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5年7月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安全调查的时间不固定 可能需要几个月

刊登於2025年7月6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安全调查的时间不固定 可能需要几个月

一读者问:
我提出杰出人才的移民申请,而且申请了加快。现在,申请已经超过了45个工作日,尚无消息。律师寄电子邮件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回覆说是被安全调查(security check)了。请问,这个security check一般要多久?

李亚伦律师回答,
安全调查的持续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虽然大多数问题可以在几周到几个月内解决,但没有固定的时段。不幸的是,有些人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特别是对于拥有外国学位、国际工作经验或名字与政府监视名单上的某人相符的人。您的律师可以继续透过处理您案件的服务中心的加急处理部门来追踪您的案件。

世界周刊2025年6月15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不能在美国将移民签证身份更改为非移民签证身份 2. 非法居留者 将面临 10 年的禁止入境处罚

刊登于2025年6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不能在美国将移民签证身份更改为非移民签证身份

一读者问:
我的案情有点复杂。 我的投资移民EB-5案已提交I-485,需要补充资料,批下来大概率没什么问题,但是EB-5投资专案已经申请破产,之后取消有条件临时绿卡的I-829移民表格申请大概会有问题。所以,我想转成走国家利益豁免NIW。如果现在拿到有条件临时绿卡,是否可以在转I-829之前自己申请放弃,然后继续NIW的申请?听说从移民身分转成非移民身分很困难。我的有条件临时绿卡到期是否需要立刻出境,然后境外申请其他非移民身分?如H-1B?公司的移民律师说,公司不会收回我的案件,叫我等拿绿卡?拿绿卡前可以没有薪资单(payroll)吗?

李亚伦律师答:
拥有有条件居民身分可以让您合法留在美国,但如果您不提交 I-829,有条件身分将会过期,而且如果您的情况没有任何变化,您似乎没有留在美国的理由。据我们了解,您不能在美国将移民签证身份更改为非移民签证身份,并且您必须离开美国才能获得非移民签证身份。关于你的另一个问题,即在获得绿卡之前是否真的可以没有工资单,我认为你指的是有条件绿卡——在这种情况下,这是完全是可能的,特别是在 EB-5 背景下,并且考虑到你必须有工作许可才能在美国工作。

2. 非法居留者 将面临 10 年的禁止入境处罚

一读者问:
我的I-140通过了,H-1B身分早已过期。我从F-1转H-1B后还没回国过,想知道若是现在回国办签证,会不会风险很大?

李亚伦律师回答:
如果您的I-140申请获得批准,但您的H-1B身分早已过期,那么一个主要问题是您是否在美国保持合法身分。如果没有,一旦离开美国,您将因非法居留而面临 10 年的禁止入境处罚。假设您在其他非移民类别下保持合法身份,而 I-140 赞助公司也是赞助 H-1B 的公司,那么您可能会面临有关您是否有意在该公司担任职位的问题。假设该公司愿意继续并继续赞助您的移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能够说服领事官员该公司仍然需要您的服务,风险就会降低。

世界周刊2025年6月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博主拥百万粉 不符EB-1条件 2. 交PERM前180天内 要完成招募 3. 排期到了却被解雇 绿卡喊停 4. 以H-1B重新入境 有利于转H-4

刊登于2025年6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博主拥百万粉 不符EB-1条件

读者问:
我还在上班,只是空闲时间玩脸书和油管几个月,已经10万粉丝。如果正经做,100万粉丝应该是时间问题。如果我是百万粉丝健身部落客,我可以申请EB-1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我相信即使你的粉丝达到100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很难批准这样的申请。以下是 EB-1A 的考虑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其中三个条件,才能最终确定该个人是否是全国或全球最佳人才之一 :
1. 国家或国际奖项: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奖项或领域卓越奖项的证明。
2. 专门协会会员资格:提供该领域协会的会员资格证明,该领域协会需要经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审的杰出成就。
3. 关于您的已出版资料: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关于您的资料的证据。
4. 裁判他人的作品:有证据表明您曾被要求裁判他人的作品,无论是单独裁判还是作为小组裁判。
5. 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证明您对该领域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方面做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6. 学术文章作者: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的作者证明。
7. 艺术作品展示:证明您的作品曾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会中展出。
8. 领导或关键角色:在杰出组织中发挥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
9. 高薪或报酬:有证据表明您在该领域比其他人获得了高薪或其他相当高的报酬。
10. 表演艺术的商业成功:表演艺术的商业成功证据,如票房收入或销售。

