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0年12月20日刊登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刊登於2020年12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新當選總統的拜登在電視上說,在他任職的前100天內,他將向國會發送一項法案,將一千一百萬像我一樣沒有身份的人引入公民身份之路。如果他這樣做,您能告訴我什麼時候會開始呢?我多久可以提交申請?移民局已經有可用的表格了嗎?

李律師答,
當選總統的拜登許諾在他任期的頭100天內將立法提交國會,但這並不意味著該立法將獲得通過。國會兩院必須在立法上達成一致,然後才能由總統簽署立法。民主黨將同時擁有眾議院和總統府,但可能沒有參議院。這將取決於2021年1月5日喬治亞州的情況,屆時將確定兩個參議院的席位。民主黨需要有這兩個席位才能控制參議院。但是,我要指出,即使民主黨以50票對50票佔有參議院,而卡瑪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成為壓倒性的一票,要將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合法化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小喬治 布希(George W. Bush)擔任總統時,他曾試圖通過合法化計劃,他得到了許多民主黨人的支持,但由於共和黨內部的反對而未能實現。關於您的特定問題,目前沒有時間表﹐也沒有表格,因為在通過立法後才會有表格。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我的公司剛剛為我申請了勞工紙﹐為我辦綠卡,我想知道因為我在香港出生,我要花多長時間才能移民。我聽說總統的一項公告使香港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讓我處於中國配額之內,而中國配額的案件積壓到2017年,但香港屬世界其他地區﹐目前有配額。

李律師答,
美國國務院目前尚未將總統的這項行政命令生效實施。最近一次針對EB-5投資者的網絡研討會上,國務院簽證控制與報告部負責人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表示,從計算移民簽證配額而言,香港仍被視為是一個單獨的外國國家。再次令人懷疑美國國務院7月份的行政命令是否合法。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於2020年7月24日與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報到時,他說,簽證處法律事務總監戴維紐曼(David Newman)表示,簽證處仍在審查香港出生的當事人是否可以算入中國大陸配額的問題 – 根據IMMACT 90的第103條﹐它同意把香港出生的當事人給予分開的計算待遇,且該公告沒有改變這一點。假設您在勞工部和移民局的案件一切順利,則可以期望在兩年內獲得永久居留權。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我的工作在紐約,而我剛在德克薩斯州與丈夫結婚。我在德克薩斯州做H-1B遠程工作,但我的雇主現在希望員工回去,我正在考慮辭職。如果辭職,我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還是我應該回紐約,在那舉行婚姻,他來看我,然後我去看他,直到獲得綠卡?我們剛剛向移民局提交了I-130和I-485申請綠卡。

李律師答,
您已經以您與丈夫的關系申請了調整身份,因此您被視為處於美國移民局的寬限期,您可以留在美國。申請婚姻案件,與丈夫生活在一起會更好一些,因為您需要在移民面談時證明婚姻的真實性,而你們在一起生活,就更容易證明這一點。假設您把工作辭了,一旦您申請並獲得了工作許可證(EAD),便可以在公開市場工作。但需要警告你的是,如果您的調整身份申請被拒,您將被視為非法,因為您已不再持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我六個月前用別人的護照來到美國,然後把護照還給了走私我的人。請告訴我,如果我現在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宣布,將對那些無法證明自己有合法身份或在美國至少居住兩年的人,採取加速遞解的程序。2020年10月已開始行使其權力。被抓到並被迅速遣返的人通常無權在移民法院舉行聽證會。但是,他們仍然有權要求政治庇護,並給予一個證明他/她對返回其祖國有可信的恐懼的面談,若通過﹐之後可以在移民法官前提出申訴。如果國安局官員否決了恐懼可信的面談,申請人上移民法院的權利將減少。加速遞解的程序在法律上已使用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但以前僅在當事人在美國邊界100英里的範圍內被抓時才適用。把它擴大到美國的任何地方則是新的,但可能新當選的拜登總統(Joe Biden)在上任時﹐會使之無效。此外,應該指出的是,加速遞解程序的問題又回到了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Ketanji Brown Jackson的手中﹐由她來裁定優劣。她先前曾對該規則下達了中止令,但中止令被上訴法院駁回。

大紀元2020年12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綠卡姓氏拼寫有小錯誤,我能用它離境出國嗎? 2. 我的學生簽證有問題,必須申請新的F-1學生簽證,可已經2個多月過去了,大使館仍未答覆。 3. 我可以在30天的簽證寬限期內與美國公民結婚嗎?

