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聞 – 近期移民新費用與新風險

刊登于2024年4月2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1. 今年 H-1B 注册即将结束-你的几率有多大?

随着最终H-1B 注册登记截止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东部标准时间中午,今年的 H-1B 配额注册登记现已结束。 在结果出来前,美国移民局在执行 2024 年 2 月 2 日「改进 H-1B 注册抽签流程和完整性」最终规则方面似乎做得很好。 它最重要的部分是减少过去几年猖獗的欺诈行为,过去美国移民局把递交完整纸张申请注册的系统转为仅由公司注册和每位候选人仅支付10 美元费用的系统– 现在则实施以 受益人为中心,而不是公司注册数量的抽签流程。 这个过程,即使有25个公司为同一受益人进行登记,此系统也只会给受益人一次的抽签机会,而不是给该受益人25次的机会。
那么抽中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美国移民局在另一项最终规则「美国移民局公民和移民服务费用表以及某些其他移民福利申请要求的变更」中说, 2024 年1 月31 日注册数量预测为: 424,400份。 假设这个数字是准确的,我们相信根据该机构过去的抽签记录,抽中百分比将在 30% 左右。 去年美国移民局因诈欺的行为而受到谴责,允许 780,884 人登记,剔除去年抽中的 188,400 人,过去三年的平均选择人数为 127,980 人。 如此一来,在 424,400 名估计人数中,选择率为 30.15%,比去年惨败的抽中率 24.1% 的有所改善。 如果抽签的人数多,或受益当事人的人数少于预计,则抽中的比例将相应高于30.15%。

2. 一些申请案的新申请费用和表格复杂交织。

除非受到诉讼的阻止,否则上述最终规则实施的申请费表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 大多数申请费的变化都很直接,从旧费变为新费;尽管有些申请费更改的幅度很大,例如移民投资者,透过个人或区域投资中心投资提交I-526 和I-526E 表格的 申请费从3,675 美元调整至11,160 美元,申请区域中心指定的I-956 表格和请求批准商业企业投资的I -956F 表格对从17,795 美元跃升至47,695 美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请和表格,不仅包括申请费的变化,还增加了新的费用,为美国移民局带来更多的收入和/或帮助支付庇护计划的费用。

• I-130表 – 线上申请增加90 美元(至625 美元),纸张申请增加140 美元(至675 美元)(同时提交I-485的案件)。
• I-129 表–H-1B – 拥有至少26名员工的公司增加320 美元(至780 美元),25名员工或少于25名, 及非营利组织为旧费460 美元, 另加庇护计划费 (拥有26名员工的雇主为600 美元,拥有25名或少于25名员工的雇主为300 美元,大多数非营利组织为0美元)。
• I-129 表–L-1 – 26名员工及以上的公司申请费增加925 美元(至1385 美元),25名或少于25名员工的公司及非营利组织的申请费为695美元,另 加庇护计划费(拥有26 名员工的雇主为600 美元,拥有25名或少于25名员工的雇主为300 美元,大多数非营利组织为0 美元)。
• I-129表–O-1 – 26名员工及以上的公司费用增加595 美元(至1055 美元),25名员工或少于25名员工的公司及非营利组织申请费为530美元,另加 庇护计划费(拥有26 名员工的雇主为600美元,拥有25 名员工的雇主为300美元,大多数非营利组织为0 美元)。
• I-140 表– 增加15 美元(至715美元) 另加庇护计画费(拥有26 名员工的雇主为600 美元,拥有25 名员工的雇主为300美元,大多数非营利组织为0 美元) 。
• I-485 表– 成人申请增加215 美元(至1440美元),孩子与一位父母同时申请时申请费增加200 美元(至950美元)。 I-130/I-485同时申请的案件,I-130增加140美元,I-485增加215美元,共增加 355 美元。 相连的新申请费-回美纸为630 美元,工作许可证(EAD)为260 美元。
邮戳为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后提交美国移民局的案件,读者应检查是否交了适当的新费,以确保申请案不会被拒收。

3. 领事处理的不成文规则。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在3月份的纽约领事实践网路研讨会上,两名前领事馆官员谈到了不成文的规则,并提到当一个人在美国转换身份然后回国申请签证时,领事不会喜欢 ,因为领事认为它存在意图的问题,特别是在非移民意图相关的情况下,这对可能可以获得六个月停留时间,持旅游或商务签证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禁忌,因为领事 官员知道大多数美国人只会在异国停留几周后回国。

4. 中国研究生重返美国的新担忧。

中国研究生重返美国已成为《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等媒体报道的热门议题。 持有效签证回祖国的中国学生和学者,返回美国后面临签证被取消并被遣送回国的危险。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在耶鲁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其他美国主要研究大学的十多名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研究生身上。 除了在被审问数小时后签证被取消外,有些人还受五年不得再入境的惩罚。 据报道,杜勒斯(Dulles)机场是最容易被盘问和驱逐中国学生的机场,因此中国大使馆于1月29日警告中国学生不要从该机场入境。 文章中提到的其他机场包括达拉斯-沃斯堡(Dallas-Fort worth)机场、芝加哥奥黑尔(Chicago O’Hare)机场和波士顿洛根(Boston Logan International)国际机场。 在可预见的未来,来自中国攻读科学相关课程的研究生和学者,可能希望减少不必要的回国旅行。

世界周刊2024年4月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回美纸获批前 不得离境 2. 劳工认证开始 就要确定工资 3. 拿到I-485收据 不必取消F-1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刊登于2024年4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回美纸获批前 不得离境

一读者问:
目前H-1B Extension已经Approved。 律师准备本周内提交I-485,计画打完指纹回国一趟,预计会在11月底或12月上旬。 在国内更新签证贴纸这种情况下,如果想提交回美纸AP(双保险),在AP批准前出境,AP申请会被自动取消吗? 网路上说AP在核准前出境会被取消,但有H-1B的情况下AP pending出境不会被取消?

