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3月24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加快申请绿卡的条件2. EB-1A申请被拒再提交等时机3. STEM博士或增NIW批准机会4. 重新安排打指纹 不影响处理进度

刊登于2024年3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加快申请绿卡的条件

读者问:
我6月提交了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B的I-485。 主申请者有工作签证,还有两年多的有效期。 请问副卡因为经济损失理由,加急组合卡comb通过的可能性很高吗? 因为如果认真审理起来,估计会发现主申请者有工作。 猜测可能加上有两个孩子,负担更重有点用。

李亚伦律师答:
即使您有两个孩子和较重的负担,您已经有工作和工作签证,这听起来并不像有经济困难。 因此,我认为这不是加快绿卡申请的好理由。 此外,受养人绿卡不能在主申请人之前获得批准。 根据您的情况,您似乎可以根据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工作许可证。 如果您的丈夫持有 H-1B 身份,您也有资格以H-1B 持有者配偶的身分及已批准的 I-140 ,申请工作许可证。 在这两种情况下,除非有以下条件之一,否则移民局不会加快工作许可证的授权:

  1. 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前提是需要采取紧急行动不是由于请愿人或申请人未能:(1) 及时提交申请; (2) 及时回应任何额外证据的要求;
  2. 紧急情况和紧急的人道原因;
  3. 促进美国的文化或社会利益的非营利组织(由美国国税局 (IRS) 指定);
  4. 美国政府利益(包括被联邦机构确定为紧急的案件,例如美国国防部(DOD)、美国劳工部(DOL)、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 美国司法部(DOJ )、美国国务院(DOS)、国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利益部门; 或者
  5. 清除美国移民局的错误。
2. EB-1A申请被拒 再提交 等时机

读者问:
我7月提交EB-1A到TSC,8月补充资料,刚得知申请被拒了。 律所告诉我,审我这个案子的移民官员在2023年的通过率是14%,所以被他拒绝掉并不奇怪。 不过,为了避免重新申请又送到这位移民官员手里,律所建议我等3至4个月以后再重新申请。

现在我有两个选择:1、等4个月以后再提交给TSC;2. 现在马上提交给NSC。 我咨询律师的意见,他们告诉我,对这件事情没有意见,让我自己做决定。 他们只是告诉我case被拒,不会影响下一次申请,而且一个申请案子是否获批很大程度上审理的officer。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应该尽可能多的提交。 提交的次数多了,就算被拒绝很多次,只要有那一次走运通过了就可以。 请问,我到底应该等4个月再一次TSC提交,还是马上向NSC提交?

李亚伦律师答:
在提交EB-1A 申请时,没有人能确定是否会获得批准,也不确定官员如何看待诺贝尔奖或奥斯卡奖之外的非凡能力所提供的证据(我们听说美国移民局对此类申请感到 困难,即使申请人确实这样做了)在非主要类别之一获得奥斯卡奖)。 我注意到 I-140 申请要求提供有关先前申请的信息,这意味着官员有机会查看您过去的申请。 除非您确实相信您有一个非常有力的案件被错误地拒绝,否则我们的意见是您可能希望等到您出现可能加强您的案件的新情况后再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新的请愿书。

3. STEM博士 或增NIW批准机会

读者问:
跟我老婆两个人刚来美国,目前博一在读,有些论文和引用。 和律师咨询过,目前条件是可以申请NIW的,不知道是越快申请越好还是等快毕业了再申请? 有几个纠结的点:1.以NIW现在的排队速度,读完博士是不是排不上? 2.签证是5年的,如果申请到了I-140,回国有风险吗? 老婆是F-2,是不是对她回国没影响?

李亚伦律师答:
国家利益豁免绿卡(NIW) 属于 EB-2 类别,目前的排期(向 USCIS 批准 NIW 申请的人可以获得移民签证或调整身分的日期)正在处理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提交的申请案。 提交NIW案件后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话虽如此,拥有博士学位可能会加强 NIW 申请,特别是如果博士学位属于 STEM 科学领域。 因此,在决定是否立即提交 NIW 申请时,您应该考虑这些因素。 您询问的另一个因素是,由于您持有五年签证,因此在此过程中返回祖国中国的风险。 一般来说,持有签证的人无需在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申请新的签证,并且在返回美国时不会遇到问题。 话虽如此,您可能希望了解涉及研究的博士学位课程的中国学生的最新动态,其中一些学生在重新进入美国时在海关和边境保护官员遇到困难。 这可能更适用于您而不是您的妻子,而且我认为如果您的妻子独自旅行,这不会成为一个大问题。

4. 重新安排打指纹 不影响处理进度

读者问:
我估计10月能通过form BROW,交I-485。 但因为家里有急事,打算交完I-485回国一趟,预留出H-1B有被check,很有可能赶不及打指纹,所以大概要重新约时间。 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22年9月12日。 ROW的form A还没排到current。 这样操作会导致绿卡得的慢吗?