1. 綠卡姓氏拼寫有小錯誤,我能用它離境出國嗎?

我大約一周前拿到了綠卡,可我發現名字拼錯了。我的姓氏應該是Espinoza,但卡上顯示的是Espinosa,我可以使用它,或用它離開美國嗎?會有麻煩嗎?

李律師答:
可能帶來的麻煩是,你要是使用了名字拼寫錯誤的綠卡,這錯誤的拼寫可能會連帶轉到你的其它身份證件,或導致你在美國國安局(DHS)以外的機構遇到麻煩。如果你使用不正確的綠卡出入美國,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確定你的身份時,可能要求對你進行二次檢查。最終,可允许你入境,但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應會建議你提交I-90申請表以更換不正確的綠卡。你應現在就更正它。

2. 我的學生簽證有問題,必須申請新的F-1學生簽證,可已經2個多月過去了,大使館仍未答覆。

我必須獲得新的F-1簽證,但大使館仍未回應。他們要我上領事館的電子(CEAC)系統查看我的案件狀態,說它說仍在行政程序處理中。這已經等了2個多月,已錯過了這個學期。

李律師答:
遺憾的是,F-1簽證的學生都面臨這一風險——必須離境出國獲得新簽證才能重新入境美國。當今強調安全威脅的時期,許多簽證申請都處於行政程序而被耽擱。儘管不一定有幫助,但你可以試著請學校與美國大使館聯繫,或與國會議員或參議員辦公室取得聯繫,向他們說明你遇到的困境,嘗試讓其辦公室與美國大使館聯繫。

3. 我可以在30天的簽證寬限期內與美國公民結婚嗎?

我是J-1實習生,沒有受到要回祖國居住2年的限制。我目前正屬30天寬限期。我懷孕4個月了,準備下週就要與我的美國男朋友結婚。請問是否即使我的I-94表格上合法能停留在美國的期限已經過了,我仍有資格與他結婚?

李律師答:
根據美國移民法,與美國公民結婚的當事人被視為直系親屬,即使當事人簽證過期,也允許他們調整身份。你的案子,這30天寬限期被視為合法停留期。但是,即使你在遞交申請調整身份之前超過了該期限,你仍然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權。

李亞倫文章: S386 / HR1044法案 –參議院已通過–現送去眾議院討論﹐但有些部分必須修改

世界周刊2020年12月27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參議院的S386法案相當於眾議院的HR1044法案,包括其他條款,它修改了移民法,解除職業移民簽證的國家配額限制,將大部分簽證授予印度出生者,也允許提前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給予三年的工作和旅行許可﹐此法案已於2020年12月2日經參議院投票通過,但由於在參議院通過之前進行過修改,因此此修訂案必須再回到眾議院討論。

我們在《移民日報》的兩篇文章中 – 2019年9月23日的 “ 修正後的高技能移民法案在參議院的S.386立法中﹐引起眾多人的擔憂”,和2020年1月2日的 “2019救濟法與高技能移民公平法的交叉點”﹐涵蓋了該法案的詳細信息以及截至2019年12月止的變更。 我們反對印度在未來幾年將控制職業移民簽證,而犧牲了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其他國家的利益﹐而H-1B和L-1簽證的新限制因2019年12月的修正案而得到緩和,即使在沒有移民簽證配額的情況下也可以盡早申請調整身份。 我們那時就說,這些變化使立法的可取性商數成為一個更緊密的問題。 S386的修訂版本將遞交調整身份的時間從移民簽證申請批准後的270天延長到兩年,並對職責,工作時間和薪資進行了限制,要求確認工作機會和轉換工作的真實性,及提供工作許可的文件。

在不詳細介紹其他變更的情況下,我們主要關注的是該法案的第9節,即“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附屬軍隊或中國共產黨的外籍人士入境或調整身分”。從字面上看,這可能會影響數億中國公民,並嚴重阻礙即將上任的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關係。誰會受到影響呢?誰知道?該標題下的段落似乎是針對調整身份的申請,但是“入境或調整身份”的標題可能會被用來禁止申請移民簽證或學生簽證的中國公民。現在是消除這個令人爭議條文的時候了,因為如果該立法獲得通過並簽署成為法律,則必須在法庭上進行訴訟,或由另一條法律來修改它,或者由國安局的法規或備忘錄來澄清。在中國,很多學生普遍的都加入了共青團,比在美國加入女童子軍和男童子軍要普遍得多。它們全部都不能入境﹐且將來不能調整身份嗎?我們要如何解釋“附屬” 這個字呢?還有附屬關係是僅考慮現在還是包括過去呢?

