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7月1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排期優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2. I-485 等待180天 透過I-765申請EAD 3. 境外申請移民 用電子郵件索取收據 4. 綠卡到手 必須為雇主工作一段時間

刊登於2024年7月1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排期優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一讀者問:
自己是最普通的PERM EB-2,在等排期。 配偶現在讀博士,之後有希望走EB-1,但鑑於EB-1現在也有排期,配偶考慮是否要先用NIW佔個排期,這樣NIW的排期也可以用到EB-1上,等到 可以申請EB-1的時候估計就不用等太久了。 想確認的是,自己的EB-2已有排期,是不是對配偶一點用也沒有,配偶還是得自己NIW去佔坑? 我們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就是完全獨立申請,如果誰進度快可以交i-485前我們再結婚,然後一起提交就可以了,並不需要為了若干年後的I-485而提前結婚?

李亞倫律師答:
基本原則是,加入的特權或加入案件的資格在主申請人獲得永久居留權批准時終止。話雖這麼說,美國移民局和/或美國領事館往往會對在永久居留權快拿到時才結婚的案件更加懷疑。至於您的具體想法,您是對的,您的 EB-2 不可轉讓給您的妻子。 您妻子提交並獲得批准的 NIW 申請,將為她提供一個優先日期,該日期可以轉移到以後的 EB-1 申請中。如果您正在做一個案件,而您的配偶正在做另一個案件,則這些案件是彼此獨立,家屬可以在 I-485 或領事處理階段加入。如果您選擇晚婚,請注意,與早婚相比,您的結婚情況可能會受到更嚴格的審查。

2. I-485 等待180天 透過I-765申請EAD

一讀者問: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員,目前的情況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號是173天。 要在接下來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續上H-1B有點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還未滿180天。 有人說,只要在這段時間不被安排綠卡面試就能逃過一劫。 請問是這樣的嗎?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轉成F-1等綠卡嗎? 還是必須換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綠卡批下來? 問Emma,說我的case在NBC補充內容。 優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經排到了。 請問,如果找到工作後要同時提交H-1B和I-485J嗎?

李亞倫律師答:
一般來說,擔保 I-140 和 I-485 申請人的雇主在簽署 I-140 和 I-485 J「補充 J,善意確認提供永久就業的意圖根據INA 第24 (J) 條提供工作機會或工作可遷移性請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並且您有相同或類似職業的新雇主願意繼續為您提供擔保並簽署了新的補充J,您可以將其提交給美國移民局,以嘗試將您的工作轉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時,您可以考慮透過 I-765 就業授權申請表申請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處就業。您也給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慮過在60 天寬限期内尋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願意這樣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寬限期內申請新的 H-1B。

3. 境外申請移民 用電子郵件索取收據

一讀者問:
最近剛申了NIW。 因為是從境外申請的,現在能查到700元已經扣了,但是至今沒有收到收據號碼。 今天問了Emma,她居然沒有查到我的申請信息,而扣費已經一周多了。 請問,大概多久才能從Emma那問到收據號碼呢?

李亞倫律師答:
好消息是,您的案件已被 美國移民局接受,因為您知道 700 美元的申請費已從你的帳戶扣除。美國移民局為海外申請者提供的收據可能會讓人頭痛。我們的海外客戶收據曾因無法送達而被退回美國移民局。美國的郵寄地址可能會有所幫助,因為美國移民局會將通知單的副本(包括收據)發送給您的法律代表。 Emma 並不是一個專注於將收據資訊回傳給個人的工具。向美國移民局遞交請願書或申請之日起,通常會在2-3 週內收到從美國移民局寄往美國地址的收據,除非案件是在線提交或通過加急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收據會更快收到。您可以嘗試透過電子郵件去 lockboxsupport@uscis.dhs.gov 尋求協助。希望您能盡快收到收據!

4. 綠卡到手 必須為雇主工作一段時間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EB-3,想拿綠卡的原因是,我在美國念的大學,畢業後又在美國工作了五年,前後將近十年的時間,感覺拿了綠卡多條退路。 我在去年的時候回了國,在此之前綠卡已經排期排上了。 現在有機會可以調回美國老東家,一年可以交I-485,並且拿綠卡。 但是,我之後打算長期在中國生活,感覺拿完綠卡之後回國維持的成本有點高。 另外,我是女生,今年29歲,是大齡剩女。 回國的一年裡,我沒有在國內找到對象。 如果回美國一年,又耽誤一年,之後回國就30歲了,感覺無論找對像或在職場都更難了。
原來的老闆支持轉回去transfer回美國的話,走L-1簽證,可以繼續用之前的I-140。 如果不在現公司了,就用不了L-1,需要用H-1B,也用不了原本的I-140。 我的H-1B還剩一年五個月左右。 我需要在一年五個月內辦好PERM I-140,遞交I-485。 時間來得及嗎?

李亞倫律師答:
我假設您對 H-1B 剩餘大約一年五個月的計算是準確的。如果是這樣,您的時間規劃可能無法透過其他雇主完成 PERM 流程。目前,僅考慮獲得ETA 9141 現行工資確定所需的時間和ETA 9089 PERM 申請的處理時間(19 個月),這需要大約兩年的時間,這還不考慮立案及進行招聘所需的更多時間,並準備I-140 的申請。您選擇透過調回原來的雇主並繼續申請綠卡來獲得永久居留權似乎更可行。無論哪種情況,您在獲得永久居留權後都必須在雇主那裡工作一段時間,因為美國法律要求申請人透過勞工證證明與擔保雇主合作的承諾。因此,在選擇返回美國尋求永久居留還是留在中國(您聲稱的首選長期居住地和婚姻所在地)時,您必須考慮時機和承諾。

世界周刊2024年7月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境外移民簽?境內調整身分?哪個有利?