李亚伦律师答:
在优先日期生效之前,移民局无法批准职业移民的 I-485。 即便那时,优先日期排到,美国移民局也有自己的积压处理时间,因为它没有足够的人手来处理所有案件。 因此,即使根据我们的经验,在生物辨识打指纹没有完成之前,移民局不会继续处理案件及其相关的申请,但生物辨识打指纹的重新安排日期不应极大地影响您案件的处理速度。 过去,请求重新安排打指纹有时可能会导致案件被拒绝,因为移民局官员没有将重新安排时间的请求与申请案进行协调。 移民局最近对重新安排打指纹的方式更新了,将可解决这个问题,包括邀请申请人透过现有的线上帐户或建立线上帐户向美国移民局提出重新安排打指纹的请求。 根据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请求重新安排打指纹的充分理由是:

  • 生病、就医或住院;
  • 先前规划的旅行;
  • 重大生活事件,如婚礼、葬礼或毕业典礼;
  • 在交通上无法取得前往预约地点;
  • 无法从工作或照顾者责任中获得休假;
  • 生物辨识打指纹的预约通知延迟送达或未送达。

世界周刊2024年3月17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自添工作技能 属诈欺恐遭罚 2. J-1结束后 申请人须返回祖国 3.无结婚证原件 应书面解释原因

刊登于2024年3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自添工作技能 属诈欺恐遭罚

读者问:
目前,我仍处于现行薪资确定(PWD)的阶段,我发现我前公司的经验证明信中漏掉了的整个技能的部分。 律师说细节和技能一定要和他提供的范本一模一样才行。 麻烦的是我以前公司的人事部(HR)很麻烦,专业技能很差。 他根本就没有按照我律师提供的范本来写,也还没寄这份经验信给我。 如果我自己加上这些技能,移民局会不会认定为诈骗? 会导致 I-140补材料(RFE)吗?

李翼民律师答:
我要指出的是,每家公司或律师代表为前雇员的职业绿卡申请人写的先前经验信函的方式都不同。 话虽这么说,写这些信的原因是绿卡申请人有证据支持他们声称有资格胜任绿卡申请中需求的职业职位。 例如,如果申请雇主的软体开发人员职位要求“电脑科学学士学位+ 2 年软体开发经验,包括使用Python 和Ruby on Rails”,那么永久居民申请人员工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她拥有电脑科学学士学位 ,以及2 年软体开发经验,包括使用过上述两项技术。 因此,为了使其有用,前雇主出具的先前经验证明信应提及申请人曾做过全职的软体开发工作2 年(列出日期),并明确说明申请人在工作中拥有使用Python 和Ruby on Rails 的职责/责任经验。
对于您前公司的人事部,您或您的律师可以起草一封包含您的职责和技能的信函,以清楚地表明您在之前的职位上获得了一些有资格获得绿卡职位的技能和经验。 如果您或律师起草这封信,然后人事部门签署,那么这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来说是有效的,因为您之前的公司愿意证明您的经验。 如果您自己将技能集添加到他们未证明的已签署的信件中,那么这就是欺诈,您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此外您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美国移民局怀疑信件的真实性,它可能会发出补材料通知(RFE),要求您从公司获得进一步的验证,并进一步证明您确实有资格获得绿卡职位。
如果您的前雇主不愿意在证明您的经验的信函上签字,您应该与他们合作,看看他们愿意证明什么(即他们是否愿意证明您的工作日期和头衔,但不证明您的工作经验。 具体的工作职责?或者只是愿意证明您的工作日期,有时人事部门只愿意这样做?)如果您无法获得前雇主的签名信函,或者只有一封仅验证部分内容的签名信函为了满足您的要求 , 您可以让其他人(例如同事、同事或任何可以证明您的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写信来验证您的经历,说明他们与您的关系以及他们如何知道您拥有过经验。 此外,您可以提供旧的工作样本(如果有)作为该经验的进一步证据。 您也可以亲自签署一份宣誓书,说明您曾受雇于前雇主、担任过什么职位、工作了多久、以及您承担的具体职责和获得的技能。 然而,如果您无法提交前雇主签署的信函来证明您的全部经历,那么收到 RFE 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2. J-1结束后 申请人须返回祖国

