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3年11月19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一旦綠卡獲准,配偶的 H-4 申請就會無效

刊登於2023年11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一讀者問:
我的 I-485 正在等待審理中,但 H-1B工作簽證即將到期。 上個月提交了 H-1B 延期申請,目前正在等待中。 我的妻子以家屬身份,剛提交了 I-485,並計劃申請 H-4。 請問,如果我的I-485獲得批准,我的H-1B會立即失效嗎? 我妻子的H-4申請會受到影響嗎?

李翼民律師答:
看來您擔心您妻子比您晚遞交申請 I-485 ,而您可能會先比您的妻子獲得批准。一旦您被批准為永久居民,您妻子的 H-4 申請就會無效。 這是因為一旦您成為永久居民,您就不再持有 H-1B 身分。 H-4 不是一個獨立的身份,它完全依賴 H-1B的主要申請人。 話雖這麼說,您妻子在 I-485 申請等待期間是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國的。 如果她需要工作許可證,但尚未申請﹐她可以根據調整申請的資格﹐申請 EAD工作許可證。

李翼民文章: 人工智能(AI)員工職業移民的明確性和便利性 第 二 部分

刊登於2023年11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李翼民律師手記上(剪報)

在本文的第 一 部分中,我闡述了職業類別永久居留程序方面美國在吸引外籍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才的相關問題。 在這第二部分中,討論更好地吸引人工智能員工永久居留的可能解決方案。

如果有明確類別的資格來免除申請永久居留人工智能合格外籍員工的勞動力市場測試,將有利於美國吸引人工智能人才的能力。 加拿大移民政策為 STEM(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和醫療保健等六個高需求領域的外籍員工提供快速裁決和簽證的發放。 之後,這些領域排名靠前的申請人將被邀請申請永久居留權。 由於加拿大採用「積分」制度,根據經驗年資、教育程度、年齡等因素評分,因此可以決定誰是排名靠前的申請者。 雖然美國沒有這樣的系統,但它仍然可以有快速找到人工智能員工移民的途徑。

美國移民政策目前製定了一些機制來快速追蹤高需求員工的移民。 一種是附表A (Schedule A)。如果職業屬於附表A,勞工部會「預先認證」外籍勞工的職位,從而允許僱用申請人免除美國勞動市場的測試。 這將 PERM 綠卡流程縮短了大約 11-12 個月,並消除了流程中的一些不確定性。 Schedule A 預先認證適用於物理治療師、專業護理師和「在科學或藝術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移民,包括學院和大學教師,以及在表演藝術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移民」。 一位高技能的人工智能工作者可能屬於後者。 但問題是,在實際上,需要大量的準備、記錄和勞力來證明人工智能相關科學的特殊能力,而且證明特殊能力的判定指南並不像物理治療師和護士那樣簡單明瞭。 此外,在篩選卓越能力的要求中可能會因人工智能專家在其行業中並不突出而被淘汰,但這些專家,對美國人工智能公司來說仍然非常有用且可能至關重要。

為了提高吸引全球最優秀人工智能人才的能力,美國政府應該明確地定義它最需要人工智能員工,並在「Schedule A」中給予他們一個指定名稱。 1965 年,移民和國籍法(INA) 授權給勞工部( DOL) 秘書長「隨時主動或根據任何人的書面請願書的要求列入或省略任何職業」來修改該清單的權利…但實際上,勞工部自 2005 年以來並未更新附表 A ,只將當時的相同職業保留在名單上:物理治療師、護士以及在藝術和科學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移民。 這對目前美國勞動力的需求是不準確的表述。 如果現在要更新,那麼人工智能科技員工應以某種形式出現在此名單上。 這樣做,才可大幅度減少那些有資格快速獲得永久居留權外籍員工的不確定性,並提高裁決的效率。 參議員馬丁 海因里希(Martin Heinrich)對現代化附表A 的提議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合理解決方案:“勞工部可以採取短期措施,通過使用數據驅動的方法擴展附表A,該方法使用職位空缺、失業率、工資增長和工作時間等數據來評估最需要支持的部門……從長遠來看,勞工部可以採用透明、現代化的統計模型,每 5 年定期更新 Schedule A 列表。” 對 Schedule A 清單進行現代化改造,以激勵外籍員工移居美國從事高需求職業,將增強美國在人工智能、半導體生產和生物技術等關鍵領域的競爭力,而不會損害美國工人的工資和工作條件。

為了使這項政策更有效地吸引外籍人工智能的員工,合格的 Schedule A 員工應免除受簽證積壓的限制。 現實情況是,即使擴大 Schedule A,也很難減少綠卡積壓,特別是對於印度和中國出生等綠卡積壓嚴重的國家,因為這些員工仍然會受到 EB-2 積壓的影響。 但為了使 Schedule A 免受職業移民的簽證限制,國會必須提出並通過一項立法。 這是一個很高的要求,因為國會很少通過美國移民制度的立法改革。 雖然不太可能通過,但對附表 A 的職業移民(EB)積壓的豁免值得考慮。 Schedule A 於1965 年頒布,旨在向「有能力從事特定技術或非技術勞動(而非臨時或季節性勞動,且美國缺乏可就業且願意從事此類勞動的人員)的合格移民」提供永久居民簽證。 人工智能工作者的短缺有令人信服的證據支持。 人工智能人才短缺可能會對國家經濟和安全帶來負面影響。 因此,為了幫助美國在全球新興技術和世界經濟中保持領先地位,並保持其高安全水平,美國不僅應該考慮將人工智能工程相關職位添加到Schedule A中,還應該允許Schedule A員工免除EB 類別的簽證積壓。

李翼民文章: 人工智能員工移民 第 一 部分

刊登於2023年11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李翼民律師手記上(剪報)

