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6月30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裁员前提交I-485 可透过I-765申请工作许可2. 误提I-485 撤销申请律师应加急取消通知3. 拒签历史纪录领事馆确实会保留4. 主申请人比受扶养先拿绿卡 不罕见

刊登于2024年6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裁员前提交I-485 可透过I-765申请工作许可

一读者问: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员,目前的情况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号是173天。 要在接下来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续上H-1B有点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还未满180天。 有人说,只要在这段时间不被安排绿卡面试就能逃过一劫。 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成F-1等绿卡吗? 还是必须换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绿卡批下来? 问Emma,说我的case在NBC补充内容。 优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经排到了。 请问,如果找到工作后要同时提交H-1B和I-485J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来说,担保I-140 和I-485 申请人的雇主在签署I-140 和I-485 J「补充J,善意确认提供永久就业的意图根据INA 第24 (J) 条提供工作机会或工作可迁移性请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并且您有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新雇主愿意继续为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新的补充J,您可以将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尝试将您的工作转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时,您可以考虑透过 I-765 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处就业。您也给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虑过在60 天宽限期内寻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愿意这样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宽限期内申请新的 H-1B。

2. 误提I-485 撤销申请 律师应加急取消通知

一读者问:
目前在准备I-485的材料,在现在的公司H-1B之前出过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想请教要怎么做材料?公司2023年4月份左右做了一次人员调整,我并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当时人事处乌龙把我的名字放在裁员名单上发给了公司律师,让撤销H-1B。撤销申请当时就交上去了,后来9月我联络了公司律师,她意识到之前出了问题,就赶紧再发了一个H-1B申请,做了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很快就批准了。律师说,同时也在做申请去撤销之前的撤销申请,所以我现在手上有同一个公司两份H-1B 批准单。中间身分依照律师说H-1B撤销申请没有生效,所以是没问题的。这个需要找律师要什么材料证明吗? I-485资料是只交这两份H-1B的批准单.那份撤销H-1B和后来撤销那个撤销H-1B的申请要做材料么?

李亚伦律师答:
在您让贵公司的律师意识到错误后,她似乎试图尽快纠正您的情况。难能可贵的是,她同时也试图取消先前向移民局发出的取消通知。在 I-485 申请中,让律师解释整个事件顺序可能会有所帮助,以便美国移民局在对您的 I-485 申请做出裁决之前完全了解您的情况。如果可能的话,律师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解释即使美国移民局确实在 2023 年 4 月撤销了第一份 H-1B 申请,您是否以及如何仍然有资格获得 I-485 调整。

3. 拒签历史纪录 领事馆确实会保留

一读者问:
2018年身份过期,不得已挂靠,后来一直到OPT过期,都没有签证。移居加拿大之后,L签证有被问到,没有想到也没准备好,导致2021年签证被拒。如今,又过了1年多,GK5已通过,想再试试L签证回去。但是因为L签证效期5年,所以使用的L签证I-797还是相同的。请问,听说在美国这种历史纪录5年后签证面试官就不会再翻出来,请问是真的吗?上次2021年签证被拒,现在填写新的DS160上问被拒资料,需要直接填写被拒原因吗?具体说明是212A6C?还是可以说没之前没有准备充分?

李亚伦律师答:
领事官员确实会保留历史记录,而您先前的拒绝很可能会出现在资料库中。您曾经说过,过去被拒绝的原因是212 A6C。该理由是,在试图进入美国时存在欺诈或虚假陈述,不得入境。 DS-160 非移民申请表上有两个与您的情况相关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您是否曾经被拒绝美国签证、被拒绝进入美国或在入境时被撤回您的入境申请?如果回答为是,请解释一下。什么时候?在哪里?什么类型的签证?」以及「您是否曾经透过欺诈、故意不实陈述或其他非法手段寻求或协助他人获得签证、进入美国或任何其他美国移民福利?」 对于第一个问题,您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回答问题并解释您认为对您有利的情况。如果您认为您的解释完全足以说明您没有诈欺或不实陈述,您可以决定对第二个问题回答「否」。领事官员在阅读 DS-160 申请后,应该能充分了解先前拒绝的情况。

4. 主申请人比受扶养先拿绿卡 不罕见

一读者问:
本人申请EB-1B,排期已到,刚拿到绿卡。配偶和我一起交的I-485,但配偶案子目前还未决定。想问一下,对于配偶状态后面的审理是完全独立的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