读者问:
我美国博士毕业后用OPT在美国工作两年,后来疫情离开美国,在欧洲工作。 最近我拿到了美国大学博士后的工作offer,在欧洲申请了美国的J-1签证。 今年早些时候,我在海外申请了NIW,我的律师上周提交I-140表。 现在的状态是已经received,并且拿到了receipt number。 但是,我J-1签证的DS-160表格还没提交,我现在非常焦虑,如果再申请J-1,会不会因为倾向被拒? 是否申请J-1不稳,转换成申请H-1B或B-1比较好?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不确定您的J-1 是否会被拒绝,但您提交I-140的移民意图可能很难克服J-1 的申请,如您所知,J-1 要求您在J -1结束后返回祖国 。 您必须证明您计划在完成 J-1 后回祖国。 这可以透过证明您与祖国的关系,例如房契或租约、家庭关系、雇佣关系、回程机票以及任何其他能证明您打算在 J-1 到期后回国的信息。 然而,最终将取决于官员是否授予 J-1 签证并相信您回祖国的意图,而已提交I-140 在证明非移民意图时通常很难克服。 此外,对于 J-1 签证,您还应该查看您是否需要遵守 2 年回国居住的要求。 即使在您的优先日期生效后,2 年居住要求也可能会延迟您在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时间。 在申请 B-1 签证时,您在证明非移民意图方面将面临相同的挑战。 尝试申请 B-1 并不比申请 J-1 有更多好处。 如果您不受H-1B 配额的限制或配额抽签时被抽中,H-1B 签证对您来说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它是双重意图的签证,您的 NIW 申请不会造成问题。

3. 无结婚证原件 应书面解释原因

读者问:
父母在境外申请绿卡,线上填写父母DS-260资料表后,显示除了我父母的出生公证、我的出生公证、父母结婚公证之外,还要我的结婚公证。 我正本的结婚公证已经没有了,只有影本。 父母面谈时没有我的原件会被拒绝吗? 因为上面显示所有上传的电子版都需要在面谈时提供公证正本。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在您父母的情况下,您的结婚证书似乎不是那么重要的文件,而要求原件,但国务院的一般规则是,如果您无法获得面谈所需文件,您必须向领事馆提交详细的书面解释,说明 无法获得该文件的原因。 如果您在美国结婚,您应该可以透过联络您结婚所在地的市或州书记官来取得该结婚证书的核证副本。 否则,您的父母可以带着您提供的经过公证的详细解释来参加面谈,说明您无法获得结婚证书原件的原因,以及您可以提供的任何进一步证据,例如您与相应结婚证机构的通信往来。 即使没有结婚证,面谈官员也可以自行决定为您的父母授予移民签证,或者官员可能会决定您的父母应该获得您的结婚证,并因缺乏文件而被拒绝,而这些文件可以在您结婚时 克服。 父母提交结婚证书或提供进一步证据说明为什么没有原件。

世界周刊2024年3月10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EB-1主申请人 可以O-3等排期 2. 核实申请人经历 移民局可致电前雇主 3. 获博士学位后提交NIW 较有利

刊登于2024年3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EB-1主申请人 可以O-3等排期

读者问:
我在中国,我的EB-1A 优先日期(PD)是2023年4月,但我的孩子将于一年后初中毕业。 我想让孩子尽早去美国念公立高中,但目前的时间表预计2年内很难排到,会耽误孩子的高中入学。 EB-1A主申请人申请O-1不方便,但配偶的条件与主申请人类似。 我的配偶可以申请 O-1,我和我的孩子可以申请 O-3 吗? 届时主申请人在等待I-140排期的同时,可以以O-3身分在中国提交I-485吗?

