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10月2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申请EB-1A 10项标准须符合3项

刊登于2024年10月2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申请EB-1A   10项标准须符合3项

一读者问:
中国有个朋友,跟我聊过很多次移民的话题。他今年42岁,是中国211高校电脑专业副教授(学校应该排在全国前50名)。他是体制内干部编制,应该是终生制那种,年税后收入约15万人民币,加上其他五险一金约23万人民币。他想申请EB-1A到美国来做码农或其他与电脑相关的工作,只要每年他的收入在支出家庭开销后、个人可以存3万美元,就满足了。他不是共产党员。请问,他申请第一优先需要多长时间?

李亚伦律师答:
在你的实际情况中,你的朋友是一名电脑科学副教授,收入不错,想申请EB-1A来美国从事程式设计师或其他电脑相关工作,如果他的年薪足够了,他会很满意收入除支付家庭开支外,可以存余30,000 美元。他似乎不符合EB-1A 的标准,该标准要求申请人具备要考虑的10 个证据类别中的3 个资格,如果满足3 个资格,则在案情判定中予以考虑,美国移民局试图确定他/她在国内或国际上获得了赞誉,并且他/她的成就在专业领域得到了认可,这表明他/她是跻身该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人之一。除其他标准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会考虑申请人是否获得类似诺贝尔奖等重大奖项,或如果没有其他三个标准,例如国内或国际认可程度较低的奖项;要求会员取得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有关其的资料;作为该领域其他人工作的评判者参与;证明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贡献;以及申请人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该领域学术文章的作者。您的朋友可能会决定探索美国移民计划的其他部分,包括 H-1B 专业职业签证或劳工证绿卡——这两者都需要美国雇主的担保。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13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不确定其案子优势的EB-1申请案不宜申请加急处理2. 申请PERM 不一定需要提交外国工作经验3. 当地办事处(field office )的处理时间已过可致电移民局联络中心

刊登于2024年10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不确定其案子优势的 EB-1申请案 不宜申请加急处理

一读者问:
考虑到川普可能再次当选的高机率,我对自己的身份问题感到有些焦虑,并且犹豫是否应该加急 EB-1B 的申请进度。犹豫的原因是我的 EB-1B 案子非常薄弱,我听说加急进程会增加被拒的可能性。之前,NIW 是由 TSC 批准的。在申请 EB-1B 时,我换了工作并搬到 NSC 辖区。我咨询了一位外面的律师,他说 EB-1B 案件在 TSC 有机会,但在 NSC 希望不大。但是由于公司律师同意处理此案,我必须尝试。我今年五月初提交了申请,但提交时并没有加急处理,我也没有提出异议。今年六月初,案件状态从已接收变更为积极审核。根据约半年的时间线,I-140要11月12月才能收到美国移民局的回复,正好卡在选举前后。以下是我的问题:1. 目前 TSC EB-1B 案件的审核时间多长?还是半年吗? 2.我的情况,应该加急 EB-1B 案件吗?

李翼民律师答:
根据美国移民局网站,德州服务中心(TSC)会在 10 个月内审理 80% 的 EB-1B 案件。你的案件状态在 6 月变为“积极审核”,这可能是你的案件处理速度快的好兆头。我建议你对 EB-1B 案件保持耐心。我不建议对不确定其案子优势的 EB-1 申请进行加急处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近年来的加急处理在许多类型的移民案件中,尤其是 EB-1 案件,已经因为受到更严格的审查而闻名。很多移民律师在近年来遇到了即使是强有力的 EB-1 案件,加急处理后也收到棘手的 RFE 或 NOID。至于你的律师认为你的案子在 TSC 有希望而在 NSC 希望不大,这只是推测,无法确定。在任何时刻,很难确定哪个服务中心的审查官会更严格,哪个会更宽松。最后,川普的总统任期对于意图移民美国的人来说,总体上是不利的。但 EB-1 并非川普之前政府的重点,也不太可能成为下一届川普政府的重点。我的看法是,申请加急处理的风险远大于川普当选对你的 EB-1B 申请所带来的风险。

2. 申请 PERM 不一定需要提交外国工作经验

一读者问:
最近公司想为我申请 PERM,我需要提供简历。我有两个问题:1. 我之前在中国工作了 6 年,之后来到美国。是否需要提供这段国内的工作经验? 2. 这段国内的工作经验会被调查吗?因为我以前工作的公司已经破产,应该已经注销。

李翼民律师答:
在提交 PERM 申请时,你不需要提交简历给劳工部审查。简历可能是公司或公司律师用来帮助制定案件策略的。除非这 6 年的经验与你目前公司所申请的职位资格有关,否则不需要在 PERM ETA 9089 申请中提供这段经验。你只需要披露当前的工作,以及与 PERM 职位资格相关的其他工作经验。如果你在中国的 6 年经验是相关的,那么你可能需要将这段经验列入 PERM ETA 9089 中,并从你在中国的雇主那里获取经验证明信。这证明信可以来自你以前的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来自任何你曾与之共事的负责人,他们可以证明你的工作经验。如果公司已经注销并停止运营,你仍然可以通过前经理或同事证明你的经验,并解释公司已经倒闭。你还可以补充一份自己的宣誓书,解释你曾在中国公司任职,但由于公司倒闭,无法获得公司正式信笺上的证明。

3. 当地办事处(field office)的处理时间已过 可致电移民局联络中心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1A,I-485待审将近两年了。今年又焦虑,问了Emma,但回覆看不懂,请帮忙解读。我的I-485转到当地FO(field office),已经一年半了,排期一直是有的,但停留在指纹状态。

问:我的优先日期是到了,为什么不批准?