李亚伦律师答:
受扶养配偶的 I-485 申请通常取决于主申请人(即您)的资格。您已经收到绿卡,这表示您的主案已被视为已获得批准。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为您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且受扶养人没有受到不得入境美国的惩罚,那么该受扶养人通常会获得批准。就婚姻而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调查婚姻关系,特别是如果夫妇在提交 I-485 申请前不久才结的婚。美国移民局也可能正在进行背景调查,所以延迟了。移民服务局在授予永久居留权之前要确定申请人不是恐怖分子、没有犯罪记录或其它不得移民的犯罪记录等。家属们过去可能也有他们自己的移民档案记录,美国移民局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审查。主申请人的案件先于受扶养人的案件进行裁决的情况并不罕见。

李亚伦文章: 发布《联邦登记册》通知之前,请先了解2024 年 6 月 17 日行政命令影响 DACA 持有者和其他无证大学和学院毕业生的相关问题。

刊登于2024年7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白宫于2024 年6 月18 日发布的情况说明书”拜登总统宣布采取新行动保持家庭团聚|白宫”表示,该公告将允许个人更快的取得工作签证,包括在美国认可的美国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并获得美国雇主提供与其学业相关的工作机会的DACA 受益人和其他梦想生;白宫认识到要确保在美国接受教育的个人能够利用他们的技能和教育来造福我们的国家,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政府正在采取行动,为已得到高技能工作机会的大学毕业生-包括DACA受益人和其他梦想生-的工作签证流程提供便利。

为了促进这一点,国土安全部情况的说明书“国土安全部宣布了促进家庭团结和稳定的新流程|国土安全部”表示,国土安全部将与国务院合作,更有效地为符合资格的个人提供某些以就业为基础的非移民签证,包括童年抵达暂缓遣返(DACA)的受益人和从美国认可高等教育机构毕业的无证非公民——透过澄清和加强现有流程,国务院的政策将增强美国雇主的信心,让他们可以雇用他们需要的人才,让他们能够快速开始工作——即国土安全部将执行国务院的更新政策。

白宫政府是否计划仅利用现有的非移民签证途径?或者是否有计划实施另一种类型的计划,例如奥巴马总统政府行政命令宣布的企业家假释计划?如果没有,更常见的签证将是 H-1B 专业职业员工、O-1 特殊员工以及加拿大或墨西哥国民的 TN 专业签证。如果只局限于现有途径,除了 TN 之外,受益人数似乎不会很多,因为许多无证移民、DACA 持有人和其他梦想生都来自墨西哥。 H-1B 签证每年的上限为85,000 名,迄今为止,2025 财年抽中的申请人数仅为参加申请人数的25.6%(470,342 名注册候选人中的120,603 名) https://www.uscis.gov /working-in-the-united-states/temporary-workers/h-1b-specialty-occupations-and-fashion-models/h-1b-electronic-registration-process,增加无证毕业生而不相应增加H- 1B 数量只会将此百分比下降。没有数量限制的H-1B签证适用于不受上限限制的雇主,但仅限于高等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附属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研究组织和政府研究机构的招聘。

除了可用签证数量有限之外,现有途径中的所有 H-1B 都是理想的工具。与L-1 公司内部调动签证(通常不适用于该情况,因为要求之前在海外担任过经理、行政人员或专业知识工作至少一年)之外的其他签证相比,它具有双重意向签证的优势,这意味着尽管申请人无意返回自己的祖国,但仍然可以获得签证。其他签证的情况并非如此,这些签证要么需要非移民意图,要么存在于灰色地带。 TN 签证需要非移民意图。

F-1 签证的实习培训(OPT) 和后续可能的STEM OPT 似乎不是工作签证的选项,因为OPT 通常被视为培训,即申请人正在获得技能而不是以专业形式去使用它们,而不是根据申请人的高技能而得到雇主提供工作机会的规定。此外,它是一种需要非移民意图的签证。

现阶段,国务院似乎主要考虑的是由美国移民局批准 I-129 表格的传统签证,这通常意味着 H-1B 和 O-1 申请。其公报《放宽美国大学毕业生的非移民签证流程》(state.gov) 回答了「个人如何申请基于申请的非移民工作签证?」的问题,它说:「在申请人申请H-1B 或其他临时工人签证之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通常必须先批准非移民员工的申请,即I-129 表格… 个人可以在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了请愿书后申请一份非移民签证…”

假设工作签证的资格已确定,国土安全部与国务院之间以第§212 (d) (3) 条的形式进行协调,可加快审理豁免因18岁后在美国非法居留六个月或一年而导致3 或10 年禁止入境的惩罚,来解决无证毕业生以临时身分返回美国工作的问题,但对于领事官员可能以其他理由拒绝签发签证,是否有考虑到解决方案?被拒的申请人是否可以以某种方式返回呢?

