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文章: 移民新闻 – 移民法院案件流程的变更; 疫情时间未经公证的宣誓书样本; 申请人入籍时要如何保持F-2B移民类别-请移民局确定一个总办事处; 今年的H-1B电脑专业案件处理

移民法院案件流程的变更

2021年4月2日新修订的EOIR(移民检查执行办公室)政策备忘录“移民法院案件流动的程序”,与2020年11月30日的前一份备忘录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后者迫使受影响的代表律师﹐即使对移送出境提出质疑,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要把最初的请诉与移民救助的申请放在一起。这个案件流程的新趋势是取消大多数移民法院的见庭听证会的日期(没有被拘留的案件的律师要在听证会的十五天前递交代表律师的案件),发送调度命令﹐要当事人提交进一步文件。这两个备忘录的区别在于,11月份的版本确定了递交书面诉状﹐移送出境指控有关的任何证据和任何申请表格的截止日期。它迫使律师不仅要做许多的工作,而且要牢记申请表中的内容,确保内容不会与被诉人不被移送出境的书面诉状相抵触。而新政策首先需确定是否可移送出境的问题,使得案件更加公正。见庭听证会日期取消后,法院现在必须发出30天的调度令,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诉状以及与移送出境指控有关的任何证据。当事人可以提出动议,要求进行见庭听证会或延长递交文书的截止日期。法院收到有关移送出境的书面诉状和证据后,当事人双方有20天的时间向法院作出回应。此后,移民法院首先会决定移送出境的问题,发出调度命令提交有关移送出境的其他补充文件或证据的截止日期,或安排一个移送出境的听证会。当移送出境确立时,法院将向当事人发送书面的移送出境判决书和调度命令﹐其中规定申请人寻求的任何救助申请的截止日期,以及支持文件﹐通常此最后期限是从移送出境控诉确认之日起60天。

4月份的政策备忘录允许律师对移送出境提出质疑﹐让他们不受压抑,因为他们的客户若不应被移送出境﹐没有必要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工作。

疫情时间未经公证的宣誓书样本

众所周知,在任何程序中﹐公证过的宣誓书要比未公证的宣誓书具更大的重量。但是在疫情时期,要进入大楼与公证人会面,只为了做一份或多份公证文件﹐确实让人犹豫不决。这方面要如何处理呢?我们不知道其他律师楼的做法,但我们建议客户不一定要做公证,但鼓励他们在宣誓书中加入下面措辞:“依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我证明,宣誓﹐并确认,本宣誓书中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实和正确的﹐否则我会受到伪证的处罚。”请注意﹐该措辞取自移民局G-639信息/隐私自由法的申请表格中。

申请人入籍时要如何保持F-2B移民类别-请移民局确定一个总办事处。

人们入籍,但可能不利于成年子女等待移民美国的案件。过去他们以绿卡身份为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提交F-2B移民类别的申请,但他们入籍后,自动将申请类别从F-2B转至F- 1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这些子女可能会多等待一年或几年的时间。根据目前2021年5月的签证配额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除外)出生的人,在2015年8月15日之前提交的F-2B申请都有移民签证配额,而F-1类别仅有在2014年10月22日之前提交的申请案才有配额。幸运的是,《儿童身份保护法》第6条规定成年子女有不参与的条款,允许他们选择不参与而保留F-2B的类别。不参与条款要求儿子或女儿向“司法部长/总检察长”提交书面陈述,要求选择不参与这样的转换类别(或如果发生了这样的转换,可取消这种转换)。然而这个问题仍然存在–到底要通知谁呢?移民用语中的“司法部长或总检查长”通常是指国土安全局,这个案件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组成部分,但困难在于,没有一个总办事处可进行通知。因此,我们对移民局的建议是-请确定总办事处的单位。大多数用纸张申请的I-130案件,在待审案件时期要适当地传达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对已批准的申请案,批准服务中心不希望再与该案件有任何关系,因为它已经批准了申请案。对已转移到海外的案件,移民局海外办事处已基本关了门。因此,向美国移民局的大多数请求都无法得到答复。据我们所知,人们提供了证明给美国移民局﹐或全国签证中心,或亲自带文件去美国领事馆和大使馆的移民签证面谈,希望这样就足够了。然而美国移民局若能制定一套人们可以遵循的程序将很有帮助。

今年的H-1B电脑专业案件处理

世界周刊2021年5月30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今年的H-1B电脑专业案应使律师从业人员更容易处理些,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有那么多的补材料(RFE)通知和拒绝信。移民局于2020年6月17日的政策备忘录融合并废除了先前两份与雇主-雇员关系及涉及第三方网站的合同和行程的需求的
政策备忘录,以及一个关于什么是专业职业的案例Innova Solutions 对抗Baran的胜诉案(19-16849号﹐2020年第九巡回法庭),带来了以下情况:

‧政策备忘录(PM) 602-0114,“撤销政策备忘录”,它废除了2010年1月8日备忘录-“确定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以裁决H-1B申请,包括第三方工作地点的安置(参考AFM第31.3(g )(16)章,第270页/ 6.2.8(AD 10-24)”和2018年2月22日的“涉及第三方工作地点的H-1B申请其合同和行程的需求,PM-602 -0157。”根据2020年备忘录–

‧在裁决劳资关系是否存在时,官员应考虑申请人是否满足8 CFR 214.2(h)(4)(ii)条款中“雇用,支付,解雇,监督或控制工作”中的至少一项因素。 ”备忘录说,H-1B申请人必须提交LCA(劳工情况调查表)以及一份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任何书面合同的副本,或者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则必须提供口头协议的条款摘要,视这些文件的内容而定﹐是否建立了劳资关系。

‧申请人有举证责任,以确保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是真诚的提供工作,并且会雇用受益人从事一份专业工作。如果申请人的证明和附带的证明文件符合标准,官员不应要求提供其他的证据,而应批准该申请案﹐只要这些证据已满足所有其他资格的要求。

‧H-1B申请人不需要提交申请人和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和法律协议。

‧尽管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供特定的日常任务﹐但不需要此类证据来确定该职位属于专业职位。