刊登於2024年7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境外移民簽?境內調整身分?哪個有利?

一讀者問:
我在提交I-140的時候,在律師的建議下選擇了移民簽證,也就是在廣州領館進行面試。但我其實人一直在美國,未來也不打算回國。那麼,我是否可以修改為境內提交I-485呢?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在什麼時候提出來呢?現在的問題是,我最近的I140通過,但排期很晚。我發現我查案件狀態顯示為案件已寄到國務院。我比較疑惑,這是不是意味著,我以後只能回國去廣州走移民簽證的申請?

李亞倫律師答:
您最初的問題應該是為什麼您的律師建議您選擇移民簽證處理而不是調整身分。如果律師的建議是合理的,那麼嘗試調整身分可能對您不利。您在決定轉為調整身分之前,可能應該與您的律師再次討論。從程序上來說,I-140 申請現在已交給國務院並不重要。如果您需要調整身份,排期排到時您可以提交 I-485 表格,美國移民局通常會從全國簽證中心(NVC)調回您的批准申請。您或您的律師也可以在 I-485 申請上附上一份聲明,表明您已批准的 I-140 申請現已交給全國簽證中心,並要求移民局要求全國簽證中心調回此批准申請。

世界周刊2024年6月30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裁員前提交I-485 可透過I-765申請工作許可 2. 誤提I-485 撤銷申請 律師應加急取消通知 3. 拒簽歷史紀錄 領事館確實會保留 4. 主申請人比受扶養先拿綠卡 不罕見

刊登於2024年6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裁員前提交I-485 可透過I-765申請工作許可

一讀者問: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員,目前的情況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號是173天。 要在接下來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續上H-1B有點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還未滿180天。 有人說,只要在這段時間不被安排綠卡面試就能逃過一劫。 請問是這樣的嗎?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轉成F-1等綠卡嗎? 還是必須換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綠卡批下來? 問Emma,說我的case在NBC補充內容。 優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經排到了。 請問,如果找到工作後要同時提交H-1B和I-485J嗎?

李亞倫律師答:
一般來說,擔保 I-140 和 I-485 申請人的雇主在簽署 I-140 和 I-485 J「補充 J,善意確認提供永久就業的意圖根據INA 第24 (J) 條提供工作機會或工作可遷移性請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並且您有相同或類似職業的新雇主願意繼續為您提供擔保並簽署了新的補充J,您可以將其提交給美國移民局,以嘗試將您的工作轉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時,您可以考慮透過 I-765 就業授權申請表申請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處就業。您也給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慮過在60 天寬限期内尋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願意這樣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寬限期內申請新的 H-1B。

2. 誤提I-485 撤銷申請 律師應加急取消通知

一讀者問:
目前在準備I-485的材料,在現在的公司H-1B之前出過一個比較複雜的情況,想請教要怎麼做材料?公司2023年4月份左右做了一次人員調整,我並沒有受到影響,但是當時人事處烏龍把我的名字放在裁員名單上發給了公司律師,讓撤銷H-1B。撤銷申請當時就交上去了,後來9月我聯絡了公司律師,她意識到之前出了問題,就趕緊再發了一個H-1B申請,做了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很快就批准了。律師說,同時也在做申請去撤銷之前的撤銷申請,所以我現在手上有同一個公司兩份H-1B 批准單。中間身分依照律師說H-1B撤銷申請沒有生效,所以是沒問題的。這個需要找律師要什麼材料證明嗎? I-485資料是只交這兩份H-1B的批准單.那份撤銷H-1B和後來撤銷那個撤銷H-1B的申請要做材料麼?

李亞倫律師答: 
在您讓貴公司的律師意識到錯誤後,她似乎試圖盡快糾正您的情況。難能可貴的是,她同時也試圖取消先前向移民局發出的取消通知。在 I-485 申請中,讓律師解釋整個事件順序可能會有所幫助,以便美國移民局在對您的 I-485 申請做出裁決之前完全了解您的情況。如果可能的話,律師還可以利用這個機會解釋即使美國移民局確實在 2023 年 4 月撤銷了第一份 H-1B 申請,您是否以及如何仍然有資格獲得 I-485 調整。

3. 拒簽歷史紀錄 領事館確實會保留

一讀者問:
2018年身份過期,不得已掛靠,後來一直到OPT過期,都沒有簽證。移居加拿大之後,L簽證有被問到,沒有想到也沒準備好,導致2021年簽證被拒。如今,又過了1年多,GK5已通過,想再試試L簽證回去。但是因為L簽證效期5年,所以使用的L簽證I-797還是相同的。請問,聽說在美國這種歷史紀錄5年後簽證面試官就不會再翻出來,請問是真的嗎?上次2021年簽證被拒,現在填寫新的DS160上問被拒資料,需要直接填寫被拒原因嗎?具體說明是212A6C?還是可以說沒之前沒有準備充分? 

李亞倫律師答:
領事官員確實會保留歷史記錄,而您先前的拒絕很可能會出現在資料庫中。您曾經說過,過去被拒絕的原因是212 A6C。該理由是,在試圖進入美國時存在欺詐或虛假陳述,不得入境。 DS-160 非移民申請表上有兩個與您的情況相關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您是否曾經被拒絕美國簽證、被拒絕進入美國或在入境時被撤回您的入境申請?如果回答為是,請解釋一下。什麼時候?在哪裡?什麼類型的簽證?」以及「您是否曾經透過欺詐、故意不實陳述或其他非法手段尋求或協助他人獲得簽證、進入美國或任何其他美國移民福利?」 對於第一個問題,您必須做出肯定的回答,回答問題並解釋您認為對您有利的情況。如果您認為您的解釋完全足以說明您沒有詐欺或不實陳述,您可以決定對第二個問題回答「否」。領事官員在閱讀 DS-160 申請後,應該能充分了解先前拒絕的情況。

4. 主申請人比受扶養先拿綠卡 不罕見

一讀者問:
本人申請EB-1B,排期已到,剛拿到綠卡。配偶和我一起交的I-485,但配偶案子目前還未決定。想問一下,對於配偶狀態後面的審理是完全獨立的還是會有一定的影響?

