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3月17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自添工作技能 属诈欺恐遭罚 2. J-1结束后 申请人须返回祖国 3.无结婚证原件 应书面解释原因

刊登于2024年3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自添工作技能 属诈欺恐遭罚

读者问:
目前,我仍处于现行薪资确定(PWD)的阶段,我发现我前公司的经验证明信中漏掉了的整个技能的部分。 律师说细节和技能一定要和他提供的范本一模一样才行。 麻烦的是我以前公司的人事部(HR)很麻烦,专业技能很差。 他根本就没有按照我律师提供的范本来写,也还没寄这份经验信给我。 如果我自己加上这些技能,移民局会不会认定为诈骗? 会导致 I-140补材料(RFE)吗?

李翼民律师答:
我要指出的是,每家公司或律师代表为前雇员的职业绿卡申请人写的先前经验信函的方式都不同。 话虽这么说,写这些信的原因是绿卡申请人有证据支持他们声称有资格胜任绿卡申请中需求的职业职位。 例如,如果申请雇主的软体开发人员职位要求“电脑科学学士学位+ 2 年软体开发经验,包括使用Python 和Ruby on Rails”,那么永久居民申请人员工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她拥有电脑科学学士学位 ,以及2 年软体开发经验,包括使用过上述两项技术。 因此,为了使其有用,前雇主出具的先前经验证明信应提及申请人曾做过全职的软体开发工作2 年(列出日期),并明确说明申请人在工作中拥有使用Python 和Ruby on Rails 的职责/责任经验。
对于您前公司的人事部,您或您的律师可以起草一封包含您的职责和技能的信函,以清楚地表明您在之前的职位上获得了一些有资格获得绿卡职位的技能和经验。 如果您或律师起草这封信,然后人事部门签署,那么这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来说是有效的,因为您之前的公司愿意证明您的经验。 如果您自己将技能集添加到他们未证明的已签署的信件中,那么这就是欺诈,您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此外您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美国移民局怀疑信件的真实性,它可能会发出补材料通知(RFE),要求您从公司获得进一步的验证,并进一步证明您确实有资格获得绿卡职位。
如果您的前雇主不愿意在证明您的经验的信函上签字,您应该与他们合作,看看他们愿意证明什么(即他们是否愿意证明您的工作日期和头衔,但不证明您的工作经验。 具体的工作职责?或者只是愿意证明您的工作日期,有时人事部门只愿意这样做?)如果您无法获得前雇主的签名信函,或者只有一封仅验证部分内容的签名信函为了满足您的要求 , 您可以让其他人(例如同事、同事或任何可以证明您的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写信来验证您的经历,说明他们与您的关系以及他们如何知道您拥有过经验。 此外,您可以提供旧的工作样本(如果有)作为该经验的进一步证据。 您也可以亲自签署一份宣誓书,说明您曾受雇于前雇主、担任过什么职位、工作了多久、以及您承担的具体职责和获得的技能。 然而,如果您无法提交前雇主签署的信函来证明您的全部经历,那么收到 RFE 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2. J-1结束后 申请人须返回祖国

读者问:
我美国博士毕业后用OPT在美国工作两年,后来疫情离开美国,在欧洲工作。 最近我拿到了美国大学博士后的工作offer,在欧洲申请了美国的J-1签证。 今年早些时候,我在海外申请了NIW,我的律师上周提交I-140表。 现在的状态是已经received,并且拿到了receipt number。 但是,我J-1签证的DS-160表格还没提交,我现在非常焦虑,如果再申请J-1,会不会因为倾向被拒? 是否申请J-1不稳,转换成申请H-1B或B-1比较好?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不确定您的J-1 是否会被拒绝,但您提交I-140的移民意图可能很难克服J-1 的申请,如您所知,J-1 要求您在J -1结束后返回祖国 。 您必须证明您计划在完成 J-1 后回祖国。 这可以透过证明您与祖国的关系,例如房契或租约、家庭关系、雇佣关系、回程机票以及任何其他能证明您打算在 J-1 到期后回国的信息。 然而,最终将取决于官员是否授予 J-1 签证并相信您回祖国的意图,而已提交I-140 在证明非移民意图时通常很难克服。 此外,对于 J-1 签证,您还应该查看您是否需要遵守 2 年回国居住的要求。 即使在您的优先日期生效后,2 年居住要求也可能会延迟您在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时间。 在申请 B-1 签证时,您在证明非移民意图方面将面临相同的挑战。 尝试申请 B-1 并不比申请 J-1 有更多好处。 如果您不受H-1B 配额的限制或配额抽签时被抽中,H-1B 签证对您来说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它是双重意图的签证,您的 NIW 申请不会造成问题。

3. 无结婚证原件 应书面解释原因

读者问:
父母在境外申请绿卡,线上填写父母DS-260资料表后,显示除了我父母的出生公证、我的出生公证、父母结婚公证之外,还要我的结婚公证。 我正本的结婚公证已经没有了,只有影本。 父母面谈时没有我的原件会被拒绝吗? 因为上面显示所有上传的电子版都需要在面谈时提供公证正本。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在您父母的情况下,您的结婚证书似乎不是那么重要的文件,而要求原件,但国务院的一般规则是,如果您无法获得面谈所需文件,您必须向领事馆提交详细的书面解释,说明 无法获得该文件的原因。 如果您在美国结婚,您应该可以透过联络您结婚所在地的市或州书记官来取得该结婚证书的核证副本。 否则,您的父母可以带着您提供的经过公证的详细解释来参加面谈,说明您无法获得结婚证书原件的原因,以及您可以提供的任何进一步证据,例如您与相应结婚证机构的通信往来。 即使没有结婚证,面谈官员也可以自行决定为您的父母授予移民签证,或者官员可能会决定您的父母应该获得您的结婚证,并因缺乏文件而被拒绝,而这些文件可以在您结婚时 克服。 父母提交结婚证书或提供进一步证据说明为什么没有原件。

世界周刊2024年3月10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EB-1主申请人 可以O-3等排期 2. 核实申请人经历 移民局可致电前雇主 3. 获博士学位后提交NIW 较有利

刊登于2024年3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EB-1主申请人 可以O-3等排期

读者问:
我在中国,我的EB-1A 优先日期(PD)是2023年4月,但我的孩子将于一年后初中毕业。 我想让孩子尽早去美国念公立高中,但目前的时间表预计2年内很难排到,会耽误孩子的高中入学。 EB-1A主申请人申请O-1不方便,但配偶的条件与主申请人类似。 我的配偶可以申请 O-1,我和我的孩子可以申请 O-3 吗? 届时主申请人在等待I-140排期的同时,可以以O-3身分在中国提交I-485吗?

