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斯科特斯(SCOTUS)案能否幫助保護可能因走私外籍人士而被視為不可入境的人?

由艾米·科尼·巴雷特 (Amy Coney Barrett) 對美國訴漢森案 (United States v. Hansen) -第 22-179 號 (US 2023) 案,代表多數派撰寫最高法院2023 年 6 月 23 日以 7 比 2 的投票結果,判決書稱他(漢森)通過欺詐性的成人收養計劃,鼓勵非公民前來、入境美國並非法居住在美國的外籍人士不受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權的保護。 第九巡迴法院先前做出了對漢森有利的裁決,稱該法規將其-甚至常見的言論,例如告訴非法移民“我鼓勵你居住在美國”或向他們提供有關可使用社會服務的建議-定為刑事犯罪。 但巴雷特法官在一項狹義的裁決中表示,該條款“僅禁止故意煽動或協助某些非法行為”,不包括受保護的言論。 她在回顧成文法歷史時指出,過去和現在一樣,“鼓勵”有一個專門的含義,即引導共犯責任,而當國會後來修改該條款時,增加了“誘導”,它也帶有教唆和使人方便的含義。 此問題是,這項裁決可能會對移民申請人產生什麼影響,例如過去非法進入美國的父母,現在被指控犯有走私外籍人士的罪—因為他們鼓勵自己的孩子非法來到這個國家,從而禁止入境美國成為移民。 此禁止入境的法規 8 USC§1182 (a)(6)(E)(i)、INA§212(a)(6)(E)(i) 將外籍走私人犯者定義為“任何故意鼓勵、誘導、協助、教唆或協助任何其他外籍人士違反法律入境或試圖入境美國的人。” 它與漢森處罰法規 8 USC§1324(a)(1)(A)(iv)、INA§274(a)(1)(A)(iv) 密切相關,對任何人“鼓勵或誘使外國人來到、進入或居住在美國,明知或罔顧這種來到、進入或居住已經或將會觸犯法律的事實”給予刑事處罰。我們最近已看到一些案例,父母被拒絕移民簽證,並被要求申請豁免,因為領事官員懷疑他們鼓勵或幫助他們的孩子非法來到美國。 這種情況甚至發生在一位寡婦身上,她解釋說援助僅來自她已故的丈夫,並且父母雙方都強烈否認曾經援助過子女。 這裡是否存在漢森的論點-即美國移民局和領事官員不得利用外籍人士鼓勵或誘導的走私條款,除非他們有共謀責任或教唆和使人方便的充分懷疑證據? 換句話說,他們所做的不止是口頭上鼓勵當事人非法進入美國。 漢森案因其與第一修正案權利的交叉而引起最高法院的關注,但該案涉及美國公民而不是外籍人士。 法院早些時候在 Kleindienst v. Mandel, 408 US 753 (1972) 案中裁定,非公民無權獲得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然而,巴雷特法官做出的明確裁決不是基於第一修正案,而是基於法定解釋,該解釋應該同樣適用於海外外籍人士和本國公民。

李亞倫文章: 1. H-1B 抽籤鬧劇 40萬人重複申請 2. 申請勞工紙時機  H-1B至少剩2年

刊登於2023年5月2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李亞倫律師手記上(剪報)

1. H-1B 抽籤鬧劇  40萬人重複申請

美國移民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 2024會計年度 H-1B 初始注冊登記期的結果,它透露了今年 3 月份為什麼有如此多讓人失望的事情。 這是個多麼糟糕的系統! 移民局共收到了 780,884 份 H-1B 注冊,其中一半以上來自多次提交申請的受益人——350,103 人提交了一份申請,408,891 人提交了一份以上申請。 共有110,791 份被抽中,比去年的 127,600 份少,因為 H-1B 的使用率比預期的更高(與 H-1B 數量相抵消)還有抽中人的預期申請率也更高。 所以總體的抽中率為百分之14.19,但如果僅考慮758,994個符合條件的注冊人(那些未被取消資格、刪除或付款有問題的),則為百分之14.6。

很明顯,因為個人和公司提出了多份申請,抽籤過程中存在許多作弊行為。 根據法律,一個人的 H-1B 注冊通常只能有一個(同一公司不能為同一人申請多次),并且公司只能對有真正需要的個人申請。 例外的情況是另一個公司對同一位個人有真正的需求。 但多次申請的合格注冊受益人的數量大為驚人,達到408,891人,這與前提不符。 很明顯,許多個人和公司為申請多份而串通作弊,進而有效地排擠了真正需要的申請者。

解決方案是什麼呢——我們建議要“回到過去”,再次讓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請文件,而不是僅僅支付象征性的金額(目前每次注冊費為 10 美元),以獲得提交專業職業申請的特權。 鑒于移民局對登記注冊的門檻低且缺乏對違規者執行法律,使個人及其公司不用提交更多文件﹐而試著與此系統玩把戲。 我的合伙人李翼民律師兩年前就在他的文章“改進H-1B抽籤系統的建議”(刊登於4/14/22移民日報)中指出2022會計年度 H-1B 注冊人數驚人地增長了百分之53.5,即 308,613份 – 與 2020會計年度H-1B注冊人數的 201,011份申請相比 – 這年移民局轉向抽籤注冊系統,并主張將注冊費從 10 美元提高到 100 美元作為部分的解決方案。 移民局現在提議將費用增加到 215 美元。 然而,筆者認為即使是如此大幅度的費用增加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因為這個驚人的數字表明許多公司和個人只會將此金額視為開展業務的成本,且眾所周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費用增加确實 不會阻止申請人申請移民福利。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移民局的加急處理費,該費用從項目開始時的 1000 美元增加到如今的 2500 美元,而此項服務的使用率卻大幅增加。 對此類作弊行為的真正威懾是必須讓感興趣的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請,及其對此個人的需求文件。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給出實施這個注冊系統的原因之一是移民局對每份未被抽中的申請都必須退回大量文件——移民局不再要求重複的H-1B副本,文書工作量現已減半。

從 2018到2020 會計年度到 2021會計年度年實施注冊系統之前,這三年收到的申請數量一直徘徊在 190,000 – 200,000 份的范圍內。 隨著 2021 會計年度注冊系統的實施,注冊人數激增至 274,237 人,次年為 308,613 人,下一年為 483,927 人,今年 3 月份為 780,884 人。若按照這個速度不變,因為作弊行為,不管美國的經濟狀況如何,明年這個數字將超過 100 萬。 許多 H-1B 專家曾認為因為科技行業的問題導致數萬人被裁員,今年的數字會下降,但不幸的他們錯了。