答:即使你的优先日期到了,如果没有足够的签证配额,你的案件仍将按照规定暂停,直到有可用的签证配额为止。

问:那么即使我现在I-485转到外地办事处,也没有 EB1A 签证配额吗?你是这个意思吗?

答:在官员能为您提供签证号码之前,您的案件将继续暂停。

请问,为什么已经排到快两年了都没个签证配额,过去这两年的会计年度EB-1A不是应该有很多名额吗?如最近所言,发现Emma确实不靠谱。时隔一个月又问Emma,我的案件在哪里,Emma说在NBC。反覆确认,说​​一直都在,从未改变。我以为终于从FO又转回NBC了。我再次确认了一下,之前一直说在FO有一年半了,是刚刚转回去了吗? Emma马上改口,不好意思我看错了文件,是还在FO,一年半了现在还在FO。

李亚伦律师答:
对于2024 年9 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的EB-1A 类别的最终审批日期均有配额,但中国和印度出生者除外,除非中国的优先日期早于2022 年11 月1 日,印度早于2022年2月1日,否则其I- 485 无法获得批准。我注意到,EB-1A 类别过去在这两个国家定期积压,因此,如果您是这两个国家之一出生的人,您可能要检查您的优先日期,看看它现在是否已排到。假设优先日期已排到,并假设现场办事处(FO)的处理时间已过,您不妨致电1-800-375-5283 与美国移民局联络中心代表联系,看看是否可以获得关于您案件进展更准确的信息。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6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优先日期排到最好尽快提交I-485 2. 提交I-485 申请之前应保持合法身分3. I-485 审理超过标准处理时间可问移民局4. 持访客签证上学将禁止身分变更5. H-1B 延期获得批准前出国可能无法返美6. H-1B 未提交I-140 配偶无法用H-4工作

刊登于2024年10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优先日期排到 最好尽快提交 I-485

一读者问:
由于公司想省钱或不想占用H-1B名额,公司想让我尽量等, 才做组合(combo)卡。情况是等今年9月份排期出来后,才递交I-485,然后等combo卡。我的H-1B今年9月底过期。我有两个方案。方案一,暂停工作,直到拿到combo卡再继续上班。方案二,9月份申请H-1B延期,估计要半年以上才会批下combo卡。估计3至4月combo下时来再启动combo卡。 如果H-1B被拒,公司支票也不会被兑现。我也清楚,最佳方案是立刻申请H-1B延期,但公司有点让我等等的意思。如果觉得最好先办H-1B延期,最迟大概是什么时候?

李翼民律师答:
您提交 H-1B 延期的截止日期是您的 H-1B 到期日。例如,如果您的H-1B身分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则美国移民局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当日或之前收到您的H-1B延期的申请。只要您正确提交 H-1B 延期申请,您将被授权在您 H-1B 延期等待裁决期间工作长达 240 天(通常 H-1B 延期需要美国移民局2-4 个月的时间来裁决)。如果您的公司选择不代表您提交 H-1B 延期,您最好的选择是尽快同时提交 I-485 和 I-765。如果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我不清楚为什么您要等到 9 月才提交 I-485 和 I-765 申请。这些申请通常是针对您的,并且只需要有限的雇主参与。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的雇主希望你等待尽可能长的时间才收到EAD——这是一张就业授权卡,允许你为任何雇主工作(一般来说,为您的I-140 担保雇主工作以取得成功的I-485 裁决符合您的最佳利益)。只要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最好尽快提交 I-485 和 I-765 的申请,以便尽快获得工作授权,并在签证倒退可能阻止您提交案件之前申请。如果您的雇主不选择延长您的 H-1B,在您的 I-765 申请获得批准之前,您将无权工作,但在提交 I-485 后您将有权留在美国。总而言之,尽快采取这些行动符合您的最大利益:(1) 一旦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就提交您的I-485,如果您的雇主不愿意提交您的H-1B,您则提交I- 765; (2) 在9 月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您的H-1B 延期文件。

2. 提交 I-485 申请之前 应保持合法身分

一读者问:
本人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PD)是2021年初。后来我换了工作,有之前的PERM和I-140,不过现在市场打广告很难成功。如果排期到了,PERM还没下来,优先日期已超过一年会不会失效?我听说,优先日期排到后一年内必须递交我的I-485。

李翼民律师答:
您应该不会失去职业移民申请调整身分的优先日期,除非您的 I-140 在 I-140 批准后不到 180 天内因诈欺或不实陈述而被雇主撤销。它与领事处理不同,在领事处理中,您通常需要在 NVC 通知您优先日期生效排到后一年内提交绿卡申请 (DS-260),而I-485调整身分申请则没有此类规定。因此,您可能不需要担心优先日期的有效期会超过一年。您只需要确保您的优先日期可以合法的保留,并且您能够在提交 I-485 申请之前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分。希望您在 PERM 招聘和裁决以及其余流程中一切顺利。一旦您的 PERM ETA 9089 获得认证,您应该能够同时提交新的 I-140 / I-485 并请求保留旧的优先日期 – 只要签证排期不会倒退,并且您一直保持合法身份。

3. I-485 审理超过标准处理时间 可问移民局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 EB-1,优先日期(PD)是 2022 年 8 月,但目前的排期已经是 2022 年 11 月。我的 I-485 状态目前处于等待,指纹已打了半年。然而,美国移民局坚持认为我的排期没到。该怎么办?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你的优先日期已经排到《A 表—最后批准日期》,你的案件应该已经排队等待美国移民局的审理。然而,你可以检查与你案件相关的地区办事处或服务中心的标准处理时间。如果你的 I-485 案件也超过了标准处理时间,你可以通过 eRequest 或拨打 1-800-375-5283 联系美国移民局。如果你曾收到美国移民局的回覆,声明你的优先日期尚未排到,你可以再次联系他们,解释他们的回答有误,并要求再次更新。美国移民局官员在处理服务请求时有时会犯错误,因此最好的做法是继续跟进,直到案件审理完成,只要你的案件已经超过标准处理时间。祝你好运!