EB-1A 类别的另一个方面是,您必须证明在一段时间内取得的持续成就,因此,即使您能够满足三类证明,您也必须证明在该领域多年来取得的持续成就。

2. 交PERM前180天内 要完成招募

读者问:
我申请了EB-2。办理期间,PWD (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 是今年3月获批,5月开始打广告,目前还没提交 PERM。我记得有180天要求,9月初就赶紧催促他们。他们告诉我没关系,deadline是11月8日。我想既然律师说了,应该错不了,结果今天突然被告知,由于雇主没有按照律师要求在纸质媒介上打广告,只进行了online posting,现在上报纸也来不及了。至今,他们所有努力全部作废,要重新从PWD再走一遍。这相当于我过去的一年全部浪费了。更重要的是,我的H-1B到2026年5月就六年了。要想之后能延期,必须在那之前等待PERM一年以上,也就是说明年(2025)5月之前就要提交PERM。现在已经10月了。如果重新开始PWD,依照现在的处理时间,再加上打广告,不一定来得及了。请教我该怎么办?真的像他们说的来不及file PERM,必须从头来过吗? PERM filing deadline到底是怎么界定的?

李亚伦律师回答:
是的,180 天规则要求在提交 PERM 申请之前的 180 天内完成招聘步骤。如果您的雇主没有遵循律师的指示(例如,跳过报纸广告),则招聘工作无效,您必须重新启动 PWD 和招聘流程。鉴于您的 H-1B 签证将于 2026 年 5 月达到最高期限,您需要在 2025 年 5 月之前提交 PERM 申请,才有资格将 H-1B 签证延长至 6 年后。目前,PWD 处理需要 5 个月,如果加上最快招募时间,也需要 3 个月,全部需要 8 个月而你只有 7 个月,(问题于 10 月提交)。如果律师了解或清楚现行工资水平,而雇主愿意承担在不确定工资数额的情况下开始招聘的风险,那么招聘时间或许可以缩短,因为错误的工资标准导致需要重新招聘。

3. 排期到了却被解雇 绿卡喊停

读者问:
现在I-140已批,PD很快就要current排到了,因为家庭原因,需要立刻(current以前)转去在给我申请I-140的公司的海外分公司工作。如果排到以后,我选择海外领事处理(consular processing)申请绿卡,在绿卡下来前被解雇有什么影响?

李亚伦律师回答:
如果您在排期排到后并在进行领事处理时被解雇,并且没有赞助公司继续让您工作的前景,那么您公司赞助的绿卡申请将会终止,因为可以假定该公司不会继续赞助您。您必须寻求其他公司的赞助。由于 I-140 申请已经获得批准,您将能够保留优先日期,除非先前 I-140 的批准有诈欺、虚假陈述或重大 USCIS 错误。

4. 以H-1B重新入境 有利于转H-4

读者问:
我妻子交了NIW(国家利益豁免)的I-485申请,我们俩都拿了组合卡(combo卡),但妻子目前工作可能面临裁员。我最近用了combo卡的回美纸(AP)入境,理论上我自己的H-1B进入了灰色地带。这时,我还能依靠妻子转为H-4吗?

李亚伦律师答:
您的想法很正确,透过回美纸而不是 H-1B 重新入境可能会为转换为 H-4 带来问题。假设您的妻子仍然保留她的 H-1B 身份,并且您打算转换身份而不是在海外申请 H-4 签证,如果您仍然打算在返回美国后为 H-1B 雇主工作,您可以决定出国旅行并以 H-1B 身份返回。如果您的护照上已经有 H-1B 签证,这可能特别有助力。以 H-1B 身分重新入境并为 H-1B 雇主工作一小段时间,将为您提供顺利转为 H-4 的基础。否则,根据我们的了解,您必须离开美国并在美国领事馆申请 H-4 签证。

世界周刊2025年6月1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I-485 仍在审理中  不建议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90天 2. I-485迟未批准 可联络移民局

刊登于2025年6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I-485 仍在审理中  不建议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90天

读者问:
我的I-485 仍在审理中,估计要大约5年,等表A排期排到。目前,我已有AP和EAD卡,在中国仍有工作。请问,我能不能每半年回美国停留2周,处于跑卡状态?律师说法不一,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要住在美国多久,我自己的律师建议离开美国不超过180天。但是,也有律师建议离美不超过90天,且每年在美国时间要超过183天,做税务居民。我到底能不能跑卡?风险有多大?会在进美国时候拦下,还是I-485被拒绝?似乎每4到5月回一次美国、有证据显示愿意留在美国居住就可以吗?

