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川普聲譽為何跌的這麼慘,他要怎麼做才可以自救和救國

看到總統在當前危機中無助的掙扎,他的問題出在哪兒呢?先前幾次他與緊張的大眾較量,聲譽不受負面事件的損害,這層保護哪兒去了?為什麼他的吵鬧和推特沒有使他征服他的敵人呢?很可能是大多數美國人終於在危機中看清了他這個人,並且厭倦了他習慣性的說謊,缺乏人性以及懶於用腦和思考,而導致他無法掌握問題的全體性,只知尋求便利的解決方法。他有辦法解決嗎?本文將探討我們看到的他這三個弱點,並建議如何使他恢復聲譽。

習慣性說謊

《華盛頓郵報》估計,川普先生至上任以來到2020年6月初,說了19,127起虛假或誤導性的話;只有35%的美國人認為他誠實守信,而62%的人說他不是。如果他接受一個公正的精神病學評估,他無盡且像頻閃燈,旋轉門鏡的驚嚇聲稱,無疑的會讓人們感到恐懼。他的移民彌天大謊,如把墨西哥移民說成強姦犯;說他們帶來罪行和毒品;說合法和無證件移民對美國的貢獻很小,而拿走公共福利的比例比他們所給的貢獻多;說他們是一個大群體,不公平地搶走了美國人的工作;說他們是暴力侵害,疾病纏身的棕色人群,伊斯蘭恐怖分子,謀殺者,毒販和強姦者滲透在里奧格蘭德(Rio Grande)南部。其他與移民無關的謊言,包括暗示前國會議員和現任MSNBC主播Joe Scarborough謀殺了一名女助手;奧巴馬總統不在美國出生;是烏克蘭而不是俄羅斯干預了美國2016年大選; 《憲法》第2條賦予他權力,可以做總統想做的一切;錯誤地斷言多利安(Dorian)颶風將在去年襲擊阿拉巴馬州,違反所有氣象的證據,然後加倍修改預報圖表,向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施加壓力,以支持他的虛假聲稱;宣布穆勒(Mueller)的報告完全證明他無罪。

被世界大多數國家視為具道德和寬容的美國﹐美國總統應該是一位道德領袖。然而,總統成為道德領導者的形象卻是可笑。現在,全國各地的孩子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撒謊,因為他們看到總統的不誠實沒有給他帶來任何後果。捏造事實幾乎成了他的商標。

缺乏人性

從川普先生向美國發表講話或在冠狀病毒期間的簡報(政府於4月份停止提供流行病毒簡報),得知他講話時沒有同情心,因為他一直像機器似地描述死亡人數給全國人民帶來的嚴重程度。他只能生動的談論對經濟的傷害,或承諾一年內有治療這種疾病的對策,而開發疫苗的記錄要四年之久,或因為州政府重新開放的不夠快,而譴責民主黨的州長們。他拒絕被責怪﹐看似悔罪繼續稱冠狀病毒為騙局而沒有及時採取行動來阻止美國的116,000多例死亡,使美國在這個不令人羨慕的類別中居世界首位。目前有關警察殺害黑人的抗議中,他對大部分和平示威活動缺乏同情心,還威脅要使用美軍現役部隊,給了中國和俄羅斯極大的安慰-因為他們對人民使用相同的戰術,而處處受到譴責–而美國的言論自由和和平集會的權利是受憲法保護的。 又是1989年天安門廣場屠殺的周年紀念日,中國官員高興地指出,美國總統認為共產黨使用軍隊是情有可原的。

在移民方面,他強迫家人分開包括兒童與父母,使人想起了最可怕的獨裁主義政權的殘酷做法。他的MPP(留在墨西哥)政策,被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加強﹐迫使尋求庇護者留在被掠奪的墨西哥,這違反了國際庇護,難民法和協議。他拒絕允許被拘留的非犯罪移民從容易得Covid-19病毒的擁擠拘留設施中釋放,而真正的罪犯-街頭型和白領罪犯,如川普的前同夥保羅 馬納福特(Paul Manafort)和邁克爾 科恩(Michael Cohen),則被放出。他進一步允許被拘留的移民無需進行測試就可以轉移拘留處所,甚至將在美國感染冠狀病毒的拘留患病送回他們的祖國,這令人痛心。

川普總統是個懶於用腦和思考的人

總統在高爾夫球場,度假,聚會和其他社交場合併不鮮見。眾所周知,他上班遲到,有時至中午才到白宮西廂辦公室,而且他將多達60%的工作時間都花在“行政時間”的推特上,或看電視,尤其是福克斯電視台支持川普評論員的電視節目-和其他保守派節目,及其他的休息時間。由於如此孤立的時間,他的思想過程無法得到很好的平衡。眾所周知,他不念簡報,而是情報主管必須向他提供情報。他依靠簡報員為他總結總統簡報文件的程度﹐可從他指責簡報員在一月份時告訴他﹐他不必擔心冠狀病毒為證。 (迄今為止,他仍譴責中國﹐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世界衛生組織,奧巴馬和簡報都說美國大多數感染和死亡的來源不是中國,而是歐洲。)如果他花時間真正閱讀了簡報,那麼我國有一位消息靈通的總統會更好。美國需要一位領導人來努力協調抗擊流行病毒,不是只說幸福的日子即將來臨,且當各州都靠自己﹐沒有聯邦的協助,然後在州長為解決自己州的問題而苦苦掙扎時,對州長進行第二次的猜測和背後中傷。

如果他在二月份閱讀了簡報﹐或聽取了顧問們的緊急警告,一項研究表明,如果他敦促社交距離早一周,5月3日至少有36,000美國人的生命會保住,而因他3月16日才做出決定﹐死亡人數已達65,307人。

其他與冠狀病毒無關的事,他應意識到他的一些未經思考即說出的決策﹐對美國絕對是最危險和有害的- 殺死伊朗的蘇萊曼尼將軍﹐極有可能引發大規模的襲擊,且向全世界表明,暗殺高級政府官員是可接受的治國手段;他出賣敘利亞的庫爾德人,而庫爾德人曾與美國軍隊密切合作,共同摧毀了伊斯蘭國(ISIS),還輕描淡寫的說庫爾德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和諾曼底沒有幫助我們,這使國防部長吉姆 馬蒂斯辭職。他將中東割讓給俄羅斯的舉動﹐迫使各國重新考慮美國現在是否是一個可靠的伙伴,如果他們受到攻擊﹐尋求遵守其他條約,美國是否會履行條約,變得更加難以理解。他對獨裁者親和,如俄羅斯的普京,朝鮮的金正日,匈牙利的奧爾本,埃及的埃爾西西,土耳其的埃爾多安和中國的習近平(在貿易戰前),而避開傳統盟友的同時﹐使得美國處於虛弱的狀態,當危機來時不知道誰是真正的盟友﹐因為盟友的領導人甚至以貶損的口吻在背後談論他。

唐納德川普要如何恢復聲譽

川普先生現在比其他任何時候都顯示出他是一位不勝任的總統。冠狀病毒使他在他的批評者和他共和黨群眾前暴露原形。他顯然願意犧牲老一輩的人, 要快點重新開放經濟,這會讓他在11月的大選付出沉重的代價。他的最新整體民意調查顯示﹐在登記的選民和可能投票的選民中下降了13.2個百分點,婦女和沒有學位的白人選民的支持率大大的下降。他在共和黨人和獨立人士中跌了7分,在民主黨人中跌了9分。下降的理由是他的大部分支持者知道他並不合適做這份工作。他目前的計劃是通過大規模集會來擴大自己的基地,而此時流行病毒仍然肆虐﹐他要支持者簽署免責條款,實在太危險了;他的狂熱粉絲應該給他這句南方的古語“那隻老狗不會狩獵- 行不通的”。他現在就應該辭職, 因為將是只任期四年的總統。 吉姆 馬蒂斯(Jim Mattis)在6月3日說的最好:“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是我這一生中見到的第一位不試圖團結美國人民的總統–他甚至不裝著去嘗試。相反,他試圖分裂我們。”

