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2026年9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于2026年7月17日公布了针对 F、J 及 I 类签证的最终规则,并将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
本初步评估主要着重于该规则对截至2026年9月15日仍以「身分有效期间」(Duration of Status,D/S)在美国停留的 F-1 过渡学生(transition students)所产生的影响。此外,本文也根据规则的文字内容、我们所审阅的相关人士意见,以及国土安全部的常见问题(DHS FAQs),说明目前仍未明确的问题。
重点
1. 过渡学生仍可维持 D/S。
对于截至2026年9月15日仍在美国境内的 F-1 过渡学生,其 D/S 身分将继续有效,包括通常的60天宽限期(grace period)。 D/S 最长可维持至2030年11月14日(即自2026年9月15日起四年,再加上60天宽限期),或学生 I-20 表格所列的结束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如果学生离开美国后再次入境,则可能失去 D/S;届时,学生的 I-94 将会列明一个「准许停留截止日期」(Admit Until Date,AUD)。对于转为 AUD 身分的学生,毕业后的宽限期将由60天缩短为30天。
2. 以 I-20 表上的日期为准。
对于2026年9月15日人在美国境内且持 D/S 身分的学生,上述期限将以其当日所持 I-20 表格上的日期为准。如果学生目前的 I-20 结束日期较早,而且可以在2026年9月15日前办理延长,则可以考虑现在就与就读学校合作办理延长。
3. 在2027年3月18日前申请 OPT/STEM OPT。
如果学生在2026年9月15日当日或之后没有离开过美国,则可在2027年3月18日前申请 OPT 或 STEM OPT,而无须同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 I-539 表格(延长/变更非移民身分申请)。学生可以继续依照目前的做法,仅提交 I-765 表格(就业授权申请)。请注意:政府机关仍保留裁量权,可以每次以六个月为一期,延后对过渡学生实施 I-539 申请要求。
4. 超过期限后必须提交 I-539。
当过渡学生到达2030年11月14日的最长期限,或其 I-20 上所列的结束日期后,如希望申请延长停留期限,就必须提交 I-539 表格。例如,学生希望继续攻读更高阶的学位,或因转学而需要更多时间,即须提出 I-539 申请。
5. I-20延期时的选择。
过渡学生仍可以选择离开美国,之后再由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重新准许入境,而不必提交 I-539 表格。不过,采取这种方式可能会使学生需要接受领事馆的签证面谈。
6. 非法居留时间不会追溯计算。
对于持 D/S 身分的人士而言,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时间只会从新规则的实施日期,即2026年9月15日起开始计算,而不会追溯计算该日期以前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新规定
(除非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 日后发布指引,延后实施以下规定或另有说明,否则以下各项均假定适用于所有学生。)
• 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年内不得更换课程、主修科目或教育程度,除非学生及交流访问者计画(SEVP)基于特殊困难情况(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批准例外。
• F-1 研究生完全不得更换课程、主修科目或教育程度;不过,在存在特殊困难情况时,仍可能获准转学。
• 已在美国完成某一教育程度学位课程的学生,日后不得再就读相同或较低教育程度的课程。此后只能继续就读更高教育程度的课程。
• 英语语言培训课程的学生,其获准停留期限将限制为24个月。
• 公立高中学生——包括就读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s)或其他由纳税人资助学校的学生——完成其学业的总期限合计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包括学校假期及年度假期。
尚待厘清的问题及观察
DHS 常见问题中有关过渡学生的部分仍可以更加明确,尤其是上述其他规定究竟仅适用于2026年9月15日之后入境的学生,还是同样适用于过渡学生,目前仍不够清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USCIS 可能将下列规定的实施延后或暂停至2028年9月14日:
• 有关转学或改变教育目标(包括主修科目及教育程度)的限制;
• 学生从一个教育程度升至更高教育程度期间,必须持续维持 F-1 身分的要求;以及
• 完成某一教育程度的课程后,不得再就读相同或较低教育程度课程的规定。
整体而言,这项规则在某些部分读起来仍像是一项尚未完全定稿的工作成果,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甚至可以说,这项规则不应以目前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