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週刊2026年7月19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面試逾半年 毫無動靜怎麼辦 2. 剛交I-485就被裁員 能拖滿180天嗎?

刊登於2026年7月19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I-485面試逾半年 毫無動靜怎麼辦

一讀者問:
2025年1月,我申請了I-485和EB-1A,今年10月面談得也很順利,面談後變成面談已經結束,我的案件必須重新審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更新。我是非黨員,不過本科院校在10043上,不知道是不是這原因,等得好焦慮。我已經給白宮和議員發過好多信了,但是幫助不大。 I-485面試完七個月還沒消息,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目前所做的追蹤工作可能有助於解決您的案件。您沒有提及是否嘗試聯繫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如果您尚未聯繫,建議您盡快聯繫。如果您的案件自面談之日起已超過一年仍未處理,您可以考慮向聯邦法院提起強制令訴訟,以加快案件審理進程。請注意,該訴訟僅旨在加快審理速度,並不能強制USCIS批准您的申請。法院可以命令USCIS盡快作出決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也可能裁定提起訴訟的時間尚不足夠,或者USCIS有正當理由繼續保留您的案件。

2. 剛交I-485就被裁員 能拖滿180天嗎?

一讀者問:
我剛交I-485,但很可能馬上要被裁員了。請問,怎麼才能盡量拖夠180天不要面試或RFE,然後找下家交I-485j呢?如果拖延打指紋,是不是在打指紋之前就不會轉外地辦事處(FO),也就不會審I-485了?現在I-485提交多久會面試?有人剛打指紋就立刻轉了FO,提交4個月左右就面試了。

李亞倫律師答:
目前,百分之80職業移民的身份調整申請的處理時間顯示,最短審理時間為九個月,許多案件的處理時間遠超此期限。川普政府強調安全和審查,因此案件處理速度有所放緩。您似乎可以在180天期限後提交I-485J工作轉移申請。請注意,如果您收到補充材料通知(RFE),通常有87天的時間回覆移民局。您可以推遲指紋採集,但必須在預約日期前申請重新安排打指紋的時間,並提供錯過打指紋/生物辨識預約的合理理由。

您需要知道的移民新聞:德州無證移民面臨雙重執法;H-1B 60 天寬限期改申請 B 身份是否仍可行?;聯邦巡迴法院以 5 比 1 反對強制拘留;長期被忽視的 I-246 表格費用即將上漲200%以上,且 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現認定須先提出申請;勞工部擬定案大幅提高 PERM、H-1B、H-1B1 及 E-3 的現行工資標準(Prevailing Wage)

  1. 德州無證移民面臨雙重執法

如果您是居住在德州的無證移民,現在將面臨「雙重打擊」(double whammy)。除了必須提防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及其他聯邦執法機關之外,現在還必須提防州及地方執法人員,他們已開始執行移民執法工作,以及州法院法官,他們正在簽發原本屬於聯邦政府權限的遣返命令。

德州已開始執行 SB 4 法案。該法案賦予州及地方執法人員新的權力,可逮捕涉嫌非法進入德州的人,並依據新設立的州犯罪「非法入境」(illegal entry)提出刑事指控。同時,在特定情況下,也授權德州法官簽發遣返命令。此外,該法案還新增「非法再次入境」(illegal reentry)的州重罪。今年 5 月下旬,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在相關訴訟持續進行期間,允許 SB 4 法案正式生效。

  1. H-1B 60 天寬限期內轉換為 B 簽證身分?

美國移民法對若干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別設有 60 天酌情寬限期(60-day discretionary grace period),允許外籍人士在遭解僱或離開原工作後,有時間尋找新的工作。此規定最常適用於 H-1B 持有人。拜登政府時期,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通常會在新雇主提交 H-1B 申請時,同步審理申請人尚未核准的 B-2 身分轉換申請。如此一來,申請人便能順利恢復 H-1B 身分,而不會產生維持合法身分(maintenance of status)方面的問題。

然而,目前情況似乎已有改變。USCIS 先前發布的有利政策指引 《非移民工作者終止受僱後的選項》《Options for Nonimmigrant Workers Following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雖尚未正式撤回,但已被移至網站封存(archived)。目前 USCIS 對於在 60 天寬限期內申請 B 身分作為「過渡橋梁」(bridge)以等待新工作的申請人,開始大量發出補件通知(RFE)、拒絕案件,甚至簽發出庭通知(NTA)。

