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2024年6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裁员前提交I-485 可透过I-765申请工作许可
一读者问: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员,目前的情况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号是173天。 要在接下来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续上H-1B有点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还未满180天。 有人说,只要在这段时间不被安排绿卡面试就能逃过一劫。 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成F-1等绿卡吗? 还是必须换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绿卡批下来? 问Emma,说我的case在NBC补充内容。 优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经排到了。 请问,如果找到工作后要同时提交H-1B和I-485J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来说,担保I-140 和I-485 申请人的雇主在签署I-140 和I-485 J「补充J,善意确认提供永久就业的意图根据INA 第24 (J) 条提供工作机会或工作可迁移性请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并且您有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新雇主愿意继续为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新的补充J,您可以将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尝试将您的工作转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时,您可以考虑透过 I-765 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处就业。您也给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虑过在60 天宽限期内寻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愿意这样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宽限期内申请新的 H-1B。
2. 误提I-485 撤销申请 律师应加急取消通知
一读者问:
目前在准备I-485的材料,在现在的公司H-1B之前出过一个比较复杂的情况,想请教要怎么做材料?公司2023年4月份左右做了一次人员调整,我并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当时人事处乌龙把我的名字放在裁员名单上发给了公司律师,让撤销H-1B。撤销申请当时就交上去了,后来9月我联络了公司律师,她意识到之前出了问题,就赶紧再发了一个H-1B申请,做了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很快就批准了。律师说,同时也在做申请去撤销之前的撤销申请,所以我现在手上有同一个公司两份H-1B 批准单。中间身分依照律师说H-1B撤销申请没有生效,所以是没问题的。这个需要找律师要什么材料证明吗? I-485资料是只交这两份H-1B的批准单.那份撤销H-1B和后来撤销那个撤销H-1B的申请要做材料么?
李亚伦律师答:
在您让贵公司的律师意识到错误后,她似乎试图尽快纠正您的情况。难能可贵的是,她同时也试图取消先前向移民局发出的取消通知。在 I-485 申请中,让律师解释整个事件顺序可能会有所帮助,以便美国移民局在对您的 I-485 申请做出裁决之前完全了解您的情况。如果可能的话,律师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解释即使美国移民局确实在 2023 年 4 月撤销了第一份 H-1B 申请,您是否以及如何仍然有资格获得 I-485 调整。
3. 拒签历史纪录 领事馆确实会保留
一读者问:
2018年身份过期,不得已挂靠,后来一直到OPT过期,都没有签证。移居加拿大之后,L签证有被问到,没有想到也没准备好,导致2021年签证被拒。如今,又过了1年多,GK5已通过,想再试试L签证回去。但是因为L签证效期5年,所以使用的L签证I-797还是相同的。请问,听说在美国这种历史纪录5年后签证面试官就不会再翻出来,请问是真的吗?上次2021年签证被拒,现在填写新的DS160上问被拒资料,需要直接填写被拒原因吗?具体说明是212A6C?还是可以说没之前没有准备充分?
李亚伦律师答:
领事官员确实会保留历史记录,而您先前的拒绝很可能会出现在资料库中。您曾经说过,过去被拒绝的原因是212 A6C。该理由是,在试图进入美国时存在欺诈或虚假陈述,不得入境。 DS-160 非移民申请表上有两个与您的情况相关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您是否曾经被拒绝美国签证、被拒绝进入美国或在入境时被撤回您的入境申请?如果回答为是,请解释一下。什么时候?在哪里?什么类型的签证?」以及「您是否曾经透过欺诈、故意不实陈述或其他非法手段寻求或协助他人获得签证、进入美国或任何其他美国移民福利?」 对于第一个问题,您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回答问题并解释您认为对您有利的情况。如果您认为您的解释完全足以说明您没有诈欺或不实陈述,您可以决定对第二个问题回答「否」。领事官员在阅读 DS-160 申请后,应该能充分了解先前拒绝的情况。
4. 主申请人比受扶养先拿绿卡 不罕见
一读者问:
本人申请EB-1B,排期已到,刚拿到绿卡。配偶和我一起交的I-485,但配偶案子目前还未决定。想问一下,对于配偶状态后面的审理是完全独立的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
李亚伦律师答:
受扶养配偶的 I-485 申请通常取决于主申请人(即您)的资格。您已经收到绿卡,这表示您的主案已被视为已获得批准。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为您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且受扶养人没有受到不得入境美国的惩罚,那么该受扶养人通常会获得批准。就婚姻而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调查婚姻关系,特别是如果夫妇在提交 I-485 申请前不久才结的婚。美国移民局也可能正在进行背景调查,所以延迟了。移民服务局在授予永久居留权之前要确定申请人不是恐怖分子、没有犯罪记录或其它不得移民的犯罪记录等。家属们过去可能也有他们自己的移民档案记录,美国移民局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审查。主申请人的案件先于受扶养人的案件进行裁决的情况并不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