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3年9月24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I-140刚获批 我想跳槽了… 2. 自行申请EB-1A 不需要雇用信

刊登於2023年9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I-140刚获批 我想跳槽了…

一读者问:
目前我的H-1B三年期已经快用完了,准备续签。为了合法身份,我一直在小公司低薪干活。我之前咨询过跳槽的问题,都是建议我在I-140获批后尝试跳槽。目前我的I-140刚刚获批还不到180天。我打算现在就开始找工作。请问:
1、 目前PERM的办理时间越来越长。如果我跳槽换了一家新公司,重新办理PERM+I-140需要多长时间?
2、 建筑公司绿卡的相关政策是否不同?
3、 我要求在合同中写上第一天就要申请绿卡的字样,所以我相信只有小公司才会雇用我,对吗?目前我正在纠结是要向家人要钱再熬四年还是冒着可能出现问题/风险的风险重新做I-140?为了获得 I-140 的批准,我已经筋疲力尽了。

李翼民律师答﹕

1、 首先,如果担心您的雇主会试图撤销您的 I-140,您应该确保在您的 I-140 获得批准超过 180 天之前不要离开目前的职位。如果您来自签证公告积压的国家,如中国或印度等,即使您目前雇主撤回已批准的I-140 申请仍可能会帮助您保留早的优先日期(即您的PERM 申请的时间,如果没有PERM劳工纸即已提交的I-140申请日期)。如果您的 I-140 因欺诈或故意失实陈述、劳工纸被撤销或劳工纸失效而被撤销,那么您无法保留旧的优先日期。再说一遍,只有当您出生在一个积压大量申请的国家时,这才真正对您有帮助,我认为您是这样,因为您还没有申请绿卡。当您需要保持 H-1B 身份超过 6 年最长期限时,雇主在 180 天内及时撤销会对您不利。

如果您找到新工作,则需要重新办理劳工纸过程,这意味着提交现行工资确定、测试劳动力市场、提交 ETA 9089,然后提交另一份 I-140。好消息是您可能有资格保留旧的优先日期。然而,这个过程可能还需要2年的时间才能为您的新职位获得另一份批准的 I-140 表格(I-140 要加急处理)。然后,一旦您保留的优先日期排期排到,您就可以提交 I-485 申请。通常,职业移民 I-485 的裁决大约需要 1 年时间。

请注意,如果您有已批准的I-140(或最终在EB-1、2 或3 类别中获得批准的待决I-140),并且您有正确提交的I-485,则可以跳过劳工认证步骤申请已在移民局等待180 多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将您的 I-140 申请“转换”到相同或相似工作类别的工作。但就您而言,由于您尚未提交 I-485,因此无法进行转换。

2、 在美国移民局看来,没有不同。您的工作职位需要符合公司的需求,公司需要证明有能力按照劳工证申请中的承诺向您支付规定的全职工资,并且您收到绿卡后需要是全职受薪的W-2员工。

然而,由于许多建筑工作的性质,您和您的潜在雇主需要注意一些事情。有些工作需要州和地方政府的许可。例如,如果您是一名工程师(机械、土木等),您可能需要工程师执照,除非您计划在有执照的工程师的监督下工作;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建筑师、电工和总承包建筑工人通常也需要执照。因此,您的雇主必须审查您所在辖区的相关执照要求,以确保您有资格担任所提供的绿卡职位。此外,建筑相关职位的 PERM 招聘可能需要通知工会公司正在招聘外国工人担任该职位。因此,公司和员工应确定工会是否涵盖绿卡职位,并且必须在该工会发布雇用外国工人的意向通知。此外,与建筑相关的职位可能需要外国工人前往建筑工地。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员工执行工作的场所张贴备案通知,并根据正常的内部程序在内部使用所有内部媒体。如果预计要前往主要工作地点大都市统计区以外的地区出差,则可能需要额外招聘。

3、 所有公司都有自己的政策——有些愿意赞助,有些则不愿意。较大规模的公司可能不愿意在其雇佣合同中包含您希望的语言。然而,我确实注意到,小公司赞助您可能会更困难,因为它需要证明财务可行性,以便在您收到绿卡后向您支付劳工部批准的全职工资。此外,其人力资源部门(如果有的话)可能不具备大公司在移民事务方面的知识或经验。

2. 自行申请EB-1A 不需要雇用信

一读者问:
我在美国工作,正在找人帮我办 EB-1A特殊人才移民的申请。他们要给我写一封雇用信来证明我的工作,并且我不会改工作领域,需要找公司签字。有这个必要吗?通过工资单足以证明我的工作不是吗?因为我不会改领域,应该是我自己签吧?我觉得这件事与公司没什么关系,所以我不想让公司知道我自己递交申请。这个想法可行吗?