因此,似乎唯一明智的解決方案是“回到過去”。 在 4 月 28 日公布的總體數字中,移民局在一段“打擊注冊過程作弊行為的措施”中承認,已認真關注因大量符合條件注冊人的多次申請,而讓一些人獲得不公平的優勢,但移民局只是重申許多人忽略的處罰條款 ,但它可能會繼續被忽略,直到真正有“Skin in the Game”- 即必須提交更多的文件。

2. 申請勞工紙時機  H-1B至少剩2年

一些公司在員工入職後立即開始為他們感興趣的 H-1B 員工申請 PERM 勞工紙﹐而其他公司則等待六個月、一年、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才開始啟動。 有些公司甚至等到他們認為 H-1B 工作人員的時間即將用完的最後一刻才啟動。 那麼最後一刻是何時呢? 它根據許多因素而有所不同,對希望盡可能拖延時間才申請的雇主﹐我們建議要儘早開始—至少在 H-1B 持有人還剩兩年的時候。 目前,如果申請一切順利,最後一刻看來會需要那麼長的時間。 移民局給 H-1B 持有人的最長期限為六年(不包括重新獲得未使用的時間)。 美國移民局允許根據《2021 年美國競爭力法案》(AC-21) 為那些來自案件被積壓國家﹐但沒有移民簽證配額﹐且 I-140 申請已獲批准的人可延期三年﹐以及來自有配額和被積壓國家者﹐而自提交勞工紙申請或 I-140 申請已超過365 天的人﹐可延長一年時間。 如果需要,通常可以進一步延長。

在大多數情況下儘管有很多例外,但如進展順利,計算來自積壓國家考慮到I-140批准後可延期三年的 PERM 申請的預期處理時間,通常需要至少1-4 個月的時間來設定申請案,且具體時間取決於案件的複雜性、公司和律師事務所的速度﹔6- 7 個月來確定現行工資﹔3-4 個月招聘程序(特別是在有工資透明法案的地方,最好在有了現行工資後開始招聘)﹔9 個月處理勞工紙﹔1 個月準備和提交 I-140 申請,美國移民局可在15 天的時間對加急處理的申請做出裁決。

或者,對於那些希望以 365 天勞工證未決為由來申請一年延期的人,預期處理時間與九個月的勞工證處理時間相同,且不需要提交 I-140 申請或等待美國移民局審批就有資格延期一年。然而,在 H-1B 持有人有資格獲得延期之前,仍需等 365 天。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仍需將預計的 9 個月勞工證處理時間再計算 3 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移民局將允許公司提前申請延期,只要延期的開始日期超過 365 天。

為試圖等到最後一刻才提交勞工紙申請的公司﹐我們的口號是不要等。 審批就申請過程中會不斷的發生審理延遲和法律變化-甚至像工資透明法案這樣的外部法律,所以公司應該儘早為員工啟動 PERM 勞工紙認證的案件。

 

李亞倫文章: H-1B 的抽籤過程是一場鬧劇—是時候“回到過去(Back to the Future)”了

美國移民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 2024會計年度 H-1B 初始注冊登記期的結果,它透露了今年 3 月份為什麼有如此多讓人失望的事情。 這是個多麼糟糕的系統! 移民局共收到了 780,884 份 H-1B 注冊,其中一半以上來自多次提交申請的受益人——350,103 人提交了一份申請,408,891 人提交了一份以上申請。 共有110,791 份被抽中,比去年的 127,600 份少,因為 H-1B 的使用率比預期的更高(與 H-1B 數量相抵消)還有抽中人的預期申請率也更高。 所以總體的抽中率為百分之14.19,但如果僅考慮758,994個符合條件的注冊人(那些未被取消資格、刪除或付款有問題的),則為百分之14.6。

很明顯,因為個人和公司提出了多份申請,抽籤過程中存在許多作弊行為。 根據法律,一個人的 H-1B 注冊通常只能有一個(同一公司不能為同一人申請多次),并且公司只能對有真正需要的個人申請。 例外的情況是另一個公司對同一位個人有真正的需求。 但多次申請的合格注冊受益人的數量大為驚人,達到408,891人,這與前提不符。 很明顯,許多個人和公司為申請多份而串通作弊,進而有效地排擠了真正需要的申請者。

解決方案是什麼呢——我們建議要“回到過去”,再次讓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請文件,而不是僅僅支付象征性的金額(目前每次注冊費為 10 美元),以獲得提交專業職業申請的特權。 鑒于移民局對登記注冊的門檻低且缺乏對違規者執行法律,使個人及其公司不用提交更多文件﹐而試著與此系統玩把戲。 我的合伙人李翼民律師兩年前就在他的文章“改進H-1B抽籤系統的建議”(刊登於4/14/22移民日報)中指出2022會計年度 H-1B 注冊人數驚人地增長了百分之53.5,即 308,613份 – 與 2020會計年度H-1B注冊人數的 201,011份申請相比 – 這年移民局轉向抽籤注冊系統,并主張將注冊費從 10 美元提高到 100 美元作為部分的解決方案。 移民局現在提議將費用增加到 215 美元。 然而,筆者認為即使是如此大幅度的費用增加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因為這個驚人的數字表明許多公司和個人只會將此金額視為開展業務的成本,且眾所周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費用增加确實 不會阻止申請人申請移民福利。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移民局的加急處理費,該費用從項目開始時的 1000 美元增加到如今的 2500 美元,而此項服務的使用率卻大幅增加。 對此類作弊行為的真正威懾是必須讓感興趣的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請,及其對此個人的需求文件。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給出實施這個注冊系統的原因之一是移民局對每份未被抽中的申請都必須退回大量文件——移民局不再要求重複的H-1B副本,文書工作量現已減半。

從 2018到2020 會計年度到 2021會計年度年實施注冊系統之前,這三年收到的申請數量一直徘徊在 190,000 – 200,000 份的范圍內。 隨著 2021 會計年度注冊系統的實施,注冊人數激增至 274,237 人,次年為 308,613 人,下一年為 483,927 人,今年 3 月份為 780,884 人。若按照這個速度不變,因為作弊行為,不管美國的經濟狀況如何,明年這個數字將超過 100 萬。 許多 H-1B 專家曾認為因為科技行業的問題導致數萬人被裁員,今年的數字會下降,但不幸的他們錯了。

