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文章: 移民新闻 – H-1B新季度的申请即将到来; F-1、M-1 和 J-1 学生签证申请变得更容易了; 回覆移民局某些通知的截止日期予以延长; 申请人在申请延期/转换身份后﹐但在移民局有所判决前离开了美国的签证问题。

世界周刊2022年2月20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1. H-1B新季度的申请即将到来

再一个半月,美国移民局将为新的 H-1B 候选人启动雇主注册程序,如果他们被抽中且随后提交的 H-1B 申请获得批准,他们将在 2022 年 10 月之后开始工作。 (请注意,此通知不会影响目前的 H-1B 持有人,除非不受 H-1B 配额限制的持有人试图转到受 H-1B 配额限制的公司工作)。所有的雇主现在都应该开始整理一份他们有兴趣赞助的候选员工名单(其中许多人可能正处于OPT实习生身份)。

有令人鼓舞的是,今年的H-1B 季节会比最近几年的季节更顺利。拜登政府已经放弃了三项可能对 H-1B 产生不利影响的规定—一项是由劳工部提出的规定,它明显地提高 H-1B 员工的工资,另二项是由国土安全部提出,1.)使候选人更难符合 H-1B 身份的规定和 2.) 将随机抽签的过程改领取最高工资的人。

不幸的是,新季度的 H-1B 签证数量仍为 85,000 名,远远低于合格候选人的数量。然而,这可能是公司和其他大企业获得新人才,让候选人得以在美国建立立足点的最可行方式。如果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担保他们获得永久居留权,H-1B 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停留长达六年甚至更长时间。许多雇主多年来一直很高兴能够留住聪明、且勤奋的员工。

2. F-1、M-1 和 J-1 学生签证申请变得更容易了。

国务院回复了川普前的政策,在外交事务手册中更新了一项政策,使非移民意图问题更容易解决,这对首次申请或续签的学生签证申请人来说是个好消息。学生签证要获得批准,确定当事人具有非移民意图﹐而没有移民意图是至关重要的。外交事务手册指南向领事官员明确的指示,使得此类申请在非移民意图的问题上得到回旋的余地:

学生签证的海外居住需求在天性本质上不同于 B 访客签证或其他短期签证的背景。法规明确规定,学生的自然情况和条件不会使得申请人不符合获得学生签证的资格。学生不具备 B 签证典型申请人的财产、工作和连续性居住生活是很自然的。学生申请者通常不具备这些条件,因为学生通常是单身、没有工作、没有财产,且对未来人生的计划处于决定和成长发展的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务必牢记在判决申请人的意图时要根据目前的意图来判断,而不是根据在美国长期学习后﹐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因此,学生申请人的海外居住需求应以学生通常拥有的有限关系及其直接意图的背景给予考虑。

通过这次修订,拜登政府领导下的美国正展现出一个更开放和欢迎外籍学生的美国。

3. 回覆移民局某些通知的截止日期予以延长

由于冠状病毒的疫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再次延长于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发出的某些案件的回覆截止日。它允许下列通知在截止日后再多给60 个日历日﹕补材料通知 (RFE)、继续请求证据的通知 (N-14)、意图拒绝的通知 (NOID)、意图撤销的通知 (NOIR)、意图废止的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Rescind)、意图终止区域中心的通知,以及N-400 入籍申请案在批准后收到贬损信息后申请重新开案的动议。此外,如果下面这两个表格已在移民局做出判决后的 90 个日历日内提交,而且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做出的判决是在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2 年 3 月 26 日之间,那么 I-290B 上诉动议的申请以及 N-336 要求就入籍的判决举行听证会﹐其回覆日期也可考虑延长。

4. 申请人在申请延期/转换身份后﹐但在移民局有所判决前离开了美国的签证问题。

在新冠疫情期间,由于国际航班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被取消,或国家对再入境有多重限制,让人无法在短时间内达到要求,因此来美国的游客通常很难准时离开美国。因此,许多游客被迫申请延期/改变身份以保持准合法身份,同时又安排离境,然后在他们的申请未有判决前离开了美国。因为若当事人逾期居留﹐法律有自动取消签证的规定,那么他们的签证身份为何,还有美国领事馆和联邦海关及边界保护局(CBP)处理的方式是否一致都成了问题。

《外交事务手册》规定,当事人若在 I-94 有效期之后离境﹐但在移民局裁决其延期或转换身份的申请前离境,如果其申请是及时递件﹐并且本质上不是随意申请的,受到一个全面免于签证被取消的规定。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纽约分会和CBP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会议的回覆,目前尚不清楚 CBP 是否完全同意,据CBP的报导表示:“INA 222 (G) 的申请是十分具体的。.有关 INA 222 (G) 申请的详细参考资料可在 《外交事务手册》的 9 FAM 302.1-9 中找到,其中包含特定的有用方案(可供参考﹐也不受其约束)。如果一份延期申请是及时提交,即使日后放弃,我们建议随身携带收据通知单。”

对签证取消而言,若 CBP 的处理与移民局一致﹐会提高旅游的顺利性,以防止我们几周前听到的情况,那是一位有合法居民身份的家长﹐在离境五个月后以同一张签证返回美国﹐但 CBP 官员取消了他的签证,理由是他放弃了他申请延期的案件,因为他没有去打指纹。

世界周刊2022年1月30日刊登: 1. 移民局是否有一个被驱逐出境的名单,可以查询他们能否返回美国? 2. 如何为我的公婆申请签证? 3. 配偶移民签证申请在海外待审中﹐ 我人在美国可以拿到工作许可证吗? 4. 未婚夫(妻) 签证问题 5. TN 签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绿卡吗? 6. 美国永久居民要如何为生病的姐姐担保移民?