為了在大多數美國人的眼中恢復自我,川普先生應嘗試利用剩餘的任職時間來統一美國人,包括移民,因為移民在文化,經濟以及社會上已為美國做出了的淨貢獻。他應該取消或限制自己的推特帳戶,因為他在推文上發出的許多推特已成為惡劣的言辭,例如, “搶劫開始時,射擊就開始了。”在演講和講話中,他應該將自己局限於講稿,而不是隨意亂講。這樣也可以限制他自我傷害的言論,例如暗示美國人可以注射漂白劑。無論他要付出多大的努力,他都應該對人表現出謙卑和同情,不要再說自己的表現是“完美的”或“一切盡在掌控中”。他應該閱讀總統簡報並反思,而不僅是對情況做出反應。最後,他應該實際考慮他的行動對這個國家的長期後果。這樣,也許他留給後人的東西不會是美國最糟糕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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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倫文章: 移民局重啟 怎落實防疫措施,刊登于2020年5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

美國移民局定於2020年6月4日重新開放辦公室,屆時將有申請者和律師等頻繁進入移民局。目前,新冠病毒危機已得到遏制,但美國新冠病毒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因此,大眾和法律界對移民局能否在有效地處理移民事務的同時採取何種計畫來保護公眾、雇員和承包商的健康感到焦慮。例如,移民局大樓辦公室外面是否能保持社交距離而不會引起混亂,移民申請服務中心(ASC)是否已有一個防禦計畫…等等。

首要的問題是要如何保護進入美國移民局辦公室的大眾、移民局員工和承包商。我認為,下面是移民局進入重新開放後可行的保證安全的一些作法,但當然不是所有的方法。

  • 進入前應該量額溫。儘管無法證實他們是否會再次感染或感染給其他人,政府應該安排許多已經檢過冠狀病毒抗體呈陽性的安全人員站在辦公室門口,引導大眾進入辦公大樓。在所有人進入辦公大樓前,對進入者進行無接觸的額頭溫度檢查。要求公眾遵守社交距離規定,並向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分發口罩和手套。
  • 不應要求公眾脫鞋。由於人們保持社交距離,和所有人都感染上病毒相比,攜有鞋子炸彈的恐怖分子只能在辦公室中造成較小的損失。迄5月初,冠狀病毒大流行已使8.1萬以上的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非移民和非法移民死亡。與恐怖攻擊相比,冠狀病毒可能造成更大損害,從而感染自己,甚至他人。
  • 安檢時,人們放置物品的箱子在每次使用後,都要進行消毒。因此,增加箱子的數量以及將其擦拭乾淨的人員,以免使安檢成為一場噩夢。保持客戶與安全檢查站之間的社交距離,直到他們到達指定房間為止,包括限制電梯內的人數。
  • 在面談等候室,為了保持社交距離,要離移開座位或在多個椅子上放膠帶不准坐下。在與面談個人接觸時,將接待員、文員和面談官員隔在塑膠、玻璃或其他障礙物後面。確保所有員工都有足夠數量的口罩和手套。明確指示面談官員在面談時必須使用口罩和手套。重新配置辦公室後面的空間以允許所有的移民局員工有足夠的社交疏散空間,在他們之間架設障礙,並創設公用走道以避免擁擠。確保客戶和面談官員、職員、接待員隨時都戴一次性手套。
  • 如果接受面談的人自己沒有帶筆,移民局可以提供一次性的筆,面談者可以拿走,或移民局放進一個盒子裡進行消毒後重複使用。每次打過指紋後,對指紋屏幕進行消毒。在整個大樓裝置更多的消毒洗手液,確保用完後迅速將其裝滿。在洗手間裡放更多的紙巾,保證足夠使用,使人們不必用手觸摸物體。考慮在需要時更換洗手間的門,讓門可以雙向擺動,無需抓住門的把手即可進出洗手間。每小時或每兩個小時清潔一次大眾使用的洗手間。
  • 希望移民局在重新開放時,從移民局高層到保安人員對每個人都應該仁慈寬容,在與大樓的工作人員和大眾打交道時運用常識。鑑於新冠病毒帶來的延誤,包括缺乏可靠的運輸工具,如果面談遲到,不應該拒絕面談或因遲到案件被拒。

白宮內部文件顯示,到6月1日止,預測每日死亡的數據會翻一倍,至每天約3000人。後來,此文件被否定,因為它不是由總統的冠狀病毒工作組製作或提供給總統的。現在,政府不顧死亡人數繼續增長而希望快速重開美國,這個做法使人不安,重開是否已經過仔細的考慮,值得懷疑。例如,移民局能有效地處理案件,還是人們必須等待一段漫長的時間才會被安排面談?對於已經遞交體檢報告和背景調查但即將過期的案件,是否必須在面談之前或之後進行額外的安全檢查,那麼是否會有額外的費用、重做體檢及更多的待審時間?

為此,我提出如何減少及方便需要進入移民局的人的即時建議。通過下面這些方式和其他方式,移民局辦公室應可以繼續有效地處理案件,而不會有大量的移民案件積壓待審。

一、停止對所有的職業移民類別調整身分的案件進行面談。實施這樣全面且無一例外的面談是在2017年10月才開始的,主要是為了回應人們普遍認為職業移民第四類別(EB-4)、宗教移民案件中的欺詐行為,而不是其他職業移民類別的案件;在此之前,美國移民局僅面談一小部分職業移民的案件。除非移民局能夠指出通過面談發現職業移民調整身分案件有大量的欺詐行為,否則應該放棄全部面談的需求,而只選擇性地進行面談。

二、在所有調整身分的案件中,美國移民局應提供內部指導,並停止向主要申請人(及婚姻案件中的配偶)以外的其他人發出面談通知信。應通知主要申請人攜帶足夠的文件證明其與家庭其他移民成員的關係。

三、不是配偶申請的案件,應特別指示申請人不要陪同被申請人去面談。如果面談官員對家庭成員或申請人有疑問,可以安排進一步的面談。

四、入籍面談通知信中應明確表明不鼓勵美國公民配偶陪去面談。涉及符合與美國公民結婚三年資格的入籍案件,一些移民局辦公室希望美國公民配偶坐在等候室中。

五、對於移民申請服務中心(ASC)而言,其唯一目的通常是去服務中心拍照及打指紋,所以美國移民局應該重新使用以前的舊規,即在提交申請時同時遞交照片的方式。關於這一點,移民局應更改其表格說明,把不要求照片的申請表格改為要遞交照片。例如:I-90申請更換綠卡,N-400申請入籍的表格。它應該實施重新使用已打過的指紋,而不是要求人們在指紋已經在其檔案中,還要求申請人回去再打指紋。它還應停止要求14歲以下的兒童或79歲以上的老人去服務中心照相。

李亞倫文章: 糾正東海岸感染起源的重要性-它來自歐洲人; 為什麼不在疫情流行期間解除張貼勞工情況調查(LCA) 通知的公告規定?