李翼民律师答﹕
要获得申请 EB-1A 身份的资格,您必须能够证明您将在美国从事相同领域的工作,并且您具有非凡的能力,将为美国带来利益。审理案件的官员将根据您证据的完整性来决定您是否证明了这些资格的观点。由于您是自行申请,因此不需要雇主签署的信函。然而,若拥有这样的一封信将是一个很好的证据,来表明您将继续在您的专业领域上工作并带来利益。如果您不希望提交公司签字的信函,您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您在EB-1A 获得批准后将继续从事您的专业领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表明您最近在您的专业领域上工作,例如工资单、最近的工作证明信函以及了解您工作的其他人(不一定来自管理层)可以证明您继续在您的专业领域工作的证明信; (2) 您最近对您专业领域做出的任何贡献,来表明您对该领域的追求有持续的兴趣; 和/或(3) 您能想到的任何其他证据,表明您致力于自己的领域。

世界周刊2023年9月10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想拿NIW 你的专业须有利美国 2. EB-1A遭拒 提动议?或上诉? 3. H-1B期限 影响原因有多种

刊登于2023年9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想拿NIW 你的专业须有利美国

一读者问:
我是国内2011硕士毕业,过去12年我在中国一所高校担任计算机类专业教师。最近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我萌生了移民的想法。我首先考虑的是新西兰或加拿大。但 基本上,人们必须先去那里才能获得身份。我现在不想辞职,因为我的孩子还小。现在有中间人推荐我做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说我在国内就可以申请,反正我也不急着出国。目前的情况是,我有7篇论文、专利和软件作品,质量一般,并担任过若干全国性比赛的裁判。我觉得我的资质很一般。不过,我和几个中国的中间人谈过,他们都认为我的资质足够,但没有提到任何风险。我现在很迷茫,请帮忙。

李翼民律师答﹕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 EB-2 NIW。证明您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的三个标准是: (1) 您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实质性优点和国家重要性; (2) 您有能力推进这方面的工作领域; (3) 总的来说,豁免工作承诺和劳工纸申请的要求对美国有利。

也就是说,目前尚不清楚您提议的努力是什么,以及它对美国政府有何好处。假设您从事的专业领域符合标准,则需要解决第二个问题-即您是否处于有利位置。您的硕士学位(假设这是与计算机相关的领域),拥有 7 篇论文/专利/软件,并且是大学的计算机科学教授将被考虑。让您所在领域的专家写推荐信也是一个好主意,描述您在该领域的成就以及您如何通过在美国的工作来推进该领域的发展,以巩固您“良好-”的证据。定位。 ” NIW 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的,因此裁决官员需要发现,总的来说,您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实质性优点和国家重要性– 因此,您在计算机方面的专业必须对美国政府有价值。 在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中,您必须证明您的专业是值得的,因为它将有助于推进人类知识、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或美国现任政府重视的领域。 拜登政府通过其政策备忘录鼓励给予外国工人国家利益豁免,以推进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领域的发展。 在已发布的决策中发现值得努力的一些例子包括成为股票期权估值的软件开发人员,以及拥有音乐技术博士学位的软件开发人员,为了美国的利益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音乐相关领域。

此外,官员必须决定总的来说,豁免工作承诺和劳工证要求是否对美国有利。该调查调查的因素包括您是否会以不会对美国工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从事自营职业; 将拥有一家为美国工人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 或者你的工作将会创造就业机会; 您的努力有可能产生与经济相符的可观收入; 即使有其他美国工人,您的努力也会使美国受益; 您的贡献中的国家利益足够紧迫(例如美国在STEM 领域的竞争力); 或者如果劳工证对于您的职位不切实际。您可能希望咨询合格的移民律师,他会进一步就您作为 NIW 申请人的资格以及提交此类申请的相关风险向您提供建议。

2. EB-1A遭拒 提动议﹖或上诉﹖

一读者问:
我人在中国。去年6月提交了EB-1A申请,今年4月收到拒绝信。我一共提交了四个类别,只认可了两个。接下来我应该做什么?我应该上诉还是提出动议?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李翼民律师答﹕
上诉和动议之间的区别在于,动议将提交给先前裁决您案件的同一个机构。就您的案子而言,就是处理您的 EB-1A 申请的是同一个美国移民局( USCIS) 服务中心。动议有两种类型:(1) 重新启动打开的动议-是向服务中心提出动议,要求服务中心考虑原始提交时不存在的新事实; (2) 重新考虑动议-是指要求审查其先前决定中的法律适用情况。而行政上诉要求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另一个分支机构(在本例中为行政上诉办公室 (AAO))来审查地区办公室的判决。与动议一样,上诉通常必须在拒绝后 30 个日历日内提出。与动议不同,上诉要求重新审查,这意味着 AAO 重新审查记录,包括所有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并且可能会解决下级机构判决中未提出或解决的新问题。美国移民局的目标是在 90 天内对其动议做出裁决,行政上诉办公室AAO 的目标是 180 天。是否提出上诉或动议取决于您。许多律师选择上诉。但是,如果您选择提交动议,请注意,如果您的动议被拒绝或驳回,您仍然可以向 AAO 提出上诉。

3. H-1B期限 影响原因有多种

一读者问:
我在美国工作了三年多,今年回到了中国。 5月初,我在沈阳领事馆申请了首次H-1B签证。签证面谈的时候,我告诉签证官,我一直在高通上班,做的是芯片验证这个敏感的工作。我以为我要被背景调查,没想到,我当场过了,并提交了护照。然而,拿回护照后,我发现H-1B的有效期只有4个月。我的I-797有效期到2025年7月。我的护照要到2025年才过期。我不明白为什么H-1B只给4个月,不应该是一年的H-1B吗?