這是一篇以PERM 系統﹐國家利益豁免方式申請人工智能移民的困難﹐以及一個可能解決此困難文章的第一部分 。

第 一 部分 – 以PERM 和 NIW 方式申請人工智能移民的困難

ChatGPT、Bing Chat、GitHub CoPilot 以及所有其他人工智能聊天機器人變體的推出開創了人工智能 (AI) 的新時代,這為人工智能專業員工的需求帶來了巨大的成長。 根據《富比士顧問》預測,到 2027 年,人工智能市場規模預計將達到 4,070 億美元,人工智能預計將在全球創造 9,700 萬個就業機會。 由於人工智能是人類進步的下一個顛覆性現象,並且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推動全球經濟,各國正在爭奪這一領域的領導地位。 雖然美國過去一直是全球重要人才的最大吸引者,但對商業相關移民和簽證持有者嚴格的移民政策,加上漫長的等待時間和不確定性,可能會阻止頂尖人工智能人才為美國公司工作。 這可能會導緻美國失去在全球經濟中的領導地位,並在人工智能能力方面落後於中國甚至鄰國加拿大等其他國家。

美國在吸引高端人工智能人才,為他們提供合法身分和永久居留權方面的政策,有以下困難:

  • 在永久居留擔保方面缺乏人工智能專家的直接分類。 雇主及其律師在EB-2 或 EB-3案時﹐通常會利用與勞工部 (DOL) 官方認可的職位密切匹配的職稱,來 資助擔保 AI 員工。 當某項工作與勞工部的「通用」頭銜和職責不直接匹配時,擔保雇主通常會將員工的職責/頭銜「調整」為勞工部認可的職責/頭銜。 例如,根據com 的數據,最熱門的人工智能職位之一是人工智能產品經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DOL O*NET 沒有「產品經理」的官方條目,更不用說「AI 產品經理」了。 這同樣適用於機器學習工程師、自然語言處理工程師和許多其他常見的人工智能工作。 這導致擔保公司必須修改員工的工作,以適應公認的勞工部工作模式——這樣做相當於將方形釘子釘入圓形口。 隨之而來的即是勞工部是否會承認此特定工資的人工智能工作以及最終綠卡申請是否會獲得批准的不確定性。
  • PERM 勞工紙認證和擔保流程的完成時間長得令人難以接受。 勞工部缺乏資源來審批現行工資標准的確定信和批准勞工紙。 透過 ETA 9141 向勞工部提交工作建議後,目前大約需要 6 個月才能收到現行工資的決定。 之後,測試美國勞動市場通常需要3-4個月左右,然後雇主才可以提交PERM勞工紙申請(ETA 9089)。 目前,勞工部在不用審查(Audit)的情況下,需要大約 11-12 個月的時間才能簽發勞工紙的判決信。 收到認證後,雇主才可以代表 AI 員工提交移民簽證的申請 (I-140)。 (如果優先日期已排到,則可以同時提交 I-485 表格,但鑑於優先日期的積壓,目前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要等排期)。職業移民 I-140的裁決大約需要6個月左右的時間。 一旦員工的優先日期(提交 ETA 9089 的日期)排到了,外籍員工就可以申請綠卡(I-485 表格)。

假設目前有簽證配額(根據 2023 年 10 月的簽證公告,除中國和印度之外,僅有所有其他國家的 EB-1 類別有配額),從開始到結束的過程通常需要 2 年多的時間。而許多以職業移民類別申請 I-485 的申請人因其司法管轄區的申請被積壓﹐需要更長的時間(例如,紐約市辦事處處理此類案件的時間為 21.5 個月)。對於來自中國或印度等積壓國家的人來說,這個過程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對印度出生的人來說可能需要超過 10 年。 如此漫長的時間,加上是否批准結果的不確定性,以及外籍員工在整個綠卡申請過程中需保持合法身份的要求,對那些想把自己的才華帶給美國的頂尖人工智能員工來說是一個太大的威懾。

由於PERM勞工紙流程的漫長等待和不確定性,更多的申請人轉向國家利益豁免(EB-2 NIW)案件以縮短流程。 國家利益豁免案件可以由非美國公民單獨提出,也可以由公司為非美國公民提出申請。 EB-2 NIW 讓能夠證明其能力具有實質性的優點和對美國有重要性的申請人﹐及他/她有能力推進其專長﹐對美國有利﹐可跳過勞工紙要求的工作機會和美國勞動力市場的測試。 從理論上講,為美國公司工作的一名有價值的人工智能員工正在從事一項國家性的重要工作,來提高美國整體人工智能慧的能力。 然而,NIW 要求的靈活性﹐加上近期 EB-2 NIW 的流行﹐導致了裁決在品質和時間的不確定性和不一致。 EB-2 NIW 類似於撥款申請。 一位外籍勞工要闡述他/她的技能將為美國帶來的好處以及為何應豁免工作邀約的要求。 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裁決官員的彈性給申請人帶來了不確定性。 特別是隨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目前收到的 EB-2 NIW 申請數量顯著增加,此類申請要得到有利裁決的「競爭」也更加激烈。 美國移民局收到的申請越多,EB-2 NIW 處理時間就越長, 美國移民局官員在授予 EB-2 NIW 身分時就會越挑剔。 美國移民局收到的申請越多(特別是人工智能這一類別),裁決官員就越有可能傾向於發出補材料 (RFE) 和意向拒絕通知信 (NOID),甚至會拒絕那些值得批准的案件。 因此,高素質的人工智能工作者有可能被拒絕獲得 EB-2 NIW。 因此,除了獎項、補助金和證書等客觀證據提交之外,EB-2 NIW 裁決可能取決於誰能夠編制最具說服力的 NIW 申請和/或聘請最好的移民律師。

世界周刊2023年10月29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持工作簽證正常工作 可兼職上學 2. I-485已交 有回美紙, H, L 可離境 3. I-140獲准 或可6年後申請延期 4. 提交I-485審理逾180天 可換工作

刊登於2023年10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持工作簽證正常工作 可兼職上學

讀者問﹕
我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最近批准了,我工作了這麼多年,現在我想兼職工作,並兼職學習當學生。 但是我的研究生入學考試 (GRE)和托福已經過期了,想重新參加考試。 我現在不能被視為國際學生嗎?