李翼民律师答:
只要您的妻子自己符合 O-1 的资格要求(而不是透过您作为受扶养人的成就),她就可以与您和您的孩子作为 O-3 受扶养人一起申请 O-1 身分。 请注意,O-1配偶的资格条件与主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不相似。 O-1申请人需要有独立证明资格(例如在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艺术方面的杰出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的杰出成就)—配偶需要证明与O-1主申请人的真实婚姻 关系。 因此,除非您的妻子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获得 O-1 身份,否则您的方法将不会奏效。 如果她能够证明她在上述某一领域具有非凡的能力,并且满足 O-1 的所有其他标准,那么她可以成为 O-1 主申请人,而您和您的孩子可以成为 O-3 家属。 如果 O-1/O-3 申请成功,那么您的妻子将获准进入美国,并按照 O-1 申请中规定的就业条件与她提出申请的雇主或代理人工作。 您和您的孩子将被获准以 O-3 家属身份进入美国。 作为 O-3 家属,您将没有工作授权,但您的孩子将被允许入学。 请注意,在您抵达美国之前,您不会获得 O-3 身份 – 但在您妻子的 O-1 批准后,您将有资格进入美国并「启动」您的 O-3 身份。 当您以 O-3 身分在美国时,您可以在 I-140 优先日期排到后提交 I-485 申请。 如果您仍在中国,您可以等到您的优先日期排到,然后透过 DS-260 表格申请您的移民签证。 因为 I-485表是为那些已经在美国的人使用的表格。

2 核实申请人经历 移民局可致电前雇主

读者问:
移民局真的会派人或打电话给前公司去核实吗? 如果雇主经验证明信中存在微小差异,是否会导致 I-140 被审计(Audit)? 在申请I-140时会被审计吗? 还是在PERM刊登广告的时候? 如果我的前雇主不给我加上技能项目,是否有必要提起诉讼?

李翼民律师答: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致电为您撰写先前经验证明信的前雇主,来核实您的真实经历,特别是当移民局有理由怀疑该证明信的合法性时。 如果您的证明信中存在细微差异,美国移民局可能会致电该公司,以确保您获得了该技能并在信函证明的时间内保持在规定的职位上——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移民局 也可能会询问该公司如何知道他们在信中证明的内容。 移民局也可能要求进一步的证据(而非审计),让您有机会解释 I-140 案件中的差异并澄清其他问题。 雇主经验证明信确实是在您提交 I-140 时使用,而不是在提交 PERM ETA 9089 时使用。 如果你的前公司没有为你增加技能项目,你将不会赢得任何诉讼。 他们是否愿意证明您的特定技能、职责、头衔或就业日期完全取决于您以前的公司。

3 获博士学位后提交NIW 较有利

读者问:
我的条件不是优越。 我在美国取得硕士学位,目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申请绿卡,及何时申请,所以联系了几家律师事务所,但是看到律师事务所的回复后,我现在很犹豫是博士毕业文章发出来之后做NIW(国家利益豁免), 还是现在就做。 核心矛盾:博士毕业后有新论文再申请还是现在申请呢?

李翼民律师答:
这个问题的答案实际上取决于你目前拥有多少证据,证明你有能力推进你的事业领域,及你的事业领域具有实质性优点和国家重要性,并且总的来说,免除工作机会的需求对 美国有利。 虽然我无法判断您提出的成就是否具有重大价值/国家重要性,因为您没有具体说明您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领域以及您打算从事的工作类型,但您在申请时是否拥有博士学位将成为进入 第二和第三个面向(您有能力推进您的领域,并且总的来说,免除工作机会的需求将对美国有益)的考虑因素。 在判断您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时,美国移民局通常会考虑您领域的学位、证书或执照等证据; 您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您所在领域的专家的推荐信,描述您过去的成就; 发表 有关您的成就或目前工作的文章或媒体报导; 您作品的引用历史; 证明您影响了您的工作领域的证据; 来自未来或潜在雇主和客户的信件; 您已获得风险投资家等美国投资者 投资的证据; 显示拟议工作的潜在影响的合约、协议或许可证; 您在您的工作领域获得奖项和补助金的证据; 以及显示其他人如何使用您的作品的证据。 如果您有大量上述证据来满足第二个方面的要求,您也许可以放心地提交 NIW 申请,而无需完成您的博士学习和论文。 然而,如果您的证据较为有限,那么在提交 NIW 案例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并发布您的博士毕业论文是个好主意,因为这将进一步证明您有能力推进您的研究领域。 您的博士学位完成也可能有利于第三方面的裁决(总的来说,免除工作邀请函将对美国有利),因为即使有其他美国员工可于与聘用,拥有博士学位也可能会增加您的 贡献为美国带来潜在利益。 然而,您应该根据您的其余证据的平衡性,以及针对您特定情况提前而不是推迟提交的总体好处/风险,来评估您是否想在完成博士学位之前或之后提交您的 NIW 申请。

世界周刊2024年2月4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使用超过限额 签证会倒退 2. 谁申请EB-2 NIW影响换工作 3. NIW获准可持B1/B2来美开会 4. I-140获准后 换B-1可找工作 5. EB-1A, I- 485需工资单和税表

刊登于2024年2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使用超过限额 签证会倒退

读者问:
据说下一个会计年度的配额将于今年(2023)10月发布,时间表将前进。不过,我看到很多预测都说时间表很可能会前进2-4个月。目前,中国的EB-1A List A(表A)是2022年2月。如果新财年才前进2-4个月,这个时间表是不是应该越来越长,永远不会消失吗?听说印度的EB-1A时间表已经倒退10年了。我不明白。如果移民局无法处理,就应停下来。为什么会倒退呢?