刊登于2022年1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移民局是否有一个被驱逐出境的名单,可以查询他们能否返回美国﹖

我丈夫大约在 22 年前被驱逐出境,现在我想带他回美国的家。在我递交所有文件之前我想知道是否政府有一个名单或其他资料,能知道移民局是否会考虑让他回美国﹖

李律师答:
我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名单﹐让已被驱逐出境的人返回美国。一般来说,一份驱逐令或移送出境令在此人离开美国后﹐十年内都仍然有效。你若担心你丈夫是否还有其他的禁令﹐我建议您获取一份您丈夫的移民案底﹐并向一位移民律师咨询。

2. 如何为我的公婆申请签证?

我是美国公民,但丈夫只有工作许可证。如果我想为我的公婆申请签证,我们该怎么办﹖他们太老了,人在海外的祖国。要如何将他们带到美国呢﹖

李律师答:
您的姻亲要长期住在这里需申请移民签证,您的丈夫必须成为美国公民才能申请担保他们。若要他们来美国探亲,他们必须在美国的海外领事馆进行非移民签证的面谈。您可以在经济担保方面帮助他们,并且保证他们在探亲期结束时会离开美国。请注意,探亲签证将由领事官员酌情决定。

3. 配偶移民签证申请在海外待审中﹐ 我人在美国可以拿到工作许可证吗?

我目前人在美国持有B-2 签证。我美国公民的丈夫为我申请的配偶签证正在全国签证中心(NVC)待审中。我想在等待我的移民签证面谈时间﹐在美国工作并取得工作许可证。

李律师答:
如果您选择在美国递交 I-485 调整身份的表格将身份调整为永久居民,您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可通过 I-765 表格申请工作许可证﹐因为它是一个辅助福利。请注意,如果您要申请调整身份,您应该向全国签证中心要求停止处理您的领事馆面谈作业。

4. 未婚夫(妻) 签证问题

我提交了一份 I-129F申请我的外籍未婚夫。由于我们的关系已经结束,我想取消这份申请。然而,此案件仍在审理中,因此尚未获得批准或拒绝。一旦我写信给移民局且此案被取消,我若在未来想为另一位未婚夫提交另一份 I-129F,会被视为多次申请吗?

李律师答:
假设您的申请未获批准,并且您只提交了一次,您不会被视为多次申请人。 I-129F 表格的说明为多次申请人下了如下的定义: 1. 您为您的未婚夫 (妻) 提交这份申请,并且在之前为两个或更多的未婚夫 (妻) 提交过 I-129F 的表格;或 2. 您为您的未婚夫 (妻) 提交这份申请,而您之前申请的I-129F 表格已获得批准,并且自您之前批准申请的递件日期未满两年。

5. TN 签证持有人﹐可以申请绿卡吗﹖

我在美国持有 TN 签证,想申请绿卡。要怎么做﹖

李律师答:
TN 签证是不能有双重目的,所以TN 持有人必须只有非移民意图。当 TN 持有人开始申请永久居留时,此人若继续试图进出入美国,出现身份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并且在重新入境时可能会受到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的质疑。我们建议我们的客户在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绿卡的期间减少旅行,除非他们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获得回美纸的假释旅游文件﹐并在同时申请工作许可证﹐回美后可继续合法工作。

6. 美国永久居民要如何为生病的姐姐担保移民?

我姐姐住在中国,病得很重。我是美国永久居民,想知道如何为她提供担保。

李律师答:
移民签证类别中不允许永久居民担保申请兄弟姐妹。假设您能够为她在美国提供医疗事宜,是因为美国的医疗水平先进,而她在中国无法有这些先进的医疗,您也许可以让她申请访客签证来美国做医学治疗。

世界周刊2022年1月 2 & 9 日刊登: 1. 我可以用与我的 I-485 职业移民工作许可证和回美证为其他的雇主从事有偿专家咨询之类的兼职工作吗? 2. H-1B工作签证身分的6年期限快到了 3. 我可以在等待绿卡期间移居美国吗? 4. 我目前持有 H-1 B工作签证。我与美国公民结婚,由于个人原因,我想辞职,但我还没有开始调整身份的过程。

刊登于2022年1月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刊登于2022年1月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我可以用与我的 I-485 职业移民工作许可证和回美证为其他的雇主从事有偿专家咨询之类的兼职工作吗?

我持有 O-1 签证,但已在 2021 年 7 月过期。我的雇主已为我申请延期(仍在等待审理中),他们说只要 O-1 延期申请案尚在待审中且在 240 天内没有任何判决,我仍然有身份并可以工作。我已收到雇主赞助以第一优先申请杰出人才绿卡的工作许可和回美证的组合卡。我的雇主表示因为我已经收到了我的工作许可证,他们现在将撤回 O-1的延期申请。此外,我调整身份的 I-485 申请案也已获得批准。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从事我雇主以外的兼职有偿工作(同时仍继续为我的雇主工作),或者这样做是否会危害我未来入籍为公民的申请?我目前有一份兼职带薪的咨询工作机会(按小时付费)。我可以接受这个工作并收取付款吗?

