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文章: H-1B抽签 今年有新规定

刊登于2024年2月2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美国国安局于2024 年2 月2 日发布「改进H-1B 注册抽签流程和专案完整性」的H-1B 注册最终规则,包括H-1B 注册制度改革的最重要尝试—增加公平性— 一个受益 人仅一次受益机会。 该系统现在将以受益人为中心,无论有多少公司赞助申请他/她,这位受益人都只有一次被选中的机会。 被取代的旧系统允许多个公司赞助求职应征者于与注册,而实际上为许多求职应征者提供了更多的被选的机会。 自2020 年首次为2021会计年度的H-1B受配额限制注册以来,多年来,对该系统的游戏行为变得普遍,因为不择手段的人密谋为申请人提供更多的公司于与赞助,几乎没有 受到惩罚,使得注册数量从2021 会计年度的274,237 人猛增至2022的308,613人,2023的483,927人,而去年2024会计年度更多至780,884人。 如果不再介入干涉,今年的注册量可能会突破 100 万人。

该规则概述了今年注册的时间和程序:
时间–
• 从 2024 年 2 月 28 日东部时间中午开始,注册者将能够建立新帐户。
• 律师代表人可以随时将客户新增至他们的帐户中,但代表人和注册人都必须等到2024 年3 月6 日才可输入受益人资讯并提交注册并缴纳10 美元费用。
• 初始注册期间将于2024 年3 月6 日东部时间中午开始,持续到2024 年3 月22 日东部时间中午止。
• 美国移民局打算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前通知帐户持有人并将抽中通知上传到他们的帐户。
程序 –
• 今年仍保留10 美元的费用(预计明年注册费将上涨至215 美元)。
• 过程将以受益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公司为中心。
• 线上提交不受配额限制(non-cap)的表格 I-129(非移民员工申请)和相关的 I-907(加急处理服务请求)将于 2024年 2 月 28 日开始。
• 线上提交H-1B 受配额限制(cap)的案件和相关的 I-907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始。
• 美国移民局将把H-1B 和I-907 申请的纸张提交地点从服务中心转移到美国移民局的信箱地址,新的提交地点将于3 月份公布。

为了进一步打击注册过程中的诈欺行为,参与的申请人在注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 如果没有这样的证件,他们就无法参与。 虽然护照或旅行证件的更新可以稍后进行,但最终规则规定,「这种情况可能包括…在注册和提交申请表格的期间,由于更新或更换被盗护照而导致护照号码或有效期发生变化。 」 该规则的其他部分有诸如「需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资讯」之类的措辞……「虽然国安局识意到有些人可能没有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但国安局强烈要求每 位受益人需要提供护照或旅行证件资讯…”

2024年1月30日美国移民局的电子邮件公告中也强调了这一点,它具体指出,“美国移民局将要求登记者提供有效的护照信息作为有效的旅行证件信息。”

关于定置限制相关公司多次注册的问题,国安局表示,将在随后的最终规则中解决并可能最终确定这一条款,但指出同一类型的公司为同一个人提交多份注册的行为应该不会增加 中选机会,鉴于在最终的提案中美国公民及移民局考虑到让独一无二的受益人仅一次抽签的机会。

国安局表示它有能力拒绝或撤销中签后提交的H-1B 申请或批准的申请- 那些申请提供了不真实、不正确、不准确或欺诈性的事实陈述,或歪曲重要事实,包括在注册时 提供虚假证明- 以此作为完善登记制度的完整性。 国安局表示,注册信息的有效性关键在于注册人提交申请文件的能力,并指出“ 有资格为受益人提交可以计入H-1B 常规受配额限制的特定会计年度的H -1B 硕士或更高 学位的申请案,注册公司必须根据8 CFR 103.2 (a) (1)、[8 CFR 214.2 (h)(8) (iii)] 和其表格的说明,正确提交。”

国安局也正在修改管理注册的规定,为美国移民局提供明确的权力,来拒绝或撤销没有正确提交或无效注册的批准申请案。

国安局对此既定政策表示认可,表示受配额限制的申请案件不再必须包含10 月1 日的开始工作日期。 此前,美国移民局因要求申请人在所有受配额限制的H-1B申请表中填写10 月1 日 – 无论是否那个日期因多次抽签已经过去了- 而受到严厉批评。 它甚至拒绝了将开始日期填写较晚的申请案。 现在,监管的语言明确规定,申请者可以填入 10 月 1 日或之后为开始工作的日期,只要请求的申请案开始日期不超过申请案提交日期后的六个月。

