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7月1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国际学生用TPS工作许可做有薪暑期实习,可以吗? 2. H1-B工作提前结束,是否还有60天的宽限期? 3. 两个移民案件

1. 国际学生用TPS工作许可做有薪暑期实习,可以吗?

我哥哥是从尼泊尔来的国际学生。他最近拿到临时保护身份(TPS),希望用TPS工作许可证在暑期做与他学习专业相关的带薪实习。我有一些顾虑:a)他能否这样做,请问您的建议是什么? b)一旦TPS明年到期,这会怎样影响他? c)我想与法律专业人士确认一下,他没有做一些未来可能导致移民问题的事。

李律师答:
如果您哥哥是国际学生持有效学生身份,即使他以美国移民局授权的TPS工作许可证工作,在我看来,他违反了其学生身份。他可以有另一种选择,或许从学校获取课程实践培训或预先实习生身份来工作,获得有偿报酬,因为你说那份工作与他的学业有关。我建议,他与学校委派官员(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讨论此事。

2. H1-B工作提前结束,是否还有60天的宽限期?

我是H1-B签证持有人。我在美国的工作原应持续三年,但我的雇主在2019年4月通知我,我的职位将于2019年7月30日结束(提前整两年)。请问,我必须在9月底之前离开美国吗?

李律师答:
雇主在您H-1B申请结束日提前整2年完成工作,您将有60天的宽限期离开美国。移民局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找另一个工作职位、转换身份,或离开美国。

3. 两个移民案件

我是以J1签证进入美国并申请了宗教庇护,我拿到了工作许可证,也有社会安全号(SSN)。后来我认识了男朋友,刚开始我们是朋友,但后来的发展就不止于此。跟他每天呆在一起后,我开始改变我的宗教观。我意识到申请宗教庇护不好。我们想要结婚,但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我不能同时处于两个移民流程中。请问您有什么建议?
 
李律师答:
在2017年的一个纽约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议上,纽约市区主管和首席律师见面会时,一位会员提出如何解决像您这样的情况—您要求政庇办公室暂停您的案件、同时提交婚姻关系的调整身份案。您也可以要求政庇办公室取消您的案件。我假设您的男朋友是美国公民,以及您的宗教庇护案件正在审理中,案件没到移民法庭。如果后面这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存在的话,我的答案会不同。

世界周刊2019年7月7日刊登 1. 仅一次离开9个月 长期居美者或可入籍

1. 仅一次离开9个月 长期居美者或可入籍

读者问:

我已持有绿卡5年,想申请我的父母,因此想入籍成为公民。但是,去年我有9个月不在美国境内,我怕入籍达不到「居住时间要求」。我应该继续申请吗?入籍被批的概率有多少?

李律师答:
如果除了去年有9个月外,你过去一直住在美国,假设没有其他不符条件,你的入籍很可能通过。如果你在拿到绿卡后经常长时间的多次旅行,移民局的官员通常会问出境的原因,并查看你在美国居住的其他证据,如缴税、财产所有权、在美国有其他家庭成员以及有工作等。如果你有意保持在美国的绿卡身分,并且你在境内居住时间符合「实际居住时间要求」的一半,移民局官员很可能批准你的入籍申请。

刊登于2019年7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李亚伦文章“H-1B宽限期 60天?70天?”

在2016年11月18日的法条中,移民局给予非移民签证到期后的10天宽限期,将推广到包括非移民E-1(条约贸易商)、E-2(澳大利亚专业职业)、L-1(跨国公司经理)和TN(北美自由)贸易协定。H-1B(专业人才)、O-1(特殊人才)和P(演员、运动员、艺人)等类别已经包括在内。美国移民局澄清,这10天期限可用于申请身分延期或身分改变。

同时,此法条还允许在每个有效期内60天宽限期,以便在授权期内离职或被解雇的E-1、E-2、E-3、H-1B、H-1B1、L-1、O-1或TN类别的个人找到新的工作。这个60天的宽限期只能在每个申请的有效期内使用一次。