李亚伦律师答:
您是对的,不同律师对于持有基于 I-485申请的回美纸(Advance Parole, AP) 人士可在美国境外停留多久有不同看法。我们倾向于保守处理,并与您提到的一些律师建议一致,即不建议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90天。我们正进入川普政府执政移民法更严格的时代,在拜登政府下可能被视为可接受的风险,如今在国土安全部 (DHS) 从以往的福利审批转向更强调执法的态度转变之下,可能会变得更加危险。

2. I-485迟未批准 可联络移民局

读者问:
我的I-485从6月交表起,就一直躺在NBC,I-765和I-131也没半点讯息。我是进黑洞了吗?

李亚伦律师答,
我不认为您的案件进入了“黑洞”。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所有案件都有处理时间,尽管其表示正在缩短与I-485一起提交的EAD申请的处理时间。您可以查询负责办公室的处理时间,请造访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网站的处理时间页面(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输入案件类型和USCIS办公室,网站会告知您该类别申请的正常处理时间。如果您的案件超出正常处理时间,您可以提交eRequest(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或与EMMA虚拟助理(https://www.uscis.gov/tools/meet-emma-our-virtual-assistant)聊天,请求查询案件状态。此外,您可以拨打USCIS联络中心电话1-800-375-5283,与联络代表通话。

世界周刊2025年5月1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I-140裁决 取决于公司状况 2. 不为公司工作 I-485惹质疑 3. 重回离职公司 I-485恐严审 4. 两个服务中心办I-140 时间低于350天

刊登于2025年5月1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I-140裁决 取决于公司状况

一读者问:
本人在创业公司做教育咨询管理,PERM(劳工纸)递交日是2023年9月,至今还没收到消息。我焦急等待中,无奈被公司裁员了。公司愿意让我在薪资名册上留一小段时间,但不会太久,并将帮我把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办完。公司目前不景气,可能几年以后又好了,所以可能几年以后帮我递交I-485。 EB-2开始办到现在三年了,最后关头的优先日期(PD)一定想保留下来,否则之前都白办了。

我的问题是: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现在离职,I-140办的时候会有问题吗?之前公司因为劳工局的薪资定的比较高,因为公司的盈利不够,所以公司帮我加了到了劳工局提出的标准。我在I-140递交之前离职,会影响I-140的批准机率吗?这样薪资会短,如果3、4年后排到了,公司还愿意帮我办完I-485,我要怎么做?我听说,拿到绿卡之后还需要为雇主工作半年以上才行?公司勉强愿意帮我递交I-485或境外办理移民签证,但不一定愿意再雇用我6个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永久居留申请获得批准时无意雇用某人作为永久雇员,则公司不应为其担保申请I-140。话虽如此,I-140 申请的裁决更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受益人是否符合 PERM 劳工认证的资格。现在,有关离开公司的问题在申请调整身分或海外移民签证办理时变得更加重要。届时,可能会出现有关您离开公司以及赞助的真实性的问题。对于您的另一个问题,因劳工申请成功的移民申请人应该在公司待六个月是一个好想法。然而,美国移民法并不是束缚奴役的凭照,因此,如果有短期就业的充分理由,员工在公司停留的时间可能会短。

2. 不为公司工作 I-485惹质疑

一读者问:
如果在申请文件里提到了很多在公司做的事情,以后优先日期(pd)排到了但是不在这个公司或者没有工作了,还可以用这个I-140交I-485,或者在境外办理移民签证吗?会不会被移民官质疑?

李亚伦律师答:
就您的问题而言,我假设 I-140 (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已经获得批准,并且您正在等待优先日期的排期。只有当公司在流程结束时真诚地有意按照劳工证申请和/或移民签证申请中规定的相同条款雇用您时,您才应该使用 I-140 申请批准单提交 I-485 或在海外移民签证流程。请注意,最终裁决时可能会询问您不再为该公司工作的原因,以及该公司为什么会继续为您赞助绿卡。

3. 重回离职公司 I-485恐严审

一读者问:
我三年前离开公司A,跳槽到B公司。当在A时,我的I-140已经批了,在排队等着交I-485。现在,B公司正在帮我办申请绿卡前的劳工证PERM,最终材料准备提交,PD已经current。 A联络我,希望我能回去。请问,我如果回到A,能直接交I-485么?还是需要再重新做PERM呢? A的I-140应该是没有撤销的。