今年承诺将与往年的登记有很大的不同。 美国移民局已经预计,注册申请数量将比去年少得多,如果美国移民局可抽选的配额数量与前三年相同,那么成功抽中的机会将会增高。 因此,对 H-1B 申请感兴趣的公司和申请人应该从本月开始准备好迎接这项新的程序。

应该指出的是,除非2024 年1 月31 日新的费用上涨最终规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费用表和某些其他移民福利申请要求的变更」被法律诉讼推迟或停止,否则大多数被抽中 注册者的公司必须支付更高的费用才能提交H-1B 申请。 对于大多数非营利组织来说,申请费将保持不变。 对于小型营利雇主(在美国有 25 名或以下全职员工),增幅会较小,而大型营利性雇主(在美国有 26 名或以上全职员工)增幅将更多。 除了常规附加费用(500 美元的欺诈费和750 美元或1500 美元的职业培训费)外,营利性雇主类都必须支付600 美元的庇护计划费,而大营利性雇主则需支付780 美元的增强型 I-129 申请费,而不是常规的460 美元费用。 费用上涨预计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

世界周刊2024年2月4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使用超过限额 签证会倒退 2. 谁申请EB-2 NIW影响换工作 3. NIW获准可持B1/B2来美开会 4. I-140获准后 换B-1可找工作 5. EB-1A, I- 485需工资单和税表

刊登于2024年2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使用超过限额 签证会倒退

读者问:
据说下一个会计年度的配额将于今年(2023)10月发布,时间表将前进。不过,我看到很多预测都说时间表很可能会前进2-4个月。目前,中国的EB-1A List A(表A)是2022年2月。如果新财年才前进2-4个月,这个时间表是不是应该越来越长,永远不会消失吗?听说印度的EB-1A时间表已经倒退10年了。我不明白。如果移民局无法处理,就应停下来。为什么会倒退呢?

李翼民律师答:
我回答此问题时已是2024 年 1 月,EB-1 中国的最后批准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您可能知道,签证公告日期并不与日历日期一致。事实上,它们有时确实会倒退。这是因为国会对每年可签发的移民签证数量设定了限制(通常所有签证类别为 675,000 个,EB 类别为 140,000 个),然后将其分配给外籍人士。有些国家可能会出现超出限额的情况,即特定类别的签证需求量多于当年可使用的签证量。中国和印度的 EB 职业移民类别经常出现这种情况。根据美国移民局的网站,当申请特定类别或国家签证的人数超过当月可使用签证数量时,就会发生签证倒退,并且倒退通常发生在会计年度结束时。签证公告的截止日期由国务院在考虑各种变数后确定,这些变数包括截至该日使用的签证数量、预计的签证需求以及该国家/优先类别年度数量限制下剩余的签证数量。对于印度来说,表 A 的 EB-1第一类别实际上为 2020 年 9 月 1 日。但是,当一个日期倒退时,通常意味着国务院已使用超出限额,以至于张贴在上个月签证公告上的日期已没有可使用的签证数。然后,国务院/移民局无法对特定优先日期(尽管之前已到达该日期)开始裁决案件,因为没有签证配额可提供来满足该日期的案件,但同时仍可对该日期之前的日期授予签证。

2. 谁申请EB-2 NIW影响换工作

读者问:
我的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最近获批,排期已到,绿卡I-485也刚提交。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换工作吗?我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想去同一个行业,同样的工作内容。

李翼民律师答: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 不需要工作证明信或劳工纸,因此更换雇主不应影响您批准的I-140 NIW 的有效性,并且假设您的下一份工作是您在NIW 申请中注明的拟从事的领域,您应该能够在不影响您的I-485 批准的情况下更换工作。由于您的工作将属于同一行业,具有相同类型的工作描述,因此您转换到其他的工作机会似乎是可以接受的。此答案假设您自行申请 EB-2 NIW。如果您的 EB-2 NIW 是由雇主申请,此时如果您更换职位,移民局可能会给你麻烦,尽管您可能有资格在 I-485 提交后 180 天后转换工作。

3. NIW获准 可持B1/B2来美开会

读者问:
我计划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后在加拿大短期工作。在获得 I-140 优先日期之前,我是否有移民倾向?我可以在等待期间申请B1/B2并来美国参加会议吗?