在疫情前,來自中國的學生佔在美國學習的外國學生的三分之一以上。這是因為過去當學生返回中國時,美國的學位比其他國家的學位更有價值。任何不得入境的問題都可能進一步阻止或打消中國學生進入境美國,從而剝奪了高等學校急需的收入和文化多樣性,並可能影響中國未來的領導人物實現美國理想的機會。

該條文應予以刪除,因為INA 212(a)(3)(D)條款已經涵蓋了共產黨黨員的限制,即“任何共產黨黨員﹐或曾經是共產黨附屬成員﹐或任何其他極權政黨成員(或與之有聯繫的機構)的移民﹐不論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都不允許入境”。中國國民是或曾附屬中國軍隊﹐或美國可能擔心他們是共產黨員,都已被INA條款涵蓋其中。 (但請注意,許多曾在人民解放軍中服役的人沒有受到灌輸,也不是黨員,而是出於其他目的而加入,例如我們的一位客戶僅是藝術家而不是黨員)。

如果該條文沒有刪除,則該條的標題應從“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附屬軍隊或中國共產黨的外籍人士入境或調整身分”﹐改為“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附屬軍隊或中國共產黨的外籍人士調整身分。”

在參議院和眾議院談判代表的討論會議中,至少應該對第9節進行更有利的修改。儘管時間緊迫,且第116屆國會即將過期,但不應該忽略本節﹐而匆忙地通過該法案。第117屆國會中相同或類似的立法應受到拜登政府的青睞,尤其是該法案的主要提案人之一是即將上任的副總統賀錦麗 (Kamala Harris),她的母親是印度人。

世界周刊2020年12月6日刊登 1. 提高H-1B和勞工紙申請的工資新規則﹐會何時實施? 2. 除非以假簽證入境 不必擔心加急遷返

刊登于2020年12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提高H-1B和勞工紙申請的工資新規則﹐會何時實施?

我正處於OPT實習生身份的第一年,因為我是科技類STEM專業,可以得到延期。我的公司通知我愿意擔保我申請綠卡,但是由于勞工部的新規定要提高工資﹐我很擔懮。您能告訴我更多有關此類的信息嗎?

李律師答,
勞工部于2020年10月8日發布了臨時最終法規(IFR),提高尚未獲得PERM勞工紙申請最低工資(Prevailing wage)﹐而需依靠OES系統的四個級別(最常用的工資系統)的申請人的工資。 IFR大幅地提高了工資﹐將特定職業的工資水平提高到一個更高的百分數。目前,該規則在三項訴訟中受到了多項依據的攻擊,例如未遵循制定規則的通知和評論需求; 未解釋免除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審查的原因; 勞工部沒有根據,也沒有正當的理由;其推理不正確,不合理且不符合法律;對員工個人即刻造成無法預見的後果;即刻對原告和大眾造成不可挽救回的損害。其中一個投訴的論點有趣的提到,現在的15,000個職位中﹐假設工資為每小時100美元﹐年薪208,000美元。

2. 除非以假簽證入境 不必擔心加急遷返

我聽說川普政府現在正在四處搜查在此居住不到兩年的非法居民,并驅逐他們,不讓他們有上移民法庭聽證的機會。我來美國不到一年,入境時給了六個月的停留期,但已經逾期。如果我被移民逮住了要怎麼辦?