李翼民律师答:
我回答此问题时已是2024 年 1 月,EB-1 中国的最后批准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您可能知道,签证公告日期并不与日历日期一致。事实上,它们有时确实会倒退。这是因为国会对每年可签发的移民签证数量设定了限制(通常所有签证类别为 675,000 个,EB 类别为 140,000 个),然后将其分配给外籍人士。有些国家可能会出现超出限额的情况,即特定类别的签证需求量多于当年可使用的签证量。中国和印度的 EB 职业移民类别经常出现这种情况。根据美国移民局的网站,当申请特定类别或国家签证的人数超过当月可使用签证数量时,就会发生签证倒退,并且倒退通常发生在会计年度结束时。签证公告的截止日期由国务院在考虑各种变数后确定,这些变数包括截至该日使用的签证数量、预计的签证需求以及该国家/优先类别年度数量限制下剩余的签证数量。对于印度来说,表 A 的 EB-1第一类别实际上为 2020 年 9 月 1 日。但是,当一个日期倒退时,通常意味着国务院已使用超出限额,以至于张贴在上个月签证公告上的日期已没有可使用的签证数。然后,国务院/移民局无法对特定优先日期(尽管之前已到达该日期)开始裁决案件,因为没有签证配额可提供来满足该日期的案件,但同时仍可对该日期之前的日期授予签证。

2. 谁申请EB-2 NIW影响换工作

读者问:
我的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最近获批,排期已到,绿卡I-485也刚提交。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换工作吗?我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想去同一个行业,同样的工作内容。

李翼民律师答: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 不需要工作证明信或劳工纸,因此更换雇主不应影响您批准的I-140 NIW 的有效性,并且假设您的下一份工作是您在NIW 申请中注明的拟从事的领域,您应该能够在不影响您的I-485 批准的情况下更换工作。由于您的工作将属于同一行业,具有相同类型的工作描述,因此您转换到其他的工作机会似乎是可以接受的。此答案假设您自行申请 EB-2 NIW。如果您的 EB-2 NIW 是由雇主申请,此时如果您更换职位,移民局可能会给你麻烦,尽管您可能有资格在 I-485 提交后 180 天后转换工作。

3. NIW获准 可持B1/B2来美开会

读者问:
我计划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后在加拿大短期工作。在获得 I-140 优先日期之前,我是否有移民倾向?我可以在等待期间申请B1/B2并来美国参加会议吗?

李翼民律师答:
我假设您的意思是您已经申请了国家利益豁免并确定了优先日期,但优先日期尚未排到。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您的国家利益豁免获得批准,您通常会等到您的优先日期排到后再移民。如果您需要来美国参加会议,您可以持 B1/B2 签证。但是,由于您待处理的 I-140 显示了您有最终移民的意图,您需要向领事官员明确证明您将在 B-1/B-2 停留期结束后离开美该国并返回家园。您可以透过证明您旅行的主要目的是参加商务会议,这是 B-1 允许的活动,并且您与打算返回的家园有密切联系,例如有家人、租约或地契、工作,以及回程机票。

4. I-140获准后 换B-1可找工作

读者问:
请问I-140获得批准已经超过180天,优先日期(PD)还有大半年排到,但是被裁员了。如果60天内找不到工作,转B-1继续找工作,找到工作后用H-1B transfer可以继续保留PD吗?

李翼民律师答:
只要您批准的 I-140 没有因欺诈、虚假陈述或重大错误而被撤销,并且您的劳工证没有被撤销或失效,您就可以保留您的优先日期。无论您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都是如此。如果您被解雇后超过 60 天的宽限期仍在寻找新工作,您可以申请变更为B-1 身分。只需确保您I-539 转换身分的申请,在宽限期结束之前提交即可。在您处于 B-1 身份期间,您可以去面谈工作。一旦您被某个职位聘用,您必须向新雇主提交 H-1B 转换申请。

5. EB-1A, I- 485需工资单和税表

读者问:
想问,最近提交的EB-1A和I-485还需不需要三个月的薪资单,三年或一年的W2或者国税局报税记录(IRS transcript)?

李翼民律师答:

一般来说,最好提交您最近3 个月的薪资单以及最近一年的报税表和 W-2 的副本。提交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将在 I-140 中所述的专业领域中工作,并且您不会成为公共负担。如果您没有在您的专业领域中工作,您应该提供您将在您的专业领域工作的证据,例如您签署的声明,表明您打算在I-140 中所述的领域工作,并附上证明你仍然致力于这领域的证据。如果您最近一年的家庭税收入没有达到联邦贫穷最低的准则,您可能要找一位经济共同担保人。

世界周刊2024年1月2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申请工作许可证遇到两个情况 2. 人在加拿大可续签H-B 3. 组合卡到期可提新申请 4. 加急申请被退留意发送的地址 5. 邮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刊登于2024年1月2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工作许可证 遇到两个情况

读者问:
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22年7月底,现在EB1表B已经可以交I-485申请EAD了。现在遇到两个情况,想分别请教。

1 太太在2004至2006年以J-2签证来过美国了,用的老护照现在已遗失。她之后回国直到2020年再次来美读书,用的新护照。现在交I-485,要求以前的护照也要交影印本,而且旧护照上有出入美国的影印本,可以证明J-2符合2年母国服务的要求。但是,现在老护照遗失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2 太太目前还是在学学生F-1签证,估计明年底毕业,最近在面试明年暑假的实习生工作。如果现在跟我交I-485,万一明年暑假要实习,是不是就只能启动I-485的组合卡了?她也没办法再申请实习生的工作许可证(OPT EAD卡)了。如果我现在单独交I-485之后,等排期快到的时候给她交表,这样她说不定还可以先申请OPT EAD之后再拿combo,还是直接一起现在交I-485,她在实习时也用I-485 EAD?