李律师答:
您描述的情况下,您将继续为为您提供申请绿卡的雇主工作,您接受额外的兼职带薪工作是可以的。您有一份工作许可证(EAD),允许您从事不限于您目前赞助公司的工作,此工作许可证 可能很快会被您在调整身份申请获得批准后收到的绿卡所取代。这两种情况,都允许您有额外的工作。以职业移民而拿到的绿卡,美国移民局在入籍时主要会关注申请人在获得绿卡时是否有意为担保的雇主工作。在您的情况下,这似乎不是问题,因为您声明您将继续为您的雇主工作。

2. H-1B工作签证身分的6年期限快到了

我于2016 年 12月以 B-1 身份抵达美国,2017 年 2 月转换为 H-1B身分。我的新雇主将在 2022 年 3 月间为我申请 劳工纸(PERM)。我获得I-140职业移民批准的机会有多大﹖最坏的情况是若我的案件被审查﹐ 我要如何在第 7 年申请延期 ﹖如果我用完了我的 H-1 B的期限﹐ 那么我可以在等待 PERM/I140职业移民 审理期间﹐在海外为同一雇主工作吗﹖

李律师答:
最好的情况似乎是你的劳工纸申请没有问题,并且在您的 H-1B 身份六年期满前获得 I-140职业移民的批准。这样,您的公司可以在您留在美国的期间申请 H-1B 延期。这样的机会取决于劳工纸申请的说明和要求、招聘流程如何进行,以及贵公司财务状况的可行性——在不了解和公司何时开始流程的所有事实,这些都无法预测。最糟糕的情况是您的劳工纸申请被拒绝,您的途径被关闭。在不太严重的情况下,审查将劳工纸的批准推迟到超过这六年的期限,您可以尝试以另一种非移民身份留在美国,或者离开美国并为同一雇主或其他雇主工作,直到您的 I-140 申请获得批准,那时您的雇主可以为您提交 H-1B 延期,如果获得批准,您将可以返回美国。

3. 我可以在等待绿卡期间移居美国吗?

我兄弟为我递交了 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我人在海外。我是否必须等待10 年以上才能拿到绿卡 ,还是我可以有一个特殊签证﹐而搬去美国?

李律师答:
没有特殊签证可以让您在您兄弟的申请有权在签证排到前先来美国。但您可能可以通过其他一些非移民的签证类别入境美国,例如 H-1B 专业职业员工或 L-1 跨国公司内部调遣,因为这些是双重意图的签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移民的事实不会让负责审理签证申请的领事官员受到负面的考虑。其他需要非移民意图的非移民签证,例如访问或学生签证,仍可由美国领事官员在考虑申请的所有情况后酌情决定。

4. 我目前持有 H-1 B工作签证。我与美国公民结婚,由于个人原因,我想辞职,但我还没有开始调整身份的过程。

我必须接种疫苗才能申请绿卡,同时我可以将我的身份更改为 B-1 并与我丈夫住在一起?

李律师答:
如果您辞职的时间与您申请婚姻绿卡身份的时间差距很大,那么您可能最好就让您的 H-1B 身份过期。根据您的情况﹐身份过期不会让您无法调整身份。此外,将身份改为 B-1 或 B-2(旅游或商务签证)涉及您承诺将在临时居留期间结束时离开美国。这样的申请不是您转变为永久居留权的权宜之计。

李亚伦文章: 民主党能不顾国会议员为数百万人解除移民困境吗?如果不能,有计划 D 吗?

世界周刊2022年1月16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参议员乔曼钦(民主党-西弗吉尼亚州)12月19日在“福斯周日新闻”节目上表示,他不会支持“重建美好未来(Build Back Better)法案”,此法案是民主党的主要立法重点,它要求所有 50 名民主党参议员都参与赞同﹐因为这是个仅需民主党一致投票即可通过的和解法案。这示意着民主党必须与自己人做进一步的磋商来削减该法案﹐否则此法案将结束或有临时障碍。如果此立法真能获得 50 票,它的重要移民部分也将需要进一步的工作。

参议院议员伊丽莎白 麦克多诺 (Elizabeth McDonough) 拒绝了计划 C,再次打击了民主党欲将解除移民困境的计划加入 2021 年 12 月 16 日的和解法案中,这个计划 C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长达 10 年的有条件假释(每个申请案要5年的时间),并为那些在 2011 年之前入境美国的人提供工作和旅行的许可。计划 A 曾包括为基本工人、DACA梦想生和 TPS 临时保护身份受益人获得一条入籍公民身份的途径,而计划 B 更新了登记日期,即人们在一个特定的日期人在美国的﹐可以将目前调整身份的资格日期从 1972 年 1 月 1 日变为 2010 年 1 月 1 日。这位国会参议员的指导说:

这个拟议的有条件假释政策与我们之前考虑过的提案效果没有太大区别。这个提案- 在 10 年内会将赤字增加至 1,310 亿美元 – 将创造了一个符合条件的类别(在美国已居住 10 年或更长时间的人),让他们有资格获得有条件假释资格。这个新类别将使 650 万人有资格获得假释——几乎与前两个计划的数字相同。国会预算办公室(CBO) 估计有 300 万人将可调整为合法的永久居留身份( LPR)——其中 200 万人按现行法律的要求是不符合资格调整的。为了实施这个政策,这个假释提案改变了当前就地假释(parole in place)计划的轮廓,使其成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强制授予身份,而不是目前国务卿酌情使用其权力和评估,美国移民局网站指出,国务卿的授予“只是谨慎地”。授予假释将随同强制签发工作许可证、旅行证、认定真实身份证(REAL ID) 的资格和自动更新就地假释的延期。这些是具有持久影响的重大政策变化,就像我们之前考虑过的那样,它超过了预算的影响,并且将受制于 313(b)(1)(D)提案。

