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2025年7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正办绿卡 可去加国拿TN签证吗?
一读者问:
我去年以L-1签证来美工作。由于经济状况不好,公司现在还不给办PERM,也还没抽到H-1B,现在EB-2排队的人很多。感觉就算抽中H-1B,过了PERM,离最终拿到EB-2也是遥遥无期。所以,我有个想法,可不可以在提交I-140之后(想尝试一下NIW或等公司什么时候PERM)在排队绿卡的那几年里,去加拿大工作并入籍。之后再透过TN签证回美国拿绿卡(假设还能在美国找到工作)。这种做法对比在美国等下去有什么弊端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根据您的描述,我推测您目前是在美国持 L-1B 而非 L-1A 身分。若是 L-1A(公司内部调派的主管或经理),则可走 EB-1C 类别申请,处理时间会更快。话虽如此,您目前的计画存在一个问题:TN 签证属于需具备非移民意图的签证,而您正在申请美国移民身份,这可能会阻碍您使用 TN 签证。
更合适的选择可能是:在等待 PERM 或 NIW(国家利益豁免)过程中继续留在美国,或是留在加拿大直到可以在美国驻蒙特娄领事馆参加移民签证面谈。留在加拿大有其优势,因为许多人视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为一种保障,且您也能在等待期间继续赚取收入。
2. 新创公司办身分 有风险
一读者问:
我目前在某中型大小的公司工作,持有H-1B,大概两年后H-1B身份将达到上限。我尝试过NIW,但不幸被拒绝。最近拿了一家新创公司(startup)的口头工作邀请,对方承诺Day1绿卡。目前,正在纠结中,想问该不该去。
李亚伦律师回答:
考虑跳槽到新创公司时,可以思考以下几点:
1 该新创公司的资金存活期与成功机率。
2 该工作的 PERM 通过机率(职责、要求、您的资格、适当的工资标准、薪资支付能力证明等)。
3 时间安排:您与公司可能面临只剩 24 个月 H-1B 时间的困境,这需要公司与您密切配合,确保在 6 年 H-1B 最长时限用尽前完成所有流程。鉴于撰写申请、取得工资标准认定以及征才程序本身都需时,若没有专注处理,可能无法在递交 PERM 后累积满 365 天以申请 H-1B 延期。
您或许应仔细考量这些因素,评估是否值得加入该新创公司。
3. 持回美证入境 会失H-1B 身分吗?
一读者问:
我目前人在中国,H-1B申请延期卡在行政处理中(under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请问,可以直接放弃等待行政处理,而使用回美证AP入境美国吗?入境之后能继续用H-1B为雇主工作吗?还是说H-1B会作废?
李亚伦律师回答:
若像您这样的 H-1B 持有人前往加拿大办理签证盖章,而案件被卡在行政处理,通常需等到签证获批后才能重新入境美国。然而,由于您已有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待审,且已获得回美纸(Advance Parole)文件,您或许可以放弃签证盖章流程,改以回美纸 Advance Parole 重返美国。
使用 Advance Parole 重新入境后,您会以「假释身分」(Parolee)入境,而非 H-1B 身分。根据前 INS 政策,这表示您仍可在美国继续工作,但技术上已不再持有 H-1B 身分,除非您之后再次申请 H-1B 延展或转换,并获得批准。
4. 夫妻同时申请移民 一方获准另方应撤
一读者问:
去年10月底,丈夫交了I-485、I-131和I-765,并把我加入为配偶。他的优先日期(PD)是2017 年12月。这周,我公司法务移民律师通知我的案子也排到了。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18年2月,可以提交了。我个人还是希望再提交一次,把丈夫加作我的家属,以此有备无患。但是,不知道这么做符不符合章程呢?另外,这样做是否会拖沓我们的绿卡进度?
李亚伦律师回答:
即使您目前是丈夫案件的家属申请人,您仍可以以主申请人身分自行提出 I-485。美国移民局并不禁止多重身份调整的申请。各案审理进度互不影响;一旦任一案获准发绿卡,另一案应立即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