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11月2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需要什么证据证明没有工作,不必报税? 2. 入境美国后何时申请H-1B转换雇主更安全? 3. 驱逐出境后如何申​​请重新入境

1. 我需要什么证据证明没有工作,不必报税?

在2016年和2017年期间,他没有工作。他于2018年首次报税。他是I-864经济担保书的担保人,我们需要证据证明他2018年前没有工作(我们收到移民局补充材料的通知,要求提供2016年和2017年的报税单和证明文件)。有人告诉我可以要代报税人写一封信函,但我不知道怎么做。

李律师答:
您的担保人可以在交给移民局的声明信中解释,他为何在那两年没有工作,并提供证据证明他的陈述。例如,如果他那段时间在上学,那么通常他可以提供学生证的复印件和学校成绩单,或者他可证明他为其他人的报税家属。

2. 入境美国后何时申请H-1B转换雇主更安全?

我目前是H-1B工作签证、为雇主A工作已超过一年。我在2019年6月收到了雇主B的工作机会。在雇主B开始转换我的签证之前,我在2019年7月上旬离开美国,出席家庭紧急事宜。在国外时,我用雇主A的申请拿到签证盖戳。签证的有效期至2022年止,它没有列出我的雇主姓名。请问我可以在入境美国1周内,立即开始转到雇主B名下吗?我计画在转换获得批准后才从雇主A辞职。请问:1.如果我在入境后1周内提出H-1B转换申请,移民局会认为这是欺诈吗? 2.如果转换被拒,我可以继续为雇主A工作吗? 3.走领事处理是否更安全?

李律师答:
如果雇主B在您回到美国一周之内启动了转换程序,您可能会担心。也许更安全的情况是直到您重新入境美国、领取了3张工资单后,再提交转换的申请。一般来说,只要申请人还没有转换到第二雇主,即便转换申请被拒,他或她也可以留在第一雇主名下。

3. 驱逐出境后如何申​​请重新入境

我于2011年被驱逐出境,并受到10年不得再入境的惩罚。请问我可以申请早一些重新入境吗?因为我有2个美国公民孩子,不久我将在那里跟孩子的父亲结婚,他是美国公民。

李律师答:
如果您准备就绪,您可以提交I-212表格事先申请递解后允许再入境的豁免。当然,您应该准备完整申请的文件,包括你所有的资产,还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家人,如果您的申请被拒,包括您在内的所有家人将面临的困难,以及您已做哪些积极正面的好事。如果您还因之前在美非法居留而受到惩罚,您还必须提交I-601申请、豁免不得入境的惩罚,豁免的主要理由是如果您的申请被拒、您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配偶的生活,将遭受极端困苦。

世界周刊2019年11月17日刊登 1. 母亲申请祖母移民美国,有何注意事项? 2. 弟弟的家人在美国但他过去有犯罪纪录,移民会有多困难? 3. 母亲在哥哥的亲属移民案件没有批准前过世,我们现在能替哥哥做什么? 4. 考虑E-2条约投资者签证,但对L-1员工外派签证很有兴趣。

1. 母亲申请祖母移民美国,有何注意事项?

祖母高龄80现居中国。母亲是美国公民,想要申请祖母移民来美与我们共度余生。母亲想知道在程序开始前有何应考量事项,譬如:程序所需期间多长、有何步骤、有何责任。

李律师答:在不考量经济责任下的最佳建议,就是马上开始申请程序。在现今没有同情心的政府当局下,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的移民类别可能被削减。最近被挡下的公共负担法规会导致亲属移民不只取决于有效的I-864经济担保书,亦包括多种可能对移民的年迈双亲不利的因素。公共负担新法是除了法院外无人可以控制的情况,所以在您母亲绿卡面谈时可能不再受到阻挠。至于责任的部分,政府当局倾向要强制执行经济担保的义务,意味着父母于五年内没有资格领取需经过审核的福利,且经济担保人须偿还父母领取需经过审核的福利,如紧急照护。整体流程约需一年或更短,它包含移民局审理I-130亲属移民申请的时间,以及后续全国签证中心及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的流程时间。

2. 弟弟的家人在美国但他过去有犯罪纪录,移民会有多困难?