4. 持访客签证上学 将禁止身分变更

一读者问:
我的EB-1A获批,表B已到,B签带孩子1月入境。 我们原计划三个月后递交I-485,但现在表B关闭。 孩子已入当地公办学校,学校将于5月底放假,8月开学。 本人的B签6月底到期。 孩子能在这边继续顺利上学?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您的孩子持有 B 签证,则他/她不能上学。如果移民局知道孩子持访客签证上学,将禁止他申请身分变更。另请注意,在身份变更申请获得批准之前,是不允许上学的。目前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公布的处理时间表显示,80% 的 F-1 身份变更申请需要大约 4.5 个月才能获得裁决。您可能希望重新考虑您的策略。

5. H-1B 延期获得批准前出国 可能无法返美

一读者问:
我的I-485申请正在审理中,H-1B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到期,H-1B的延期申请已经递交,还没批准。我有加拿大签证,若是去加拿大玩,可以拿H-1B回美吗?有什么风险?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您前往加拿大,在您的 H-1B 延期获得批准之前,您可能无法返回美国。海关及边界保护局(CBP)无法在你没有获批前,于入境时授予您新的时间。如果您在目前 H-1B 有效期内尝试重新入境,则可能允许您在目前 H-1B 有效期内入境,但不允许在尚未批准的时间入境。在后一种情况下,CBP 很可能会在边境拒绝您,要求您在 H-1B 延期获得批准后重新尝试入境。因此,如果您打算在H-1B到期后回国,最好等到您的H-1B获得批准后再去加拿大,除非您确实愿意在加拿大等待您的 H-1B 获得批准,然后再返回美国。

6. H-1B 未提交 I-140 配偶无法用 H-4工作

一读者问:
H-4 有 NIW 的优先日期(PD),我可以工作吗?但如果我在结婚前提交了I-140,而主申请人没有H-1B,配偶有H-1B,但没有一起提交I-140,在这种情况下,主申请人可以使用H-4 工作吗?如果 I-140 是一起提交的,会有什么区别吗?

李翼民律师答:
根据你的问题,我的理解是你,主申请人,在与配偶结婚前提交了 I-140,而你的配偶拥有 H-1B 身份,但没有提交 I-140 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无法使用 H-4 身份工作。 H-4 EAD 仅授予已获批 I-140 的 H-1B 主申请人的配偶,或根据 AC21 第 106(a) 或 (b) 条款获得 H-1B 延期的情况。显然,你配偶拥有已批准的 I-140 的第一条件不成立。第二条件可能成立,如果你的配偶因为获得劳工认证(PERM)超过 365 天或更多,而获得了超过六年的 H-1B 延期。如果满足第二条件,你可以通过适当提交的 I-765 申请基于 H-4 的 EAD。无论在你的 I-140 申请中是否列出你的配偶为家庭成员,在 H-4 EAD 的背景下,这不会有太大区别。你只需要展示你已批准的 I-539 为 H-4 受扶养人,并在你的 I-765 申请中提供上述与你配偶和婚姻相关的文件。

世界周刊2024年9月29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不当分享相关知识 申请绿卡恐被拒 2. NVC 等优先日期即将生效 才通知缴费

刊登于2024年9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不当分享相关知识 申请绿卡恐被拒

一读者问:
最近,一位国内的猎头和一位正在创业的朋友联系我,建议我申请国内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 如果批准,每年将获得50万元人民币,总共三年可获得150万元人民币。 我想咨询一下,申请这样的计划是否会影响未来绿卡485身份转换的申请?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你参与国内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鉴于当前中美之间的政治环境,未来的绿卡申请和在领事馆申请签证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美国政府一直在打击外国的人才招聘专案,认为这些专案是外国政府(如中国)吸引外国知识和创新回国的机制,包括窃取商业机密、违反出口管制法律或利益冲突政策等行为。 联邦调查局指出,虽然多个国家都有人才计划,但中国是此类专案的最大赞助国。 因此,如果你在人才计划中工作,可能会在申请签证或调整身份至I-485时面临更详细的调查,重点在于你是否不当输出了技术知识或商业机密到中国。 你需要准备好回答有关在人才计划期间,是否利用或分享过与美国敏感技术秘密和创新相关的知识。 如果领事官员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认为你很可能不当分享了相关知识,可能会成为拒绝签证或绿卡申请的理由。

2. NVC 等优先日期即将生效 才通知缴费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NIW,今年初提交,两个月后申请加急,3月初获批。请问,多久会收到全国签证中心(NVC)的缴费通知?线上查询进度显示案件已转到NVC。

李翼民律师答:
恭喜您获得 NIW 批准。在您的 I-140 获得批准后,假设您选择领事处理作为申请永久居留的方式,您的案件将被发送至 NVC。 美国移民局通知 NVC 您的案件已获得批准,并指示其透过领事处理对您的永久居留申请进行预处理。通常,NVC 会先向您发送欢迎通知,然后在您的申请获得批准后 60 天内与给您缴费通知 。但如果您来自积压很长时间的国家或地区,NVC 可能会选择等您的优先日期即将生效才给缴费通知。因此,如果您尚未收到 NVC 的任何信息,且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或即将排到(根据“职业移民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排期表”),您可能希望与 NVC 跟进。

世界周刊2024年9月15日李亚伦&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I-485处理逾时可上网查2. 复议请求必须在拒绝后30 天内提出3. 收据未收到可以在eRequest 要求一份复制的收据4. EB-2获得批准可以使用此优先日期来申请其他职业类别5. 申请NIW 可能影响F-1续签

刊登于2024年9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I-485处理逾时 可上网查

一读者问:
2021年9月,我提交的I-485,是EB-1B,PD一直是current。目前,批准已经两年了,还是pending。律师说,目前一般是一年内approve。可以催CIS看一下case吗?

