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6年9月2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回国申请NIW绿卡 难度将加大 2. PERM 与 NIW 可同时申请吗?

刊登于2026年9月2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回国申请NIW绿卡 难度将加大

读者问:
我是普通硕士码农,没有什么论文,也没有什么能上新闻的贡献,已有一个PERM的PD,但是离排期还有一段时间。我不想在美国耗着了,准备国内等到名额排到之后,再申请NIW绿卡,所以在已经拿到排期回国工作生活,直接在国内申请NIW或者EB-1,拿移民签证。这个计划是否可行?听说最近NIW严格了,想问下如果目标是过4、5年后申请NIW,我现在就可以准备或做什么?

李亚伦律师回答:
您的观察是正确的,近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 NIW 申请的审查确实变得更加严格。对 EB-1A 申请的审查标准也同样趋于严格。

您还应了解,如果您目前不在美国境内,尤其是已经在境外停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要说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您的存在符合美国国家利益,将会更加困难。

如果愿意为您办理 PERM 的公司愿意在您身处海外期间继续保留您的职位并等待您返回,那么这条移民途径可能会更加可行。不过,您或公司未来可能需要向美国领事馆解释,为何即使您已离开美国多年,公司仍愿意持续保留您的移民申请。

若您计画日后申请 EB-1A 或 NIW,可以从现在开始累积您专业领域的成就,例如:

发表学术论文或专业文章;
被他人引用(citations);
获得奖项;
加入专业学会;
获得媒体报导;
参与重要专案;
取得知名专家的推荐信等。

2. PERM 与 NIW 可同时申请吗?

读者问:
我的情况是,公司已经帮我交了PERM申请,但是估计明年才能批下来。如果我现在就交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会影响PERM的批准吗?还是说我等到PERM的I-140批了之后再考虑交NIW呢?

李亚伦律师回答:
PERM(永久劳工认证)申请与 NIW(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同时进行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两者的重点不同。 PERM 申请是针对一个特定的工作职位及其最低资格要求,而 NIW 申请则着重于说明您的工作如何能够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如果两份申请所呈现的背景有不一致之处,可能会引发移民局对申请可信度的疑问。只要 PERM 与 NIW 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提出 NIW 申请通常不会影响以 PERM 为基础的 I-140 申请审理。

世界周刊2026年9月20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F-1申请人 不可以有移民意图

1. F-1申请人 不可以有移民意图

读者问:
我是H-1B,但被解雇了,现在进入grace period。我之前已经递交过I-130,算是有移民倾向了,但是现在I-485排期还没到,所以找不到下家的话可能的办法就是从H转到F签证,但是F又是说不可以有移民倾向的。想知道我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回答:
有时候,申请人只能在现有可行的选项中作出选择。如果由 H 身分 转换为 F 身分 是目前最佳方案,那么申请人便只能采取这个方案。

您所说的没有错,F-1 申请要求申请人具有非移民意图(nonimmigrant intent),因此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确实可能要求您证明您停留美国的目的只是暂时性的。

届时,您需要自行负担举证责任,证明您与母国仍保持密切联系与约束,例如家庭、工作、财产等,并说明如果您的 F-1 合法停留期限届满,而您尚未完成移民程序,您愿意返回母国。

李翼民文章: F-1签证新法规 6大评估

刊登于2026年9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于2026年7月17日公布了针对 F、J 及 I 类签证的最终规则,并将于2026年9月15日生效。
本初步评估主要着重于该规则对截至2026年9月15日仍以「身分有效期间」(Duration of Status,D/S)在美国停留的 F-1 过渡学生(transition students)所产生的影响。此外,本文也根据规则的文字内容、我们所审阅的相关人士意见,以及国土安全部的常见问题(DHS FAQs),说明目前仍未明确的问题。