因此,似乎唯一明智的解決方案是“回到過去”。 在 4 月 28 日公布的總體數字中,移民局在一段“打擊注冊過程作弊行為的措施”中承認,已認真關注因大量符合條件注冊人的多次申請,而讓一些人獲得不公平的優勢,但移民局只是重申許多人忽略的處罰條款 ,但它可能會繼續被忽略,直到真正有“Skin in the Game”- 即必須提交更多的文件。

李亞倫文章: H-1B工作簽證註冊登記申請數的預測; 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和移民局調整身份圖表的對照

H-1B工作簽證註冊登記申請數的預測。

2024會計年度H-1B工作簽證配額的註冊登記流程已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其時間從美國東部 2023 年 3 月 1 日中午至美國東部2023 年 3 月 17 日中午止。將有多少人提交申請有沒有人有個好的估計數? 我們的猜測是——不會比去年創歷史記錄的 483,927 人多。 高科技行業的低迷可能會減少今年的數字。 查看最近美國政策國家基金會 (NFAP) 發布的報告-“2022 會計年度的 H-1B 申請和拒絕率”中提供的 2022 會計年度統計數據時, 最初獲得H-1B最多的公司是亞馬遜、Infosys\斯、Tata諮詢服務、Cognizant、Google、Meta/Facebook、HCL America 和 IBM。 一些給出預測數的文章似乎支持申請數量會減少的想法,但不會少很多。 一篇文章提到自去年起科技行業裁員 257,000 人,且美國勞工統計局 (BLS) 的最新數據顯示,整體科技行業1 月份的失業率降至 1.5%,這一數字非常低。 另一位引用 BLS 的調查顯示,計算機和數學職業的失業率為 1.5%,建築和工程職業的失業率為 1.7%,這表明對具有科技技能的人的需求很高,但也指出,即使 H-1B 註冊登記數暴跌 50%,由於 85,000份的年度簽證配額上限,移民局收到的註冊數量仍將近簽證配額數的 3 倍。 另外有兩人預測H-1B 註冊登記申請數將多達 500,000份和 550,000-600,000份。

註冊登記申請總數會在 4 月份公佈,我們將看到預測的結果。

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和移民局調整身份圖表的對照。

《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 的一個巨大發展是美國移民局重新解釋子女在 21 歲之前達到凍結年齡的優先日期﹐和他/她不再能夠以子女身份移民的日期。美國移民局於 2023 年 2 月 14 日宣布了一項政策,即今後將使用每月簽證公告的“遞交申請日(Dates for Filing)”圖表來最終確定子女的年齡。 之前的政策是使用“最終批准日(Final Action Dates)” 圖表來確定子女是否未滿 21 歲。過去,子女可以照“遞交申請日”表提交調整身份I-485的申請,但如果他/ 她在“最終批准日”排到之前年滿 21 歲,則此案將被拒絕。 雖然在領事館處理的案件中沒有調整身份,但同樣的規則現在適用於在海外面談的案件,因為是司法部長(包括國安局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而不是國務卿決定移民領域的法律。

在確定年齡何時“凍結”時,申請人必須閱讀這兩份圖表,國務院簽證公告的“遞交申請日”表,以及美國移民局每月調整圖表,它指定移民局的這兩份圖表中的哪一份將用於接受調整身份申請的表格。美國移民局的政策手冊指示,“根據美國移民局網站和簽證公告,美國移民局認為簽證可用於接受和處理身份調整申請的日期也是美國移民局認為簽證可用於 CSPA 目的的日期,如果申請案已被批准… 申請人不能只單獨依賴國務院的簽證公告,因為簽證公告僅發布兩個圖表;它沒有說明可以使用哪個圖表來確定何時遞交身份調整申請。國務院簽證公告明確警告申請人要查閱美國移民局網站,以獲取關於是使用遞交申請日圖表還是最終批准日圖表的指導。”

此政策的更改適用於等待處理的申請案,指南還指出,非公民可以使用 I-290B 表格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出重新開案先前被拒絕的調整身份申請的動議; 非公民通常必須在判決後的 30 天內提出動議;對於超過 30 天才提交的動議,如果非公民能證明延遲遞交申請是合理的並且是超出了非公民的控制範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以酌情豁免沒有及時提交的申請。

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CSPA頁面上,如果申請人未滿 21 歲,似乎有更多申請動議重新開案的空間,因為它說,“如果我們之前拒絕了您調整身份的申請,但您認為在此政策指導下﹐您計算的CSPA年齡未滿 21 歲,您可以提出重新開案的動議……”

李亞倫文章: 2023 年和美國人口統計的定時炸彈

世界周刊2023年2月5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隨著進入 2023 年,經濟持續的構成威脅,毫無疑問,這些問題的部分答案是—要有更多的移民。 日本是一個封閉社會的典型例子,其出生率不斷下降,又不願意允許移民入境,現在發現其城鎮和村庄被遺棄,老年人已70 多歲還需要工作,并且過度依賴海外的製造業。 中國可能很快也會發現他們處於同一情況-勞動力老化﹐沒有活力-因為其人口在 2022 年出現了 60 多年來的首次萎縮,移居他國的總人數遠遠超過移民入境的人數,長期一胎化政策的影響和目前中國女性不願意組織大家庭﹐進一步的壓低了人口,造成其勞動力正在迅速老齡化,預計到 2035 年其三分之一的人口將超過60 歲(中國的官方退休年齡男性是 60 歲,女性 55 歲,儘管有一些趨於提高退休年齡的行動,但受到擔心養老金和希望與家人共度時光的人們影響的抵制)。

美國每名女性生育大約 1.7 個孩子的生育率無法維持美國的偉大,因為這低於美國人口在不增加移民的情況下﹐不造成人口萎縮所需的 2.1 的替代率。

美聯儲主席杰羅姆鮑威爾(Jerome Powell)在 2022年12 月 14 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支持增加移民,他說“我們的勞動力人口應該比現在多三百五十萬人”,他問自己為什麼這麼說,他說“部分原因只是加速退休 – 人們離開單位後﹐回來工作的速度沒有比預期的高。 其中一部分是……將近有五十萬的人本來可以工作的﹐但死於冠狀病毒。 且一部分是移民的人數減少了。這事不是我們的工作,但我想﹐如果你們去問公司,幾乎所有與你交談的人都會說‘人手不夠。 我們需要更多的人’”。他還引用勞工統計局的數據-《紐約時報》 2022 年 12 月 27 日的文章說“退休人員是美聯儲放棄大規模員工反彈的原因之一”,他說,“另一方面,那些 65 歲以上的人參與工作率遠低於新冠疫情前的水平,相當於減少了約九十萬人。 那使得總體參與率低於 2020 年的水平。”