‧官员可以将批准的H-1B申请有效期限缩短,但是这样的判决必须附上为何有效期受到限制的简短说明。

‧Innova Solutions 对抗Baran的控诉案,诉讼问题在计算机程序员的职位是否属一个专业职业。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拒绝这份申请案中引用的权威资料来自《职业展望手册》(OOH),移民局指出:“大多数计算机程序员都拥有计算机科学或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 OOH还将要进入计算机程序员的职业﹐学士学位是“大多数员工需要有的典型教育水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抓住以下OOH段落, 说:“然而,某些雇主雇用具有副学士学位的员工”,说“ OOH并没有说一个学士学位或特定专业的同等学历是进入该职业的一般最低要求”,并且“ OOH还表明雇主重视具有经验的计算机程序员,这些经验可以通过实习职位获得。” H-1B法规和规章承认一个专业职业是这个职位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应用高度的专业知识”,而且“ 一个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或同等学历通常是从事该职业的最低要求”。第九巡回法院断然拒绝了政府引用第一巡回法院关于专业职业的争辩,支持“通常”并不表示“总是”,这些字像“典型”和“最”等词不能与“通常”一词分开。 ”法院说:“按照OOH,通常需要的,按照监管标准,和通常要求的是弄不明白的。 “典型地”和“通常地”是同义词。 ”另外,“尽管从理论上讲,在通常,大多数和典型之间,都有一些空间﹐这空间充其量只能是极小的分子,不够让美国移民局试图要分开它们。 ”

‧作出此判决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2021年2月3日发布了一份政策备忘录,PM-602-0142.1“撤销2017年政策备忘录PM-602-0142”,废除2017年的指南, “ 撤销2000年12月22日《关于H-1B计算机相关职位的指导备忘录》,它曾说,与计算机有关的案件是专业的推定不再有效。

本年度的H-1B配额季节,3月份被选中的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递交申请文件,接下来的几个月将说明移民服务局的补材料通知(RFE) /被拒案是否最终将脱离计算机行业。

世界周刊2021年5月30日刊登 1. 递交了I-539表格,但240天快要到了,移民局还没有答案?现在要做什么? 2. H-4签证持有人已超龄﹐有什么选择? 3. 递解程序中更新工作许可证

刊登于2021年5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递交了I-539表格,但240天快要到了,移民局还没有答案?现在要做什么?

早在2020年9月,因为疫情, 无法回去,我就递交了I-539表格申请延期身份。查看案件状态得知还在等候处理,但是240天的时间快到了,除了等待打指纹通知外,没有听到任何其他回应。我现在应该离开吗?在案件尚未作出决定前离开,我将面临什么影响﹖

李律师回答﹕
很难说如果你现在离开美国会发生什么。我假定您递交申请延期六个月(180天)。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为,如果预定停留时间超出您的要求,即使第一个申请仍在审理中,您也应提出第二次延期申请。也许此时更好的方法是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延期。通常,在等待延期期间离开美国的人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我不确定答案是否适用于离开时已超过待审案要求的时间。

2. H-4签证持有人已超龄﹐有什么选择?

我是居住在纽约州的加拿大公民。我在这里是H-4签证。我最近发现我快超龄﹐不可再使用H-4签证了,因为我这个月将满21岁。我的选择有那些﹖有什么方法可以留在美国?我在考虑将我的H-4签证转换成F1签证。我也考虑调整身份,因为我的伴侣和我想结婚。

李律师回答﹕
您已经提到因超龄可以留在美国的两种最可行的方式。我们通常建议转换为F-1学生签证,除非有其他更可行的选择,例如与永久居民﹐美国公民或具有长期身份的非移民结婚。请注意,如果您想短期内留下来,可以申请转换为B-2旅游的身份。

3. 递解程序中更新工作许可证

我想聘请律师处理我的递解程序﹐同时更新我的​​工作许可证。

李律师回答﹕
假设您的申请案仍在待审中,让您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那么您应该能够在递解程序进行中更新它。全国各地都有移民律师–大多数具有移民法执业的律师都属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

我们律师楼的一个1-212豁免案赢得发回重审,使申请人得以递交I-601A豁免的申请,移民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在详细审查了我们的I-212豁免及上诉时所提供的证据后﹐判定美国移民局在其最初的拒绝中所依赖的某些观点不恰当。

亲爱的读者们,

附件的是我们刚收到由行政上诉办公室(AAO)将此案发还总部外办事处主任的一个非先例判决,它涉及了申请重新入境许可的有条件I-212豁免案,以允许申请人提交临时豁免非法居留的I-601A申请。该判决中,AAO考虑了申请人在初次申请中以及上诉中提出的所有证据,包括逃庭和多次移民违规的不利因素,并注意到申请人对虚假陈述而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惩罚提出异议。

AAO将此案从头审查,它表示由于申请人表明他将离开美国申请移民签证,因此无需测定他是否因虚假陈述而不得再入境-因为国务院会确定申请人的资格;而有最终移送出境令不应构成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不利因素,因为拥有最终法令是申请重新入境许可的前提;而办事处主任对申请人的非法打工给予了负面影响,尽管申请人承认非法打工也纳了税﹐这些应为正面因素,但却没有对他的工作和多年的报税给予有利的判决;该判决似乎也没有完整的处理有关申请人家人生活困难的证据;主任没有考虑申请人的困难也错了﹐正面因素也还应该包括申请人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良好的品格,对家庭的责任以及他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的可能性。

AAO对所有的因素给予仔细的审查﹐因而应该鼓励申请人在申请和上诉时应尽可能的包括多项良好品行的证据。


李亚伦敬上

世界周刊2021年5月9日刊登 1. 我的未成年兄弟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吗﹖ 2. 永久居民为成年未婚的女儿递交了I-130申请。可以在I-130审理期间为她申请工作许可证吗﹖ 3. 我可以取消I-130亲属移民的表格吗﹖ 4. 父亲的假婚姻会影响他移民吗﹖5. 我的I-130亲属移民案正在审理中﹐可以申请学生签证吗?

刊登于2021年5月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我的未成年兄弟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吗﹖

我是美国公民,想带我的父母来这里。他们有一个19岁的儿子。如果我为父母申请绿卡,并获得绿卡,他们是否可以将我未成年的弟弟一起移民过来?还是他们必须另外为他申请?我父母申请我弟弟时﹐是否需要提供他们的收入证明?我父母申请弟弟要等多久?如果在申请过程中他年满22岁,父母还能为他申请绿卡吗?