李翼民律师答:
每个当地办事处和司法管辖区以职业移民 I-485 案件的处理时间有所不同。您应该确定哪个当地办事处或服务中心正在裁决您的 I-485,然后在此处查找处理时间: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请注意,包括纽约市在内的许多司法管辖区,2021 年 9 月提交的职业移民的 I-485 将已超过处理时间。虽然无法「敦促」美国移民局查看您的身分调整案件,但有一些机制可以检查您的案件。 由于您的案件已超过标准处理时间,您可以在 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 提出服务请求。在这里,您可以选择“已过处理时间”并输入您的案件资讯并查询其状态。尽管 美国移民局不再提供此类请求的估计答覆时间,但您可能会在 30 天内收到答覆,希望能得到一些实质性的答覆。另一种选择是致电美国移民局“联络中心”,电话:1-800-375-5283,收集您案件的最新状态,并询问美国移民局“代理人”对您案件的进展。美国移民局代理人也可能要求您的官员查看您的案件(与在线提出服务请求的效果相同)。保存您的服务请求以及与「联络中心」官员的通讯记录非常重要;如果这些请求不成功或得到的答覆不令人满意,您可以提出监察员请求,国土安全部监察员工作人员会请求美国移民局调查您的案件。祝你好运。

2. 复议请求必须在拒绝后 30 天内提出

一读者问:
今天得知PERM没有Audit,直接被拒,理由有一项是技能(skill)没有出现在前公司的经验证明信里面。算是律师疏忽。现在,律师建议申请重新考虑和重新递件一起走。请问申请重新考虑通过的机率大吗?不是我不想重新递件,现在这个情况能不能说服老板再帮我申请一次,我真的不知道。

李翼民律师答:
请注意,律师将先前的经验信函上传至 ETA 9089 至劳工部的做法并不常见。签署的先前经验信函通常会在 ETA 9089 获得认证后保留用于 I-140 阶段。根据您的问题,我认为您的实情是正确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您的律师错误地准备了相关的先前经验部分,因为您的PERM 工作中存在您先前的经验、教育或培训无法满足的要求。具体来说,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律师似乎没有在您之前的经验总结中提及您的一项技能,而该技能是工作要求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很难成功提出重新审核请求,因为不允许提供最初未向 ETA 9089 提交的其他证据。因此,除非您的律师对您先前经验中的「技能」的描述与您PERM 职位所需的「技能」可以说是匹配的和/或可供解释,并且您可以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您的裁决员在根据他/她的决定,您赢得重新考虑请求的机会似乎很低。请注意,复议请求必须在拒绝后 30 天内提出,且 外籍劳工认证上诉委员会 (BALCA) 的审核也必须在劳工部拒绝或确认覆议拒绝后 30 天内提出。

3. 收据未收到 可以在 eRequest 要求一份复制的收据

一读者问:
我是EB-2绿卡申请者,4月份用UPS(联合包裹服务)寄出的主副卡申请文件到芝加哥Chicago的密码信箱lockbox,UPS显示当月已经送达签收了,可是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收到移民局的收据,支票也没有被兑现。想问一下,这正常吗?应该送达多久之后收到的收据呢?

李翼民律师答:
通常一个月,支票兑现后,您将收到申请收据。您可能希望检查您的申请是否发送到移民局的正确收件地址。请注意,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提交地址会有所不同,包括您是否提交独立的I-485;您是否同时提交了其他申请,例如I-765 和I-131; I-485的不同类别等。如果您收到收据号码,问题就解决了;如果您已将申请提交到正确的地址,但尚未收到收据,您可能需要致电移民局联络中心,并透过告知官员您的「A」号码(如果有)来尝试查找您递交的文件。如果您得到收据号码,问题就解决了;如果您没有收到收据,您可以在 eRequest 上要求一份复制的收据。如果移民局没有您案件的收据(可能是因为您的支票尚未兑现),您可以向密码信箱支援人员发送电子邮件至 lockboxsupport@uscis.dhs.gov。在这封电子邮件中,您应包含您的姓名、「A」号码(如果有的话)、地址、电话号码以及支付申请费的方式。请在信中说明您已将您的案件寄至此密码信箱,并且已送达并签收,但您尚未收到收据,支票也尚未兑现。希望透过 Lockbox 支援人员的帮助美国移民局能找到您的案件。如果所有方法都失败了,假设您保留了所有文件证据的副本,您可以重新提交案件 – 只需支付新的付款。如果您首次提交的付款已被兑现,请联络银行并取消您的第二次付款。

4. EB-2获得批准 可以使用此优先日期来申请其他职业类别

一读者问:
因为现在EB-1也有排期,已经有EB-2优先日期(PD)的情况下办EB-1,那么我的优先日期是重新建立还是说新申请到的EB-1的PD就是原EB- 2的PD?如果不是原EB-2的PD,申请会不会被废掉?