对于 申请TN签证的人,国务院不会参与豁免程序,该程序将仅由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透过其受理审查办公室 (ARO) 处理。

虽然我们高度赞赏白宫政府的倡议,但我们希望政府在近期发布联邦公报通知时已经考虑或会考虑上述的问题。

世界周刊2024年6月16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到新工作就职 应等I-485递交180天后 2. 若没续H-B 回美纸可应急

刊登于2024年6月1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到新工作就职 应等I-485递交180天后

一读者问:
目前,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很多年了,薪水有些偏低。薪资约为市场薪资的百分之80。幸运的是,不存在裁员风险。前阵子我找到了一份FAANG(即五家大型科技公司 Facebook, Amazon, Apple, Netflix and Google)的工作,薪水比现在的薪水高了百分之30%左右。我应该先向这家公司提交 I-140 吗?从申请到批准需要多长时间?

李翼民律师答:
要回答你的问题,我假设您目前的公司已为您提供了经过认证的 PERM 劳工纸申请,并且有资格代表您提交 I-140职业移民申请。既然您正在考虑这个 FAANG的 职位,我进一步假设您已经与您未来的雇主讨论过该职位,并且您未来的雇主愿意赞助您获得 PERM 劳工认证。我最后假设﹐您不是申请 EB-2 NIW 或 EB-1A。根据您的情况,您有几个选择。首先,您可以要求您目前的雇主为您提交一份I-140,并等待在转移到FAANG公司前获得批准。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 I-140 获得批准后,FAANG 公司可能不再愿意雇用您,或者您的雇主如果觉得您骗了他们,就可能会试图撤销此批准。此外,在提交 I-140 后为了获得雇主灵活性并「转移」您的工作,您必须满足更多的条件。 I-140 必须已获批准或正在等待审理中,且您的 I-485 申请必须已等待至少 180 天。因此,为了使其发挥作用,您的优先日期应该已经排到,以便您可以同时提交 I-140 和 I-485的申请。之后,您可以在提交 I-485 申请 180 天后将您的工作「移」到 FAANG 公司的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为了与此策略相配,如果您目前的雇主同意,您可以额外支付 2,805 美元对您的 I-140 进行加急处理,这样您就有可能在 15 个工作日后获得 I-140的批准。如果没有加急处理,I-140 申请通常需要 6 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才能得到裁决。总而言之,在这个策略下,你也许可以于同时提交I-140/I-485的180天后转到FAANG工作,而不必让FAANG公司代表你再次申请PERM劳工纸。当然,如果您的优先日期还没有排到,您需要等排到了才提交 I-485,然后等待 180 天,透过 H-1B 转移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工作转移到 FAANG 公司。如果您的雇主提交的 I-140 最终获得批准,但您无法提交 I-485,您至少可以保留其优先日期﹐在第二个职业移民申请中使用。

您的第二个选择是只接受 FAANG 的录取通知,然后将工作签证转移给他们,而无需由您目前的雇主代表您提交 I-140。这样做的好处是,您将能够以 FAANG给的薪资,而不用担心等待的风险。缺点是你将放弃目前雇主已为你办理好的PERM劳工纸,并且必须由FAANG公司重新办理劳工纸的流程,这将使你的流程增加大约2年(ETA 9141目前需要6-7个月来裁决﹐而ETA 9089此时需要一年多的时间)。除非您的 I-140 已获批准且未被前雇主撤销,否则您也将无法保留旧的优先日期。因此,如果您愿意在美国保持非移民身份的同时等待更长时间来获得永久居留权并赚取更多的钱作为交换,那么这对您来说可能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2. 若没续H-B 回美纸可应急