李亞倫律師答:
受扶養配偶的 I-485 申請通常取決於主申請人(即您)的資格。您已經收到綠卡,這表示您的主案已被視為已獲得批准。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為您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且受扶養人没有受到不得入境美國的懲罰,那麼該受扶養人通常會獲得批准。就婚姻而言,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調查婚姻關係,特別是如果夫婦在提交 I-485 申請前不久才結的婚。美國移民局也可能正在進行背景調查,所以延遲了。移民服務局在授予永久居留權之前要確定申請人不是恐怖分子、沒有犯罪記錄或其它不得移民的犯罪記錄等。家屬們過去可能也有他們自己的移民檔案記錄,美國移民局在做出決定之前必須對其進行審查。主申請人的案件先於受扶養人的案件進行裁決的情況並不罕見。

李亞倫文章: 發布《聯邦登記冊》通知之前,請先了解2024 年 6 月 17 日行政命令影響 DACA 持有者和其他無證大學和學院畢業生的相關問題。

刊登於2024年7月7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白宮於 2024 年 6 月 18 日發布的情況說明書”拜登總統宣布採取新行動保持家庭團聚 |白宮”表示,該公告將允許個人更快的取得工作簽證,包括在美國認可的美國高等教育機構獲得學位,並獲得美國雇主提供與其學業相關的工作機會的DACA 受益人和其他夢想生;白宮認識到要確保在美國接受教育的個人能夠利用他們的技能和教育來造福我們的國家,符合我們的國家利益,政府正在採取行動,為已得到高技能工作機會的大學畢業生-包括DACA受益人和其他夢想生-的工作簽證流程提供便利。

為了促進這一點,國土安全部情況的說明書“國土安全部宣布了促進家庭團結和穩定的新流程|國土安全部”表示,國土安全部將與國務院合作,更有效地為符合資格的個人提供某些以就業為基礎的非移民簽證,包括童年抵達暫緩遣返(DACA)的受益人和從美國認可高等教育機構畢業的無證非公民——透過澄清和加強現有流程,國務院的政策將增強美國雇主的信心,讓他們可以僱用他們需要的人才,讓他們能夠快速開始工作——即國土安全部將執行國務院的更新政策。

白宮政府是否計劃僅利用現有的非移民簽證途徑?或者是否有計劃實施另一種類型的計劃,例如奧巴馬總統政府行政命令宣布的企業家假釋計劃?如果沒有,更常見的簽證將是 H-1B 專業職業員工、O-1 特殊員工以及加拿大或墨西哥國民的 TN 專業簽證。如果只局限於現有途徑,除了 TN 之外,受益人數似乎不會很多,因為許多無證移民、DACA 持有人和其他夢想生都來自墨西哥。H-1B 簽證每年的上限為85,000 名,迄今為止,2025 財年抽中的申請人數僅為參加申請人數的25.6%(470,342 名註冊候選人中的120,603 名)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temporary-workers/h-1b-specialty-occupations-and-fashion-models/h-1b-electronic-registration-process , 增加無證畢業生而不相應增加H-1B 數量只會將此百分比下降。沒有數量限制的H-1B簽證適用於不受上限限制的雇主,但僅限於高等教育機構、高等教育機構附屬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組織和政府研究機構的招聘。

除了可用簽證數量有限之外,現有途徑中的所有 H-1B 都是理想的工具。與L-1 公司內部調動簽證(通常不適用於該情況,因為要求之前在海外擔任過經理、行政人員或專業知識工作至少一年)之外的其他簽證相比,它具有雙重意向簽證的優勢,這意味著儘管申請人無意返回自己的祖國,但仍然可以獲得簽證。其他簽證的情況並非如此,這些簽證要么需要非移民意圖,要么存在於灰色地帶。 TN 簽證需要非移民意圖。

F-1 簽證的實習培訓 (OPT) 和後續可能的 STEM OPT 似乎不是工作簽證的選項,因為 OPT 通常被視為培訓,即申請人正在獲得技能而不是以專業形式去使用它們,而不是根據申請人的高技能而得到雇主提供工作機會的規定。此外,它是一種需要非移民意圖的簽證。

現階段,國務院似乎主要考慮的是由美國移民局批准 I-129 表格的傳統簽證,這通常意味著 H-1B 和 O-1 申請。其公報《放寬美國大學畢業生的非移民簽證流程》(state.gov) 回答了「個人如何申請基於申請的非移民工作簽證?」的問題,它說:「在申請人申請H-1B 或其他臨時工人簽證之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 通常必須先批准非移民員工的申請,即I-129 表格 … 個人可以在美國移民局已經批准了請願書後申請一份非移民簽證…”

假設工作簽證的資格已確定,國土安全部與國務院之間以第§212 (d) (3) 條的形式進行協調,可加快審理豁免因18歲後在美國非法居留六個月或一年而導致3 或10 年禁止入境的懲罰,來解決無證畢業生以臨時身分返回美國工作的問題,但對於領事官員可能以其他理由拒絕簽發簽證,是否有考慮到解決方案?被拒的申請人是否可以以某種方式返回呢?