李翼民律師答﹕
您的答案取決於您目前的非移民身分。 如果您擁有 F-1 身份或計劃將現在的身份轉換為 F-1 返回學校,並成功的獲得了 I-20入學許可,您當然就可以兼職學習(儘管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會剝奪您工作的能力,除了CPT、最終的OPT 和校內兼職工作)。 如果您處於 F-1 身份並擁有有效的 OPT 或 STEM OPT,只要您能夠履行您的 OPT/STEM OPT 每小時工作義務,您就可以進行兼職上學。 如果您持有工作簽證(即 H-1B、L-1、O-1 等),只要您能夠履行每小時的工作義務,您就可以接受非全職教育。 例如,如果您是處於上述任何狀態的全職(每週 40 小時)員工,您可以晚上上學,每天工作 8 小時。 當然,您可能需要透過工資證明、W-2 和雇主的證明向美國移民局證明您每週工作 40 小時。 如果您正在上學,但沒有按照目前工作簽證規定的工作時間工作,那麼您就有違反移民身分的風險。

2. I-485已交 有回美紙, H, L 可離境

讀者問﹕
我之前已經有批准的I-140 (EB2類別),現在拿著一樣的PERM申請新的I-140(EB3類別)。 請問,在 I-140 等待期間,我可以離開美國並順利返回美國嗎?

李翼民律師答:
這個問題的答案部分取決於您是否已經提交 I-485 身份調整的申請。 如果調整身份已提交且仍在處理中,則只有在有回美紙或具有 H(專業職業)或 L(公司內部調動)身份的情況下,您才可以離開美國。 如果您尚未申請調整身份,I-140 申請是不會授予旅行特權的。 在那種情況下,您離開美國和返回的能力將取決於多種因素,例如您是否擁有有效的入境簽證; 您是否需要向美國領事官員申請回美簽證,若是如此,您申請的簽證是否有雙重目的。 (您有義務在非移民簽證申請中揭露您是否曾經申請過移民簽證的申請)。 如果您已經以EB-2 類別申請了I-485,想知道您是否可以在使用相同的 PERM 勞工紙來申請 EB-3 簽證身份時旅行,你只可以以H 或L或回美紙身份離境,且I- 485 申請仍在處理中。

3. I-140獲准 或可6年後申請延期

讀者問﹕
我有一份在之前公司的I-140批准單,但我的H-1B已經使用了將近6年,剩下的時間不多了。 如果我此時被解僱並返回中國,等待幾年優先日期排到後再回來使用剩餘的H-1B時間,美國移民局會給我3年的H-1B還是只給我這6年剩餘的H-1B? 我擔心公司不會給我工作機會(offer),理由是H-1B剩下的時間太少了,而且排期排到了。

李翼民律師答﹕
如果你回中國,一年多後又回美國,假設你「贏得」了H-1B的抽籤,你將能夠重新開始另一個6年的H-1B。 除非您申請無配額限制的公司組織,否則您將受到抽籤的限制,所以這可能不是一個理想的解決方案。

如果您擁有已批准的 I-140,在某些條件下,您可能在第六年之後仍有資格申請延期,而無需離開美國(或幾年後再返回美國)。 假設您的優先日期還沒有排到,但您有已批准(未被撤銷)的 I-140,您可能有資格獲得 3 年的 H-1B 延期/或轉換公司。 如果您擁有未撤銷的已批准 I-140,且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且在一年之內,您可能有資格獲得一年為期的 H-1B 延期。

4. 提交I-485審理逾180天 可換工作

讀者問﹕
若是I-140尚在審理中,卻去讀書,等排期快排到時再找相關工作,能否申請I-485呢?感覺這樣做最大的阻礙是,去讀書會失去H-1B,失去了有工作的權利。

李翼民律師答:
關於您是否有能力要找到相關工作後申請 I-485 ,不幸的是,您沒有資格轉換工作,因為您尚未提交 I-485,因而無法轉換工作職位。 只有當申請人正確提交 I-485 後﹐在申請轉換工作時﹐其審理期已超過 180 天時,才能有資格轉換新工作到與提交移民申請時的相同工作或相似的職業類別。 就您的情況而言,您似乎沒有提交 I-485。 如果此時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您可以提交調整身份的申請(目的是在收到綠卡後仍繼續從事目前工作),然後在 180 天過去後,假設您的 I-485 仍然在審理中,如果找到新工作,則可移至相同或相似的職位。 但此時,如果您找到新工作,在沒有 Schedule A 或國家利益豁免(NIW) 的情況下根據 EB-3 或 EB-2 提交申請,除了重新辦理勞工紙流程外,您還必須提交新的 I-140。只要您的 I-140 申請未因詐欺、故意歪曲重要事實、勞工紙失效或美國移民局的重大錯誤而被撤銷,您就可能有資格保留目前的優先日期。 但除了保留優先日期之外,您還必須重新開始申請的程序。

關於您在上學這方面的問題,您可以在有效的 H-1B 身份下兼職上學。 只要您履行 H-1B 身份下工作時間的義務,您就可以去上學。 例如,如果您是全職員工(每週上班 40 小時),您將需要工作這40個小時。 如果您能夠在這些時間之外去上學,同時仍然每週完成 40 小時的工作,那麼法律上沒有權利阻止您上學和學習。 如果您的 H-1B 工作是兼職(例如每週20小時),那麼只要您每週完成這 20 小時,您就可以去上學。 然而,如果您不履行按工時計算的義務,您就有可能違反您的 H-1B 身份,這可能會使您的 I-485 申請變得複雜。

世界周刊2023年10月15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公司招募喊停 或影響PERM申請 2. 申請PERM綠卡 雇主須願全職雇用 3. 追蹤案件處理進度 有網站可查

刊登於2023年10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公司招募喊停 或影響PERM申請

讀者問:
我的公司正在凍結招聘,但沒有裁員。 需要招募的部門要由內部推薦; 這意味著沒有對外招聘。如果是這樣的話,我還可以申請綠卡嗎? 具體是哪個部分會受到影響呢?確定現行工資PWD、廣告招聘AD 還是永久勞工證流程 PERM?