我的弟弟在1990年代曾因攻击店员致重伤而入狱三年,于此之后并无犯罪纪录。他照顾我们现居纽约持有绿卡的母亲(父亲已过世),已婚但配偶没有合法身分,三个小孩且皆为美国公民,老大很快将满21岁。我的弟弟于1995年时合法来到美国。

李律师答:您弟弟因曾犯涉及道德颓丧的罪,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惩罚。他可能也被认定曾犯加重重罪,但最高法院于2018年已废止基于暴力犯罪的加重重罪,指称暴力犯罪的定义过于模糊。当初他是合法入境美国,所以虽然无法因母亲的申请而调整身分,他有可能藉由他年纪将满21岁的孩子替他申请调整身分。为了他过去的刑事犯罪,他需要因罪行而无法再入境的惩罚递交一份豁免的申请,故于申请调整身分的同时须递交I-601豁免的申请。于现行法规下,移民局于涉及暴力或危险罪行的裁决标准是要符合资格的亲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留权的父母、配偶、子女)显示他们会受到极大或极不寻常的苦楚。他能否取得永久居留权将取决于移民局的自主裁量。

3. 母亲在哥哥的亲属移民案件没有批准前过世,我们现在能替哥哥做什么?

我的母亲于九年前替我已婚的哥哥提出申请,但于最近离开人世。该I-130申请仍在审理中,尚未获批。于母亲生病垂死之际,我的哥哥曾获准许赴美的签证并陪伴母亲直至往生。在丧礼结束后哥哥回到马来西亚。现在我们能做什么来维持本件申请案?我们不想在已投入九年时间之后从头来过,他们目前正处理2008年的案件。

李律师答:看起来您不太幸运,必须重新再来一次。若您的哥哥具备职业移民美国所需的技能,对于马来西亚出生的人而言,等待时间一点也不长。否则,您可以自行替您的哥哥重启申请程序,等待期间约为12年。您母亲的申请不符合人道主义考量的需求,因该申请于母亲离世前尚未批准。亦无法按另一项法规继续该申请案(若受益人于申请人死亡时居于美国,并继续居于美国,直到申请案批准为止,而您的哥哥仅是来美国的访客。

4. 考虑E-2条约投资者签证,但对L-1员工外派签证很有兴趣。

我们出生于中国,现持有格林纳达护照。我们考虑在美国做E-2类型的生意,但转念一想,想尝试像L-1类型可转成绿卡的签证。我持有本地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公司员工数150人,总收入约两百万美金。过去五年来,我任职公司之总经理职位。

李律师答:公司内部调遣的L-1申请除须证明美国公司现在或短期内将有效存在外,尚须该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间具备控股关系。对移民局而言,在规模150人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三十股权不算控股关系,虽然相同情况于规模大很多的公司可能会有不同认定。若您和其他股东,对美国公司及对中国公司的持股比例大致相同,这样的关系可能得被认定符合L-1之目的。就我观察,通常L-1是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所有,或两家公司被同一人或持股比例大致相同的同一群人所有,或两家公司被第三方公司所有。控股关系通常是百分之五十以上。

刊登于2019年11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大纪元2019年11月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有一场跟车祸相关的民事诉讼。请问如何在N-400入籍表格中填写 2. 丈夫在某些年不必纳税,我是否应该不用对I-864经济担保书的第6部分问题19.b和19.c作答? 3. 我是专科医生,不打算在美国从事医疗/卫生职业,不需要国家医学检查委员会的资格证书

1. 我有一场跟车祸相关的民事诉讼。请问如何在N-400入籍表格中填写

由于警官打错名字,罚单随后被取消了。警官误把我丈夫的名字写上、而不是我的。

李律师答:
民事诉讼与入籍程序无关,因为它不是刑事诉讼,而刑事诉讼才是确定公民身份的重点。交通罚单是另一回事。您需要对第12部分的问题23回答「是」,并在方框29中解释罚单不予受理的情况。为慎重起见,建议获取一份处置副本,可以将放入申请中递交或面谈时带去。

2. 丈夫在某些年不必纳税,我是否应该不用对I-864经济担保书的第6部分问题19.b和19.c作答?

