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文章: 探讨受名额限制 H-1B 签证的加权筛选程序

川普政府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了一项名为〈寻求提交受名额限制 H-1B 申请的登记注册人与申请人的加权筛选程序〉的规则提案,内容提出了一种新的 H-1B 名额抽签选拔方式。公众意见的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该规则的要点是:若 H-1B 名额超出限额,筛选将优先给予愿意支付最高薪资等级给申请人的机构。

美国政府于2025年9月19日突然发布令人意外的总统公告,宣布对2025年9月21日及之后提交的新H-1B申请加收10万美元附加费。在此之前,H-1B 名额会超出限额几乎毫无疑问。但现在,情况可能略有不同,因为许多机构不会愿意支付10万美元来雇用来自海外的申请人。

若假设预期中的法律挑战未能成功、该公告中的 100,000 美元附加费仍然​​维持、且注册登记人数确实超出配额上限,那么规则内容实际上像是一种「加权抽签」。在此制度下,愿意支付较高薪资等级的机构将获得更多「中签机会」──如同彩券球:第 IV 级薪资可获得 4 颗球、第 III 级 3 颗球、第 II 级 2 颗球、第 I 级 1 颗球。若同一名申请人由多个机构赞助,则该申请人获得的球数将以所有申请中最低的薪资等级为准。

美国移民局警惕其中可能出现一些欺诈手段,例如,一些申请人或其关联实体在选中获得最高薪资球数的申请人后提交H-1B申请,然后自行或「关联实体」转移或修改申请,从而将工资降低到较低工资水平。另一个可能的伎俩是提交一份新的或修改后的申请,其中包含相同的拟定工资,但更改工作地点,使拟定工资与目标工作地点的较低工资水平相对应。拟议规则中对「关联实体」的定义相当广泛,除了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外,还包括非透过公司持股与控制而相关的实体,判断关联性时,美国移民局可能考量的因素包括家庭关系、地点接近度、领导层结构、工作经验、类似的工作职责以及基本相似的支持文件。美国移民局会综合考虑所有情况。

以上情况可能不会引起美国移民局的 关注,但在注册登记和正式递交申请期间更改工作地点可以被允许,例如,雇主拥有多个办事处,但确保将员工安排到不同的办事处,新地点的薪资仍达到或超过相同的薪资等级。

程序上,在填写登记甄选资料时,机构必须勾选OEWS(职业就业工资统计)薪资水准最高的方格,并提供相应的SOC(标准职业分类)代码和预定工作地区。
至于明年 H-1B 名额可能无法全数填满的情况,应注意约有 70% 的 H-1B 名额由印度籍人士填补,其中多数为海外申请人。若每位海外申请人需额外支付 100,000 美元,许多机构可能不愿负担。此外,传统的抽签程序并非仅选出 85,000 人填补普通与硕士名额,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过去通常会甄选超过 120,000 人,以因应部分机构未最终提交申请、申请被拒、撤回或退件的情况。

世界周刊2025年8月31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EB-1A获批 可申请O-1先入境美国工作

刊登于2025年8月3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EB-1A获批 可申请O-1先入境美国工作

一读者问:
我们人在英国,申请EB-1A出生地大陆,听说排期可能得5年了,想想都崩溃。想问,如果EB-1A成功了,有什么捷径早点入境美国,不等排期吗?是不是可以申请O-1能先入境美国开始工作,然后在美国境内等排期?如果EB-1A中了,申请O-1是不是比较容易?

李亚伦律师回答:
O-1 签证是一种可行方式,可让您先进入美国工作,然后等待优先日排期的到来。虽然 O-1 签证并不完全属于「双重意图」的签证(即同时允许移民与非移民意图),但它属于一个灰色地带——我们确实看到许多情况下,即使已提交或获批移民申请,美国领事馆仍核发了 O-1 签证。

请注意,虽然 EB-1A 可以自我申请,但 O-1 签证仍需由某种形式的机构或公司担保。目前对于「机构担保」的规定似乎解释得比较宽松,即使申请人基本上是自己所属公司的拥有人,也能作为担保方提出申请。