李翼民律师答﹕
H-1B 签证的期限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您案件的具体情况、领事官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所提供的任何支持文件。由于您拥有有效期为 2 年的护照以及有效期为 2 年的 H-1B 身份,因此与中国的 H-1B 互惠计划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说明为什么您会获得如此短的时间。关于与中国的 H-1B 互惠,您应该获得 12 个月或您的 H-1B 申请的有效期,以较短者为准。由于您的护照和 H-1B 身份的有效期至 2025 年,因此您没有获得 1 年期的签证令人惊讶。您的 H-1B 签证期限缩短的原因似乎是领事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即使不是错误。领事官员有权根据当事人情况(例如工作期限、申请人的合规历史和其他相关信息)的评估来确定签证的有效期。虽然这只是猜测,但也许该官员选择给你一个更容易的面谈,但由于你在技术敏感领域工作,因此在没有进一步询问的情况下,限制了你进出美国的时间。

世界周刊2023年8月27日刊登: 李翼民律师手记 – 移民局数位化出岔 补件扰民。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 1. 公司申请PERM进度 线上查询不准确 2. 申请EB-1A 不需出示工作申请

刊登于2023年8月2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李翼民律师手记 – 移民局数位化出岔 补件扰民

虽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正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对申请案的裁决流程进行数字化和现代化是件好事,但从递交纸张申请到电子申请的不断转变也遇到了一些成长过程的烦恼。这里我们讨论的是为方便文档扫描,美国移民局对组装纸张申请方面的新指南- (https://www.uscis.gov/forms/filing-guidance/tips-for-filing-forms-by-mail ) 。与传统政策相反,美国移民局现在不鼓励申请人在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服务中心递交文件时﹐使用紧固件、打孔器、订书钉、回纹针、活页夹或任何其他工具将纸张文件夹订在一起,“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将文件扫描到电子数据库系统时出现延迟”。然而﹐这项新指南却有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就是美国移民局似乎错放已递交的申请文件,而发出要求补材料的通知 (RFE),要求提供已经递交过的文件。本律师事务所就遇到一些此类补材料的通知。最近的一个补材料案子是O-3 家属申请延长非移民身份的I-539 案件,该申请与O-1 签证主申请人的I-129 延期申请同时递交,因I-129 的最初申请已获得批准,然而美国移民局对I -539 的申请却要求补交申请人的结婚证书、 主申请人最近的I-797 批准通知以及受抚养人的护照、签证和I-94 的副本。不用说,这些都是在递交的原件中已提交过。

这个案子,我们对所有证件进行了编号,并在律师信后提供了证件的明细清单;并将所有证件,用“有色的证件页”分开,清楚地标记每个证件; 还将整个同时提交的I-129/I-539 申请与所有随附的证据用橡皮筋绑在一起。尽管做出了这些努力以确保美国移民局能够清楚地看到所有证据,我们还是收到了要补交那些已与申请案一起递交的补文件通知。

据了解,美国移民局正在数字化并逐渐摆脱纸张文件,一旦美国移民局实现允许所有表格在线提交的目标,这个问题就会得到解决,但由于不鼓励粘附夹订文件的指示,美国移民局在此期间对纸张文件处理不当的问题是必须解决的。对于一个所谓办事可靠的机构来说,却在从邮件收发室传送到扫描机的过程中丢失文件,这不太理想,而且对于许多非公民来说,对美国的第一印象也不好。也许在电子申请的过渡时期,美国移民局应该继续鼓励申请人使用 ACCO 牌子的钮扣型紧固物来固定其申请的文件。无论如何,移民局应该在此期间制定可行的政策,以防止文件丢失,来减少浪费时间和资源,以完全避免和不必要的补材料和拒绝通知。

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公司申请PERM进度 线上查询不准确

读者问:
我被公司解雇了。听说公司裁员后半年内不能申请PERM。在哪里可以查看每家公司目前的 PERM 状态?

李翼民律师答﹕
一家公司可以在裁员或减员后 6 个月内提交 PERM 申请。然而,当公司选择这样做时,还有其他的注意事项。如果一家公司在提交PERM申请后6个月内在预期就业的领域进行了裁员,并且此裁员涉及寻求认证的职业或相关职业,那么公司必须在向劳工部的申请中披露这一点 。此外,如果此类裁员发生在这 6 个月期间,公司必须通知并考虑之前被解雇的并与认证的 PERM 职位相关职位的美国员工。向同一或相关职业先前被解雇的员工发出的通知必须提供具体工作机会的完整描述,包括明确的说明,并邀请员工来申请该职位。不幸的是,我们不认为有一个在线论坛可以有效地实时显示哪些公司已提交 PERM 申请。尽管 PERM 的申请是可通过官方 FOIA(信息自由法案)的申请来获取其公共记录,但似乎没有一个互联网网站能够准确地实时显示哪些公司在哪些日期提交了 PERM 申请。我注意到有一个网站(H1B Grader)有绿卡PERM劳工证数据库,但我试过了,它并不准确。