這些數字挺大的。 工人短缺讓製造業、供應鏈、服務業等無法順利運行,造成成本提高。工人的競標戰也是迫使生產商不斷提高價格,產生螺旋式通脹效應的一個重要因素。美聯儲目前唯一的解決辦法是繼續加息,讓企業更難借到錢,進而迫使企業裁員,讓其連鎖反應使美國員工及家人不得不減低購買﹐而不會供不應求。

美國需要年輕的工人人口,那些帶著家人從其他國家過來的人通常是不懼怕離開自己祖國的年輕並有抱負的人。

我們不提倡開放邊界,因為必須要控制允許入境美國的人數。美國西南邊境的局勢充分說明了這種情況。 但美國在職業、親屬和難民/庇護的移民政策上必需是一個更慷慨的國家。 一個可能的積極立法的好例子是 EAGLE(平等獲得合法就業綠卡)法案(去年提議在不增加簽證配額的情況下取消個別國家的配額限制)今年提議要增加配額,以便各國不因配額的限制而互相爭鬥。 在西南邊境加強秩序﹐透過拜登政府為期兩年的每月三萬人的假釋計劃提議來控制西南邊境,這也有助于振興勞動力。 提高 H-1B 工作簽證專業員工的上限數量也可能有所幫助,因為去年就有超過四十萬份注冊申請爭奪八萬五千份名額。

然而,到目前為止,共和黨和保守派在第 118 屆國會對移民法積極改變的反應是有害的,他們對即將出台的“邊境安全與保障法”一開始就企圖有一個限制性的議程,引用他們的話“我們必須保衛南部邊境”,但沒有任何的改善條款。

為了國家利益,輿論必須站在更多移民的那一邊。 承認移民在保持國家強大方面的作用應該壓倒一切的因素,而不是妖魔化移民。 一個好的起點是承認夢想生的貢獻,這些孩子被帶到這個國家,他們在這裡接受教育,並在許多行業中為美國做出了貢獻,包括那些在新冠病毒最致命的時期從事最危險的職業。 我們應該繼續推動給予他們永久身份,而不是讓他們繼續被用作移民談判的最終討價還價的籌碼。之後國會可以從夢想生那裡轉移到其他值得或需要的移民群體。

李亞倫文章: 移民新聞—案件被退回和無收據的情況下﹐如何聯繫美國移民局﹖ 三年或十年的禁令某些情況下若在美國居住可以解除 :紐約市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政策的變化即將到來; 要求補材料(RFE)、(索取資料)RFI、拒絕意向通知(NOIDS) 等的遞交靈活期可能即將結束。

世界周刊2022年9月4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1. 案件被退回和無收據的情況下﹐如何聯繫美國移民局﹖

移民案件申請人在向美國移民局遞件信箱地址遞件時﹐有時他們的包裹會在幾乎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被退回﹐而感到沮喪。申訴專員於 2022 年 6 月修訂的新聞資料“何時與美國移民局的遞件信箱聯繫”概述了要求美國移民局澄清退回申請表格的原因,或當美國郵政局或快遞服務公司確認已送達超過 30 天而 美國移民局尚未收款, 或美國移民局已收取費用 30 天,但還未發出收據通知單。對於這些情況,申訴專員建議當事人應通過電子郵件將查詢的問題發送至遞件信箱﹕ support@uscis.dhs.gov ﹐但要包括下列信息﹕

‧ 表格的編號。

 ‧收據號碼(如果有的話)。

 ‧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如適用﹐可包括受益人的姓名)。

 ‧申請人/被申請人的郵寄地址。

 ‧送達確認跟蹤號碼(如果您在尋找包裹)。

 ‧遞交的付款方式以及美國移民局是否收到付款。

 ‧不要提供A 號碼或社會安全卡號碼。

根據我們的經驗,雖然這不是一個完美的系統,但在遵循上面概述的步驟會有所幫助。

2.三年或十年的禁令某些情況下若在美國居住可以解除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2022 年 6 月 24 日發布了一個引人關注的﹐影響到三年和十年禁令的政策警覺通知,該通知稱無論當事人是在國外還是重新入境美國,這禁令都將繼續運行計算——但是,重新入境美國的人並且是非法身份﹐可能會再累積另一個三年或十年的禁令。

根據 1996 年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案 (IIRIRA),于1997 年 4 月 1 日之後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 180 天或一年或超過一年以上的大多數當事人,將分別受到三年或十年不得再入境美國的懲罰。

這項政策在實際上將如何發揮作用呢?跟據此警覺通知,似乎一個當事人若逾期居留六個月或一年,離境後以 H-1B 或 L-1 簽證重新入境美國,並獲得非移民豁免資格,則有可能在美國的期間用完三年的禁令和甚至十年的禁令,但它取決於他/她何時重新入境。如果以同一類別又沒有豁免就入境,理論上他/她可以在住在美國的時間用盡三年或十年的禁令,但隨後他/她會因在沒有得到豁免的情況下重新入境,從而因簽證欺詐/虛假陳述,導致自己受到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y)的懲罰。如果受到禁令的當事人非法重新入境美國,理論上他/她最多可以停留 180 天而不會再累積另一個新的三年或十年的禁令,但如果他/她之前曾在美國非法居住一年,而非法重新入境美國﹐可能會受到永久的禁令(此禁令只能在十年後申請豁免)。