很明显,两个宽限期的目的是不同的。一个是授权期结束时只允许10天,另一个是为了保护在工作中陷入困境的非移民工作签证持有人。那么这两个宽限期可以合到一起超过60天吗?法条对于申请人在授权期的最后60天内离职或被公司解雇时允许这种情况。在此情况下,美国移民局认为申请人在有效期满之后保持最长60天的身分(因为申请人正在60天宽限期内),申请人也可以在有效期结束后,使用10天的宽限期。

因此,在实际情况中如何来算宽限期呢?这个法条会再给H-1B身分刚结束在10天宽限期内的人60天宽限期吗?如果雇主一开始不想让申请人离职并考虑帮忙申请延期,但在最后10天宽限期时改变了主意?我觉得不太可能。但是,如果申请人在身分还剩40天时被解雇,因为60天的宽限期将涵盖原H-1B的结束日期并被视为新的结束日期(虽然没有工作许可) ,最后10天的宽限期会加到60天宽限期后,以便申请人有更多时间离境美国或更改身分。

此篇文章刊登于2019年7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大纪元2019年7月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转换H-1雇主 2. 我的丈夫是美国公民,但目前失业几个月,他有可能为我提交移民文件吗? 3. 女朋友和我想要结婚,我们都不是美国人。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结婚,可以获得绿卡?

1. 转换H-1雇主

我的H-1工作签证,现在已进入第6年。我正在找能为我提交绿卡的雇主。现有公司给我的签证正在申请延期中,并已收到补材料的通知。我的雇主将回覆补充材料,但我有以下问题:1.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将我的H-1转到能够为我提交绿卡的其他雇主处吗?2.如果行的话,我是否可以在提交转换雇主申请后,立即为新雇主工作?会有太大的风险吗?3.是否应等到转换批准后再工作?4.如果我要等劳工部批准后
才能领薪资,新雇主可以现在开始为我申请绿卡吗?

李律师回答:
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转到另一个雇主名下,并在提交转换雇主申请后立即开始工作。风险是美国移民局若不批准您转换雇主,您将被视为没有身份。是否等到您的批准完成后再工作取决于您,因为您要安全并获得绿卡。也许雇主可以申请加急处理、加快您的案子。即使您不在薪资单上,新雇主也可以开始您的绿卡申请流程。以PERM劳工纸申请的职业移民案并不要求受益人在永久居留权批准前为雇主工作。

2. 我的丈夫是美国公民,但目前失业几个月,他有可能为我提交移民文件吗?

李律师回答:
即使您的丈夫已经失业几个月,他仍然可以为您申请,特别是如果他或您有朋友或亲戚愿意并有能力在经济上成为您的共同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您的丈夫可以填写I-864表经济担保书,您们的朋友或亲戚再另外填写一份I-864,作为共同担保人。

3. 女朋友和我想要结婚,我们都不是美国人。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结婚,可以获得绿卡?

李律师回答:
通常来自其他国家的人在美国结婚没有问题。但是结婚不会给获得绿卡带来任何特别的好处。大多数移民美国的方式是通过亲属移民的申请,即其中一方拥有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身份;或通过雇主担保的职业移民申请。如果你们没有身份,是否可以在这正常居住,可能取决于川普政府移民执法局(ICE)的执行政策。

世界周刊2019年6月30日刊登 1. H-1B到期两天后被解雇,宽限期是10天还是60天?2. 婚姻持续的时间很短,我的绿卡身份会有危险吗?

1. H-1B到期两天后被解雇,宽限期是10天还是60天?

我的公司为我申请了H-1B签证,当我离截止日还有四个月时,我回国申请护照上的签证。领事馆花了很长时间,当我用盖上签证印章的护照入境时,我签证离到期日只剩下几天时间。因为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获得签证,我的雇主很生气,不想承受巨大的压力来申请我的H-1B延期,所以在我的身份到期两天后解雇了我。我立即联系了一家想赞助我H-1B的对手公司,但不知道我是否有有足够时间完成申请。我的宽
限期是10天还是60天?我听到几种不同的答案。