李律師答,
實際上,除非您以假簽證入境美國,您不必擔心會被加急遣返。加急遣返僅適用于沒有合法入境證明文件的人,即以欺詐或歪曲重大事實以獲取入境文件或騙稱自己是美國公民的人。如果您真的擔心會被要求提供真實文件,您可以攜帶I-94出入境小白卡的复印件和有照片的身份證明,來證明此I-94小白卡是您的。對于入境未經過檢查,使用虛假證件入境美國或聲稱是美國公民的當事人,如果他們擔心回祖國會受到迫害具可信性﹐可以尋求庇護,那麼就不會被迅速遣返。拜登任職總統期間,對于無法證明自己已經在美國居住兩年的人,是否將被加速遣返﹐以及美國政府是否將繼續執行這一政策,尚無定論。

大紀元2020年12月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的人申請入籍時,應如何回答N-400入籍表格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的問題? 2. 美國綠卡持有人在什麼情況下可考慮去古巴旅行? 3. 如果我在90天簽證的期間和她結婚,我的配偶是否必須回她的本國等待移民局作決定,或是她可以留在這裡?

1. 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的人申請入籍時,應如何回答N-400入籍表格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的問題?

我和妻子是綠卡身份,目前居住在美國華盛頓州。 我們獲得綠卡有5年了,現在正在申請入籍。我的妻子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在申請入籍的N-400表格中,有一個我覺得模糊的問題,就是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回答有的話,要提供雇主名稱。我的妻子應該如何填寫這一項呢?回答否或是?回答是的話,應填寫她的公司名稱是嗎?

李律師答:
在移民這個領域,即使你只是個體經營者,即自僱者,你也屬於是受僱用。因此,你的妻子應在申請表上回答是,並說自己是自僱者,或寫下你住家地址的公司名稱。

2. 美國綠卡持有人在什麼情況下可考慮去古巴旅行?

我希望與一些朋友、同事一起去古巴,他們是要去做研究報告,我是想去旅遊,可我不做演講,也沒有收到去參加會議的正式邀請。根據美國駐古巴大使館的官方網站,有十二個經許可的(不是非法的)到古巴旅行的類別,我希望從中符合「專業研究和專業會議」或是「支持古巴人民」的類別去旅行。但是,即使我可能滿足那些法律要求,我也擔心在入籍過程中有因此受到詳細審查的風險。我的問題是:1、我到古巴旅行的風險有多大?2、我怎麼做能幫助減少危害我入籍過程的風險?

李律師答:
如果你符合那合法旅行十二個類別中的一個,就可以前往古巴旅遊。但是,此行程當然可能成為入籍申請被審查的內容之一。你應當保存你在古巴旅行時所做事情的相關記錄,以便入籍時被詢問。

3. 如果我在90天簽證的期間和她結婚,我的配偶是否必須回她的本國等待移民局作決定,或是她可以留在這裡?

如果我的未婚妻以K-1身份來到這裡,然後我們就結婚了,那麼她可以留在美國來等待移民局的決定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的未婚妻持K-1簽證來到美國,並且你們在規定的90天簽證期限內結婚,那麼她可以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申請將身份調整為美國的永久居民,並在這裡等待美國移民局作決定。這個申請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無論是有條件綠卡的或是永久綠卡,這不是公民身份。

世界周刊2020年11月22日刊登 1. 中印EB-3 遞交申請大幅提前 2. 綠卡過期出國 可在離境前申請護照蓋I-551 3. H-1B新規則實施還有長路要走 4. 國安部加強H-1B分類 衝擊12月7日後的申請 5. H-1B漲工資 不溯及既往 6. 政治庇護案件 都因疫延期

刊登於2020年11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中印EB-3 遞交申請大幅提前

我在一家中型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工作,公司贊助了許多H-1B的申請,大多數為印度人和中國人。在過去的幾周中,我們部門受到員工及其律師要求提供文件和文書工作的困擾,以便他們可以提交移民申請。我從高層那裡得不到資料。能告訴我怎麼回事嗎?

李律師答:
政治和資金方面的因素融合在一起,使許多涉及職業移民的舊案件的遞交申請日期已被美國國務院大力推進,而且10月簽證配額進度表的遞交申請日期,美國移民局已同意受理。許多印度人和中國人多年前就開始了勞工紙案件或其他以職業為基礎的案件,由於排期未到,案件被長期積壓,而無法開始轉換調整身分的步驟。而10月簽證配額進度表,中國出生的EB-3案件(要求至少具有學士學位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案件)的「遞交申請日期」表發生了重大變化,一下子前進了11個月,印度出生的EB-3類別前進了近5年。這些是聞所未聞的。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權接受或拒絕「遞交申請日期」表,而僅接收另一個「最後批准日期」表上的日期。10月及11月,移民局選擇了不尋常的步驟而來接受「遞交申請日期」表。這意味著在2015年1月1日之前提交職業移民的印度人,和在2018年6月1日之前提交的中國人,現在可以在月底之前提交調整身分的文件來推進他們的案件。