  1. 紐約市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政策的變化即將到來。

在美國移民局紐約地區辦公室面談的移民申請人長期以來一直能夠享受許多其他移民局辦公室的申請人所沒有的兩個優勢 – 提供口譯服務以及確保已婚夫婦在第一次面談時不會被分開詢問。這個口譯員的優勢有幾分是因為不道德的諮詢機構口譯員對申請人不利的陳述提供不實翻譯而造成的。它導致紐約區在面談時要提供自己的口譯員,拒絕使用那些申請人帶來的口譯員﹔除非該區無法提供同種語言的口譯員。現任代理區主任丹尼斯 弗雷澤(Denise Frazier)表示,這個政策將在 2022 年 6 月 22 日的利益相關者會議上予以改變。在口譯員方面,紐約將開始遵循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做法,申請人必須開始攜帶在他們自己的口譯員通過電話進行口譯。弗雷澤主任說,地區辦公室將在未來幾天內開始向所有人發送消息,這樣就沒人會感到驚訝。在婚姻綠卡面談方面,筆者在會議上問及紐約有史以來在第一次婚姻面談時不會被分開問話﹐是否繼續的問題已被確認。布魯克林外地辦事處正在開展一項試點計劃,根據該計劃,它已在一些婚姻調整案件或獨立申請親屬移民( I-130) 的初始面談通知中發出“Stokes 斯托克斯”的綠卡面談通知,然後再進行正常的面談 – 布魯克林部門主任說,這是變動的一部分,此變動,官員在第一階段評估是否要予以面談,並在第二階段決定那樣的面談是否必要,並且斯托克斯此詞符合斯托克斯的協議(註)。弗雷澤主任說,這是布魯克林參與的試點計劃,但整個地區將在 7 月和 8 月之前發出此類通知。結果是,紐約將開始有權利在第一次的面談中將夫妻分開,並根據斯托克斯程序對他們進行訊問,並且將由官員決定是否進行正常的面談還是進行斯托克斯的面談。

註﹕Stokes 斯托克斯判決是 1976 年紐約地區辦公室的一項同意協議,它包括 56 點,闡明了當事人在婚姻面談中的權利以及他們接受面談的程序,此程序和權利的書面通知﹐必須包括在“請回來”面談表上的一部分。

  1. 要求補材料(RFE)、索取資料(RFI)、拒絕意向通知(NOIDS) 等的遞交靈活期可能即將結束

最後的遞件靈活期可能到 2022 年 7 月 25 日就截止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2022 年 3 月 30 日發布了最後一個遞件靈活期,並表示這可能是最後一次公佈允許延長額外 的60 天來回應移民局的通知。如果情況屬實,那麼尚未回復到冠狀病毒(Covid) 之前工作水平的許多公司和當事人﹐將對這多給的時間非常惦念。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間給予彈性﹐目前有遞交彈性的通知單包括:

‧ 要求補材料(RFE);

‧ 繼續要求證據(N-14);

‧ 拒絕意向通知(NOID);

‧ 撤銷意向通知(NOIR)

‧ 撤回意向通知;

‧ 終止區域投資中心的意向通知;和

‧ 根據 8 CFR  335.5條款重新開啟 N-400(入籍) 的動議,在批准後收到貶損信息。

被申請人和申請人應查看要求補材料或其他的通知單,是否它是在20 22 年 7 月 25 日當日或之前發出的通知,來確定有額外 60 天遞交的權利。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還將考慮 I-290B 上訴或動議的案件,或 N-336 就入籍的判決可以申請進行聽證的案件﹐如果出現以下情況:

‧ 該表格在判決公布後 90 個日曆日內提交;和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期間做出的判決案。

李亞倫文章: 道爾Doyle檢察裁量權備忘錄似乎懸而未決

檢察裁量權現在似乎變得更混淆了。以國土安全部部長馬約卡斯(Alejandro Mayorkas) 2021 年 9 月 30 日發布的《民事移民法執行指南》的優先順序備忘錄為重點,該備忘錄旨在將移民執法的優先順序從追趕所有無證移民轉變為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邊境安全(2020 年 11 月 1 日或之後非法入境者)構成威脅的移民。隨後,2022 年 4 月 3 日克里道爾 (Kerry Doyle) 發布了一份檢察裁量權的備忘錄,這是國土安全部試圖通過授權移民執法局( ICE)首席法律顧問及其審判律師有權終止或行政關閉許多非法移民的案件- 即不受禁令的犯罪行為、沒有國家、邊境或公共安全問題或某些類型的移民欺詐的非法移民案件,從而減少積壓的移民法庭案件。

目前,第五(路易斯安那州)和第六(俄亥俄州)上訴法院就拜登政府對個人類別的優先執行的順序權利做出了相互矛盾的決定。在第五巡迴法院的德州控訴美國政府案﹕Texas v. US, 第 22-40367號 (5th Cir. 2022 年 7 月 6 日)﹐法院維持了地區法院的撤銷判決,禁止使用早期的國土安全部部長馬約爾卡斯備忘錄,而道爾備忘錄可以說是基於該備忘錄。第六巡迴法院則在前一天維持了政府在亞利桑那州控訴拜登案(Arizona V. Biden,第 22-3272 號(6th Cir. 2022 年 7 月 5 日))中優先處理的權利。政府當局現在正在向最高法院提出緊急申請,暫停此撤銷判決,並引用第六巡迴法院的決定。

最高法院是否會同意政府的意見尚無定論,但似乎至少有兩個因素有利於取消此撤銷判決——法院對地區法院使用廣泛的禁令不滿﹐如最近六月份的 Garland v. Aleman-Gonzalez, 20-322 (S.Ct. 6/24/22)案 (第五巡迴法院懷疑且高雅的說,這位地方法院法官發布了一項僅恢復現狀的撤銷判決),以及最近政府在拜登控訴德克薩斯周案,Biden v. Texas, 第 21-954 號 (S.Ct.6/30/22)通過打擊川普實施的移民保護協議(MPP)- 此協議迫使移民在決定庇護申請期間留在墨西哥,取得了在邊境執法中使用自由裁量權的勝利。。

與此同時,美國移民律師協會 (AILA) 建議,只要撤銷判決仍生效,在要求使用檢察裁量權時﹐不要以任何方式引用或依賴 Mayorkas 或 Doyle 備忘錄。 移民執法局首席法律顧問辦公室 (OPLA) 已在其網站上備註到這個撤銷判決,並發布了一條通知,“因此,在另行通知之前, 移民執法局不會使用或依賴馬約卡斯 Mayorka備忘錄”。

李翼民文章: 改進 H-1B 工作簽證抽籤系統的建議

世界周刊2022年5月15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事實已證明H-1B 抽籤系統對在會計年度試圖僱用 H-1B 配額員工的僱主來說是一個節省時間和成本的方法,但它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根據 2022 會計年度的數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共收到 308,613 份的 H-1B 註冊登記,並在2021 年3 月份的第一輪抽籤程序中初選了 87,500 份註冊名額。這87,500 個名額預計 是足以滿足 H-1B 的數量分配。然後,在 2021 年 7 月 29 日,移民局又宣布了 27,717 名的第二輪抽籤名額,故總共有 115,217 名註冊員工被選中。這表明在最初抽中的 87,500 人中,有 27,717 人沒有提交申請或申請文件沒有通過。我們很難想像會有大量不合格的申請案,因此它的大部分應該是抽中的人未提交申請。這個比率佔所有被抽中的註冊員工百分之 31.7。然後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美國移民局又進行了篩選﹐抽中了 16,753 名,這表明在第二輪迴中抽中的註冊員工有百分之 60.4沒有回應或申請文件沒有通過。這些比率可能沒有算入移民局在進行未來抽籤時已經考慮到或將會考慮的所有因素,但它仍然說明了 H-1B 抽籤過程中沒有提交申請或有問題的申請案的趨勢。