李律师回答﹕
你申请父母﹐他们就归类为你的直系亲属﹐此种类别不能带家属。因此,他们中的一位或两位移民后才可以开始为他们的儿子申请并提供担保。他们申请儿子时必须证明他们有收入,但他们也可以使用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共同担保人的收入来担保儿子。假设您的父母移民过来了,在申请儿子的签证期间,你弟弟在21岁之前有开放的签证配额,那么他的等待时间大约为1到2年。如果永久居民申请未成年子女F-2A的类别在你弟弟满21岁以后(即使算上《儿童保护法》(CSPA)的年龄调整)才有签证配额,他的案件将变成F-2B永久居民成年子女的类别,此类别目前有5 年半的积压期。

2. 永久居民为成年未婚的女儿递交了I-130申请。可以在I-130审理期间为她申请工作许可证吗﹖

她人在美国﹐持旅游签证。我可以为她申请工作许可证让她在等待I-130批准期间工作吗﹖

李律师回答﹕
你申请女儿的类别属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类别。目前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出生的这种类别﹐移民签证递件排期仅排到2016年6月15日前申请的案件﹐可以递交I- 485申请调整身份。工作许可证只能在有签证配额的情况下递交。因此,很遗憾,您的女儿将无法获得 工作许可证。请注意,仅递交I-130申请,也不能让她合法地留在美国。

3. 我可以取消I-130亲属移民的表格吗﹖

李律师回答﹕
只要受益人还没有移民到美国,申请人就可以取消或撤回I-130的表格。请注意,即使案件被取消或撤回﹐并不意味着申请人或受益人可以合法地声称从未递交过申请。

4. 父亲的假婚姻会影响他移民吗﹖

我正在为我的父亲申请移民。他在美国非法居留14年后﹐被移民法院下令离境﹐他已离开美国10年了。他和一位美国公民结婚,但他们没有完成这个程序。

李律师回答﹕
假设您的父亲除了在美国非法居住超过一年或一年以上外,没有受到其他任何的禁令,只要他的经济担保没有问题,他应该能够移民。他可能会被问到有关他与美国公民的婚姻,因为有过假婚姻将是永久性的禁令。

李律師回答﹕

從你的問題來看﹐我想你是想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轉換為F-1學生的身份。移民局的I-539轉換或延期身份的表格﹐問到是否曾經有人為您遞交過移民的申請。回答“有”﹐可能會導致移民官員懷疑您的非移民意圖,因為申請學生簽證﹐必須只有非移民的意圖。我們有一些此類的申請過去曾獲得批准。有人曾為你提交移民申請並不會對你不利﹐除非你申請移民簽證或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身份。不論你的I-130申請是否批准﹐或仍在審理中﹐不會改變你在表格上有關移民申請問題的答案。

5. 我的I-130亲属移民案正在审理中﹐可以申请学生签证吗?

我人在美国﹐哥哥于2020年6月为我提交一份I-130申请﹐正在审理中。我将于2021年秋季入读一所非常有声望的学校。如果到8月份我的I-130还未批准,移民局会允许我申请学生签证吗?

李律师回答﹕
从你的问题来看﹐我想你是想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转换为F-1学生的身份。移民局的I-539转换或延期身份的表格﹐问到是否曾经有人为您递交过移民的申请。回答“有”﹐可能会导致移民官员怀疑您的非移民意图,因为申请学生签证﹐必须只有非移民的意图。我们有一些此类的申请过去曾获得批准。有人曾为你提交移民申请并不会对你不利﹐除非你申请移民签证或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份。不论你的I-130申请是否批准﹐或仍在审理中﹐不会改变你在表格上有关移民申请问题的答案。

世界周刊2021年4月25日刊登 1. 申请弟弟的移民签证花了10年的时间才批准 2. 永久移民 3. 我的丈夫为我提交了I-130文件,他把我的名字写错了。这会影响我案件的处理时间吗? 4. 我的雇主可以同时为我申请H-1B工作签证和绿卡吗? 5. 父母有资格申请社会安全卡吗?

刊登于2021年4月2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弟弟的移民签证花了10年的时间才批准

我申请弟弟移民等了10年,但当我为他申请的移民批准时,他死了!因此,现在我想带他的家人移民来美国。我是美国公民﹐要如何才能带他的家人来美国﹖我弟弟有四个孩子,分别为30岁,23岁,两个小于18岁﹐加上弟妹﹐他们可以继续用弟弟的移民案件移民吗?

李律师回答﹕
主要受益人(此处是你的弟弟)去世后﹐通常意味着该申请案已经结束,除非被他抚养的一位家属﹐在他去世时居住在美国﹐居住的意思是有一个主要﹐真实的居住地址。而且弟弟的家属﹐不论他/她居住美国的意图/身份如何﹐也不要求此家属提供死亡当日他/她是否人在美国。如果您弟弟有一位受抚养的家属仍然符合移民资格,包括根据《儿童身份保护法》计算可受到额外的时间,并符合居住的要求,则该案件可以根据移民法204(L)的规定继续以幸存的家属进行审理。妻子或一位仍然有资格移民的孩子﹐可以达到居住的要求。对于受抚养人要求继续进行此案,他/她应特别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申请要求“根据第204(L)条款恢复已批准的申请案件。”

2. 永久移民

我的男朋友是中国人,他想搬来美国俄勒冈州与我在一起。因为冠性病毒,我们至今未能见面﹐因此我们没有获得未婚夫签证的资格。美国没有公司聘用他,他可以在美国得到工作签证吗?那种签证可让他长久住在这里﹖

李律师回答﹕
如果无法透过亲属关系移民来美国,你的男友通常必须获得工作签证才能来美﹐并在美国合法工作。此类工作签证通常需要有工作聘用。请注意,如果他可设法获得F-1学生签证,他可能允许在不需要移民局的工作许可证下在校园内工作,之后他还可能有课程实习培训,来做毕业前和毕业后的实习生培训工作。如果您对你们的关系很认真,并希望为他申请未婚夫签证,那么在递交申请文件前,你们必须亲自见过面才行。

3. 我的丈夫为我提交了I-130文件,他把我的名字写错了。这会影响我案件的处理时间吗?