李律师答:
对于你的第一个问题,你的妻子可以出示她持J-2签证来美国时所持有的家属DS-2019表格的副本; 她写声明书解释她从2006 年到2020 年所做的事情; 并用她拥有的任何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居住的证据来支持这一点,包括她可能在美国境外申请和收到的任何后续护照。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认为目前为你们俩提交 I-485 申请没有任何不利之处。你们都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我们已经注意到美国移民局在根据 I-485 申请批准工作许可证方面行动更快,对于不复杂的案件,大多数在六个月之内就批准了。此外,美国移民局现依调整给予EAD有效期是五年。

2. 人在加拿大 可续签H-B

读者问:
我申请了I-140职业移民,等待获得批准。不过,我手上还有H-1B签证,能撑一会儿,就算到期了也是打算再去加拿大签回来,因为等I-131不能出境,影响了我的假期。请问递交I-485,而没有I-131会有缺点吗?比如会更慢之类的?能不能只递交I-485,不递交I-131?

李律师答:
在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待决期间提出 I-131 回美纸的申请纯粹是一种好处,而不是一种伤害。不申请回美纸不会减慢 I-485 的处理速度。凭借未过期的 H-1B 签证,您可以在调整申请处理期间进出美国。到期后,您应该能够续签,因为 H-1B 是双重意向签证,允许个人在永久居留申请等待期间以 H-1B 身份留在美国。通常情况下,在加拿大续签 H-1B 签证应该不成问题,尽管美国驻许多国家的领事馆对于向第三国国民签发签证持谨慎态度。

3. 组合卡到期 可提新申请

读者问:
2021年,我的EB-1A 获批时,还有一个NIW正在审理中。 2021年12月,以EB-1A 获批递I-485,同时也撤回了正在审理的NIW。不幸,I-485还是被转到NSC。 2022年2月,打完指纹后再无动静。期间也收到了NIW 撤回的通知。去年6月收到了combo卡。今年找了议员和白宫催,得到的都是移民局的模版回覆。这一晃combo和体检都要过期了。我该怎么办?

李律师答:
不幸的是,美国移民局是一个资金短缺的机构,无法及时裁决所有的申请案件。这可以从它向公众发布的长期积压处理日期中看出。对于即将到期的工作许可证和回美纸的组合卡,您可以提出新的申请。目前,如果 I-485 申请仍在等待中,则无需支付额外的 移民局申请费。至于体检,目前有效期为两年,因此您可以选择此时再进行一次体检,或是等移民局准备好裁决并要求重新体检时再做。

4. 加急申请被退 留意发送的地址

读者问:
申请了EB-1A特殊人才,上周用UPS寄到德州移民服务中心的加急处理地址TSC Premium Processing,今天整个申请被退回来了。移民局的拒信说:我提交的I-129 petition 费用不准。这是什么情况?我申请的是EB-1A,交的是I-140,根本不是I-129。无论在我提交的I-907、I-140或cover letter里,都很明确地说了我申请的是EB-1A。我唯一能想到的是,我是不是应该在I-907和I-140里填我申的是E11,可能看的人不知道EB-1A就是E11?

另外一个我觉得可能的原因是,他们觉得我寄错辖区了。我现在人不在美国,寄的申请邮寄地址填的我之前在新泽西(TSC辖区)住的地址,让房东代收。居住地址填的中国地址。也许他们觉得我不能靠一个TSC辖区的c/o mailing address寄到TSC。但即使这样,中国地址应该也能寄TSC啊?

李律师答:
如果您提交的费用为 700 美元和 2500 美元,那么这些费用就是正确的费用,移民局不应拒绝外籍员工的 I-140 申请和 I-907 加急处理申请。看来您的选择是向他们发送同一个包裹并附上解释,或者重做表格并再次发送文件。关于如果您在中国,向何处发送申请,填写新泽西州地址的人的当前地址是:

美国移民局伊利诺州埃尔金(Elgin) 地址:

美国邮政服务 (USPS):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P.O. Box 4008
Carol Stream, IL 60197-4008

FedEx、UPS 和 DHL 递送: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Box 4008)
2500 Westfield Drive
Elgin, IL 60124-7836

5. 邮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读者问:
我准备申请职业移民I-140,表格上Part4的邮寄地址(5b-5g)是用中文填的中国邮寄地址。国外地址(3a-3f)是用英文填入的中国住址。这两个可以填不一样的吗?

李律师答:
邮寄地址和居住地址有时会不同的。这就是美国移民局给予这两个空间的原因。出于安全原因,或者因为他们只是希望将邮件发送到不同的地址,许多人都有不同的邮寄地址。

世界周刊2024年1月7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H-1B 转换通常需要大约2-4 个月 2. EB-3等待排期时游美不能工作 3. I-485申请180 天后可转换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刊登于2024年1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H-1B 转换通常需要大约 2-4 个月

读者问:
最近有工作上的变动,有些关于H-1B和EB-2绿卡的问题,希望听听律师的意见。 1、关于H-1B。如果我在现公司但是换了岗位,会有影响吗? 2、关于H-1B。如果我去新公司,transfer需要多久?如果想要回国,是要等到transfer完成吗? 3、关于EB-2。我在等排期(PD 2020年3月)。假设我在新公司的start date是六个月后,我可以让新公司先帮我开始弄EB-2(PERM)那些,如果我的老板同意的话。 4、如果新公司给办EB-1C,我的EB-2 PD可以直接用吗? 5、假设我在现公司岗位有了变化,但大概工作内容不变,会影响我现在的EB-2吗?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视作没有影响?

