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文章: 在《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下年龄冻结和重新冻结日期的变动及其后果

刊登于2024年11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子女在《儿童身分保护法》(CSPA)下年满21岁并有资格与父母一起移民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在最终移民时未满21岁,因可将签证类别积压的审理等待时间从年龄中扣除,以及在移民签证排到时的一年内寻求获得移民身分。

在美国移民局(USCIS)2024年9月25日发布的政策公告《根据儿童身分保护法计算年龄》PA-2024-23中,移民局解决了这样一种情况:即根据CSPA,子女可能已经在21岁之前「冻结」了自己的年龄,但可能会失去「冻结」日期,因为在子女寻求获得签证之前,签证类别暂时倒退而没有了配额,然后在签证再次排到的一年内,此时孩子在一年结束之前采取适当措施寻求身份,可重新使用冻结的日期获得身份。

美国移民局先前曾裁定,如果申请人在移民签证可用的一年内未寻求获得身份,申请人将无权享受首次冻结的日期,除非有特殊情况证明,只能获得其寻求获得身份之日的年龄。

该政策公告引用了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第7卷第7章《儿童身分保护法》,详细说明了在年龄问题上寻求获得身分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很容易想到的一个例子是,一个父母透过EB-3职业专业人士类别移民,其子女已经22岁,但由于美国移民局在审理申请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其CSPA年龄在签证排到时仅20岁8个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应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符合「寻求获得」身分的要求。

要如何「寻求获得」身分?政策手册列出了几种不同的方式:
• 正确地提交《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分申请表》(表格I-485);
• 向美国国务院(DOS)提交完整的《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格DS-260)第一部分;
• 向美国国务院(DOS)支付移民签证费用;
• 向美国国务院(DOS)支付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13A条规定的《经济担保书》(表格I-864)审查费用(前提是在经济担保书中列出申请人的名字);或
• 代表申请人正确提交《对已批准的申请或请愿采取行动的申请表》(表格I-824)。

在我们的例子中,由于个人或业务原因,或者是处理案件的法律专业人员行动缓慢,导致父母在4个月内未采取进一步步骤寻求获得身份,而EB-3类别不幸暂时没有配额,直到6个月后才重新有配额可用,此时子女的CSPA年龄为21岁6个月(如果重新冻结)。

子女是否仍然能够移民呢?法律允许申请人在签证排到后的一整年内寻求获得身份,而这里签证只有四个月的可用期。因此,子女仍然有时间寻求获得身份。但问题在于子女是否仍然有权享受首次冻结的日期,还是该日期不再有效,他/她只能在父母采取必要步骤寻求获得身份的日期才可再次冻结年龄。

在政策公告和政策手册中,申请人必须证明存在特殊情况才能保留首次冻结的日期。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在首次可用期间内未申请的原因,即使该期间不到一年。

在考虑特殊情况的因素时,政策手册列出了以下几个因素:
• 这些情况不是由申请人的行动或不行动所引起的;
• 这些情况直接影响了申请人无法在一年内寻求获得身份;以及
• 在当时的情况下,延误是合理的。

在举例时,手册列举了以下情况:
• 合法的无行为能力,例如调整申请人在一年期间内因精神障碍而无法申请;
• 及时提交的调整申请被美国移民局拒绝,因为递交申请不正确,被退回给申请人修改,而在合理期限内纠正错误并重新提交申请;
• 申请人的律师或法律代表或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死亡、重病或无法行动;以及
• 在满足某些要求时,律师无能给予协助。

政策手册并未将原因限制于上述情况。

因此,似乎在CSPA下,子女的年龄一旦被冻结,并不一定是永久冻结的,即使孩子在一年期限内寻求获得身份,年龄也可能解冻并可能在稍后日期重新冻结,如果子女的CSPA年龄因此超过21岁,将对这个家庭不利的。

李亚伦律师是2024年纽约大都会的超级律师

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的2024年度名单已公布,李亚伦律师再次被选为2024年纽约市超级律师。他是纽约大都会选出的81位移民法律师中的4位华裔律师之一。

这是李亚伦律师第十三次当选,之前曾在2011年,2013年到2023年获得此荣誉。

李亚伦律师于今年八月首次入选《2024年美国最佳律师™》,该荣誉授予全国前6%的执业律师。他是纽约市在移民领域的82名入选者中仅有的两位华裔律师之一。

他与他的儿子李翼民律师一起执业于李亚伦&李翼民律师事务所﹐专攻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请点击此处:“2024年移民法超级律师名单” 和 “美国最佳律师®”。

世界周刊2024年11月3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等待I-765期间工作是非法的2. 劳工证等逾365天可申请H-1B延期3. 公司将关悄悄拿绿卡后患无穷4.移民局错发绿卡建议由律师出面

刊登于2024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等待I-765期间 工作是非法的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1A第一优先,但I-485被拒,理由是因为没有工作许可卡超过了180天。不过,我没有工作许可卡时,也没有去工作。我该如何证明我没有非法工作?