他把我的姓氏改成他的,他以为我已经改姓了,但是我仍然使用我的娘家姓,因为这是我护照上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们案件的进行。

李律师回答﹕
不管您的丈夫是以您的原来的姓氏还是婚后的姓氏为您提出申请,都不会对申请的时间或I-130亲属移民案件的裁决有任何影响。申请表格是以已婚或未婚的名字递交的,通常对移民官员来说无差别。

4. 我的雇主可以同时为我申请H-1B工作签证和绿卡吗?

我是一位外籍医学生,我将完成最后一年课程﹐之后打算去美国旅游。我在美国的朋友有一家公司,他同意为我申请H-1B工作签证和绿卡,以便我可以留在美国。他可以现在同时为我申请H-1B 签证和绿卡,以减少获取绿卡的处理时间吗? 。在完成最后一年课程后,我将以B-1旅游签证﹐去美国的一家医院接受培训,然后我将在H-1B申请进行时及我的6个月B-1签证结束前回国。在于10月1日以H-1B签证前往美国。

李律师回答﹕
由于您将在完成最后一年的医学学业后才开始你的计划,因此我认为您想为未来的情况- 也许是2022年而询问解答。除非您的雇主属于免于H-1B配额限制的实体公司(如高等教育机构,与高等教育机构相关或附属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研究机构或政府研究机构),您的雇主必须在三月份向美国移民局USCIS注册登记公司和您的资料,然后看是否您被抽中,因为H-1B的申请人总多于可用的配额数。如果您被抽中,并且假设您的时间安排得上,又没有冠状病毒(Covid-19)的禁令或其他限制,您的雇主则可以同时为您申请H-1B工作签证和绿卡。 H-1B工作签证是双重意向签证,允许持有人在非移民身份期间有移民意图。

5. 父母有资格申请社会安全卡吗?

我于2019年10月为母亲申请了I-130亲属移民。申请时她人不在美国。因种种原因,她于2020年3月以B-2探亲签证来到达美国。她有资格逗留到2020年9月20日。因为冠性病毒(Covid-19),她已递交B-2延期申请。但至2020年10月,该申请尚未有任何判决。 2020年9月16日我也帮她提交了I-485身份调整的申请。她的I-130于2020年9月23日获得批准。我假设她现在仍处于合法身份,因为我先申请了她的B-2延期,并在原来的B-2到期前申请了I-485。由于她的I-130已批准了,她可以用那个I-797收据获得社会安全卡吗﹖

李律师回答﹕
如果您的母亲递交申请了I-765工作许可证,并获得批准,那么她可以得到社会安全卡。因为她已经提交了I-485的申请,因此有资格申请I-765工作可证。我没有听说能仅凭I-130批准单就能获得社会安全卡。您母亲的B-2延期案仍在待审中和社会安全卡无关。即使具有有效B-2身份的人﹐也拿不到社会安全卡。

李亚伦文章: 移民新闻–公共负担,委内瑞拉/缅甸临时保护身份(TPS)和翻译人员新规

我们知道许多读者喜欢小篇幅的移民动态文章而不是大篇幅的文章,因此,我们将开始撰写一系列简短的移民新闻摘要,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1.公共负担–该法律现已正式恢复至川普政府前1999年制定的规定。那些被考虑需经过测试的公共福利(means tested public charge benefits)旧准则原仅包括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ANF),为维持一定收入而由州和地方提供的现金援助计划(通常称为“一般援助”计划),及支助长期护理的计划,如疗养院或精神健康机构(包括医疗补助Medicaid﹐俗称「白卡」)。但川普政府的规定加入了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 俗称粮食券计划),住房选择券计划下的第8节住房援助,第8节租金援助项目,包括适度康复,公共住房(根据1937年《住房法》)和联邦资助的医疗补助(除某些例外)。现在所有川普加入的规定都已取消。请记住,国土安全部从未将下列福利视为公共负担﹕紧急医疗援助,救灾,全国学校午餐计划,针对妇女,婴儿和儿童的特殊补充营养计划,儿童健康保险计划,寄养和收养的补贴,政府补贴的学生和抵押贷款,能源援助,食品储藏室(Food pantries)和无家可归者收容所,以及启蒙计划(Head Start)等。

2.公共负担–联合/共同经济担保人现在不必太担心会受到市,州或联邦政府的干涉或恐吓,担心政府会向他们收回担保的人曾领取经过测试的公共福利的款项。在川普政府执政之前,收回曾领取的问题大多数在副担保人方面已经解决,因为在几次的回收诉讼中失败。但川普政府却对亲属移民类的经济担保给予猛烈的攻击。首先它在2019年5月23日“总统备忘录- 执行担保外籍人士的法律责任”中宣布,它将向担保人追还款项,并且如果担保人未应移民局的要求偿还,移民局可以寻求法院下达偿还令。它在2020年9月又发起了一项新的外籍人士权利验证系统(SAVE)计划,鼓励所有管理联邦政府测试公共福利的机构使用新的SAVE 担保计划的功能来管理和报告他们的担保关系和移民机构的偿还决定。同月,政府当局在一项拟议规则-“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收集和使用生物识别技术”对副担保人施加了更大的压力,要求可以向任何与移民福利有关的经济担保人收集生物识别,包括美国公民。最后,它于2020年10月2日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的通告,即“代表移民的经济担保书”,进一步恐吓潜在的联合经济担保人,要求他们提交三年的报税单,银行月结单,信用评分,信用报告,有关他们获得公共福利的信息,以及是否过去在其他案件未能履行担保的义务。拜登政府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第14012号行政命令-“恢复对美国合法移民的信任,并加强对新美国人的融合和包容”,它撤销2019年川普总统的备忘录,国土安全部在2021年3月19日撤消了经济担保书拟议规则。国土安全部在撤消声明中指出,其目的是希望于合法移民制度中﹐让美国家庭在担保家人移民美国时减少障碍和减轻负担。