李亚伦律师答:
回美纸的规则是,如果当事人打算以回美纸的身份回国,那么在回美纸获得批准之前不得离开美国。 我们最近听说一个人就是这样的——他申请了回美纸,但在获得批准之前离开了美国,随后以批准的回美纸返回美国,结果他的 I-485 调整身份的申请被拒绝。 所以,在回美纸获得批准之前离开美国,回美纸没有双重保险的作用。 如果您在离境前获得批准,那么这才可能是您的双重保险。 如果当事人在有有效的 H-1B 签证和有效的回美纸的情况下,该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哪种文件重新入境美国。 我们听说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官员可能会优先选择他们愿意接受的那一份,但一般来说,如果您有两份有效的入境证件,选择权就在您手中。

2. 劳工认证开始 就要确定工资

一读者问:
我是2022年2月入职现在的公司。 现公司要雇员工作满一年才给办绿卡。 由于各种原因,拖到现在才开始做PWD。 现在有几个问题:1、现行工资确定(PWD)是依照什么时候的职位来决定薪水的? 是现在的职位还是公司录取的时候职位? 我在今年8月升职成Senior researcher了,所以这两个prevailing wage应该是不一样的。 PERM上的YOE的要求是照刚入职的时候算的吗? 之前,公司是按part time抽的H-1B。 虽然工作了两年,但是折算一下是没有2年经验。 这个会影响PWD吗? EVL在打广告之前拿到就OK了? PWD的过程不需要?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 PERM 劳工认证,开始案件时需要确定现行工资,以确保雇主将会为所提供的职位支付现行工资。 薪资是根据劳工证申请中提供的职位,而不一定是您目前的工作职位。 如果您去年晋升为高级研究员,而公司现在正在开始办理劳工证,那么它应该赞助您从事让您永久从事的工作,因此应该为现行工资确定(PWD)提供相应的工作描述。 如果需要经验,公司也会以月或年为单位设定要求。 课程要求应确保您在教育、经验和特殊技能方面有资格获得自己的劳工纸。 在劳工纸申请中,PWD 是流程中必需的一部分。 就在发布广告之前获得就业验证信 (EVL) 而言,这始终是一个好主意,更好的主意是在发送 PWD 请求之前获得一封就业验证信。

3. 拿到I-485收据 不必取消F-1

一读者问:
家里孩子正在上大学,目前身分是H-4。 由于马上要到21岁了,所以在6月向美国移民局提交了I-539转换身份,从H-4到F-1,在10月的时候还没批准,并且收到了补材料通知RFE, 说I-20的start date过期,需要学校发一份新的I-20,而且还要缴200元的学籍注册费资料。 结果,孩子在和学校申请新I-20的时候,我们可以提交I-485,所以提交了I-485申请,就没再理F-1 补材料的事。 目前,已经收到了I-485的收据,但是孩子的F-1也被批准了。 我们并没有补充RFE,也不知道美国移民局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况下批准了F-1。 向学校咨询后,学校表示I-485收据可以维持合法身分。 那么,我们需要联络USCIS取消F-1吗?

李亚伦律师答:
学校的建议是正确的,您孩子的 I-485 收据将允许孩子留在美国,因为您们都在等待 I-485 的判决。 没有必要联系美国移民局取消 F-1 的批准,并且在某些方面,最好不要做任何干扰该裁决的事情。 孩子决定是否继续上学,不会影响他的调整身份。 但请注意,除非获得学校的工作许可或根据调整身份申请工作许可,否则他不可以工作。

4. EB-3 通常需要3至5年

一读者问:
本人是在中国读的博士,现在美国境内读博后,合约到明年年底。 今年5月,我提交国家利益豁免NIW,已获批准。 我实验室的老板最近没什么补助金(grant),不确定明年年底能否继续续约,我可能需要回国等排期。 我是STEM专业,且有回国2年居住的限制。 我老公是国内大学学历,美国的雇主可能为了留住他,想帮他办EB-3。 我们现在比较犹豫,不知道是否让他的老板为他办。 如果要办,需要注意和考虑哪些问题?

李亚伦律师答:
您要问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您是否能够获得回国居住两年要求的豁免、是否能够继续活跃于国家利益豁免(NIW)的领域,以及如果无法获得J-1豁免,在中国完成两年居留时间 可能对您案件产生的影响。 我假设您的 NIW 申请是一份自我申请,而不是美国雇主为您申请的案件。 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您必须返回中国两年,您应该继续在您获得 I-140 批准的领域工作,并准备好在面谈时展示您在该领域的活动水平。

至于您丈夫提出的 EB-3 就业机会,考虑到目前中国出生的此类签证处理速度缓慢,假设没有任何麻烦,此类案件通常需要 3-5 年才能完成。 如果他处于 J-2 家属身份,他也有同样两年需返回中国的居住要求。 如果是这样,他必须满足在中国居住两年的要求,只要雇主仍然愿意支持他的案件,他最终将被允许移民。 他的 EB-3 案件将涉及 PERM 劳工证、I-140 申请以及调整身份(如果不受两年要求或获得豁免)或领事处理。

您丈夫的 EB-3 申请为您和您的丈夫提供了两个移民美国的机会,尽管时间可能比您的更长。 然而,由于职业类别排期的原因,时间差异可能不会那么大。 2024年4月的签证排期表,中国出生人士的调整身份或领事处理案件最后批准日期,对于EB-2而言为2020年2月1日,对于EB-3而言为2020年9月1 日。

星岛日报4/2/2024星岛纽约版刊登”H-1B抽签结果出炉 新移民费用细则同步发布”

星岛日报4/2/2024星岛纽约版刊登”H-1B抽签结果出炉 新移民费用细则同步发布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简称移民局)于1日宣布,2025财年的H-1B签证抽签(FY 2025 H-1B Lottery)已经全部出炉,并已通知中签者。 同日,移民局也宣布了新的移民手续费用细则。

经纽约资深移民律师李亚伦确认,这些新的规定将适用于今年H-1B签证的中签者。 这标志着中签者需要按照移民局新的费用标准准备提交H-1B申请相关资料。 从4月1日开始,中签者可以开始提交申请,每份中签通知上均标注了提交申请包裹的时间期限,通常显示6月30日为最后截止日期,逾期提交的申请可能会被直接拒绝。

未中签者如果想要继续合法留美也要尽早考虑备选方案,以学生身份合法留美是一个选择。 另一种选择是申请能提供H-1B Cap Exemption(免抽签H-1B)签证的雇主,如非营利组织、高等院校及其附属非营利组织、政府研究机构、非营利研究机构等。 除此之外,还有投资移民,杰出人才签证等选择。