李翼民律師答﹕
如果招聘凍結,您的申請可能受影響的部分主要是刊登廣告和招聘階段。 PWD 不會受到影響,因為這只是勞工部根據貴公司提供的職位描述確定的工資水平和職位。 ETA 9089(即PERM)不受影響,因為它要求公司揭露在過去6個月內是否曾裁員與您獲得綠卡後將擔任的職位相關的職位。 然而,招聘階段可能會受到影響,因為公司必須為您的職位進行外部招聘,以測試其勞動力市場,然後您才能獲得PERM認證。 這包括向州勞動力機構下達工作訂單,進行內部發布,披露將為您提供指定工資的職位,在預期就業領域發布 2 個週日報紙廣告,以及 3 種替代招聘形式,例如但不限於網站發布、第三方發布訊息,例如在 Indeed 或 Monster 上、當地報紙廣告、廣播/電視廣告或大學招聘,假設這是一個專業職位。 如果公司收到看似符合該職位資格的美國員工的履歷,則貴公司將需要聯繫/面試這些應徵者。 如果應徵者確實有能力、願意、有資格並可以擔任該職位,公司將必須在勞動力市場測試中向該合格/有能力的美國員工提供您的職位。 因此,招聘階段可能會受到影響,您必須與您的雇主討論上述可能性,並核實其是否願意在本次招聘凍結期間對您的綠卡職位進行外部招聘,以測試美國勞動力市場。

2. 申請PERM綠卡 雇主須願全職雇用

讀者問:
我目前在一家公司擔任工程師,持有工作簽證。 現在可以確定的是,公司未來將不再招聘全職工程師,而是轉向外包尋找承包商。 請問這會影響我的PERM申請和申請前的廣告招聘嗎?

李翼民律師答﹕
這取決於您的案情。 首先,您的雇主必須明白,如果您的 PERM 申請成功,它必須在您獲得綠卡後僱用您作為永久全職僱員。 如果您的雇主不願意這樣做,那麼您的 PERM 勞工紙申請就沒有依據。 其次,在招聘過程中,您的雇主必須測試勞動力市場並面試所有明顯合格的全職工程師職位候選人。 在此階段,您的雇主必須願意僱用一名全職工程師。 由於您的雇主正在測試為您提供的全職職位的市場,因此如果有人提出申請,那麼雇主必須願意僱用一名合格且願意的符合全職僱員資格的美國員工來取代您。 附帶說明一下,如果在提交 ETA 9089 之前的六個月內工程師職位出現裁員,您的雇主將需要通知並考慮之前被解僱的工程師來補這個 PERM 的職位。

3. 追蹤案件處理進度 有網站可查

讀者問:
我已打完 I-485 的指紋三個月了。我的申請號碼是 MSC239019 字段。打完指紋到現在已經4個多月了﹐網上案例狀態仍顯示“案子已更新”。請問我這個時候需要去騷扰EMMA催進度嗎?

李翼民律師答﹕
I-485 處理時間根據您提交的 I-485 類別而有所不同,例如﹐職業類別、親屬類別、庇護類別等等,以及哪個地方辦事處正在審理您的 I-485 申請案。審理您的申請的辦公室通常是您所在地理位置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地方辦公室。您可以查看移民局网站的處理時間表(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要輸入您的案件類別(如I-485及指定類型)、您的地方辦事處﹐然後網站將告知您I-485 申請類別的正常處理時間。您還可以在此頁面的底部輸入您提交 I-485 的申請日期。輸入後,網頁將告訴您﹐您的案件是否正在正常處理中或是否超出了正常的處理時間。如果超出正常處理時間,您可以提交電子請求或與 EMMA 聊天以提出服務請求來查詢您的案件狀態。

世界周刊2023年9月24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I-140剛獲批 我想跳槽了… 2. 自行申請EB-1A 不需要雇用信

刊登於2023年9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I-140剛獲批 我想跳槽了…

一讀者問:
目前我的H-1B三年期已經快用完了,準備續簽。 為了合法身份,我一直在小公司低薪幹活。 我之前諮詢過跳槽的問題,都是建議我在I-140獲批後嘗試跳槽。 目前我的I-140剛剛獲批還不到180天。 我打算現在就開始找工作。 請問:

  • 目前PERM的辦理時間越來越長。 如果我跳槽換了一家新公司,重新辦理PERM+I-140需要多長時間?
  • 建築公司綠卡的相關政策是否不同?
  • 我要求在合同中寫上第一天就要申請綠卡的字樣,所以我相信只有小公司才會僱用我,對嗎? 目前我正在糾結是要向家人要錢再熬四年還是冒著可能出現問題/風險的風險重新做I-140? 為了獲得 I-140 的批准,我已經筋疲力盡了。