世界周刊2025年8月24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OPT期间自雇 应不影响 I-485

刊登于2025年8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OPT期间自雇 应不影响 I-485

一读者问:
有文章常提到最后一次入境,未满180天非法打工,可用245(k)洗白。不过,如果我是在OPT期间,因为自雇导致非法打工,之后才离境美国。但在申请H-1B时,填写DS-160时在是否非法打工那格填写no,同时也没有将那个工作经验列出来。那个H-1B通过了。现在申请EB-2绿卡时,如果告知有非法打工经验,会不会导致212诈欺( Fraud)被触发呢?这样的机率高吗?是不是基本上凉了?

李亚伦律师回答:
DS-160 表格中并未询问「是否曾有未经授权工作」的问题,它仅询问:「您是否曾非法居留、逾期停留,或以其他方式违反美国签证条件?」因此,看起来您并未在未授权工作的问题上做出明确的虚假陈述,尤其是当您在申请签证时尚未确定自己的自雇行为是否构成未授权工作。诈欺或虚假陈述还需证明存在「故意的虚假陈述」。在此情况下,由于 DS-160 表单未包含关于未授权工作之具体问题,故此较难成立。您正确指出 §245K 可宽恕不超过 180 天的未授权工作,但无法适用于诈欺或虚假陈述的问题。我认为您在 OPT 期间的自雇行为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应不至于成为 I-485 调整身分申请的关键障碍。

世界周刊2025年8月1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换相同或相似职位 原PERM可保留 2. H-1B延长 无需离美

刊登于2025年8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换相同或相似职位 原PERM可保留

一读者问:
我是H-1B签证。我感觉自己在现在的职位上混了很多年,也算是遇到职业天花板了,想换一个职业主线拼一把。公司现在有个职位空缺,是跟现在工作职位同等级的,但有不同的工作责任(job responsibility)。我现在的工作是在总公司分管总公司的一个部门以及下属分公司。该部门的经理们空缺的职位是,分总司的总经理管分公司所有的营运和部门经理们。可是,新主线的工作只有一小部分(20%)。我有MBA,可以胜任这个职位,感觉是很好的机会,但是我绿卡申请是按照我现在的职位申请的PERM。如果公司内部换职位新职位跟PERM申请相关联,但不太大,需要重新申请PERM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职位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提交 PERM 劳工纸申请。例外情况是:当 I-140 移民申请已获批准,且在提交 I-485 身分调整申请后已经过了 180 天,且此后发生了变更。

如果变更情况是换工作至一个相同或相似职业的职位,则原有的 PERM 及 I-140 申请仍可保留,且 I-485 身分调整申请也可继续处理。这就是所谓的 AC-21 可更换性(portability)法律,允许在「相同或相似」职业中转换工作。

如果这符合您的情况,您或许可以使用可更换性规定来延续您的案件,因为所描述的两个职位看起来都是管理职,接下来就取决于公司及其代表向美国移民局(USCIS)提出有力的说明与证据,以证明新工作属于相同或相似职业。这可能可透过主张两个职位属于同一职业分类、工作职责相似、SOC(职业分类代码)一致等方式来达成。

2. H-1B延长 无需离美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3职业移民,提交了I-485以后,排期倒退了,现在没有配额。我的排期(PD)是2021年5月。现在的H-1B stamp还有三个月过期。请问,我应该明年初去加拿大之类的地方续签一下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在延长 H-1B 身分之后,您不需要离开美国并在护照中取得签证。签证仅是用于旅行用途。

另外,既然您已经提交了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请,若您有旅行需要,也可以申请「回美纸(Advance Parole)」,目前处理时间大约为六个月以上。

如果您决定以 H-1B 身分出境旅行,请查询您想前往的美国领事馆是否接受「第三国国民」的签证申请,并确认您是否已备妥所有根据该领事馆所列清单所需的文件。

请注意,除非您已获得回美纸(Advance Parole),否则在未持有 H-1B 签证的情况下,将无法返回美国。

世界周刊2025年8月3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已扣费 如无下文可电询 2. 要访谈 EB-1B会问工作

刊登于2025年8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已扣费 如无下文可电询

一读者问:
最近刚申请了NIW国家利益豁免绿卡申请,因为是从境外申请的,现在能查到700元已经扣了,但是至今没有收到收据(收据号码receipt number)。今天问了emma,说了我个人信息,居然没有查到我的申请信息,但扣费已经一周多了。请问,大概多久才能从emma问到收据号码呢?