现在民主党要何去何从呢?当然和参议员作一个现实评估谈判可能是第一步—但是否有机会建立计划 D 呢?如果计划 C 的内容不那么广泛,只包括带有工作许可和旅行证件的假释计划,而不给真实身份证和自动更新就地假释的资格,那么伊丽莎白麦克多诺女士是否会更愿意接受计划 C 呢?民主党是否有可能﹐甚至可以接受一个不等同于就地假释( PIP) 的假释计划,来允许人们调整身份呢?即使是现在,国安部出于多种原因允许将当事人假释入境美国,但此假释身份不赋予持有人调整身份的权利。如果这位议员不同意任何包括对数百万人进行解除移民困境的方案,那么民主党人似乎有只两个选择—放弃或推翻麦克多诺女士的指导,因为那只是个建议。放弃不仅会在中期选举投票方面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一些立法者表示他们不会支持没有移民部分的立法,会使和解方案进一步处于危险之中。另一方面,若不顾议员的指导会带来双重风险,民主党将因为温和派而无法获得选票;但若不顾议员的指导而成功通过此法案﹐它将开创先例,造成执政党的一方可以简单地通过和解程序来达到其目标。

如果和解方案的其余部分能够制定出来,我们赞成不理国会议员的指导,因为美国移民的未来要靠它,如果现在没有一些可解除移民困境的条款,这种机会要再次出现可能需要很多年。 (最新民意调查显示,共和党准备在中期选举中取得重大的席位。)所以民主党只有在他们能够团结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做得到,因为失去一名参议院议员和多名众议院议员将意味着厄运。如果民主党能达成一致,我们不该局限于最有限的计划 C,而需认真的去考虑它,当然它会有法律上的挑战,但这个计划对政策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对预算产生巨大影响最站得住脚的。

李亚伦文章: 移民新闻 – 美国移民局首次对 H-1B 进行第三轮的抽签; 递件地址非常重要,需要注意; H-4、L 和 E 家属工作许可的变更; 12 月份签证配额进度表有几个亮点; 纽约地区办事处/联络中心会议的重点。

世界周刊2021年12月26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1. 美国移民局第一次为H-1B工作签证做了第三轮的抽签。

美国移民局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即 2021 年 10 月 1 日会计年度已开始一个半月后为 2022 会计年度 (FY) 的 H-1B工作签证做了第三轮回的抽签,令所有人感到惊讶。由于今年2021 会计年度H-1B 注册人数众多(85,000 个名额却有 308,613人注册登记抽签),移民局已进行了两轮抽签,大众均假设 2021 年 7 月份的第二轮抽签是最后一次。现在还能够继续办理 H-1B ﹐对公司和那些被选中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惊喜。但可惜的是,许多公司不像今年早时那样愿意担保,加上现在才被抽中的人可能已经转向其他工作,重返学校,选择其他非移民/移民的途径,或已离开美国。尽管如此,第三轮回将解决一些身份有问题或可能有问题的人。移民局已通过 myUSCIS 帐户向申请公司和其律师/代表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包括递件时间和地点的详细信息。公司必须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期间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文件。

2. 递件地址极其重要。

美国移民局宣布计划明年在伊利诺伊州埃尔金(Elgin)开设一个新的信箱号码;现在某些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将他们的申请递交到凤凰城的信箱号码而不是芝加哥或达拉斯的信箱号码;某些职业案件表格的递件地址移民局使之流线型的递交到一个信箱号码,大众可以在 I-130、I-131、I-360、I-485、I-601、I-765、I-824 和 I-864 表格的网页找到最新的递件说明;在来年,美国移民局计划再更改一些递件地址,并将一些亲属调整身份类别的申请地址定到达拉斯;明年夏天,美国移民局将把亚利桑那州的信箱号码设施从凤凰城搬到坦佩(Tempe)。因此,每位申请人在递交文件前务必查清楚递件地址!

3. H-4、L和 E 家属类别申请 工作许可证( EAD)的变更 。

H-4签证和 L 签证配偶自动延长工作许可证在 Shergill, et al 对抗 Mayorkas案(, 2:21-cv-01296 (WD Wash 11/10/21)) 和解之后,美国移民局于2021 年11 月 12 日发布了一项政策提醒-“某些 H-4、E 和 L 非移民签证配偶的工作许可证”PA-2021-25,这是关于H-4、E 和 L这三个非移民类别配偶的程序—即如果他们在工作许可证到期前正确地提交了工作许可证延期的申请,并且其 H-4、E 或 L 非移民身份的 I-94卡未过期,他们则有自动获得工作许可证延期的资格。它将自动延长工作许可证,到旧的工作许可证到期日后的180天,或I-94 卡的有效签证日期,或工作许可证延期申请获得批准或拒绝的日期,此日期以上述三种情况最早到期的日期为限。要自动延长旧的工作许可证, 雇主需要查看 I-94 表格,证实其非移民身份未过期, 申请工作许可证延期的 I-797C 收据上证实已及时递件,并显示“申请的类别”为“(a)(17 )”、“(a)(18)”或“(c)(26)”,以及同一类别下签发的过期工作许可证的副件。

此政策提醒还规定,E 和 L 受抚养的配偶是附随他们的身份而有工作的权利,

他们不再需要通过提交 I-765 表格来申请工作许可证,但如果他们选择要有一份工作许可证,他们可以继续提交 I-765 的表格。但E 和 L 受抚养配偶的新政策的麻烦是,目前他们的 I-94 上没有标记来区分他们是配偶或子女,要等到美国移民局可以对 I-94 实施更改来区分他们受抚养的类别, I-94卡仅表明 H 或 L 非移民的身份是不足以证明 I-9 表格上 C栏里的工作许可权。因此,在更改前,E 和 L的配偶仍然需要依靠工作许可证作为授权工作的证据。美国移民局指出,新政策不包括三类 E 签证的家属—即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TECRO) 和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TECO) 雇员的配偶仍必须继续根据 8 CFR 274a12(c)(2)的规定申请 工作许可证;根据 8 CFR 274a .12(c)(12)的规定获得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CNMI 的长期投资者的配偶和根据外国退休人员投资证书获得此类身份的 E-2 CNMI 投资者的配偶没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