對於 申請TN簽證的人,國務院不會參與豁免程序,該程序將僅由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透過其受理審查辦公室 (ARO) 處理。

雖然我們高度讚賞白宮政府的倡議,但我們希望政府在近期發布聯邦公報通知時已經考慮或會考慮上述的問題。

世界周刊2024年6月2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提交 I-485 後,未提前申請回美紙,勿離美 2. 不打算立即來美 勿太早申請EB-1A 3. B簽證入境90天內 提交身份調整應謹慎 4. 收電郵逾30天無收據 線上求查 5. 查詢移民案 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

刊登於2024年6月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提交 I-485 後,未提前申請回美紙,勿離美

一讀者問:
今天看到copy of filing,發現兩個錯誤:1、住址寫了美國地址和中國地址,兩個都是to present。 律師發現了這個問題,讓我改了,結果交出去的還是錯的。 擔心這個會影響提交的I-485期間須在美國境內,會要補材料(rfe)。 2、I-485J最後一頁preparer簽字,律師簽的2022年,而前面都是2023年。 我下個月還要回國,都不知道應不該在境內等了。 目前律師,還沒回覆有啥影響。 請問,這些問題有多致命?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 I-485 申請表中提到地址的第一個錯誤,美國移民局通常會將所有通知發送給您和您的律師,因此,如果您沒有收到 移民局 的信件,您的律師也會告知您通知信件的內容。 我假設移民局會認為您在美國境內,因為移民局沒有拒絕您的 I-485 申請,該申請只能由人在美國的個人提交。 至於律師在 2022 年簽署的 I-485J 的第二個錯誤,這可能不是一個大問題,因為簽名日期可能是個錯誤。 否則,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向您發送 RFE 補交新表。 請注意,提交 I-485 表格後,未提前申請回美紙,您不得離開美國,除非是H-1B 或L-1 簽證。如果不是這兩種類別﹐回美紙未獲批准就離開會導致您的 I-485 申請被取消。

2. 不打算立即來美 勿太早申請EB-1A

一讀者問:
我是國內副教授,工作尚可,可申請EB-1A,有希望拿到綠卡。 但即使拿到綠卡,我也不太可能會立刻去美國找工作,因為小孩才7歲,打算他將來在美讀大學。 我想申請綠卡是為了孩子。 請問,現在申請是不是有點太早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所有基於職業的綠卡申請(包括 EB-1A)是當事人將移民到這個國家以發揮他/她的才能和技能。 如果您不打算立即前往美國尋找職位,那麼您申請 EB-1A 身份似乎還為時過早。 您關心的似乎是您的孩子上大學,而由於這裡的大多數孩子在 18 歲左右進入大學,根據您的計劃,這是10年後的事。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EB-1A 案件大約需要 2-3 年,因此,如果您現在提出申請並成功,您將必須弄清楚如何在您的孩子入大學的年齡之前保留您的綠卡7-8 年。

3. B簽證入境90天內 提交身份調整應謹慎

一讀者問:
我提交了移民申請,等待排期。表B排到了,但人在中國。 我可以用B-1簽證入美,一定要90天後再交I-485嗎? 律師告知,如果發現表B預警要關閉,就算沒有到90天也可以直接提交I-485,也沒有問題。 請問,是表A到了,I-485才會批准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一般來說,持B簽證的當事人在入境美國90天內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應謹慎。 儘管 90 天規則已基本被廢除,許多移民官員認為,在入境美國後的短時間內提交 I-485 的申請可能表明該人在入境時不實陳述了其非移民身份有意回國的意願。 話雖這麼說,您可能誤解了您的律師,他/她可能已經考慮了利弊,並認為在你的情況下,您在簽證公告表B(遞交調整身份申請排期表)即將沒有配額的情況下,更好的策略是即使在入境90 天內也可以提交。 如果您照表 B的日期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您將必須等到您的優先日期超過簽證公告的表 A(最後批准日期表)上的日期,您的案件才能獲得批准。

4. 收電郵逾30天無收據 線上求查

一讀者問:
我於1月17日收到移民局的電子郵件提醒說已收到我的申請費和加急處理的錢,錢也扣了,但是到現在還沒有收到郵寄的收據通知單。 郵寄地址是我房子的地址,室友一直在。 不過,我向郵局設置了郵件轉址mail forwarding,把郵件轉到我老婆那裡。 現在,兩邊都沒有收到。 請問這正常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假設此時您已經收到美國移民局的進一步訊息,而您的問題是您在一月份收到美國移民局電子郵件後的兩週內沒有收到移民局寄給您的通知。 如果您設置了郵件轉址,美國郵局會將郵件轉到您登記的轉發地址。 雖然郵局不會轉發移民局的某些文件,但通常會轉發收據。 請注意,移民局需要時間印刷製造收據然後寄出,郵局轉寄郵件也需要時間。 如果您收到電子郵件已超過 30 天,還未收到收據通知,您可以透過 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 在線提交電子請求查詢,然後點選「未收到郵件通知」。 仔細閱讀表格,填寫所有需要的信息,並註明您沒有收到收據通知。 希望您的情況能夠在您需要提交電子請求之前得到解決,但是透過提交電子請求,您將提醒美國移民局您仍然沒有收到通知。

5. 查詢移民案 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

一讀者問:
大概三、四年前,我透過朋友的介紹在一家移民機構遞交了I-140。 期間問過很多次,對方都說沒出結果,還在審理中。 問對方要收據號碼,也不肯給。 我懷疑根本沒有遞交,這幾天自己在移民局官網上面問人工Emma,查收據號碼,換了4個不同的人工Emma,提供了姓名、生日、郵寄地址等信息,都說系統裡查不到 。 是不是可以證明沒有遞交? 一位朋友說,如果已經遞交了這麼久,透過這些信息Emma是可以查到收據號碼的。這是真的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Emma 的設計目的並非旨在尋找沒有收據的申請案。當事人若要查詢案件,最好致電 1-800-375-5283 的美國移民局聯絡中心,並向移民局的代表解釋您的問題。請注意,移民局聯絡代表人的表現可能非常有耐心, 也可能不耐煩,不耐煩的代表人可能不會願意搜尋其系統,為您查看是否您已提交了申請。 在此希望您在電話接通後,移民代表能夠為您提供協助。

移民新聞 – 近期移民新費用與新風險

刊登於2024年4月28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1. 今年 H-1B 註冊即將結束-你的幾率有多大?