糾正東海岸感染冠狀病毒來自歐洲人而非亞洲人是很重要的

我們在2020年3月20日的文章-“反復稱這是中國病毒是種族歧視也是歪曲的譴責”,我們要求川普總統停止將冠狀病毒稱為是中國病毒,因為美國悠久的歷史對中國人素有偏見,暴力和排斥,而它激起了美國人對亞洲人的仇恨。現在報紙上有大量文章,詳細描述了針對亞洲人的歧視和暴力行為,其中包括反誹謗聯盟的一篇文章,它詳細介紹了截至4月止的44起事件。我們應該提醒川普先生,他的指責對他在11月大選時,將讓許多亞裔美國人反對他。但是,他現在有機會改變他的敘述來消除亞裔美國人的污名。西奈山伊坎醫學院和紐約大學格羅斯曼醫學院最近的研究已經通過病毒樣本的基因分析,確定把冠狀病毒帶到東海岸的起源來自歐洲。美國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Allergy and Infectious Diseases) 首席疾病專家兼院長佛奇博士(Anthony Fauci)說:“鑑於從意大利各地(尤其是意大利北部)來旅行和航班的頻繁,在他們真正知道發生了什麼之前,就不幸地,無意中在紐約播下了感染的種子。”儘管冠狀病毒起源於中國,但現在正式把它稱為中國病毒是一種誤稱,因為美國主要感染和死亡病例均來自歐洲。隨著美國死亡人數的繼續上升,川普先生過去堅持這樣來稱病毒,對中國人意義更大,因為它繼續引起人們的共鳴並呼籲人們性本惡的本質來出擊中國人,尤其是那些已失去家人的人。美國的亞洲人是現成的目標,因為他們被認為是脆弱,非暴力的,並且容易因膚色被認出。另一方面,歐洲人通常不會被認出,除非他們講話,而且美國人對他們沒有像對中國人那樣有著根深蒂固的偏見。因此,由於川普先生不經意或有意地引起了不滿之火,直到今天仍在燃燒,我們認為他歉美國的亞洲社區,應現在予以澄清。

為什麼不准許居家辦公這段期間的人免除張貼勞工情況調查(LCA) 通知的公告規定呢?

勞工部在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相關的常見問題解答(FAQ)的第1和第3輪迴中明確指出,在家中遙控上班的H-1B工作簽證的人仍必須在工作現場張貼勞工情況調查(LCA)通知。 2020年3月20日的第一份常見問題解答中,美國勞工部表示,如果工作人員在預定上班的就業地區的其他地方辦公,雇主必須在新的工作地點提供電子或紙張通知,以符合10個日曆天的規定,除非提供了直接通知-例如電子郵件的通知。它說,如果雇主由於流行病毒而無法提供勞工情況調查LCA申請的紙張通知,法規允許通過任何常規方式以電子方式向預定上班就業地區的職業分類的員工傳達有關職位空缺的通知,這些可以包括雇主的網站,電子新聞稿,內部網或電子郵件-僅需要一次電子郵件通知,而不必提供10個日曆天的電子郵件通知。常見問題解答還將這樣的通知時間延長到工作人員在新的工作地點開始工作後的30天之內,即這樣的通知被認為是及時的通知(通常此通知需要工作人員在進入新地點之前張貼)。 2020年4月9日的第三次常見問題解答中(第二次常見問題解答與H-2A簽證有關),美國勞工部提出了在病毒期間進一步的四點建議,但沒有撤消通知的規定。 1.)它擴大了雇主對下面情況的規定,那些不涉及在預定上班的就業地區遙控上班,而只是涉及在區域以外於予30天或60天的短期安置,即雇主可以安置H-1B工作人員一年內最多30個工作日,或最多60天,如果該工作人員的居住地在預定上班的就業地區之內,只要雇主遵守工資,工作條件,及罷工的需求以及批准的LCA通知上的工作地點。短期安置地點也不可以有罷工或停工;雇主必須在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支付住宿費,旅行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 2.)將預定上班的就業地區定義為工作地點在城市統計區(MSA)之內的正常通勤距離,即使越過州界線,也應視為在正常上下班距離之內; 3.)勞工部指示如果雇主要在預定就業地區以外的工作地點提交新的LCA或對僱用條款和條件進行了實質性變更,則需要向美國移民局提交一份修訂的H-1B或新的H-1B。 4.)它提醒雇主對待H-1B工作人員的待遇不得不利於類似僱用的美國員工的工作條件,並且雇主必須向類似僱用的美國員工提供與提供給H-1B工作人員相同的靈活性,包括在預定上班地區的家中以電話方式辦公,或雇主提供給H-1B工作人員搬出該區之外的待遇。

儘管勞工部多在保護美國人的就業市場,但在當前危機時期堅持對新地點保持相同的通知規定,似乎過於緊張,希望美國勞工部能重新考慮其立場。如在家工作,其中的一個選擇是雇主將公告在H-1B持有人的房屋或公寓中張貼10天。這樣做是否有任何實際用途,因為可能只有僱員,或許配偶,子女和家犬才能看到這兩個通知公告?非必要企業(nonessential businesses)中的雇主還有一個問題,他們即使可以去其文件存儲所在的辦公室來檢索員工信息或執行通知程序,而不必更新公共使用文件,尤其美國大部分地區規定要呆在家中。截至撰寫本文時,只有五個州,阿肯色州,南達科塔和北達科塔兩州,愛荷華州和尼布拉斯加州沒有呆在家中的命令。常識似乎告訴我們要放棄這個張貼公告的規定,因為試著遵守規定會把必須離家去辦公室的人處於危險之中。

李亞倫文章: 冠狀病毒的中國旅行禁令揭露對父母的偏見及對六國禁令的感想

白宮於2020年1月31日發布暫時停止中國人士入境美國的公告,強調了政府當局認為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父母不值得入境美國的立場。這個“暫停移民或非移民人士冒著傳播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風險入境的公告”,拒絕移民或非移民人士試圖入境美國,只有某些情況例外, 如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但禁止父母入境,除非他們有一個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未婚及未成年(小於21歲)子女。

有人可能會問,美國移民與國籍法將滿21歲美國公民子女的父母歸類為“直系親屬”-它屬移民計劃中最偏愛的類別,但為什麼父母卻被拒絕入境?直系親屬有簽證配額,無需等待排期,且在美國逾期居留後仍可以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成為永久居民。此外,美國公民的父母可以為其直系親屬免除許多移送出境理由的豁免。

然而,擁有直系親屬優勢地位的父母,卻是政府當局的眼中釘,政府強烈地促進並贊同《2017年美國移民改革強大職業法》(RAISE),如果通過,將取消父母移民的類別。川普使用帶有貶義的“連鎖移民”一詞,而他的岳父岳母即是用此途徑移民,所以川普本人隨後遭到批評。目前,父母是政府當局因其優勢地位針對攻擊的主要目標——新的公共負擔政策將於2020年2月24日生效,且總統公告要求移民證明可在入境美國30天之內獲得醫療保險的能力。

拒絕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成年子女的父母入境並沒有意義,尤其是來自中國的人士均需通過嚴格篩查和檢疫程序。即使目前的預防措施未能成功檢測冠狀病毒,但這類直系親屬人士通常會呆在家裏,不如其他人士活動頻繁,因此進一步減少了病毒傳播的可能。

同一天白宮對新的六個國家-厄立特裏亞,吉爾吉斯斯坦,緬甸,尼日利亞,蘇丹和坦桑尼亞-公佈恐怖主義禁令“提高企圖入境的偵察能力及完善偵察程序的公告”,這似乎是不合邏輯的想法,它除了阻止大多數想要移民的有色人種外,無法達到任何戰略目標。如果此目的是將可能具有恐怖主義傾向的人士拒之門外,那麼該舉措毫無意義,因為它並沒有禁止非移民入境。因此,來自這六個國家的人士仍可以通過旅遊簽證或其他更長期的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讓傾向恐怖主義的人士居住更長的時間來計劃陰謀。從禁令中可以看到,厄立特裏亞,吉爾吉斯斯坦,緬甸和尼日利亞這四個國家的移民被完全禁止入境美國,除了為美國政府提供幫助的特殊移民;此外,蘇丹和坦桑尼亞禁止抽簽方式獲得簽證的人士入境。該禁令背後的邏輯完全令人難以捉摸。政府宣稱的該入境禁令的目的是懲罰那些不願或不能改進信息共享以協助美國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威脅的國家。然而,這個半調子的措施表明國家安全並非該禁令的真正目的。

總統當然已經顯示,甚至在最高法院,有能力執行他的旅遊禁令。然而,人們希望的是有邏輯的法令,而不是帶有偏見的或幫助川普贏得總統大選的法令。

李亞倫文章: 請提防公共負擔法規!