李亚伦律师回答:
如果公司A未及时撤销I-140申请,并确实重新为您提供该职位,您可能可以直接提交I-485申请,无需再次通过PERM劳工纸认证程序。但请注意,USCIS可能会更加严格审查您的案件,以确定这是否是真正的雇主希望您回归的情况,或者只是雇主试图满足您获得永久居留的愿望。三年未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可能会引起审查官员的注意。

4. 两个服务中心办I-140 时间低于350天

一读者问:
我之前递了EB-3的I-140,鬼迷了心窍没有自费申请加快。不知不觉等了350天了,状态还是case was received。想真诚地求建议,现在应该继续等下去,很快就会有更新了呢,还是应该放弃幻想自费加快呢?

李亚伦律师回答,
根据USCIS的最新时间表,在处理I-140申请的两个服务中心中,内布拉斯加中心在8个月内完成了80%的案件,而德州中心的处理时间为5.5个月。这些时间远低于350天。如果您的案件未在此时间内审理完成,您可以提交eRequest(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或与EMMA虚拟助手(https://www.uscis.gov/tools/meet-emma-our-virtual-assistant)查询,以提交服务请求聊天案件状态。此外,申请人(非您)可以透过I-907表格提交加急处理申请。

世界周刊2025年5月11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持OPT回母国面签F-1 具一定风险

刊登于2025年5月1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持OPT回母国面签F-1 具一定风险

一读者问:
我持有F-1签证,已经过期,现在是OPT。公司申请了H-1B,但几次不中。我已经递交国家利益申请(NIW)申请,正在审理中。我考虑年底回国,面签F-1。USCIS在2023年12月更新了对F、M类签证的政策,允许学生在学习期间申请绿卡,且不会对身份造成影响。一想到圣诞假期又要孤孤单单在这里呆着,就忍不住想回国。目前,看到的case是I-140通过后,持有有效F-1往返美国没有问题。想问问递交绿卡申请后审理期间,回去面签F-1有风险吗?

李亞倫律師回答,
2023年12月的指导文件明确指出,F类和M类学生必须拥有他们不打算放弃的外国居所,但这些学生仍然可以成为永久劳工紙申请或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并能够证明他们计划在短期停留后离境。然而,这份指导文件并不保证F-1签证会被签发。申请人仍需能够证明在完成学业后有离境的意图。此外,川普当选总统令人担忧,因为他对移民持负面立场,并签署了许多行政命令,包括许多与移民相关的政策,这可能会使通常的移民程序更加困难。据悉,一些大学和学院已经建议他们的学生在假期期间避免出国旅行,以减少回程时遇到问题的风险。

世界周刊2025年3月30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EB-1A申请被拒 有补救法 2. 频繁申请EB-1A 无益批准率 3. 效期剩30天 H-1B需申请加急 4. I-485 是否获准 可联络移民局 5. 以OPT申请I-140 仍需证明非移民意图 6. I-140 核准后 可O-1 签证入美

刊登于2025年3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EB-1A申请被拒 有补救法

一读者问:
我研究新能源材料,一年前提交职业移民申请的时候,论文引用数在2300左右。当时正要入职一所R2小学校做教职。我找律师提交了EB-1A和NIW,直到最近才收到RFE回信。律师提了4个标准:发表学术论文(36篇SCI论文)及书籍专著(4篇)。移民官员只认了寄稿,说提供的专业资信不全,缺少作者circulation,或是没有提供我的工作等等。实际上,每篇报告都提到了我的名字和学校单位部分,也有发表文章的链接,我都highlight出来了。移民官员不认可我的研究工作有原创和重要。我有5个本领域教授的推荐信,详细讨论了我的工作,被忽略掉了两份推荐信。律师说推荐信准备得有点少。回复最后一条最离谱。移民官员忽略掉我的36篇论文,其中我作为一作有顶尖出版物共同作者的,也有Nature Energy这种交叉领域公认的高影响的书籍。移民官员笼统的说有些是非学术性出版物,并说出版物受众应该为普通民众。律师说从业30年,没读过这样的,感觉非常糟糕。我会用最大的努力准备回应,但也想知道万一结果不行的话该怎么办?