李翼民律师答:
我假设您的意思是您已经申请了国家利益豁免并确定了优先日期,但优先日期尚未排到。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您的国家利益豁免获得批准,您通常会等到您的优先日期排到后再移民。如果您需要来美国参加会议,您可以持 B1/B2 签证。但是,由于您待处理的 I-140 显示了您有最终移民的意图,您需要向领事官员明确证明您将在 B-1/B-2 停留期结束后离开美该国并返回家园。您可以透过证明您旅行的主要目的是参加商务会议,这是 B-1 允许的活动,并且您与打算返回的家园有密切联系,例如有家人、租约或地契、工作,以及回程机票。

4. I-140获准后 换B-1可找工作

读者问:
请问I-140获得批准已经超过180天,优先日期(PD)还有大半年排到,但是被裁员了。如果60天内找不到工作,转B-1继续找工作,找到工作后用H-1B transfer可以继续保留PD吗?

李翼民律师答:
只要您批准的 I-140 没有因欺诈、虚假陈述或重大错误而被撤销,并且您的劳工证没有被撤销或失效,您就可以保留您的优先日期。无论您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都是如此。如果您被解雇后超过 60 天的宽限期仍在寻找新工作,您可以申请变更为B-1 身分。只需确保您I-539 转换身分的申请,在宽限期结束之前提交即可。在您处于 B-1 身份期间,您可以去面谈工作。一旦您被某个职位聘用,您必须向新雇主提交 H-1B 转换申请。

5. EB-1A, I- 485需工资单和税表

读者问:
想问,最近提交的EB-1A和I-485还需不需要三个月的薪资单,三年或一年的W2或者国税局报税记录(IRS transcript)?

李翼民律师答:

一般来说,最好提交您最近3 个月的薪资单以及最近一年的报税表和 W-2 的副本。提交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将在 I-140 中所述的专业领域中工作,并且您不会成为公共负担。如果您没有在您的专业领域中工作,您应该提供您将在您的专业领域工作的证据,例如您签署的声明,表明您打算在I-140 中所述的领域工作,并附上证明你仍然致力于这领域的证据。如果您最近一年的家庭税收入没有达到联邦贫穷最低的准则,您可能要找一位经济共同担保人。

世界周刊2024年1月2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申请工作许可证遇到两个情况 2. 人在加拿大可续签H-B 3. 组合卡到期可提新申请 4. 加急申请被退留意发送的地址 5. 邮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刊登于2024年1月2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工作许可证 遇到两个情况

读者问:
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22年7月底,现在EB1表B已经可以交I-485申请EAD了。现在遇到两个情况,想分别请教。

1 太太在2004至2006年以J-2签证来过美国了,用的老护照现在已遗失。她之后回国直到2020年再次来美读书,用的新护照。现在交I-485,要求以前的护照也要交影印本,而且旧护照上有出入美国的影印本,可以证明J-2符合2年母国服务的要求。但是,现在老护照遗失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2 太太目前还是在学学生F-1签证,估计明年底毕业,最近在面试明年暑假的实习生工作。如果现在跟我交I-485,万一明年暑假要实习,是不是就只能启动I-485的组合卡了?她也没办法再申请实习生的工作许可证(OPT EAD卡)了。如果我现在单独交I-485之后,等排期快到的时候给她交表,这样她说不定还可以先申请OPT EAD之后再拿combo,还是直接一起现在交I-485,她在实习时也用I-485 EAD?

李律师答:
对于你的第一个问题,你的妻子可以出示她持J-2签证来美国时所持有的家属DS-2019表格的副本; 她写声明书解释她从2006 年到2020 年所做的事情; 并用她拥有的任何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居住的证据来支持这一点,包括她可能在美国境外申请和收到的任何后续护照。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认为目前为你们俩提交 I-485 申请没有任何不利之处。你们都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我们已经注意到美国移民局在根据 I-485 申请批准工作许可证方面行动更快,对于不复杂的案件,大多数在六个月之内就批准了。此外,美国移民局现依调整给予EAD有效期是五年。

2. 人在加拿大 可续签H-B

读者问:
我申请了I-140职业移民,等待获得批准。不过,我手上还有H-1B签证,能撑一会儿,就算到期了也是打算再去加拿大签回来,因为等I-131不能出境,影响了我的假期。请问递交I-485,而没有I-131会有缺点吗?比如会更慢之类的?能不能只递交I-485,不递交I-131?