李翼民律师答:
您的问题将按照您提出的顺序回答:(1) 通常,如果您在公司内的工作发生变化,您需要提交 H-1B 修正案的申请。如果您承担重要的新工作职责或从事更高层级的工作(即晋升为管理阶层等),您将需要提交 H-1B 修正案。如果您的职称发生变化,而您的工作职责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那么您可能无需提交 H-1B 修正。这可能有点复杂,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会对您有帮助; (2) H-1B 转让申请通常移民局需要大约 2-4 个月的时间进行裁决。如果您的申请人/律师迅速准备,案件可能会在大约 2-3 周内提交。您也可以申请 H-1B 转让加急处理,以便在 15 个日历日内收到决定或补材料通知。一旦美国移民局正确收到您的调动申请,您就可以开始为您的新雇主工作。然而,如果您的 H-1B 转移申请最终被拒绝,您将面临失去身分和未经授权就业的风险。或者,您可以继续为目前雇主工作,直到您H-1B 转移申请获得批准。最好等到您的H-1B 转移获得批准后再出国,因为领事官员会希望查看您有效的H-1B 身份文件以及您受雇于新H-1B 申请人的证明; (3) 是的,只要你的新公司在你收到绿卡后有意雇用你,他们就可以随时为你启动PERM流程; (4) 只要您旧的I-140 批准没有因欺诈、虚假陈述或重大错误而被撤销,并且您的劳工证没有被撤销或失效,您就可以使用旧的优先日期。话虽这么说,您需要先获得 EB-1 类别下的新 I-140 批准,然后才能透过领事处理或调整身分申请永久居留。 (5) 如果您的职位与 EB-2 职位不同,但您的职责没有变化,您通常仍然可以将其用作绿卡申请的基础。一般来说,如果您提交I-485 后180 天,您正在从事与最初为您申请的职业“相同或相似”的新职位,您的新工作可以“转”到您的绿卡案中(假设满足其他资格标准)。因此,如果您处于不同的职位并承担类似的职责或更高的职责(例如财务分析师 -> 财务经理),您可能有资格根据已批准的 EB-2 I-140 转至新职位。

2. EB-3等待排期时游美 不能工作

读者问:
我在中国申请I-140,已经获批了,正在等待排期。我想带孩子们去美国玩玩,机票也订好了,但是刚刚登记EVUS的时,遇到一个问题。问题是,如何填报你目前是在美国寻求就业机会还是在未经美国政府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在美国就业?我该如何回答呢?

李翼民律师答﹕
对于您目前是否正在美国求职或未经事先许可在美国工作过的问题,您应该回答“否”,假设您从未未经许可在美国工作过。您已获得批准的 I-140,正在等待您的优先日期生效。这将是你未来的工作。在这次您将带您的孩子作为游客前往美国的特殊访问中,您将不会寻找工作。你来这里纯粹是为了享乐。因此,您可以回答“否”,只访问美国,而不会在这次访问中就业,然后在您的优先日期排到后,以移民签证永久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

3. I-485申请 180 天后 可转换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读者问:
我在湾区刚刚交了I-485一个月,但是有感觉可能被解雇,现在市场行情一般不确定能不能在60天内找到新的工作。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180天内移民局没有处理我的case,然后我在180天内找到类似工作,可以到时候用I-485jport吗?

李翼民律师答:
是的。一旦您提交 I-485 申请 180 天后,假设您的 I-140 获得批准或最终将获得批准,您可以转至与您 I-140 所依据的职业类别相同或相似的新工作。但请确保您的工作确实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类别。您可以透过将新职位的头衔和职责与旧职位的头衔和职责进行比较来做到这一点。查看您先前的 I-140 申请,以了解您的职位头衔、职责,以及重要的是您旧职位的 SOC 代码。如果您的新工作可能属于相同的 SOC 代码,那么您就有可能转换工作。如果这是您原来职位的自然职业发展(例如电脑系统分析师到电脑系统经理),那么您的工作也可能是可移转的。如果您的工作属于“相似职业类别”,即您的职业与 I-140 上的职业具有相同的基本品质,那么您的工作可能是可转移的。作为评估的一部分,官员可能会考虑与工作相关的各种因素,例如分配给各个工作的SOC 代码; 工作责任; 职称; 所需的技能和经验; 教育和培训要求; 特别需要的许可证和认证;提供的工资或薪水; 其他与确定新职位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职业分类有关的重要、可信的证据。关于工作转移问题,最好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

世界周刊2023年12月10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收到补材料通知应提供所有证据 2. EB-3优先日期有时可用于EB-2 NIW 3. 递交I-140后可到海外读学位等排期

刊登于2023年12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收到补材料通知应提供所有证据

读者问:
我是主要申请人,昨天收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补材料的通知(RFE),妻子也收到一份RFE。我的通知主要是要求证明工作机会(job offer)的真实性,而我提交I-485的时候一起提交了I-485j,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求证明job offer的真实性。不知道美国移民局为什么会要求我提供公司财报之类的信息?我的是大公司,财报之类的信息都是公开的,而且不可能有问题。我的补材料通知应该怎么回复呢?

妻子的通知要求证明两个东西。一是证明F-1及OPT身份。我们打算直接提供成绩单证明。不知道是不是成绩单就足够了?还需要提供别的东西吗?二是要求证明在OPT extension期间有合法身份。我们在原提交文件的时候就已经提供了入学许可I-20以及EAD卡,上面显示了OPT extension的身份。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我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呢?