李律师答:
如果雇主在您的H-1B截至日之后解雇您,您则不能享受60天的宽限期,因为您未能在H-1B的有效期内被解雇。但是,如果新雇主能够将申请递交给移民局,您将获得10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您的身份还算合法。我注意到,即使新雇主不能按时递交申请,移民局仍然可以批准您H-1B转让和延期,而不会让您在有充分理由递交申请延迟的情况下离开。根据您的情况,您似乎有充分的递交申请延迟的理由,因为延迟不是您造成的,并且您有诚意努力尽快修正您的身份。我还有一条建议,公司应该为您申请加急件。如果您在宽限期180天后还在美国,如果新的H-1B延期申请被拒绝,那么您离境后三年内将会被禁止入境美国。

2. 婚姻持续的时间很短,我的绿卡身份会有危险吗?

我在2017年年与前夫结婚,当时他的前雇主为他申请绿卡。我能够加入他的绿卡申请,我们都在2018年获得绿卡。因为我们无法相处,绿卡批准后四个月就开始办理离婚手续。上个月我们完成了离婚手续。我的绿卡有被撤销的危险吗?

李律师答:
您的绿卡案件不是基于婚姻申请,因此您在保留绿卡方面可能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您是通过虚假的婚姻从而得到绿卡您才会有可能有麻烦;若有人向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投诉,很可能这种情况变为现实。

刊登于2019年6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李亚伦文章”如何在长期离境下保住绿卡”

拿到绿卡后,永久居民频繁的长期离开美国,再入境美国经过检查时会有失去绿卡的危险。除了害怕不敢排到入境检查的队伍中,或者试图排在看上去会宽松的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检察官后面,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通常规定永久居民应该大部分时间在美国,一般来讲每年要至少六个月;如果离境超过180天再入境海关可能会把你当成一个请求入境的外国人;而且即使频繁离境是在180天内可能也会有危险失去绿卡
的持有权。

若绿卡持有人长期离境,再入境时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会采取什么措施?通常海关会
在你的护照上写一个警告或者注释。他们有可能会指示你办理回美证。回美证允许永久居民出境最长两年但不包括两年。申请回美证很有利入境,因为实际上你已提前通知了国土安全局你的长期离境在外的计划。但这并不能保证你再入境。所以还有什么其他办法来保住绿卡身份?如果长期离境的原因是要照顾病重的家属,有可能医生的声明书,医院的医疗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会有帮助。虽然有些海关官员说
税表没什么说服力,证明你有交美国国税并没有害处。除了如果你在该年以非美国居民身份免了海外收入税。

在检查被延期或在移民法院上庭时,其他有利的文件包括:在美国的个人资产证明,工作证明信,薪水证明,家人在美国以及在美国长住的证明,银行本及银行对账单,美国信用卡的使用,持有美国股票,保险单,协会俱乐部和组织成员的会员证,支付长期贷款的证明,比如房贷和买车的贷款,图书证,该州的驾驶证或该州的身份证等。

此篇文章刊登于2019年6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大纪元2019年6月2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18岁以下的合法永久居民是否有连续居住美国的要求? 2. 在面谈前主要申请人去世,兄弟姐妹该怎么移民? 3. 我父亲说要带我回非洲。我19岁、是美国公民,他可以这样做吗?

1. 18岁以下的合法永久居民是否有连续居住美国的要求?

我是单身母亲,有一个17岁的女儿。2008年,我和女儿一起通过绿卡抽签移民美国。我成为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时,我的女儿也自动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并获得了她自己的绿卡和社安号(SSN)。她的绿卡仍有效,将于2019年到期。但是,她在2014年底离开美国,去我们的祖国上高中。现在我想把她带回来短期探亲,并为她申请美国护照。因为我在2016年入籍,因此她可以在满18岁时透过我获得公民身份。是否有法律可以阻止她重新入境美国呢?我无法找到有关信息很担心。

李律师答:
你的一个困难是,女儿满18岁时你必须把所有事宜都办妥。除此之外,她可以尝试放弃绿卡,试图拿探亲签证入境;或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在入境关口向边境保护局解释她的全部情况以及为什么她应得予入境。一旦她入境美国,在申请公民身份之前,她必须提出证明她在你的监护下(与你同住)。祝你们好运!