4. 12 月份签证配额进度表有几个亮点。

12 月份签证配额进度表中的几个亮点是墨西哥亲属类别的前进、EB-5 所有国家的直接投资(非区域中心)有配额,以及中国 EB-2 和 EB-3W 类别递交调整身份申请的日期前进了。亲属类别的两个进度表大致不变﹐除了墨西哥最后批准日期前进 1-4 个月﹐F-2A递交调整身份的日期提前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它不重要,因为该类别的最后批准日期有配额﹐且移民局允许该日期递件),以及墨西哥优先权提前 0-4 个月;职业移民其他所有国家的最后批准日期仍有配额*,除了 EB-5 类别的区域中心投资,中国的 EB-2 前进一个半月至 2019 年 1 月 1 日﹐ EB-3W(其他员工)前进两年至 2012 年 3 月 1 日;印度的 EB-2 前进六个月至 2012 年 5 月 1 日(对于大多数在 2020 年已降级为 EB-3 的印度案件,期排期已达2015 年 1 月 1 日时,这不是特别有用); 职业移民的递交调整身份日期,中国的 EB-2前进两个月至 2019 年 4 月 1 日,EB-3W 前进 5 年至 2015 年 5 月 1 日,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的 EB-5 直接投资有配额。由于没有实施立法,EB-5 区域投资案仍然没有配额。 (除非投资者直接参与 EB-5 投资(仅占投资者的 5% 左右),否则 12 月份签证配额进度表中的 EB-5 走势并不令人兴奋)。

本月(12月),美国移民局允许 F-2A 类别使用最后批准日期,亲属( FB) 和 职业(EB) 移民类别使用递交调整身份的日期。

* 这里的其他所有国家是指除了申请超过配额的国家中国和印度(EB-1 到 EB-3)以及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墨西哥(EB-4 宗教案件)。

5. 纽约地区办公室/联络中心会议的重点。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 (AILA) 纽约分会报导了 10/21/21 的联络中心会议,以下是一些有趣的项目:

  • 联络中心对紧急查询案件的回电最长为要等 72 小时,而目前仅为 48 小时。
  • 被中心归类为非紧急查询的案件最多要等 30 天才回电,而目前仅为 20 天。
  • 查询律师应该提供两个电话号码。
  • 查询没有收据号码的案件,律师/代表应说明查询针对的是没有收据号码的特定递交文件,第一级查询单位会把它送到第二级查询单位来进行研究/做特殊处理,然后会发送一个服务请求通知给案件待审的办公室。
  • 第一级官员应提供他的姓名和其 ID 号码,第二级移民服务官员 (ISO) 只需提供姓氏。
  • 在生物识别打指纹预约时,如果此人因为身份 ID证据 不够或其他原因而被拒之门外,此人应联系美国移民局,让他们知道为什么没有在预定日期打指纹或照相,而官员应尽量安排。
  • 重新安排生物识别打指纹预约的正当理由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原因、工作原因、必要的旅行、先前已计划好的旅行、工作提供(不能在那天请假)、疾病/冠状病毒Covid等。
  • 联络中心鼓励申请人使用他们的 myUSCIS 帐户申请重新安排时间。
  • 在回电时,律师代表可以在收到回电时﹐询问另外两个案件的情况。
  • 会议证实,美国移民局不会与律师的助理交谈,而只是与 G-28 代表授权的律师交谈。

世界周刊2021年12月5日刊登 1. F-1转 B-2 处理约需9个月 2. 父母在美国等待 I-130审理期间﹐可以离开美国吗﹖

刊登于2021年12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F-1转 B-2 处理约需9个月

我可以从 F-1 学生签证身份转为 B-2 旅游签证吗?如果获得批准,我可以旅行并持旅游签证回来吗?我会在邮件中收到一份副本吗?需要多长时间处理?

李律师回答,
是有可能从 F-1 学生变成 B-2 游客身分,但目前在许多情况下这样做是不切实际的。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通常审理这种类型的裁决都被积压,可能需要超过九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有所裁决。如果您提交申请,您将收到一份收据,而可能需要等很长时间您才能收到实际的判决。如果您决定要提交申请,而在您申请要求的时间即将到期但人仍在美国,您应该要离开或采取一些其他措施来保留您的非移民身份。请注意,转换身份不是发给一份签证,而只是在一张纸上注明。如果您离境旅游,在大多数情况下您需要申请旅游签证才能以游客身份返回美国。

2. 父母在美国等待 I-130审理期间﹐可以离开美国吗﹖

我的父母在抵达美国 3 个月后提交了 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他们还没有提交调整身分I-485的申请。他们在 美国等待I-130 审理的期间可以离开美国﹐然后持探亲签证回来吗?他们需要申请I-131旅行证件吗?他们可以在国内申请I-485吗?

李律师答﹕
这里的困难是你父母的探亲签证需要非移民倾向,如果他们在再入境时边境官员问及此事,他们可能会遇到麻烦。可能最好的解决方案是让你的父母提交调整身分 I-485 的申请﹐并在审理期间取得进出美国的 I-131 回美纸才离境。请注意﹐美国移民局处理回美纸的申请需要一些时间,因此您的父母可能在提交调整身分 的申请后 5到10 个月内无法离境。 I-485 调整身分 只能在美国提交。如果您的父母希望在海外处理他们的移民文件,他们必须递交 DS-260 移民签证申请表。

世界周刊2021年11月21日刊登 1. 若非家庭成员 担保人、共同担保人收入分开算

刊登于2021年11月2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若非家庭成员 担保人、共同担保人收入分开算

我的共同担保人的 2020 年收入超过美金五万。那么我报税的最低收入必须加多少
钱呢?