我感觉美国移民局官员要求的材料都很不重要,如我的公司的资料、妻子学习的两项,完全可以通过已经提交的I-20证明。真是不明白美国移民局要证明什么?

李翼民律师答﹕
您应该明白,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是一个不完美的机构,拥有许多不同级别的官员—有些官员比其他官员受过更好的培训。因此,一些官员会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而其他官员可能认为已经得到证实。一些官员会知道,一家盈利的大型上市公司将有财力支付您的工资。其他官员可能不会自行尽职调查和考证公司。无论如何,如果您收到 RFE,最好遵守并提供 RFE 要求的所有证据。 RFE 通常会指定您应提供以满足请求的文件类型。您应该尽可能收集所列出的文件,以满足裁决官员的要求。除了列出的所有文件外,我建议您收集以下内容:(1)为了证明您的工作机会的真实性,您可以提交一封由您公司签署的信函,以证明您的就业情况(说明您被雇用的日期,您是全职的) ,你的职位是什么,你的薪水),以及最近2-3 个月的工资单; (2) 如果美国移民局想要核实公司的财务状况,您可以向您的公司索取纳税申报表,或者如果您的情况是上市公司,只需提交最近一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公共财务文件,例如公司的10-K(年度财务报告); (3) 对职业移民的绿卡案件,美国移民局通常要求出示在美国始终保持合法身份的证据,因此您的妻子必须证明她在美国期间一直保持合法身份。因此,她应该提供抵达美国后的所有 I-20、在美国所有学习的文凭和成绩单、一封证明其 OPT 身份的就业信函,以及最近 2-3 个月的工资单。

2. EB-3优先日期 有时可用于EB-2 NIW

读者问:
我的公司准备帮我申请EB-3。我打算自己申请NIW,然后辞职回国等排期。请问,如果这样,我公司EB-3的优先日期(PD)可以用在NIW上吗?我辞职后,公司EB-3的PD就不能用了吗?

李翼民律师答﹕
只有在满足某些条件,您才可以将贵公司 EB-3 的优先日期用于您的 EB-2 NIW 案件。首先请注意,EB-3 的优先日期将是您提交 PERM 劳工纸申请 (ETA 9089) 的日期,即在您担保公司进行招聘和测试美国劳动力市场之后的日期。只要您EB-3职业移民的I-140 获得批准,并且之后不会因欺诈或不实陈述而被撤销,并且您的雇主在批准后180 天内没有撤回其I-140,您就可以保留您的优先日期。只要满足所有这些条件,您就可以保留 它,让EB-2 NIW 用这个优先日期。

3. 递交 I-140后 可到海外读学位等排期

读者问:
我今年3月在美国境内申请NIW,I-140已经批准。在这之后等到NIW的优先日期排到时,我会提交I-485。最近,我想去欧洲或者别的国家读一个相关专业的博士PhD。请问,这种情况在美国境内申请的优先日期还有用吗?如果可以,之后递交I-485的时候会不会不被批准?如果都可以,再次入境美国,应该用什么签证?

李翼民律师答﹕
您可以离开美国并在海外等待您的优先日期。因此,您可以离开美国前往欧洲学习,而不会影响您的优先日期和绿卡的资格。然后,当您在欧洲时,如果您的优先日期快排到时,且您的I-140注明要在海外处理领事作业,您可以提交DS-260 移民签证申请以申请领事处理,并在入境美国时领取绿卡(假设您的面谈成功)。或者,如果您希望在完成学业后返回美国,随后申请 I-485,您应该申请适合您情况的签证回美。最好申请有「双重意图」的签证入境美国,无论您打算永久居留还是返回祖国。例如,H-1B 和 L-1 签证就是双重意向的签证。 O-1A 或 O-1B(尽管不是)也经常被裁决官员视为双重意图。如果您持有不允许双重意图的签证(例如 B-1/B-2 访客签证)入境,然后根据您批准的 NIW 申请 I-485,您将面临被裁决员指控虚假陈述的风险。美国移民局的裁决员可能会发现您打算通过此类签证入境并留在美国,而该签证只能授予打算在到期前离开美国的人。因此,您的情况下,假设您肯定要去欧洲学习,您最好的选择是:(1)当您的优先日期到来时,在海外领事馆申请绿卡,假设您通过了移民签证面谈,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美国; (2) 持双重意向工作签证(例如H-1B 或L-1)返回美国(假设您符合其中一项资格),然后在美国时申请I-485。如果您持非双重意图签证(例如F-1 学生签证或B-1/B-2)进入美国,并在您的优先日期排到后申请调整身份,那么从您入境和到提交I-485 表格时已过了一段时间,可能会对意图的问题有所帮助。我还注意到,您正在攻读与您的 NIW 工作领域相关的博士学位,这是正面的,因为这将有助于向移民官证明您致力于您批准的 I-140 上所述的工作领域。

世界周刊2023年11月19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一旦绿卡获准,配偶的 H-4 申请就会无效

刊登于2023年11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一读者问:
我的 I-485 正在等待审理中,但 H-1B工作签证即将到期。上个月提交了 H-1B 延期申请,目前正在等待中。我的妻子以家属身份,刚提交了 I-485,并计划申请 H-4。请问,如果我的I-485获得批准,我的H-1B会立即失效吗?我妻子的H-4申请会受到影响吗?