李亚伦律师回答:
美国移民局资料锁箱(Lockbox)在收到申请后,大约需要 10 至 30 个日历天来兑现付款、指派 IOE/LIN/SRC/WAC 收据号码,并将资料输入至 Emma 所能读取的美国移民局 USCIS 系统中。您现在查询还太早,再过一周再查一次。如果到第 30 天仍没有任何消息,您可以电邮至 USCIS 官方网站上所列的锁箱客服信箱寻求协助。

2. 要访谈 EB-1B会问工作

一读者问:
我去年9月申请I-140获准,排期是12月份,今年2月打的指纹。我今天查到,案件到了访谈阶段。请问,EB-1B带家人面试要怎么准备材料?一般问哪些问题?

李亚伦律师回答,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的面谈一般以工作为重点,但也会确认其中家庭成员的合法性。请准备:

工作文件:确认职位的工作录用通知书、履历、作品集(如果有)、近期成就。
您所在领域的成就证明-如果方便携带,请携带一些原件。
家庭文件: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照片、联名银行帐户等。
面谈问题可能包括:

您的工作和角色的详细信息
真实婚姻/家庭证明(如适用)
组织会员资格。
社群媒体贴文。
DS-260 表格上的所有相关问题。
祝你面试顺利。

世界周刊2025年7月20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正办绿卡 可去加国拿TN签证吗? 2. 新创公司办身分 有风险 3. 持回美证入境 会失H-1B 身分吗? 4. 夫妻同时申请移民 一方获准另方应撤

刊登于2025年7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正办绿卡 可去加国拿TN签证吗?

一读者问:
我去年以L-1签证来美工作。由于经济状况不好,公司现在还不给办PERM,也还没抽到H-1B,现在EB-2排队的人很多。感觉就算抽中H-1B,过了PERM,离最终拿到EB-2也是遥遥无期。所以,我有个想法,可不可以在提交I-140之后(想尝试一下NIW或等公司什么时候PERM)在排队绿卡的那几年里,去加拿大工作并入籍。之后再透过TN签证回美国拿绿卡(假设还能在美国找到工作)。这种做法对比在美国等下去有什么弊端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根据您的描述,我推测您目前是在美国持 L-1B 而非 L-1A 身分。若是 L-1A(公司内部调派的主管或经理),则可走 EB-1C 类别申请,处理时间会更快。话虽如此,您目前的计画存在一个问题:TN 签证属于需具备非移民意图的签证,而您正在申请美国移民身份,这可能会阻碍您使用 TN 签证。
更合适的选择可能是:在等待 PERM 或 NIW(国家利益豁免)过程中继续留在美国,或是留在加拿大直到可以在美国驻蒙特娄领事馆参加移民签证面谈。留在加拿大有其优势,因为许多人视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为一种保障,且您也能在等待期间继续赚取收入。

2. 新创公司办身分 有风险

一读者问:
我目前在某中型大小的公司工作,持有H-1B,大概两年后H-1B身份将达到上限。我尝试过NIW,但不幸被拒绝。最近拿了一家新创公司(startup)的口头工作邀请,对方承诺Day1绿卡。目前,正在纠结中,想问该不该去。

李亚伦律师回答:
考虑跳槽到新创公司时,可以思考以下几点:

1 该新创公司的资金存活期与成功机率。
2 该工作的 PERM 通过机率(职责、要求、您的资格、适当的工资标准、薪资支付能力证明等)。
3 时间安排:您与公司可能面临只剩 24 个月 H-1B 时间的困境,这需要公司与您密切配合,确保在 6 年 H-1B 最长时限用尽前完成所有流程。鉴于撰写申请、取得工资标准认定以及征才程序本身都需时,若没有专注处理,可能无法在递交 PERM 后累积满 365 天以申请 H-1B 延期。
您或许应仔细考量这些因素,评估是否值得加入该新创公司。

3. 持回美证入境 会失H-1B 身分吗?