隨著最終H-1B 註冊登記截止於 2024 年 3 月 25 日東部標準時間中午,今年的 H-1B 配額註冊登記現已結束。 在結果出來前,美國移民局在執行 2024 年 2 月 2 日「改進 H-1B 註冊抽籤流程和完整性」最終規則方面似乎做得很好。 它最重要的部分是減少過去幾年猖獗的欺詐行為,過去美國移民局把遞交完整紙張申請註冊的系統轉為僅由公司註冊和每位候選人僅支付10 美元費用的系統– 現在則實施以受益人為中心,而不是公司註冊數量的抽籤流程。這個過程,即使有25個公司為同一受益人進行登記,此系統也只會給受益人一次的抽籤機會,而不是給該受益人25次的機會。

那麼抽中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美國移民局在另一項最終規則「美國移民局公民和移民服務費用表以及某些其他移民福利申請要求的變更」中說, 2024 年1 月31 日註冊數量預測為: 424,400份。 假設這個數字是準確的,我們相信根據該機構過去的抽籤記錄,抽中百分比將在 30% 左右。 去年美國移民局因詐欺的行為而受到譴責,允許 780,884 人登記,剔除去年抽中的 188,400 人,過去三年的平均選擇人數為 127,980 人。 如此一來,在 424,400 名估計人數中,選擇率為 30.15%,比去年慘敗的抽中率 24.1% 的有所改善。 如果抽籤的人數多,或受益当事人的人數少於預計,則抽中的比例將相應高於30.15%。

  1. 一些申請案的新申請費用和表格複雜交織。

除非受到訴訟的阻止,否則上述最終規則實施的申請費表將於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大多數申請費的變化都很直接,從舊費變為新費;儘管有些申請費更改的幅度很大,例如移民投資者,透過個人或區域投資中心投資提交I-526 和I-526E 表格的申請費從3,675 美元調整至11,160 美元,申請區域中心指定的I-956 表格和請求批准商業企業投資的I -956F 表格對從 17,795 美元躍升至 47,695 美元。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申請和表格,不僅包括申請費的變化,還增加了新的費用,為美國移民局帶來更多的收入和/或幫助支付庇護計劃的費用。

  • I-130表 – 線上申請增加90 美元(至625 美元),紙張申請增加140 美元(至675 美元)(同時提交I-485的案件)。
  • I-129 表–H-1B – 擁有至少26名員工的公司增加320 美元(至780 美元),25名員工或少於25名, 及非營利組織為舊費460 美元, 另加庇護計劃費(擁有26名員工的雇主為600 美元,擁有25名或少於25名員工的雇主為300 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0美元)。
  • I-129 表–L-1 – 26名員工及以上的公司申請費增加925 美元(至1385 美元),25名或少於25名員工的公司及非營利組織的申請費為695美元,另加庇護計劃費(擁有26 名員工的雇主為600 美元,擁有25名或少於25名員工的雇主為300 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0 美元 )。
  • I-129表 –O-1 – 26名員工及以上的公司費用增加595 美元(至1055 美元),25名員工或少於25名員工的公司及非營利組織申請費為530美元,另加庇護計劃費(擁有26 名員工的雇主為600美元,擁有25 名員工的雇主為300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0 美元 )。
  • I-140 表– 增加 15 美元 (至715美元) 另加庇護計畫費(擁有 26 名員工的雇主為 600 美元,擁有 25 名員工的雇主為 300美元,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為 0 美元)。
  • I-485 表– 成人申請增加215 美元(至1440美元),孩子與一位父母同時申請時申請費增加200 美元(至950美元)。 I-130/I-485同時申請的案件,I-130增加140美元,I-485增加215美元,共增加 355 美元。 相連的新申請費-回美紙為630 美元,工作許可證(EAD)為260 美元。

郵戳為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後提交美國移民局的案件,讀者應檢查是否交了適當的新費,以確保申請案不會被拒收。

  1. 領事處理的不成文規則。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在3月份的紐約領事實踐網路研討會上,兩名前領事館官員談到了不成文的規則,並提到當一個人在美國轉換身份然後回國申請簽證時,領事不會喜歡,因為領事認為它存在意圖的問題,特別是在非移民意圖相關的情況下,這對可能可以獲得六個月停留時間,持旅遊或商務簽證的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禁忌,因為領事官員知道大多數美國人只會在異國停留幾週後回國。

  1. 中國研究生重返美國的新擔憂。

中國研究生重返美國已成為《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等媒體報道的熱門議題。 持有效簽證回祖國的中國學生和學者,返回美國後面臨簽證被取消並被遣送回國的危險。 這種情況已經發生在耶魯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和其他美國主要研究大學的十多名攻讀博士學位的中國研究生身上。 除了在被審問數小時後簽證被取消外,有些人還受五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 據報道,杜勒斯(Dulles)機場是最容易被盤問和驅逐中國學生的機場,因此中國大使館於1月29日警告中國學生不要從該機場入境。文章中提到的其他機場包括達拉斯-沃斯堡(Dallas-Fort worth)機場、芝加哥奧黑爾(Chicago O’Hare)機場和波士頓洛根(Boston Logan International)國際機場。 在可預見的未來,來自中國攻讀科學相關課程的研究生和學者,可能希望減少不必要的回國旅行。