李翼民律师答:
看来您担心您妻子比您晚递交申请 I-485 ,而您可能会先比您的妻子获得批准。一旦您被批准为永久居民,您妻子的 H-4 申请就会无效。这是因为一旦您成为永久居民,您就不再持有 H-1B 身分。 H-4 不是一个独立的身份,它完全依赖 H-1B的主要申请人。话虽这么说,您妻子在 I-485 申请等待期间是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国的。如果她需要工作许可证,但尚未申请﹐她可以根据调整申请的资格﹐申请 EAD工作许可证。

世界周刊2023年10月29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持工作签证正常工作可兼职上学2. I-485已交有回美纸, H, L 可离境3. I-140获准或可6年后申请延期4. 提交I-485审理逾180天可换工作

刊登于2023年10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持工作签证正常工作 可兼职上学

读者问﹕
我的I-140职业移民申请最近批准了,我工作了这么多年,现在我想兼职工作,并兼职学习当学生。但是我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GRE)和托福已经过期了,想重新参加考试。我现在不能被视为国际学生吗?

李翼民律师答﹕
您的答案取决于您目前的非移民身分。如果您拥有F-1 身份或计划将现在的身份转换为F-1 返回学校,并成功的获得了I-20入学许可,您当然就可以兼职学习(尽管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剥夺您工作的能力,除了CPT、最终的OPT 和校内兼职工作)。如果您处于 F-1 身份并拥有有效的 OPT 或 STEM OPT,只要您能够履行您的 OPT/STEM OPT 每小时工作义务,您就可以进行兼职上学。如果您持有工作签证(即 H-1B、L-1、O-1 等),只要您能够履行每小时的工作义务,您就可以接受非全职教育。例如,如果您是处于上述任何状态的全职(每周 40 小时)员工,您可以晚上上学,每天工作 8 小时。当然,您可能需要透过工资证明、W-2 和雇主的证明向美国移民局证明您每周工作 40 小时。如果您正在上学,但没有按照目前工作签证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那么您就有违反移民身分的风险。

2. I-485已交 有回美纸, H, L 可离境

读者问﹕
我之前已经有批准的I-140 (EB2类别),现在拿着一样的PERM申请新的I-140(EB3类别)。请问,在 I-140 等待期间,我可以离开美国并顺利返回美国吗?

李翼民律师答:
这个问题的答案部分取决于您是否已经提交 I-485 身份调整的申请。如果调整身份已提交且仍在处理中,则只有在有回美纸或具有 H(专业职业)或 L(公司内部调动)身份的情况下,您才可以离开美国。如果您尚未申请调整身份,I-140 申请是不会授予旅行特权的。在那种情况下,您离开美国和返回的能力将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您是否拥有有效的入境签证; 您是否需要向美国领事官员申请回美签证,若是如此,您申请的签证是否有双重目的。 (您有义务在非移民签证申请中揭露您是否曾经申请过移民签证的申请)。如果您已经以EB-2 类别申请了I-485,想知道您是否可以在使用相同的PERM 劳工纸来申请EB-3 签证身份时旅行,你只可以以H 或L或回美纸身份离境,且I- 485 申请仍在处理中。

3. I-140获准 或可6年后申请延期

读者问﹕
我有一份在之前公司的I-140批准单,但我的H-1B已经使用了将近6年,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如果我此时被解雇并返回中国,等待几年优先日期排到后再回来使用剩余的H-1B时间,美国移民局会给我3年的H-1B还是只给我这6年剩余的H -1B?我担心公司不会给我工作机会(offer),理由是H-1B剩下的时间太少了,而且排期排到了。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你回中国,一年多后又回美国,假设你「赢得」了H-1B的抽签,你将能够重新开始另一个6年的H-1B。除非您申请无配额限制的公司组织,否则您将受到抽签的限制,所以这可能不是一个理想的解决方案。

如果您拥有已批准的 I-140,在某些条件下,您可能在第六年之后仍有资格申请延期,而无需离开美国(或几年后再返回美国)。假设您的优先日期还没有排到,但您有已批准(未被撤销)的 I-140,您可能有资格获得 3 年的 H-1B 延期/或转换公司。如果您拥有未撤销的已批准 I-140,且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且在一年之内,您可能有资格获得一年为期的 H-1B 延期。

4. 提交I-485审理逾180天 可换工作

读者问﹕
若是I-140尚在审理中,却去读书,等排期快排到时再找相关工作,能否申请I-485呢?感觉这样做最大的阻碍是,去读书会失去H-1B,失去了有工作的权利。

李翼民律师答:
关于您是否有能力要找到相关工作后申请 I-485 ,不幸的是,您没有资格转换工作,因为您尚未提交 I-485,因而无法转换工作职位。只有当申请人正确提交 I-485 后﹐在申请转换工作时﹐其审理期已超过 180 天时,才能有资格转换新工作到与提交移民申请时的相同工作或相似的职业类别。就您的情况而言,您似乎没有提交 I-485。如果此时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您可以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目的是在收到绿卡后仍继续从事目前工作),然后在180 天过去后,假设您的I-485 仍然在审理中,如果找到新工作,则可移至相同或相似的职位。但此时,如果您找到新工作,在没有Schedule A 或国家利益豁免(NIW) 的情况下根据EB-3 或EB-2 提交申请,除了重新办理劳工纸流程外,您还必须提交新的I -140。只要您的 I-140 申请未因诈欺、故意歪曲重要事实、劳工纸失效或美国移民局的重大错误而被撤销,您就可能有资格保留目前的优先日期。但除了保留优先日期之外,您还必须重新开始申请的程序。

关于您在上学这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在有效的 H-1B 身份下兼职上学。只要您履行 H-1B 身份下工作时间的义务,您就可以去上学。例如,如果您是全职员工(每周上班 40 小时),您将需要工作这40个小时。如果您能够在这些时间之外去上学,同时仍然每周完成 40 小时的工作,那么法律上没有权利阻止您上学和学习。如果您的 H-1B 工作是兼职(例如每周20小时),那么只要您每周完成这 20 小时,您就可以去上学。然而,如果您不履行按工时计算的义务,您就有可能违反您的 H-1B 身份,这可能会使您的 I-485 申请变得复杂。

世界周刊2023年10月15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公司招募喊停 或影响PERM申请 2. 申请PERM绿卡 雇主须愿全职雇用 3. 追踪案件处理进度 有网站可查