目前,三個巡迴法院中止2019年8月完成的公共負擔法規需於2019年10月15日實施的有利裁決,已從三個削減為一個;近日川普政府於2020年1月14日向最高法院提出緊急申請,要求停止紐約州南區地方法院之其他剩餘禁令。這很有可能是正式成為法規前序曲的尾聲,該法規預計將影響約382,000位潛在移民,並對其他無數人及受他們撫養的美國家屬申請合法應得福利產生嚇阻作用。

公共負擔法規不受允許利益之範圍擴大及於糧食券(補充營養補助計劃)、1937年美國住宅法第8條租屋券、以計劃為基礎之第8條租賃協助、第9條公共公營住宅、以及特定例外以外之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公共負擔之決定並非單純取決於移民的擔保是否達到最底貧窮線,而係依照整體情況進行通盤考量,包括年齡、健康、家庭狀況、教育程度、技能、資產、資源、財務狀況,以及精通英語或除英語外其他語言是否流利。親屬案件之I-864經濟擔保書將進行關係緊密程度之審查,包括擔保人是否與該外籍人士同住,以及擔保人是否曾為其他人提交經濟擔保書。加重權衡之有利因素為該外籍人士家庭之收入、資產、資源或財務支援是否滿足家庭規模於聯邦貧窮線之至少250%,或該外籍人士是否合法工作,年薪達聯邦貧窮線標準至少250%,或該外籍人士投保私人健康保險而沒有受到平價醫療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的補助。(請注意依照載於2020年1月17日聯邦公報第85卷第12期第3060-3061頁之新公布之2020年貧窮線準則,美國毗鄰的48州及華盛頓特區,一家三口的250%貧窮線之年收入為54,375美元,一家四口則為65,500美元,此被視為對於窮人的攻擊。)

第四及第九巡迴法院的全國性地方法院中止令近期被上訴法院的卡薩馬里蘭公司對抗川普案,案號19-2222(2019年12月9日第四巡迴法院)和舊金山市及郡對抗移民局案,案號944 F.3d 773 (2019年第九巡迴法院)推翻,但紐約南區法院之判決卻於2020年1月8日於第二巡迴法院的紐約州等人對抗美國國安局,案號19-359和紐約造路等人對抗肯庫西奈力等人案,案號19-3595維持原判。

於此背景下,川普政府提出動議請最高法院在調取令狀待處期間,取消中止令,政府爭論公共負擔法規應允許實施,因為很可能四位大法官在充足考量價值後批准調取令,可合理的預期法院的大多數意見將認為下級法院裁決有誤,並有可能因拒絕取消中止令而導致不可回復之損害。政府特別點出第九巡迴法院判決中之用語「國安局已展現出高度本案實情勝訴可能性,且將遭受不可回復之損害,且權衡公正性及公共利益之結果亦偏向中止(地方法院的判決)」。政府也強烈地抱怨不可以因為一個地方法院的判決而導致其政策全國性的被中止,然而2015年時共和黨靠德州布朗斯維爾的一個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決,有效地封鎖了前政府的「暫緩遞解美國及合法永久居民父母的計劃 DAPA」。[參德州對抗美國案,1:14 CV-00254 (SD Tex. April 7, 2015)]

川普政府向最高法院的申請案現將由露絲金斯伯格大法官進行初次審閱。她可以獨自作出判決或如同他人的預測很可能會將案件提交至最高法院由全體審理。但即使金斯伯格大法官作出不利於政府當局之判決,公共負擔法規仍得在第二巡迴法院對本案實情作出判決後實施。最高法院對審理本案實情訂定了一個加速通報會時間表,最後的通報會訂於二月十四日,口述辯論將緊接被安排在後。

政府主張除非事前的中止令被撤銷,否則不可回復之損害將接踵而至,迫使國安局給予不具合法身分之人身分,而國安局一旦對公共負擔下了決定,無法重新審查。我們必須對此作出評論。有人質疑怎可能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尤其川普政府幾乎每周都對既定政策予以修改,將先前舉開雙臂歡迎的人變成賤民。換句話說,在不考慮接受罪犯或安全威脅之前提下,允許維持現狀等待本案實情終局判決,會有什麼真正的損害呢?

附錄:本文於2020年1月22日發表後至,美國最高法院於2020年1月27日以5比4的票數解除紐約地方法院的禁令,判川普政府的公共負擔政策勝出。接下來,第四、第九及第二巡迴上訴法庭將對公共負擔政策進行實質性裁決,裁決可能需要兩個月或更久。同時,美國國土安全部正在完善公共負擔政策,並會將其適用於2020年2月24日之後郵寄遞交的案件(以郵戳日期為準)或電子提交的案件。

李亞倫文章: 解決職業與親屬移民長期問題法案與2019高技能移民公平法案的交點;並刊登于大紀元時報2020年1月10日的移民生活版頁上

關於此二法案最近已有相關動作,旨在減少移民簽證之積壓量。法案有望在國會議期再開時迅速續行。

參議院第 S 2603解決職業與親屬移民長期問題法案(簡稱RELIEF法案)被廣泛認為是移民簽證數量衡平擴大及分配之最大希望,它已获得了一項众议院同伴法案 – HR5327法案 – 由佛羅里達州民主黨眾議員唐娜•夏拉拉於2019年12月5日提出。RELIEF法案將於五年內消除綠卡積壓量,及其他有利條款。

有瑕疵的2019高技能移民公平法案(HR 1044 / S386)更是動作頻頻,伊利諾伊州民主黨參議員迪克•德賓與S386法案提案人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麥克•李於12月18日達成妥協,德賓將撤回對S386之反對以換取EB-1、EB-2或EB-3類別的職業移民申請人﹐若簽證申請已獲批准或待審超過270天,無論排期是否排到,得以提早遞交調整身分的申請(相關資訊載於華盛頓地區流傳的一份法案修訂草稿)。調整身分之申請在移民簽證排期排到前不得批准。提早遞交此申請可取得三年為期的工作許可,可更換雇主、自由旅行及保護於遞交調整身分後超齡之孩童。德賓參議員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因為他之前反對S386,使得S386法案未能於參議院無異議通過,且他與佛蒙特州民主黨派崔克•雷希參議員是S 2603法案的共同提案人。

HR 1044/S386法案對印度族群而言要付出代價,因為該草案將禁止擁有50名及以上員工之雇主其持有H-1B或L-1簽證身份員工之比例超過全員工的50%。依國稅局内部收益代码IRC第414條,只要所有子公司或與集團相關的公司,以一個實體報稅,就將被視為一個雇主。(過去幾年間,印度公司主宰了H-1B工作簽證的市場,2016年及2017年大約佔了所有H-1B工作簽證的75%)。