2. 申请EB-1A 不需出示工作申请

读者问:
律师在准备我的EB-1A申请时,要求我提交一些申请工作的证据,这大概就是我在美国找工作的申请记录。我目前在美国境外工作,现在要申请工作不太实际。由于距离获得绿卡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律师事务所表示,即使是申请美国工作的截图记录也会有帮助。如果根本没有申请美国工作的证据,未来需要补材料(RFE)的风险就会增加。想问一下,这个证据真的有用吗?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我不知道您的 EB-1A 案件的具体情况,但 EB-1A 申请通常不需要出示美国的工作申请。话虽如此,EB-1A 申请应包含证明您将继续在您的专业领域工作的证据,并且您的移民将使美国受益。如果您目前在美国境外从事您的专业领域工作,这可以作为您将继续在该专业领域工作的良好证据。如果您在专业领域已有长久的工作经验,并且迄今您在该领域一直保持着卓越的表现,那么这也可以作为很好的证据。美国移民局会根据您的整体情况来评估您是否会继续在您的专业领域上工作。例如,如果您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但您最近的工作没有维持您的音乐事业而从事其他领域(例如会计),美国移民局可能不会相信您来到美国会贡献你的音乐才能,而你来这里只是为了在不同的领域上谋生。如果您的律师要求您提供证据证明您已申请某些美国工作,他/她很可能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您来到美国后能够从事您具有非凡能力的领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申请你专业领域的美国工作可能是一些有用的证据。其他有用的证据也许是无论您身在何处,您目前在做您的专业领域的工作,以及总体上证明您对该领域保持热情并将无限期地继续下去。

世界周刊2023年8月13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申请NIW 须展示有利国家 2. I-140获准 恐影响F-1申请 3. 按一次指纹 可用多个案件

刊登于2023年8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NIW 须展示有利国家

读者问:
本人情况是,人在国内,邮件咨询了一位美国律师,答复说符合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的申请条件,可以签合同,但是未来拿卡入境后必须在相关领域工作至少半年,否则绿卡可能被注销。不过,这一点很难做到,因为本身专业是教育方向,又一直在国内,也是因此才申请不需要雇主的NIW。如果真的入境就必须找到同领域工作,那可能要重新考虑是不是申请NIW了。如何破解呢?

李翼民律师答:
假设您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 NIW 获得批准并且您去参加签证面试,您应该根据您的EB-2 申请展示您计划如何利用您的知识和技能来促进国家利益,而不要求有雇主。例如,如果您的 EB-2 NIW 与研究相关,您可以独立进行研究,或者尽力在该领域寻找雇主。虽然每个国家利益豁免案件都不同,但您必须向领事官员明确说明您通过工作促进国家利益的能力以及您有那么做的意图。

如果您没有履行 EB-2 NIW 申请中承诺的职位或去努力的做,您的绿卡有可能会被撤销。撤销的一种方式是在申请入籍(公民身份)的过程中。那时,您需要提供 5 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就业的信息。此外,移民官员可能会问您是如何拿到绿卡,以及您入境美国后从事什么工作。虽然许多裁决官员可能不会彻底询问这一点,但少数人可能会发现您以虚假借口获得绿卡,而开始撤销您的绿卡程序。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发出上庭通知(NTA)以启动递解程序,当然您将仍然是永久居民,直到移民法官做出最终的判决。

如果您对自己的EB-2 NIW 申请中提出的促进国家利益的能力没有信心(无论是通过自雇还是受雇于另一家公司),那么您应该寻找不同的途径来获得绿卡,例如适当的劳工纸途径。

2. I-140获准 恐影响F-1申请

读者问:
本人目前在国内工作。去年,我递交I-140移民申请,去年下半年优先日期已排到。因为个人原因,想回美深造念博士。由于F-1是非移民签证,博士时间又相对长一点,I-140申请获准是否对申请F1有相对严重的影响?

李翼民律师答:
提交 I-140 申请可能会影响 F-1 签证的批准,该签证需要非移民意图。话虽如此,如果您在领事馆面谈时携带明确的证据表明您打算在学业结束后返回中国,您也许能够获得 F-1 签证。您应携带证据证明您与中国有联系且您不打算放弃,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有权或未到期的住宅租赁,家庭关系,例如配偶、子女或父母; 在中国的投资和金融资产,以及展示社会关系和参与当地社区的情况。您还可以向领事官员解释,尽管您拥有经批准的I-140,且当前优先日期为您有资格持绿卡进入美国,但您仍希望获得非移民签证,这本身就证明了您返回中国的意图。

如果您希望最大程度提高获得 F-1 签证的可能性,您可以请求撤回您的 I-140 申请。当然,这可能会丧失您在可预见的将来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的机会。

或者,您也可以继续您的绿卡申请,假设您通过领事馆面试,使用移民签证入境美国。一旦您获得绿卡,您就有资格上学攻读博士学位,而无需获得 F-1 签证。出于同样的原因,您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 I-140 申请表上的承诺从事工作。在您初来美国的几个月,只要您能够履行 I-140 中规定的全职工作职责,您就可以上学。

3. 按一次指纹 可用多个案件

读者问:
我去年11初递交I-485申请,寄到SRC,到现在还没有收到指纹信。看了case status ext,只有中间两个号段打指纹的特别少,后面的申请案都打过指纹了。这是什么情况?