這情況不同尋常,人們意識到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所以試圖盡快遞交文件。遞交調整身分使他們受益極大,擴大了他們的工作範圍,得以旅遊,甚至在後面等待的階段可以更換工作。但是,它並沒有加快他們最終拿綠卡的日期。

2. 綠卡過期出國 可在離境前申請護照蓋I-551

我的綠卡將在11月底到期,我已在9月份申請補發更換新綠卡,但我需要在聖誕節前離開美國,與海外的父母在一起。到目前為止,我只有移民局的收據,怎麼辦?

李律師答:
希望你在離境前會收到打指紋的通知。當你去美國移民局的客戶服務及支持中心時,應該可以在等待新綠卡期間,在綠卡上獲得延期。如果你沒有及時收到打指紋的通知,或者美國移民局決定使用其系統中仍有的舊指紋,而不要求你去打指紋,可能會出現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決定致電當地移民局聯繫中心1-800-375-5283,嘗試與當地移民局辦公室安排一個預約面談(Infopass);如果成功,當地辦公室可以在你的護照上蓋上I-551的章,證明你永久居留權的臨時證明。根據美國移民局的官方處理時間,申請I-90大約需要7個半月到9個半月的時間。

3. H-1B新規則實施還有長路要走

我是OPT實習生,已經找到工作,打算由我的OPT雇主為我申請H-1B工作簽證。美國政府推出了新規,我很擔心,這些規定會影響到我明年H-1B案公司註冊嗎?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剛剛提出了一條擬議的規則,即如果不繼續執行現行抽籤方式的註冊系統,即具有美國碩士學位或更高學位候選人抽中的機率大,那麼新規則將把抽中率高的機會給予那些工資較高的人。由於新規則必須經過一段時間讓大眾發表評論,加上它在最終成為法律前可能會面臨的法律挑戰,因此,該提案是否會成為法律令人懷疑。

4. 國安部加強H-1B分類 衝擊12月7日後的申請

由於公司和律師之間的各種問題,儘管我的勞工情況調查(LCA)部分已於9月完成,但我的H-1B尚未提交申請。現在,我聽說移民局剛出籠一條新規定,使得H-1B申請很難批准。我的工作是業務分析師,擁有經濟學學士學位。

李律師答:
按2020年10月8日國安部「加強H-1B非移民簽證分類計畫」的規則,你的職業前景確實變得更弱。這個計畫將學位資格的標準從正常、普通或一般的改為直接特定專業或同等專業的相關學位。業務分析師的職位通常被認為可以通過許多領域中學習得來。但是,你的案件不應受到這個新法規的影響,新規僅適用於在2020年12月7日實施日或之後提交的申請案,包括申請修改的案件、申請延期、待審申請和先前已批准的申請案、申請重新開案或收到打算被撤銷的通知。我假設你公司的律師能在12月7日之前能夠遞交你的H-1B申請文件。

5. H-1B漲工資 不溯及既往

我的公司於2020年8月提交了我的H-1B申請,我被抽中。除了公司律師收到申請的收據外,我沒有收到移民局的任何消息。我讀到勞工部有一項新規定,如果我的案子被批准,我的工資將大幅提高。我沒有與老闆討論過這個問題,因為我擔心他會取消我的申請。我應該做些什麼?

李律師答:
勞工部出了一條新規則,即「加強在美國的某些外籍人士臨時和永久就業的工資保護」,該規則於2020年10月8日起生效,提高了所有使用職業就業統計(OES)的工資調查報告,來獲得勞工部勞工情況調查表(LCA)。此工資的漲幅相當大,如它將一級工資的水平從同類工作的17個百分點提高到45個百分點。但是,請注意,這不會對你的案件有影響,因為它僅適用於2020年10月8日或更晚提交LCA申請的案件。你的案件將受舊規則管轄。