世界周刊2024年4月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回美紙獲批前 不得離境 2. 勞工認證開始 就要確定工資 3. 拿到I-485收據 不必取消F-1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刊登於2024年4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回美紙獲批前 不得離境

一讀者問:
目前H-1B Extension已經Approved。 律師準備本週內提交I-485,計畫打完指紋回國一趟,預計會在11月底或12月上旬。 在國內更新簽證貼紙這種情況下,如果想提交回美紙AP(雙保險),在AP批准前出境,AP申請會被自動取消嗎? 網路上說AP在核准前出境會被取消,但有H-1B的情況下AP pending出境不會被取消?

李亞倫律師答:
回美紙的規則是,如果當事人打算以回美紙的身份回國,那麼在回美紙獲得批准之前不得離開美國。 我們最近聽說一個人就是這樣的——他申請了回美紙,但在獲得批准之前離開了美國,隨後以批准的回美紙返回美國,結果他的 I-485 調整身份的申請被拒絕。 所以,在回美紙獲得批准之前離開美國,回美紙沒有雙重保險的作用。 如果您在離境前獲得批准,那麼這才可能是您的雙重保險。 如果當事人在有有效的 H-1B 簽證和有效的回美紙的情況下,該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使用哪種文件重新入境美國。 我們聽說海關和邊境保護局 (CBP) 官員可能會優先選擇他們願意接受的那一份,但一般來說,如果您有兩份有效的入境證件,選擇權就在您手中。

2. 勞工認證開始 就要確定工資

一讀者問:
我是2022年2月入職現在的公司。 現公司要僱員工作滿一年才給辦綠卡。 由於各種原因,拖到現在才開始做PWD。 現在有幾個問題:1、現行工資確定(PWD)是依照什麼時候的職位來決定薪水的? 是現在的職位還是公司錄取的時候職位? 我在今年8月升職成Senior researcher了,所以這兩個prevailing wage應該是不一樣的。 PERM上的YOE的要求是照剛入職的時候算的嗎? 之前,公司是按part time抽的H-1B。 雖然工作了兩年,但是折算一下是沒有2年經驗。 這個會影響PWD嗎? EVL在打廣告之前拿到就OK了? PWD的過程不需要?

李亞倫律師答:
根據 PERM 勞工認證,開始案件時需要確定現行工資,以確保雇主將會為所提供的職位支付現行工資。 薪資是根據勞工證申請中提供的職位,而不一定是您目前的工作職位。 如果您去年晉升為高級研究員,而公司現在正在開始辦理勞工證,那麼它應該贊助您從事讓您永久從事的工作,因此應該為現行工資確定(PWD)提供相應的工作描述。 如果需要經驗,公司也會以月或年為單位設定要求。 課程要求應確保您在教育、經驗和特殊技能方面有資格獲得自己的勞工紙。 在勞工紙申請中,PWD 是流程中必需的一部分。 就在發布廣告之前獲得就業驗證信 (EVL) 而言,這始終是一個好主意,更好的主意是在發送 PWD 請求之前獲得一封就業驗證信。

3. 拿到I-485收據 不必取消F-1

一讀者問:
家裡孩子正在上大學,目前身分是H-4。 由於馬上要到21歲了,所以在6月向美國移民局提交了I-539轉換身份,從H-4到F-1,在10月的時候還沒批准,並且收到了補材料通知RFE,說I-20的 start date過期,需要學校發一份新的I-20,而且還要繳200元的學籍註冊費資料。 結果,孩子在和學校申請新I-20的時候,我們可以提交I-485,所以提交了I-485申請,就沒再理F-1 補材料的事。 目前,已經收到了I-485的收據,但是孩子的F-1也被批准了。 我們並沒有補充RFE,也不知道美國移民局為什麼會在這種情況下批准了F-1。 向學校諮詢後,學校表示I-485收據可以維持合法身分。 那麼,我們需要聯絡USCIS取消F-1嗎?

李亞倫律師答:
學校的建議是正確的,您孩子的 I-485 收據將允許孩子留在美國,因為您們都在等待 I-485 的判決。 沒有必要聯繫美國移民局取消 F-1 的批准,並且在某些方面,最好不要做任何干擾該裁決的事情。 孩子決定是否繼續上學,不會影響他的調整身份。 但請注意,除非獲得學校的工作許可或根據調整身份申請工作許可,否則他不可以工作。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一讀者問:
本人是在中國讀的博士,現在美國境內讀博後,合約到明年年底。 今年5月,我提交國家利益豁免NIW,已獲批准。 我實驗室的老闆最近沒什麼補助金(grant),不確定明年年底能否繼續續約,我可能需要回國等排期。 我是STEM專業,且有回國2年居住的限制。 我老公是國內大學學歷,美國的雇主可能為了留住他,想幫他辦EB-3。 我們現在比較猶豫,不知道是否讓他的老闆為他辦。 如果要辦,需要注意和考慮哪些問題?