此外,新的移民费用细则不光适用于H-1B签证费用,也涵盖了其他类型的移民费用。 根据这项新规定,雇主在提交H-1B申请书上的受益人费用将增加70%,L-1(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书上的员工费用将增加201%,而O-1(杰出人才签证)申请书上的个人费用则增加129%。

此外,提交表格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书)或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书)时,USCIS还将额外收取新设立的600美元庇护计画费。H-1B电子注册费也将从每位受益人10美元提升至215美元。

然而,也有部分费用下调,例如更换永久居民卡(线上申请)的费用从455美元降至415美元。

星岛日报记者王冰岩纽约报道

星岛日报3/29/2024侨社刊登”H-1B抽签结果陆续放榜 抽签者齐盼「好运来」”

星岛日报3/29/2024侨社刊登”H-1B抽签结果陆续放榜 抽签者齐盼「好运来」

2025财年的H-1B签证抽签(FY 2025 H-1B Lottery)于3月25日中午结束。 今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简称移民局)显著加快了抽签进程。 在H-1B线上注册窗口关闭仅48小时后,移民局便完成了电脑随机抽签,并于27日开始陆续向中签者发送通知。

在移民局公布H-1B抽签结果后,雇主及其代理律师将会收到中签通知。 在移民局的H-1B抽签结果查询页面上,会显示三种状态:被抽中(Selected)、已提交但未中签(Submitted)以及申请被拒(Denied)。

纽约资深移民律师李亚伦表示,预计今年4月1日移民局会全部通知雇主和律师抽签结果。 但由于移民局的系统之前出现过问题,导致注册截止日期延期,因此不排除通知完成日期延期的情况。 此外,移民局通知抽签结果也可能会分批次进行,并根据申请人的学位等因素有所不同。 根据历年经验,移民局在系统中更新中签状态及发送通知,通常需要一至两天。 此外,雇主与法律代表也需要时间查询系统。 因此,律师提醒,「目前移民局抽签结果查询页面上显示已提交,但未中签(Submitted)并不代表最终未抽中,请耐心等待」。

目前社交媒体上已有部分中签者分享中签截图,分享好运,社交媒体某用户表示喜极而泣,感恩好运,并且希望好运传给其他抽签者。 同时,还有不少抽签者在焦急等待结果。

根据多家律师事务所预测,以每年8万5千的名额,移民局每年会多抽一些来保证有效递交名额可以达到8万5千人。 根据前几年经验,大致每年会抽到大概13万个名额。 如果今年参与抽签人数是40万到45万,那么今年中签率将会是30%左右。

星岛日报记者王冰岩纽约报道

世界周刊2024年3月24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加快申请绿卡的条件2. EB-1A申请被拒再提交等时机3. STEM博士或增NIW批准机会4. 重新安排打指纹 不影响处理进度

刊登于2024年3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加快申请绿卡的条件

读者问:
我6月提交了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B的I-485。 主申请者有工作签证,还有两年多的有效期。 请问副卡因为经济损失理由,加急组合卡comb通过的可能性很高吗? 因为如果认真审理起来,估计会发现主申请者有工作。 猜测可能加上有两个孩子,负担更重有点用。

李亚伦律师答:
即使您有两个孩子和较重的负担,您已经有工作和工作签证,这听起来并不像有经济困难。 因此,我认为这不是加快绿卡申请的好理由。 此外,受养人绿卡不能在主申请人之前获得批准。 根据您的情况,您似乎可以根据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工作许可证。 如果您的丈夫持有 H-1B 身份,您也有资格以H-1B 持有者配偶的身分及已批准的 I-140 ,申请工作许可证。 在这两种情况下,除非有以下条件之一,否则移民局不会加快工作许可证的授权:

  1. 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前提是需要采取紧急行动不是由于请愿人或申请人未能:(1) 及时提交申请; (2) 及时回应任何额外证据的要求;
  2. 紧急情况和紧急的人道原因;
  3. 促进美国的文化或社会利益的非营利组织(由美国国税局 (IRS) 指定);
  4. 美国政府利益(包括被联邦机构确定为紧急的案件,例如美国国防部(DOD)、美国劳工部(DOL)、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 美国司法部(DOJ )、美国国务院(DOS)、国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利益部门; 或者
  5. 清除美国移民局的错误。
2. EB-1A申请被拒 再提交 等时机

读者问:
我7月提交EB-1A到TSC,8月补充资料,刚得知申请被拒了。 律所告诉我,审我这个案子的移民官员在2023年的通过率是14%,所以被他拒绝掉并不奇怪。 不过,为了避免重新申请又送到这位移民官员手里,律所建议我等3至4个月以后再重新申请。

现在我有两个选择:1、等4个月以后再提交给TSC;2. 现在马上提交给NSC。 我咨询律师的意见,他们告诉我,对这件事情没有意见,让我自己做决定。 他们只是告诉我case被拒,不会影响下一次申请,而且一个申请案子是否获批很大程度上审理的officer。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应该尽可能多的提交。 提交的次数多了,就算被拒绝很多次,只要有那一次走运通过了就可以。 请问,我到底应该等4个月再一次TSC提交,还是马上向NSC提交?

李亚伦律师答:
在提交EB-1A 申请时,没有人能确定是否会获得批准,也不确定官员如何看待诺贝尔奖或奥斯卡奖之外的非凡能力所提供的证据(我们听说美国移民局对此类申请感到 困难,即使申请人确实这样做了)在非主要类别之一获得奥斯卡奖)。 我注意到 I-140 申请要求提供有关先前申请的信息,这意味着官员有机会查看您过去的申请。 除非您确实相信您有一个非常有力的案件被错误地拒绝,否则我们的意见是您可能希望等到您出现可能加强您的案件的新情况后再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新的请愿书。

3. STEM博士 或增NIW批准机会

读者问:
跟我老婆两个人刚来美国,目前博一在读,有些论文和引用。 和律师咨询过,目前条件是可以申请NIW的,不知道是越快申请越好还是等快毕业了再申请? 有几个纠结的点:1.以NIW现在的排队速度,读完博士是不是排不上? 2.签证是5年的,如果申请到了I-140,回国有风险吗? 老婆是F-2,是不是对她回国没影响?