6. 政治庇護案件 都因疫延期

我於2017年越過邊境偷渡來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在新澤西州林德赫斯特(Lyndhurst)的庇護辦公室遭到拒絕。我的案件現在轉在紐約的移民法庭。經過兩、三次的見庭後,我的最終大庭聽證會定於2020年11月18日。我能否以搬離到他州而將案件轉到外州來獲得上大庭的延期嗎?由於多種原因,我現在不想上大庭的聽證會。

李律師答:
實際上,此時你無需做任何事來延後你的聽證會。由於疫情,除非你被拘留(看來情況並非如此),否則紐約移民法院不會在2020年11月20日之前審理任何案件。你的案件會自動延後,安排到未來的日期。

大紀元2020年11月20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沒有收到I-130拒絕通知。如果我提交新的I-130申請,能獲得相同的排期嗎? 2. 我最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但她拒絕為我提交130表格,並在我準備提交文件申請時她離開了我。我能做什麼? 3. 請問已經支付罰款的交通違規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4.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DACA申請人(身份已有8年),是否可以上游輪去巴哈馬?

1. 沒有收到I-130拒絕通知。如果我提交新的I-130申請,能獲得相同的排期嗎?

我以美國公民身份於2007年為姐姐提交移民申請。美國移民局網站上的案件狀態一直顯示在等待處理中,但是,當我最近打電話查詢才知案件早在2009年就被拒絕,並發了通知給我。但我從來沒有收到通知,工作人員建議我再提交I-130。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在同一類別下申請同一個受益人,那麼考慮到我姐姐現在有兩個兒子,她能重新獲得原來的排期嗎?過了這麼多年後才知道、讓我感到氣憤,我發誓,我曾多次為同一案件打電話給美國移民局,而且每次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仍在審理中。我有什麼選擇?如何避免長時間的拖延?現在已經有12年多了,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了。除外,如有新的排期,我的侄子會超齡。

李律師回答:
I-130親屬移民申請被拒是不允許給後續提交的申請保留原先的排期。如果您可以證明移民局將通知發送到錯誤的地址或存在其它錯誤,則可以申請重新開案重審原先I-130的裁決。您需要與移民局進一步溝通、以便獲取更多信息,或前往當地的移民辦公室預約Infopass查問(如果當地的移民辦公室允許的話),或者通過《信息自由法》索要你的文件案底。

2. 我最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但她拒絕為我提交130表格,並在我準備提交文件申請時她離開了我。我能做什麼?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的美國公民妻子拒絕為您提供綠卡申請,那是她的權利。您無權通過美國移民局強迫你的妻子申請你。她很可能懷疑您娶她,就是要她擔保您的永久居留身份。請注意,一些美國公民利用這個權利對付外籍人士,這不會是美滿的姻緣。婚姻應以信任為基礎。我建議,您嘗試減輕她的顧慮,或者與她討論她不願意贊助您的原因。如果您這樣做、她也信任您愛她,那麼她可能會同意贊助您。

3. 請問已經支付罰款的交通違規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我開車超速,在45英里/小時的限速範圍內開到62英里/小時。我已按時支付罰單,違規也被取消了。

李律師回答:
已認罰的交通超速罰單不會對入籍申請產生任何影響。這不屬品德不良的行為。

4.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DACA申請人(身份已有8年),是否可以上游輪去巴哈馬?

我有一張「工作授權卡」,「真實身份證」和墨西哥護照(如有需要,可提供結婚證),我想知道乘游輪到巴哈馬是否安全。

李律師回答:
由於巴哈馬不屬於美國,並且DACA身份不允許旅行,因此在我看來,您乘游輪去那裡旅行不安全。

李亞倫律師被選為2020年紐約大都會超級律師

紐約大都會超級律師的2020年度名單已公布,李亞倫律師再次被選為2020年紐約市超級律師。他是紐約大都會選出的69位移民法律師中的2位華裔律師之一﹐另一位是 Tsui H. Yee律師 。這是李亞倫律師第九次當選,之前曾在2011年,2013年到2019年獲得此榮譽。他在紐約曼哈頓(靠近賓州車站)﹐與他的兒子李翼民律師一起執業﹐專攻美國移民和國籍法。


請點擊此處“2020年移民法超級律師名單”。

大紀元2020年11月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申請延期/轉換身份的注意事項 2.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的領事作業處理 3. 我能在緩刑5年期滿後,申請更新綠卡嗎?