李翼民律師答﹕

  • 首先,如果擔心您的雇主會試圖撤銷您的 I-140,您應該確保在您的 I-140 獲得批准超過 180 天之前不要離開目前的職位。 如果您來自簽證公告積壓的國家,如中國或印度等,即使您目前雇主撤回已批准的 I-140 申請仍可能會幫助您保留早的優先日期(即您的 PERM 申請的時間,如果沒有PERM勞工紙即已提交的I-140申請日期)。 如果您的 I-140 因欺詐或故意失實陳述、勞工紙被撤銷或勞工紙失效而被撤銷,那麼您無法保留舊的優先日期。 再說一遍,只有當您出生在一個積壓大量申請的國家時,這才真正對您有幫助,我認為您是這樣,因為您還沒有申請綠卡。 當您需要保持 H-1B 身份超過 6 年最長期限時,雇主在 180 天內及時撤銷會對您不利。
    如果您找到新工作,則需要重新辦理勞工紙過程,這意味著提交現行工資確定、測試勞動力市場、提交 ETA 9089,然後提交另一份 I-140。 好消息是您可能有資格保留舊的優先日期。 然而,這個過程可能還需要2年的時間才能為您的新職位獲得另一份批准的 I-140 表格(I-140 要加急處理)。 然後,一旦您保留的優先日期排期排到,您就可以提交 I-485 申請。 通常,職業移民 I-485 的裁決大約需要 1 年時間。
    請注意,如果您有已批准的I-140(或最終在EB-1、2 或3 類別中獲得批准的待決I-140),並且您有正確提交的I-485,則可以跳過勞工認證步驟申請已在移民局等待 180 多天。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將您的 I-140 申請“轉換”到相同或相似工作類別的工作。 但就您而言,由於您尚未提交 I-485,因此無法進行轉換。
  • 在美國移民局看來,沒有不同。 您的工作職位需要符合公司的需求,公司需要證明有能力按照勞工證申請中的承諾向您支付規定的全職工資,並且您收到綠卡後需要是全職受薪的W-2員工。
    然而,由於許多建築工作的性質,您和您的潛在雇主需要注意一些事情。 有些工作需要州和地方政府的許可。 例如,如果您是一名工程師(機械、土木等),您可能需要工程師執照,除非您計劃在有執照的工程師的監督下工作;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建築師、電工和總承包建築工人通常也需要執照。 因此,您的雇主必須審查您所在轄區的相關執照要求,以確保您有資格擔任所提供的綠卡職位。 此外,建築相關職位的 PERM 招聘可能需要通知工會公司正在招聘外國工人擔任該職位。 因此,公司和員工應確定工會是否涵蓋綠卡職位,並且必須在該工會發布僱用外國工人的意向通知。 此外,與建築相關的職位可能需要外國工人前往建築工地。 在這種情況下,應在員工執行工作的場所張貼備案通知,並根據正常的內部程序在內部使用所有內部媒體。 如果預計要前往主要工作地點大都市統計區以外的地區出差,則可能需要額外招聘。
  • 所有公司都有自己的政策——有些願意贊助,有些則不願意。 較大規模的公司可能不願意在其僱傭合同中包含您希望的語言。 然而,我確實注意到,小公司贊助您可能會更困難,因為它需要證明財務可行性,以便在您收到綠卡後向您支付勞工部批准的全職工資。 此外,其人力資源部門(如果有的話)可能不具備大公司在移民事務方面的知識或經驗。
2. 自行申請EB-1A 不需要雇用信

讀者問:
我在美國工作,正在找人幫我辦 EB-1A特殊人才移民的申請。他們要給我寫一封雇用信來證明我的工作,并且我不會改工作領域,需要找公司簽字。有這個必要嗎?通過工資單足以證明我的工作不是嗎?因為我不會改領域,應該是我自己簽吧?我覺得這件事與公司沒什麼關係,所以我不想讓公司知道我自己遞交申請。這個想法可行嗎?

李翼民律師答﹕
要獲得申請 EB-1A 身份的資格,您必須能夠證明您將在美國從事相同領域的工作,并且您具有非凡的能力,將為美國帶來利益。審理案件的官員將根據您證據的完整性來決定您是否證明了這些資格的觀點。由于您是自行申請,因此不需要雇主簽署的信函。然而,若擁有這樣的一封信將是一個很好的證據,來表明您將繼續在您的專業領域上工作并帶來利益。如果您不希望提交公司簽字的信函,您可以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您在EB-1A 獲得批准後將繼續從事您的專業領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表明您最近在您的專業領域上工作,例如工資單、最近的工作證明信函以及了解您工作的其他人(不一定來自管理層)可以證明您繼續在您的專業領域工作的證明信; (2) 您最近對您專業領域做出的任何貢獻,來表明您對該領域的追求有持續的興趣; 和/或(3) 您能想到的任何其他證據,表明您致力于自己的領域。

世界周刊2023年9月10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想拿NIW 你的專業須有利美國 2. EB-1A遭拒 提動議?或上訴? 3. H-1B期限 影響原因有多種

刊登於2023年9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想拿NIW 你的專業須有利美國

一讀者問:
我是國內2011碩士畢業,過去12年我在中國一所高校擔任計算機類專業教師。 最近因為孩子的教育問題,我萌生了移民的想法。 我首先考慮的是新西蘭或加拿大。但 基本上,人們必須先去那裡才能獲得身份。 我現在不想辭職,因為我的孩子還小。 現在有中間人推薦我做國家利益豁免移民(NIW),說我在國內就可以申請,反正我也不急著出國。 目前的情況是,我有7篇論文、專利和軟件作品,質量一般,並擔任過若干全國性比賽的裁判。 我覺得我的資質很一般。 不過,我和幾個中國的中間人談過,他們都認為我的資質足夠,但沒有提到任何風險。 我現在很迷茫,請幫忙。

李翼民律師答﹕
您可能有資格獲得 EB-2 NIW。 證明您有資格獲得國家利益豁免的三個標準是: (1) 您從事的專業領域具有實質性優點和國家重要性; (2) 您有能力推進這方面的工作領域; (3) 總的來說,豁免工作承諾和勞工紙申請的要求對美國有利。