雖然此草案的妥協讓法案更好,但卻未能解決移民簽證積壓的大問題,RELIEF法案會是該問題更好的解方。必須強調的是,該妥協如同原始提案,並未增加額外移民簽證數量。它只是對印度出生者的數量重新分配,損害了世界上其他國家出生的利益,包括中國。(詳見本所先前文章,「Amended HR 1044 in S386 Happening Now Amid a Flood of Concerns」,2019年9月23日)對於那些說HR 1044/S386法案亦嘉惠中國出生的人,只需點出EB-2及EB-3簽證類別的中國積案量少於五萬件,而印度則超過六十萬件,即知印度和中國不一樣,但能讓所有人衡平分配簽證數量的立法是RELIEF法案。

然而政治現實狀況須被納入考量。談及他與參議員李於參議院達成的妥協,參議員德賓指出雖然他偏好他自己的提案,但這次在參議院不會通過;總統並未同意,且大多數的參眾兩院共和黨員也未同意。結果也許這樣的妥協將是唯一可行的做法。

然而問題是,整個移民社區應繼續反對HR 1044/S 386贊成現狀,還是儘管移民簽證數量不衡平的分配及對H-1B制度的苛評,予以支持(實際上將H-1B變成了以招募為基礎之項目,其中雇主藉使用可供搜索之網站發布刊登由勞工部管理的職位以測試美國就業市場,支付勞工條件申請[LCA]的費用,最低薪資之異議則直接由國土安全部管轄)。

李亞倫文章:參議院第2603號法案-RELIEF 法案-充滿希望(並刊登于2019年12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 或將成為法律的兩項擬議法規;十二月簽證配額進度表之變動暨預測;史塔克威爾(Stockwell)案仍然有效

1. 第2603號參議院法案-RELIEF 法案

參議院2603號法案,《解決職業與親屬移民長期問題法案》(RELIEF-the Resolving Extended for Immigrant and Extended Families Act),是公平增加和分配移民簽證數量最大的希望。該法案(由民主黨參議員迪克·德賓(Dick Durbin)(伊利諾伊州)和民主黨的帕特裏克·萊希(佛蒙特州)於2019年10月16日提出)將會根據案件遞交的先後順序,在5年內消除親屬和職業綠卡積壓的案件;並通過一系列舉措,促進家庭團聚-包括將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和子女視為直系親屬,將職業移民的隨從受益人不再受每年綠卡數量的限制;保護超齡子女符合通過父母申請獲得綠卡;取消國家簽證數量上限;並擴大HR 1044法案中“無害持有”條款的適用範圍-從取消國家簽證數量上限政策生效前已獲批的案件擴展到政策生效後五年內獲批的案件。然而,共和黨參議員邁克·李Mike Lee(猶他州)提出反對意見,他是參議院386法案(參議院對應HR 1044法案的文件)也就是《高技術移民公平法案》的支持者,此案在職業移民的第二和第三優先申請上更有益於印度出生的人,由於並沒有大量增加簽證數量,此舉積壓了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出生的人此類的案件。據報道,邁克·李Mike Lee拒絕就自己的法案進行更廣泛的討論來解決綠卡案件積壓問題。目前看來,只能希望參議院的共和黨議員能夠緩和將參議院2603提案與參議院386提案一起考慮。對共和黨領導施加壓力是實現這一結果的最佳方法,因此,與共和黨議員溝通並支持同時考慮兩個法案將會大大促成這一結果。

刊登于2019年12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2. 即將成為法律的兩項擬議法規之一移民申請費

美國移民局靠收取費用為其提供資金,因此移民局傾向於收取更多費用。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在徵求意見期後,新的申請費(大部分是更高的費用)將成為新規。擬議法規收集書面意見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12月16日。《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費用表和其他移民福利申請要求的變更》聯邦公報第84卷,第220號,2019年11月14日,包括了以下費用的變更:

  • I-129表格從460美元申請費按類別漲價– H-1為560美元; L-1為815 美元; O-1為715美元; TN 為705美元。
  • 加急處理的時間將從15個公歷日改為15個工作日。
  • 在大多數情況下,無需支付85美元的照相及指模費。
  • 包括兒童在內的I-485基本申請費為1120美元,此費用包含了照相及指模費(此費用對14-78歲之間的申請人相比於現在的1225美元有所下降)。但是,I-765 EAD(工作許可證)和I-131回美證將分別收取490美元和585美元。因此,與EAD一起申請的I-485申請費為1610美元;與回美證一起申請的I-485為1705美元,I-485、EAD 和回美證三份一起申請為2195美元。
  • N-400入籍申請的費用將從725美元增至1170美元; N-336對入籍申請裁決進行聽證的申請,費用在700美元到1755美元之間不等; N-470永久居民保留申請入籍資格的費用在355美元到1600美元之間不等。
  • I-589庇護申請將為50美元,申請人還必須為首次EAD申請支付490美元。
  • DACA(童年入境者暫緩遣返)的續期申請費用將從495美元提高到765美元。
  • I-212驅逐出境或遣返後重新申請入境美國的豁免申請費將從930美元增加到1040美元。
  • I-290B行政上訴或動議申請費將從675美元增加到705美元。
  • I-539申請延長/更改非移民身份的費用將從370美元增加到400美元。
  • I-601申請不得再入境懲罰的豁免申請將從930美元提高到985美元。
  • I-601A非法居留豁免申請將從630美元提高為960美元。
  • I-751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的申請將從595美元增至760美元。
  • I-765工作許可證申請將從410美元增加到490美元。
  • 領事館或使館簽證面談成功後支付的移民費將從220美元降至200美元。
  • 某些情況下的照相及指模費將從85美元降至30美元。

申請費的增加幾乎是必然趨勢,因為筆者在30多年的執業中不記得見過提高費用被否決過。毫無疑問的,庇護申請者提交I-589申請要支付50美元的提議,公眾將猛烈抗議,但美國移民局無疑預見到了這樣的爭議,因此在案件初期只收取低廉的費用。

3. 兩項提案中的第二項,更有可能成為法律-政治庇護工作許可證

另一項提案於徵求意見期過後,預期在其最終成為法律前將面臨法院挑戰,但最終會成為法律的是「政治庇護申請、面談及工作許可」。聯邦公報第84卷第220號,2019年11月14日。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3日,包括以下內容:

  • 申請工作許可的時間從180天增加到365天,於第62389頁關於法規提案的討論是一項單獨的法規制定提案,以消除在30天內裁定工作許可證申請的要求。
  • 沒有在一年的截止日期內提交政治庇護申請者不符合C8工作許可之條件,除非符合遲申請的例外,或申請者於其首次提出庇護申請之日時是無人陪伴的外籍兒童。
  • 下列人士亦沒有資格申請:判有任何加重重罪;美國境內犯重罪或美國境外非政治嚴重犯罪;在美國因違反公共安全而被定罪者,包括:家庭暴力、毆擊、虐待或疏於照管兒童、管制物品、酒駕或於受藥物影響狀態下駕車(無論該州或地方司法管轄區對犯罪的分類為何);國土安全局將個案裁量外國人曾被定罪任何外國非政治刑事犯罪,或未結案的逮捕,或對任何非政治性外國刑事犯罪的未決指控,或未結案的國內指控或逮捕,涉及家庭暴力、虐待兒童、持有或經銷管制物品、或在毒品或酒精影響下開車。為此,國土安全局將要求初次申請和更新申請者到ASC(申請支援中心)拍照按指紋。
  • 當政治庇護辦公室拒絕案件時,工作許可證將被終止,除非該案被移轉至移民法庭,若移民法官拒絕後工作許可證會被終止。但若向BIA(移民上訴委員會)上訴,等待審理的過程中,仍可有工作許可證,但聯邦法院上訴期間禁止,除非該案被發回重審。
  • 非法入境美國者欠缺獲得C8工作許可證之資格,除非有充分的理由-由審判員依個案裁定是否具備非法入境美國的正當理由。於此情形,該外籍人士須本人即時向國土安全局報到,向國土安全局官員表明有申請政治庇護之意圖,或表達對迫害或酷刑的恐懼,及對非法入境或企圖入境有充分理由。正當理由的適例包括要求立即就醫或逃離迫在眉睫的嚴重傷害。

