 2023 財年篩選的統計數據顯示,一名受益人登記了 83 次。 故有了有效的屏障,上述大多數濫用行為都會減少到一定程度,以至於上述措施雖然需要,但可能不會那麼緊迫。

移民新聞 – 許多類別的工作許可證(EAD)有效期已延長至五年; 美國移民局裁決主申請人的I-129申請案的同時會裁決受扶養人的非移民申請案; 烏克蘭和委內瑞拉臨時保護身份(TPS)的時間表。 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沒拿到美證 滯海外勿逾1年

世界周刊2023年12月3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1. 許多類別的工作許可證(EAD)有效期延長至五年 –但有問題。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於 2023 年 9 月 27 日宣布,將某些類別的 工作許可證的期限-新申請或更新延長至五年。 它包括申請庇護或暫緩遞解、根據第 245 條進行調整身份以及暫停或取消遞解出境的案件。 還有那些被接納為難民、假釋為難民、並獲得庇護或暫緩遞解的人。 它澄清說,某些阿富汗和烏克蘭假釋入境者的工作許可權是伴隨著假釋而來的。

問題是:眾所周知,工作許可證只是一個輔助的申請,它取決於所請求的主要福利的命運。 當主要移民申請被拒絕時,沒有使用電子驗證的善意雇主將如何知道求職者不再被授權工作,因為求職者可能仍然出示表面上看似仍然有效的工作許可證,因為它在I-9的“A”清單上同時可作為確定身分和工作授權的文件之一? 雖然我們認識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比不斷延長工作許可證更有意義的工作,但也許稍為短一點的時間(三年而不是五年)會更合適。

  1. 美國移民局裁決主申請人的I-129申請案的同時將裁決受扶養人的非移民申請案。

如果您錯過了這個通知,它就張貼在美國移民局(USCIS) I-129 表的頁面上,它說與 I-129主申請人的申請放在同一包裹中遞交申請的 H-4 和 L-2 的家屬案件,將在批准 I-129申請案後立即裁定家屬的 I-539 申請。 它包括 H-4 和 L-2 工作許可的申請。 這項消息受到所有人的歡迎,因為美國移民局過去都是單獨審理家屬的申請案,故可能需要數週或數月的時間才能做出決定,即使知道家屬申請很可能會獲得批准,也讓家人感到懸而未決。 如果受扶養的配偶正在等待工作許可證的批准﹐來從事或繼續工作,可能會出現困難。 新政策可能會鼓勵在這種情況下對整個案件使用加急處理。 我們提醒家屬,I-539 不需要交生物識別及指紋費,若錯誤地遞交了 I-539 和生物識別及指紋費將導致申請被拒絕,而重新遞交則不屬上述政策的一部分,除非主申請人 I-129同時被拒絕,然後同時一起重新遞交。

  1. 烏克蘭和委內瑞拉臨時保護身份(TPS)的時間表

隨著烏克蘭人和委內瑞拉人 TPS 計劃的延期和重新指定,我們在此為這兩國的國民提供一個簡短的福利時間表,以便讓他們更清楚地了解申請的截止日期、在美國獲得資格的入境日期和在美停留的時間限制:

烏克蘭人:

  • 首次註冊登記的時間為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 延期申請的時間為2023年10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
  • 重新註冊申請延期的時間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
  • 對那些自2023 年8 月16 日起持續居住在美國﹐且於2023 年10 月20 日當日或之後實際居住在美國的人重新指定日期。
  • 重新指定的時間也為2023年10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
  • 重新指定的登記期限為2023年8月21日至2025年4月19日。
  • 除了根據初始計畫有資格延期的26,000 名烏克蘭人之外,預計還有166,700 名符合重新指定資格的烏克蘭人。

委內瑞拉人:

  • 首次登記及延期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9月9日及2024年3月10日。
  • 國安局於2023 年 9 月 20 日宣布新的 TPS 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止。
  • 重新註冊延期申請的時間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10日。
  • 對那些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持續居住在美國以及自 2023 年 10 月 3 日起持續實際居住在美國的人士重新指定日期。
  • 重新指定的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2025年4月2日。
  • 首次登記的註冊日期為2023年10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
  • 除了根據初始計劃有資格延期的 243,000 人之外,預計還有 472,000 委內瑞拉人人符合重新指定的資格。