也就是說,目前尚不清楚您提議的努力是什麼,以及它對美國政府有何好處。 假設您從事的專業領域符合標準,則需要解決第二個問題-即您是否處於有利位置。 您的碩士學位(假設這是與計算機相關的領域),擁有 7 篇論文/專利/軟件,並且是大學的計算機科學教授將被考慮。 讓您所在領域的專家寫推薦信也是一個好主意,描述您在該領域的成就以及您如何通過在美國的工作來推進該領域的發展,以鞏固您“良好-”的證據。定位。” NIW 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的,因此裁決官員需要發現,總的來說,您從事的專業領域具有實質性優點和國家重要性 – 因此,您在計算機方面的專業必須對美國政府有價值。 在您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中,您必須證明您的專業是值得的,因為它將有助於推進人類知識、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或美國現任政府重視的領域。 拜登政府通過其政策備忘錄鼓勵給予外國工人國家利益豁免,以推進 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領域的發展。 在已發布的決策中發現值得努力的一些例子包括成為股票期權估值的軟件開發人員,以及擁有音樂技術博士學位的軟件開發人員,為了美國的利益將計算機技術應用於音樂相關領域。

此外,官員必須決定總的來說,豁免工作承諾和勞工證要求是否對美國有利。 該調查調查的因素包括您是否會以不會對美國工人產生不利影響的方式從事自營職業; 將擁有一家為美國工人提供就業機會的企業; 或者你的工作將會創造就業機會; 您的努力有可能產生與經濟相符的可觀收入; 即使有其他美國工人,您的努力也會使美國受益; 您的貢獻中的國家利益足夠緊迫(例如美國在 STEM 領域的競爭力); 或者如果勞工證對於您的職位不切實際。 您可能希望諮詢合格的移民律師,他會進一步就您作為 NIW 申請人的資格以及提交此類申請的相關風險向您提供建議。

2. EB-1A遭拒 提動議﹖或上訴﹖

一讀者問:
我人在中國。 去年6月提交了EB-1A申請,今年4月收到拒絕信。 我一共提交了四個類別,只認可了兩個。 接下來我應該做什麼? 我應該上訴還是提出動議? 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李翼民律師答﹕
上訴和動議之間的區別在於,動議將提交給先前裁決您案件的同一個機構。 就您的案子而言,就是處理您的 EB-1A 申請的是同一個美國移民局( USCIS) 服務中心。 動議有兩種類型:(1) 重新啟動打開的動議-是向服務中心提出動議,要求服務中心考慮原始提交時不存在的新事實; (2) 重新考慮動議-是指要求審查其先前決定中的法律適用情況。而行政上訴要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另一個分支機構(在本例中為行政上訴辦公室 (AAO))來審查地區辦公室的判決。 與動議一樣,上訴通常必須在拒絕後 30 個日曆日內提出。 與動議不同,上訴要求重新審查,這意味著 AAO 重新審查記錄,包括所有事實和適用的法律,並且可能會解決下級機構判決中未提出或解決的新問題。美國移民局的目標是在 90 天內對其動議做出裁決,行政上訴辦公室AAO 的目標是 180 天。 是否提出上訴或動議取決於您。 許多律師選擇上訴。 但是,如果您選擇提交動議,請注意,如果您的動議被拒絕或駁回,您仍然可以向 AAO 提出上訴。

3. H-1B期限 影響原因有多種

一讀者問:
我在美國工作了三年多,今年回到了中國。 5月初,我在瀋陽領事館申請了首次H-1B簽證。 簽證面談的時候,我告訴簽證官,我一直在高通上班,做的是芯片驗證這個敏感的工作。 我以為我要被背景調查,沒想到,我當場過了,並提交了護照。 然而,拿回護照後,我發現H-1B的有效期只有4個月。 我的I-797有效期到2025年7月。我的護照要到2025年才過期。我不明白為什麼H-1B只給4個月,不應該是一年的H-1B嗎?

李翼民律師答﹕
H-1B 簽證的期限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您案件的具體情況、領事官員的自由裁量權以及所提供的任何支持文件。 由於您擁有有效期為 2 年的護照以及有效期為 2 年的 H-1B 身份,因此與中國的 H-1B 互惠計劃中沒有任何內容可以說明為什麼您會獲得如此短的時間。 關於與中國的 H-1B 互惠,您應該獲得 12 個月或您的 H-1B 申請的有效期,以較短者為準。 由於您的護照和 H-1B 身份的有效期至 2025 年,因此您沒有獲得 1 年期的簽證令人驚訝。 您的 H-1B 簽證期限縮短的原因似乎是領事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即使不是錯誤。 領事官員有權根據當事人情況(例如工作期限、申請人的合規歷史和其他相關信息)的評估來確定簽證的有效期。 雖然這只是猜測,但也許該官員選擇給你一個更容易的面談,但由於你在技術敏感領域工作,因此在沒有進一步詢問的情況下,限制了你進出美國的時間。

世界周刊2023年8月27日刊登: 李翼民律師手記 – 移民局數位化出岔 補件擾民。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 1. 公司申請PERM進度 線上查詢不準確 2. 申請EB-1A 不需出示工作申請

刊登於2023年8月2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李翼民律師手記 – 移民局數位化出岔 補件擾民

雖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正以提高效率和準確性,對申請案的裁決流程進行數字化和現代化是件好事,但從遞交紙張申請到電子申請的不斷轉變也遇到了一些成長過程的煩惱。 這裡我們討論的是為方便文檔掃描,美國移民局對組裝紙張申請方面的新指南- (https://www.uscis.gov/forms/filing-guidance/tips-for-filing-forms-by-mail) 。與傳統政策相反,美國移民局現在不鼓勵申請人在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服務中心遞交文件時﹐使用緊固件、打孔器、訂書釘、迴紋針、活頁夾或任何其他工具將紙張文件夾訂在一起,“因為這可能會導致將文件掃描到電子數據庫系統時出現延遲”。 然而﹐這項新指南卻有了意想不到的結果,就是美國移民局似乎錯放已遞交的申請文件,而發出要求補材料的通知 (RFE),要求提供已經遞交過的文件。 本律師事務所就遇到一些此類補材料的通知。 最近的一個補材料案子是 O-3 家屬申請延長非移民身份的 I-539 案件,該申請與 O-1 簽證主申請人的 I-129 延期申請同時遞交,因 I-129 的最初申請已獲得批准,然而美國移民局對I -539 的申請卻要求補交申請人的結婚證書、 主申請人最近的I-797 批准通知以及受撫養人的護照、簽證和I-94 的副本。 不用說,這些都是在遞交的原件中已提交過。