1. 申請延期/轉換身份的注意事項

我的J-1簽證,將於2020年12月4日到期,而我剛剛申請將身份更改為B2,並要求在2020年11月10日開始。我住在一個寄宿家庭,如果我告訴他們,我必須在12月前離開,不知道他們會有什麼反應。我現在想告訴他們,以便他們在我離開之前有時間出租他人。問題是,假如我必須在11月1日之前離開的話,我離開時,我的J-1簽證會被取消嗎?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您的J-1不受回國2年的限制﹐否則您不能在美國轉換身份。您在I-539申請延期/轉換身份表格中填寫的日期只是一個請求。重要的是您已經遞交申請、將身份轉換為B-2。即使寄宿家庭要求您在11月1日之前離開,這也不會影響您待審的轉換身份申請。取消或終止您的J-1參與項目的時間不取決於您的寄宿家庭,而取決於項目的贊助者。及時遞交轉換身份的申請人是允許在申請待審期間留在美國。 (請注意,如果您的I-539申請在身份到期前,沒有收到裁決,那麼您可以選擇離開美國,如果您還想留下,就要再遞交另一份I-539的申請)。

2.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的領事作業處理

我父母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已批准。我怎麼才能知道全國簽證中心是否在處理我父母的移民簽證?

李律師回答:
當I-130申請獲批後,標準程序是美國移民局將批准的申請轉發給全國簽證中心。全國簽證中心在收到批准文件後,會向申請人發送通知單,告知收到申請的文件,並給予一個案件編號。從那時起,申請人或被申請人要做的下一步工作是繳交簽證費及提交文件。如果I-130申請獲得批准,而您沒有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任何消息,您可以通過電話603-334-0700查詢或通過電子郵件信箱AskNVC@state.gov聯繫。

3. 我能在緩刑5年期滿後,申請更新綠卡嗎?

我在2015年涉及一個重罪案件(使用致命武器、加重攻擊)。我拿了認罪辯訴協議,被判延期緩刑5年。我的綠卡將在2個月後到期,但有人告訴我、我若更新綠卡會被拒,並被驅逐出境。我應該現在申請還是等到一年半緩刑結束後再申請?

李律師回答:
緩刑問題在更新綠卡時可能不是決定性的,不像一位外籍人士申請綠卡申請。問題是會集中在,您認罪辯訴協議的罪是否會讓您遞解出境,並且如果政府決定對您提起訴訟,您是否可以尋求赦免。您在申請更新綠卡前,應該與一位移民律師預約諮詢,律師需要熟悉刑事犯罪對移民身份的影響。

李翼民文章: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美國政府應該考慮原諒違反自動離境令的外籍人士

世界周刊2021年1月24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許多被驅逐出境的外籍人士利用自動離境作為一種解救的方式,讓他們可以自己離開美國,避免存在被遞解的記錄和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懲罰,並除去在離開美國之前被拘留的風險。在平時,同意自動離境的非美國公民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美國相當容易。因此,若不按時離境﹐受到不可原諒的處罰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美國政府應該考慮對冠狀病毒期間應自動離境﹐但儘管盡了最大的努力仍無法準時離境的人予以寬大的處理。

自動離境令是於1940年被編纂成法律,為幫助美國政府降低訴訟成本﹐允許某些外籍人士選擇離境,並減底他們未來申請移民需承擔的後果。移民法官有安排外籍人士離境日期的權力。但當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 – IIRIRA在1996年通過時,移民法官被剝奪了自由裁量設定離境日期的權力,並限制最多只能給外籍人士120天的時間自動離境。這個改變的目的是為加快移送程序。