李亚伦律师答:
国家利益豁免绿卡(NIW) 属于 EB-2 类别,目前的排期(向 USCIS 批准 NIW 申请的人可以获得移民签证或调整身分的日期)正在处理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提交的申请案。 提交NIW案件后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话虽如此,拥有博士学位可能会加强 NIW 申请,特别是如果博士学位属于 STEM 科学领域。 因此,在决定是否立即提交 NIW 申请时,您应该考虑这些因素。 您询问的另一个因素是,由于您持有五年签证,因此在此过程中返回祖国中国的风险。 一般来说,持有签证的人无需在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申请新的签证,并且在返回美国时不会遇到问题。 话虽如此,您可能希望了解涉及研究的博士学位课程的中国学生的最新动态,其中一些学生在重新进入美国时在海关和边境保护官员遇到困难。 这可能更适用于您而不是您的妻子,而且我认为如果您的妻子独自旅行,这不会成为一个大问题。

4. 重新安排打指纹 不影响处理进度

读者问:
我估计10月能通过form BROW,交I-485。 但因为家里有急事,打算交完I-485回国一趟,预留出H-1B有被check,很有可能赶不及打指纹,所以大概要重新约时间。 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22年9月12日。 ROW的form A还没排到current。 这样操作会导致绿卡得的慢吗?

李亚伦律师答:
在优先日期生效之前,移民局无法批准职业移民的 I-485。 即便那时,优先日期排到,美国移民局也有自己的积压处理时间,因为它没有足够的人手来处理所有案件。 因此,即使根据我们的经验,在生物辨识打指纹没有完成之前,移民局不会继续处理案件及其相关的申请,但生物辨识打指纹的重新安排日期不应极大地影响您案件的处理速度。 过去,请求重新安排打指纹有时可能会导致案件被拒绝,因为移民局官员没有将重新安排时间的请求与申请案进行协调。 移民局最近对重新安排打指纹的方式更新了,将可解决这个问题,包括邀请申请人透过现有的线上帐户或建立线上帐户向美国移民局提出重新安排打指纹的请求。 根据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请求重新安排打指纹的充分理由是:

  • 生病、就医或住院;
  • 先前规划的旅行;
  • 重大生活事件,如婚礼、葬礼或毕业典礼;
  • 在交通上无法取得前往预约地点;
  • 无法从工作或照顾者责任中获得休假;
  • 生物辨识打指纹的预约通知延迟送达或未送达。

世界周刊2024年3月17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自添工作技能 属诈欺恐遭罚 2. J-1结束后 申请人须返回祖国 3.无结婚证原件 应书面解释原因

刊登于2024年3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自添工作技能 属诈欺恐遭罚

读者问:
目前,我仍处于现行薪资确定(PWD)的阶段,我发现我前公司的经验证明信中漏掉了的整个技能的部分。 律师说细节和技能一定要和他提供的范本一模一样才行。 麻烦的是我以前公司的人事部(HR)很麻烦,专业技能很差。 他根本就没有按照我律师提供的范本来写,也还没寄这份经验信给我。 如果我自己加上这些技能,移民局会不会认定为诈骗? 会导致 I-140补材料(RFE)吗?

李翼民律师答:
我要指出的是,每家公司或律师代表为前雇员的职业绿卡申请人写的先前经验信函的方式都不同。 话虽这么说,写这些信的原因是绿卡申请人有证据支持他们声称有资格胜任绿卡申请中需求的职业职位。 例如,如果申请雇主的软体开发人员职位要求“电脑科学学士学位+ 2 年软体开发经验,包括使用Python 和Ruby on Rails”,那么永久居民申请人员工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她拥有电脑科学学士学位 ,以及2 年软体开发经验,包括使用过上述两项技术。 因此,为了使其有用,前雇主出具的先前经验证明信应提及申请人曾做过全职的软体开发工作2 年(列出日期),并明确说明申请人在工作中拥有使用Python 和Ruby on Rails 的职责/责任经验。
对于您前公司的人事部,您或您的律师可以起草一封包含您的职责和技能的信函,以清楚地表明您在之前的职位上获得了一些有资格获得绿卡职位的技能和经验。 如果您或律师起草这封信,然后人事部门签署,那么这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来说是有效的,因为您之前的公司愿意证明您的经验。 如果您自己将技能集添加到他们未证明的已签署的信件中,那么这就是欺诈,您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此外您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如果美国移民局怀疑信件的真实性,它可能会发出补材料通知(RFE),要求您从公司获得进一步的验证,并进一步证明您确实有资格获得绿卡职位。
如果您的前雇主不愿意在证明您的经验的信函上签字,您应该与他们合作,看看他们愿意证明什么(即他们是否愿意证明您的工作日期和头衔,但不证明您的工作经验。 具体的工作职责?或者只是愿意证明您的工作日期,有时人事部门只愿意这样做?)如果您无法获得前雇主的签名信函,或者只有一封仅验证部分内容的签名信函为了满足您的要求 , 您可以让其他人(例如同事、同事或任何可以证明您的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写信来验证您的经历,说明他们与您的关系以及他们如何知道您拥有过经验。 此外,您可以提供旧的工作样本(如果有)作为该经验的进一步证据。 您也可以亲自签署一份宣誓书,说明您曾受雇于前雇主、担任过什么职位、工作了多久、以及您承担的具体职责和获得的技能。 然而,如果您无法提交前雇主签署的信函来证明您的全部经历,那么收到 RFE 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2. J-1结束后 申请人须返回祖国