這個案子,我們對所有證件進行了編號,並在律師信後提供了證件的明細清單;並將所有證件,用“有色的證件頁”分開,清楚地標記每個證件; 還將整個同時提交的 I-129/I-539 申請與所有隨附的證據用橡皮筋綁在一起。 儘管做出了這些努力以確保美國移民局能夠清楚地看到所有證據,我們還是收到了要補交那些已與申請案一起遞交的補文件通知。

據了解,美國移民局正在數字化並逐漸擺脫紙張文件,一旦美國移民局實現允許所有表格在線提交的目標,這個問題就會得到解決,但由於不鼓勵粘附夾訂文件的指示,美國移民局在此期間對紙張文件處理不當的問題是必須解決的。 對於一個所謂辦事可靠的機構來說,卻在從郵件收發室傳送到掃描機的過程中丟失文件,這不太理想,而且對於許多非公民來說,對美國的第一印象也不好。 也許在電子申請的過渡時期,美國移民局應該繼續鼓勵申請人使用 ACCO 牌子的鈕扣型緊固物來固定其申請的文件。 無論如何,移民局應該在此期間制定可行的政策,以防止文件丟失,來減少浪費時間和資源,以完全避免和不必要的補材料和拒絕通知。

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公司申請PERM進度 線上查詢不準確

讀者問:
我被公司解雇了。 聽說公司裁員後半年內不能申請PERM。 在哪裡可以查看每家公司目前的 PERM 狀態?

李翼民律師答﹕
一家公司可以在裁員或減員後 6 個月內提交 PERM 申請。 然而,當公司選擇這樣做時,還有其他的注意事項。 如果一家公司在提交PERM申請後6個月內在預期就業的領域進行了裁員,並且此裁員涉及尋求認證的職業或相關職業,那麼公司必須在向勞工部的申請中披露這一點 。 此外,如果此類裁員發生在這 6 個月期間,公司必須通知並考慮之前被解僱的並與認證的 PERM 職位相關職位的美國員工。 向同一或相關職業先前被解僱的員工發出的通知必須提供具體工作機會的完整描述,包括明確的說明,並邀請員工來申請該職位。 不幸的是,我們不認為有一個在線論壇可以有效地實時顯示哪些公司已提交 PERM 申請。 儘管 PERM 的申請是可通過官方 FOIA(信息自由法案)的申請來獲取其公共記錄,但似乎沒有一個互聯網網站能夠準確地實時顯示哪些公司在哪些日期提交了 PERM 申請。 我注意到有一個網站(H1B Grader)有綠卡PERM勞工證數據庫,但我試過了,它並不准確。

2. 申請EB-1A 不需出示工作申請

讀者問:
律師在準備我的EB-1A申請時,要求我提交一些申請工作的證據,這大概就是我在美國找工作的申請記錄。 我目前在美國境外工作,現在要申請工作不太實際。 由於距離獲得綠卡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律師事務所表示,即使是申請美國工作的截圖記錄也會有幫助。 如果根本沒有申請美國工作的證據,未來需要補材料(RFE)的風險就會增加。 想問一下,這個證據真的有用嗎?

李翼民律師答﹕
雖然我不知道您的 EB-1A 案件的具體情況,但 EB-1A 申請通常不需要出示美國的工作申請。 話雖如此,EB-1A 申請應包含證明您將繼續在您的專業領域工作的證據,並且您的移民將使美國受益。 如果您目前在美國境外從事您的專業領域工作,這可以作為您將繼續在該專業領域工作的良好證據。 如果您在專業領域已有長久的工作經驗,並且迄今您在該領域一直保持著卓越的表現,那麼這也可以作為很好的證據。 美國移民局會根據您的整體情況來評估您是否會繼續在您的專業領域上工作。 例如,如果您是一位傑出的音樂家,但您最近的工作沒有維持您的音樂事業而從事其他領域(例如會計),美國移民局可能不會相信您來到美國會貢獻你的音樂才能,而你來這裡只是為了在不同的領域上謀生。 如果您的律師要求您提供證據證明您已申請某些美國工作,他/她很可能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您來到美國後能夠從事您具有非凡能力的領域。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申請你專業領域的美國工作可能是一些有用的證據。 其他有用的證據也許是無論您身在何處,您目前在做您的專業領域的工作,以及總體上證明您對該領域保持熱情並將無限期地繼續下去。

世界周刊2023年8月13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申請NIW 須展示有利國家 2. I-140獲准 恐影響F-1申請 3. 按一次指紋 可用多個案件

刊登於2023年8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申請NIW 須展示有利國家

讀者問:
本人情況是,人在國內,郵件諮詢了一位美國律師,答復說符合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的申請條件,可以簽合同,但是未來拿卡入境後必須在相關領域工作至少半年,否則綠卡可能被註銷。不過,這一點很難做到,因為本身專業是教育方向,又一直在國內,也是因此才申請不需要雇主的NIW。如果真的入境就必須找到同領域工作,那可能要重新考慮是不是申請NIW了。如何破解呢?