李律师回答,
除非您的共同担保人是你的家庭成员,否则您和您的共同担保人的收入和资产无法加在一起。否则,您的 I-864经济担保书 和他/她的 I-864 经济担保书将被分开考虑。在查看您的共同担保人的收入时,移民官员通常会查看经济担保书是否可信,以及共同担保人的抚养人数,及过去曾担保过的人在移民后获得经济状况测试的公共福利,但共同担保人仍有法律义务要担保他们。从经济贫穷线来看, 美元50,170的收入足以养活包括共同担保人在内的 7 个人。

李亚伦文章: 移民新闻 – 入籍练习和程序; 11月签证配额表倒退; 拜登政府仍在提倡以高薪水来获得H-1B的工作签证; 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旅行禁令将分阶段结束; 纽约州和联邦政府努力保护移民。

1. 入籍练习和程序

移民局监察员在2021 年 6 月 23 日入籍和移民融合的网络研讨会上提供了下面的问及答:

研讨会上示范并操作了入籍申请人阅读和写作考试平板电脑的一般使用情况,问到入籍申请人如何要求用纸张来参加阅读和写作的考试,答案有多种,包括通过联络中心,上网 www .uscis.gov/accommodations 申请,或在入籍过程中随时向外地办事处(field offices)提出要求。

关于视频面谈在美国移民局外地办公室到底有多普遍,入籍公民的教育者问到为便于考生做好面谈考试的准备,要如何知道他们考生入籍的外地办公室是否以视频方式面谈,答案是视频面谈的使用因办公室的不同及考虑因素来决定,例如办公室的大小、办公室工作量以及健康和安全的考虑;选定的移民局办公室已于 2020 年 6 月开始测试视频面谈;测试很成功,移民局现在已经在所有的移民局外地办事处进行视频面谈。

2021 年 9 月 21 日 纽约地区办公室/利益相关者的联络会议:

会议中提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即一个 N-400入籍案,此人的绿卡在提交 N-400 之前或在N-400审理期间过期了,地区办公室会如何判决呢。第一个答案是,即使此人已申请入籍,此人也必须提交 I-90 表格申请更换新绿卡,因为法律要求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绿卡。之后的后续问题又问到,没有绿卡是否会导致移民官对 N-400申请不予以判决,地区办公室的回答是没有绿卡不会有任何影响,因为没有绿卡与良好的道德品质无关。

2. 11月签证配额表倒退

虽然 11 月签证配额进度表亲属移民类别中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日期和最后批准日期与 10 月相同,但中国和印度职业移民的第三类别, 其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日期和最后批准日期大受打击– 最后批准日期:中国EB-3 从2019年 1月8日 倒退到 2018年3月22日,印度从2014年1月1日倒退到2012年1月15日。第二类别中国的日期从2018年1月18日前进到2018年11月15日 ,印度从 2011 年 9 月 1 日前进到2011 年12 月 12 日 几乎没什么好处,因为绝大多数职业移民第二类别已经提交降级到第三类别的申请。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日期:第三类别中国从 2019 年 1 月 15 日倒退到 2018 年 4 月 1 日,印度从 2014 年 1 月 8 日倒退到 12 年 1 月 22 日。令人欣慰的是,中国的第二类别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日期从 2018 年 9 月 1 日前进至 2019 年 2 月 1 日,这个前进是因为过去中国的第二和第三类别有未使用的签证额﹐但印度第二类别从 2012 年 7 月 8 日前进至 2013 年 1 月 8 日,除了那些之前无法降级到第三类别的人,几乎没有任何好处。

倒退的原因是什么? 11 月份签证公告第 8 页说:“这是申请人对配额异常强烈需求的直接结果,主要来自公民和移民服务办公室调整身份的案件。”

2021 年 6 月 10 日《移民日报》一篇沃尔特尤因 (Walter Ewing) 撰写的文章“拜登政府今年浪费了二十多万张绿卡”,指控大约有 150,000 个亲属移民和多达 80,000 个职业移民的签证在 9 月 30 日之前没有用掉——虽然这150,000 个亲属移民的配额可以在明年用于职业移民( EB) 的类别(2022 会计年度可使用的职业移民配额共有290,000 个=140,000个常规配额 + 150,000 个亲属移民的配额 ),但这 80,000 个职业移民的配额被浪费了。尤因先生指出2021 会计年度,有2020 会计年度留下的122,000 个亲属移民的配额﹐故2021 年可用的职业移民配额为 (140,000+122,000 = 262,000),但多达 80,000 个未使用,除非国会采取行动,否则无法恢复使用。

这些浪费的数字和国务院必须平衡财政年度配额中的四个季度,笔者看来,它是配额倒退的问题根源。

3. 拜登政府仍在提倡以高薪资来获得H-1B的工作签证

拜登政府再次以川普的高薪资政策为 H-1B 辩护—这一次是华盛顿特区联邦法官听证的纽约人道协会等人控诉Alejandro Mayorkas(曾为美国移民局局长﹐现任美国国土安全部长) 等人的1:21-CV-01349号案﹐称该政策在程序上有效且与 移民和国籍法(INA) 政策一致。它在 10 月 11 日的一项新动议中辩称,为专业员工签发有限数量的签证的工资依赖模式是有效的,而且该政策是在川普政府的最后几周根据当时代理国土安全部长查德沃尔夫(Chad Wolf)合法实施的。大约一个月前,政府当局在此同一问题于加州的地方法院败诉。加州北区法院的法官 Jeffrey S White 在美国商会诉讼美国国土安全部的20-CV-07331案,此案于2021年9 月 15 日 只因为查德沃尔夫在国土安全部颁布该规则时未被合法任命为代理部长﹐而对商会作出一个简易判决。法官指出,国土安全部放弃了此论点﹐即联邦紧急措施署( FEMA) 行政官员 Peter Gaynor 发布的备忘录中﹐纠正了沃尔夫 Wolf 任命中的任何不足的论点。但法官没有对原告的论点作出裁决-即政府的规定违反了受到H-1B 配额限制的申请人“应按照此类签证申请的顺序获得签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非移民身份)”的法规。 ”法规第 1184(g)(3) 条。