如果外籍人士未能在其自動離境的最後期限前離境,他/她將面臨太多的嚴厲懲罰,包括最後的遞解令,高達五千美元的民事罰款,以及沒有資格符合其他的福利﹐如調整身份,再次申請自動離境﹐或申請十年綠卡的資格。這些嚴厲的懲罰是為了阻止外籍人士違反他們的自動離境令,但它是在相對正常的情況下構思而成﹐因為在常態下,除了嚴重的醫療因素而無法離境外﹐通常人很容易就可離開美國﹔若未離境﹐即被視為藐視法庭的命令,沒有做出合理的努力離開美國。2019年是最近的“正常”年份,那年﹐全球平均每天有188,901次航班。世界是相互聯繫的,如果一個人的目標只是要離開美國,那很容易做到。如果沒有特殊情況,要在120天內離境當然可以實現。相比之下,2020年為減少病毒的傳播,許多國家予以關閉或嚴格限制邊界的進出。由於旅行禁令和缺乏乘客,從今年3月29日起,許多航班被取消﹐每日航班數量下降至約64,523。最後一刻取消航班已非常普遍,各國都頒布了旅行禁令,有些禁令變化頻繁,因此乘客到登機當天都不知道他們是否能夠按照自己的路線起程。在全球大病毒的高峰期,許多國家甚至不允許其他國家的國民在他們的機場過境﹐轉機去他們的目的地。因此,需轉機的人通常不允許登機,因為他們將無法在轉機機場著陸。同樣,許多國家,例如中國,已經並且繼續採取政策阻止其公民在大病毒期間返回家園。所有的這些因素﹐使得自開始有自動離境令以來,2020年要離開美國比任何時候都困難得多。

從2020年3月起,要預訂從美國起飛的班機﹐而成功登機已成為一項挑戰,因為它不但不可預測,而且費用高昂。我們以一位中國公民在2月中旬拿到120天自動離開美國的案件為例。 2月份﹐中國和亞洲其他的許多地區成為冠狀病毒的危險區。這位中國國民非常合理地﹐決定等到病毒在中國減少後再離開美國,所以,他/她把預定機票的時間推到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間。然而,這位中國公民在3月至4月,看到美國的冠狀病毒疫情變得比中國還糟,就決定馬上預訂飛往中國的航班機票。但令他/她沮喪的是,他/她訂的飛往中國的航班﹐由於需求減少和削減預算,航空公司在最後一分鐘取消了航班。或許是中國政府強迫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因為想減少來自國外的航班來防止病毒的傳播。無論如何,到了2020年5月,他/她找不到航班﹐被卡住了。之後,他/她預訂到了6月初啟程飛往中國的航班,途經台灣(此時已經很少有直飛中國的航班了)。但是,在航班起飛的前一天,航空公司通知他/她無法搭乘此航班在台灣過境,因為台灣不接受過境旅客。此時已是五月下旬,這位中國國民又被困﹐沒有航班離境。此時,他/她的選擇非常有限。通常﹐許多國家不允許中國公民未經簽證入境其國。他/她現在必須飛往一個允許中國公民免簽證﹐並且允許在冠狀病毒期間過境或入境的國家。至此,所有飛往中國的直飛航班都被預訂一空。所有必須通過第三國的所有航線都必須查證是否允許中國國民過境,而所有允許過境國家的航班都預訂一空。此時,這位中國公民的唯一選擇是飛往一個允許中國公民免簽證且不會由于冠狀病毒的限制﹐禁止他/她入境的國家。這樣的選擇是要付出高昂的機票﹐飛往第三國,而這第三國,對此中國公民相當陌生,他/她無法在該國到處走動。因此,他/她的選擇要麼飛往陌生領土危及他/她的安全,要麼錯過自動離境的日期。

自動離境令本就沒有打算要對非公民的離境有這樣的挑戰﹐或禁止其受到不得移民的懲罰長達十年之久。相反,它是一項認罪協議,可以加快美國的遣返程序,並對非公民提供一個合理自行離境的解決方案,以避免驅逐出境的許多不良後果。在2020年疫情期間,離開美國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包括事情不可預料,航班隨時都可被取消,全球各國不斷的改變其旅行規則以及高昂的費用。因此,在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未能在120天內自動離境﹐應該是可以原諒的,只要外籍人士能夠證明他(或她)為按時離境﹐真誠的做了努力﹐就不應承受太多嚴厲的懲罰,如在未來的10年中無法獲得多數移民福利。

有權減輕在這種情況下違反自動離境後果的權力在於由國會制定法律,或通過總統頒佈行政命令,(因為在過去幾年中,我們看到許多法規被川普的行政命令“壓倒”),或由國安局(DHS)本身延長當事人的離境時間﹐如符合要求的離境或延遲離境,並暫停自動離境的處罰﹐直到延期離境的日期結束為止。無論採用哪種方法,雖然它不會影響數以百萬的人,目前的情況不應該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