李翼民律师答:
只要您的妻子自己符合 O-1 的资格要求(而不是透过您作为受扶养人的成就),她就可以与您和您的孩子作为 O-3 受扶养人一起申请 O-1 身分。 请注意,O-1配偶的资格条件与主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不相似。 O-1申请人需要有独立证明资格(例如在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艺术方面的杰出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的杰出成就)—配偶需要证明与O-1主申请人的真实婚姻 关系。 因此,除非您的妻子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获得 O-1 身份,否则您的方法将不会奏效。 如果她能够证明她在上述某一领域具有非凡的能力,并且满足 O-1 的所有其他标准,那么她可以成为 O-1 主申请人,而您和您的孩子可以成为 O-3 家属。 如果 O-1/O-3 申请成功,那么您的妻子将获准进入美国,并按照 O-1 申请中规定的就业条件与她提出申请的雇主或代理人工作。 您和您的孩子将被获准以 O-3 家属身份进入美国。 作为 O-3 家属,您将没有工作授权,但您的孩子将被允许入学。 请注意,在您抵达美国之前,您不会获得 O-3 身份 – 但在您妻子的 O-1 批准后,您将有资格进入美国并「启动」您的 O-3 身份。 当您以 O-3 身分在美国时,您可以在 I-140 优先日期排到后提交 I-485 申请。 如果您仍在中国,您可以等到您的优先日期排到,然后透过 DS-260 表格申请您的移民签证。 因为 I-485表是为那些已经在美国的人使用的表格。

2 核实申请人经历 移民局可致电前雇主

读者问:
移民局真的会派人或打电话给前公司去核实吗? 如果雇主经验证明信中存在微小差异,是否会导致 I-140 被审计(Audit)? 在申请I-140时会被审计吗? 还是在PERM刊登广告的时候? 如果我的前雇主不给我加上技能项目,是否有必要提起诉讼?

李翼民律师答: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致电为您撰写先前经验证明信的前雇主,来核实您的真实经历,特别是当移民局有理由怀疑该证明信的合法性时。 如果您的证明信中存在细微差异,美国移民局可能会致电该公司,以确保您获得了该技能并在信函证明的时间内保持在规定的职位上——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移民局 也可能会询问该公司如何知道他们在信中证明的内容。 移民局也可能要求进一步的证据(而非审计),让您有机会解释 I-140 案件中的差异并澄清其他问题。 雇主经验证明信确实是在您提交 I-140 时使用,而不是在提交 PERM ETA 9089 时使用。 如果你的前公司没有为你增加技能项目,你将不会赢得任何诉讼。 他们是否愿意证明您的特定技能、职责、头衔或就业日期完全取决于您以前的公司。

3 获博士学位后提交NIW 较有利

读者问:
我的条件不是优越。 我在美国取得硕士学位,目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申请绿卡,及何时申请,所以联系了几家律师事务所,但是看到律师事务所的回复后,我现在很犹豫是博士毕业文章发出来之后做NIW(国家利益豁免), 还是现在就做。 核心矛盾:博士毕业后有新论文再申请还是现在申请呢?

李翼民律师答:
这个问题的答案实际上取决于你目前拥有多少证据,证明你有能力推进你的事业领域,及你的事业领域具有实质性优点和国家重要性,并且总的来说,免除工作机会的需求对 美国有利。 虽然我无法判断您提出的成就是否具有重大价值/国家重要性,因为您没有具体说明您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领域以及您打算从事的工作类型,但您在申请时是否拥有博士学位将成为进入 第二和第三个面向(您有能力推进您的领域,并且总的来说,免除工作机会的需求将对美国有益)的考虑因素。 在判断您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时,美国移民局通常会考虑您领域的学位、证书或执照等证据; 您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您所在领域的专家的推荐信,描述您过去的成就; 发表 有关您的成就或目前工作的文章或媒体报导; 您作品的引用历史; 证明您影响了您的工作领域的证据; 来自未来或潜在雇主和客户的信件; 您已获得风险投资家等美国投资者 投资的证据; 显示拟议工作的潜在影响的合约、协议或许可证; 您在您的工作领域获得奖项和补助金的证据; 以及显示其他人如何使用您的作品的证据。 如果您有大量上述证据来满足第二个方面的要求,您也许可以放心地提交 NIW 申请,而无需完成您的博士学习和论文。 然而,如果您的证据较为有限,那么在提交 NIW 案例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并发布您的博士毕业论文是个好主意,因为这将进一步证明您有能力推进您的研究领域。 您的博士学位完成也可能有利于第三方面的裁决(总的来说,免除工作邀请函将对美国有利),因为即使有其他美国员工可于与聘用,拥有博士学位也可能会增加您的 贡献为美国带来潜在利益。 然而,您应该根据您的其余证据的平衡性,以及针对您特定情况提前而不是推迟提交的总体好处/风险,来评估您是否想在完成博士学位之前或之后提交您的 NIW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