在2014年和2015年期间,我丈夫没有工作,他在上学。他于2016年开始工作,第一次报税。那么我们应该在问题19.b和19.c(I-864表的第6部分第6页)上写「0」(零)还是将它们留空?我试图做一些研究,但我读到有人写了「N/A不适用」,但我的电脑Pdf程序不允许我写字母,而只能写数字。

李律师答:
您的丈夫可以对这些问题填0(零)。您的丈夫应附上一份解释,说明他为何没有工作、若他已毕业可附上学位证明。

3. 我是专科医生,不打算在美国从事医疗/卫生职业,不需要国家医学检查委员会的资格证书

像营养学家、医学转录师或药剂师那样,请问我该如何回答D-260表格中的问题?问题是,「您是外国医学院的毕业生、正寻求在美国提供医疗服务,但尚未通过国家医学检查委员会的考试或同等效力的认定」。

李律师答:
由于您不打算在美国从事需要美国国家健康检查委员会或同等效力的机构认定的医学/健康职业,因此您应该对问题回答「否」,因为您不打算在美国进行医疗服务。

大纪元2019年11月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的类别从F-2A永久居民申请未成年子女更改为F-2B未婚成年子女,并且收到了美国签证中心(NVC)的欢迎信。 2. 旅游签证 3. 工资单可为研究生就业的证明吗?

1. 我的类别从F-2A永久居民申请未成年子女更改为F-2B未婚成年子女,并且收到了美国签证中心(NVC)的欢迎信。

因为我超龄,他们更改了我的类别,他们给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说他们正在处理我的签证并将安排面谈。所以我可以通过面谈,获得签证吗?我听说有人接到面谈通知,但由于超龄而被拒了的事。我的父亲是永久居民、但不是公民,因此是否有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保护我,因为我必须和父母在一起。

李律师回答:
您是否可以通过面谈的决定性因素在于您是否会被(美国移民局)考虑年龄为小于21岁。当排期日期到了,你的年龄就会被冻结(固定)下来。在移民局批准I-130亲属移民申请前,等待的那段时间也可以从你的年龄中扣除。如果扣除后,你的计算年龄未满21岁,你就可以以F-2A类别(永久居民申请未成年子女)移民美国。

2. 旅游签证

我在持学生签证时,在当地一家酒吧打工一个月、赚点额外收入。离开美国后试图返回,但因为我曾工作过而被拒签。一年后,我再提出申请,但由于跟国内联系不足而被拒绝。三年后,我再提出申请,并尝试不回答那个问题,但再次被拒绝。那时我才21岁。现在我30岁、从事护士职业。您认为我应该再申请并且诚实作答吗?

李律师回答:
诚实是最好的应对政策。不能保证您是否能获得旅游签证,因为这取决于美国领事官员的酌情决定,但是您看来生活有了改变,有更多理由会返回祖国。与母国的联系和密切性通常是B1/B2旅游签​​证的决定性因素。祝您好运!

3. 工资单可为研究生就业的证明吗?

我是研究生、拿到实习(OPT)签证,在酒店从事固定/额外工作。我的雇主不能以书面形式向我承诺工作时间,但下个月起我被安排每周工作40小时。我可以用工资单作为工作证明吗?因为他们不能保证每周20个小时的书面证明,但是他们告诉我,我每周至少有30个小时工作(他们在那里工作了4年,从没见过少于20小时的固定员工)?工资单能作为工作证明吗,显示我每周工作40个小时?

李律师回答:
研究生OPT实习只要求个人每周在与专业相关的领域工作20个小时。我认为您用工资证明每周20个小时没问题。我注意到大多数工资单还有一部分显示工作小时数。当然,这也不是必须的,因为只要知道时薪,就能知道大概的工作时间。

 

大纪元2019年10月2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的L-1签证已经失效吗?我的雇主违法吗? 2. 签证程序 3. 我的I-140职业移民和I-485调整身份同时递交。如果两个申请都没被批准,我可以换工作吗?

1. 我的L-1签证已经失效吗?我的雇主违法吗?

我持有L-1签证为一家美国控股公司工作。六个多月前,另一家公司收购了我所在的子公司(美国和海外办事处)。我要求新公司将我的签证更改为他们赞助,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处理了六个多月,仍然不知道他们何时才会提交文件,因为我每次询问、他们的回答总是同一个—仍正在收集支持文件。我担心:我的L-1签证是否已经失效?我现在的雇主是否涉嫌违反法律,未及时转换我的签证、仍要我为他们工作?如果我的签证已经失效,我有什么选择?