3.公共负担–取消川普政府的公共负担规则﹐意味着对相关移民表格进行了全面更改,读者在2021年4月19日当日或之后一定要使用2021年3月10日的版本表格。 2021年3月10日的版本必须在该日起使用,移民局不再允许使用旧表。若使用旧表﹐申请会受到自动被拒的惩罚。这些表格是I-485,I-485A和J表用以调整为永久居留身份,I-864,I-864A,I-864W和EZ的经济担保书,I -129CW和CWR与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有关的表格,以及I-539和I-539A非移民身份的变更/延期。 I-129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表也将更改,新版本生效日期已于2021年3月25日起从2021年4月19日更改为2021年7月1日起启用。

4.公共负担–取消调整为永久居留身份的I-944自给自足表格,以及申请移民签证的DS-5540公共负担问卷表。取消 I-944自给自足表格更为重要,因为DS-5540问卷表已于2020年7月29日被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禁止使用。因为它们的取消,移民时不再需要提供健康保险或能力的证明,或将资产由专家来评估其价值﹐某些情况下或由专家评估教育程度的文件。

5.公共负担– I-945公共负担债券表格和I-356要求取消公共负担债券的表格也已不复存在,填写此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以对有疑问的案件强行要求申请人缴纳起价为每年8100美元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可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以确保申请人不会成为公共负担。

6.公共负担–总的来说,只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则,经济担保人应该不用再害怕为亲属家人提供移民的担保。

7.委内瑞拉/缅甸的临时保护身份(TPS) –自2021年3月9日和2021年3月11日起居住美国的所有符合资格的委内瑞拉和缅甸国民﹐都将会获得临时保护身份,原因是目前这两个国家正处于危机中。委内瑞拉TPS的申请者已经开始申请了,因为该程序已于2021年3月9日的联邦公报通知说明,允许从该日起至2021年9月5日止递交申请,但缅甸人不能如此﹐因为那时缅甸的联邦公报尚未公布。委内瑞拉通告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定义为委内瑞拉国民,或过去经常居住在委内瑞拉的无国籍人士。这两个临时保护身份的期限均为18个月,委内瑞拉人的临时保护期限到2022年9月9日截止。缅甸的规则可能与委内瑞拉人的规定相同,TPS和工作许可的申请可以同时提交。 (也可以要求申请回美纸,但该通知并未说可以同时提出申请)。申请费随年龄和所寻求的福利而不同。那些年龄在14岁到65岁之间﹐要求工作许可证的人,申请费为545美元。大多数不符合资格的理由可以豁免,但不包括下列罪行的定罪: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对多次刑事定罪﹐总有期徒刑为五年或五年以上,毒品罪的定罪,但仅有30克或更少的大麻的单项犯罪﹐从事种族灭绝,参加纳粹迫害或威胁国家安全,被判犯有在美国犯下的重罪或两项或以上轻罪的人,司法部长确定参与了迫害他人的行动,其中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人在美国境外犯下了严重的非政治犯罪,该人被认为是恐怖活动的成员或参与者,或者在到达美国之前已在另一个国家根深定居。

8.委内瑞拉/缅甸临时保护身份(TPS) –联邦公报对委内瑞拉的通知指出,那些已经申请延期强制离境(DED)的人﹐如果有资格也可以申请TPS,通知说“ 移民局鼓励自己认为有资格获得TPS的当事人提交TPS申请。即使他们也受到DED的保护,以防他们在DED到期后无法按照8 CFR 244.2(f)(2)的初始注册期内规定申请TPS。”

9.移民局政治庇护面谈时的翻译人员–鉴于冠性病毒COVID-19和其他明确说明的原因,美国移民局于2021年3月22日延长了一项临时最终规则,即不要求在庇护办公室面谈的庇护申请人﹐自带翻译人员,移民局将使用他们雇用的翻译人员来进行面谈。以前的惯例是要求申请人自带翻译人员,而移民局只会用他们雇用的翻译人员来监督翻译人翻译的问题和答案。现在,美国移民局仅允许在申请人不会说英语或可提供合同翻译人员的47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的情况下使用申请人的翻译人员。这47种语言是:阿坎语,阿尔巴尼亚语,阿姆哈拉语,阿拉伯语,亚美尼亚语,阿塞拜疆语,孟加拉语,缅甸语,粤语,克里奥尔语/海地克里奥尔语,波斯语阿富汗尼/达里语,波斯语-伊朗语,福州/福州语,法语,格鲁吉亚语,古吉拉特语,古吉拉特语,北印度语,苗族,匈牙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尼语,根合巴文,韩语,库尔德语,林加拉语,玛姆语,普通话,尼泊尔语,普什图语/普什图语,葡萄牙语,旁遮普语,乳蛋饼/基切语,罗马尼亚语,俄语,塞尔维亚语,僧伽罗语,索马里语,西班牙语,斯瓦希里语,他加禄语,卡米尔语,提格里尼亚语,土耳其语,特维语,乌克兰语,乌尔都语,乌兹别克语和越南语。

世界周刊2021年3月21日刊登 1. 儿子跨国公司L-2签证的I-94已过期 2. 母亲曾多次试图从边境入境,还因用别人的名字而被抓并被送回。移民局可以原谅她吗?3. 为父母和兄弟申请绿卡 4. 丈夫需离开美国,我的F-2待审案会怎样?

刊登于2021年3月2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儿子跨国公司L-2签证的I-94已过期

我儿子的I-94于2020年6月过期。我忽略了此事, 已经过了8个月。这段时间发生了许多事,如居家令,封城,不能旅行,搬家,生病的岳父来住。我以为他的I-94有效期至2022年截止。我和妻子的I-94至2022年截止,我们很快就有资格调整身份。我可以延长儿子的I-94吗?他只有13岁。

李律师答:
您可以根据您上述提出的理由,为您的儿子申请延期。美国移民局申请延期/改变非移民身份的I-539表格中说明﹐下列情况下可以予以接受:1.延迟申请是由于您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 2.您延迟申请的时间是合理的; 3 .您没有违反身份; 4.您仍然是真正的非移民身份; 5.您没有上移送出境的程序。有关冠性病毒(Covid-19)进一步的说明﹐显示美国移民局有更大的灵活性:根据现行法规,及我们在“特殊情况”页面所述,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未能准时递交申请延期或改变身份(I-129表格或I-539表格)﹐而在授权居留的期限到期后才递交,这是因为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如冠性病毒引起的理由﹐美国移民局可以酌情予以原谅。

2. 母亲曾多次试图从边境入境,还因用别人的名字而被抓并被送回。移民局可以原谅她吗?

