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於2026年3月1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H-4轉H-1B好處 不再靠配偶
讀者問:
我2022年碩士畢業後,沒有抽中2023和2024的H-1配額。考慮到只剩下一次機會,並且配偶的I-140已經拿到,就乾脆申請了H-4,並在最近拿到了H-4 工作許可EAD。這兩天,公司居然說可以贊助我的H-1B,問我有沒有興趣。我覺得這算是意外之喜,想讓公司贊助我,有兩個原因。其一,不知道未來四年裡H-4工作資格是否會被取消;其二,也擔心三年後申請延期 H-4時會有時間上的gap。想問:如果2025年H-1B抽不中,會不會影響我的H-4 EAD呢?只要我的H-4 EAD有效,我就可以每年抽籤嗎? H-4轉成H-1B後,有其他的好處或壞處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您對於以 H-4 身分類別申請工作授權有這些疑慮,您可以放心,因為美國最高法院最近拒絕受理一項挑戰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判決的案件,而該判決維護了符合規定的 H-4 附屬簽證持有人從事工作的權利。
不過,請注意近期有一項變更:針對按時提交的就業授權文件(EAD)續期申請,自動延展規定已被取消。因此,續期申請應儘早提出(最早可在到期日前 180 天內申請)。
關於您的其他顧慮,被 H-1B 抽籤選中並不會影響您的 H-4 EAD;您可以每年繼續參加抽籤,同時保持合法身份是最明智的做法,以避免未來若被選中並有公司願意為您提出 H-1B 申請時,可能被徵收高達 100,000 美元的費用。
此外,從 H-4 工作轉為 H-1B 的主要好處在於:這將成為您自己的個案,您不再需要依賴您的配偶維持其 H-1B 身份。
2. EB-1A申請不需要提交Supplement J表
讀者問:
我2025年11月提交了我的I-485,是基於EB-1A 批准的I-140。但是,我2025年11月底被公司裁員了,從裁員到現在的時間,我找過工作,但是因為沒有綠卡或工卡,找工作沒什麼進展,就想著等拿到綠卡或工卡再找吧。結果,今天收到了移民局補交初步證據的請求信(Request for Initial Evidence),讓我提交Supplement J表格。之前律師說,EB-1A或NIW不需要提交Supplement J表格。我現在處於失業狀態,我該如何處理的?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的律師是正確的:EB-1A 申請不需要提交 Supplement J表,您應遵循律師的建議。 I-485J 說明中的相關原文如下:
注意: 申請或已獲批准「國家利益豁免」(NIW)職位要求的人,以及依據《移民與國籍法》第 203(b)(1)(A) 條款申請或已獲批「傑出能力外國人」分類的人,不需要提交 Supplement J。由於這些基於僱用的移民類別並不與特定職位掛鉤,因此,無論是在提交 I-485 表格時,還是在依據 INA 第 204(j) 條申請工作變更,都無需提交 Supplement J。
3. 批准通知SOC 職業代碼填錯 不礙事
讀者問:
準備提交 I-485,才發現幾年前被批准的 I-140批准通知上的SOC 職業代碼是錯的,應該是151132,但通知上是111132。不知道是移民局搞錯了,還是律所申請就填錯了。最絕的是,111132這個SOC 職業代碼壓根就不存在。我後續該怎麼處理啊?如果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搞錯,可不可以同時申請I-485跟 I-140的更正提交?如果是律所申請就出錯了,這個需要怎麼處理?
李亞倫律師答:
我認為,如果您持有 I-797 批准通知,您可以繼續推進提交 I-485 申請。無論 SOC 職業代碼的錯誤是您律師的失誤還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失誤,這很可能會被視為無關緊要的錯誤。如果移民局希望核查記錄,它可以調取 I-140 申請檔案並採取其認為適當的行動。批准通知上 SOC 職業代碼填寫錯誤,並不足以成為撤銷 I-140 批准的依據。
4. 提交NIW申請 被視為移民簽
讀者問:
我是STEM PhD在讀生,身邊師兄師姐因接近畢業都在申請NIW(國家利益豁免)或EB-1(傑出人才)。很多人建議我用NIW申請綠卡,佔個優先日期。我現在發了7篇文章,有幾十個引用,但F-1簽證過期了,需要出境續約。请問:提交NIW申請會不會影響我之後申請F-1續期或入境美國?
李亞倫律師回答:
F-1 學生簽證申請人必須顯示非移民傾向,且DS-160 簽證申請表會詢問您是否已申請移民簽證。如果您已經申請過 NIW I-140 申請,則必須回答是。否則,您可能會被視為在申請中存在欺詐或虛假陳述。領事官員在決定是否允許您續簽 F-1 簽證時,會將您已申請移民簽證的因素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