李律师回答:
如您所述,我的了解是,另一家公司购买了控股公司的子公司,而不是让控股公司成为购买公司的一部分,因此,控股公司与实际运营的美国和海外办事处断开了关系。所以情况有点麻烦,最好的选择是让并购公司对你的L-1签证予以修正、将您放到美国办事处,或者让购买公司收购控股公司。您可能已经失去了身份,或许最好的选择是由购买公司递交一份迟交申请书,附上将您转到子公司的解释说明,希望美国移民局(USCIS)接受这样的解释。如果不接受,您必须离开美国进行L-1的领事程序,前提是你的申请已获批。

2. 签证程序

我的外籍朋友想来美国。 1.他有他的护照。 2.申请签证(B1/B2旅游/商务)-DS-160表格,预约面谈时间。请问这是最初的过程吗?签证对吗?如果她想成为永久居民该怎么办?

李律师回答:
出于探亲目的或其他个人原因来美,正确方式是填写DS-160表格,申请B1/B2旅游/商务签证。想要来美长住的人不应该申请旅游/商务签证,而具有双重意图的签证,如H-1B或L-1,可以通过亲属或职业类别的赞助担保获得永久移民的身份。

3. 我的I-140职业移民和I-485调整身份同时递交。如果两个申请都没被批准,我可以换工作吗?

李律师回答:

同时提交I-140和I-485,可以在I-485递交等待处理180天后换新工作。决定性因素取决于美国移民局(USCIS)是否认为你的I-140申请有可能被批,同时新工作是否是同一种或相似的职业。

大纪元2019年10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临时绿卡已过期 如何回美? 2. 如何申请在海外的丈夫拿公民身份? 3. 犯过罪后再入境,有丧失居留权的风险吗?

1. 临时绿卡已过期 如何回美?

我的护照上有临时绿卡盖章,有效期一年、已于2002年过期。我可以递交更换绿卡I-90的申请来获得美国的合法身份吗?我有在美国合法工作的工作许可证,但自2002年以来我一直在印度居住。可以获得赴美签证吗?

李律师答:
如果您自2002年以来一直在印度居住,且您护照中的临时绿卡已于2002年过期,那么您无疑已失去了永久居留权。也就是说,您无法通过递交I-90申请、来重新获得绿卡身份。如果您有兴趣获得赴美的职业签证,建议您与移民律师预约咨询,这样他可以为您提供您工作签证的选择。

2. 如何申请在海外的丈夫拿公民身份?

我丈夫回母国已经一年了,我们很想念他。我们有一个需要特殊照顾的孩子。我和丈夫已结婚8年。他从来没有犯过罪。他上教堂、在那做义工。我丈夫在这已有33年了。我们非常想念他。我怎样才能让丈夫回来?

李律师答:
您没有披露许多重要事宜、而那些信息是提供良好建议所必需的。我假定您的丈夫已经离开美国,您想让他回来。但是您没有透露您目前的身份或他父母的身份,如果他是因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一年而遭受十年不得再入境的惩罚,这些对于确定他是否有机会返回美国有相关性。我建议您与移民律师预约咨询,在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后,律师才能跟您讨论所有可用的选择。

3. 犯过罪后再入境,有丧失居留权的风险吗?

我丈夫8年前被控持有2克可卡因。他已完成缓刑事宜。他在这已经居住了9年,没再有任何犯法的行为。去年,他去墨西哥度假,没有任何问题就回到美国。我们计画在本月底再去墨西哥度假。您认为他回国会有问题吗?

李律师答:
一个人可以被指控犯有多个罪行,但决定因素是他有哪些被定罪或认罪。如果他持有2克可卡因被定过罪,而在他返回美国接受入境检查时被发现,那他入境肯定会有问题。他可能会被列入遣返程序中,最终将由移民法官决定他是否能保住绿卡。

李亚伦文章”三个联邦法院针对「公共负担」新法叫停后,我们应采取如何的立场?”并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

政府当局于2019年10月15日针对移民实施之「公共负担」新法,受到美国纽约州、加州和华盛顿州联邦地区法院提出之阻碍。纽约州和华盛顿州之初步强制禁止令全国适用,而加州者则更偏向当地。