雖然目前的抽籤系統比過去申請的公司必須在抽籤之前就要為其潛在的受益人提交完整文件的系統更有意義,但新系統仍存在一些令人沮喪的缺陷。讓潛在的 H-1B 員工先參與註冊便宜且耗時更少的抽籤比為潛在員工提交完整的申請要合理,並且在新系統下有更多的 H-1B 潛在註冊員工可供抽籤。在 2022 會計年度,美國移民局收到了 308,613 名登記註冊的人,而在 2020 會計年度(美國移民局改用 H-1B 潛在註冊系統的前一年)只有 201,011 份申請抽籤,這意味著抽籤的人數增加了百分之 53.5,作者認為這是新系統的關係。被抽中後,由於雇主在註冊其潛在 H-1B 時的投資水平相對較低,因此沒有回應或有問題的案件率高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只需將基本信息輸入在線表格並為每位潛在員工支付 10 美元。那些在初始的第一輪抽籤沒有被抽中的人﹐必須等第二次或第三次抽籤的機會(2022 會計年度是在 7 月份和 11 月份)。在 2022 會計年度,百分之72註冊登記的員工沒有在第一輪抽籤中被抽中。因此,雖然大約有百分之31.7 的第一輪抽中的註冊登記員工沒有提交或提交有問題的申請案,但未被抽中的 百分之72 必須權衡他們還有那些選擇,因為他們不知道是否有再次的抽籤機會,直到它在七月份發生。 這百分之72 中的許多人無法幸運地等待被抽中,因為一些人的身份即將到期,被迫採取其他合法方式來保持合法身份、或成為非法移民或離境。在第一輪 H-1B 抽籤沒有被抽中的員工﹐通常也會迫使雇主改變主意是否擔保他們,如果受益人在未來的一輪中被抽中,特別是如果身份或簽證到期﹐無法讓 H-1B 候選員工作繼續為雇主工作,直到未來的抽籤機會。因此,在 2021 7 的第二輪抽籤時,許多註冊員工走了其他的路,這可在大約有百分之60.4 比率的人沒有提交或提交有問題的申請案證明了這一點。由於缺乏提交的回應,美國移民局在 2021 年 11 月份對 16,753 名註冊員工進行了第三次抽籤——從理論上講,這一過程應該允許對所有 H-1B 配額簽證的工作人員從同年 10 月 1 日起開始工作。

顯然,此問題的核心如下:(1)雇主註冊登記的門檻太低,以至於大約百分之 31.7被抽中的人選擇不提交 H-1B 申請的文件; (2)第一輪未中籤的註冊員工,不知道後輪是否會中籤(是否會有下一輪); (3) 第一輪沒有中籤的人計劃經常改變,特別是如果他們必須等到7月或更晚才知道是否被抽中——7月或11月被抽中不等於3月被抽中。雖然國安部指出,根據 18 USC 1001(a)(3) 的規定,對於忙於註冊登記但不提交申請文件模式的雇主可能會處以罰款和刑事處罰,但數字顯示這些處罰不起作用﹐無法成為只註冊但未遞件的有效威懾。

有解決辦法嗎?筆者認為,H-1B抽籤系統可以通過實施以下一個或多個步驟得到顯著改善:

  1. 在初始抽籤時抽出更多的註冊人員工。 2022 會計年度,美國移民局在最初的 H-1B 抽籤中抽出 87,500 人。即使所有的 87,500 份 H-1B 申請都正確的遞件,移民局也不太可能僅根據該中抽數來分配H-1B 簽證上限規定的 85,000 名額 。即使在川普總統任職後 H-1B 拒絕率為 4% 的情況下,假設所有 87,500 名登記註冊並成功中抽的人都遞交了申請文件,H-1B 批准的預期數量也只有 84,000 人。因此,為了避免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抽籤,而這大部分人的興趣已經減弱,美國移民局應該允許更多的錯誤空間。不可避免的是,初始抽籤被抽中的人有大比率的人不會提交申請文件或提交有問題的初始抽籤。從上述統計數據來看,第一輪加第二輪的115,217份或在該範圍內的某個數字就可能是第一輪應抽出的註冊員工人數。美國移民局在 2022 年 3 月做過這樣的考量嗎?希望已從去年的經驗吸取了教訓。
  1. 提高H-1B的註冊費。微不足道的 10 美元註冊費是問題的所在。雇主為每位員工預付10 美元﹐根本無法代表參與的程度,並且若決定不遞交申請文件,除非國安局發現他們的註冊模式和做法有欺詐行為,也不會有太大的後果。 每次註冊支付 100 美元會更合適,可阻止雇主只提交註冊,證明他們對提交 H-1B 申請文件是認真的。 這個費用肯定比雇主在註冊系統之前需提交整個文件申請要便宜,並且有助於解決美國移民局不好的財務狀況。 為了減輕高額費用的衝擊,美國移民局可以實施一個系統,將成功的 H-1B配額註冊員工的 I-129 申請費中扣除這100 美元,和/或退還沒有成功的註冊員工的部分註冊費。
  1. 在登記註冊的 myUSCIS網站上設置“退出”按鈕。如果申請僱主選擇不繼續做下去,應允許他們將註冊的員工退出註冊。 myUSCIS 網站的基礎設施中似乎已經有類似的按鈕設施。應該可以在 myUSCIS 頁面上為 H-1B 的註冊員工設置一個退出按鈕,以便他們可以隨時退出。“撤回註冊”按鈕的最佳位置是放在抽中受益人“查看通知”的按鈕下方。 此“撤回註冊”的按鈕可將 H-1B 註冊員工帶到下一個頁面,該頁面列出撤回註冊的所有後果,並確認申請僱主是否真的想撤回。此按鈕實施後,移民局應在每個月月底進行抽籤程序以彌補任何配額的不足。這個解決方案不應該給 美國移民局帶來很大的成本,因為大部分作業可以自動化,並且它可以為那些真正有興趣更早申請的人遞交H-1B申請文件﹐並幫助美國移民局更早地達到其 H-1B 配額數字。實施這樣的解決方案還將大幅度的讓 H-1B 僱主和準僱員受到益處,因為真正感興趣的 H-1B僱主將更有可能提交 H-1B 申請,僱主和準 H-1B 僱員在 H-1B 季度期間能更早知道是否已被抽中或可能在更合適的時間範圍內被抽中。

筆者認為實施上述的建議應該會改進 H-1B的登記註冊制度。

李亞倫文章: 民主黨能不顧國會議員為數百萬人解除移民困境嗎?如果不能,有計劃 D 嗎?