李亞倫律師回答,
根据您的情况,您似乎收到了关于EB1A申请的补件通知(RFE)。遗憾的是,USCIS审查员在某些特殊人才案件中可能会设置障碍,甚至曾否认过一位获得奥斯卡奖的申请人。我想您和您的律师会努力回应RFE,希望EB1A申请能够获得批准。如果EB1A被拒,您可以等待NIW申请的结果,或者选择重新考虑(motion to reconsider)、重新审查(motion to reopen,需有优先日期前就有的新成就证据)、向USCIS行政上诉办公室(AAO)上诉,甚至向联邦法院起诉。另一个选择是重新提交申请,但请注意,在I-140申请中需告知USCIS您之前提交过申请。

2. 频繁申请EB-1A 无益批准率

一读者问:
我是博士生,想申请EB-1A,但我的案件偏弱。为了避免移民官对同一个案件的自由裁量和偏见,我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每隔3个月提交一份申请,好让我的申请案能送到不同的移民官的手里,以增加通过率。请问,这样做可靠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不幸的是,这听起来不是一个好的策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除了能够追踪所有已提交的案件外,I-140 申请表的第 3 页第 4 部分第 8 题还询问:「是否曾经为此人提交过任何移民签证申请?」按照您设想的频率(每三个月提交一次)提交多个申请,几乎肯定会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3. 效期剩30天 H-1B需申请加急

一读者问:
我目前在学校工作,我的OPT实习生身分2025年3月底到期。请问,现在我该先OPT转成H-1B后再提交I-485,还是先提交I-485、I-765然后看情况用I-765的新EAD或再转H-1B呢?

李亚伦律师答:
您的问题似乎与时间安排有关,因为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您的 OPT 大约还剩下 30天的有效期。您的任何策略都是可行的,但如果您尚未开始,除非您选择 H-1B 并使用加急处理 (Premium Processing),否则您可能会面临工作许可的空窗期。
(我假设您计划申请的 H-1B 是由学校提交的,并进一步假设该学校是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并且免受 H-1B 名额限制 (cap-exempt)。如果不是,则您的雇主需要为您提交 H-1B 登记申请,而 2025 年的 H-1B 登记期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并希望您能被选中)。
在申请 H-1B 时,只有在 H-1B 申请获批后,您才能获得工作许可。如果时间紧迫,学校可能需要为您提交 I-907 加急处理申请,以确保您能够无缝衔接工作。如果不是透过免受名额限制的学校申请 H-1B,那么H-1B 批准最早也要到 10 月才能生效。至于提交 I-485 调整身份 并同时申请工作许可(EAD),目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处理大多数基于 I-485 提交的 EAD 申请约需 60 天,但这一时间表在未来特朗普政府的政策下是否会变化,仍有待观察。另一方面,使用加急处理 (Premium Processing) 并支付 $2,805 美元 费用,则可以确保 H-1B 申请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入审理阶段。

4. I-485 是否获准 可联络移民局

一读者问:
我在7个月前,提交了I-765、I-131、I485的申请,到现在什么都没批准。在7月初的时候,来了一封信RFE,要求体检。我也按照要求做了,过去一个多月了,至今无消息。等得好难受,我该怎么办?

李亞倫律師回答,
关于I-485、I-131回美纸和I-765工作许可证申请,您可以查询相关办公室的处理时间。请访问USCIS网站的处理时间页面(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输入您的案件类型和USCIS办公室,网站会告知您该类申请的正常处理时间。您还可以在页面底部输入申请提交的日期,网页将显示您的案件是否在正常处理时间内或已超出正常处理时间。如果超出正常处理时间,您可以提交eRequest(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Intro.do)或与EMMA虚擬助手(https://www.uscis.gov/tools/meet-emma-our-virtual-assistant)聊天,以提交服务请求查询案件状态。您也可以拨打USCIS联络中心电话1-800-375-5283,与联络代表通话。

5. 以OPT申请I-140 仍需证明非移民意图

一读者问:
我目前是F-1 OPT身份。在和现公司签offer之前,他们向我保证可以在入职后立即开始绿卡申请。然而,入职后绿卡申请被律师事务所拦下,理由是中国的排期过长,我无法在未来18个月内无法获得绿卡(或AOS)。律所的另一个理由是,F-1签证属于非移民倾向的签证。如果我提交了I-140申请,出入境可能会有风险。我自己的研究是在拜登政府任期内,I-140申请已不再被认为有移民倾向,到I-485阶段才会有。请问,在川普时代F-1期间开始绿卡申请的可行性。