李亞倫律師答:
您要問的問題主要取決於您是否能夠獲得回國居住兩年要求的豁免、是否能夠繼續活躍於國家利益豁免(NIW)的領域,以及如果無法獲得J-1豁免,在中國完成兩年居留時間可能對您案件產生的影響。 我假設您的 NIW 申請是一份自我申請,而不是美國雇主為您申請的案件。 在前一種情況下,如果您必須返回中國兩年,您應該繼續在您獲得 I-140 批准的領域工作,並準備好在面談時展示您在該領域的活動水平。

至於您丈夫提出的 EB-3 就業機會,考慮到目前中國出生的此類簽證處理速度緩慢,假設沒有任何麻煩,此類案件通常需要 3-5 年才能完成。 如果他處於 J-2 家屬身份,他也有同樣兩年需返回中國的居住要求。 如果是這樣,他必須滿足在中國居住兩年的要求,只要雇主仍然願意支持他的案件,他最終將被允許移民。 他的 EB-3 案件將涉及 PERM 勞工證、I-140 申請以及調整身份(如果不受兩年要求或獲得豁免)或領事處理。

您丈夫的 EB-3 申請為您和您的丈夫提供了兩個移民美國的機會,儘管時間可能比您的更長。 然而,由於職業類別排期的原因,時間差異可能不會那麼大。 2024年4月的簽證排期表,中國出生人士的調整身份或領事處理案件最後批准日期,對於EB-2而言為2020年2月1日,對於EB-3而言為2020年9月1日。

星島日報4/2/2024星島紐約版刊登”H-1B抽籤結果出爐 新移民費用細則同步發布”

星島日報4/2/2024星島紐約版刊登”H-1B抽籤結果出爐 新移民費用細則同步發布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簡稱移民局)於1日宣布, 2025財年的H-1B簽證抽籤(FY 2025 H-1B Lottery)已經全部出爐,並已通知中籤者。 同日,移民局也宣布了新的移民手續費用細則。

經紐約資深移民律師李亞倫確認,這些新的規定將適用於今年H-1B簽證的中簽者。 這標誌著中籤者需要依照移民局新的費用標準準備提交H-1B申請相關資料。 從4月1日開始,中籤者可以開始提交申請,每份中籤通知上均標註了提交申請包裹的時間期限,通常顯示6月30日為最後截止日期,逾期提交的申請可能會被直接拒絕。

未中籤者如果想要繼續合法留美也要儘早考慮備選方案,以學生身分合法留美是一個選擇。 另一個選擇是申請能提供H-1B Cap Exemption(免抽籤H-1B)簽證的雇主,如非營利組織、高等院校及其附屬非營利組織、政府研究機構、非營利研究機構等。 除此之外,還有投資移民,傑出人才簽證等選擇。

此外,新的移民費用細則不光適用於H-1B簽證費用,也涵蓋了其他類型的移民費用。 根據這項新規定,雇主在提交H-1B申請書上的受益人費用將增加70%,L-1(非移民工作簽證)申請書上的員工費用將增加201%,而O-1(傑出 人才簽證)申請書上的個人費用則增加129%。

此外,提交表格I-129(非移工申請書)或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請書)時,USCIS還將額外收取新設立的600美元庇護計畫費。 H-1B電子註冊費也將從每位受益人10美元提升至215美元。

然而,也有部分費用下調,例如更換永久居民卡(線上申請)的費用從455美元降至415美元。

星島日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星島日報3/29/2024僑社刊登”H-1B抽籤結果陸續放榜 抽籤者齊盼「好運來」”

星島日報3/29/2024僑社刊登”H-1B抽籤結果陸續放榜 抽籤者齊盼「好運來」

2025財年的H-1B簽證抽籤(FY 2025 H-1B Lottery)於3月25日中午結束。今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簡稱移民局)顯著加快了抽籤進程。在H-1B線上註冊窗口關閉僅48小時後,移民局便完成了電腦隨機抽籤,並於27日開始陸續向中籤者發送通知。

在移民局公布H-1B抽籤結果後,僱主及其代理律師將會收到中簽通知。在移民局的H-1B抽籤結果查詢頁面上,會顯示三種狀態:被抽中(Selected)、已提交但未中籤(Submitted)以及申請被拒(Denied)。

紐約資深移民律師李亞倫表示,預計今年4月1日移民局會全部通知僱主和律師抽籤結果。但由於移民局的系統之前出現過問題,導致註冊截止日期延期,因此不排除通知完成日期延期的情況。此外,移民局通知抽籤結果也可能會分批次進行,並根據申請人的學位等因素有所不同。根據歷年經驗,移民局在系統中更新中籤狀態及發送通知,通常需要一至兩天。此外,僱主與法律代表也需要時間查詢系統。因此,律師提醒,「目前移民局抽籤結果查詢頁面上顯示已提交,但未中籤(Submitted)並不代表最終未抽中,請耐心等待」。

目前社交媒體上已有部分中簽者分享中籤截圖,分享好運,社交媒體某用戶表示喜極而泣,感恩好運,並且希望好運傳給其他抽籤者。同時,還有不少抽籤者在焦急等待結果。

根據多家律師事務所預測,以每年8萬5千的名額,移民局每年會多抽一些來保證有效遞交名額可以達到8萬5千人。根據前幾年經驗,大致每年會抽到大概13萬個名額。如果今年參與抽籤人數是40萬到45萬,那麼今年中簽率將會是30%左右。

星島日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世界周刊2024年3月2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加快申請綠卡的條件 2. EB-1A申請被拒 再提交 等時機 3. STEM博士 或增NIW批准機會 4. 重新安排打指紋 不影響處理進度

刊登於2024年3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加快申請綠卡的條件

讀者問:
我6月提交了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EB-1B的I-485。 主申請者有工作簽證,還有兩年多的有效期。 請問副卡因為經濟損失理由,加急組合卡comb通過的可能性很高嗎? 因為如果認真審理起來,估計會發現主申請者有工作。猜測可能加上有兩個孩子,負擔更重有點用。