我想尝试为母亲申请移民。她目前住在海外的祖国。我母亲曾非法来美﹐在这里生下了我和弟弟。由于家庭问题她离开了美国。后来她试图偷渡回到我们身边,但被抓了好多次,有一次因使用别人的名字被抓。美国移民局把她送回去﹐并警告过她。她已不再尝试非法来美。我快21岁了,我想帮助她。请问,母亲曾非法入境来找我们,是否可以得到原谅。

李律师答:
您很难能让您的母亲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有过欺诈或虚假文件的记录需要申请豁免﹐此豁免需由符合条件的亲属﹐证明他们的生活将极端艰苦﹐来为她申请,而符合条件的亲属仅限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她不能透过你申请豁免。至于她多次试图非法入境美国并被捕的事实,使她招致“永久性”的惩罚,即如果她于1997年4月1日当日或之后在美国非法居住一年,然后离境﹐又于1997年4月1日当日或之后试图非法入境﹐她将受到十年不得申请豁免的惩罚。

3. 为父母和兄弟申请绿卡

我正在为父母申请绿卡。我于2017年成为美国公民。我应该一起为弟弟申请吗?一起申请做有什么好处?

李律师答:
好处是您为您的弟弟提供了另一种移民美国的方式,因为无法绝对保证他以后能够通过您的父母来办移民。移民法律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各种类别的签证配额也可能会发生变化。目前,您为父母提出申请,然后由父母为您的弟弟提出申请(假设他未婚)似乎更快些,尤其是当您的父母移民时您的弟弟未满21岁。但是,为您的弟弟申请给了他另一个选择。请注意,这种申请通常不会对您弟弟获得非移民探亲签证或以其他方式来美国带来负面影响,因为兄弟姐妹类别的申请时间很长,若你弟弟在兄弟姐妹类别的申请时间内来美国,大多数美国领事馆不会认为您的弟弟有移民意图或倾向。

4. 丈夫需离开美国,我的F-2待审案会怎样?

我的F2身份仍在审理中。我丈夫需要离开美国,无法留在这里。我的F2待审案件会如何呢?我是否必须同时与他一起离开?

李律师答:
不幸的是,您丈夫是主要申请人,您仅处于家属身份。根据美国法律,移民局不会批准已离开美国的主要申请人的家属申请案件。如果您能够申请其他的签证身份,例如F-1学生签证,并且获得批准,那么您可以留下﹐不受丈夫的影响。

李亚伦文章: 拜登为无证移民和有递解令的人提供的计划非常宽宏

世界周刊2021年3月14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拜登政府于2021年2月18日送交国会的大型移民法案 – “美国公民法”,预计将引起反对并面临艰巨的挑战。它将以何种形式出现在国会上还有待观察。本文仅讨论法案中的一部分 – 包括那些有最终移送出境令或递解令的无证移民﹐申请“合法准移民”身份的规定。

大体而言,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1月1日在美国实际居住,并且自该日起一直保持在美连续居住,直到申请案被批准为止,虽然一年内不在美国居住的时间少于180天﹐不被视为违反居住的需求﹐但不在的时间要是短暂的,临时的和无害的﹐也不论没有居住是否得到过国安局的授权。不具资格的理由仅限于罪行,危害安全,人口走私,没有资格入籍﹐绑架儿童和非法投票的惩罚。递解令或移送出境令不受限制;对某些J-1签证持有者的两年居留要求也不受限制。

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以及人口走私,没有资格入籍,绑架儿童和非法投票可以被豁免。

在罪行方面,重罪可被禁止,但州法律将重罪的基本要素仅因个人的移民身份,则不适用。大多数的重罪﹐除严重的重罪外,都可以被豁免,除非涉及道德败坏的多项重罪﹐只有当非公民在申请合法准移民之前的十年内没有被定任何罪的情况下才行。

轻罪也可被禁止,但要犯了三次或更多,并且仅有大麻或与大麻有关的随身用具不算,任何与大麻或与大麻有关的随身用具的罪行﹐州政府已不予起诉,任何罪行其基本要素涉及当事人的移民身份,任何罪行涉及没有暴力的民事违规﹐以及任何不重要的交通罚单都不算。轻罪行为的另一个限制因素是,不能在同一天发生多次相同的轻罪。对于轻罪,也可以被豁免,如果在申请的五年内没有再犯,可得一次罪行的豁免;如果在申请的十年内没有犯罪,则可得两次罪行的豁免。

豁免的主要标准不取决于在美国是否有符合资格的家属。人道主义,家庭团聚﹐或公共利益是决定豁免的判决因素。国安部会考虑所有轻罪和重罪的因素,包括发生时的情况,行为或违法的严重性;当事人在美国的居住时间的长短;改过迁善的证明;以及申请人若被遣送或案件被拒会对当事人或其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家人产生的不利影响。

自2017年1月20日起在川普当政期间被驱逐出境的人,其递解﹐移送出境及2021年1月1日在美国实际居住的需求可被豁免,并申请此计划。此豁免的决定也是基于人道主义,确保家庭团圆或公共利益。豁免的资格因素是,当事人在被遣返或递解出境日前﹐连续的在美国居住不少于三年,并且申请人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没有再次非法入境美国。

被递解或移送出境的人于2021年1月1日前偷渡入境的人似乎有资格申请该计划。

根据国安部或国务院的记录﹐截至2021年1月1日止,合法的永久居民,已入境的难民或获得政治庇护的人﹐或经短期授权给予非移民身份的当事人均不符合申请此计划的资格。

申请人可以与他们的家庭成员一起以一份申请书递交申请,对主要申请人受抚养的配偶或子女将有随行申请表予以分类。受抚养的家属可以有身份。其他类别可以有身份并申请的﹐仅为根据2008年《综合自然资源法》第702条的非移民身份,H-2A农场劳工,在冠性病毒Covid期间﹐从事“必要关键基础设施的劳工或服务”的人,以及在2009年11月28日假释入境北马里亚纳群岛或关岛的人,但没有在英联邦或关岛居住过的人。