读者问:
我美国博士毕业后用OPT在美国工作两年,后来疫情离开美国,在欧洲工作。 最近我拿到了美国大学博士后的工作offer,在欧洲申请了美国的J-1签证。 今年早些时候,我在海外申请了NIW,我的律师上周提交I-140表。 现在的状态是已经received,并且拿到了receipt number。 但是,我J-1签证的DS-160表格还没提交,我现在非常焦虑,如果再申请J-1,会不会因为倾向被拒? 是否申请J-1不稳,转换成申请H-1B或B-1比较好?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不确定您的J-1 是否会被拒绝,但您提交I-140的移民意图可能很难克服J-1 的申请,如您所知,J-1 要求您在J -1结束后返回祖国 。 您必须证明您计划在完成 J-1 后回祖国。 这可以透过证明您与祖国的关系,例如房契或租约、家庭关系、雇佣关系、回程机票以及任何其他能证明您打算在 J-1 到期后回国的信息。 然而,最终将取决于官员是否授予 J-1 签证并相信您回祖国的意图,而已提交I-140 在证明非移民意图时通常很难克服。 此外,对于 J-1 签证,您还应该查看您是否需要遵守 2 年回国居住的要求。 即使在您的优先日期生效后,2 年居住要求也可能会延迟您在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时间。 在申请 B-1 签证时,您在证明非移民意图方面将面临相同的挑战。 尝试申请 B-1 并不比申请 J-1 有更多好处。 如果您不受H-1B 配额的限制或配额抽签时被抽中,H-1B 签证对您来说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它是双重意图的签证,您的 NIW 申请不会造成问题。

3. 无结婚证原件 应书面解释原因

读者问:
父母在境外申请绿卡,线上填写父母DS-260资料表后,显示除了我父母的出生公证、我的出生公证、父母结婚公证之外,还要我的结婚公证。 我正本的结婚公证已经没有了,只有影本。 父母面谈时没有我的原件会被拒绝吗? 因为上面显示所有上传的电子版都需要在面谈时提供公证正本。

李翼民律师答:
虽然在您父母的情况下,您的结婚证书似乎不是那么重要的文件,而要求原件,但国务院的一般规则是,如果您无法获得面谈所需文件,您必须向领事馆提交详细的书面解释,说明 无法获得该文件的原因。 如果您在美国结婚,您应该可以透过联络您结婚所在地的市或州书记官来取得该结婚证书的核证副本。 否则,您的父母可以带着您提供的经过公证的详细解释来参加面谈,说明您无法获得结婚证书原件的原因,以及您可以提供的任何进一步证据,例如您与相应结婚证机构的通信往来。 即使没有结婚证,面谈官员也可以自行决定为您的父母授予移民签证,或者官员可能会决定您的父母应该获得您的结婚证,并因缺乏文件而被拒绝,而这些文件可以在您结婚时 克服。 父母提交结婚证书或提供进一步证据说明为什么没有原件。

世界周刊2024年3月10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EB-1主申请人 可以O-3等排期 2. 核实申请人经历 移民局可致电前雇主 3. 获博士学位后提交NIW 较有利

刊登于2024年3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EB-1主申请人 可以O-3等排期

读者问:
我在中国,我的EB-1A 优先日期(PD)是2023年4月,但我的孩子将于一年后初中毕业。 我想让孩子尽早去美国念公立高中,但目前的时间表预计2年内很难排到,会耽误孩子的高中入学。 EB-1A主申请人申请O-1不方便,但配偶的条件与主申请人类似。 我的配偶可以申请 O-1,我和我的孩子可以申请 O-3 吗? 届时主申请人在等待I-140排期的同时,可以以O-3身分在中国提交I-485吗?

李翼民律师答:
只要您的妻子自己符合 O-1 的资格要求(而不是透过您作为受扶养人的成就),她就可以与您和您的孩子作为 O-3 受扶养人一起申请 O-1 身分。 请注意,O-1配偶的资格条件与主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不相似。 O-1申请人需要有独立证明资格(例如在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艺术方面的杰出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的杰出成就)—配偶需要证明与O-1主申请人的真实婚姻 关系。 因此,除非您的妻子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获得 O-1 身份,否则您的方法将不会奏效。 如果她能够证明她在上述某一领域具有非凡的能力,并且满足 O-1 的所有其他标准,那么她可以成为 O-1 主申请人,而您和您的孩子可以成为 O-3 家属。 如果 O-1/O-3 申请成功,那么您的妻子将获准进入美国,并按照 O-1 申请中规定的就业条件与她提出申请的雇主或代理人工作。 您和您的孩子将被获准以 O-3 家属身份进入美国。 作为 O-3 家属,您将没有工作授权,但您的孩子将被允许入学。 请注意,在您抵达美国之前,您不会获得 O-3 身份 – 但在您妻子的 O-1 批准后,您将有资格进入美国并「启动」您的 O-3 身份。 当您以 O-3 身分在美国时,您可以在 I-140 优先日期排到后提交 I-485 申请。 如果您仍在中国,您可以等到您的优先日期排到,然后透过 DS-260 表格申请您的移民签证。 因为 I-485表是为那些已经在美国的人使用的表格。

2 核实申请人经历 移民局可致电前雇主

读者问:
移民局真的会派人或打电话给前公司去核实吗? 如果雇主经验证明信中存在微小差异,是否会导致 I-140 被审计(Audit)? 在申请I-140时会被审计吗? 还是在PERM刊登广告的时候? 如果我的前雇主不给我加上技能项目,是否有必要提起诉讼?

李翼民律师答: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会致电为您撰写先前经验证明信的前雇主,来核实您的真实经历,特别是当移民局有理由怀疑该证明信的合法性时。 如果您的证明信中存在细微差异,美国移民局可能会致电该公司,以确保您获得了该技能并在信函证明的时间内保持在规定的职位上——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移民局 也可能会询问该公司如何知道他们在信中证明的内容。 移民局也可能要求进一步的证据(而非审计),让您有机会解释 I-140 案件中的差异并澄清其他问题。 雇主经验证明信确实是在您提交 I-140 时使用,而不是在提交 PERM ETA 9089 时使用。 如果你的前公司没有为你增加技能项目,你将不会赢得任何诉讼。 他们是否愿意证明您的特定技能、职责、头衔或就业日期完全取决于您以前的公司。

3 获博士学位后提交NIW 较有利

读者问:
我的条件不是优越。 我在美国取得硕士学位,目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申请绿卡,及何时申请,所以联系了几家律师事务所,但是看到律师事务所的回复后,我现在很犹豫是博士毕业文章发出来之后做NIW(国家利益豁免), 还是现在就做。 核心矛盾:博士毕业后有新论文再申请还是现在申请呢?