李律师答:
在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待决期间提出 I-131 回美纸的申请纯粹是一种好处,而不是一种伤害。不申请回美纸不会减慢 I-485 的处理速度。凭借未过期的 H-1B 签证,您可以在调整申请处理期间进出美国。到期后,您应该能够续签,因为 H-1B 是双重意向签证,允许个人在永久居留申请等待期间以 H-1B 身份留在美国。通常情况下,在加拿大续签 H-1B 签证应该不成问题,尽管美国驻许多国家的领事馆对于向第三国国民签发签证持谨慎态度。

3. 组合卡到期 可提新申请

读者问:
2021年,我的EB-1A 获批时,还有一个NIW正在审理中。 2021年12月,以EB-1A 获批递I-485,同时也撤回了正在审理的NIW。不幸,I-485还是被转到NSC。 2022年2月,打完指纹后再无动静。期间也收到了NIW 撤回的通知。去年6月收到了combo卡。今年找了议员和白宫催,得到的都是移民局的模版回覆。这一晃combo和体检都要过期了。我该怎么办?

李律师答:
不幸的是,美国移民局是一个资金短缺的机构,无法及时裁决所有的申请案件。这可以从它向公众发布的长期积压处理日期中看出。对于即将到期的工作许可证和回美纸的组合卡,您可以提出新的申请。目前,如果 I-485 申请仍在等待中,则无需支付额外的 移民局申请费。至于体检,目前有效期为两年,因此您可以选择此时再进行一次体检,或是等移民局准备好裁决并要求重新体检时再做。

4. 加急申请被退 留意发送的地址

读者问:
申请了EB-1A特殊人才,上周用UPS寄到德州移民服务中心的加急处理地址TSC Premium Processing,今天整个申请被退回来了。移民局的拒信说:我提交的I-129 petition 费用不准。这是什么情况?我申请的是EB-1A,交的是I-140,根本不是I-129。无论在我提交的I-907、I-140或cover letter里,都很明确地说了我申请的是EB-1A。我唯一能想到的是,我是不是应该在I-907和I-140里填我申的是E11,可能看的人不知道EB-1A就是E11?

另外一个我觉得可能的原因是,他们觉得我寄错辖区了。我现在人不在美国,寄的申请邮寄地址填的我之前在新泽西(TSC辖区)住的地址,让房东代收。居住地址填的中国地址。也许他们觉得我不能靠一个TSC辖区的c/o mailing address寄到TSC。但即使这样,中国地址应该也能寄TSC啊?

李律师答:
如果您提交的费用为 700 美元和 2500 美元,那么这些费用就是正确的费用,移民局不应拒绝外籍员工的 I-140 申请和 I-907 加急处理申请。看来您的选择是向他们发送同一个包裹并附上解释,或者重做表格并再次发送文件。关于如果您在中国,向何处发送申请,填写新泽西州地址的人的当前地址是:

美国移民局伊利诺州埃尔金(Elgin) 地址:

美国邮政服务 (USPS):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P.O. Box 4008
Carol Stream, IL 60197-4008

FedEx、UPS 和 DHL 递送: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Box 4008)
2500 Westfield Drive
Elgin, IL 60124-7836

5. 邮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读者问:
我准备申请职业移民I-140,表格上Part4的邮寄地址(5b-5g)是用中文填的中国邮寄地址。国外地址(3a-3f)是用英文填入的中国住址。这两个可以填不一样的吗?

李律师答:
邮寄地址和居住地址有时会不同的。这就是美国移民局给予这两个空间的原因。出于安全原因,或者因为他们只是希望将邮件发送到不同的地址,许多人都有不同的邮寄地址。

世界周刊2024年1月7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H-1B 转换通常需要大约2-4 个月 2. EB-3等待排期时游美不能工作 3. I-485申请180 天后可转换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刊登于2024年1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H-1B 转换通常需要大约 2-4 个月

读者问:
最近有工作上的变动,有些关于H-1B和EB-2绿卡的问题,希望听听律师的意见。 1、关于H-1B。如果我在现公司但是换了岗位,会有影响吗? 2、关于H-1B。如果我去新公司,transfer需要多久?如果想要回国,是要等到transfer完成吗? 3、关于EB-2。我在等排期(PD 2020年3月)。假设我在新公司的start date是六个月后,我可以让新公司先帮我开始弄EB-2(PERM)那些,如果我的老板同意的话。 4、如果新公司给办EB-1C,我的EB-2 PD可以直接用吗? 5、假设我在现公司岗位有了变化,但大概工作内容不变,会影响我现在的EB-2吗?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视作没有影响?