李亚伦律师答:
您的问题是,您的 I-485 是否因没有合法身分超过 180 天或非法工作超过 180 天而被拒绝。您是否拥有合法身份,只要查看您的身份文件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而未经授权的就业问题则不然。为此,事实是很重要的。 I-485 申请中对您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有何说明?您是否知道,即使在提交 I-485调整身份申请后,您也只能在获得特定授权的情况下工作?提交 I-485 本身并不给予工作授权。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会与 I-485 一起提交 I-765 就业授权申请,并等到获得批准后才能工作。在 I-765 申请等待期间工作是非法的,除非当事人人有其他就业理由。您是否已有移民面谈?是否向美国移民局官员承认您非法工作?如果您在阅读上述内容后认为该决定不正确,您可以在判决后30 天内提出动议,要求重新审理并重新考虑该判决,并提交您没有非法工作的任何证据,包括您自己的宣誓书,来自您的雇主宣誓书(如果您有的话)以及您所有工资单的副本,表明您在有争议的时间内没有工作。

2. 劳工证等逾365天 可申请H-1B延期

一读者问:
明年8月底,我的第二个H-1B的3年到期。因为个人原因,今年5月律师才刚帮我递交PERM的申请。考虑到现在的时间线,我是不是已经太晚了?明年H-1B到期前,我还有什么选择吗?

李亚伦律师答:
目前,劳工部在提交PERM劳工证申请后大约需要11-12个月的时间审理。如果 ETA 9089 是在 5 月提交的,那么很可能会在 8 月之前做出裁决。即使到2025 年8 月您的H-1B 身分结束时,仍处于待决状态,您和您的担保公司仍然有资格提交H-1B 延期一年的申请,因为根据规则,如果劳工证申请已等待至少365 天,可以申请H-1B延期一年。由于在上述情况下对您来说还不算太晚,因此似乎没有必要讨论任何其他选择。

3. 公司将关 悄悄拿绿卡后患无穷

一读者问:
现在律师正在帮我申请I-140加急,说的是估计下个月能交I-485。不过,现在公司没多少钱了,算下来从现在后的六个月就要关门。老板说,我要交I-485得自己掏钱。算了一下,我和我妻子的加上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也不少了。我想的是,如果现在交了,之后公司倒闭,老板肯定没那个心思去通知美国移民局公司不行了(他也不知道有这么个事)。假设我不遇上RFE或面试,不出美国是不是可以默默地把绿卡等到?不遇到RFE和面试的机率是多少?我若现在去找工作,也不是找不到,只是绿卡的流程得从PERM开始重新走了。我该掏这个钱吗?

李亚伦律师答:
您的律师似乎正在尽一切努力在您的公司关闭之前让您的永久居留权获得批准。如果I-140 移民签证申请获得批准,I-485 身份调整申请已提交,并且180 天过去了,您的律师可以尝试将您的案件转交给另一位雇主-如果您能找到能为您提供相同或相似的职业职位的雇主。我不知道如果公司关闭而你除了希望美国移民局给你发绿卡之外什么都不做,你收到补材料(RFE)和面试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否自己支付I-485申请费是您自己的决定。请注意,安静等待并希望公司关闭时不做任何其他事情就获得绿卡的策略可能会给您的未来带来问题,特别是如果您试图成为美国公民并且必须与美国移民局官员面试。

4. 移民局错发绿卡 建议由律师出面

一读者问:
我收到绿卡已经一个月了,然而上周收到了面谈通知,网路状态退到了case was interviewed。我该怎么办?律师说,收到美国移民局的回应了,说是面谈预约出了错。我担心移民局算我没去面谈(No show),然后拒绝我的案件。请问,这应该没事吧?

李亚伦律师答:
虽然很少见,但我们确实见过美国移民局批准客户永久居留,然后发出面谈通知的案例。我们很快就与美国移民局解决了这个问题,并假设您的律师也会这样做,特别是如果他通知您美国移民局已经回覆说面谈预约错误。我建议您让您的律师来处理这种情况,因为根据您在问题中所说的内容,他/她似乎掌握了一切。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2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申请EB-1A 10项标准须符合3项

刊登于2024年10月2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申请EB-1A   10项标准须符合3项

一读者问:
中国有个朋友,跟我聊过很多次移民的话题。他今年42岁,是中国211高校电脑专业副教授(学校应该排在全国前50名)。他是体制内干部编制,应该是终生制那种,年税后收入约15万人民币,加上其他五险一金约23万人民币。他想申请EB-1A到美国来做码农或其他与电脑相关的工作,只要每年他的收入在支出家庭开销后、个人可以存3万美元,就满足了。他不是共产党员。请问,他申请第一优先需要多长时间?