世界周刊2022年1月16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參議員喬曼欽(民主黨-西弗吉尼亞州)12月19日在“福斯周日新聞”節目上表示,他不會支持“重建美好未來(Build Back Better)法案”,此法案是民主黨的主要立法重點,它要求所有 50 名民主黨參議員都參與贊同﹐因為這是個僅需民主黨一致投票即可通過的和解法案。這示意著民主黨必須與自己人做進一步的磋商來削減該法案﹐否則此法案將結束或有臨時障礙。如果此立法真能獲得 50 票,它的重要移民部分也將需要進一步的工作。

參議院議員伊麗莎白 麥克多諾 (Elizabeth McDonough) 拒絕了計劃 C,再次打擊了民主黨欲將解除移民困境的計劃加入 2021 年 12 月 16 日的和解法案中,這個計劃 C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長達 10 年的有條件假釋(每個申請案要5年的時間),並為那些在 2011 年之前入境美國的人提供工作和旅行的許可。計劃 A 曾包括為基本工人、DACA夢想生和 TPS 臨時保護身份受益人獲得一條入籍公民身份的途徑,而計劃 B 更新了登記日期,即人們在一個特定的日期人在美國的﹐可以將目前調整身份的資格日期從 1972 年 1 月 1 日變為 2010 年 1 月 1 日。這位國會參議員的指導說:

這個擬議的有條件假釋政策與我們之前考慮過的提案效果沒有太大區別。這個提案- 在 10 年內會將赤字增加至 1,310 億美元 – 將創造了一個符合條件的類別(在美國已居住 10 年或更長時間的人),讓他們有資格獲得有條件假釋資格。這個新類別將使 650 萬人有資格獲得假釋——幾乎與前兩個計劃的數字相同。 國會預算辦公室(CBO) 估計有 300 萬人將可調整為合法的永久居留身份( LPR)——其中 200 萬人按現行法律的要求是不符合資格調整的。為了實施這個政策,這個假釋提案改變了當前就地假釋(parole in place)計劃的輪廓,使其成為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強制授予身份,而不是目前國務卿酌情使用其權力和評估,美國移民局網站指出,國務卿的授予“只是謹慎地”。授予假釋將隨同強制簽發工作許可證、旅行證、認定真實身份證(REAL ID) 的資格和自動更新就地假釋的延期。這些是具有持久影響的重大政策變化,就像我們之前考慮過的那樣,它超過了預算的影響,並且將受制於 313(b)(1)(D)提案。

現在民主黨要何去何從呢?當然和參議員作一個現實評估談判可能是第一步—但是否有機會建立計劃 D 呢?如果計劃 C 的內容不那麼廣泛,只包括帶有工作許可和旅行證件的假釋計劃,而不給真實身份證和自動更新就地假釋的資格,那麼伊麗莎白麥克多諾女士是否會更願意接受計劃 C 呢?民主黨是否有可能﹐甚至可以接受一個不等同於就地假釋( PIP) 的假釋計劃,來允許人們調整身份呢?即使是現在,國安部出於多種原因允許將當事人假釋入境美國,但此假釋身份不賦予持有人調整身份的權利。如果這位議員不同意任何包括對數百萬人進行解除移民困境的方案,那麼民主黨人似乎有只兩個選擇—放棄或推翻麥克多諾女士的指導,因為那只是個建議。放棄不僅會在中期選舉投票方面付出巨大代價,而且一些立法者表示他們不會支持沒有移民部分的立法,會使和解方案進一步處於危險之中。另一方面,若不顧議員的指導會帶來雙重風險,民主黨將因為溫和派而無法獲得選票;但若不顧議員的指導而成功通過此法案﹐它將開創先例,造成執政黨的一方可以簡單地通過和解程序來達到其目標。

如果和解方案的其餘部分能夠制定出來,我們贊成不理國會議員的指導,因為美國移民的未來要靠它,如果現在沒有一些可解除移民困境的條款,這種機會要再次出現可能需要很多年。 (最新民意調查顯示,共和黨準備在中期選舉中取得重大的席位。)所以民主黨只有在他們能夠團結一致的情況下才能做得到,因為失去一名參議院議員和多名眾議院議員將意味著厄運。 如果民主黨能達成一致,我們不該局限於最有限的計劃 C,而需認真的去考慮它,當然它會有法律上的挑戰,但這個計劃對政策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對預算產生巨大影響最站得住腳的。

李亞倫文章: 移民新聞 – 美國移民局首次對 H-1B 進行第三輪的抽籤; 遞件地址非常重要,需要注意; H-4、L 和 E 家屬工作許可的變更;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有幾個亮點; 紐約地區辦事處/聯絡中心會議的重點。

世界周刊2021年12月26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1. 美國移民局第一次為H-1B工作簽證做了第三輪的抽籤。

美國移民局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即 2021 年 10 月 1 日會計年度已開始一個半月後為 2022 會計年度 (FY) 的 H-1B工作簽證做了第三輪迴的抽籤,令所有人感到驚訝。 由於今年2021 會計年度H-1B 註冊人數眾多(85,000 個名額卻有 308,613人註冊登記抽籤),移民局已進行了兩輪抽籤,大眾均假設 2021 年 7 月份的第二輪抽籤是最後一次。現在還能夠繼續辦理 H-1B ﹐對公司和那些被選中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驚喜。但可惜的是,許多公司不像今年早時那樣願意擔保,加上現在才被抽中的人可能已經轉向其他工作,重返學校,選擇其他非移民/移民的途徑,或已離開美國。儘管如此,第三輪迴將解決一些身份有問題或可能有問題的人。移民局已通過 myUSCIS 帳戶向申請公司和其律師/代表發出通知,通知內容包括遞件時間和地點的詳細信息。公司必須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期間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申請文件。

  1. 遞件地址極其重要。

美國移民局宣布計劃明年在伊利諾伊州埃爾金(Elgin)開設一個新的信箱號碼;現在某些調整身份的申請人將他們的申請遞交到鳳凰城的信箱號碼而不是芝加哥或達拉斯的信箱號碼;某些職業案件表格的遞件地址移民局使之流線型的遞交到一個信箱號碼,大眾可以在 I-130、I-131、I-360、I-485、I-601、I-765、I-824 和 I-864 表格的網頁找到最新的遞件說明;在來年,美國移民局計劃再更改一些遞件地址,並將一些親屬調整身份類別的申請地址定到達拉斯;明年夏天,美國移民局將把亞利桑那州的信箱號碼設施從鳳凰城搬到坦佩(Tempe)。因此,每位申請人在遞交文件前務必查清楚遞件地址!