重点

1. 过渡学生仍可维持 D/S。
对于截至2026年9月15日仍在美国境内的 F-1 过渡学生,其 D/S 身分将继续有效,包括通常的60天宽限期(grace period)。 D/S 最长可维持至2030年11月14日(即自2026年9月15日起四年,再加上60天宽限期),或学生 I-20 表格所列的结束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如果学生离开美国后再次入境,则可能失去 D/S;届时,学生的 I-94 将会列明一个「准许停留截止日期」(Admit Until Date,AUD)。对于转为 AUD 身分的学生,毕业后的宽限期将由60天缩短为30天。
2. 以 I-20 表上的日期为准。
对于2026年9月15日人在美国境内且持 D/S 身分的学生,上述期限将以其当日所持 I-20 表格上的日期为准。如果学生目前的 I-20 结束日期较早,而且可以在2026年9月15日前办理延长,则可以考虑现在就与就读学校合作办理延长。
3. 在2027年3月18日前申请 OPT/STEM OPT。
如果学生在2026年9月15日当日或之后没有离开过美国,则可在2027年3月18日前申请 OPT 或 STEM OPT,而无须同时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 I-539 表格(延长/变更非移民身分申请)。学生可以继续依照目前的做法,仅提交 I-765 表格(就业授权申请)。请注意:政府机关仍保留裁量权,可以每次以六个月为一期,延后对过渡学生实施 I-539 申请要求。
4. 超过期限后必须提交 I-539。
当过渡学生到达2030年11月14日的最长期限,或其 I-20 上所列的结束日期后,如希望申请延长停留期限,就必须提交 I-539 表格。例如,学生希望继续攻读更高阶的学位,或因转学而需要更多时间,即须提出 I-539 申请。
5. I-20延期时的选择。
过渡学生仍可以选择离开美国,之后再由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重新准许入境,而不必提交 I-539 表格。不过,采取这种方式可能会使学生需要接受领事馆的签证面谈。
6. 非法居留时间不会追溯计算。
对于持 D/S 身分的人士而言,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时间只会从新规则的实施日期,即2026年9月15日起开始计算,而不会追溯计算该日期以前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新规定

(除非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 日后发布指引,延后实施以下规定或另有说明,否则以下各项均假定适用于所有学生。)
• 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在第一学年内不得更换课程、主修科目或教育程度,除非学生及交流访问者计画(SEVP)基于特殊困难情况(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批准例外。
• F-1 研究生完全不得更换课程、主修科目或教育程度;不过,在存在特殊困难情况时,仍可能获准转学。
• 已在美国完成某一教育程度学位课程的学生,日后不得再就读相同或较低教育程度的课程。此后只能继续就读更高教育程度的课程。
• 英语语言培训课程的学生,其获准停留期限将限制为24个月。
• 公立高中学生——包括就读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s)或其他由纳税人资助学校的学生——完成其学业的总期限合计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包括学校假期及年度假期。

尚待厘清的问题及观察
DHS 常见问题中有关过渡学生的部分仍可以更加明确,尤其是上述其他规定究竟仅适用于2026年9月15日之后入境的学生,还是同样适用于过渡学生,目前仍不够清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USCIS 可能将下列规定的实施延后或暂停至2028年9月14日:
• 有关转学或改变教育目标(包括主修科目及教育程度)的限制;
• 学生从一个教育程度升至更高教育程度期间,必须持续维持 F-1 身分的要求;以及
• 完成某一教育程度的课程后,不得再就读相同或较低教育程度课程的规定。
整体而言,这项规则在某些部分读起来仍像是一项尚未完全定稿的工作成果,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甚至可以说,这项规则不应以目前的形式公布。

世界周刊2026年9月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持 EAD申请新的 H-1B,一般不会对您的绿卡申请造成任何风险

1. 持 EAD申请新的 H-1B,一般不会对您的绿卡申请造成任何风险

读者问:
我自己在非营利单位工作,一直hiring freeze,到今年7月底才决定可以让我继续工作。之前,新申请的H-1B(到2028年)也因为hiring freeze没有了。现在我的H-1B8月底到期。我的单位担心我用I-485的EAD卡对单位有风险,想让我先用EAD卡工作,同时为我申请新的H-1B。单位只给我三个月期限,若三个月H-1B没有获准或绿卡被拒,就终止工作。我的单位管理移民的部门都被裁员了,没有人知道风险。请问,先用EAD卡并同时申请新的H-1B这样的做法对绿卡申请有风险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虽然您所描述的情况相当复杂,但简单而言,在持有 EAD(工作许可证) 为公司工作的同时,再申请新的 H-1B,一般不会对您的绿卡申请造成任何风险。
这项结论的前提是,公司已为您提出职业移民申请,且即将提出的新 H-1B 申请内容,不会与先前移民申请中的陈述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