李亚伦律师答:
在你的实际情况中,你的朋友是一名电脑科学副教授,收入不错,想申请EB-1A来美国从事程式设计师或其他电脑相关工作,如果他的年薪足够了,他会很满意收入除支付家庭开支外,可以存余30,000 美元。他似乎不符合EB-1A 的标准,该标准要求申请人具备要考虑的10 个证据类别中的3 个资格,如果满足3 个资格,则在案情判定中予以考虑,美国移民局试图确定他/她在国内或国际上获得了赞誉,并且他/她的成就在专业领域得到了认可,这表明他/她是跻身该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人之一。除其他标准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会考虑申请人是否获得类似诺贝尔奖等重大奖项,或如果没有其他三个标准,例如国内或国际认可程度较低的奖项;要求会员取得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有关其的资料;作为该领域其他人工作的评判者参与;证明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贡献;以及申请人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该领域学术文章的作者。您的朋友可能会决定探索美国移民计划的其他部分,包括 H-1B 专业职业签证或劳工证绿卡——这两者都需要美国雇主的担保。

世界周刊2024年9月8日李亚伦&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被解雇后面试屡碰壁H-1B宽限期到设法回校园2. 新职虽少2万薪资高者不会影响I-485 3 . 地址虽留中国人在欧洲可就地签H-1B

刊登于2024年9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被解雇后面试屡碰壁 H-1B宽限期到 设法回校园

一读者问:
2020年第一次办永久劳工纸计划(专案电子评审管理PERM)被审核(audit),提交补充资料,2022年初通知被拒绝。被拒理由是广告招募不合规。 2022年中,公司被收购,新公司办第二个PERM,遇到冻结招聘。等了6个月,2023年10月提交了第2个PERM申请,结果上个月突然被雷了,PERM还在处理中。现在已经是H-1B第6年了,有效期限到11月.最近面了几家公司,跟HR聊过之后就不给面了。有的要求第6年必须要有I-140,有的说今年公司不办PERM,也投了雷我公司的岗位,第一轮面过后安排了下周进行第二轮面试,结果面试前两天HR打电话说,role restructure,不继续后面的面试了。我想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但我只有美国的CS的硕士学历+码农的工作经验,没有发表过任何论文或参加学术会议。 H-1B 60天的宽限期只剩30多天,感觉因为身分问题已经找不到工作了。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李翼民律师答:
根据您对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的总结以及您缺乏发表论文和学术会议的情况,我认为您不符合 EB-2 NIW 的资格。自从您的公司解雇您后,您待处理的 PERM 将不再有效(除非他们同意继续赞助您,并承诺在您的绿卡获得批准后以约定的工资给您一个职位)。因此,您可能需要重新开始并找到另一家公司同意为您提供担保,开始 PERM新 流程。

由于您的 60 天宽限期只剩下 30 天,您需要找一种方法来维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或离开美国。为了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您可以尝试寻找一家公司在您的H-1B 第6 年雇用您,尽管这可能对您和公司都构成挑战,因为您将受到工作至11月的时间限制;然后你需要想办法保持有效的工作状态或停止工作回到学校,或离开美国。如果您离开美国一年,您的 6 年 H-1B时间将重新算,但您需要再次赢得抽签配额或找到免配额的雇主才有资格在美国工作。如果您有幸在美国设有分公司或附属机构的跨国公司在海外找到工作,并且您在执行、管理或专业知识方面工作了一年,那么该公司可以将您转到美国工作在其关联公司以L-1 身分工作5 或7 年。

其他维持非移民身分的方法包括回学校并在学习期间将您的身分转换为 F-1,或将您的身分更改为「B」访客,在此期间您可以面试找未来的工作。祝你好运。

2. 新职虽少2万 薪资高者 不会影响I-485

一读者问:
我的I-485已交,最近拿到了一个offer base,比旧公司的底薪一年少了两万元。想问一下,如果接了后面透过新公司交I-485J,然后工资那里比旧公司少两万,对批准I-485会有影响吗?

李亚伦律师答:
您将依赖根据I-485 J 转移您的案件,如果I-140 申请获得批准并且I-485 申请已等待180 天,则劳工证和I-140 申请仍然有效,并且新的工作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还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工作职责、SOC 代码、职位名称,其中两万美元的减少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应该指出的是,当一个人的工资为 150,000 美元时,减少两万美元比根据劳工证赚取 50,000 美元左右时的影响要小。

3. 地址虽留中国 人在欧洲 可就地签H-1B

一读者问:
目前,人在欧洲某小国,打算最近入境美国工作。 当初H-1B首签地址选择了国内,大机率会被check。 考虑到目前工作很紧,check时间较长,可以把面签地址由国内改成目前欧洲所在国吗? 还有,国内面签check期间可以拿回护照吗?