看來 USCIS 已逐漸回到一般的身分轉換審查標準,不再對 60 天寬限期內的申請人提供特殊考量。因此,考慮採取此策略的人,應盡可能完整證明其停留美國僅屬暫時性,包括:

  • 說明申請延長停留時間的具體原因;
  • 詳細說明與母國之間仍保有的重要聯繫與約束(ties and bonds);
  •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證明在申請期間擁有足夠財力,可在美國生活而無須工作;
  • 展現確實有離境意圖,例如附上返國機票等證明。
  1. 4比2 巡迴法院反對強制拘留

經過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一週的反覆裁決,目前關於被拘留者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拘留期間能否獲得保釋的案件,支持率仍為4比2。7月2日,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新奧爾良分庭的一個合議庭裁定,面臨移民拘留的人必須在90天內獲得保釋聽證,否則將構成對其受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的正當程序權利的侵犯。新的裁決推翻了第五巡迴法院另一個小組在 2 月作出的維持政府對強制拘留法解釋的決定。

位於丹佛的第十巡迴上訴法院剛剛裁定,川普政府史無前例地擴大大規模無保釋拘留範圍,是建立在對數十年前法律的錯誤解讀,而這些法律從未被用於如此大規模的拘留行動。隨後,7月10日,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投票決定於9月進行全體法官重審。同時,7月2日小組所作出的90天保釋規定被暫緩執行。目前,該問題已提交至最高法院,第十巡迴上訴法院、位於亞特蘭大的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位於紐約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以及位於辛辛那提的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支持保釋,而位於聖路易斯的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和第八巡迴上訴法院則持相反意見。

川普政府正敦促最高法院就美國境內被捕的非公民是否有權獲得保釋聽證這一問題作出裁決,稱其為「移民法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該問題在各上訴法院之間存在分歧」。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九月份的最終裁決尚待觀察,但如果它支持7月2日小組的裁決,並且各巡迴上訴法院以5比1的接近一致意見支持保釋,那麼最高法院的裁決應該只是例行公事。然而,在這個政治色彩濃厚的最高法院,任何事情都不能想當然。

  1. 長期被忽視的 I-246 表格費用將暴漲逾 200%,且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現認定必須先向國土安全部 DHS 申請

筆者認為,I-246(暫緩遣返申請,Application for Stay of Removal) 是目前最過時的移民表格之一。原因在於:

  • 該申請極少獲准;
  • DHS 官員即使沒有 I-246,也可自行批准暫緩遣返;
  • 多數移民律師過去若同時提出上訴或重新開案動議,通常直接向移民上訴委員會(BIA) 申請暫緩遣返,而不會先遞交 I-246。

然而,川普政府目前計畫將 I-246 的申請費由 155 美元提高至 755 美元,漲幅超過 200%。該項規則的公眾評論期已於 7 月 6 日截止。另一方面,移民上訴委員會  2026 年 6 月 12 日 在 Matter of Herrera-Nunez, 29 I&N Dec. 691 (BIA 2026) 一案中裁定:

凡已收到最終遣返令(final removal order)的人,在向 BIA 提出重新開案(motion to reopen)或重新考慮(motion to reconsider)並請求暫緩遣返之前,應先向 DHS 提出暫緩遣返申請。

換句話說,如今政府等於「兩頭堵」。您很可能必須先支付 755 美元,申請一份極有可能遭拒的 I-246,之後 BIA 才可能考慮您的暫緩遣返請求。值得注意的是,BIA 對高額費用僅於判決腳註第 5 點簡短表示:「我們注意到 DHS 對暫緩遣返申請收取費用(8 C.F.R. §103.7(d)(6))。然而,DHS 得視情況豁免該項費用。」

  1. 美國勞工部擬定案,大幅提高 PERM、H-1B、H-1B1 與 E-3 的現行工資標準

根據政府最新公布的 《2026 年監管計畫暨統一監管與鬆綁監管行動議程》(2026 Regulatory Plan and Unified Agenda),美國勞工部(DOL)將努力完成其於 2026 年 3 月 27 日提出的規則草案 《Improving Wage Protections for the Temporary and Permanent Employment of Certain Foreign Nationals in the United States》(《提升特定外籍人士於美國臨時及永久就業之薪資保障》)。該草案擬大幅提高 PERM 勞工認證、H-1B、H-1B1 及 E-3 所使用的 現行工資(Prevailing Wage) 標準。