表面上符合资格申请的人﹐若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可获得合理的机会及有限的保护﹐但下列情况除外﹕在国安部做出拒绝的判决前﹐被移送出境﹔已被发出最后移送出境令;国安部的决定已被法院维持原判,或者要求司法复审的时间已过。一个例外情况为﹐如果移送出境令是因为刑事罪或国家安全的理由,不可以等司法复审结束。

申请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传统的合法身份证明例如护照,国民身份证,带姓名和照片的出生证/身份证,带姓名和照片及学校记录的学生证,州身份证,国防部身穿制服的服务证,美国政府签发带有姓名和照片的任何移民或其他文件,以及美国国安部确认可信的任何其他证据。

证明连续在美居住的文件﹐包括任何确认为可信的证据,公证的宣誓书,宗教团体确认参加宗教仪式的正式记录,以及其他典型的必需证件,例如带有美国入境印章的护照,司法部或国安部的文件,注明当事人的入境日期,学校记录,工作记录,军服服务记录,美国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医院或医疗记录,汽车执照收据或注册证明,契据,抵押或租赁协议合同,房租收据或水电费账单,税务收据,保险单,汇款记录,旅行记录和有日期的银行交易记录。

递交申请后,国安部在发出补交初步证据的请求(RFI)后﹐申请人若未能在补交证据截止日前提交﹐包括所要求的生物特征数据,不会拒绝该申请。如果申请人未能遵守补件要求而申请被拒绝,当事人可以提交修改的申请或对现有申请进行补充,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只要修改或补充的申请中包含所需的信息以及初步申请应缴的费用。

被拒绝的申请可以向国安部设立或指定的行政上诉机构提出上诉,每个判决仅限于行政上诉一次。上诉时限为拒绝日起90天内,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可延迟超过90天。进一步司法审查是允许的,但受移民案件的规则管辖。

经批准的申请人将可以在美国停留六年﹐并获得旅行和工作许可的授权。再延长六年也有可能。申请人在获得合法准移民的身份五年后,有资格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份。

对于那些担心国安部可能把提交的信息与移送程序或其他意图分享,此计划有严格的隐私限制﹐反对分享信息﹐但因刑事或国家安全有关的调查或起诉案﹐由正式认可的执法单位提出﹐或出于身份鉴定的目的,应官方验尸官的要求鉴定已故者除外。这一部分的大法案影响无证移民﹐应该迅速处理﹐因为国安部部长将在总统签署立法后﹐在180天内发布最终法规。

我们希望该立法能够通过,因为我们不仅需要让人们走出阴影,帮助扭转川普政府促进的恐怖统治,而且帮助经济的成长﹐因为所有重要的研究都显示,移民- 不论合法或非法- 对美国在社会,经济和文化上都有利。

[请注意,本文并非旨在广泛的对《美国公民法》提出大纲,或涵盖所有有资格成为合法准移民的阶层。它只涉及无证移民和那些有最终法令人的立法要点。 ]

世界周刊2021年2月28日刊登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内应离境 2. 先入境再申请I-485 成年未婚亲人不可行 3. 轻微交通违规 不会影响入籍申请 4. F-4类移民需排期 无配额不能提交I-485 5. 丈夫托欠抚养费 担保移民能力生疑

刊登于2021年2月2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内应离境

我的I-539表格申请B2签证延期,至今未收到任何结果﹐只有收据通知。根据美国移民局网站的信息﹐递交延期申请后,假设延期被批准﹐我只允许在美多停留180天。我应该在这180天内离开美国吗?

李律师答:
及时申请B-2签证延期的申请人有权留在美国等待判决的结果,但是如果您打算在美停留的时间超出你原先要求延期的180天﹐你就必须再递交另一个延期的申请。如果美国移民局批准了你的延期申请(延期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180天),而你留在美国的时间已超过这180天,那么从判决的那天起﹐将立即开始起算你非法居留的时间。您此时决定是留下还是离开由您自已决定,但是如果您未提交其他的延期申请或其他的申请来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美国移民局可能更希望您离开。

2. 先入境再申请I-485 成年未婚亲人不可行

我是绿卡持有人。我有几个问题﹐ 1)如果我的未婚成年儿子(33岁)以免签证方式入境美国,在他逾期居留的时间﹐我可以同时为他申请I-130表和I-485表吗?他可以留在美国吗?如果不可以,那么﹐2)他仍以免签证方式来到美国,在探亲时间内﹐我们提交I-130和I-485表,是否行得通?还是其他方式,3)我现在就以绿卡持有人身份﹐递交文件申请在国外的儿子,那么在儿子等待领事馆作业期间﹐他能来美国吗﹖还是在他等待排期的7年至13年的时间﹐他都不能来美国探望母亲?

李律师答:

一位永久居民申请33岁的单身儿子(属F-2B类别),依2021年一月的签证递件排期进度表﹐只排到2016年5月1日之前递交的案件﹐而其他积压国家如墨西哥和菲律宾出生者除外。仅在签证配额递件排期排到的情况下才可以递交调整身份(I-485)的申请。您若想在儿子入境后​​为他调整身份是不可行的,因为他必须等待很长的时间才有配额。至于他想在等候期间来美国探望您,应该是可以的,但他必须说服入境关口的移民官员﹐说他会在免签证的90天内返回祖国。还有他应该将每次探望您的时间隔开,让国安局官员看到他在他自己祖国的时间比在美国多得多。

3. 轻微交通违规 不会影响入籍申请

我在弗吉尼亚州被控超速驾驶的轻罪(2019年),法官要求我进驾驶学校学习和提供12小时的社区服务,然后把我的控诉减低为简单的超速违规,我付了罚款。它会影响我的N-400入籍申请吗﹖我共有4张违驾罚单﹕1-车牌看不清-付了罚款。 2-粗心驾驶-2017年付了罚款。 3-没有遵守交通标志-2018付了罚款。 4-孩子没有绑安全带-2019年付了罚款。

李律师答:

违法行为在入籍案件中很重要,因为申请人必须证明从拿到绿卡到提交入籍这段时间内品格良好。通常,如果申请人的其他方面都符合资格,那么交通违规的行为不应改阻止当事人入籍。您有四次交通违规的行为的事实,移民局可能会仔细审核﹐但是我相信因为这四次是在三年内发生的﹐可能会被忽略。

4. F-4类移民需排期 无配额不能提交I-485

我是美国公民,为我的亲妹妹递交了I-130申请。

李律师答:

F-4属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的移民类别,目前签证配额排期可递交I-485表的才排到2007年9月15日(递件排期)前提交I-130案件的那些人,此日期不包括积压更久的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出生的人。由于没有签证配额,因此你妹妹现在不可以提交I-485的表格。很抱歉﹐美国不允许当事人在等待优先期排期的期间﹐先提交I-485的表格。

5. 丈夫托欠抚养费 担保移民能力生疑

我丈夫在纽约欠子女抚养费。他正在为我提交移民申请。这会影响我吗?如果会,他将如何改正或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呢?