一读者问:
我是 EB-3,表格 B 本月已经排到了,但表格 A 尚未排到。 律师现在打算同时提交I-485和回美纸(AP卡)及工作许可证(EAD卡)申请,但我上个月刚回中国续签H-1B印章回来,我的H-1B签证(I- 797)也刚续签三年。 我原本计划今年年底去哥斯大黎加度假,明年5月回中国探望家人,但现在AP卡申请一经提交,我就无法出境。 律师表示,现在拿到AP卡大约需要12到15个月的时间,这意味着明年(也可能是后年)我所有的海外旅行计画都将被取消。 现在,我想告诉律师,只提交I-485,不要提交工作许可证EAD和AP卡申请,因为考虑到我的H-1B印章还有一年才到期,如果我拿到AP卡也只有1年有效期,和H-1B签证印章的效期大致相同。 这样的话,我可以在明年春天持有效签证回国,等到签证章过期再申请AP卡。 我这样想可以吗? 我的工作比较稳定。 虽然薪水不高,但我并不是特别担心会突然被裁员。 如果我现在不申请AP卡,还会有其他风险吗?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这取决于您,但根据您的情况申请AP及EAD卡仍然有一定的价值。 事实上,您拥有有效期接近 3 年的新H-1B 身份,这一事实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降低您申请 EAD 和 AP 的紧迫性。 只要您仍在 H-1B 担保公司工作或有效的 H-1B 转让申请获得批准,您就可以持 H-1B 签证自由往返。 H-1B 签证到期后,您可以在明年春天返回时在本国领事馆续签,方法是申请 DS-160 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包括有效的 LCA、公司的工作信函和 H-1B 批准单。回美纸获得批准并不意味着您的 H-1B 签证失效。 您只需使用 H-1B 签证即可进出美国。 如果您的 I-485 案件的批准时间比您的 H-1B 身分的有效期更长,回美纸可能对您有利。 当然,回美纸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因此,如果您愿意,您可以考虑在 H-1B 到期时申请 EAD 和回美纸。 如果您希望将回美纸与您的 H-1B 身份到期相协调,您可以在 H-1B 到期日期前约 12 个月申请。 您的I-485 案件的裁决时间可能比您的H-1B 身分的有效性更长,因为某些司法管辖区的职业移民案件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裁决— 您可以查看美国移民局处理时间表,以了解您类型的大致等待时间案件的情况——并且因为您的优先日期相对于最终行动日期(“图A”)来说还未排到。 如果您的绿卡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并且您有回美纸,您通常可以出境和进入美国,而无需延长您的 H-1B 身份。 此外,如果您出于任何原因不确定自己能否在本国领事馆获得续签的 H-1B 签证,将回美纸作为应急计划可能会有所帮助。 虽然在没有 EAD 或回美纸的情况下申请 I-485 可能对您有用,尤其是因为您的 H-1B 有效期已近 3 年,但您可能需要考虑上述福利并决定它们是否值得您额外申请。 但除了费用之外,申请 工作许可证 和 回美纸没有明显的缺点。

世界周刊2024年6月2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提交I-485 后,未提前申请回美纸,勿离美2. 不打算立即来美勿太早申请EB-1A 3. B签证入境90天内提交身份调整应谨慎4. 收电邮逾30天无收据线上求查5. 查询移民案致电移民局联络中心

刊登于2024年6月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提交 I-485 后,未提前申请回美纸,勿离美

一读者问:
今天看到copy of filing,发现两个错误:1、住址写了美国地址和中国地址,两个都是to present。 律师发现了这个问题,让我改了,结果交出去的还是错的。 担心这个会影响提交的I-485期间须在美国境内,会要补材料(rfe)。 2、I-485J最后一页preparer签字,律师签的2022年,而前面都是2023年。 我下个月还要回国,都不知道应不该在境内等了。 目前律师,还没回覆有啥影响。 请问,这些问题有多致命?