新的薪資級距將調整如下:

  • 第一級(入門級):由第 17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34 百分位
  • 第二級:由 第 34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52 百分位
  • 第三級:由 第 50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70 百分位
  • 第四級:由 第 67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88 百分位

實務上,各級薪資預估漲幅如下:

  • 第一級:約增加 33%,使原本的入門薪資更接近具有一定經驗的初中階職位;
  • 第二級:約增加 24%;
  • 第三級:約增加 21%;
  • 第四級:約增加 22%。

雖然目前監管議程尚未公布最終規則的生效時間,但若雇主或申請人擔心未來薪資門檻大幅提高,對於上述各類案件而言,儘早啟動申請程序可能是一項較為審慎的策略。

 

世界週刊2026年7月12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職位晉升重辦PERM 未必無風險 2. 職責和PERM不同 提交I-485有影響嗎?

刊登於2026年7月12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職位晉升重辦PERM 未必無風險

一讀者問:
我正在糾結要不要從IC轉manager。我目前正在做Financial Analyst,移民申請的PD是2022年10月。最近有升職的機會,但如果我做了就需要重做PERM。現在的PERM政策怎麼樣,若重做會有風險嗎?重新申請PERM只是可能延長拿到綠卡的時間?聽說如果排期到了超過一年,有可能續不了H-1B?

李亞倫律師答:
為了回答您的問題,我假設您來自中國,否則您應該已經透過2022年10月的優先日期(EB-2或EB-3類別)解決了您的問題。在I-485身份調整申請提交且180天期限尚未屆滿的情況下(我們假設I-140申請已獲批准),從財務分析師晉升到管理層很可能需要重新申請勞工紙。重新申請PERM勞工紙的風險在於,美國就業市場需要再次接受檢驗,如果該職位有合格且願意工作的美國員工,則勞工紙申請可能無法獲得批准。您說得對,當優先日期生效一年後,如果您尚未申請調整身份,就不能再將H-1B身分的有效期延長超過標準的六年。就您的情況而言,您或許可以考慮更穩健的做法是繼續擔任財務分析師,並利用這個原計畫獲得永久居留權。即使 I-140 獲得批准,I-485 已提交,並且自提交之日起已過去 180 天,工作轉換仍需要您和公司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證明新職位屬於相同或類似的職業。

2. 職責和PERM不同 提交I-485有影響嗎?

一讀者問:
本人開始是做數據相關的,但現在都在support SDE,也想組裡轉SDE。我的I-140已經批准了,排期可能還有一年,工作地點和公司都不變,但工作職責會變.律師說沒關係,人力資源部說可能50%,也不需要重新申請perm和做和H-1B 修正。老闆覺得問題應該不大。請問,這對提交I-485有沒有什麼影響?或是會被RFE?面談會有問題嗎?

李亞倫律師答:
這方面需要格外注意。如果職位名稱和職責與勞工證上列出的職責不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認為這是未經認證的職位。您不妨與您的律師和人力資源部門討論一下這些變更,以及他們打算如何向 USCIS 說明這些變更。

李亞倫文章: 期中選舉後 川普政府有大遣返動作?

刊登於2026年7月5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

您會如何運用《2025年美麗大法案》(Big Beautiful Bill)所提供的 1,700 億美元移民執法經費?又會如何使用在上週通過關鍵參議院表決後,即將到位、用以在唐納德·川普第二任期內全面資助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額外 700 億美元?答案就是:將其投入一項大規模遣返計畫,而這項計畫既不受被遣返者是否具有犯罪紀錄的限制,也不受其擁有多少衡平因素(equities)的約束,例如長期居留、美國穩定工作、對社區的貢獻、長期扶養家人的歷史、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關係等等。毫無疑問地,他們最終會找上你認識且喜歡的人,或者那個人的親屬。