李翼民律师回答:
即使您在提交 I-129 H-1B 申请时将您的领事馆办事处列为中国境内之一,您也可以在您目前所在的欧洲国家进行非移民签证面谈。看其对第三国国民的态度是否有指引。如果它接受此类案件或您是欧洲国家的居民,您可以在 H-1B 申请获得批准后向欧洲国家提交 DS-160,并在那里安排面试。您可能需要提供您在第三国而不是您的祖国进行 H-1B 面试的原因 – 领事官员可能会对您目前居住在该国家/地区的答案感到满意比去中国面试方便多了。在您的护照上,该欧洲国家的领事官员将拿着您的护照办理签证。如果需要,领事馆可能会扣留您的护照进行行政处理,但一旦签证批准或拒绝,您的护照将被退回。

世界周刊2024年9月1日李亚伦&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I-485等了超过180天可递交I-485J换公司 2. I-140申请不影响领事馆签发H-1B 3. 同时拥有2个全职H-1B职位 没问题

刊登于2024年9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I-485等了超过180天 可递交I-485J换公司

一读者问:
我是H-1B码农,申请了EB-2,目前还没排到。 H-1B第六年。去年10月初用表b提交了I-485,12月打指纹,但不幸被裁员。最近,原公司给了转组,从另一家新公司也拿到了工作机会(offer),两家的工作文化强度都差不多。新公司给的钱很多,高了一级。我的理解是,原公司可以100%保绿卡,但是新公司给的钱多,工作内容也感兴趣。如果I-485不满180天,去新公司I-485被要求补材料RFE的机率有多大?如果I-485被拒,又不幸被再次裁员,还可以转换 B-2 争取找工作的时间吗?

李翼民律师答:
在这个答案中,我假设您的 EB-2 I-140 已经获得批准,或者您的 EB-2 I-140 最终将获得批准,并且您的前雇主没有撤销您的 I-140。只要您的 I-485 等待时间达到或超过 180 天,您就可以递交 I-485J 转换公司的请求。为了让转换公司请求成功,您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 I-140 上的职位「相同或相似」。由于您的优先日期还没排到,您不太可能收到任何补材料通知(RFE),因为在您确定可用日期之前,美国移民局不会对您的案件进行裁决。无论如何,如果您收到补材料通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这是您提交 I-485J 迁移请求的机会。由于您在 10 月正确提交了 I-485,而这个问题现在在 4 月提出,我相信距离您提交 I-485 申请已经过了 180 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收到 RFE(通常允许您在 87 天内回应),您可以提交 I-485J 转换公司请求以回应您的 RFE。只要您在提交 I-485 申请后至少 180 天提交 I-485J 的回覆,您的转换公司申请就可以被接受。因此,如果您的RFE 在您提交I-485 后至少90 天发出,假设您的新职位符合资格要求,您很可能有资格进行转换公司——只需确保您不随I-485J 一起提交RFE 回覆即可——直到您的I-485 提交收据日期已过180 天。

为了保护您的工作状态,万一 I-485 被拒,您可以考虑透过向新雇主转移/延期 H-1B 将您的 H-1B 期限延长到第 6 年以上。如果您的I-140 或PERM 劳工认证申请(ETA 9089) 是在超过365 天前提交的,或者I-140 已获批准但优先日期仍未排到,您可能有资格在第6 年之后获得H – 1B。这样,您将有额外的时间处理 H-1B,并可以继续提交延期申请,直到您的绿卡申请获得批准或拒绝。如果您的身分调整被拒绝,您仍有 H-1B 剩余时间继续为您指定的雇主工作。在此期间,假设拒绝原因不会妨碍以下事宜,您可以再次尝试与转换公司雇主联系,或尝试寻找另一家愿意担保您永久居留的雇主。

如果您不采取H-1B延期途径,您仍然可以尝试将身分更改为B-2来寻找新工作,因为B签证下允许去工作面试的。

2. I-140申请 不影响领事馆签发H-1B

一读者问:
我很久没回中国了。 目前,我有I-140核准书,只能回去办H-1B签证再回来。 I-140核准排期未到,回国办H-1B签证有难度? 不知现在办H-1B要等多久?

李亚伦律师答:
目前,美国某些机场的 CBP 似乎对中国学生,尤其是那些正在攻读研究生级别 STEM 课程的中国学生进行了更多审查。话虽这么说,H-1B 签证是双重意图,这意味着您可以同时具有移民和非移民意图。因此,I-140 申请的事实不应影响领事馆有关 H-1B 签证签发的任何决定。目前,在上海,如果需要面试,在中国美国领事馆预约签证的等待时间为 56 天,如果不需要面试,则为 1 天。如果需要面试的话,在北京预约签证的等待时间为7天,不需要的话则为1天。请注意,这还没有考虑面谈后若您的案件被要求行政处理的时间。