一读者问:
我目前人在中国,H-1B申请延期卡在行政处理中(under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请问,可以直接放弃等待行政处理,而使用回美证AP入境美国吗?入境之后能继续用H-1B为雇主工作吗?还是说H-1B会作废?

李亚伦律师回答:
若像您这样的 H-1B 持有人前往加拿大办理签证盖章,而案件被卡在行政处理,通常需等到签证获批后才能重新入境美国。然而,由于您已有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待审,且已获得回美纸(Advance Parole)文件,您或许可以放弃签证盖章流程,改以回美纸 Advance Parole 重返美国。
使用 Advance Parole 重新入境后,您会以「假释身分」(Parolee)入境,而非 H-1B 身分。根据前 INS 政策,这表示您仍可在美国继续工作,但技术上已不再持有 H-1B 身分,除非您之后再次申请 H-1B 延展或转换,并获得批准。

4. 夫妻同时申请移民 一方获准另方应撤

一读者问:
去年10月底,丈夫交了I-485、I-131和I-765,并把我加入为配偶。他的优先日期(PD)是2017 年12月。这周,我公司法务移民律师通知我的案子也排到了。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18年2月,可以提交了。我个人还是希望再提交一次,把丈夫加作我的家属,以此有备无患。但是,不知道这么做符不符合章程呢?另外,这样做是否会拖沓我们的绿卡进度?

李亚伦律师回答:
即使您目前是丈夫案件的家属申请人,您仍可以以主申请人身分自行提出 I-485。美国移民局并不禁止多重身份调整的申请。各案审理进度互不影响;一旦任一案获准发绿卡,另一案应立即撤回。

世界周刊2025年7月13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未符条件 升职恐须重做PERM 2. 入境及停留 须与申签意图一致 3. 提交NIW 申请O-1签证更有利 4. 用回美纸出国 H-B身分不变 5. I-693补件通知经常提前发出

刊登于2025年7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未符条件 升职恐须重做PERM

一读者问:
公司给了升职的机会,从资深senior internal auditor升职为internal audit manager经理。 这个新职位的工作百分之90 和旧的职位一样,只新加了百分之10的经理角色(managerial role)。但是,律师说要重新做PERM,且不建议我改动职位,还说这个internal audit manager经理职位肯定办不下来绿卡,因为要求5年工作经验和硕士学位。 新PERM的工作头衔job title要改成Financial Manager财务经理,但财务经理的prevailing wage至少16万元,公司一定不会涨那么高薪。现在看来,升职是无望了。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21年3月,排期已经快一年没有前进了。请问,排期期间升职需要重新做PERM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若您的优先日是 2021 年 3 月,而您所抱怨的是等了一年都没有进展,我推测您尚未递交 I-485 申请,而该申请需等优先日成为当前才能提出。在这种情况下,您无权依据「新工作与已认证的 PERM 工作属于相同或类似职业」的原则来保留整个案件。目前阶段,您仅有资格保留优先日期。正如您的律师所指出的,您将需要重新申请 PERM,并须注意他所提醒的各项注意事项。根据法律,仅在 I-140 已获批且 I-485 已待审六个月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条款来转移案件,而不适用于尚未提交 I-485 前情况已有变动的情况。如果您真的符合「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条件来转案,则 USCIS 将评估两个职位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性质,并比较两者职责,以判断新工作是否合格或是否有重大差异。

2. 入境及停留 须与申签意图一致

一读者问:
如果在国内办H-1B签证在审查期间,被公司裁员了,H-1B签证拒绝.我还能去美国?我能去美国找工作,还是只能在国内找到以后再去办签证?