目前是什麼在拖延這項進程?可能是因為 ICE (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採取激烈執法手段所引發的反彈,已成為全國媒體關注焦點,以及明尼蘇達州美國人 Renée Good 與 Alex Pretti 遭殺事件所造成的衝擊;但更有可能的原因,是政府對期中選舉的擔憂與焦慮,以及混亂場面、大規模逮捕與遣返畫面將如何影響獨立選民投票取向的考量。

如果聯邦最高法院在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問題上支持政府立場,估計可能有高達 1 億人面臨被遣返。這將徹底動搖美國的根基,並大幅削弱美國的實力。政府官員正在考慮遣返 1 億人,其中包括近 5,000 萬名出生於美國的公民。國土安全部(DHS)曾於 12 月發布一張陽光明媚、空無一人的海灘圖片,畫面中有一輛 1970 年代風格的復古汽車,並附上說明文字,表示在完成 1 億人大遣返後,這將是「一個不再受第三世界圍困國家的和平景象」。Greg Bovino 在明尼蘇達事件後退休前曾擔任邊境巡邏隊主管,他表示,在領導邊境巡邏隊內陸執法行動期間,曾起草一項遣返 1 億人的計畫。當他於 2026 年 3 月在保守派政治行動會議(CPAC)再次呼籲遣返 1 億人時,多位共和黨政治候選人也附和了他的主張。

儘管聯邦政府訟務長(Solicitor General)向最高法院表示,川普的行政命令僅會預期地適用於命令簽署後出生的兒童,但大法官 Sonia Sotomayor 指出,依照政府方的邏輯,現任總統、下一任總統、國會或其他人未來也可能決定不採取預期地適用,而根據政府訟務長的理論,將不會有任何法律限制能阻止這種做法。

白宮似乎正透過將無證移民去人性化(dehumanize),為大規模遣返行動預作輿論準備。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發布的一段影片中,畫面以黑色背景搭配綠色字體開場,風格宛如描述外星人的科幻電影,字幕寫著:「牠們生活在我們之中(They Walk Among Us)」。影片隨後表示,這些「外星人」其實是非法移民,他們不應該留在美國,應被遣返。影片中表示:「外星人一直生活在我們之中,居住在我們的社區,並在日常生活中與我們互動。他們在與我們相同的商店購物,與我們的孩子一起上課,看似過著正常的人類生活……數百萬人在黑暗掩護下進入美國,並直接嵌入我們的社會之中……川普總統是第一位指出外星人對每個美國家庭、每個社區以及我們國家未來所構成真正危險的人。」影片最後顯示一個「接觸次數(Encounters)」計數器,目前已超過 300 萬次,並附有一張顯示全國各地被捕「外星人」位置的地圖。

《華盛頓郵報》報導指出,白宮官員與眾議院共和黨領導層建議共和黨議員避免強調「大規模遣返(mass deportations)」這一措辭,而應專注於遣返暴力犯罪者及公共安全威脅。報導指出,這項建議是特別針對即將到來的期中選舉所提出的。在 2026 年 3 月於佛羅里達州多拉爾(Doral)舉行的共和黨國會議員閉門會議中,白宮副幕僚長 James Blair 與眾議院共和黨會議主席、密西根州共和黨眾議員 Lisa McLain 指示國會議員避免談論大規模遣返無證移民,而應只強調遣返暴力犯罪者。

共和黨人知道,大規模遣返的畫面可能使他們在期中選舉中失利。路透社/益普索(Reuters/Ipsos)民調發現,強硬的遣返政策可能會在期中選舉中為共和黨帶來政治問題,特別是在獨立選民之間。根據該項民調,多數美國人——而且獨立選民的比例更高——表示,他們較不可能支持與政府遣返政策相關聯的候選人。報導也指出,民眾對政府處理移民問題的支持度較任期初期已有所下降。

因此,人們不應被目前加強針對犯罪分子及公共安全威脅執法、而非其他移民的政治言論所麻痺,誤以為這種做法在選舉後仍將持續。對總統及其「讓美國再次偉大」(MAGA)運動而言,若獲得最高法院支持,將有極大的政治誘因去強力打擊移民,甚至包括出生公民權保障下的美國公民。2,400 億美元是一筆龐大的資金,必須投入某些具體用途。而可能的支出領域包括:興建更多大型拘留及遣返營區、購買遣返專機機隊、支付其他國家高額費用以接收無法遣返原籍國的人員、改善拘留與運送被拘留者的後勤系統、大量招募 ICE 執法人員、採購武器、防暴裝備與地面運輸設備,以及取得最先進、具高度侵入性的人工智慧(AI)技術,而這些技術已經被用於監控美國人民,並可能進一步擴大使用。