李翼民律师答:
一般来说,所有年龄在 14 岁至 79 岁之间的 I-485 申请人都需要打指纹,以便进行安全审查和犯罪的背景调查。为了提高效率,美国移民局在过去几年中将以前获取的指纹重新使用于许多新案件,但如果美国移民局将您的旧指纹使用于您的I-485 申请,它会向您发送通知,说明这一点。如果您尚未收到打指纹通知,您可以通过美国移民局网站提交电子请求,询问为什么您尚未收到生物识别打指纹的通知。

 

世界周刊2023年8月6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 1. 抽到H-1B被裁 须另找公司 2. H-1B 名额不保留 须重新抽签

刊登于2023年8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抽到H-1B被裁 须另找公司

读者问:
今年是我OPT的最后一年,好不容易H-1B抽签抽中了,但是被裁员了。想问一下,如果现在找到新工作,这份H-1B有什么办法能转到新公司吗?我知道,最好H-1B的情况是10/01后,拿两份薪水单再走,但是现在就被裁员,已经没办法。怎么办?

李翼民律师答:
从技术上讲,由于配额的 H-1B 申请仅从 10 月 1 日开始有效,因此您尚未处于有效的 H-1B 身份。根据规则,您没有资格获得 H-1B 转换公司。这是美国移民局的官方立场。然而,我们听说过成功的 H-1B 转换公司案例,即当事人在 60 天宽限期结束之前完成了转换,并且解雇他的雇主在 10 月 1 日之前没有向移民局撤回批准的 H-1B。除此之外,您最好的选择可能是返回学校再学习一年,或者与另一家愿意并能够雇用您的公司找到另一种非移民就业途径,例如但不限于O-1、L-1 或E -1/E-2/E-3(如果您符合资格)。

2. H-1B 名额不保留 须重新抽签

读者问:
2016年,我抽中了H-1B,但是要求补材料。后来,6月底公司突然终止了和我的工作合同,撤销了我的H-1B申请。 7月初,我立马回国了,现在疫情后我刚刚回到美国。请问,我的H-1B还有救吗?就是说不用再抽签,只需要一个能够赞助(sponsor)我的公司就可以了吗?

李翼民律师答:

不幸的是,由于您的 H-1B 未获批准,因此您从未获得过 H-1B 身份。因此,您的 H-1B 抽签名额并未保留。您不能转换最初未经批准的 H-1B 身份。因此,除非您申请的是免配额的公司,例如高等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附属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研究组织或政府研究组织,否则您必须再抽签。

李翼民文章: 改进 H-1B 工作签证抽签系统的建议

世界周刊2022年5月15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事实已证明H-1B 抽签系统对在会计年度试图雇用 H-1B 配额员工的雇主来说是一个节省时间和成本的方法,但它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根据 2022 会计年度的数字,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共收到 308,613 份的 H-1B 注册登记,并在2021 年3 月份的第一轮抽签程序中初选了 87,500 份注册名额。这87,500 个名额预计 是足以满足 H-1B 的数量分配。然后,在 2021 年 7 月 29 日,移民局又宣布了 27,717 名的第二轮抽签名额,故总共有 115,217 名注册员工被选中。这表明在最初抽中的 87,500 人中,有 27,717 人没有提交申请或申请文件没有通过。我们很难想像会有大量不合格的申请案,因此它的大部分应该是抽中的人未提交申请。这个比率占所有被抽中的注册员工百分之 31.7。然后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美国移民局又进行了筛选﹐抽中了 16,753 名,这表明在第二轮回中抽中的注册员工有百分之 60.4没有回应或申请文件没有通过。这些比率可能没有算入移民局在进行未来抽签时已经考虑到或将会考虑的所有因素,但它仍然说明了 H-1B 抽签过程中没有提交申请或有问题的申请案的趋势。

虽然目前的抽签系统比过去申请的公司必须在抽签之前就要为其潜在的受益人提交完整文件的系统更有意义,但新系统仍存在一些令人沮丧的缺陷。让潜在的 H-1B 员工先参与注册便宜且耗时更少的抽签比为潜在员工提交完整的申请要合理,并且在新系统下有更多的 H-1B 潜在注册员工可供抽签。在 2022 会计年度,美国移民局收到了 308,613 名登记注册的人,而在 2020 会计年度(美国移民局改用 H-1B 潜在注册系统的前一年)只有 201,011 份申请抽签,这意味着抽签的人数增加了百分之 53.5,作者认为这是新系统的关系。被抽中后,由于雇主在注册其潜在 H-1B 时的投资水平相对较低,因此没有回应或有问题的案件率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只需将基本信息输入在线表格并为每位潜在员工支付 10 美元。那些在初始的第一轮抽签没有被抽中的人﹐必须等第二次或第三次抽签的机会(2022 会计年度是在 7 月份和 11 月份)。在 2022 会计年度,百分之72注册登记的员工没有在第一轮抽签中被抽中。因此,虽然大约有百分之31.7 的第一轮抽中的注册登记员工没有提交或提交有问题的申请案,但未被抽中的 百分之72 必须权衡他们还有那些选择,因为他们不知道是否有再次的抽签机会,直到它在七月份发生。这百分之72 中的许多人无法幸运地等待被抽中,因为一些人的身份即将到期,被迫采取其他合法方式来保持合法身份、或成为非法移民或离境。在第一轮 H-1B 抽签没有被抽中的员工﹐通常也会迫使雇主改变主意是否担保他们,如果受益人在未来的一轮中被抽中,特别是如果身份或签证到期﹐无法让 H-1B 候选员工作继续为雇主工作,直到未来的抽签机会。因此,在 2021年 7 月的第二轮抽签时,许多注册员工走了其他的路,这可在大约有百分之60.4 比率的人没有提交或提交有问题的申请案证明了这一点。由于缺乏提交的回应,美国移民局在 2021 年 11 月份对 16,753 名注册员工进行了第三次抽签——从理论上讲,这一过程应该允许对所有 H-1B 配额签证的工作人员从同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工作。