李亞倫律師回答,
许多劳工紙申请是在学生持F-1 OPT身份期间提交的。我们的办公室与多家公司合作,这些公司愿意启动劳工紙程序,特别是申请人有资格获得STEM OPT延长时。请注意,您关于I-140申请不再被认为具有移民意图的假设需要修正。任何学生仍需证明其非移民意图,尽管美国国土安全部2023年12月的指导文件澄清,F类和M类学生必须拥有他们不打算放弃的外国居所,但这些学生仍然可以成为永久劳工紙申请或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并能够证明他们计划在短期停留后离境。在学生去美国领事馆面谈签证时,非移民意图的问题通常更为重要。就您的情况,公司及其移民律师似乎认为,为您担保绿卡的风险过高,因为您剩余时间有限且中国出生者积压严重。或许其他组织愿意承担更多风险,并认为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额外停留时间。

6. I-140 核准后 可O-1 签证入美

一读者问:
我人在中国,有个疑问。如果我在美国境外申请I-140成功,等排期间可否用O-1非移民特殊技能人才签证入境美国工作,并在境内等排期?不确定的是O-1签证是不是可以有移民倾向?

李亚伦律师答:
在您获得I-140批准后,并以O-1签证进入美国工作等待优先日期生效的情况下,这可能是可行的。 O-1签证并非双重意图签证,但似乎处于一个灰色地带,申请人需要能够证明其在本国有住所。我们见过一些在美国已获批请愿书的个人成功申请O-1签证的案例。因此,答案是“可能可以”,当然,在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的任何签证申请中,都应诚实披露您已申请移民签证。

世界周刊2025年3月1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EB-1A获批准 想持B签证来美 恐有问题

刊登于2025年3月1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EB-1A获批准 想持B签证来美 恐有问题

读者问:
我人在国内,申请了EB-1A,2023年7月获准。我在纠结要不要先以B签证来美国,然后在美国递交I-485的申请,还是走广州领馆面谈的方式?请问,哪个方式比较快?

李亚伦律师答:
传统上,领事处理比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的处理速度更快,因为一旦优先日期 (Priority Date) 排到,领事馆就可以安排面谈。然而,现在有更多变数,使得预测哪种方式更快变得更加困难。由于疫情期间领事处理的延误以及人手短缺,许多领事案件即使在优先日期排到,仍未能及时安排面谈。此外,相较于职业移民的案件,领事馆更倾向于优先安排直系亲属移民类别的案件。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而言,申请人过去无法提交 I-485 永久居留申请,直到优先日期排到。这一情况在美国国务院 (Department of State) 引入 A 表(最后批准日期,Final Action Dates)和 B 表(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后有所改善。以前,优先日期仅与最后批准日期相关。现在,根据 B 表(当 USCIS 指定当月可使用 B 表时),申请人可以在最后批准日期排到前提交 I-485 申请,并且一旦 A 表的优先日期到达,案件可能会立即获批。然而,与领事处理类似,许多案件即使排到了该日期,也可能因人手短缺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审理。

此外,由于其他原因,您的情况仍然不明朗。如果您尚未持有 B 签证,那么您的 B 签证可能不会获批,因为您的已批准 I-140 申请显示了移民意图。如果您成功持 B 签证入境,也无法确定 B 表的优先日期何时会排到 2023 年 7 月。自 2024 年 1 月以来,目前的可用日期仍维持在 2023 年 1 月 1 日,未有变动。此外,如果您的优先日期在您持 B 签证可停留的期限内未能排到,您可能还需面对如何维持在美国合法身份的问题。希望这些资讯对您有所帮助。

世界周刊2025年1月2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I-140过180天应提交I-485J 2. 找不到DS-2019 申请I-485怎么办3. EB-1A申请80%需12至14个月

刊登于2025年1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I-140过 180天 应提交 I-485J