未來正在此刻被書寫,而對於許多我們稱之為家人、鄰居與朋友的人而言,前景似乎正變得愈發黯淡。

世界週刊2026年6月28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付費加急處理 只適用於 I-140

刊登於2026年6月28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付費加急處理 只適用於 I-140

讀者問:
去年2月,我提交降級EB-3的I-140(非premium),是跟I-485、I-765和I-131一起提交的。當時,只是EB-3的B表到了,但A表差不多,所以就沒想著一定要premium提交I-140。律師當時也建議剛開始不要加快,但之後我看排期又大幅倒退,也就沒加快了。大概2個月之後,我就拿到Combo卡了,但I-140到現況15個月了,還沒批,遠遠超出正常處理時間了。我已經在USCIS網站上提交了兩次inquiry,但都沒有回應。難道他們就是想逼我去交加急處理費(premium fee)才給我處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可以繼續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查詢,希望您很快就能收到回覆。您也可以聯絡您所在選區的美國國會議員或參議員辦公室尋求協助。如果您覺得不能再等了,可以考慮支付加急處理費,目前費用為 2965 美元。但請注意,支付加急處理費並不代表您會在 15 個工作天內收到核准通知。您也可能收到補充資料通知、拒絕意願通知或直接被拒通知。此外,即使 I-140 申請透過加急處理獲得批准,也不代表您的 I-485 申請也會同時獲得批准。 I-485 申請可能會隨後得到處理,但加急處理費實際上只適用於 I-140 申請。

世界週刊2026年6月21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前提 保持合法身份 2. 申請AP  80%的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刊登於2026年6月21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I-485前提 保持合法身份

讀者問:
兩個月前申請了I-140,因為沒有加快,至今沒有結果。不幸的是,我剛被公司裁員了。公司的規章是不會撤回I-140。如果有RFE,公司不會回應。如果一切正常,我的I-140還是會通過。現在,我看到很多perm過不了,想一種可能性。如果我一年後又回到前公司,I-140還在審理中,優先日期正在current,我是否可以加急那個I-140然後交I-485呢?

李亞倫律師的回答:
您提出的方案,即一年後I-140申請仍在審理中,優先日期正好排到,此時您可以回到同一家公司,加快I-140的審批速度並提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這或許可行。前提是您必須一直保持著合法的非移民身份,而該公司願意繼續為您申請永久居留權,因為他們有符合勞工證條款的全職永久職位適合您。

2. 申請AP  80%的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讀者問:
我的I-485跟EAD去年10月初交的表,但沒同時申請AP。申請去年12月批下來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申請AP。我當時估計有很大可能上半年還要回國。我當時還有H-1B簽證。現在,簽證剛過期,我要不要辦AP?聽說現在AP的處理接近一年,是不是現在申請意義不大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假設您去年12月核准的申請是EAD工作許可,而您的I-485申請仍在等待審批。就您的情況而言,提前離境許可(Advance Parole)是一種更安全的旅遊方式,因為如果過期的是簽證而非H1B身份,則無需與美國領事官員面談。如果身分過期,則只能選擇提前離境許可。在川普政府執政期間,由於領事館和機場的嚴格審查,不建議非移民人士出於非緊急原因暫時離開美國。您可以立即申請提前離境許可,但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公佈的80%的申請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對讀者而言,在許多情況下,USCIS同時收到EAD和AP的申請並選擇同時處理,因此上述時間線並不適用。)

世界週刊2026年6月1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持回美紙 無需加蓋 H-1B章 2. 寄出文件為何未見收據

刊登於2026年6月14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持回美紙 無需加蓋 H-1B章

讀者問:
我已安排H-1B在8月中下旬面談,H-1B快過期,需要8月初才能申請延期。我想以AP入境.需要在國外辦理H-1B簽證蓋章嗎?如果我收到拒絕意向通知書(NOID)或被拒簽,然後出國辦理H-1B簽證,會不會太晚?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您是持回美紙 (Advance Parole) 旅行,這與 H-1B 簽證是兩回事,您無需在護照上加蓋 H-1B 簽證章即可返回美國。我不明白,如果您的 H-1B 延期申請被拒或收到拒簽意向通知書 (NOID),您為何還要出國辦理 H-1B 簽證章。或許您認為可以克服 NOID,拒簽的原因在於您在美國的身份維持問題,而非 H-1B 申請本身的合理性。如果是這樣,您可能需要重新預約領事館的簽證辦理時間,因為時間可能不合適,而且用於預約的 DS-160 表格上的資訊也將不再準確。