显然,此问题的核心如下:(1)雇主注册登记的门槛太低,以至于大约百分之 31.7被抽中的人选择不提交 H-1B 申请的文件; (2)第一轮未中签的注册员工,不知道后轮是否会中签(是否会有下一轮); (3) 第一轮没有中签的人计划经常改变,特别是如果他们必须等到7月或更晚才知道是否被抽中——7月或11月被抽中不等于3月被抽中。虽然国安部指出,根据 18 USC 1001(a)(3) 的规定,对于忙于注册登记但不提交申请文件模式的雇主可能会处以罚款和刑事处罚,但数字显示这些处罚不起作用﹐无法成为只注册但未递件的有效威慑。

有解决办法吗?笔者认为,H-1B抽签系统可以通过实施以下一个或多个步骤得到显著改善:

1. 在初始抽签时抽出更多的注册人员工。 2022 会计年度,美国移民局在最初的 H-1B 抽签中抽出 87,500 人。即使所有的 87,500 份 H-1B 申请都正确的递件,移民局也不太可能仅根据该中抽数来分配H-1B 签证上限规定的 85,000 名额 。即使在川普总统任职后 H-1B 拒绝率为 4% 的情况下,假设所有 87,500 名登记注册并成功中抽的人都递交了申请文件,H-1B 批准的预期数量也只有 84,000 人。因此,为了避免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抽签,而这大部分人的兴趣已经减弱,美国移民局应该允许更多的错误空间。不可避免的是,初始抽签被抽中的人有大比率的人不会提交申请文件或提交有问题的初始抽签。从上述统计数据来看,第一轮加第二轮的115,217份或在该范围内的某个数字就可能是第一轮应抽出的注册员工人数。美国移民局在 2022 年 3 月做过这样的考量吗?希望已从去年的经验吸取了教训。

2. 提高H-1B的注册费。微不足道的 10 美元注册费是问题的所在。雇主为每位员工预付10 美元﹐根本无法代表参与的程度,并且若决定不递交申请文件,除非国安局发现他们的注册模式和做法有欺诈行为,也不会有太大的后果。每次注册支付 100 美元会更合适,可阻止雇主只提交注册,证明他们对提交 H-1B 申请文件是认真的。这个费用肯定比雇主在注册系统之前需提交整个文件申请要便宜,并且有助于解决美国移民局不好的财务状况。为了减轻高额费用的冲击,美国移民局可以实施一个系统,将成功的 H-1B配额注册员工的 I-129 申请费中扣除这100 美元,和/或退还没有成功的注册员工的部分注册费。

3. 在登记注册的 myUSCIS网站上设置“退出”按钮。如果申请雇主选择不继续做下去,应允许他们将注册的员工退出注册。 myUSCIS 网站的基础设施中似乎已经有类似的按钮设施。应该可以在 myUSCIS 页面上为 H-1B 的注册员工设置一个退出按钮,以便他们可以随时退出。 “撤回注册”按钮的最佳位置是放在抽中受益人“查看通知”的按钮下方。此“撤回注册”的按钮可将 H-1B 注册员工带到下一个页面,该页面列出撤回注册的所有后果,并确认申请雇主是否真的想撤回。此按钮实施后,移民局应在每个月月底进行抽签程序以弥补任何配额的不足。这个解决方案不应该给 美国移民局带来很大的成本,因为大部分作业可以自动化,并且它可以为那些真正有兴趣更早申请的人递交H-1B申请文件﹐并帮助美国移民局更早地达到其 H-1B 配额数字。实施这样的解决方案还将大幅度的让 H-1B 雇主和准雇员受到益处,因为真正感兴趣的 H-1B雇主将更有可能提交 H-1B 申请,雇主和准 H-1B 雇员在 H-1B 季度期间能更早知道是否已被抽中或可能在更合适的时间范围内被抽中。

笔者认为实施上述的建议应该会改进 H-1B的登记注册制度。

李翼民文章:国会审查法和法规冻结给移民带来希望

尽管过去一周国会大厦发生暴动,又担心反覆无常的总统会在其任职的最后几天内采取进一步危及美国或分裂美国的行动,但民主党在乔治亚州的两个参议员选举的胜利,给因川普政府在过去几个月中不断出台的法规而受到影响的移民和其他人带来了希望。