李翼民律师答:
您的问题将按照您提出的顺序回答:(1) 通常,如果您在公司内的工作发生变化,您需要提交 H-1B 修正案的申请。如果您承担重要的新工作职责或从事更高层级的工作(即晋升为管理阶层等),您将需要提交 H-1B 修正案。如果您的职称发生变化,而您的工作职责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那么您可能无需提交 H-1B 修正。这可能有点复杂,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会对您有帮助; (2) H-1B 转让申请通常移民局需要大约 2-4 个月的时间进行裁决。如果您的申请人/律师迅速准备,案件可能会在大约 2-3 周内提交。您也可以申请 H-1B 转让加急处理,以便在 15 个日历日内收到决定或补材料通知。一旦美国移民局正确收到您的调动申请,您就可以开始为您的新雇主工作。然而,如果您的 H-1B 转移申请最终被拒绝,您将面临失去身分和未经授权就业的风险。或者,您可以继续为目前雇主工作,直到您H-1B 转移申请获得批准。最好等到您的H-1B 转移获得批准后再出国,因为领事官员会希望查看您有效的H-1B 身份文件以及您受雇于新H-1B 申请人的证明; (3) 是的,只要你的新公司在你收到绿卡后有意雇用你,他们就可以随时为你启动PERM流程; (4) 只要您旧的I-140 批准没有因欺诈、虚假陈述或重大错误而被撤销,并且您的劳工证没有被撤销或失效,您就可以使用旧的优先日期。话虽这么说,您需要先获得 EB-1 类别下的新 I-140 批准,然后才能透过领事处理或调整身分申请永久居留。 (5) 如果您的职位与 EB-2 职位不同,但您的职责没有变化,您通常仍然可以将其用作绿卡申请的基础。一般来说,如果您提交I-485 后180 天,您正在从事与最初为您申请的职业“相同或相似”的新职位,您的新工作可以“转”到您的绿卡案中(假设满足其他资格标准)。因此,如果您处于不同的职位并承担类似的职责或更高的职责(例如财务分析师 -> 财务经理),您可能有资格根据已批准的 EB-2 I-140 转至新职位。

2. EB-3等待排期时游美 不能工作

读者问:
我在中国申请I-140,已经获批了,正在等待排期。我想带孩子们去美国玩玩,机票也订好了,但是刚刚登记EVUS的时,遇到一个问题。问题是,如何填报你目前是在美国寻求就业机会还是在未经美国政府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在美国就业?我该如何回答呢?

李翼民律师答﹕
对于您目前是否正在美国求职或未经事先许可在美国工作过的问题,您应该回答“否”,假设您从未未经许可在美国工作过。您已获得批准的 I-140,正在等待您的优先日期生效。这将是你未来的工作。在这次您将带您的孩子作为游客前往美国的特殊访问中,您将不会寻找工作。你来这里纯粹是为了享乐。因此,您可以回答“否”,只访问美国,而不会在这次访问中就业,然后在您的优先日期排到后,以移民签证永久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

3. I-485申请 180 天后 可转换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读者问:
我在湾区刚刚交了I-485一个月,但是有感觉可能被解雇,现在市场行情一般不确定能不能在60天内找到新的工作。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180天内移民局没有处理我的case,然后我在180天内找到类似工作,可以到时候用I-485jport吗?

李翼民律师答:
是的。一旦您提交 I-485 申请 180 天后,假设您的 I-140 获得批准或最终将获得批准,您可以转至与您 I-140 所依据的职业类别相同或相似的新工作。但请确保您的工作确实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类别。您可以透过将新职位的头衔和职责与旧职位的头衔和职责进行比较来做到这一点。查看您先前的 I-140 申请,以了解您的职位头衔、职责,以及重要的是您旧职位的 SOC 代码。如果您的新工作可能属于相同的 SOC 代码,那么您就有可能转换工作。如果这是您原来职位的自然职业发展(例如电脑系统分析师到电脑系统经理),那么您的工作也可能是可移转的。如果您的工作属于“相似职业类别”,即您的职业与 I-140 上的职业具有相同的基本品质,那么您的工作可能是可转移的。作为评估的一部分,官员可能会考虑与工作相关的各种因素,例如分配给各个工作的SOC 代码; 工作责任; 职称; 所需的技能和经验; 教育和培训要求; 特别需要的许可证和认证;提供的工资或薪水; 其他与确定新职位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职业分类有关的重要、可信的证据。关于工作转移问题,最好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