李翼民律师答:
这个问题的答案实际上取决于你目前拥有多少证据,证明你有能力推进你的事业领域,及你的事业领域具有实质性优点和国家重要性,并且总的来说,免除工作机会的需求对 美国有利。 虽然我无法判断您提出的成就是否具有重大价值/国家重要性,因为您没有具体说明您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领域以及您打算从事的工作类型,但您在申请时是否拥有博士学位将成为进入 第二和第三个面向(您有能力推进您的领域,并且总的来说,免除工作机会的需求将对美国有益)的考虑因素。 在判断您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时,美国移民局通常会考虑您领域的学位、证书或执照等证据; 您的专利、商标或版权; 您所在领域的专家的推荐信,描述您过去的成就; 发表 有关您的成就或目前工作的文章或媒体报导; 您作品的引用历史; 证明您影响了您的工作领域的证据; 来自未来或潜在雇主和客户的信件; 您已获得风险投资家等美国投资者 投资的证据; 显示拟议工作的潜在影响的合约、协议或许可证; 您在您的工作领域获得奖项和补助金的证据; 以及显示其他人如何使用您的作品的证据。 如果您有大量上述证据来满足第二个方面的要求,您也许可以放心地提交 NIW 申请,而无需完成您的博士学习和论文。 然而,如果您的证据较为有限,那么在提交 NIW 案例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并发布您的博士毕业论文是个好主意,因为这将进一步证明您有能力推进您的研究领域。 您的博士学位完成也可能有利于第三方面的裁决(总的来说,免除工作邀请函将对美国有利),因为即使有其他美国员工可于与聘用,拥有博士学位也可能会增加您的 贡献为美国带来潜在利益。 然而,您应该根据您的其余证据的平衡性,以及针对您特定情况提前而不是推迟提交的总体好处/风险,来评估您是否想在完成博士学位之前或之后提交您的 NIW 申请。

李亚伦文章: H-1B抽签 今年有新规定

刊登于2024年2月2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美国国安局于2024 年2 月2 日发布「改进H-1B 注册抽签流程和专案完整性」的H-1B 注册最终规则,包括H-1B 注册制度改革的最重要尝试—增加公平性— 一个受益 人仅一次受益机会。 该系统现在将以受益人为中心,无论有多少公司赞助申请他/她,这位受益人都只有一次被选中的机会。 被取代的旧系统允许多个公司赞助求职应征者于与注册,而实际上为许多求职应征者提供了更多的被选的机会。 自2020 年首次为2021会计年度的H-1B受配额限制注册以来,多年来,对该系统的游戏行为变得普遍,因为不择手段的人密谋为申请人提供更多的公司于与赞助,几乎没有 受到惩罚,使得注册数量从2021 会计年度的274,237 人猛增至2022的308,613人,2023的483,927人,而去年2024会计年度更多至780,884人。 如果不再介入干涉,今年的注册量可能会突破 100 万人。

该规则概述了今年注册的时间和程序:
时间–
• 从 2024 年 2 月 28 日东部时间中午开始,注册者将能够建立新帐户。
• 律师代表人可以随时将客户新增至他们的帐户中,但代表人和注册人都必须等到2024 年3 月6 日才可输入受益人资讯并提交注册并缴纳10 美元费用。
• 初始注册期间将于2024 年3 月6 日东部时间中午开始,持续到2024 年3 月22 日东部时间中午止。
• 美国移民局打算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前通知帐户持有人并将抽中通知上传到他们的帐户。
程序 –
• 今年仍保留10 美元的费用(预计明年注册费将上涨至215 美元)。
• 过程将以受益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公司为中心。
• 线上提交不受配额限制(non-cap)的表格 I-129(非移民员工申请)和相关的 I-907(加急处理服务请求)将于 2024年 2 月 28 日开始。
• 线上提交H-1B 受配额限制(cap)的案件和相关的 I-907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始。
• 美国移民局将把H-1B 和I-907 申请的纸张提交地点从服务中心转移到美国移民局的信箱地址,新的提交地点将于3 月份公布。

为了进一步打击注册过程中的诈欺行为,参与的申请人在注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 如果没有这样的证件,他们就无法参与。 虽然护照或旅行证件的更新可以稍后进行,但最终规则规定,「这种情况可能包括…在注册和提交申请表格的期间,由于更新或更换被盗护照而导致护照号码或有效期发生变化。 」 该规则的其他部分有诸如「需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资讯」之类的措辞……「虽然国安局识意到有些人可能没有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但国安局强烈要求每 位受益人需要提供护照或旅行证件资讯…”

2024年1月30日美国移民局的电子邮件公告中也强调了这一点,它具体指出,“美国移民局将要求登记者提供有效的护照信息作为有效的旅行证件信息。”

关于定置限制相关公司多次注册的问题,国安局表示,将在随后的最终规则中解决并可能最终确定这一条款,但指出同一类型的公司为同一个人提交多份注册的行为应该不会增加 中选机会,鉴于在最终的提案中美国公民及移民局考虑到让独一无二的受益人仅一次抽签的机会。

国安局表示它有能力拒绝或撤销中签后提交的H-1B 申请或批准的申请- 那些申请提供了不真实、不正确、不准确或欺诈性的事实陈述,或歪曲重要事实,包括在注册时 提供虚假证明- 以此作为完善登记制度的完整性。 国安局表示,注册信息的有效性关键在于注册人提交申请文件的能力,并指出“ 有资格为受益人提交可以计入H-1B 常规受配额限制的特定会计年度的H -1B 硕士或更高 学位的申请案,注册公司必须根据8 CFR 103.2 (a) (1)、[8 CFR 214.2 (h)(8) (iii)] 和其表格的说明,正确提交。”

国安局也正在修改管理注册的规定,为美国移民局提供明确的权力,来拒绝或撤销没有正确提交或无效注册的批准申请案。

国安局对此既定政策表示认可,表示受配额限制的申请案件不再必须包含10 月1 日的开始工作日期。 此前,美国移民局因要求申请人在所有受配额限制的H-1B申请表中填写10 月1 日 – 无论是否那个日期因多次抽签已经过去了- 而受到严厉批评。 它甚至拒绝了将开始日期填写较晚的申请案。 现在,监管的语言明确规定,申请者可以填入 10 月 1 日或之后为开始工作的日期,只要请求的申请案开始日期不超过申请案提交日期后的六个月。