李亚伦律师答:
我假设 EB-2 申请已经获得批准。如果是这样,且没有可撤销理由,您可以使用此优先日期来申请其他职业类别的申请,包括 EB-1。由于您的 EB-1 案件现已排到,我假设您已经提交了 I-485 表格。一般来说,为了给予较早的优先日期,您会要求在提交新的 I-140 申请时指定较早的优先日期。如果您没有这样做,希望面试官能够允许优先日期的转移。如果不允许,并且 EB-1 申请是在没有名额优先日期的情况下提交的,就会出现问题。如果以有名额的EB-1 优先日期提交但该日期已经倒退,则I-485 申请仍然有效,尽管您可能需要等待EB-1 日期再次变为有名额的日期,然后官员才能做出最终裁决关于您的情况。

5. 申请NIW 可能影响F-1续签

一读者问:
我是博后第一年OPT,在美国读的PhD,目前学生签证F-1已过期。 最近,我打算申请NIW,会影响回国后返回美国吗? 因为F-1是非移民签证,申请NIW有移民倾向,所以会影响F-1续签回美,对吗?

李亚伦律师答:
正如您所注意到的,F-1 签证是一种需要非移民意图的签证。 I-140 表格上的 NIW 申请是移民签证申请,是相反的概念。您在续签F-1 签证时可能会遇到问题,因为非移民签证DS-160 申请表上的问题之一是「是否有人曾代表您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提交移民申请?如果是,请解释一下。返回美国后申请NIW 申请可能会增加您续签签证的机会。

世界周刊2024年9月8日李亚伦&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被解雇后面试屡碰壁H-1B宽限期到设法回校园2. 新职虽少2万薪资高者不会影响I-485 3 . 地址虽留中国人在欧洲可就地签H-1B

刊登于2024年9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被解雇后面试屡碰壁 H-1B宽限期到 设法回校园

一读者问:
2020年第一次办永久劳工纸计划(专案电子评审管理PERM)被审核(audit),提交补充资料,2022年初通知被拒绝。被拒理由是广告招募不合规。 2022年中,公司被收购,新公司办第二个PERM,遇到冻结招聘。等了6个月,2023年10月提交了第2个PERM申请,结果上个月突然被雷了,PERM还在处理中。现在已经是H-1B第6年了,有效期限到11月.最近面了几家公司,跟HR聊过之后就不给面了。有的要求第6年必须要有I-140,有的说今年公司不办PERM,也投了雷我公司的岗位,第一轮面过后安排了下周进行第二轮面试,结果面试前两天HR打电话说,role restructure,不继续后面的面试了。我想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但我只有美国的CS的硕士学历+码农的工作经验,没有发表过任何论文或参加学术会议。 H-1B 60天的宽限期只剩30多天,感觉因为身分问题已经找不到工作了。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李翼民律师答:
根据您对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的总结以及您缺乏发表论文和学术会议的情况,我认为您不符合 EB-2 NIW 的资格。自从您的公司解雇您后,您待处理的 PERM 将不再有效(除非他们同意继续赞助您,并承诺在您的绿卡获得批准后以约定的工资给您一个职位)。因此,您可能需要重新开始并找到另一家公司同意为您提供担保,开始 PERM新 流程。

由于您的 60 天宽限期只剩下 30 天,您需要找一种方法来维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或离开美国。为了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您可以尝试寻找一家公司在您的H-1B 第6 年雇用您,尽管这可能对您和公司都构成挑战,因为您将受到工作至11月的时间限制;然后你需要想办法保持有效的工作状态或停止工作回到学校,或离开美国。如果您离开美国一年,您的 6 年 H-1B时间将重新算,但您需要再次赢得抽签配额或找到免配额的雇主才有资格在美国工作。如果您有幸在美国设有分公司或附属机构的跨国公司在海外找到工作,并且您在执行、管理或专业知识方面工作了一年,那么该公司可以将您转到美国工作在其关联公司以L-1 身分工作5 或7 年。

其他维持非移民身分的方法包括回学校并在学习期间将您的身分转换为 F-1,或将您的身分更改为「B」访客,在此期间您可以面试找未来的工作。祝你好运。

2. 新职虽少2万 薪资高者 不会影响I-485

一读者问:
我的I-485已交,最近拿到了一个offer base,比旧公司的底薪一年少了两万元。想问一下,如果接了后面透过新公司交I-485J,然后工资那里比旧公司少两万,对批准I-485会有影响吗?

李亚伦律师答:
您将依赖根据I-485 J 转移您的案件,如果I-140 申请获得批准并且I-485 申请已等待180 天,则劳工证和I-140 申请仍然有效,并且新的工作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还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工作职责、SOC 代码、职位名称,其中两万美元的减少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应该指出的是,当一个人的工资为 150,000 美元时,减少两万美元比根据劳工证赚取 50,000 美元左右时的影响要小。

3. 地址虽留中国 人在欧洲 可就地签H-1B

一读者问:
目前,人在欧洲某小国,打算最近入境美国工作。 当初H-1B首签地址选择了国内,大机率会被check。 考虑到目前工作很紧,check时间较长,可以把面签地址由国内改成目前欧洲所在国吗? 还有,国内面签check期间可以拿回护照吗?