2. 在面谈前主要申请人去世,兄弟姐妹该怎么移民?

我是美国公民,是申请妈妈移民来美的申请人。她在美国大使馆面谈日前刚去世。我一直期待她来美,拿到绿卡后申请我的兄弟姐妹来美。请问现在我能做什么?我需要通知大使馆吗?还有,我的兄弟姐妹有哪些选择,特别是一个不到21岁,一个刚满21岁。

李律师回答:
通知大使馆你母亲的死讯是有礼貌的行为,这样她的案件可以关起来。就您的兄弟姐妹而言,您可以根据亲属移民F-4类别为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请他们移民来美,处理时间约为12年。另外,如果他们具有美国需求的教育和/或技能,他们也可能最终获得非移民或移民签证。如果他们能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可能以直系亲属类别移民会更快些。

3. 我父亲说要带我回非洲。我19岁、是美国公民,他可以这样做吗?

李律师回答:
如果你已超过18岁、且为美国公民,那么你的父亲则不能合法地强要你和他一起回非洲。

大纪元2019年6月2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想支持我女友延长一部分的B-2签证,是否要填写I-134经济担保书表格? 2. 美国移民局将我的绿卡寄错了地址,绿卡没被退回移民局,因这是他们的错,我不想支付申请费用。 3. 与美国人结婚但他不要美国公民身份

1. 我想支持我女友延长一部分的B-2签证,是否要填写I-134经济担保书表格?

我的泰国女朋友持B-2签证在这里。我是研究生,在阿拉斯加做季节性的工作,我希望今年夏天她能来和我在阿拉斯加待几个月。我们想把她的B-2签证延长4个月。除了I-539延长非移民身份申请表格外,我们还需要填写哪些表格?我是否要提交一份I-134表格,证明她来访问我时有经济上的支持吗?

李律师回答:
除了I-539表格外, 她应该要买好答应离境当日或之前的机票证明她在会回母国、这4个月的行程计画,以及足够的经济证明,包括你的I-134担保书、工作证明、银行存款信和去年的报税表。

2. 美国移民局将我的绿卡寄错了地址,绿卡没被退回移民局,因这是他们的错,我不想支付申请费用。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拒绝了我的I-90申请,(我从未收到绿卡)是因为卡没有退回给他们。现在,他们要求我要么以绿卡丢失为由重新申请并支付申请费,要么上诉或提出动议也要付不予退款的675美元。这是他们的错,他们把它寄到错的地址,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他们实际上把绿卡寄给我的申请人地址,而不是我在DS-260表格中提供的邮寄地址。那个地方几年前卖掉了,而那边的人没有把绿卡邮寄回移民局。

李律师回答:
查看I-90表格,表上没有可用于个人投诉美国移民局将卡邮寄到错误地址的类别。像您这样的申请可能会在出纳处就自动被拒,因为没有支付应付的费用。话虽如此,您可以尝试在第2部分,A节,2.b「我以前的卡已经发出但从未收到过」处打钩,并附上一份解释信和证明。另一种方式当然是支付申请费。

3. 与美国人结婚但他不要美国公民身份

我是美国公民。我的男朋友是沙特人、以F-1签证在这里上学。我们想在毕业后结婚,但我们不打算在这里呆6个月到一年,所以他不想申请美国公民身份。他有没有办法在不失去他自己公民身份的情况下转换身份或娶我?

李律师回答:
结婚后你的男朋友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但不是美国公民身份。如果他的想法是他不希望在未来几年内留在美国6个月或更长时间,他可能需要申请回美证。但是,如果他的想法是他不希望在将来的任何时间在美国逗留6个月或更长时间,那么他可能希望向美国驻其祖国的领事馆或大使馆解释他的情况、以获得他来美国时需要的探亲签证。

大纪元2019年6月1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H-1B工作签证申请待审期间,可以持F-1学生签证入境吗? 2. 提交I-130亲属移民后申请K-3非移民签证的利弊 3. 我是美国公民。如果我为母亲申请绿卡、仍在处理中,那么她可以在这待180天以上吗?