2. 寄出文件為何未見收據

讀者問:
我申請了加快審理國家利益豁免NIW,兩個月了還沒收到收據通知。 2025年12月第一次寄出申請,2月被退回,因為有表格過期了。我同日做好修改,再次寄出。一直到今天還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支票也沒有被對現。我是自己申請的,擔心有什麼問題,專門找律師幫忙看了一下我的文件包裹。律師說,文件沒有問題。這是怎麼回事?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在被拒後寄回包含正確表格的包裹後,可能尚未收到收據通知,原因有很多。您提到您請律師審核了包裹,但並非負責您案件的律師可能不會像實際負責您案件的律師那樣認真仔細。您可能將包裹寄到了錯誤的地址,或者支付了錯誤的金額,或者在表格填寫上出現了錯誤。我們最近也聽說,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處理重新提交的案件速度並不快。希望您能盡快收到回覆。

世界週刊2026年6月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重啟PERM流程 難在21個月內完成 2. 持H-1B 勿持EAD為其他雇主工作 3. 自行申請NIW 換工作申請也可以繼續進行 4. 領館處理退案 時間需要較長

1. 重啟PERM流程 難在21個月內完成

讀者問:
剛收到公司郵件說,公司的PERM由於市場行情要暫停暫,不確定恢復的時間。我現行工資標準確定通過了,現在正在打廣告時期,3月開始的,很大可能是沒法正常遞交了。 H-1B 達到6年時間是明年10月。申請綠卡時候,只給辦EB-3,因為EB-2要高階經理等級才給辦。公司是全球諮詢公司。目前,我自己部門業務穩定,自己考核也沒問題,在帶小團隊。沒想到突然來了這麼一回事。請問,有沒有一些可行的思路。

李亞倫律師回答:
鑑於您的H-1B簽證有效期似乎將於明年10月到期(自本回復之日起21個月),並且您似乎相當確定由於公司暫停PERM申請流程且未明確重啟日期,您無法按時提交申請,您可以嘗試與公司進一步協商,或者如果您確實不滿意,可以嘗試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併承諾該公司會盡快為您啟動PERM流程。即使一切順利,如果今天開始申請PERM勞工證,也很難在21個月內完成。但或許您可以與公司或其他公司協商,制定計劃來彌補這段H-1B簽證失效期間的身份空缺。祝您好運。

2. 持H-1B 勿持EAD為其他雇主工作

讀者問:
我之前以為用了EAD,就再也不能回到H-1B狀態了,但是後來問了下chatgpt,說是當你用combo card回到美國的時候,你的狀態自然就變成了parolee這個狀態,你就可以為任何雇主工作了。如果這個狀態失業了,也不受H-1B的60天失業期的限制。如果你用了EAD卡,包括申請失業金和為其他雇主工作都是可以的。而且,如果想轉回H-1B的話,雇主給你交一個H-1B transfer就行了。我可以在I-485 pending期間,盡情使用EAD,不用害怕I-485被拒絕之後無法回到H-1B。請問,我這樣理解對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很遺憾,您的理解並不正確。如果您使用EAD卡為其他雇主工作,則違反了H-1B簽證的規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指導意見似乎允許H-1B持有者以假釋身份重新入境美國,然後透過同一雇主在美國境內申請H-1B身份延期。此指導意見並未考慮在自由開放的市場中使用EAD卡工作,然後在美國境內重新轉換回H-1B身份的情況。

3. 自行申請NIW 換工作申請也可以繼續進行

讀者問:
過去公司撤銷意向通知書的NIW批准了,但我後來跳槽。我現在需要重新申請I-140麼?領英 (linkedin)上有一個貼條,說要重新自己申請一遍。請問,這是真的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先前的雇主擔保了核准的國家利益豁免(NIW),而受益人更換了工作,則必須重新提交I-140申請。如果個人自行申請NIW,即使其更換了工作,申請也可以繼續進行。