3. 同时拥有2个全职H-1B职位 没问题

一读者问:
我最近不幸被公司裁员,但还在公司领薪,领薪终止日期刚好在我的I-485 待审的180天后。现在,收到了新公司的录用通知,想让我尽快入职,最好是下个月。但是,现在我有两个问题:1.如果入职在领薪终止日期之前这样会违法吗? H-1B同时可以进行两个全职工作吗?如果入职在I-485 待审180天之前,我可以装作无事发生,然后到了180天再交485J吗? 2.如果两者都不可行,我该怎么办?我当然明白,如果能推到领薪终止日期之后比较保险,但新公司只给口头的录用通知。我很担心,如果入职时间太晚,他们会不录用我了。

李亚伦律师答:
得知您的公司最近解雇了您,我感到很遗憾,但有利的是,您的解雇日期是在提交 I-485 之后这么长的时间。关于如果你现在加入新公司的非法雇用问题,没有任何规定说一个人不能同时持有两个全职的H-1B职位,但可能很难看出每天要如何做到这样的工作时数。即使您已提交 I-485 的申请,在没有适当工作授权的情况下加入另一家公司也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透过与 I-485 一起提交 I-765 表格获得了工作许可 EAD 卡,您也许能够合法加入新雇主。 180 天过后,只要新职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职业,您和新雇主就可以提交 I-485J 补充资料。

李亚伦文章: 川普如当选—会如何限制移民?

刊登于2024年8月1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川普第二任当总统会是什么样子?川普会停下来闻一闻玫瑰花香,为自己回到白宫并轻松地转回椭圆形办公室的日常生活而感到高兴吗?人们应该希望川普能变得更温和、更快乐,但遗憾的是不会这样的。川普已经制定了在上任 180 天内将采取的政策,即让国家回到他第一任总统任期结束时的状态。尽管川普先生否认知道这传统基金会2025 年项目“领导授权” 的900 多页文件,但参与该文件的工作人员包括一些前川普官员和助手们。前总统川普的一个模式是他的易变性格,他会说任何他认为对自己有帮助的事情,包括目前在堕胎问题上的退缩,发表支持电动车的言论,因为马斯特(Elon Musk )正在为他的竞选活动提供财政支持(《华尔街日报》报道捐款规模为每月4500 万美元,马斯特先生后来否认了这件事),而川普此前曾表示,拜登鼓励向电动车转型将导致美国经济的“大屠杀”,而他在2024 年3 月表示,就削减社会安全或医疗保险方面的权利而言,可以做很多事情之后,现在又承诺不会从社会安全或医疗保险中削减一分钱。因此,很难相信他对这份“领导授权”报告一无所知。在可信度方面,《华盛顿邮报》统计川普首次入主白宫期间有过30,573 条虚假或误导性的言论。

关于移民问题,即本文的主题,川普先生及其顾问承诺采取大规模的驱逐行动,将多达 2000 万人透过强制驱逐和驱逐营的方法,逐出美国。他表示,在他的领导下,他们将动用一切必要的州、地方、联邦和军事资源,进行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内驱逐行动,包括代理当地警察,不排除建立新拘留所营地的可能性来用于处理驱逐出境。

川普对移民的敌意令人震惊,他说他们毒害了国家的血液,说他们来自肮脏的非洲国家,或者将墨西哥边境越境者描述为强奸犯和罪犯。

传统基金会文件的具体建议包括:

• 终止美国公民将他们目前能够担保大多数亲属申请带入美国的能力。
• 终止多元化签证计划,根据该计划,没有担保人或美国亲属成员的人可以透过抽签计划获得永久居留权,从而将来自许多国家的多元化人士带入美国。
• 修改H-1B 计划,只以最高工资引进「最优秀、最聪明」的人才,同时确保美国员工不会因该计划而处于不利地位。
• 限制并逐步取消针对农业季节性工人的H-2A 签证计划,尽管也提出了反对意见。
• 考虑逐步取消针对非农业季节性工人的H-2B 签证计划,并确保国安局局长不会自行决定将此类签证的数量增加到超过法定限制的程度,同时也提出反对意见。
• 推动美国移民局努力增加目前尚未普及的加急处理程序,以加快处理案件的时间,因而提供大量资金流入该局的机会。
• 恢复川普政府期间颁布并在拜登政府期间取消的所有与移民相关的规则。
• 检查并考虑撤回或推翻拜登政府期间司法部长所做的每项移民决定。
• 针对那些被政府归类为在移民法庭提出完全毫无根据论点的律师。
• 指示国务院在根据多元化签证计划、F 学生签证计划和 J 交流访问者签证计划发放签证时,要优先考虑国家安全而非外交,并消除或大幅减少来自“敌国”的外国学生的签证数量。
• 将国土安全调查 (HSI) 重新聚焦于移民犯罪。
• 终止移民及海关执法(ICE) 在移民法院使用终止和行政结案的做法。
• 指示美国移民局的重点不是提供福利,而是将重点重新放在审查、审查申请人的基本资格和欺诈检测上。
• 采取监管行动,限制有资格获得工作授权的外籍人士类别。
• 禁止使用假释,除非是出于人道主义或重大公共利益原因并经国安局局长认证的事项-禁止在任何特殊情况下使用假释。
• 限制检察机关的裁量权。
• 撤销并重新发布新规定来确定哪些移民申请人被视为通过公共负担要求的标准。
• 废除指定来自困境国家人士的TPS(临时保护身分)。
• 推动国会永久授权电子验证并强制执行,尽管它远非完美计划。