李亚伦律师回答:
您I-485 申请表中提到地址的第一个错误,美国移民局通常会将所有通知发送给您和您的律师,因此,如果您没有收到移民局的信件,您的律师也会告知您通知信件的内容。 我假设移民局会认为您在美国境内,因为移民局没有拒绝您的 I-485 申请,该申请只能由人在美国的个人提交。 至于律师在 2022 年签署的 I-485J 的第二个错误,这可能不是一个大问题,因为签名日期可能是个错误。 否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向您发送 RFE 补交新表。 请注意,提交 I-485 表格后,未提前申请回美纸,您不得离开美国,除非是H-1B 或L-1 签证。如果不是这两种类别﹐回美纸未获批准就离开会导致您的 I-485 申请被取消。

2. 不打算立即来美 勿太早申请EB-1A

一读者问:
我是国内副教授,工作尚可,可申请EB-1A,有希望拿到绿卡。 但即使拿到绿卡,我也不太可能会立刻去美国找工作,因为小孩才7岁,打算他将来在美读大学。 我想申请绿卡是为了孩子。 请问,现在申请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李亚伦律师回答:
所有基于职业的绿卡申请(包括 EB-1A)是当事人将移民到这个国家以发挥他/她的才能和技能。 如果您不打算立即前往美国寻找职位,那么您申请 EB-1A 身份似乎还为时过早。 您关心的似乎是您的孩子上大学,而由于这里的大多数孩子在 18 岁左右进入大学,根据您的计划,这是10年后的事。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EB-1A 案件大约需要 2-3 年,因此,如果您现在提出申请并成功,您将必须弄清楚如何在您的孩子入大学的年龄之前保留您的绿卡7-8 年。

3. B签证入境90天内 提交身份调整应谨慎

一读者问:
我提交了移民申请,等待排期。表B排到了,但人在中国。 我可以用B-1签证入美,一定要90天后再交I-485吗? 律师告知,如果发现表B预警要关闭,就算没有到90天也可以直接提交I-485,也没有问题。 请问,是表A到了,I-485才会批准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一般来说,持B签证的当事人在入境美国90天内提交身份调整申请应谨慎。 尽管 90 天规则已基本被废除,许多移民官员认为,在入境美国后的短时间内提交 I-485 的申请可能表明该人在入境时不实陈述了其非移民身份有意回国的意愿。 话虽这么说,您可能误解了您的律师,他/她可能已经考虑了利弊,并认为在你的情况下,您在签证公告表B(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排期表)即将没有配额的情况下,更好的策略是即使在入境90 天内也可以提交。 如果您照表 B的日期提交身份调整申请,您将必须等到您的优先日期超过签证公告的表 A(最后批准日期表)上的日期,您的案件才能获得批准。

4. 收电邮逾30天无收据 线上求查

一读者问:
我于1月17日收到移民局的电子邮件提醒说已收到我的申请费和加急处理的钱,钱也扣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收到邮寄的收据通知单。 邮寄地址是我房子的地址,室友一直在。 不过,我向邮局设置了邮件转址mail forwarding,把邮件转到我老婆那里。 现在,两边都没有收到。 请问这正常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我假设此时您已经收到美国移民局的进一步讯息,而您的问题是您在一月份收到美国移民局电子邮件后的两周内没有收到移民局寄给您的通知。 如果您设置了邮件转址,美国邮局会将邮件转到您登记的转发地址。 虽然邮局不会转发移民局的某些文件,但通常会转发收据。 请注意,移民局需要时间印刷制造收据然后寄出,邮局转寄邮件也需要时间。 如果您收到电子邮件已超过30 天,还未收到收据通知,您可以透过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 在线提交电子请求查询,然后点选「未收到邮件通知」。 仔细阅读表格,填写所有需要的信息,并注明您没有收到收据通知。 希望您的情况能够在您需要提交电子请求之前得到解决,但是透过提交电子请求,您将提醒美国移民局您仍然没有收到通知。

5. 查询移民案 致电移民局联络中心

一读者问:
大概三、四年前,我透过朋友的介绍在一家移民机构递交了I-140。 期间问过很多次,对方都说没出结果,还在审理中。 问对方要收据号码,也不肯给。 我怀疑根本没有递交,这几天自己在移民局官网上面问人工Emma,查收据号码,换了4个不同的人工Emma,提供了姓名、生日、邮寄地址等信息,都说系统里查不到。 是不是可以证明没有递交? 一位朋友说,如果已经递交了这么久,透过这些信息Emma是可以查到收据号码的。这是真的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Emma 的设计目的并非旨在寻找没有收据的申请案。当事人若要查询案件,最好致电 1-800-375-5283 的美国移民局联络中心,并向移民局的代表解释您的问题。请注意,移民局联络代表人的表现可能非常有耐心, 也可能不耐烦,不耐烦的代表人可能不会愿意搜寻其系统,为您查看是否您已提交了申请。 在此希望您在电话接通后,移民代表能够为您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