李亚伦律师回答:
在 H-1B 签证申请被拒绝并在签证审查过程中被解雇后,您是否能够前往美国取决于您是否已经拥有未取消的美国签证,或者是否能够获得签证,或者您是否获得免签证(加拿大国民或来自免签证计划下的国家 – ESTA)。您的入境和停留必须与您声明的意图一致。虽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允许在失去美国 H-1B 职位后以求职为由改变身份,但您是否被允许以找工作为目的入境仍值得怀疑。我们怀疑美国领事馆会为此目的签放 B 签证,而且向入境口岸的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官员解释此入境目的可能会引发问题。

3. 提交NIW 申请O-1签证更有利

一读者问:
我之前在美国读过一个硕士,申请过OPT,也用O类签证工作过,也就是FOB类签证我都用过。现在,我有NIW的I-140,现在想回美国。我未来一定在美国,想着不如早点去那里继续申请EB-1,我用F-1和O-1哪个比较稳?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拒签?

李亚伦律师回答:
由于您之前曾持 O 签证在美国工作过,并且已经提交了国家利益豁免 (NIW) 申请(表明移民意图),因此 O-1 签证更符合您的情况。 F-1 是一种非移民签证,需要提供非移民意图的证明,这与您的 I-140 申请和明确的长期移民目标相冲突。由于移民意图问题,申请 F-1 签证被拒绝的风险更高。 O-1 虽然不是双重意图签证(允许非移民和移民意图),但处于灰色地带,即使 I-140 申请已经提交或获得批准,我们也看到领事批准。签证的签发由领事官员自行决定。

4. 用回美纸出国 H-B身分不变

一读者问:
我已经拿到combo卡半年了,并计画明年年初回中国过春节。如果到时候用combo卡回美,好像H-1B就会自动失效?请问我该申请H-1B签证,并用此回美来保留身分么?我拿到H-1B之后没出过境。

李亚伦律师回答:
除了我们一贯的警告——由于当前政府对移民与非移民学生的政治气候,我们建议在美国的非移民人士应避免不必要的出境旅行——最近的事件显示,中国学生在出入境时将会受到严格审查。针对您的具体问题,根据前移民暨归化局(INS)的政策,使用回美纸(Advance Parole)不会使您的 H-1B 身分无效,您仍可为 H-1B 雇主工作,并可在目前的 H-1B 申请即将到期时申请延期。

5. I-693补件通知经常提前发出

一读者问:
我原来申请EB-2,后来降级到EB-3,combo卡5月已经收到。 EB-3表A还没到期,差一个多月的样子,但收到邮件要求补体检报告,这是到了最后审查阶段了吗?是不是交了体检报告就能拿绿卡?不用等表A了?还是要等排期到了才能收到绿卡?

李亚伦律师回答:
美国移民局(USCIS)经常会提前几个月发出 I-693 体检补件通知(RFE),以便让您的案件进入「待处理」状态。但他们仍可能要等到您的最终裁定日(表A)排期排到时,才会核准您的 I-485。您现在只需上交密封的 I-693 体检表,然后等待;若 表A 排到了,案件就有望迅速核准。

世界周刊2025年7月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安全调查的时间不固定 可能需要几个月

刊登於2025年7月6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安全调查的时间不固定 可能需要几个月

一读者问:
我提出杰出人才的移民申请,而且申请了加快。现在,申请已经超过了45个工作日,尚无消息。律师寄电子邮件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回覆说是被安全调查(security check)了。请问,这个security check一般要多久?

李亚伦律师回答,
安全调查的持续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虽然大多数问题可以在几周到几个月内解决,但没有固定的时段。不幸的是,有些人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特别是对于拥有外国学位、国际工作经验或名字与政府监视名单上的某人相符的人。您的律师可以继续透过处理您案件的服务中心的加急处理部门来追踪您的案件。

李亚伦文章: 每个人都应该注意的移民新闻: 川普与刚果; 12国旅行禁令; 原以为安全/风险较低的人与情况可能已不再如此;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警告:全美 USCIS/ICE 面谈与移民法庭听证期间逮捕行动增加; 被诬陷、遭国土安全部长污名化,仍被拘留未释