審視此提案,其最主要的挑戰可能是不公平地限制了受迫害者尋求有意義的政治庇護的權利,因其剝奪了申請人於遞交政治庇護申請後至少一年以上的合法工作權利,等於要讓他們靠自己的資源,家人、朋友或慈善團體,或迫使其尋求未經授權的工作以求生存。反對意見是,該規則將大大關閉經濟福利的吸引力,因這是入境美國的主要原因。對此提案進行整體觀察,它主要是搶先阻止而非完全阻止工作權利,作者認為,最終該提案多半可能會通過實施。但這並不意味著有興趣的人士不應通過評論及後續的法院挑戰來反對該提案。

4. 十二月簽證配額進度表之變動暨預測

當我們進入2020會計年度的第三個月時,2019年12月的簽證排期表顯示親屬類別(墨西哥除外)的最後批准日期排期表提前一至兩個月;而其他所有國家出生的職業類別EB-1特殊人才/傑出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管或經理提前一個半月至 2018年7月15日。而因新法尚未上路,故第四優先其他宗教從業人員和第五優先區域中心沒有配額。 EB-1中國出生者前進3個半月移至2017年5月15日,而印度的EB-1仍停留在2015年1月1日。中國的EB-2高等學位人才前進三個月至2015年6月22日,而印度則前進兩天至2009年5月15日。中國出生的EB-3技術勞工/專業人員停留在2015年11月1日,而印度也維持在2009年1月1日。中國的EB-5非區域中心投資移民前進了兩週至2014年11月15日,印度則前進三週至2018年1月1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確認親屬和職業類別將使用12月的遞交申請排期表的日期。所有其他國家出生的親屬案件遞交日期通常前進三周至兩個半月。職業類別的案件,其他所有國家出生的EB-1現有配額,中國EB-5前進四個月至2015年5月15日,其餘部分與11月的遞交日期相同。國務院簽證控制和報告部部長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警告說,所有其他國家出生的EB-3和EB-2都可能最早在2020年1月開始積案,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建議會員於12月底前遞交任何EB-2和EB-3所有其他國家出生的調整身分的申請。

5. 史塔克威爾(Stockwell)案仍然有效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於2019年11月21日發布一項政策警告說,雖然移民法第245條(d)項及同條(f)項禁止合法入境的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者以同法第245條(a)項在美國調整身份,移民上訴委員會於史塔克威爾案[20 I&N Dec. 309 (BIA 1991)]裁定同法第 245條(d)項並不禁止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已被終止的外籍人士不可依同法第 245條(a)項調整身份,並且移民局正在更新指導說明書以確保有條件綠卡已被終止的此類申請者與I-485申請永久居留身份或調整身份的申請一致。史塔克威爾先生在移民法庭前調整了身份,取得了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一年後他終止這個婚姻,與第二位美國公民結婚,這份簽證申請也已獲批准。因為史塔克威爾先生的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已終止, 他收到去法庭說明理由的上庭通知。移民法官及移民上訴委員會皆同意現行法明確的將第245條(d)項的限制限縮於現具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人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政策說明手冊中,重申調整身份的限制僅適用於在美國具有合法永久居留身份的外籍人士;參照史塔克威爾案判決,並於註腳中指出:「以下情形亦同:若該外籍人士失去其有條件永久居留身分,如:因拋棄、撤銷或有最終行政遞解令」。該說明指出,移民法官並無必要確認外籍人士在遞交新的調整身份申請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已終止其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且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於滿足以下條件時或許可以調整先前有條件永久居留身份已終止的外籍人士:1. 該外籍人士有調整身份的新依據、 2.外籍人士有調整身份的資格、3.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該調整身份申請有管轄權。另一個進一步的註腳指出若一位外籍人士的調整身份申請於本說明生效日2019年11月21日前被拒,除非該外籍人士仍能及時遞交重新開案或重新考慮的動議,否則該外籍人士可以提出新的調整身份申請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依該說明裁定。

現在是充滿希望的季節,若能在休會前或國會​​一月份重新開會後不久於參議院聽證會上對S.2603及S.386採取積極行動,將會相當應景。

李亞倫文章”三個聯邦法院針對「公共負擔」新法叫停後,我們應採取如何的立場?”並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

政府當局於2019年10月15日針對移民實施之「公共負擔」新法,受到美國紐約州、加州和華盛頓州聯邦地區法院提出之阻礙。紐約州和華盛頓州之初步強制禁止令全國適用,而加州者則更偏向當地。

華盛頓州聯邦東區地方法院的彼德森法官(Rosanna Malouf Peterson)於終局判決作成前,「完全」暫緩公共負擔新法之執行。「最終版本法規之生效日期被推遲,取決於審查程序之結論」;國土安全部被禁止實施該新法。加州聯邦北區地方法院菲力斯漢米爾頓法官(Phyllis J. Hamilton)禁止其他人包含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J. Trump)在內將此新法適用於舊金山、聖塔克拉拉、加州、奧勒岡州、華盛頓特區、緬因州、賓州居民,或此類人所屬之任何家庭。紐約聯邦南區地方法院喬治丹尼爾斯法官(George B. Daniels)於兩件裁決中發布一項全國性禁制令,及延後該新法生效日,取決於事實面之終局判決或法院於一或多項特別於第二項限制及禁止國土安全部及公民移民服務局實施該新法,新法適用所造成的任何影響或因應新法修正而須遞交之新版表格(I-944自給自足聲明表、I-485申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留),此公共負擔新法之生效日遭向後推遲。若法院之命令遭事後終止而該新法生效,則原生效日2019年10月15日將被置換為命令被終止後之日期。

關於在美國調整身份而言,申請者似可繼續沿用舊表格申請,直到法院之事前禁制令遭上訴推翻或美國政府於原審法院或上訴法院就本案事實面獲得全盤勝訴判決。

然而此些裁決皆未禁止於2019年10月11日由國務卿所發布暫定最終條文以執行於2019年10月15日實施公共負擔新法之相關規定。然問題在於領事館官員是否得以實施該暫定最終法規,即使法規摘要已明確指出其目的在於與國土安全部保持同步:

本法的意圖亦在使美國國務院之標準與國土安全部保持同步,以避免出現領事館人員審酌某外國人情況而認定該人不可能成為公共負擔,但國土安全部於同一外國人持美國國務院所發簽證請求入境美國時,卻認為該人屬於公共負擔而不得進入之情況。

雖然三個聯邦法院皆未直接禁止,但火雞斷頭恐難以展翅(感恩節要到了),故美國國務院不應認為此次其能單憑己力實施該法。於本文定稿後,一位美國國務院官員已確認此公共負擔新法於新版表格確認前不會實施。亦得知美國國務院將使用新版DS-5540表格(公共負擔問卷),然該表現正由美國行政管理暨預算局審查中。每年使用該表之綠卡申請者將約有45萬人。此雖係因技術性問題而造成之延宕,然即使州能快速通過行政管理暨預算局之程序,因有這些初步強制禁止令,公共負擔新法能否上路還有待觀察。