这些是川普第二任总统任期将在移民领域上的一些主要变革。变化之快注定令人惊叹。新的川普政府将试图透过在该领域立即采取的大量行动来压倒反对派。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将透过要求用政治任命人员取代大部分联邦劳动力来增强总统在移民和其他领域的权力,这些人可以随意雇用和解雇。

除了毒物之外,移民—甚至是无证移民—在经济、文化和文明方面是对国家有利的。多年来透过多项研究,包括无党派国会预算办公室于2024 年7 月刚刚进行的一项研究,“移民激增对联邦预算和经济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已经来到的移民,并预计在2021 年至2026 年之间出现的移民激增将在未来十年将联邦赤字降低近1 兆美元;尽管国会预算办公室的报告没有考虑州和地方成本,但由于大多数人口处于工作年龄,他们从联邦、州和地方福利方面获得的福利将减少;他们将缴纳7,880 亿美元的税款,并透过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创造3,870 亿美元的额外联邦收入。在此之前,多年来有许多文章赞扬移民增加对国家经济的有益影响。在文化上,移民带来了他们不同的语言、生活方式、食物、宗教和观点,从而丰富了美国的熔炉。尽管川普急于强调每起移民犯罪事件,但犯罪统计数据显示,移民犯罪的数量和比例远低于美国一般民众。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的研究人员在 2020 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无证移民在美国犯罪的可能性远低于公民》(wisc.edu) 发现,与无证移民相比,美国公民:
o 因暴力重罪被捕的可能性增加一倍。
o 因毒品犯罪重罪被捕的可能性增加两倍半。
o 因财产重罪被捕的可能性增加四倍以上。

另一项题为「比较无证移民、合法移民和美国公民的犯罪率」的研究也强调,与无证移民相比,美国出生的公民更有可能因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财产犯罪而被捕。

美国需要一位能够正视事实而不是为了个人野心和政治目标而歪曲事实的总统。对于一位因治理细节而受挫并根据当前想法做出疯狂决策的总统来说,稳定地促进国家利益是必要的。一位伟大总统应基于对国家最有利的考虑做出决策,而不是推动左右政治议程。从承诺的大规模驱逐行动,到传统基金会计划在180 天的时间内冲刺制定对国家没有任何好处的移民限制规则,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川普的第二任期能否让国家振兴。

世界周刊2024年7月14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排期优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2. I-485 等待180天 透过I-765申请EAD 3. 境外申请移民 用电邮索收据 4. 绿卡到手 须为雇主工作一段时间

刊登于2024年7月1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排期优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一读者问:
自己是最普通的PERM EB-2,在等排期。 配偶现在读博士,之后有希望走EB-1,但鉴于EB-1现在也有排期,配偶考虑是否要先用NIW占个排期,这样NIW的排期也可以用到EB-1上,等到可以申请EB-1的时候估计就不用等太久了。 想确认的是,自己的EB-2已有排期,是不是对配偶一点用也没有,配偶还是得自己NIW去占坑? 我们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是完全独立申请,如果谁进度快可以交i-485前我们再结婚,然后一起提交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为了若干年后的I-485而提前结婚?

李亚伦律师答:
基本原则是,加入的特权或加入案件的资格在主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批准时终止。话虽这么说,美国移民局和/或美国领事馆往往会对在永久居留权快拿到时才结婚的案件更加怀疑。至于您的具体想法,您是对的,您的 EB-2 不可转让给您的妻子。 您妻子提交并获得批准的 NIW 申请,将为她提供一个优先日期,该日期可以转移到以后的 EB-1 申请中。如果您正在做一个案件,而您的配偶正在做另一个案件,则这些案件是彼此独立,家属可以在 I-485 或领事处理阶段加入。如果您选择晚婚,请注意,与早婚相比,您的结婚情况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2. I-485 等待180天 透过I-765申请EAD