今年承诺将与往年的登记有很大的不同。 美国移民局已经预计,注册申请数量将比去年少得多,如果美国移民局可抽选的配额数量与前三年相同,那么成功抽中的机会将会增高。 因此,对 H-1B 申请感兴趣的公司和申请人应该从本月开始准备好迎接这项新的程序。

应该指出的是,除非2024 年1 月31 日新的费用上涨最终规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费用表和某些其他移民福利申请要求的变更」被法律诉讼推迟或停止,否则大多数被抽中 注册者的公司必须支付更高的费用才能提交H-1B 申请。 对于大多数非营利组织来说,申请费将保持不变。 对于小型营利雇主(在美国有 25 名或以下全职员工),增幅会较小,而大型营利性雇主(在美国有 26 名或以上全职员工)增幅将更多。 除了常规附加费用(500 美元的欺诈费和750 美元或1500 美元的职业培训费)外,营利性雇主类都必须支付600 美元的庇护计划费,而大营利性雇主则需支付780 美元的增强型 I-129 申请费,而不是常规的460 美元费用。 费用上涨预计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

世界周刊2024年2月4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使用超过限额 签证会倒退 2. 谁申请EB-2 NIW影响换工作 3. NIW获准可持B1/B2来美开会 4. I-140获准后 换B-1可找工作 5. EB-1A, I- 485需工资单和税表

刊登于2024年2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使用超过限额 签证会倒退

读者问:
据说下一个会计年度的配额将于今年(2023)10月发布,时间表将前进。不过,我看到很多预测都说时间表很可能会前进2-4个月。目前,中国的EB-1A List A(表A)是2022年2月。如果新财年才前进2-4个月,这个时间表是不是应该越来越长,永远不会消失吗?听说印度的EB-1A时间表已经倒退10年了。我不明白。如果移民局无法处理,就应停下来。为什么会倒退呢?

李翼民律师答:
我回答此问题时已是2024 年 1 月,EB-1 中国的最后批准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您可能知道,签证公告日期并不与日历日期一致。事实上,它们有时确实会倒退。这是因为国会对每年可签发的移民签证数量设定了限制(通常所有签证类别为 675,000 个,EB 类别为 140,000 个),然后将其分配给外籍人士。有些国家可能会出现超出限额的情况,即特定类别的签证需求量多于当年可使用的签证量。中国和印度的 EB 职业移民类别经常出现这种情况。根据美国移民局的网站,当申请特定类别或国家签证的人数超过当月可使用签证数量时,就会发生签证倒退,并且倒退通常发生在会计年度结束时。签证公告的截止日期由国务院在考虑各种变数后确定,这些变数包括截至该日使用的签证数量、预计的签证需求以及该国家/优先类别年度数量限制下剩余的签证数量。对于印度来说,表 A 的 EB-1第一类别实际上为 2020 年 9 月 1 日。但是,当一个日期倒退时,通常意味着国务院已使用超出限额,以至于张贴在上个月签证公告上的日期已没有可使用的签证数。然后,国务院/移民局无法对特定优先日期(尽管之前已到达该日期)开始裁决案件,因为没有签证配额可提供来满足该日期的案件,但同时仍可对该日期之前的日期授予签证。

2. 谁申请EB-2 NIW影响换工作

读者问:
我的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最近获批,排期已到,绿卡I-485也刚提交。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换工作吗?我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想去同一个行业,同样的工作内容。

李翼民律师答: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IW) 不需要工作证明信或劳工纸,因此更换雇主不应影响您批准的I-140 NIW 的有效性,并且假设您的下一份工作是您在NIW 申请中注明的拟从事的领域,您应该能够在不影响您的I-485 批准的情况下更换工作。由于您的工作将属于同一行业,具有相同类型的工作描述,因此您转换到其他的工作机会似乎是可以接受的。此答案假设您自行申请 EB-2 NIW。如果您的 EB-2 NIW 是由雇主申请,此时如果您更换职位,移民局可能会给你麻烦,尽管您可能有资格在 I-485 提交后 180 天后转换工作。

3. NIW获准 可持B1/B2来美开会

读者问:
我计划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后在加拿大短期工作。在获得 I-140 优先日期之前,我是否有移民倾向?我可以在等待期间申请B1/B2并来美国参加会议吗?

李翼民律师答:
我假设您的意思是您已经申请了国家利益豁免并确定了优先日期,但优先日期尚未排到。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您的国家利益豁免获得批准,您通常会等到您的优先日期排到后再移民。如果您需要来美国参加会议,您可以持 B1/B2 签证。但是,由于您待处理的 I-140 显示了您有最终移民的意图,您需要向领事官员明确证明您将在 B-1/B-2 停留期结束后离开美该国并返回家园。您可以透过证明您旅行的主要目的是参加商务会议,这是 B-1 允许的活动,并且您与打算返回的家园有密切联系,例如有家人、租约或地契、工作,以及回程机票。

4. I-140获准后 换B-1可找工作

读者问:
请问I-140获得批准已经超过180天,优先日期(PD)还有大半年排到,但是被裁员了。如果60天内找不到工作,转B-1继续找工作,找到工作后用H-1B transfer可以继续保留PD吗?

李翼民律师答:
只要您批准的 I-140 没有因欺诈、虚假陈述或重大错误而被撤销,并且您的劳工证没有被撤销或失效,您就可以保留您的优先日期。无论您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都是如此。如果您被解雇后超过 60 天的宽限期仍在寻找新工作,您可以申请变更为B-1 身分。只需确保您I-539 转换身分的申请,在宽限期结束之前提交即可。在您处于 B-1 身份期间,您可以去面谈工作。一旦您被某个职位聘用,您必须向新雇主提交 H-1B 转换申请。

5. EB-1A, I- 485需工资单和税表

读者问:
想问,最近提交的EB-1A和I-485还需不需要三个月的薪资单,三年或一年的W2或者国税局报税记录(IRS transcript)?