越来越清楚的是,虽然拜登政府在大多数移民领域比川普政府的移民政策好得多,但拜登先生在工会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并相信雇主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应该向员工支付最高工资。

4. 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旅行禁令将分阶段结束

白宫宣布将结束对来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非必要旅行(nonessential travel)的禁令,从 11 月 8 日开始,那些已完全接种疫苗的旅客可以出于旅游或探望家人等非必要旅行的原因入境美国,与国际航空旅客可以入境美国的日期相同。此疫苗接种的要求不适用于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基本员工(essential workers),他们可延至 1 月之前完成接种疫苗。儿童除外。所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批准和授权的疫苗,以及所有世界卫生组织(WHO) 紧急使用清单上的疫苗都将被接受用于航空旅行,一位白宫官员表示,预计陆地边界也会如此。目前,世卫组织批准使用的疫苗只有七种——莫德纳、辉瑞、强生、阿斯利康、Covishield、国药集团的 BBIBP-Corv(Vero Cells)和科诺瓦克的 CoronaVac。不包括俄罗斯人造卫星疫苗。

5. 纽约州和联邦政府的努力保护移民。

2021 年 10 月 9 日,纽约州州长霍楚签署了立法 (S343-A/A.3412-A),对威胁举报他人移民身份的人﹐适用于勒索或胁迫罪行的法律标准。以前,威胁举报只能用在贩运劳工和性交易案件﹐被视为犯罪,而不会被视为潜在的勒索或胁迫犯罪。该法案允许检察官起诉以威胁方式让人进入驱逐程序的勒索的人,即使与劳工或性交易无关。

在联邦方面,拜登政府已暂停使用扩大快速驱逐令。国土安全部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说:“国土安全部正在对扩大快速驱逐令进行审查。这种特殊的快速驱逐案件曾在拜登政府的极少数案件中使用过,该部门在完成审查之前不会再继续使用”。扩大快速驱逐的程序下,在川普先生之前﹐对非法入境并在边界 100 英里范围内发现的非法入境者在两周内采用该程序﹐之后范围扩大到在美国任何地点发现的非法入境者无法证明其在美国至少待了两年的人。

在 2021 年 12 月 10 日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亚历杭德罗 马约卡斯 (Alejandro Mayorkas) 向美国移民执法局(ICE)代理主管泰德 约翰逊 (Tae D. Johnson)、 美国移民局局长 Ur M. Jaddou 和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 代理长 Troy A. Miller 发表了一份国土安全部备忘录“劳动力执法:保护美国人就业市场、美国人工作场所条件和个人尊严的战略”部长表示,国土安全部反对大规模工作地点操作的政策——“大规模工作地点操作的部署,有时会导致同时逮捕数百名员工,无法关注我国未经授权的就业挑战中最有害的方面:剥削雇主。这些引人注目的行动错误地分配了执法资源,同时令人不寒而栗,甚至成为对员工合作和工作场所标准调查的报复工具。此外,此类操作不符合该部门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公民移民法执行指南》及其所需的个性化评估。鉴于这些担忧,请确保不再进行大规模的工作场所操作,而是重新集中我们的工作场所执法工作,以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

李亚伦文章: 申请移民 2项最新规定 1. 移民体检要求提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的证明。2 市场研究分析师 H-1B 提出全国集体诉讼和解。

世界周刊2021年10月10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1. 移民体检要求提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的证明。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于 8 月下旬宣布,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移民需要接种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即寻求移民的人必须出示全面接种世卫组织授权使用或列为紧急使用的疫苗证明。自称接种过疫苗但没有书面文件证明者,不予移民。如果当事人没有接种疫苗,而海外的指定体检医生或美国移民局指定医生有可用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则允许此医生为申请人接种疫苗。但是,申请人必须在体检完成之前,打完 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系列,因此如果申请人在体检时未接种疫苗,其案件的处理可能会被延迟。对年龄小于接种年龄的人以及有医疗禁忌记录的人全部予以豁免。其他情况可予以豁免的,如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在医生的管辖范围内无法常规获得。无论是否有免疫力或先前感染过 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证据,申请人都必须接种疫苗。至于那些在 10 月 1 日之前已经通过体检的人会怎样?他们是否需要在美国移民局或美国领事馆面谈之前或面谈时补充体检、再做一次体检或出示疫苗接种的证明呢? 美国移民局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发布消息时回答了这个问题,即疫苗接种要求将仅限于 2021 年 10 月 1 日当日或之后的体检。在“移民体检所需的 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中,移民局强调,“该要求自 2021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并适用于该日或之后由移民局指定医生签署的所有 I-693体格检查的表格。”在没有进一步指示之前,看来20 21 年 10 月 1 日之前做过体检的未决案件,其体格检查的报告有效。