刊登于2023年10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公司招募喊停 或影响PERM申请

读者问:
我的公司正在冻结招聘,但没有裁员。需要招募的部门要由内部推荐; 这意味着没有对外招聘。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还可以申请绿卡吗?具体是哪个部分会受到影响呢?确定现行工资PWD、广告招聘AD 还是永久劳工证流程 PERM?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招聘冻结,您的申请可能受影响的部分主要是刊登广告和招聘阶段。 PWD 不会受到影响,因为这只是劳工部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职位描述确定的工资水平和职位。 ETA 9089(即PERM)不受影响,因为它要求公司揭露在过去6个月内是否曾裁员与您获得绿卡后将担任的职位相关的职位。然而,招聘阶段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公司必须为您的职位进行外部招聘,以测试其劳动力市场,然后您才能获得PERM认证。这包括向州劳动力机构下达工作订单,进行内部发布,披露将为您提供指定工资的职位,在预期就业领域发布2 个周日报纸广告,以及3 种替代招聘形式,例如但不限于网站发布、第三方发布讯息,例如在Indeed 或Monster 上、当地报纸广告、广播/电视广告或大学招聘,假设这是一个专业职位。如果公司收到看似符合该职位资格的美国员工的履历,则贵公司将需要联系/面试这些应征者。如果应征者确实有能力、愿意、有资格并可以担任该职位,公司将必须在劳动力市场测试中向该合格/有能力的美国员工提供您的职位。因此,招聘阶段可能会受到影响,您必须与您的雇主讨论上述可能性,并核实其是否愿意在本次招聘冻结期间对您的绿卡职位进行外部招聘,以测试美国劳动力市场。

2. 申请PERM绿卡 雇主须愿全职雇用

读者问:
我目前在一家公司担任工程师,持有工作签证。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公司未来将不再招聘全职工程师,而是转向外包寻找承包商。请问这会影响我的PERM申请和申请前的广告招聘吗?

李翼民律师答﹕
这取决于您的案情。首先,您的雇主必须明白,如果您的 PERM 申请成功,它必须在您获得绿卡后雇用您作为永久全职雇员。如果您的雇主不愿意这样做,那么您的 PERM 劳工纸申请就没有依据。其次,在招聘过程中,您的雇主必须测试劳动力市场并面试所有明显合格的全职工程师职位候选人。在此阶段,您的雇主必须愿意雇用一名全职工程师。由于您的雇主正在测试为您提供的全职职位的市场,因此如果有人提出申请,那么雇主必须愿意雇用一名合格且愿意的符合全职雇员资格的美国员工来取代您。附带说明一下,如果在提交 ETA 9089 之前的六个月内工程师职位出现裁员,您的雇主将需要通知并考虑之前被解雇的工程师来补这个 PERM 的职位。

3. 追踪案件处理进度 有网站可查

读者问:
我已打完 I-485 的指纹三个月了。我的申请号码是 MSC239019 字段。打完指纹到现在已经4个多月了﹐网上案例状态仍显示“案子已更新”。请问我这个时候需要去骚扰EMMA催进度吗?

李翼民律师答﹕
I-485 处理时间根据您提交的 I-485 类别而有所不同,例如﹐职业类别、亲属类别、庇护类别等等,以及哪个地方办事处正在审理您的 I-485 申请案。审理您的申请的办公室通常是您所在地理位置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地方办公室。您可以查看移民局网站的处理时间表(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要输入您的案件类别(如I-485及指定类型)、您的地方办事处﹐然后网站将告知您I-485 申请类别的正常处理时间。您还可以在此页面的底部输入您提交 I-485 的申请日期。输入后,网页将告诉您﹐您的案件是否正在正常处理中或是否超出了正常的处理时间。如果超出正常处理时间,您可以提交电子请求或与 EMMA 聊天以提出服务请求来查询您的案件状态。

世界周刊2023年10月15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已申请I-601豁免 入境应没问题 2. NIW处理时间 大多12个月左右

刊登于2023年10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已申请I-601豁免 入境应没问题

读者问:
我是中共党员,和妻子申请了EB-1。 I-140和I-485都已一起提交了,601主申已经拿到卡了。用combo卡工作已一段时间,现在准备回中国。但听说combo卡入境会进小黑屋,党员身份就更敏感了。不知道在小黑屋会不会被刁难?

李律师答:
你说得对,调整身份的申请人离开美国后﹐以回美纸回国的大多数人都要接受二次检查。我不确定你以小黑屋来描述它是否准确。在入境检查时,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的检查员通常会查看回美纸所依据的申请是否仍在等待处理中。该官员还可能会查看您在系统中的信息,以确保您没有其他不可入境的原因,主要是刑事方面的原因。如果您已经提交了 I-601 申请,要求豁免共产党员的身份,那么党员身份不应成为 CBP 的问题,除非系统中的某些内容表明你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假设一切正常,检查员应该在您的护照上盖章并允许您入境。

2. NIW处理时间 大多12个月左右

读者问:
虽然我知道递交NIW 申请才63天不算太长,但是我每天都会上网查看案件状态。我大致算了一下,SRC239007这个号段还得300天才能全部审核完。这个估计正确吗?

李律师答:
您可以查看美国移民局对各类别中大多数案件的处理时间,大致就会了解 NIW(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需要多长的时间。您的案件编号以 SRC(南部区域中心)开头,这意味着它很可能是由美国移民局的德克萨斯服务中心。目前,德克萨斯服务中心预计大多数 NIW 案件的等待时间为 12 个月。另外一个处理 NIW 的服务中心是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它的等待时间大约为 11.5 个月。请注意,NIW 申请现在可以在支付 2,500 美元的费用后进行加急处理,美国移民局将在收到 I-907 加急处理申请后的 45 天内审理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