读者问:
我在前雇主那里获得了EB-3的I-140批准,并在超过180天后跳槽到目前的雇主。当我的优先日期排到后,我现任雇主为我申请了I-485和I-140,I-140批准了,但超过180天后I-485没有任何进展。现在我突然收到了一份补材料通知(RFE),要求提交I-485J、指纹和体检,以前都交过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如果我提交485J,整体的I-485处理会延迟吗? I-485J也需要批准吗?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移民规定,如果之前的雇主获得了EB-3 I-140批准,并且该批准在180天内未被撤销,则受益人可以转到另一个雇主,该雇主将再次通过劳工认证和/或申请流程,并使用新的I-140批准接续旧的优先日期。从您的描述中,我假设这正是您的情况,因为您提到第二个雇主已提交并获得了新的I-140批准。你提到I-140和I-485已同时递交了。在这种情况下,I-485J请求似乎不合适,您的律师或法律代表应在回覆USCIS的RFE(请求补充证据)中说明这一点。 I-485J通常只在以下情况下才需要并必须获得批准:即存在第二个雇主,并试图通过转换到相同或相似的职业来获得移民案件的批准,而不采取其他步骤,如获取新的劳工认证或移民签证申请。关于无需新劳工认证或I-140申请的转移规则是在I-485申请提交后,若I-140已获批且至少已过180天,则应为新工作提交I-485J申请,且新工作应为相同或相似的职业。

2. 找不到DS-2019 申请I-485怎么办

读者问:
我必须立即提交了I-485,但发现无法找到十年前的DS-2019表格。十年前,我以J-1签证进入美国,停留了五个月,随后返回本国两年,符合两年居住要求,因此不需要J-1豁免。两年多后,我以F-1签证再次进入美国,目前持有OPT身份。我现在与主申请人一起提交I-485,但发现找不到DS-2019表格。我联系了之前交流的学校,但没人上班无人回覆。想请问,如果我在I-485初次提交时不附上DS-2019,会有重大问题吗?我咨询了一位律师,回覆说可以在没有DS-2019的情况下提交。移民局可能会或不会发出RFE,因为这份文件已经十年了。我可以做的是:先询问学校官员看看是否能找到副本。如果没有,您可以写一份声明说明找不到DS-2019,并附上之前的J-1签证,以证明我遵守了两年规定。这样做会有问题吗?

李亚伦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期望I-485申请会附上完整的文件,包括DS-2019表格。您的计划不错,可以先向学校官员索取副本,如果无法找到,再写一份说明,解释为何无法提供,以及您所做的努力,同时提交旧的J-1签证和返回本国居住两年的证明。我无法保证这样的做法不会导致补材料通知的请求,但这听起来是合理的做法。

3. EB-1A申请 80%需12 至14个月

读者问:
我的专业是电脑人工智慧,拥有超过一万多次引用,及各种期刊编辑审稿,有许多获奖论文。我申请了杰出人才,于今年3月提交了EB-1A并收到收据,但之后一直没有进展。我等到现在,看到网上有些人几天或一两个月就获批。请问,我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移民局公布的处理时间,百分之80的EB-1A申请在两个处理这类申请的移民服务中心都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需要12个半月,德州服务中心则需要14个月。该流程可以通过提交I-907加急处理请求表并支付额外的$2805加急费,移民局在15个工作日内会处理该申请。移民局在该期间内批准、拒绝,或发出补充证据请求或意图拒绝通知。

世界周刊2025年1月19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PERM申请人职位有变律师应和雇主协调2. 绿卡获批前离职未来入籍有风险3. I-140审核时间13-14个月起跳4. 申请H-1B延期者配偶可提H-4 EAD 5. NIW和O-1申请可同时加急处理

刊登於2025年1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PERM申请人职位有变 律师应和雇主协调

读者问:
我目前的职位是QA,想内部转组换成SDE职位,工作地点不变。 PERM目前还在打广告阶段。有人说,我这种情况大概率是要重新走一遍PERM流程,因为工作职位头衔和工作内容都变了。但也有人说可以请律师依照原来的职位头衔提交PERM,先拿到优先日期后,再以现在的职位头衔提交一次PERM。不知这样操作是否可行?或是能否跟新组的老板沟通下,虽然职位改变了,但是工作内容尽量不变,跟之前保持一致。这种情况还需要重新提交PERM吗?我没敢问律师,主要是担心他们通知我现在的老板。万一组没转成,我就尴尬了。

李翼民律师答: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律师和雇主之间应该进行一些协调。如果保留您作为一位员工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那么您的老板应该全力以赴确保您的工作安排有助于您的移民解决方案。因此,如果您在公司内部获得晋升或职位调动,您的律师应该知晓并与您的雇主合作,确保这对您有利。

正如您所知,如果您的工作现在在公司内部发生变化,您的 ETA 9141工资标准将不再有效,您需要为您当前的职位重新提交新的工资标准。如果您的公司在招聘您的现职,而以您之前的职位提交 ETA 9089,这将构成欺诈,除非您的公司计划在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再次雇用您到之前的职位。

此处最好的建议是让各方进行合作,并结合您的意见,共同找出如何使公司的需求与您的移民需求保持一致的解决方案。

2. 绿卡获批前离职 未来入籍有风险

读者问:
我在I-485提交180天后,从上一家公司离职,但还未入职下一家公司,就接到通知绿卡核准了。新公司说,如果递交I-485j,估计移民局也不会收了,而且跟我说没有任何问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会不会影响之后绿卡的更新或入籍?