烏克蘭人的更完整資料可在聯邦公報 88卷,第 160 期/202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中找到,委內瑞拉人可在聯邦公報 88卷,第 190 期/2023 年 10 月 3 日星期二中找到。

沒拿到美證 滯海外勿逾1年

讀者問:
我是去年12月底交了回美證,今年1月23收到了免打指紋的通知,意思是之前打過的的指紋可以復用,不用去打指紋。目前考慮回國待一年,已經回國了,同時申請reentry permit。但是,案子一直卡在了這裡。 美國移民局網站上說,目前reentry permit需要17月。想問,真的需要這麼久嗎? 如果還一直下不來,我必須要返回美國嗎?

李亞倫律師答:
儘管美國移民局官方公佈80% 的回美證的處理時間目前為 17.5 個月,但這並不意味著您的申請將等待那麼長時間。 從我們最近的案例來看,我們的回美證批准時間長則 19 個月,短則 9 個月。 永久居民卡(綠卡)僅允許持有人在美國境外停留最多 364 天。 如果您尚未收到回美證,我們強烈建議您在綠卡允許的時間內返回美國。 如果您在一年限制之外停留,您基本上需要依靠獲得批准並運送到海外的回美證才能在一年後返回美國。 是否批准或您在美國的地址接收該文件或將其運送到海外時出現問題,都可能會危及您的永久居民身分。

李亞倫律師是2023年紐約大都會的超級律師

刊登於2023年10月24日星島日報僑社版 (剪報)

刊登於2023年10月28日世界日報紐約工商版 (剪報)

紐約大都會超級律師的2023年度名單已公布,李亞倫律師再次被選為2023年紐約市超級律師。他是紐約大都會選出的82位移民法律師中的3位華裔律師之一。

這是李亞倫律師第十二次當選,之前曾在2011年,2013年到2022年獲得此榮譽。他與他的兒子李翼民律師一起執業於李亞倫&李翼民律師事務所﹐專攻美國移民和國籍法。

請點擊此處“2023年移民法超級律師名單”。

世界周刊2023年10月15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已申請I-601豁免 入境應沒問題 2. NIW處理時間 大多12個月左右

刊登於2023年10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已申請I-601豁免 入境應沒問題

讀者問:
我是中共黨員,和妻子申請了EB-1。I-140和I-485都已一起提交了,601主申已經拿到卡了。用combo卡工作已一段時間,現在準備回中國。但聽說combo卡入境會進小黑屋,黨員身份就更敏感了。不知道在小黑屋會不會被刁難?

李律師答:
你說得對,調整身份的申請人離開美國後﹐以回美紙回國的大多數人都要接受二次檢查。 我不確定你以小黑屋來描述它是否準確。 在入境檢查時,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的檢查員通常會查看回美紙所依據的申請是否仍在等待處理中。 該官員還可能會查看您在系統中的信息,以確保您沒有其他不可入境的原因,主要是刑事方面的原因。 如果您已經提交了 I-601 申請,要求豁免共產黨員的身份,那麼黨員身份不應成為 CBP 的問題,除非系統中的某些內容表明你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假設一切正常,檢查員應該在您的護照上蓋章並允許您入境。

2. NIW處理時間 大多12個月左右

讀者問:
雖然我知道遞交NIW 申請才63天不算太長,但是我每天都會上網查看案件狀態。我大致算了一下,SRC239007這個號段還得300天才能全部審核完。這個估計正確嗎?

李律師答:
您可以查看美國移民局對各類別中大多數案件的處理時間,大致就會了解 NIW(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需要多長的時間。 您的案件編號以 SRC(南部區域中心)開頭,這意味著它很可能是由美國移民局的德克薩斯服務中心。 目前,德克薩斯服務中心預計大多數 NIW 案件的等待時間為 12 個月。 另外一個處理 NIW 的服務中心是內布拉斯加服務中心-它的等待時間大約為 11.5 個月。 請注意,NIW 申請現在可以在支付 2,500 美元的費用後進行加急處理,美國移民局將在收到 I-907 加急處理申請後的 45 天內審理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