三個聯邦法院並未暫緩2019年10月4日「總統公告暫緩造成美國健保經濟負擔之移民之入境」預定於2019年11月3日生效之計劃。此公告影響領事館流程但未影響調整身份申請,然要求移民簽證申請人(除少數例外)於入境美國30天內提出符合規定之醫療保險證明(非「醫療補助」),或其擁有足夠醫療資源以支付得合理預見範圍內之醫療支出。根據移民政策研究所(無黨派,致力於分析美國其全球移民之智庫)之研究,高達65%之合法移民可能會被禁止入境美國。據信,於新法規生效日前,將有法律爭訟尋求禁止該公告。

不幸的是,特朗普先生及其團隊針對移民的貧富進行兇猛襲擊之態度漸趨明顯。藉由財富​​測試並包含對英語之瞭解,其主要是尋求歐洲白人族群入籍,而拒絕世界上大多數的其他地方。

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李亞倫文章”新公共負擔政策于2019年8月14日公佈—對2019年10月15日前提交的案件不予追溯 除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俗稱白卡)外,受到補助的可負擔健保法ACA(歐記健保)醫療保險不被視為公共福利”

本文不是對新規的全面總結,只可用作對公共負擔部份中大多數政策變化的快速指南。

該規則將于2019年10月15日生效,所有在2019年10月15日當日和之后遞交的案件將以它為則。該日之前遞交的所有案件將遵從舊法。 舊法中的糧食券(SNAP)、第八節住房選擇券和其它現在被視為公共福利的,只要在2019年10月14日前結束,不再被列入考慮的範圍。現在被視為公共福利但已在2019年10月15日前收到的補貼將視申請人的整體情況予于考慮,但不會被看重。那些包括保持收入水準的現金援助,含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貧窮家庭臨時援助(TANF),為維持收入水準而提供的州和地方的現金援助計畫(通常稱為一般援助計劃),以及對于長期收容的外籍人士的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白卡)。

決定公共負擔的證據標準是,在任何時候,某人是否“多半可能”成為公共的負擔。

美國移民局在決定公共負擔時會綜合考慮:在未來的任何時間,外籍人士是否多半可能在任何36個月內累計獲得超過12個月的一項或多項公共福利。最低的考慮因素有外籍人士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教育程度和工作技能,資產,資源和財務狀況。在查看家庭狀況時,國安局將考慮家庭人口以及家庭人口是否使得外籍人士多半可能在未來成為公共負擔。在查看資產,資源和財務狀況時將查看家庭的年度總收入是否至少達到最新的聯邦貧窮指數(FPG)的125%倍,如果外籍人士是美國公民的配偶或子女(且子女已年滿18歲),在計算資產時,它是否為家庭總收入與125%的FPG差額的三倍,在其他類別下,資產是否為差額的五倍。

證據方面,美國移民局將查看美國國稅局的報稅證明,如果無法獲得報稅證明,需要家庭成員收入的其他可靠和證明性證據,包括為何無法獲得報稅證明的解釋。非現金資產和資源可納入考慮的是指可在12個月內轉換為現金的資產和資源—具體指年金,證券,退休金和教育賬戶資金以及易于轉換為現金的任何其他資產。該規則還將外籍人士在美國的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分以及其他未在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分中反映的負債視為證據,例如: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未付子女或配偶撫養費,未繳稅款和信用卡債務。

在考慮教育和技能時,外籍人士必須提供過去三年的美國國稅局報稅證明。如果無法提供,可提供過去三年外籍人士就業記錄的其他可靠和證據性證據,包括解釋為何無法提供報稅證明; 他/她是否擁有高中畢業文憑或高等教育學位; 外籍人士是否具有任何職業技能,證書或執照; 該外籍人士是否精通英語或除英語外精通其他的語言; 外籍人士是否需要照顧別人,以致外籍人士人缺少就業記錄。

尋求調整身份的申請人必須在國土安全部指定的表格上提交自給自足的證明聲明。

如果親屬移民案需要一份經濟擔保書,美國移民局將查看擔保人與申請人的關系,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是否與申請人住在一起,以及擔保人是否已提交過擔保其他人的經濟擔保書。

家庭人數方面﹐21歲或以上的外籍人士或21歲以下但已婚的外籍人士﹐要包括外籍人士本人,與外籍人士一起居住的配偶,與外籍人士一起居住的子女,不與外籍人士居住一起但外籍人士要負擔或有義務負擔至少50%經濟責任的子女,不與外籍人士一起居住但外籍人士要負擔或有義務負擔至少50%經濟責任的配偶,或聯邦所得稅報稅單上列入的撫養親屬,以及向外籍人士提供至少50%的經濟擔保的當事人,或者將外籍人士列為他/她聯邦所得稅報稅單上撫養親屬的當事人。上述規則也適用於外籍人士是兒童,包括兒童的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提供或要求提供至少50%經濟責任的當事人,和其他子女或外籍人士的父母要負擔或有義務負擔至少50%經濟責任的其他當事人﹐或其他在外籍人士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聯邦所得稅單被列為撫養親屬的當事人。

嚴重的負面因素是外籍人士不是全時學生但被授權工作,而無法證明目前的工作,近期的工作經歷或未來就業的合理前景;在2019年10月15日當日或之后,外籍人士申請許可或調整身份前的36個月內,已經或已經被批准獲得超過12個月的一項或多項公共福利; 外籍人士被診斷出患有可能需要大量醫療的疾病或者會影響外籍人士自給自足的能力﹐上學或工作,并且外籍人士沒有保險,未來也可能不會獲得醫療保險,不能支付此可預見醫療費用的經濟來源;或者外籍人士以前被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訴委員會認定為公共負擔或因此被驅逐出境。

重要的積极因素是外籍人士的家庭有收入,資產或資源,且至少可支持該家庭人口的聯邦貧窮指數(FPG)的250%; 外籍人士被授權工作,且目前從事合法(不是非法)行業,年收入至少為聯邦貧窮指數的250%; 或者外籍人士有私人醫療保險,不包括外籍人士以歐記健保獲得以保費稅收抵免為補貼的醫療保險。

難民和庇護者以及某些其他類別免于遵守此規則。

公共福利指所有目前禁止的﹐現在加入新的糧食券SNAP,第八節住房選擇券的住房援助,第8節的租賃援助,根據1937年美國住房法第9節的公共住房﹐和白卡醫療補助(但下面除外-緊急情況﹐《殘疾人教育法》的福利﹐對低于接受中等教育年齡上限的人提供的學校服務或福利﹐21歲以下的外籍人士或一位婦女的懷孕期間或產後60天的補助)。值得注意的是,它不包括除白卡以外以補貼形式購買的醫療保險。在回答是否考慮加入以“病患保護和歐記健保法”經過測試標準的補貼,國土安全部回答如下:

國土安全部在決定因公共負擔不予入境的情況時﹐不考慮歐記健保的補助或白卡除外透過健康保險市場獲得的健康保險為公共福利,是因為評估福利價值的複雜性和此福利的高的收入要求門檻。正如本序言第III.R部分所討論的那樣,國土安全部已為私人醫療保險加入一項適合預期入境時間的重要積極因素。但如果外籍人士以保費稅收抵免的形式獲得補貼以獲取保險,那麼這種保險不視為積極因素。