李翼民律师答:
一般来说,如果您在I-485 申请的工作刚批准前或批准后不久离职,可能会在您未来的绿卡更新申请和 N-400 入籍申请中引起更多审查。因此,尽管您已获得绿卡,您的未来申请可能面临挑战,因为美国移民局官员可能会质疑您的PERM 劳工认证工作是否造假,以及您的PERM 雇主是否真的有意聘用您在I-140 申请中所述的职位。

为了减少未来的风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应保存所有与换工作的相关文件,包括您从 PERM 雇主那里的辞职文件,以及您新公司的工作邀约,包括职位名称和描述、薪资和起始日期。尽管美国移民局目前不会接受您的新I-485J 申请,您应保存可以证明新职位符合I-485J 批准标准的文件——即您的新职位与您离开的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只是由于I-485 批准的时间问题无法提交I-485J。您应将所有这些证据带到 N-400 面试中。

其次,您可能需要考虑在绿卡 5 周年之后再提交 N-400 申请,因为 N-400 表格只要求您披露过去五年的就业记录。

第三,您可以决定保留您的居留卡而不申请入籍。

3. I-140审核时间 13-14个月起跳

读者问:
我的专业是电脑人工智能,有一万多引用各种期刊,编辑审稿、获奖论文都很多,今年3月我申请了EB1-A,提交了I-140,移民局也收到了,给了个收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一直等到现在,看到有人几天或一两个月批了。请问,我这是啥情况?

李翼民律师答:
看来您听说的那些在几个月或几天内获得批准的人,要么是处理时间非常幸运,要么是申请了加急处理。对于 EB-1A 的 I-140 申请,标准处理时间在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需要 13 个月,在德州服务中心需要 14 个月。因此,您的 I-140 申请似乎仍在标准处理时间内进行审核。

如果您希望加快审核进程,可以申请加急处理,费用为 $2,805,并保证在 15 个日历日内对您的案件采取进一步行动(批准、拒绝或要求补充证据)。在此情况下,案件的优劣似乎对处理速度影响不大。祝您一切顺利!

4. 申请H-1B延期者 配偶可提H-4 EAD

读者问:
我去年7月开始申请PERM,希望今年8月能拿到。老公人不在美国,但有H-4签证,是不是需要等到交了I-140之后才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EAD)?

李翼民律师答:
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的。 H-4 身份持有人只能在H-1B 主申请人有批准的I-140 申请,或在美国二十一世纪竞争力法案(AC21) 第106(a) 或106(b) 条下获得H-1B 延期后申请EAD。如果你因 PERM ETA 9089 或 I-140 申请超过 365 天,而获得了 H-1B 超过第六年的延期,那么你的配偶可能有资格申请 EAD。根据你的问题,似乎你的 PERM 申请到现在(2024 年 10 月)已经超过 12 个月。然而,目前尚不清楚你是否会基于此申请 H-1B 超过第六年的延期。如果你根据美国二十一世纪竞争力法案 (AC21) 的 106(a)-(b) 提交这类 H-1B 延期申请,那么你的先生可能有资格申请 H-4 EAD。否则,如果没有申请第六年之后的 H-1B 延期,他将需要等到你的 I-140 提交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申请。

5. NIW和O-1申请 可同时加急处理

读者问:
我想申请O-1签证,准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请问,我可以同时提交NIW和O-1申请,然后交一份加速处理的费用,同时加速这两份申请吗?

李翼民律师答:
是的,如果您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确实可以同时提交两份并使用加急处理。

若要加急处理O-1 申请,您可以向服务中心提交I-907 表格(加急处理请求)并支付$2,805 的费用,以确保在15 个日历日内收到来自美国移民局的进一步行动(决定或要求补充证据)。

至于EB-2 NIW,您可以向相应的服务中心提交I-907 表格(加急处理请求),并支付$2,805 的费用,以确保在45 个日历日内收到来自美国移民局的进一步行动(决定或要求补充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