刊登于2025年7月6日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

1. 川普与刚果

川普总统似乎真的对刚果怀有敌意。首先,他将一名刚果国籍的被遣返者送往与该人无任何关联的南苏丹,而南苏丹拒绝接收该人,川普随即威胁要取消该国所有国民的签证。
接着,他在白宫对南非总统西里尔·拉马福萨进行了类似泽伦斯基式的突然对质,声称南非对阿非利卡人进行种族灭绝,甚至展示了所谓的埋葬照片——结果这些照片实际上是刚果冲突的画面。川普先生要嘛是个非常糟糕的事实查核者,要嘛就是将事实视为不便的真相并选择忽视。

2. 12国旅行禁令

2025年6月9日生效的12国旅行禁令涵盖12个国家——包括阿富汗、缅甸、查德、刚果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厄立垂亚、海地、伊朗、利比亚、索马利亚、苏丹和叶门的公民。此外,该禁令也限制来自7个国家的公民入境,这些国家包括:蒲隆地、古巴、寮国、狮子山、多哥、土库曼及委内瑞拉——只要他们身在美国境外且未持有有效签证。对这七国的部分限制涵盖B-1、B-2、B-1/B-2、F、M和J签证的非移民。一般而言,该禁令适用于在生效日期当天身处美国境外,且未持有有效签证的该等国籍外国人。
该禁令不适用于美国永久居民,或持非禁令国家护照旅行的双重国籍人士。某些其他例外情形亦存在,例如若由国务卿酌情认定个别人士的旅行符合美国重要国家利益,则可被允许入境。
这类例外情况让过去在新冠疫情旅行禁令中活跃的律师事务所有了些许法律工作,但鉴于此次涉及的国家,这方面的法律需求可能不会太多。

3. 原以为安全/风险较低的人或情况,可能已不再如此

我们曾以为安全或风险较低的情况,如今可能不再如此,我们将会调整风险评估:
• 一位来自澳洲的美国军人配偶,由丈夫担保入境,与其母亲在夏威夷檀香山度假三周,刚抵达机场欲与丈夫会合时,据称她在表示自己是美军军人之妻时被官员嘲笑;随即被带往二次审查区,遭受身体腔道检查;被戴上手铐带过机场;送至联邦拘留中心;接受脱衣搜身;被拘禁与杀人与毒品罪犯共处;与另一位被拒入境、来自斐济的女性共用牢房;期间未获得任何食物;翌日清晨被送回机场并遣返回澳洲。

• 一位在纽约就读的高中生因赴纽约下城区联邦移民法庭(26 Federal Plaza)应讯,被当庭撤案后遭在场等候的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官员逮捕。此学生于2024年4月透过拜登政府人道假释计画进入美国,无任何犯罪纪录;平时除了上学还担任外送员协助母亲与两名年幼弟妹存钱搬出收容所。纽约市长艾瑞克·亚当斯对此回应称他不负责联邦执法政策,自己的意见也不重要。众所皆知,他与司法部达成不追究贪污罪的协议,其中一项交换条件正是他在移民执法上的配合,而边境事务负责人汤玛斯·霍曼曾承诺若亚当斯不推进川普议程,将会“紧盯着他不放”。

4. AILA 警告全美 USCIS/ICE 面谈与移民法庭听证期间逮捕行动增加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警告,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正在加强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地区办公室进行移民福利面谈(例如:庇护、永久居留、入籍)与 ICE 报到期间的逮捕行动。协会成员报告,在迈阿密、洛杉矶、佛雷斯诺、圣路易斯与波特兰等地的地区办公室进行 I-130 面谈时发生逮捕事件。
USCIS 已公开报告全美共发生 26 起逮捕事件,地点包括:坦帕、奥兰多、纽奥良、休士顿、凤凰城、印第安纳波利斯、艾尔帕索、夏洛特、圣费尔南多、肯达尔,以及加州一处未指明地点。
高风险人士包括:有先前递解令者、有刑事指控者、有刑事定罪纪录者、或有逮捕令者。
AILA 同时警告,全美移民法庭也发生 ICE 执行逮捕的情况。 ICE 可在移民法官同意 DHS 副首席法律顾问(ACC)提出驳回案件动议后,对个案进行加速递解程序。有会员报告,即使案件被驳回,ICE 仍可能直接在法庭现场将当事人拘留。
换句话说,当你与收到一般《出庭通知书》(NTA)的客户走进法庭,ACC 提出动议,主张该名客户可被加速递解(如非法入境、诈欺或虚假陈述入境、在美不满两年或虽有假释入境但距今已过两年),而移民法官同意驳回案件后,ICE 随即在法庭外走廊等候,当场戴上手铐将你的客户带走。此时,律师只能站在原地目瞪口呆,看着自己被上铐的客户被 ICE 人员带离,进入电梯。