根据《国会审查法》某些法规可以取消或立即冻结的,包括试图以高工资来决定抽签逐步的H-1B工作签证规则(这个86 FR1676贯于2021年1月8日敲定,实施日期定为为2021年3月9日);移民法官和移民上诉局BIA不得使用传统的行政关闭规则来应对超过一百多万待审的政治庇护案件(这个85 FR 81588于2021年1月15日生效);国安局/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的联合规则,试着将庇护的资格与健康影响到美国安全的问题联系在一起(85 FR 84160目标,实施期为2021年1月22日);国安局和司法部联合规则;禁止曾过境第三国但没有在其中的一个国家申请庇护的庇护申请人(85 FR 82260目标,于2021年1月19日生效);以及国安局/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EOIR)的规则对庇护施加影响7条强制性禁令(85 FR 67202,已于2020年11月19日生效)。

1。国会审查法:

1996年制定的《国会审查法》允许国会使用一个联合决议,来取消最近60次立法会议决定的最终法规,但它必须在新国会的头60个立法日完成。现在,参议院已经掌握了民主党是,一个国会两院的大多数都可以通过一个联合决议作出不赞成的裁定并由总统签署。这是国会在1996年预测的加急程序,来取消前一任政府于卸任的午夜制定的法规(午夜法规)。

60个立法日与60个日历日不同,尽管作者没有2020年国会参加的完整日历数,但回想起来可能会影响2020年8月之后通过的所有法规。查看2021年的国会日历,在考虑有可能更改的情况下,且这60天的计数从1月15日开始计算,国会可能可以在2021年4月前通过联合决议。一个适用的时间表的例子是2017年3月27日,美国国防部,总务管理局和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修订了《联邦采购条例》(FAR)规则;公平薪酬和安全工作场所(81Fed。Reg。58,562(2016年8月25日))被推翻(请参见L 。 115-11号出版物(2017年3月27日)。

该法案可行为使其他机构的草案,指导文件,政策声明和解释性规则作废,甚至这些规则是从未提交国会的强制执行规则。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问责署(GAO)将核实这些是符合规则,然后国会有60个立法日可以通过一个联合决议做出不赞成的裁定。这是另一种方法,将川普时期未经过监管程序的移民规则,进一步的取消。国会的“规则”在法律上不是一项合法的规则,这种情况下,拜登政府的另一选择是发布一份通知,指出尚未生效的规则,正在被撤销或放弃中。

2.法规冻结:

在1月20日就职典典礼当天实施法规冻结,并立即停止自该日期开始尚未完成的任何规则。拜登指出帕萨基(Jen Psaki)说,拜登-贺锦丽的白宫将发布一份预算-即将在1月20日东部时间的下午生效,来中止或延迟午夜法规,即在就职日前将不会实行的川普规则。如果它与白宫幕僚长伊曼纽尔(Rahm Emanuel)在2009年1月和白宫幕僚长普里巴斯(Reince Priebus)在2017年1月发布的备注类似,那么这个注释将包含三个部分:

  • 除紧急的例外情况外,任何法规都不得离开信息和法规事务办公室(OIRA)或政府机构,或在联邦公报中发布。
  • 对于正式发布的法规,应予以撤回并进行审查。
  • 对于已发布的最新法规,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其生效日期将暂时改变60天。因此,政府机构应考虑逐步发出通知及评论规则,以改换日期重复60天以上。

关于尚未实施,但已发布的法规,像国安局之类的机构可以同时将法规的生效日期临时补充60天,重新打开法规,进行进一步的通知和评论,并在收到评论后,撤回最终法规或延后它的生效日期。

3.新时代的出现?

拜登(Joe Biden)和贺锦丽(Kamala Harris)在政府初期有很多机会来实现多个目标,尤其是1月6日总统针对国会煽动动血和暴力事件之后,共和党的国会议员对川普及其议程人的记忆力很短,所以行动应该迅速,因为共和党的立法者表示愤慨,现在可能不太愿意违背川普的议程,这也时时机和川普掌握自己的人心能力。同样的,民主党在国会中的执政机关是微弱的,参议院只多一票,众议院只多几票而已。现在,要提出任何与移民有关的法案,其主要困难当然是大疫情,和在失控的大流行情和许多美国人失业的情况下,要通过立法的能力。问题还在于民主党人是否可以在国会的两院就移民问题有一个统一的核心小组。另外,不知拜登(Biden)政府是否愿意取消川普的职业方面的政策,因为过去民主党一直在党内部发出反对外籍人士拿走美国员工的工作。最近被任命为劳工部长的前波士顿工会代表沃尔什(Marty Walsh),无法鼓舞人心,因为他被称为“劳动人民的终身拥护者”。但是,从过去的经验,成功进行移民改革的最佳机会是在新政府成立的头几天。因此,我们敦促拜登政府从历史中汲取教训,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仅要针对1100万无证件移民合法化以及梦想家步入公民身份的投票数,而且还要针对我们上述提到的小项目。

李翼民文章: 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美国政府应该考虑原谅违反自动离境令的外籍人士

世界周刊2021年1月24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许多被驱逐出境的外籍人士利用自动离境作为一种解救的方式,让他们可以自己离开美国,避免存在被递解的记录和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惩罚,并除去在离开美国之前被拘留的风险。在平时,同意自动离境的非美国公民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美国相当容易。因此,若不按时离境﹐受到不可原谅的处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美国政府应该考虑对冠状病毒期间应自动离境﹐但尽管尽了最大的努力仍无法准时离境的人予以宽大的处理。