4. 領館處理退案 時間需要較長

讀者問:
我申請了EB-1A,我的I-140已經獲準,去香港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 1月港領事館面簽,當場拒絕。 狀態更新至拒絕,3月更新至退回全國簽證中心。這是撤銷意向通知書(NOIR)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美國領事館將案件狀態更新為“已退回國家簽證中心 (NVC)”,則表示領事館已將您的案件退回或即將退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移民官員將結合領事館的記錄審查您的案件,並決定是否維持原判或向您發出撤銷申請意圖通知。需要注意的是,此類案件在USCIS的優先順序較低,以往處理退回案件通常需要較長時間。祝您好運。

世界週刊2026年5月2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剛跳槽 促公司快啟動PERM 2. 剛遞交I-485就被裁 怎麼辦?

刊登於2026年5月24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剛跳槽 促公司快啟動PERM

讀者問:
我剛剛跳槽了,移民申請的排期是2023年1月初,距離B表剩下1年就排到了。現在公司好像PERM很難辦,預設都走國家利益豁免(NIW),我只有碩士學位,啥都沒有,就是在人工智能(AI)和機器學習(ML)方向做了5年多的工作,現在職位也是機器學習工程師(MLE)方向。但是,律師說加快處理的風險率高。公司應該會重新幫忙走PERM+EB2-NIW。我感覺NIW-EB2過的機率本身就很低。如果第一次的NIW被拒絕的話,我是否應該現在立刻要求開始PERM?

李亞倫律師的回答:
根據您的情況描述,我推測您之前的工作已經為您申請了I-140,並獲得了2023年的優先日期。既然您承認NIW申請的難度,而您的律師也告訴您加急處理的風險要高得多,這表明您和律師對NIW申請的勝算都缺乏信心。因此,除非有我不知道的情況,否則您或許該敦促公司盡快啟動您的PERM申請,不要等到NIW被拒絕後再做決定。

2. 剛遞交I-485就被裁 怎麼辦?

讀者問:
今天被裁員了,懸著的心終於死了。我1月剛遞交I-485,距離180天的期限還有不到3個月,無奈team大裁員,砍了一半的人手,我不幸中招。目前,不只綠卡杳無音訊,連I-765和EAD卡都沒拿到。我之前跳槽現在的公司,重新辦的Perm,屬於I-140和I-485同時申請,如今兩個都不到180天。我的6年的H1B也已經用完,目前只能一年一續。據說,這種情況新公司無法繼續辦H-1B,只能等綠卡或EAD早點批下來。請教目前的情況該如何操作?我可不可以跟公司商量,別一次發完遣散費,而是透過薪資單每月發錢。這樣移民局面談也可以拿出薪資單,假裝自己還在職。

李亞倫律師回答:
不幸的是,如果I-140申請尚未獲批,而個人在180天期限前三個月失去工作,我們無法斷定此事還有挽回的餘地,因為雇主顯然已無意提供永久全職職位。您在陳述中提到您已轉投這家公司並重新申請了PERM,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您是否已獲得前雇主的I-140批准?如果是,您或許可以將其用於新雇主,從而獲得一年的H-1B簽證,以便思考下一步的計劃。

你可用的移民新聞 – 關於第二輪迴 H-1B 抽選的預測;擬議規則制定通知下第 I 級至第 IV 級現行工資將大幅上升;人身保護令與在移民法官面前提出憲法問題的權利

刊登於2026年5月10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

  1. 關於第二輪迴 H-1B 抽選的預測

隨著 2027 財政年度 H-1B 名額三月份的抽選已經完成,從過去的經驗證據來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加權薪資規則中所設定的中選比例似乎並不準確。該規則原本給予願意支付更高薪資給受益人的雇主更多機會(即更多抽籤機會)。USCIS 預估今年各薪資等級的中選機率為:第 I 級 15.29%、第 II 級 30.58%、第 III 級 45.87%、第 IV 級 61.16%。