李律师答:

如果您的丈夫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他应该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或者如果他无法支付,则必需与孩子的母亲制定支付时间表,分期支付未付的余额。您的丈夫若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他是否有能力为您填写I-864经济担保书(这是申请您移民的一项要求)来担保抚养您﹐将令人怀疑。

 

李亚伦文章: 拜登政府的H-1B工作签证计划是什么呢?

世界周刊2021年2月21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去年这个时候,移民局已经提出了新的H-1B季度的雇主注册规则和时间表。但在撰写本文时,华盛顿却尚未就其时间或程序步骤发出任何消息。可能是因为我们有一个新的政府部门,而新的国土安全局局长亚历杭德罗 马约卡斯正在等待确认中,故没人知道拜登的政策将会是什么。他任命波士顿市长 – 一位劳工者的坚定拥护者及前工会领袖 – 马丁 沃尔什(Marty Walsh),明显的拜登总统在H-1B领域可能不像他在其他移民领域那样富有同情心。实际上,2021年1月20日的白宫实况报导解释了“ 2021年美国公民法”,确定其目标是“这个法案……对非移民和高技能签证激励更高的工资,以防止与美国员工的不公平竞争。 ”

从川普政府的H-1B午夜法规及其当前的情况,我们知道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新的H-1B配额申请可能会出现哪些选择和危险。下面是三个相关的规则:

1.在雇主注册抽签系统中优先考虑高工资的规定,“对申请H-1B配额的公司注册要求进行修改”已于2021年1月8日发布,并将于2021年3月9日生效。

2.“加强针对美国某些外籍人士的临时和永久就业的工资保护 ”,已于2021年1月14日发布,并设定60天后生效(2021年3月15日),这项法规恢复了劳工部(DOL)的规则,大大提高了工资水平。根据该规则,劳工部将在一年半的时间内逐步采用新的工资,而首次增加工资将在2021年7月1日开始。对于在2021年10月8日止已批准的I-140申请的受益人的H-1B员工,增加工资的逐步实施期限延长至3年半。

3.国土安全局的法规“加强H-1B非移民签证的分类计划”将法院拒绝的法规以截短的形式带回,并且仅包括使最终用户公司提交的劳工情况调查(LCA)和H-1B申请书(重新定义劳资关系)的规定,作为预发本,已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但仍然需要在《联邦纪事》中刊载,并且如果没有在180天内刊载则无效。 (劳工部在2021年1月21日承认该法规一开始就无成功的希望,因为它撤回了其支持的《外国劳工认证办公室(OFLC)的H-1B计划公告》和《工资与时薪的实地援助公告》,拥护国土安全局的法规以确认其本身的解释,同时撤回了要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公告, 及要求公众对解释进行评论)。

根据拜登参谋长罗恩克莱恩(Ron Klain)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的备忘录,任何午夜规则的制定都可以通过此备忘录来撤消或暂停,所有待处理的法规均应撤消,并且指示政府机构考虑将已发布但尚未实施的法规推迟60天。这个关闭备忘录对上面三个规则有下面的影响:

1.由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规则已经发布,但它们尚未执行,因此政府机构必须考虑将它们推迟60天,但是是否将其撤消取决于新政府对法规的看法。

2.如果新政府赞成前两项规则,可按备忘录中的例外规定推迟60天,分别于2021年3月9日和2021年3月15日生效。但是,第二条规则不会对今年的H-1B季度产生影响,因为工资标准的提高要等到2021年7月1日才生效,也就是在今年的H-1B季度结束之后。

3.第三个规则肯定会根据克莱恩(Klain)的备忘录而撤消,因为它尚未发布。

4.主要问题在于第一个规则。到目前为止,H-1B季度将何时开始或将有那些规定,似乎没有方向。尽管一些律师认为H-1B注册必须在3月1日开始,但这并不一定,因为这仅仅是开始接收2020年注册的日期 – 第一年实施雇主登记注册系统。今年,登记注册可能从2021年3月15日或甚至于2021年4月1日才开始,而美国移民局(USCIS)的裁审日期将只剩下15天或30天,例如,与其在2021年9月2日裁决案件,可能在2021年10月2日才裁决。

今年也不能保证美国移民局将使用雇主注册系统,因为它可能会恢复到先前的系统,即提交完整的H-1B签证申请,希望能被选中,但去年的注册程序很成功,所以应该不会。

好消息是,拜登总统比他的前任更能保持平衡,而且任何的改变都会加以分析,审查和衡量,而不是凭反覆无常的性情而定。 今年的H-1B申请者应该对职业就业统计(OES)的工资制度具有确定性,并且不受专业职业和雇主/雇员关系定义的更改而受到影响。 确实,法院胜利的反对了第二和第三个规则,为H-1B从业人员在这些问题上提供了更多的论据。

本届政府不应该支持第一个法规,也就是根据雇主向其H-1B员工支付高工资的能力来改变抽中的机率;原因很多,包括它会产生扼杀创新和促进对要填补专业职业职位的小型公司的歧视 ,但他们没有像大型的竞争公司那样有足够的财力来提高薪资水平,例如,愿意为研究人员支付两倍或三倍市价的研究薪资的大型生物技术公司,而具有相同或更高前途的小型生物技术公司则无法达到该工资的水平,因此无法确保聘用所需的科学家,研究人员,化学家等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