华盛顿州联邦东区地方法院的彼德森法官(Rosanna Malouf Peterson)于终局判决作成前,「完全」暂缓公共负担新法之执行。 「最终版本法规之生效日期被推迟,取决于审查程序之结论」;国土安全部被禁止实施该新法。加州联邦北区地方法院菲力斯汉米尔顿法官(Phyllis J. Hamilton)禁止其他人包含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J. Trump)在内将此新法适用于旧金山、圣塔克拉拉、加州、奥勒冈州、华盛顿特区、缅因州、宾州居民,或此类人所属之任何家庭。纽约联邦南区地方法院乔治丹尼尔斯法官(George B. Daniels)于两件裁决中发布一项全国性禁制令,及延后该新法生效日,取决于事实面之终局判决或法院于一或多项特别于第二项限制及禁止国土安全部及公民移民服务局实施该新法,新法适用所造成的任何影响或因应新法修正而须递交之新版表格(I-944自给自足声明表、I-485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留),此公共负担新法之生效日遭向后推迟。若法院之命令遭事后终止而该新法生效,则原生效日2019年10月15日将被置换为命令被终止后之日期。

关于在美国调整身份而言,申请者似可继续沿用旧表格申请,直到法院之事前禁制令遭上诉推翻或美国政府于原审法院或上诉法院就本案事实面获得全盘胜诉判决。

然而此些裁决皆未禁止于2019年10月11日由国务卿所发布暂定最终条文以执行于2019年10月15日实施公共负担新法之相关规定。然问题在于领事馆官员是否得以实施该暂定最终法规,即使法规摘要已明确指出其目的在于与国土安全部保持同步:

本法的意图亦在使美国国务院之标准与国土安全部保持同步,以避免出现领事馆人员审酌某外国人情况而认定该人不可能成为公共负担,但国土安全部于同一外国人持美国国务院所发签证请求入境美国时,却认为该人属于公共负担而不得进入之情况。

虽然三个联邦法院皆未直接禁止,但火鸡断头恐难以展翅(感恩节要到了),故美国国务院不应认为此次其能单凭己力实施该法。于本文定稿后,一位美国国务院官员已确认此公共负担新法于新版表格确认前不会实施。亦得知美国国务院将使用新版DS-5540表格(公共负担问卷),然该表现正由美国行政管理暨预算局审查中。每年使用该表之绿卡申请者将约有45万人。此虽系因技术性问题而造成之延宕,然即使州能快速通过行政管理暨预算局之程序,因有这些初步强制禁止令,公共负担新法能否上路还有待观察。

三个联邦法院并未暂缓2019年10月4日「总统公告暂缓造成美国健保经济负担之移民之入境」预定于2019年11月3日生效之计划。此公告影响领事馆流程但未影响调整身份申请,然要求移民签证申请人(除少数例外)于入境美国30天内提出符合规定之医疗保险证明(非「医疗补助」),或其拥有足够医疗资源以支付得合理预见范围内之医疗支出。根据移民政策研究所(无党派,致力于分析美国其全球移民之智库)之研究,高达65%之合法移民可能会被禁止入境美国。据信,于新法规生效日前,将有法律争讼寻求禁止该公告。

不幸的是,特朗普先生及其团队针对移民的贫富进行凶猛袭击之态度渐趋明显。藉由财富测试并包含对英语之了解,其主要是寻求欧洲白人族群入籍,而拒绝世界上大多数的其他地方。

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大纪元2019年10月1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丈夫被禁止入境10年、现在时间到了,我们也一直保持婚姻状态,请问他可以申请重新入境吗? 2. 未婚妻结婚年龄 3. 孩子父亲被控持有1克大麻、个人使用,警官说这是轻罪。他有居留证,会发生什么?

1. 丈夫被禁止入境10年、现在时间到了,我们也一直保持婚姻状态,请问他可以申请重新入境吗?

我和丈夫2004年结婚。但他因签证过期、没有准时离境,被驱逐出境。我们仍然是结婚状态,而且十年已经过去,我们仍然是夫妻,他是否有可能回家,请问这需要花多少钱?