自动离境令是于1940年被编纂成法律,为帮助美国政府降低诉讼成本﹐允许某些外籍人士选择离境,并减底他们未来申请移民需承担的后果。移民法官有安排外籍人士离境日期的权力。但当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 – IIRIRA在1996年通过时,移民法官被剥夺了自由裁量设定离境日期的权力,并限制最多只能给外籍人士120天的时间自动离境。这个改变的目的是为加快移送程序。

如果外籍人士未能在其自动离境的最后期限前离境,他/她将面临太多的严厉惩罚,包括最后的递解令,高达五千美元的民事罚款,以及没有资格符合其他的福利﹐如调整身份,再次申请自动离境﹐或申请十年绿卡的资格。这些严厉的惩罚是为了阻止外籍人士违反他们的自动离境令,但它是在相对正常的情况下构思而成﹐因为在常态下,除了严重的医疗因素而无法离境外﹐通常人很容易就可离开美国﹔若未离境﹐即被视为藐视法庭的命令,没有做出合理的努力离开美国。 2019年是最近的“正常”年份,那年﹐全球平均每天有188,901次航班。世界是相互联系的,如果一个人的目标只是要离开美国,那很容易做到。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要在120天内离境当然可以实现。相比之下,2020年为减少病毒的传播,许多国家予以关闭或严格限制边界的进出。由于旅行禁令和缺乏乘客,从今年3月29日起,许多航班被取消﹐每日航班数量下降至约64,523。最后一刻取消航班已非常普遍,各国都颁布了旅行禁令,有些禁令变化频繁,因此乘客到登机当天都不知道他们是否能够按照自己的路线起程。在全球大病毒的高峰期,许多国家甚至不允许其他国家的国民在他们的机场过境﹐转机去他们的目的地。因此,需转机的人通常不允许登机,因为他们将无法在转机机场着陆。同样,许多国家,例如中国,已经并且继续采取政策阻止其公民在大病毒期间返回家园。所有的这些因素﹐使得自开始有自动离境令以来,2020年要离开美国比任何时候都困难得多。

从2020年3月起,要预订从美国起飞的班机﹐而成功登机已成为一项挑战,因为它不但不可预测,而且费用高昂。我们以一位中国公民在2月中旬拿到120天自动离开美国的案件为例。 2月份﹐中国和亚洲其他的许多地区成为冠状病毒的危险区。这位中国国民非常合理地﹐决定等到病毒在中国减少后再离开美国,所以,他/她把预定机票的时间推到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然而,这位中国公民在3月至4月,看到美国的冠状病毒疫情变得比中国还糟,就决定马上预订飞往中国的航班机票。但令他/她沮丧的是,他/她订的飞往中国的航班﹐由于需求减少和削减预算,航空公司在最后一分钟取消了航班。或许是中国政府强迫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因为想减少来自国外的航班来防止病毒的传播。无论如何,到了2020年5月,他/她找不到航班﹐被卡住了。之后,他/她预订到了6月初启程飞往中国的航班,途经台湾(此时已经很少有直飞中国的航班了)。但是,在航班起飞的前一天,航空公司通知他/她无法搭乘此航班在台湾过境,因为台湾不接受过境旅客。此时已是五月下旬,这位中国国民又被困﹐没有航班离境。此时,他/她的选择非常有限。通常﹐许多国家不允许中国公民未经签证入境其国。他/她现在必须飞往一个允许中国公民免签证﹐并且允许在冠状病毒期间过境或入境的国家。至此,所有飞往中国的直飞航班都被预订一空。所有必须通过第三国的所有航线都必须查证是否允许中国国民过境,而所有允许过境国家的航班都预订一空。此时,这位中国公民的唯一选择是飞往一个允许中国公民免签证且不会由于冠状病毒的限制﹐禁止他/她入境的国家。这样的选择是要付出高昂的机票﹐飞往第三国,而这第三国,对此中国公民相当陌生,他/她无法在该国到处走动。因此,他/她的选择要么飞往陌生领土危及他/她的安全,要么错过自动离境的日期。

自动离境令本就没有打算要对非公民的离境有这样的挑战﹐或禁止其受到不得移民的惩罚长达十年之久。相反,它是一项认罪协议,可以加快美国的遣返程序,并对非公民提供一个合理自行离境的解决方案,以避免驱逐出境的许多不良后果。在2020年疫情期间,离开美国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包括事情不可预料,航班随时都可被取消,全球各国不断的改变其旅行规则以及高昂的费用。因此,在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未能在120天内自动离境﹐应该是可以原谅的,只要外籍人士能够证明他(或她)为按时离境﹐真诚的做了努力﹐就不应承受太多严厉的惩罚,如在未来的10年中无法获得多数移民福利。

有权减轻在这种情况下违反自动离境后果的权力在于由国会制定法律,或通过总统颁布行政命令,(因为在过去几年中,我们看到许多法规被川普的行政命令“压倒” ),或由国安局(DHS)本身延长当事人的离境时间﹐如符合要求的离境或延迟离境,并暂停自动离境的处罚﹐直到延期离境的日期结束为止。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虽然它不会影响数以百万的人,目前的情况不应该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