我們認為最終統計結果可能會顯示更高的核准比例。至於是否會在七月進行第二輪迴抽選,我們認為發生的可能性相當高。這將取決於有多少雇主實際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 H-1B 申請。一方面,雇主似乎更有動力提交申請,因為他們已經支付了215美元的註冊費。另一方面,有些雇主可能因為設定了無法實際承擔的薪資水準和行業分類代碼(SOC代碼)而為自己設限。還很可能有不少機構在提交 H-1B 註冊時,並未充分考慮或抱持希望認為:對於身在海外或無法成功轉換為 H-1B 身份的受益人所附帶的 10 萬美元 H-1B 費用,最終會被法院推翻。如果相關規則沒有改變,這些機構可能會重新考慮是否提交申請。

目前關於費用的訴訟進展為:在「美國商會訴美國國土安全部」一案中(2025 年 12 月 23 日),聯邦地方法院維持該費用的合法性,目前案件正在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審理中。另外兩起重要案件——「加州訴 Noem」及「Global Nurse Force 訴 Trump」——仍在審理中。

  1. 根據擬議規則制定通知,第 I 級至第 IV 級現行工資將大幅上升

擬議的法規《改善對某些外國人在美國臨時及永久就業的薪資保障》(2026 年 3 月 27 日聯邦公報)將大幅提高現行工資標準第 I 至第 IV 級。

具體調整如下:

  • 第 I 級:從第 17 百分位提高至第 34 百分位
  • 第 II 級:從第 34 百分位提高至第 52 百分位
  • 第 III 級:從第 50 百分位提高至第 70 百分位
  • 第 IV 級:從第 67 百分位提高至第 88 百分位

在實際影響上,第 I 級受影響最大,薪資將大約上升 33%,使入門級職位的定義更接近於有經驗或初級中階水平;第 II 級將上升約 24%,第 III 級約 21%,第 IV 級約 22%。

反對該提案的理由包括:

  • 美國勞工部(DOL)未充分說明為何這些百分位數是合理的
  • 根據這些百分位計算出的薪資並不符合「現行工資」,且在許多情況下甚至高於市場水平
  • 該規則將實際上消除真正的入門級薪資
  • 可能帶來經濟負面影響,例如企業將工作外包海外以及減少招聘
  • 公眾可於 2026 年 5 月 26 日前透過聯邦電子規則制定平台提交意見。提交者應標明機構名稱與案號 ETA-2026-0001,說明建議修改的理由,並儘可能指出所涉及的具體條文與措辭。
  1. 人身保護令與在移民法官面前提出憲法問題的權利
  • 哥倫比亞大學示威者、永久居民 Mahmoud Khalil 曾被拘押並轉送至路易斯安那州,之後透過人身保護令在新澤西聯邦地方法院獲釋。然而,該判決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被第三巡迴上訴法院推翻。
  • 該裁決對於在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框架下挑戰移民拘留具有重大打擊。法院認為,《移民與國籍法》(INA)不允許移民透過人身保護令挑戰那些可以在移民法院及移民上訴委員會(BIA)裁決後,透過上訴審查程序處理的問題。
  • 唯一的例外是所謂「現在或永遠無法提出」的主張,即若不即時提出將無法在其他程序中被審查的問題。
  • Khalil 的法律團隊目前正申請全院複審(en banc review),並要求新任第三巡迴法官 Emil Bove 迴避此案,理由是他在司法部任職期間可能參與過相關決策。Bove 曾是川普總統的私人律師,處理包括封口費刑事案件在內的事務,之後被任命至司法部並提名為第三巡迴法官。作為川普的忠誠支持者,他很可能不會選擇迴避。
  • 在該案件中,反對意見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由於移民法官(IJ)認為自己無權審理憲法問題,因此未能建立相關記錄,使上訴法院難以實質審查 Khalil 所主張的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權利侵害,尤其是在移民法官多次拒絕其相關請求的情況下。
  • 反對意見還指出,在口頭辯論中,政府首次提出了一份 2025 年 9 月的政策備忘錄,表示移民法官「通常可以考慮源於憲法法的論點」。在此之前,國土安全部律師及當事人普遍認為,無論是移民法官還是 BIA 都不會審理憲法問題。
  • 因此,未來律師可能會依據該備忘錄,要求移民法官對憲法問題作出裁決,儘管大多數作為行政部門成員的移民法官仍可能拒絕這樣做。此外,令人遺憾的是,該備忘錄似乎僅被用來為政府律師在法庭上的主張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