李律师回答:
如果他仅因逾期居留而被驱逐出境,自离境日已过了10年,并且您具有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身份,那么您可以申请让他回来。至于我们的律师费用不便公开讨论,但收费合理。

2. 未婚妻结婚年龄

我最近在Rapid Visa上购买了一项计画,来帮助我的宏都拉斯未婚妻申请K1签证。一切进展顺利,我打算与她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结婚。她今年20岁,12月满21岁,而我今年21岁,即将满22岁。我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我在她的大使馆页面上读到:「如果您在宏都拉斯结婚,则必须符合宏都拉斯法律规定的要求。以下是特古西加尔巴市政厅发布的几份有关宏都拉斯婚姻要求文件的非正式译本。」她是宏都拉斯人,那里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1岁。我想,由于她来美国在这结婚,这边的合法结婚年龄为18岁,所以这不会有问题。但现在有人告诉我,由于结婚年龄这会是一个问题。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做的吗?我真的很想把未婚妻带到这里,但现在我感到非常失落和难过。有什么建议吗?

李律师回答:
由于现在已经快到12月,也许您最好的举措就是提交K-1未婚夫妻签证申请,通常需要至少六个月的时间才能通过美国移民局(USCIS)的批准。此后,领事处理通常也需要再等上几个月。当您的未婚妻在领事馆接受面谈时,她可能已经21岁了。即使她未满21岁,也可以将面试推迟一或两个月,年满21岁再去面谈。此外,我扫瞄了一下宏都拉斯的信息,在父母同意下的女士可以18岁结婚,但我相信您已经知道这一点。如果未婚妻未满21岁,可以带父母同意的证明去面谈。

3. 孩子父亲被控持有1克大麻、个人使用,警官说这是轻罪。他有居留证,会发生什么?

李律师回答:

美国移民法允许持不超过30克大麻而被定罪的永久居民申请豁免。如果他没有其他不利的指控,应该是可以的。

李亚伦律师是2019年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

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的2019年度名单已公布,李亚伦律师再次被选为2019年纽约市超级律师。他是纽约大都会选出的67位移民法律师中的2位华裔律师之一。这是李亚伦律师第八次当选,之前曾在2011年,2013到-2018年获得此荣誉。他的专业是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请点击此处“2019年移民法的超级律师名单”。

大纪元2019年10月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丈夫被定罪后被驱逐出境。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回到美国? 2. 将有未婚夫签证的人带到美国年收入需要多少? 3. 若出了院 我的公民身份是否会被撤销?

1. 丈夫被定罪后被驱逐出境。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回到美国?

我的丈夫(我一生所爱)于1970年出生,1987年他从他的祖国非法来美。我2002年16岁时遇到他,我们育有3个孩子。他于2009年因制造和递送罪被判入狱10年,坐了2年半的牢就后被驱逐出境。这是他第一次遇到麻烦就被判入狱。我们的孩子被收养了。已经快十年了;他可以回美国吗?

李律师答:
依您所述,在我看来,您的丈夫很难合法回到美国。涉及制造和递送毒品罪(我假设是毒品),以及被判10年徒刑是重罪。

2. 将有未婚夫签证的人带到美国年收入需要多少?

我的年残疾收入仅为10,200美元,但到2020年,我的年收入将增加到24,000美元。我现在有房屋, 资产,在银行里有存款,是否有帮助,而不必等到2020年?到底需要多少钱?

李律师答:
拥有房屋, 资产和在银行有存款可能会有所帮助,但房屋取决于房屋净值。对房屋的净值没有固定金额要求,但越高越好,因为房屋不是流动资产,而且如果你把房子卖掉,你要住那里呢?至于其他资产上也取决于其价值,以及是否可以轻易处置以履行您经济担保的义务。假设您是单身,对其他任何人没有抚养义务,那么银行中的存款可能需要略高于100,000美元,这是一个两口之家年抚养水平的5倍。另外,领事馆官员可能会有兴趣看看这笔钱实际上已经存入您的帐户多长的时间。拥有房屋、资产和银行存款会减少个人资产所需的金额。建议您(代替上述的方式)找一位共同担保人,不仅可以为您的未婚夫签证提供经济担保,还可以为即将到来的永久居留申请提供必要的担保。

3. 若出了院 我的公民身份是否会被撤销?

我参军已有1年半。我获得公民身份约9个月。我有严重的抑郁症,目前正在申请出院中。

李律师答:
您已经获得了美国国籍,如果在获取公民时没有犯重大欺诈或虚假陈述,就不可能取消您的国籍。您的病情是在授予身份之后才出现的,当然不可能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