一读者问: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员,目前的情况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号是173天。 要在接下来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续上H-1B有点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还未满180天。 有人说,只要在这段时间不被安排绿卡面试就能逃过一劫。 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成F-1等绿卡吗? 还是必须换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绿卡批下来? 问Emma,说我的case在NBC补充内容。 优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经排到了。 请问,如果找到工作后要同时提交H-1B和I-485J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来说,担保I-140 和I-485 申请人的雇主在签署I-140 和I-485 J「补充J,善意确认提供永久就业的意图根据INA 第24 (J) 条提供工作机会或工作可迁移性请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并且您有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新雇主愿意继续为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新的补充J,您可以将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尝试将您的工作转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时,您可以考虑透过 I-765 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处就业。您也给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虑过在60 天宽限期内寻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愿意这样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宽限期内申请新的 H-1B。

3. 境外申请移民 用电邮索收据

一读者问:
最近刚申了NIW。 因为是从境外申请的,现在能查到700元已经扣了,但是至今没有收到收据号码。 今天问了Emma,她居然没有查到我的申请信息,而扣费已经一周多了。 请问,大概多久才能从Emma那问到收据号码呢?

李亚伦律师答:
好消息是,您的案件已被 美国移民局接受,因为您知道 700 美元的申请费已从你的帐户扣除。美国移民局为海外申请者提供的收据可能会让人头痛。我们的海外客户收据曾因无法送达而被退回美国移民局。美国的邮寄地址可能会有所帮助,因为美国移民局会将通知单的副本(包括收据)发送给您的法律代表。 Emma 并不是一个专注于将收据资讯回传给个人的工具。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请愿书或申请之日起,通常会在2-3 周内收到从美国移民局寄往美国地址的收据,除非案件是在线提交或通过加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收据会更快收到。您可以尝试透过电子邮件去 lockboxsupport@uscis.dhs.gov 寻求协助。希望您能尽快收到收据!

4. 绿卡到手 须为雇主工作一段时间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3,想拿绿卡的原因是,我在美国念的大学,毕业后又在美国工作了五年,前后将近十年的时间,感觉拿了绿卡多条退路。 我在去年的时候回了国,在此之前绿卡已经排期排上了。 现在有机会可以调回美国老东家,一年可以交I-485,并且拿绿卡。 但是,我之后打算长期在中国生活,感觉拿完绿卡之后回国维持的成本有点高。 另外,我是女生,今年29岁,是大龄剩女。 回国的一年里,我没有在国内找到对象。 如果回美国一年,又耽误一年,之后回国就30岁了,感觉无论找对像或在职场都更难了。
原来的老板支持转回去transfer回美国的话,走L-1签证,可以继续用之前的I-140。 如果不在现公司了,就用不了L-1,需要用H-1B,也用不了原本的I-140。 我的H-1B还剩一年五个月左右。 我需要在一年五个月内办好PERM I-140,递交I-485。 时间来得及吗?

李亚伦律师答:
我假设您对 H-1B 剩余大约一年五个月的计算是准确的。如果是这样,您的时间规划可能无法透过其他雇主完成 PERM 流程。目前,仅考虑获得ETA 9141 现行工资确定所需的时间和ETA 9089 PERM 申请的处理时间(19 个月),这需要大约两年的时间,这还不考虑立案及进行招聘所需的更多时间,及准备I-140 的申请。您选择透过调回原来的雇主并继续申请绿卡来获得永久居留权似乎更可行。无论哪种情况,您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都必须在雇主那里工作一段时间,因为美国法律要求申请人透过劳工证证明与担保雇主合作的承诺。因此,在选择是返回美国寻求永久居留还是留在中国(您声称的首选长期居住地和婚姻所在地)时,您必须考虑时机和承诺。

世界周刊2024年7月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境外移民签?境内调整身分?哪个有利?

刊登于2024年7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境外移民签?境内调整身分?哪个有利?

一读者问:
我在提交I-140的时候,在律师的建议下选择了移民签证,也就是在广州领馆进行面试。但我其实人一直在美国,未来也不打算回国。那么,我是否可以修改为境内提交I-485呢?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呢?现在的问题是,我最近的I140通过,但排期很晚。我发现我查案件状态显示为案件已寄到国务院。我比较疑惑,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以后只能回国去广州走移民签证的申请?

李亚伦律师答:
您最初的问题应该是为什么您的律师建议您选择移民签证处理而不是调整身分。如果律师的建议是合理的,那么尝试调整身分可能对您不利。您在决定转为调整身分之前,可能应该与您的律师再次讨论。从程序上来说,I-140 申请现在已交给国务院并不重要。如果您需要调整身份,排期排到时您可以提交 I-485 表格,美国移民局通常会从全国签证中心(NVC)调回您的批准申请。您或您的律师也可以在 I-485 申请上附上一份声明,表明您已批准的 I-140 申请现已交给全国签证中心,并要求移民局要求全国签证中心调回此批准申请。

世界周刊2024年6月30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裁员前提交I-485 可透过I-765申请工作许可2. 误提I-485 撤销申请律师应加急取消通知3. 拒签历史纪录领事馆确实会保留4. 主申请人比受扶养先拿绿卡 不罕见

刊登于2024年6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裁员前提交I-485 可透过I-765申请工作许可