李翼民律师回答:
即使您在提交 I-129 H-1B 申请时将您的领事馆办事处列为中国境内之一,您也可以在您目前所在的欧洲国家进行非移民签证面谈。看其对第三国国民的态度是否有指引。如果它接受此类案件或您是欧洲国家的居民,您可以在 H-1B 申请获得批准后向欧洲国家提交 DS-160,并在那里安排面试。您可能需要提供您在第三国而不是您的祖国进行 H-1B 面试的原因 – 领事官员可能会对您目前居住在该国家/地区的答案感到满意比去中国面试方便多了。在您的护照上,该欧洲国家的领事官员将拿着您的护照办理签证。如果需要,领事馆可能会扣留您的护照进行行政处理,但一旦签证批准或拒绝,您的护照将被退回。

世界周刊2024年9月1日李亚伦&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I-485等了超过180天可递交I-485J换公司 2. I-140申请不影响领事馆签发H-1B 3. 同时拥有2个全职H-1B职位 没问题

刊登于2024年9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I-485等了超过180天 可递交I-485J换公司

一读者问:
我是H-1B码农,申请了EB-2,目前还没排到。 H-1B第六年。去年10月初用表b提交了I-485,12月打指纹,但不幸被裁员。最近,原公司给了转组,从另一家新公司也拿到了工作机会(offer),两家的工作文化强度都差不多。新公司给的钱很多,高了一级。我的理解是,原公司可以100%保绿卡,但是新公司给的钱多,工作内容也感兴趣。如果I-485不满180天,去新公司I-485被要求补材料RFE的机率有多大?如果I-485被拒,又不幸被再次裁员,还可以转换 B-2 争取找工作的时间吗?

李翼民律师答:
在这个答案中,我假设您的 EB-2 I-140 已经获得批准,或者您的 EB-2 I-140 最终将获得批准,并且您的前雇主没有撤销您的 I-140。只要您的 I-485 等待时间达到或超过 180 天,您就可以递交 I-485J 转换公司的请求。为了让转换公司请求成功,您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 I-140 上的职位「相同或相似」。由于您的优先日期还没排到,您不太可能收到任何补材料通知(RFE),因为在您确定可用日期之前,美国移民局不会对您的案件进行裁决。无论如何,如果您收到补材料通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这是您提交 I-485J 迁移请求的机会。由于您在 10 月正确提交了 I-485,而这个问题现在在 4 月提出,我相信距离您提交 I-485 申请已经过了 180 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收到 RFE(通常允许您在 87 天内回应),您可以提交 I-485J 转换公司请求以回应您的 RFE。只要您在提交 I-485 申请后至少 180 天提交 I-485J 的回覆,您的转换公司申请就可以被接受。因此,如果您的RFE 在您提交I-485 后至少90 天发出,假设您的新职位符合资格要求,您很可能有资格进行转换公司——只需确保您不随I-485J 一起提交RFE 回覆即可——直到您的I-485 提交收据日期已过180 天。

为了保护您的工作状态,万一 I-485 被拒,您可以考虑透过向新雇主转移/延期 H-1B 将您的 H-1B 期限延长到第 6 年以上。如果您的I-140 或PERM 劳工认证申请(ETA 9089) 是在超过365 天前提交的,或者I-140 已获批准但优先日期仍未排到,您可能有资格在第6 年之后获得H – 1B。这样,您将有额外的时间处理 H-1B,并可以继续提交延期申请,直到您的绿卡申请获得批准或拒绝。如果您的身分调整被拒绝,您仍有 H-1B 剩余时间继续为您指定的雇主工作。在此期间,假设拒绝原因不会妨碍以下事宜,您可以再次尝试与转换公司雇主联系,或尝试寻找另一家愿意担保您永久居留的雇主。

如果您不采取H-1B延期途径,您仍然可以尝试将身分更改为B-2来寻找新工作,因为B签证下允许去工作面试的。

2. I-140申请 不影响领事馆签发H-1B

一读者问:
我很久没回中国了。 目前,我有I-140核准书,只能回去办H-1B签证再回来。 I-140核准排期未到,回国办H-1B签证有难度? 不知现在办H-1B要等多久?

李亚伦律师答:
目前,美国某些机场的 CBP 似乎对中国学生,尤其是那些正在攻读研究生级别 STEM 课程的中国学生进行了更多审查。话虽这么说,H-1B 签证是双重意图,这意味着您可以同时具有移民和非移民意图。因此,I-140 申请的事实不应影响领事馆有关 H-1B 签证签发的任何决定。目前,在上海,如果需要面试,在中国美国领事馆预约签证的等待时间为 56 天,如果不需要面试,则为 1 天。如果需要面试的话,在北京预约签证的等待时间为7天,不需要的话则为1天。请注意,这还没有考虑面谈后若您的案件被要求行政处理的时间。

3. 同时拥有2个全职H-1B职位 没问题

一读者问:
我最近不幸被公司裁员,但还在公司领薪,领薪终止日期刚好在我的I-485 待审的180天后。现在,收到了新公司的录用通知,想让我尽快入职,最好是下个月。但是,现在我有两个问题:1.如果入职在领薪终止日期之前这样会违法吗? H-1B同时可以进行两个全职工作吗?如果入职在I-485 待审180天之前,我可以装作无事发生,然后到了180天再交485J吗? 2.如果两者都不可行,我该怎么办?我当然明白,如果能推到领薪终止日期之后比较保险,但新公司只给口头的录用通知。我很担心,如果入职时间太晚,他们会不录用我了。

李亚伦律师答:
得知您的公司最近解雇了您,我感到很遗憾,但有利的是,您的解雇日期是在提交 I-485 之后这么长的时间。关于如果你现在加入新公司的非法雇用问题,没有任何规定说一个人不能同时持有两个全职的H-1B职位,但可能很难看出每天要如何做到这样的工作时数。即使您已提交 I-485 的申请,在没有适当工作授权的情况下加入另一家公司也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透过与 I-485 一起提交 I-765 表格获得了工作许可 EAD 卡,您也许能够合法加入新雇主。 180 天过后,只要新职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职业,您和新雇主就可以提交 I-485J 补充资料。

世界周刊2024年7月14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排期优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2. I-485 等待180天 透过I-765申请EAD 3. 境外申请移民 用电邮索收据 4. 绿卡到手 须为雇主工作一段时间

刊登于2024年7月1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排期优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一读者问:
自己是最普通的PERM EB-2,在等排期。 配偶现在读博士,之后有希望走EB-1,但鉴于EB-1现在也有排期,配偶考虑是否要先用NIW占个排期,这样NIW的排期也可以用到EB-1上,等到可以申请EB-1的时候估计就不用等太久了。 想确认的是,自己的EB-2已有排期,是不是对配偶一点用也没有,配偶还是得自己NIW去占坑? 我们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是完全独立申请,如果谁进度快可以交i-485前我们再结婚,然后一起提交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为了若干年后的I-485而提前结婚?