李亞倫律師答:
即使您有兩個孩子和較重的負擔,您已經有工作和工作簽證,這聽起來並不像有經濟困難。 因此,我認為這不是加快綠卡申請的好理由。 此外,受養人綠卡不能在主申請人之前獲得批准。 根據您的情況,您似乎可以根據 I-485 身份調整申請工作許可證。 如果您的丈夫持有 H-1B 身份,您也有資格以H-1B 持有者配偶的身分及已批准的 I-140 ,申請工作許可證。 在這兩種情況下,除非有以下條件之一,否則移民局不會加快工作許可證的授權:

  • 給公司或個人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前提是需要採取緊急行動不是由於請願人或申請人未能:(1) 及時提交申請; (2) 及時回應任何額外證據的要求;
  • 緊急情況和緊急的人道原因;
  • 促進美國的文化或社會利益的非營利組織(由美國國稅局 (IRS) 指定);
  • 美國政府利益(包括被聯邦機構確定為緊急的案件,例如美國國防部 (DOD)、美國勞工部 (DOL)、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 (NLRB)、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美國司法部 (DOJ)、美國國務院 (DOS)、國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利益部門; 或者
  • 清除美國移民局的錯誤。
2. EB-1A申請被拒 再提交 等時機

讀者問:
我7月提交EB-1A到TSC,8月補充資料,剛得知申請被拒了。 律所告訴我,審我這個案子的移民官員在2023年的通過率是14%,所以被他拒絕掉並不奇怪。 不過,為了避免重新申請又送到這位移民官員手裡,律所建議我等3至4個月以後再重新申請。

現在我有兩個選擇:1、等4個月以後再提交給TSC;2. 現在馬上提交給NSC。 我諮詢律師的意見,他們告訴我,對這件事情沒有意見,讓我自己做決定。 他們只是告訴我case被拒,不會影響下一次申請,而且一個申請案子是否獲批很大程度上審理的officer。

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我應該盡可能多的提交。 提交的次數多了,就算被拒絕很多次,只要有那一次走運通過了就可以。 請問,我到底應該等4個月再一次TSC提交,還是馬上向NSC提交?

李亞倫律師答:
在提交EB-1A 申請時,沒有人能確定是否會獲得批准,也不確定官員如何看待諾貝爾獎或奧斯卡獎之外的非凡能力所提供的證據(我們聽說美國移民局對此類申請感到困難,即使申請人確實這樣做了)在非主要類別之一獲得奧斯卡獎)。 我注意到 I-140 申請要求提供有關先前申請的信息,這意味著官員有機會查看您過去的申請。 除非您確實相信您有一個非常有力的案件被錯誤地拒絕,否則我們的意見是您可能希望等到您出現可能加強您的案件的新情況後再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交新的請願書。 

3. STEM博士 或增NIW批准機會

讀者問:
跟我老婆兩個人剛來美國,目前博一在讀,有些論文和引用。 和律師諮詢過,目前條件是可以申請NIW的,不知道是越快申請越好還是等快畢業了再申請? 有幾個糾結的點:1.以NIW現在的排隊速度,讀完博士是不是排不上? 2.簽證是5年的,如果申請到了I-140,回國有風險嗎? 老婆是F-2,是不是對她回國沒影響?

李亞倫律師答:
國家利益豁免綠卡(NIW) 屬於 EB-2 類別,目前的排期(向 USCIS 批准 NIW 申請的人可以獲得移民簽證或調整身分的日期)正在處理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提交的申請案。提交NIW案件後需要等待很長時間。 話雖如此,擁有博士學位可能會加強 NIW 申請,特別是如果博士學位屬於 STEM 科學領域。 因此,在決定是否立即提交 NIW 申請時,您應該考慮這些因素。 您詢問的另一個因素是,由於您持有五年簽證,因此在此過程中返回祖國中國的風險。 一般來說,持有簽證的人無需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新的簽證,並且在返回美國時不會遇到問題。 話雖如此,您可能希望了解涉及研究的博士學位課程的中國學生的最新動態,其中一些學生在重新進入美國時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官員遇到困難。 這可能更適用於您而不是您的妻子,而且我認為如果您的妻子獨自旅行,這不會成為一個大問題。

4. 重新安排打指紋 不影響處理進度

讀者問:
我估計10月能通過form BROW,交I-485。 但因為家裡有急事,打算交完I-485回國一趟,預留出H-1B有被check,很有可能趕不及打指紋,所以大概要重新約時間。 我的優先日期PD是2022年9月12日。 ROW的form A還沒排到current。 這樣操作會導致綠卡得的慢嗎?

李亞倫律師答:
在優先日期生效之前,移民局無法批准職業移民的 I-485。 即便那時,優先日期排到,美國移民局也有自己的積壓處理時間,因為它沒有足夠的人手來處理所有案件。 因此,即使根據我們的經驗,在生物辨識打指紋沒有完成之前,移民局不會繼續處理案件及其相關的申請,但生物辨識打指紋的重新安排日期不應極大地影響您案件的處理速度。過去,請求重新安排打指紋有時可能會導致案件被拒絕,因為移民局官員沒有將重新安排時間的請求與申請案進行協調。 移民局最近對重新安排打指紋的方式更新了,將可解決這個問題,包括邀請申請人透過現有的線上帳戶或建立線上帳戶向美國移民局提出重新安排打指紋的請求。 根據美國移民局政策手冊請求重新安排打指紋的充分理由是:

  • 生病、就醫或住院;
  • 先前規劃的旅行;
  • 重大生活事件,如婚禮、葬禮或畢業典禮;
  • 在交通上無法取得前往預約地點;
  • 無法從工作或照顧者責任中獲得休假;
  • 生物辨識打指紋的預約通知延遲送達或未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