2 市场研究分析师 H-1B 提出全国集体诉讼和解。

一项全国性集体诉讼Madkudu 对抗美国移民局案( No. 5:20-cv-2653-SVK (USDC N. Dist. CA. 2021)) 有了一个和解提议,为集体诉讼成员提供一个补救措施─在 2019年 1 月 1 日或之后提交市场研究分析师 H-1B 申请的所有美国雇主 ,直到法院批准此和解之日为止,申请被驳回的理由是职业展望手册 (OOH) 未确定市场研究分析师是专业职业,而被美国移民局认定以OOH调查结果为市场研究分析师的案件,H-1B申请将会被批准。 集体诉讼成员必须在 2021 年 10 月 4 日之前对拟议的和解协议提出异议,法院将公平听证会安排在 2021 年 10 月 19 日。符合 Madkudu 条件的案件可在法官做出决定后 180 天内申请重新开案,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工商管理学士或更高学位,其正式的辅修、主修、专业、或专攻市场研究、营销或研究方法专业,并在成绩单、文凭或其他官方文件上有此注解的。如果没有注册处的文件,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系主任、相关系教授或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官方学术顾问的信函以供考虑,来确认上述情况。也可以考虑非官方的成绩单。

·讯息、统计学、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和/或社会科学的学士或更高学位也可能符合,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非官方的辅修、主修、专业、专攻或市场研究、营销或研究方法方面的专业是必要的履行工作职责。

·为了证明集体诉讼成员的资格,申请人将随重新开案的请求提交一份美国移民局拒绝原 H-1B 申请的副本,而那些上诉并被行政上诉办公室AAO 驳回的人将提交一份 AAO 判决的副本而不是服务中心的拒绝信。

·美国移民局将在法院命令发出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通知,指示集体诉讼成员以 I-290B 表申请重新开案的动议,并附上一张封面纸,明确表明此动议是由集体索赔的成员提交的 , 寄交指定的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接收以获取集体诉讼成员重新开案请求裁决的收据。 这 180 天从美国移民局宣布指示集体诉讼成员发送重新开案动议的日期起算。

此拟议和解是对美国移民局依赖 OOH 来决定什么是 H-1B 申请中的专业职业的又一指责,它也表明专业职业不是由一个学习专业领域而下定义的。

世界周刊2021年10月3日刊登 1. F1 学生签证转B2 旅游签证 需很长的时间 2. 入籍申请表格填写的错误可以在面谈时修正吗? 3. 要如何才能将 J-1 互惠生签证转换为结婚签证? 4. 投资移民获批 B签证入境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风险大

刊登于2021年10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F1 学生签证转B2 旅游签证 需很长的时间

我目前是 F1 学生签证,因为无法继续上学,想改成 B2 旅游签证。到批准需要多长的时间?

李律师答﹐
查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公布的各个服务中心转换为“其他”类别的裁决审理时间表-如转换成 B-2类别-通常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德克萨斯州服务中心需要 10到13 个月,加利福尼亚州服务中心需要 19到25 个月,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需要 9.5到12 个月,佛蒙特服务中心需要 11.5到15 个月,波托马克服务中心需要 10.5到13.5 个月,全国福利中心需要 2.5 到4.5 个月。请注意美国移民局的裁决因大疫情而被推迟,我们希望它会开始加快。

2. 入籍申请表格填写的错误可以在面谈时修正吗?

我在我的原籍国服过强制性的兵役﹐但入籍申请表N-400上关于兵役的问题,我回答“没有”而不是“有”。我已经有了面谈的日期。可以在面谈时改正吗?会有什么麻烦吗?

李律师答﹐
可以的,您在入籍面谈时有机会更正入籍申请表格中的任何项目。如果移民官员没有问到这个问题,你应该自动说出你服过强制性的兵役。

3. 要如何才能将 J-1 互惠生签证转换为结婚签证?

我是持 J-1 Au Pair互惠生签证抵达美国的,身份将于 10 月到期。但是在这里我遇到了我的女朋友,打算结婚。我想知道如何确保我能够留在这里和她在一起,因为我们不想分开。如果我结婚,我无法继续互惠生的身份,因为该计划规定如果结婚,我必须退出该计划。因此我想了解要如何合法地留在美国和她在一起,直到一切都得到处理。

李律师答﹐
假设您没有受到因 J-1 签证而需回祖国居住两年的约束,那么如果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应该能够留在美国。若与永久居民结婚,您必须在 J-1 签证到期日之前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 I-485 调整身份的申请。 I-485 申请递交后将使您处于准合法身份,直到移民局对您的申请作出裁决。

4. 投资移民获批 B签证入境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风险大

我申请了 EB-5投资移民,并于 2020 年 2 月获得批准。由于我那时人在香港,所以我做了领事作业程序,全国签证中心的文件也已经完成﹐正在等待面谈通知。两个月前,我持非移民商务签证(B1/B2)来到美国。香港的冠状疫情的病例再次激增,正在实施封锁和宵禁。请问﹕1)如果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会怎样? 2)因为我持非移民签证人在美国﹐而申请移民身份,被拒绝的可能性是否很大? 90 天的规则会对我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吗? 3)如果我的申请被拒绝,我还能回香港做领事作业程序吗?

李律师答﹐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关心的一个问题很可能是﹐您在等已批准的 I-526 申请的领事面谈通知﹐为什么在此申请调整身份,以及您在来美国时是否有调整身份的意图。这可能归结于移民审查官员对这些事情的看法。您可能会被面谈而不是免去面谈,在面谈的情况下,移民官员可能会对您的解释予以质疑和评估。请注意,香港疫情恶化似乎是您决定要调整身份而不是返回领事馆的合理解释。如果您被拒绝,您的香港领事作业可能会遇到问题,这取决于重回领事作业的速度以及面谈官员对您尝试在美国调整身份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