李亚伦律师答:
基本原则是,加入的特权或加入案件的资格在主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批准时终止。话虽这么说,美国移民局和/或美国领事馆往往会对在永久居留权快拿到时才结婚的案件更加怀疑。至于您的具体想法,您是对的,您的 EB-2 不可转让给您的妻子。 您妻子提交并获得批准的 NIW 申请,将为她提供一个优先日期,该日期可以转移到以后的 EB-1 申请中。如果您正在做一个案件,而您的配偶正在做另一个案件,则这些案件是彼此独立,家属可以在 I-485 或领事处理阶段加入。如果您选择晚婚,请注意,与早婚相比,您的结婚情况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2. I-485 等待180天 透过I-765申请EAD

一读者问: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员,目前的情况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号是173天。 要在接下来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续上H-1B有点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还未满180天。 有人说,只要在这段时间不被安排绿卡面试就能逃过一劫。 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成F-1等绿卡吗? 还是必须换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绿卡批下来? 问Emma,说我的case在NBC补充内容。 优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经排到了。 请问,如果找到工作后要同时提交H-1B和I-485J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来说,担保I-140 和I-485 申请人的雇主在签署I-140 和I-485 J「补充J,善意确认提供永久就业的意图根据INA 第24 (J) 条提供工作机会或工作可迁移性请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并且您有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新雇主愿意继续为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新的补充J,您可以将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尝试将您的工作转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时,您可以考虑透过 I-765 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处就业。您也给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虑过在60 天宽限期内寻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愿意这样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宽限期内申请新的 H-1B。

3. 境外申请移民 用电邮索收据

一读者问:
最近刚申了NIW。 因为是从境外申请的,现在能查到700元已经扣了,但是至今没有收到收据号码。 今天问了Emma,她居然没有查到我的申请信息,而扣费已经一周多了。 请问,大概多久才能从Emma那问到收据号码呢?

李亚伦律师答:
好消息是,您的案件已被 美国移民局接受,因为您知道 700 美元的申请费已从你的帐户扣除。美国移民局为海外申请者提供的收据可能会让人头痛。我们的海外客户收据曾因无法送达而被退回美国移民局。美国的邮寄地址可能会有所帮助,因为美国移民局会将通知单的副本(包括收据)发送给您的法律代表。 Emma 并不是一个专注于将收据资讯回传给个人的工具。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请愿书或申请之日起,通常会在2-3 周内收到从美国移民局寄往美国地址的收据,除非案件是在线提交或通过加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收据会更快收到。您可以尝试透过电子邮件去 lockboxsupport@uscis.dhs.gov 寻求协助。希望您能尽快收到收据!

4. 绿卡到手 须为雇主工作一段时间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3,想拿绿卡的原因是,我在美国念的大学,毕业后又在美国工作了五年,前后将近十年的时间,感觉拿了绿卡多条退路。 我在去年的时候回了国,在此之前绿卡已经排期排上了。 现在有机会可以调回美国老东家,一年可以交I-485,并且拿绿卡。 但是,我之后打算长期在中国生活,感觉拿完绿卡之后回国维持的成本有点高。 另外,我是女生,今年29岁,是大龄剩女。 回国的一年里,我没有在国内找到对象。 如果回美国一年,又耽误一年,之后回国就30岁了,感觉无论找对像或在职场都更难了。
原来的老板支持转回去transfer回美国的话,走L-1签证,可以继续用之前的I-140。 如果不在现公司了,就用不了L-1,需要用H-1B,也用不了原本的I-140。 我的H-1B还剩一年五个月左右。 我需要在一年五个月内办好PERM I-140,递交I-485。 时间来得及吗?

李亚伦律师答:
我假设您对 H-1B 剩余大约一年五个月的计算是准确的。如果是这样,您的时间规划可能无法透过其他雇主完成 PERM 流程。目前,仅考虑获得ETA 9141 现行工资确定所需的时间和ETA 9089 PERM 申请的处理时间(19 个月),这需要大约两年的时间,这还不考虑立案及进行招聘所需的更多时间,及准备I-140 的申请。您选择透过调回原来的雇主并继续申请绿卡来获得永久居留权似乎更可行。无论哪种情况,您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都必须在雇主那里工作一段时间,因为美国法律要求申请人透过劳工证证明与担保雇主合作的承诺。因此,在选择是返回美国寻求永久居留还是留在中国(您声称的首选长期居住地和婚姻所在地)时,您必须考虑时机和承诺。

世界周刊2024年7月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境外移民签?境内调整身分?哪个有利?

刊登于2024年7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境外移民签?境内调整身分?哪个有利?

一读者问:
我在提交I-140的时候,在律师的建议下选择了移民签证,也就是在广州领馆进行面试。但我其实人一直在美国,未来也不打算回国。那么,我是否可以修改为境内提交I-485呢?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呢?现在的问题是,我最近的I140通过,但排期很晚。我发现我查案件状态显示为案件已寄到国务院。我比较疑惑,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以后只能回国去广州走移民签证的申请?