5. 被诬陷、遭国土安全部长污名化,自今仍关押未释

同时,密尔瓦基传出一宗案件:一名美国公民因持械抢劫与重伤害一名无证移民而被控,竟捏造一封所谓由受害者撰写的信,威胁要杀害唐纳·川普。该事件获得媒体广泛报导,并被白宫与国土安全部长克莉丝蒂·诺姆公开强调,她还发表声明称赞 ICE 情报官员在收到信件后一天就逮捕了拉蒙·莫拉雷斯-雷耶斯(Ramon Morales-Reyes)。然而,案件很快出现破绽——受害者的一名子女表示,他父亲根本不会读写西班牙语,更别说英文,笔迹鉴定也显示与信件完全不符。据称,该名美国公民曾在抢劫脚踏车时用美工刀攻击受害人,并设计诬陷对方,好让他无法出庭作证。截至目前为止,莫拉雷斯先生仍被羁押于移民拘留所,国土安全部长尚未就此道歉。

结语

很遗憾,这篇文章没有好消息可言。读者可以参考上述资讯,以便更妥善评估或重新评估与自身或他人有关的相关风险情况。

世界周刊2025年6月15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不能在美国将移民签证身份更改为非移民签证身份 2. 非法居留者 将面临 10 年的禁止入境处罚

刊登于2025年6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不能在美国将移民签证身份更改为非移民签证身份

一读者问:
我的案情有点复杂。 我的投资移民EB-5案已提交I-485,需要补充资料,批下来大概率没什么问题,但是EB-5投资专案已经申请破产,之后取消有条件临时绿卡的I-829移民表格申请大概会有问题。所以,我想转成走国家利益豁免NIW。如果现在拿到有条件临时绿卡,是否可以在转I-829之前自己申请放弃,然后继续NIW的申请?听说从移民身分转成非移民身分很困难。我的有条件临时绿卡到期是否需要立刻出境,然后境外申请其他非移民身分?如H-1B?公司的移民律师说,公司不会收回我的案件,叫我等拿绿卡?拿绿卡前可以没有薪资单(payroll)吗?

李亚伦律师答:
拥有有条件居民身分可以让您合法留在美国,但如果您不提交 I-829,有条件身分将会过期,而且如果您的情况没有任何变化,您似乎没有留在美国的理由。据我们了解,您不能在美国将移民签证身份更改为非移民签证身份,并且您必须离开美国才能获得非移民签证身份。关于你的另一个问题,即在获得绿卡之前是否真的可以没有工资单,我认为你指的是有条件绿卡——在这种情况下,这是完全是可能的,特别是在 EB-5 背景下,并且考虑到你必须有工作许可才能在美国工作。

2. 非法居留者 将面临 10 年的禁止入境处罚

一读者问:
我的I-140通过了,H-1B身分早已过期。我从F-1转H-1B后还没回国过,想知道若是现在回国办签证,会不会风险很大?

李亚伦律师回答:
如果您的I-140申请获得批准,但您的H-1B身分早已过期,那么一个主要问题是您是否在美国保持合法身分。如果没有,一旦离开美国,您将因非法居留而面临 10 年的禁止入境处罚。假设您在其他非移民类别下保持合法身份,而 I-140 赞助公司也是赞助 H-1B 的公司,那么您可能会面临有关您是否有意在该公司担任职位的问题。假设该公司愿意继续并继续赞助您的移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能够说服领事官员该公司仍然需要您的服务,风险就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