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於2025年1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PERM申请人职位有变 律师应和雇主协调
读者问:
我目前的职位是QA,想内部转组换成SDE职位,工作地点不变。 PERM目前还在打广告阶段。有人说,我这种情况大概率是要重新走一遍PERM流程,因为工作职位头衔和工作内容都变了。但也有人说可以请律师依照原来的职位头衔提交PERM,先拿到优先日期后,再以现在的职位头衔提交一次PERM。不知这样操作是否可行?或是能否跟新组的老板沟通下,虽然职位改变了,但是工作内容尽量不变,跟之前保持一致。这种情况还需要重新提交PERM吗?我没敢问律师,主要是担心他们通知我现在的老板。万一组没转成,我就尴尬了。
李翼民律师答: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律师和雇主之间应该进行一些协调。如果保留您作为一位员工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那么您的老板应该全力以赴确保您的工作安排有助于您的移民解决方案。因此,如果您在公司内部获得晋升或职位调动,您的律师应该知晓并与您的雇主合作,确保这对您有利。
正如您所知,如果您的工作现在在公司内部发生变化,您的 ETA 9141工资标准将不再有效,您需要为您当前的职位重新提交新的工资标准。如果您的公司在招聘您的现职,而以您之前的职位提交 ETA 9089,这将构成欺诈,除非您的公司计划在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再次雇用您到之前的职位。
此处最好的建议是让各方进行合作,并结合您的意见,共同找出如何使公司的需求与您的移民需求保持一致的解决方案。
2. 绿卡获批前离职 未来入籍有风险
读者问:
我在I-485提交180天后,从上一家公司离职,但还未入职下一家公司,就接到通知绿卡核准了。新公司说,如果递交I-485j,估计移民局也不会收了,而且跟我说没有任何问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会不会影响之后绿卡的更新或入籍?
李翼民律师答:
一般来说,如果您在I-485 申请的工作刚批准前或批准后不久离职,可能会在您未来的绿卡更新申请和 N-400 入籍申请中引起更多审查。因此,尽管您已获得绿卡,您的未来申请可能面临挑战,因为美国移民局官员可能会质疑您的PERM 劳工认证工作是否造假,以及您的PERM 雇主是否真的有意聘用您在I-140 申请中所述的职位。
为了减少未来的风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应保存所有与换工作的相关文件,包括您从 PERM 雇主那里的辞职文件,以及您新公司的工作邀约,包括职位名称和描述、薪资和起始日期。尽管美国移民局目前不会接受您的新I-485J 申请,您应保存可以证明新职位符合I-485J 批准标准的文件——即您的新职位与您离开的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只是由于I-485 批准的时间问题无法提交I-485J。您应将所有这些证据带到 N-400 面试中。
其次,您可能需要考虑在绿卡 5 周年之后再提交 N-400 申请,因为 N-400 表格只要求您披露过去五年的就业记录。
第三,您可以决定保留您的居留卡而不申请入籍。
3. I-140审核时间 13-14个月起跳
读者问:
我的专业是电脑人工智能,有一万多引用各种期刊,编辑审稿、获奖论文都很多,今年3月我申请了EB1-A,提交了I-140,移民局也收到了,给了个收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一直等到现在,看到有人几天或一两个月批了。请问,我这是啥情况?
李翼民律师答:
看来您听说的那些在几个月或几天内获得批准的人,要么是处理时间非常幸运,要么是申请了加急处理。对于 EB-1A 的 I-140 申请,标准处理时间在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需要 13 个月,在德州服务中心需要 14 个月。因此,您的 I-140 申请似乎仍在标准处理时间内进行审核。
如果您希望加快审核进程,可以申请加急处理,费用为 $2,805,并保证在 15 个日历日内对您的案件采取进一步行动(批准、拒绝或要求补充证据)。在此情况下,案件的优劣似乎对处理速度影响不大。祝您一切顺利!
4. 申请H-1B延期者 配偶可提H-4 EAD
读者问:
我去年7月开始申请PERM,希望今年8月能拿到。老公人不在美国,但有H-4签证,是不是需要等到交了I-140之后才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EAD)?
李翼民律师答:
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的。 H-4 身份持有人只能在H-1B 主申请人有批准的I-140 申请,或在美国二十一世纪竞争力法案(AC21) 第106(a) 或106(b) 条下获得H-1B 延期后申请EAD。如果你因 PERM ETA 9089 或 I-140 申请超过 365 天,而获得了 H-1B 超过第六年的延期,那么你的配偶可能有资格申请 EAD。根据你的问题,似乎你的 PERM 申请到现在(2024 年 10 月)已经超过 12 个月。然而,目前尚不清楚你是否会基于此申请 H-1B 超过第六年的延期。如果你根据美国二十一世纪竞争力法案 (AC21) 的 106(a)-(b) 提交这类 H-1B 延期申请,那么你的先生可能有资格申请 H-4 EAD。否则,如果没有申请第六年之后的 H-1B 延期,他将需要等到你的 I-140 提交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申请。
5. NIW和O-1申请 可同时加急处理
读者问:
我想申请O-1签证,准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请问,我可以同时提交NIW和O-1申请,然后交一份加速处理的费用,同时加速这两份申请吗?
李翼民律师答:
是的,如果您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确实可以同时提交两份并使用加急处理。
若要加急处理O-1 申请,您可以向服务中心提交I-907 表格(加急处理请求)并支付$2,805 的费用,以确保在15 个日历日内收到来自美国移民局的进一步行动(决定或要求补充证据)。
至于EB-2 NIW,您可以向相应的服务中心提交I-907 表格(加急处理请求),并支付$2,805 的费用,以确保在45 个日历日内收到来自美国移民局的进一步行动(决定或要求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