一读者问: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员,目前的情况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号是173天。 要在接下来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续上H-1B有点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还未满180天。 有人说,只要在这段时间不被安排绿卡面试就能逃过一劫。 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成F-1等绿卡吗? 还是必须换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绿卡批下来? 问Emma,说我的case在NBC补充内容。 优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经排到了。 请问,如果找到工作后要同时提交H-1B和I-485J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来说,担保I-140 和I-485 申请人的雇主在签署I-140 和I-485 J「补充J,善意确认提供永久就业的意图根据INA 第24 (J) 条提供工作机会或工作可迁移性请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并且您有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新雇主愿意继续为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新的补充J,您可以将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尝试将您的工作转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时,您可以考虑透过 I-765 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处就业。您也给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虑过在60 天宽限期内寻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愿意这样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宽限期内申请新的 H-1B。

2. 误提I-485 撤销申请 律师应加急取消通知

一读者问:
目前在准备I-485的材料,在现在的公司H-1B之前出过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想请教要怎么做材料?公司2023年4月份左右做了一次人员调整,我并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当时人事处乌龙把我的名字放在裁员名单上发给了公司律师,让撤销H-1B。撤销申请当时就交上去了,后来9月我联络了公司律师,她意识到之前出了问题,就赶紧再发了一个H-1B申请,做了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很快就批准了。律师说,同时也在做申请去撤销之前的撤销申请,所以我现在手上有同一个公司两份H-1B 批准单。中间身分依照律师说H-1B撤销申请没有生效,所以是没问题的。这个需要找律师要什么材料证明吗? I-485资料是只交这两份H-1B的批准单.那份撤销H-1B和后来撤销那个撤销H-1B的申请要做材料么?

李亚伦律师答:
在您让贵公司的律师意识到错误后,她似乎试图尽快纠正您的情况。难能可贵的是,她同时也试图取消先前向移民局发出的取消通知。在 I-485 申请中,让律师解释整个事件顺序可能会有所帮助,以便美国移民局在对您的 I-485 申请做出裁决之前完全了解您的情况。如果可能的话,律师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解释即使美国移民局确实在 2023 年 4 月撤销了第一份 H-1B 申请,您是否以及如何仍然有资格获得 I-485 调整。

3. 拒签历史纪录 领事馆确实会保留

一读者问:
2018年身份过期,不得已挂靠,后来一直到OPT过期,都没有签证。移居加拿大之后,L签证有被问到,没有想到也没准备好,导致2021年签证被拒。如今,又过了1年多,GK5已通过,想再试试L签证回去。但是因为L签证效期5年,所以使用的L签证I-797还是相同的。请问,听说在美国这种历史纪录5年后签证面试官就不会再翻出来,请问是真的吗?上次2021年签证被拒,现在填写新的DS160上问被拒资料,需要直接填写被拒原因吗?具体说明是212A6C?还是可以说没之前没有准备充分?

李亚伦律师答:
领事官员确实会保留历史记录,而您先前的拒绝很可能会出现在资料库中。您曾经说过,过去被拒绝的原因是212 A6C。该理由是,在试图进入美国时存在欺诈或虚假陈述,不得入境。 DS-160 非移民申请表上有两个与您的情况相关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您是否曾经被拒绝美国签证、被拒绝进入美国或在入境时被撤回您的入境申请?如果回答为是,请解释一下。什么时候?在哪里?什么类型的签证?」以及「您是否曾经透过欺诈、故意不实陈述或其他非法手段寻求或协助他人获得签证、进入美国或任何其他美国移民福利?」 对于第一个问题,您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回答问题并解释您认为对您有利的情况。如果您认为您的解释完全足以说明您没有诈欺或不实陈述,您可以决定对第二个问题回答「否」。领事官员在阅读 DS-160 申请后,应该能充分了解先前拒绝的情况。

4. 主申请人比受扶养先拿绿卡 不罕见

一读者问:
本人申请EB-1B,排期已到,刚拿到绿卡。配偶和我一起交的I-485,但配偶案子目前还未决定。想问一下,对于配偶状态后面的审理是完全独立的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

李亚伦律师答:
受扶养配偶的 I-485 申请通常取决于主申请人(即您)的资格。您已经收到绿卡,这表示您的主案已被视为已获得批准。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为您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且受扶养人没有受到不得入境美国的惩罚,那么该受扶养人通常会获得批准。就婚姻而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调查婚姻关系,特别是如果夫妇在提交 I-485 申请前不久才结的婚。美国移民局也可能正在进行背景调查,所以延迟了。移民服务局在授予永久居留权之前要确定申请人不是恐怖分子、没有犯罪记录或其它不得移民的犯罪记录等。家属们过去可能也有他们自己的移民档案记录,美国移民局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审查。主申请人的案件先于受扶养人的案件进行裁决的情况并不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