李翼民律师答:

一般来说,最好提交您最近3 个月的薪资单以及最近一年的报税表和 W-2 的副本。提交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将在 I-140 中所述的专业领域中工作,并且您不会成为公共负担。如果您没有在您的专业领域中工作,您应该提供您将在您的专业领域工作的证据,例如您签署的声明,表明您打算在I-140 中所述的领域工作,并附上证明你仍然致力于这领域的证据。如果您最近一年的家庭税收入没有达到联邦贫穷最低的准则,您可能要找一位经济共同担保人。

世界周刊2024年1月2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申请工作许可证遇到两个情况 2. 人在加拿大可续签H-B 3. 组合卡到期可提新申请 4. 加急申请被退留意发送的地址 5. 邮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刊登于2024年1月2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工作许可证 遇到两个情况

读者问:
我的优先日期PD是2022年7月底,现在EB1表B已经可以交I-485申请EAD了。现在遇到两个情况,想分别请教。

1 太太在2004至2006年以J-2签证来过美国了,用的老护照现在已遗失。她之后回国直到2020年再次来美读书,用的新护照。现在交I-485,要求以前的护照也要交影印本,而且旧护照上有出入美国的影印本,可以证明J-2符合2年母国服务的要求。但是,现在老护照遗失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2 太太目前还是在学学生F-1签证,估计明年底毕业,最近在面试明年暑假的实习生工作。如果现在跟我交I-485,万一明年暑假要实习,是不是就只能启动I-485的组合卡了?她也没办法再申请实习生的工作许可证(OPT EAD卡)了。如果我现在单独交I-485之后,等排期快到的时候给她交表,这样她说不定还可以先申请OPT EAD之后再拿combo,还是直接一起现在交I-485,她在实习时也用I-485 EAD?

李律师答:
对于你的第一个问题,你的妻子可以出示她持J-2签证来美国时所持有的家属DS-2019表格的副本; 她写声明书解释她从2006 年到2020 年所做的事情; 并用她拥有的任何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居住的证据来支持这一点,包括她可能在美国境外申请和收到的任何后续护照。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认为目前为你们俩提交 I-485 申请没有任何不利之处。你们都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我们已经注意到美国移民局在根据 I-485 申请批准工作许可证方面行动更快,对于不复杂的案件,大多数在六个月之内就批准了。此外,美国移民局现依调整给予EAD有效期是五年。

2. 人在加拿大 可续签H-B

读者问:
我申请了I-140职业移民,等待获得批准。不过,我手上还有H-1B签证,能撑一会儿,就算到期了也是打算再去加拿大签回来,因为等I-131不能出境,影响了我的假期。请问递交I-485,而没有I-131会有缺点吗?比如会更慢之类的?能不能只递交I-485,不递交I-131?

李律师答:
在 I-485 身份调整申请待决期间提出 I-131 回美纸的申请纯粹是一种好处,而不是一种伤害。不申请回美纸不会减慢 I-485 的处理速度。凭借未过期的 H-1B 签证,您可以在调整申请处理期间进出美国。到期后,您应该能够续签,因为 H-1B 是双重意向签证,允许个人在永久居留申请等待期间以 H-1B 身份留在美国。通常情况下,在加拿大续签 H-1B 签证应该不成问题,尽管美国驻许多国家的领事馆对于向第三国国民签发签证持谨慎态度。

3. 组合卡到期 可提新申请

读者问:
2021年,我的EB-1A 获批时,还有一个NIW正在审理中。 2021年12月,以EB-1A 获批递I-485,同时也撤回了正在审理的NIW。不幸,I-485还是被转到NSC。 2022年2月,打完指纹后再无动静。期间也收到了NIW 撤回的通知。去年6月收到了combo卡。今年找了议员和白宫催,得到的都是移民局的模版回覆。这一晃combo和体检都要过期了。我该怎么办?

李律师答:
不幸的是,美国移民局是一个资金短缺的机构,无法及时裁决所有的申请案件。这可以从它向公众发布的长期积压处理日期中看出。对于即将到期的工作许可证和回美纸的组合卡,您可以提出新的申请。目前,如果 I-485 申请仍在等待中,则无需支付额外的 移民局申请费。至于体检,目前有效期为两年,因此您可以选择此时再进行一次体检,或是等移民局准备好裁决并要求重新体检时再做。

4. 加急申请被退 留意发送的地址

读者问:
申请了EB-1A特殊人才,上周用UPS寄到德州移民服务中心的加急处理地址TSC Premium Processing,今天整个申请被退回来了。移民局的拒信说:我提交的I-129 petition 费用不准。这是什么情况?我申请的是EB-1A,交的是I-140,根本不是I-129。无论在我提交的I-907、I-140或cover letter里,都很明确地说了我申请的是EB-1A。我唯一能想到的是,我是不是应该在I-907和I-140里填我申的是E11,可能看的人不知道EB-1A就是E11?

另外一个我觉得可能的原因是,他们觉得我寄错辖区了。我现在人不在美国,寄的申请邮寄地址填的我之前在新泽西(TSC辖区)住的地址,让房东代收。居住地址填的中国地址。也许他们觉得我不能靠一个TSC辖区的c/o mailing address寄到TSC。但即使这样,中国地址应该也能寄TSC啊?

李律师答:
如果您提交的费用为 700 美元和 2500 美元,那么这些费用就是正确的费用,移民局不应拒绝外籍员工的 I-140 申请和 I-907 加急处理申请。看来您的选择是向他们发送同一个包裹并附上解释,或者重做表格并再次发送文件。关于如果您在中国,向何处发送申请,填写新泽西州地址的人的当前地址是:

美国移民局伊利诺州埃尔金(Elgin) 地址:

美国邮政服务 (USPS):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P.O. Box 4008
Carol Stream, IL 60197-4008

FedEx、UPS 和 DHL 递送:

USCIS
Attn: Premium I-140 (Box 4008)
2500 Westfield Drive
Elgin, IL 60124-7836

5. 邮寄地和居住地可不同

读者问:
我准备申请职业移民I-140,表格上Part4的邮寄地址(5b-5g)是用中文填的中国邮寄地址。国外地址(3a-3f)是用英文填入的中国住址。这两个可以填不一样的吗?

李律师答:
邮寄地址和居住地址有时会不同的。这就是美国移民局给予这两个空间的原因。出于安全原因,或者因为他们只是希望将邮件发送到不同的地址,许多人都有不同的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