未來,可能強烈建議那些提供補貼醫療保險的公司公開其補貼來源的資料。

國土安全局可以酌情決定是否用公共負擔保證金來克服公共負擔的理由﹐并警告外籍人士如果在其案件中有一項或多項較嚴重的負面因素,國土安全部通常不會行使酌處權來允許提交保證金。最低保證金金額不得低于8100美元,保證金金額要求將根据城市地區消費者价格指數(CPI-U)每年進行調整通貨膨脹,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美元金額。此保證金一直有效,直到美國移民局批准取消保證金——當外籍人士已經入籍或以其他方式獲得美國公民身份,永久離開美國,去世,成為合法永久居民滿五周年,或者外籍人士更改移民身份至新的身份不再受到因公共負擔不得入境的規定。如果保證金已經退還,外籍人士在調整身份後36個月的期限內不能獲得超過累計12個月的公共福利(例如,一個月內收到兩筆福利,即算兩個月)。

我們認為,在法規生效之前的兩個月內,將會出現或改變最終規則的法庭訴求,我們期待這些訴求會成功。這個規則雖然不是作者認為最糟糕的,但顯然有利于那些年輕,受過教育,中產階級,富裕,講英語的人。川普政府已經表示,不再歡迎父母,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人和非英語人士(主要是有色人種),而這條規則就是在美國國門前張貼的標誌。

李亞倫文章 “修正後的高技能移民法案在參議院的S.386立法中﹐引起眾多人的擔憂”

S.386是根據修正後的眾議院HR 1044即“ 2019年高技能移民法案的公平性”所訂,研究後看來它對EB-2高等學位和EB-3技術員工/專業人員/其他員工類別的簽證數量分配的改變,僅有益於印度出生的人。 參議員邁克‧李(共和黨,尤他州)于9月19日在參議院推動全體一致的同意票(此法案已通過眾議院的投票),雖然參議員大衛‧珀杜(David Perdue)(共和黨,喬治亞州)持反對意見,但他表示打算與參議員珀杜於周末解決分歧。

改變簽證數條款的困難在於,職業移民簽證數量有限,每年的140,000個配額,被世界上的每個國家你爭我奪。(在2022會計年度之後的5年,對新的短缺職業類別,將多分配5000份簽證額)。此立法將取消每個國家可獲得簽證總數的限制(目前為7%),而允許一個國家在三年過渡期內盡量去拿簽證數量,2020會計年度,其中15%將留給除中國和印度之外的其他國家使用,2021財年和2022財年,為10%。在這14萬個簽證配額中,EB-2類別每年分得40,400份﹐EB-3分得相同的配額數(除去2022年之後保留給短缺職業類別的5,000份配額)。由於在這三年過渡期有85%的規定,即任何一個國家所獲得的簽證額不得超過這個數額,這意味著2020至2022會計年度,印度出生的人可以得到近85%的EB-2和EB-3的簽證配額,減去必須給中國出生和那些其他國家出生的人其I-140職業移民申請在法案頒布之日前已批准的人,因為有一項“保留無害”的規定,使得這些當事人將獲得移民簽證而不受新法案影響。印度之所以占主要地位,是因為獲得簽證配額的權利靠優先日期,先提交的先拿到。目前待審的印度案件其優先日期比中國職業移民簽證案件的優先日期早6年。根據美國移民局2018年4月的統計數據,人在美國印度出生的I-140已批准積壓案EB-2包括家屬簽證案件超過430,000件,EB-3案包括家屬簽證案件約115,000件。這還不包括美國境外印度人的已批案件。根據美國國務院2017年11月的統計數據,另外EB-2和EB-3簽證案件中印度案件還有10,961件和21,962件在排隊,若以移民局相同的乘數來計算家屬,案件數量會分別增加到21,922件和46,120件。經過簡單的計算,到2022會計年度,每年EB-2和EB-3簽證只有80,080份,三年總計為242,400份簽證。僅印度需要的EB-2和EB-3簽證就有616,683份(從上述已批准申請的在美國和海外印度出生人數計算而得),並且沒有跡象表明印度最近的職業移民簽證案有所減少。在3年的過渡期之後,為其他國家留存的簽證比率將從15%減少到10%,全部135,000份簽證將提供給優先日期最早的國家,最有可能的還是印度,因為估計印度需要350,000多份的EB-2和EB-3簽證。許多印度的EB-2簽證申請將轉為EB-3申請,原本使用率較低的EB-2簽證使用量將上升。由於2021和2022會計年度,保留給其他國家的簽證數量將從15%降至10%,而單個國家獲得的簽證數量限制仍為85%,所以印度案件的積壓案會更久。請註意,可以通過減少其他類別未使用的簽證數量來增加EB-2和EB-3的數量,但是各個類別簽證整體使用率極高,不太可能大幅減少。

該立法的困難在於,它並沒有增加職業移民簽證的數量,除了三年內針對短缺職業額外增加的5000個簽證數量外,只重新分配現有的簽證配額。 “沒有害處”條款主要適用於已得到批準的中國人,這些案件在中國目前的積壓案件中比較靠前,但是對於在頒布之日未經批準中國出生人的申請案非常不利,因為印度案件的優先日期要提前得多。他們唯一的希望是利用2021-2022會計年度減少的5%的簽證數量(從15%降至10%)。由於對每個國家85%的簽證數量的限制,印度人將無法獲得這5%的簽證。另外,想要分析對於已獲批簽證的動向非常困難。

對於親屬移民的案件,該立法將提高每個國家可獲得的簽證數量,從226,000總數7%的限制到15%。這項立法主要會有益於墨西哥和菲律賓國家,並且可能使所有類別的親屬簽證案件的優先日期倒退,除了F-2A(合法永久居民申請配偶或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之外,目前所有國家的F-2A類別都有配額。

除了簽證數量,反對H-1B工作簽証計劃的參議員Chuck Grassley(共和黨-愛荷華州)還重新制定了新的H-1B條款,以考驗美國的就業市場為名﹐他呼籲建立搜索網站來張貼職位聘用由勞工部來管理,該網站不僅需要完整地描述工作性質,還必須包括該職位的申請流程。目前的H-1B計劃不對美國的就業市場予以測試,除了有大量H-1B雇員或過去曾違反H1B計劃的特定雇主。這些雇主不得將職位保留給H-1B非移民或是即將成為H-1B非移民的當事人;或在招聘過程中給予這些人優先僱用權;也不可以主要招募這類的當事人。新規則還包括一項規定,對勞工情況調整申請(LCA)進行收費,並將與現行工資有關的訴求管轄權直接歸於國土安全部管理(目前工資問題歸勞工部)。

關於H-1B簽證,新規則還將取消公司使用B-1商務簽證來代替H-1B簽證﹐即外籍人士在短時間內出於某些目的臨時赴美並由海外公司支付薪資。

該立法的一個積極方面是,在2020至2028會計年度的8年內,恢復了附表A短缺的職業,例如護士和理療師,更將2020-2022會計年度的三年期間再額外分配140,000之外的5000份簽證,這項規定促使參議員蘭德‧保羅(共和黨-肯德基州)支持該法案。

該法規的生效日期為2019年9月30日,即使法案通過的日期晚於9月30日。如果參議院通過該法案,它將被送回到眾議院進行調整並最終通過,然後再送至白宮。

總而言之,我們並不支持這項法案,並希望有更好的法案,比如不將職業類別的家屬計算在內,或者清除所有的積壓案件,因為所有申請者都將為這個國家做出貢獻,並且他們已經或將由勞工部和/或移民局認定他們的特殊技能,尤其許多是重要的工業領域,將會幫助這個國家。

刊登于2019年10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