1. H-1B工作签证申请待审期间,可以持F-1学生签证入境吗?

我是F-1签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正以OPT实习生工作卡实习中,有效期至2020年1月。我今年正在申请H-1。如果我的H-1申请被抽中,请问我可以在H-1申请待审期间离境旅游、然后用F-1签证返回吗?如果可行,且我的H-1获批,我是否还必须签证盖章后才能开始以H-1签证工作?或者可以等到我下次离开美国时再盖章?

李律师回答:
此事难在H-1B申请待审期间,任何去美国境外旅行都被视为放弃转换身份的申请。如果你的实习工作卡(OPT EAD)有效期至2020年1月,除了上述的限制你可以旅行。你可能最好等到H-1B申请获得批准后、于10月前以实习工作卡旅行。这样,就可能认为你在H-1B申请未决期间没有旅行。如果你H-1B转换身份不被视为放弃且你有要求转换身份,那么你不需要护照上有H-1B签证的章,让你在10月份开始工作。请注意,即使有工作卡(EAD),我和大多数律师都不鼓励申请人在H-1B于10月或10月后生效前出境旅行。

2. 提交I-130亲属移民后申请K-3非移民签证的利弊

我是委内瑞拉人,住在巴拿马,自2017年7月1日起与我长期相处的男朋友结婚,我们在佛罗里达州的劳德代尔堡结婚,然后我回到巴拿马。他是美国公民住在佛罗里达州,现在我们开始亲属移民申请,但不确定该怎么做,我们知道应该从I-130申请开始,然后等待I-797和领事程序。申请K-3是一个好主意吗?这样我不必与他分开太久?

李律师回答:
提交I-130亲属移民后再提交K-3非移民签证申请的利弊如下:

利:一般来说,K-3签证申请更快(目前处理时间大约3个月)。

弊:您必须支付另一份申请费、填写另一份申请,因为以K-3签证入境的大多数人要面临提交调整身份的过程。如果你的I-130申请获得批准,并且案子转到全国签证中心等待处理,而你的K-3申请仍处于待审期间、或在全国签证中心等待处理,那么K-3将不予继续。

3. 我是美国公民。如果我为母亲申请绿卡、仍在处理中,那么她可以在这待180天以上吗?

李律师回答:
如果您已经为她提交了I-130申请,并且她已经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那么在申请审理期间,她可以留在美国。她处于准合法身份,故非法居住美国的惩罚对她不适用。

世界周刊2019年6月9日刊登 1. 现任配偶为我申请的I-130会与前夫以前为我申请已批准的I-130冲突吗? 2. 您能告诉我该如何计算入籍资格的天数吗?

1. 现任配偶为我申请的I-130会与前夫以前为我申请已批准的I-130冲突吗?

在我上个婚姻破裂前,我通过以其婚姻申请的I-130得到了批准。现在我和一位美国公民在一起,他将赞助我申请绿卡。当我们申请新的I-130时,我过去的婚姻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吗?
李律师答:
很明显,您目前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因为您们将要有一个小孩。移民官有可能会疑问您上个婚姻是否也是真实的。即使您上一个I-130申请获得批准,移民官仍然可以调查其婚姻的真实性,除非您已有过婚姻面谈。法律规定,通过虚假婚姻获得移民福利的人将永久不能申请获得绿卡。

2. 您能告诉我该如何计算入籍资格的天数吗?

我在2014年获得了绿卡,并想知道我是否有资格申请获得公民身份。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美国待了大约750天。我没有在美国境外六个月或更长时间。您能告诉我什么时候才有资格申请入籍?
李律师答:
提交入籍申请的最短时间是所需居住时间的一半。所需居住时间是五年,那提交入籍申请的最短时间则是913天。然而,即使申请人居住时间达到了最短的时限,入籍官员仍然认为申请人为了入籍的目的而维持居住的时间不够。在申请入籍前,您可能最好超过这个最短时间的天数。另一方面,请理解计算的时间段是案件提交日之前的五年。这意味着您在提交入籍申请五年之前在美国度过的部分时间可能不会算在里面。

刊登于2019年6月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的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