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翼民文章: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美國政府應該考慮原諒違反自動離境令的外籍人士

世界周刊2021年1月24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許多被驅逐出境的外籍人士利用自動離境作為一種解救的方式,讓他們可以自己離開美國,避免存在被遞解的記錄和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懲罰,並除去在離開美國之前被拘留的風險。在平時,同意自動離境的非美國公民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美國相當容易。因此,若不按時離境﹐受到不可原諒的處罰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美國政府應該考慮對冠狀病毒期間應自動離境﹐但儘管盡了最大的努力仍無法準時離境的人予以寬大的處理。

自動離境令是於1940年被編纂成法律,為幫助美國政府降低訴訟成本﹐允許某些外籍人士選擇離境,並減底他們未來申請移民需承擔的後果。移民法官有安排外籍人士離境日期的權力。但當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 – IIRIRA在1996年通過時,移民法官被剝奪了自由裁量設定離境日期的權力,並限制最多只能給外籍人士120天的時間自動離境。這個改變的目的是為加快移送程序。

如果外籍人士未能在其自動離境的最後期限前離境,他/她將面臨太多的嚴厲懲罰,包括最後的遞解令,高達五千美元的民事罰款,以及沒有資格符合其他的福利﹐如調整身份,再次申請自動離境﹐或申請十年綠卡的資格。這些嚴厲的懲罰是為了阻止外籍人士違反他們的自動離境令,但它是在相對正常的情況下構思而成﹐因為在常態下,除了嚴重的醫療因素而無法離境外﹐通常人很容易就可離開美國﹔若未離境﹐即被視為藐視法庭的命令,沒有做出合理的努力離開美國。2019年是最近的“正常”年份,那年﹐全球平均每天有188,901次航班。世界是相互聯繫的,如果一個人的目標只是要離開美國,那很容易做到。如果沒有特殊情況,要在120天內離境當然可以實現。相比之下,2020年為減少病毒的傳播,許多國家予以關閉或嚴格限制邊界的進出。由於旅行禁令和缺乏乘客,從今年3月29日起,許多航班被取消﹐每日航班數量下降至約64,523。最後一刻取消航班已非常普遍,各國都頒布了旅行禁令,有些禁令變化頻繁,因此乘客到登機當天都不知道他們是否能夠按照自己的路線起程。在全球大病毒的高峰期,許多國家甚至不允許其他國家的國民在他們的機場過境﹐轉機去他們的目的地。因此,需轉機的人通常不允許登機,因為他們將無法在轉機機場著陸。同樣,許多國家,例如中國,已經並且繼續採取政策阻止其公民在大病毒期間返回家園。所有的這些因素﹐使得自開始有自動離境令以來,2020年要離開美國比任何時候都困難得多。

從2020年3月起,要預訂從美國起飛的班機﹐而成功登機已成為一項挑戰,因為它不但不可預測,而且費用高昂。我們以一位中國公民在2月中旬拿到120天自動離開美國的案件為例。 2月份﹐中國和亞洲其他的許多地區成為冠狀病毒的危險區。這位中國國民非常合理地﹐決定等到病毒在中國減少後再離開美國,所以,他/她把預定機票的時間推到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間。然而,這位中國公民在3月至4月,看到美國的冠狀病毒疫情變得比中國還糟,就決定馬上預訂飛往中國的航班機票。但令他/她沮喪的是,他/她訂的飛往中國的航班﹐由於需求減少和削減預算,航空公司在最後一分鐘取消了航班。或許是中國政府強迫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因為想減少來自國外的航班來防止病毒的傳播。無論如何,到了2020年5月,他/她找不到航班﹐被卡住了。之後,他/她預訂到了6月初啟程飛往中國的航班,途經台灣(此時已經很少有直飛中國的航班了)。但是,在航班起飛的前一天,航空公司通知他/她無法搭乘此航班在台灣過境,因為台灣不接受過境旅客。此時已是五月下旬,這位中國國民又被困﹐沒有航班離境。此時,他/她的選擇非常有限。通常﹐許多國家不允許中國公民未經簽證入境其國。他/她現在必須飛往一個允許中國公民免簽證﹐並且允許在冠狀病毒期間過境或入境的國家。至此,所有飛往中國的直飛航班都被預訂一空。所有必須通過第三國的所有航線都必須查證是否允許中國國民過境,而所有允許過境國家的航班都預訂一空。此時,這位中國公民的唯一選擇是飛往一個允許中國公民免簽證且不會由于冠狀病毒的限制﹐禁止他/她入境的國家。這樣的選擇是要付出高昂的機票﹐飛往第三國,而這第三國,對此中國公民相當陌生,他/她無法在該國到處走動。因此,他/她的選擇要麼飛往陌生領土危及他/她的安全,要麼錯過自動離境的日期。

自動離境令本就沒有打算要對非公民的離境有這樣的挑戰﹐或禁止其受到不得移民的懲罰長達十年之久。相反,它是一項認罪協議,可以加快美國的遣返程序,並對非公民提供一個合理自行離境的解決方案,以避免驅逐出境的許多不良後果。在2020年疫情期間,離開美國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包括事情不可預料,航班隨時都可被取消,全球各國不斷的改變其旅行規則以及高昂的費用。因此,在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未能在120天內自動離境﹐應該是可以原諒的,只要外籍人士能夠證明他(或她)為按時離境﹐真誠的做了努力﹐就不應承受太多嚴厲的懲罰,如在未來的10年中無法獲得多數移民福利。

有權減輕在這種情況下違反自動離境後果的權力在於由國會制定法律,或通過總統頒佈行政命令,(因為在過去幾年中,我們看到許多法規被川普的行政命令“壓倒”),或由國安局(DHS)本身延長當事人的離境時間﹐如符合要求的離境或延遲離境,並暫停自動離境的處罰﹐直到延期離境的日期結束為止。無論採用哪種方法,雖然它不會影響數以百萬的人,目前的情況不應該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