李翼民律師答:
假設您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 EB-2 NIW 獲得批准並且您去參加簽證面試,您應該根據您的 EB-2 申請展示您計劃如何利用您的知識和技能來促進國家利益,而不要求有雇主。 例如,如果您的 EB-2 NIW 與研究相關,您可以獨立進行研究,或者盡力在該領域尋找雇主。 雖然每個國家利益豁免案件都不同,但您必須向領事官員明確說明您通過工作促進國家利益的能力以及您有那麼做的意圖。

如果您沒有履行 EB-2 NIW 申請中承諾的職位或去努力的做,您的綠卡有可能會被撤銷。 撤銷的一種方式是在申請入籍(公民身份)的過程中。 那時,您需要提供 5 年的納稅申報表和就業的信息。 此外,移民官員可能會問您是如何拿到綠卡,以及您入境美國後從事什麼工作。 雖然許多裁決官員可能不會徹底詢問這一點,但少數人可能會發現您以虛假藉口獲得綠卡,而開始撤銷您的綠卡程序。 請注意,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發出上庭通知(NTA)以啟動遞解程序,當然您將仍然是永久居民,直到移民法官做出最終的判決。

如果您對自己的 EB-2 NIW 申請中提出的促進國家利益的能力沒有信心(無論是通過自僱還是受僱於另一家公司),那麼您應該尋找不同的途徑來獲得綠卡,例如適當的勞工紙途徑。

2. I-140獲准 恐影響F-1申請

讀者問:
本人目前在國內工作。去年,我遞交I-140移民申請,去年下半年優先日期已排到。因為個人原因,想回美深造唸博士。由於F-1是非移民簽證,博士時間又相對長一點,I-140申請獲准是否對申請F1有相對嚴重的影響?

李翼民律師答:
提交 I-140 申請可能會影響 F-1 簽證的批准,該簽證需要非移民意圖。 話雖如此,如果您在領事館面談時攜帶明確的證據表明您打算在學業結束後返回中國,您也許能夠獲得 F-1 簽證。 您應攜帶證據證明您與中國有聯繫且您不打算放棄,包括但不限於房產所有權或未到期的住宅租賃,家庭關係,例如配偶、子女或父母; 在中國的投資和金融資產,以及展示社會關係和參與當地社區的情況。 您還可以向領事官員解釋,儘管您擁有經批准的 I-140,且當前優先日期為您有資格持綠卡進入美國,但您仍希望獲得非移民簽證,這本身就證明了您返回中國的意圖。

如果您希望最大程度提高獲得 F-1 簽證的可能性,您可以請求撤回您的 I-140 申請。 當然,這可能會喪失您在可預見的將來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國的機會。

或者,您也可以繼續您的綠卡申請,假設您通過領事館面試,使用移民簽證入境美國。 一旦您獲得綠卡,您就有資格上學攻讀博士學位,而無需獲得 F-1 簽證。 出於同樣的原因,您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按照 I-140 申請表上的承諾從事工作。 在您初來美國的幾個月,只要您能夠履行 I-140 中規定的全職工作職責,您就可以上學。

3. 按一次指紋 可用多個案件

讀者問:
我去年11初遞交I-485申請,寄到SRC,到現在還沒有收到指紋信。看了case status ext,只有中間兩個號段打指紋的特別少,後面的申請案都打過指紋了。這是什麼情況?

李翼民律師答:
一般來說,所有年齡在 14 歲至 79 歲之間的 I-485 申請人都需要打指紋,以便進行安全審查和犯罪的背景調查。 為了提高效率,美國移民局在過去幾年中將以前獲取的指紋重新使用於許多新案件,但如果美國移民局將您的舊指紋使用於您的 I-485 申請,它會向您發送通知,說明這一點。 如果您尚未收到打指紋通知,您可以通過美國移民局網站提交電子請求,詢問為什麼您尚未收到生物識別打指紋的通知。

世界周刊2023年8月6日李翼民律師移民信箱: 1. 抽到H-1B被裁 須另找公司 2. H-1B 名額不保留 須重新抽籤

刊登於2023年8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抽到H-1B被裁 須另找公司

讀者問:
今年是我OPT的最後一年,好不容易H-1B抽籤抽中了,但是被裁員了。想問一下,如果現在找到新工作,這份H-1B有什麼辦法能轉到新公司嗎?我知道,最好H-1B的情況是10/01後,拿兩份薪水單再走,但是現在就被裁員,已經沒辦法。怎麼辦?

李翼民律師答:
從技術上講,由於配額的 H-1B 申請僅從 10 月 1 日開始有效,因此您尚未處於有效的 H-1B 身份。 根據規則,您沒有資格獲得 H-1B 轉換公司。 這是美國移民局的官方立場。 然而,我們聽說過成功的 H-1B 轉換公司案例,即當事人在 60 天寬限期結束之前完成了轉換,並且解僱他的雇主在 10 月 1 日之前沒有向移民局撤回批准的 H-1B。 除此之外,您最好的選擇可能是返回學校再學習一年,或者與另一家願意並能夠僱用您的公司找到另一種非移民就業途徑,例如但不限於 O-1、L-1 或 E -1/E-2/E-3(如果您符合資格)。

2. H-1B 名額不保留 須重新抽籤

讀者問:
2016年,我抽中了H-1B,但是要求補材料。後來,6月底公司突然終止了和我的工作合同,撤銷了我的H-1B申請。 7月初,我立馬回國了,現在疫情后我剛剛回到美國。請問,我的H-1B還有救嗎?就是說不用再抽籤,只需要一個能夠贊助(sponsor)我的公司就可以了嗎?

李翼民律師答:

不幸的是,由於您的 H-1B 未獲批准,因此您從未獲得過 H-1B 身份。 因此,您的 H-1B 抽籤名額並未保留。 您不能轉換最初未經批准的 H-1B 身份。 因此,除非您申請的是免配額的公司,例如高等教育機構、高等教育機構附屬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組織或政府研究組織,否則您必須再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