3. H-4L E 家屬類別申請 工作許可證( EAD)的變更

H-4簽證和 L 簽證配偶自動延長工作許可證在 Shergill, et al 對抗 Mayorkas案(, 2:21-cv-01296 (WD Wash 11/10/21)) 和解之後,美國移民局於2021 年11 月 12 日發布了一項政策提醒-“某些 H-4、E 和 L 非移民簽證配偶的工作許可證”PA-2021-25,這是關於H-4、E 和 L這三個非移民類別配偶的程序—即如果他們在工作許可證到期前正確地提交了工作許可證延期的申請,並且其 H-4、E 或 L 非移民身份的 I-94卡未過期,他們則有自動獲得工作許可證延期的資格。它將自動延長工作許可證,到舊的工作許可證到期日後的180天,或I-94 卡的有效簽證日期,或工作許可證延期申請獲得批准或拒絕的日期,此日期以上述三種情況最早到期的日期為限。要自動延長舊的工作許可證, 雇主需要查看 I-94 表格,證實其非移民身份未過期, 申請工作許可證延期的 I-797C 收據上證實已及時遞件,並顯示“申請的類別”為“(a)(17 )”、“(a)(18)”或“(c)(26)”,以及同一類別下簽發的過期工作許可證的副件。

此政策提醒還規定,E 和 L 受撫養的配偶是附隨他們的身份而有工作的權利,

他們不再需要通過提交 I-765 表格來申請工作許可證,但如果他們選擇要有一份工作許可證,他們可以繼續提交 I-765 的表格。 但E 和 L 受撫養配偶的新政策的麻煩是,目前他們的 I-94 上沒有標記來區分他們是配偶或子女,要等到美國移民局可以對 I-94 實施更改來區分他們受撫養的類別, I-94卡僅表明 H 或 L 非移民的身份是不足以證明 I-9 表格上 C欄裡的工作許可權。因此,在更改前,E 和 L的配偶仍然需要依靠工作許可證作為授權工作的證據。 美國移民局指出,新政策不包括三類 E 簽證的家屬—即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TECRO) 和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ECO) 僱員的配偶仍必須繼續根據 8 CFR 274a12(c)(2)的規定申請 工作許可證;根據 8 CFR 274a .12(c)(12)的規定獲得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CNMI 的長期投資者的配偶和根據外國退休人員投資證書獲得此類身份的 E-2 CNMI 投資者的配偶沒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

  1.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有幾個亮點。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中的幾個亮點是墨西哥親屬類別的前進、EB-5 所有國家的直接投資(非區域中心)有配額,以及中國 EB-2 和 EB-3W 類別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的日期前進了。親屬類別的兩個進度表大致不變﹐除了墨西哥最後批准日期前進 1-4 個月﹐F-2A遞交調整身份的日期提前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它不重要,因為該類別的最後批准日期有配額﹐且移民局允許該日期遞件),以及墨西哥優先權提前 0-4 個月;職業移民其他所有國家的最後批准日期仍有配額*,除了 EB-5 類別的區域中心投資,中國的 EB-2 前進一個半月至 2019 年 1 月 1 日﹐ EB-3W(其他員工)前進兩年至 2012 年 3 月 1 日;印度的 EB-2 前進六個月至 2012 年 5 月 1 日(對於大多數在 2020 年已降級為 EB-3 的印度案件,期排期已達2015 年 1 月 1 日時,這不是特別有用); 職業移民的遞交調整身份日期,中國的 EB-2前進兩個月至 2019 年 4 月 1 日,EB-3W 前進 5 年至 2015 年 5 月 1 日,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國家的 EB-5 直接投資有配額。由於沒有實施立法,EB-5 區域投資案仍然沒有配額。 (除非投資者直接參與 EB-5 投資(僅佔投資者的 5% 左右),否則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中的 EB-5 走勢並不令人興奮)。

本月(12月),美國移民局允許 F-2A 類別使用最後批准日期,親屬( FB) 和 職業(EB) 移民類別使用遞交調整身份的日期。

* 這裡的其他所有國家是指除了申請超過配額的國家中國和印度(EB-1 到 EB-3)以及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和墨西哥(EB-4 宗教案件)。

  1. 紐約地區辦公室/聯絡中心會議的重點。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 (AILA) 紐約分會報導了 10/21/21 的聯絡中心會議,以下是一些有趣的項目:

  • 聯絡中心對緊急查詢案件的回電最長為要等 72 小時,而目前僅為 48 小時。
  • 被中心歸類為非緊急查詢的案件最多要等 30 天才回電,而目前僅為 20 天。
  • 查詢律師應該提供兩個電話號碼。
  • 查詢沒有收據號碼的案件,律師/代表應說明查詢針對的是沒有收據號碼的特定遞交文件,第一級查詢單位會把它送到第二級查詢單位來進行研究/做特殊處理,然後會發送一個服務請求通知給案件待審的辦公室。
  • 第一級官員應提供他的姓名和其 ID 號碼,第二級移民服務官員 (ISO) 只需提供姓氏。
  • 在生物識別打指紋預約時,如果此人因為身份 ID證據 不夠或其他原因而被拒之門外,此人應聯繫美國移民局,讓他們知道為什麼沒有在預定日期打指紋或照相,而官員應盡量安排。
  • 重新安排生物識別打指紋預約的正當理由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醫療原因、工作原因、必要的旅行、先前已計劃好的旅行、工作提供(不能在那天請假)、疾病/冠狀病毒Covid等。
  • 聯絡中心鼓勵申請人使用他們的 myUSCIS 帳戶申請重新安排時間。
  • 在回電時,律師代表可以在收到回電時﹐詢問另外兩個案件的情況。
  • 會議證實,美國移民局不會與律師的助理交談,而只是與 G-28 代表授權的律師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