李亚伦律师答:
您最初的问题应该是为什么您的律师建议您选择移民签证处理而不是调整身分。如果律师的建议是合理的,那么尝试调整身分可能对您不利。您在决定转为调整身分之前,可能应该与您的律师再次讨论。从程序上来说,I-140 申请现在已交给国务院并不重要。如果您需要调整身份,排期排到时您可以提交 I-485 表格,美国移民局通常会从全国签证中心(NVC)调回您的批准申请。您或您的律师也可以在 I-485 申请上附上一份声明,表明您已批准的 I-140 申请现已交给全国签证中心,并要求移民局要求全国签证中心调回此批准申请。

世界周刊2024年6月30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裁员前提交I-485 可透过I-765申请工作许可2. 误提I-485 撤销申请律师应加急取消通知3. 拒签历史纪录领事馆确实会保留4. 主申请人比受扶养先拿绿卡 不罕见

刊登于2024年6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裁员前提交I-485 可透过I-765申请工作许可

一读者问: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员,目前的情况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号是173天。 要在接下来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续上H-1B有点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还未满180天。 有人说,只要在这段时间不被安排绿卡面试就能逃过一劫。 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成F-1等绿卡吗? 还是必须换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绿卡批下来? 问Emma,说我的case在NBC补充内容。 优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经排到了。 请问,如果找到工作后要同时提交H-1B和I-485J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来说,担保I-140 和I-485 申请人的雇主在签署I-140 和I-485 J「补充J,善意确认提供永久就业的意图根据INA 第24 (J) 条提供工作机会或工作可迁移性请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并且您有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新雇主愿意继续为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新的补充J,您可以将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尝试将您的工作转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时,您可以考虑透过 I-765 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处就业。您也给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虑过在60 天宽限期内寻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愿意这样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宽限期内申请新的 H-1B。

2. 误提I-485 撤销申请 律师应加急取消通知

一读者问:
目前在准备I-485的材料,在现在的公司H-1B之前出过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想请教要怎么做材料?公司2023年4月份左右做了一次人员调整,我并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当时人事处乌龙把我的名字放在裁员名单上发给了公司律师,让撤销H-1B。撤销申请当时就交上去了,后来9月我联络了公司律师,她意识到之前出了问题,就赶紧再发了一个H-1B申请,做了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很快就批准了。律师说,同时也在做申请去撤销之前的撤销申请,所以我现在手上有同一个公司两份H-1B 批准单。中间身分依照律师说H-1B撤销申请没有生效,所以是没问题的。这个需要找律师要什么材料证明吗? I-485资料是只交这两份H-1B的批准单.那份撤销H-1B和后来撤销那个撤销H-1B的申请要做材料么?

李亚伦律师答:
在您让贵公司的律师意识到错误后,她似乎试图尽快纠正您的情况。难能可贵的是,她同时也试图取消先前向移民局发出的取消通知。在 I-485 申请中,让律师解释整个事件顺序可能会有所帮助,以便美国移民局在对您的 I-485 申请做出裁决之前完全了解您的情况。如果可能的话,律师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解释即使美国移民局确实在 2023 年 4 月撤销了第一份 H-1B 申请,您是否以及如何仍然有资格获得 I-485 调整。

3. 拒签历史纪录 领事馆确实会保留

一读者问:
2018年身份过期,不得已挂靠,后来一直到OPT过期,都没有签证。移居加拿大之后,L签证有被问到,没有想到也没准备好,导致2021年签证被拒。如今,又过了1年多,GK5已通过,想再试试L签证回去。但是因为L签证效期5年,所以使用的L签证I-797还是相同的。请问,听说在美国这种历史纪录5年后签证面试官就不会再翻出来,请问是真的吗?上次2021年签证被拒,现在填写新的DS160上问被拒资料,需要直接填写被拒原因吗?具体说明是212A6C?还是可以说没之前没有准备充分?

李亚伦律师答:
领事官员确实会保留历史记录,而您先前的拒绝很可能会出现在资料库中。您曾经说过,过去被拒绝的原因是212 A6C。该理由是,在试图进入美国时存在欺诈或虚假陈述,不得入境。 DS-160 非移民申请表上有两个与您的情况相关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您是否曾经被拒绝美国签证、被拒绝进入美国或在入境时被撤回您的入境申请?如果回答为是,请解释一下。什么时候?在哪里?什么类型的签证?」以及「您是否曾经透过欺诈、故意不实陈述或其他非法手段寻求或协助他人获得签证、进入美国或任何其他美国移民福利?」 对于第一个问题,您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回答问题并解释您认为对您有利的情况。如果您认为您的解释完全足以说明您没有诈欺或不实陈述,您可以决定对第二个问题回答「否」。领事官员在阅读 DS-160 申请后,应该能充分了解先前拒绝的情况。

4. 主申请人比受扶养先拿绿卡 不罕见

一读者问:
本人申请EB-1B,排期已到,刚拿到绿卡。配偶和我一起交的I-485,但配偶案子目前还未决定。想问一下,对于配偶状态后面的审理是完全独立的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

李亚伦律师答:
受扶养配偶的 I-485 申请通常取决于主申请人(即您)的资格。您已经收到绿卡,这表示您的主案已被视为已获得批准。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为您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且受扶养人没有受到不得入境美国的惩罚,那么该受扶养人通常会获得批准。就婚姻而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调查婚姻关系,特别是如果夫妇在提交 I-485 申请前不久才结的婚。美国移民局也可能正在进行背景调查,所以延迟了。移民服务局在授予永久居留权之前要确定申请人不是恐怖分子、没有犯罪记录或其它不得移民的犯罪记录等。家属们过去可能也有他们自己的移民档案记录,美国移民局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审查。主申请人的案件先于受扶养人的案件进行裁决的情况并不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