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12月8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持H-B进出美国 不会视为放弃I-485 2. 获EB-1的I-140后 何时交I-485? 3. 横向转职或减薪 不影响EB-3判定

世界周刊2024年12月8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持H-B进出美国 不会视为放弃I-485

一读者问:
我已经提交了I-485、I-131和I-765,但尚未获得批准。我原本以为离开美国只会意味着放弃I-131,因为我计划用H-1B签证返回美国。然而,我后来了解到,如果我没有获得combo卡,且在I-485审理期间身处国外,案件会直接被拒绝。这是真的吗?我的问题是,提交I-485六个月后,我可以离开美国吗?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您目前拥有有效的H-1B身份,并且护照上有有效的签证,通常来说,移民局(USCIS)不会将您的I-485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只要您在使用H-1B签证的情况下离开并返回美国。假设您的H-1B签证和身份在六个月后仍然有效,且您仍在为获得H-1B身份的同一工作单位工作,美国移民局一般不会因您在I-485审理期间出国旅行而拒绝您的申请。为了降低在返回美国时使用H-1B签证入境被拒的风险,建议您携带正式的H-1B批准文件,并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您仍在H-1B的职位上工作,且薪资至少达到公司为您提交的I-129申请中所列的金额。这些证明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信,确认您的职位名称和薪资,以及您最近的工资单。

2. 获EB-1的I-140后 何时交I-485?

一读者问:
我拿到H-1B签证,要去美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导师也支持办EB-1B。虽然博士后职位不是永久性的,但我已经转换为一个没有固定期限的职称。假如我今年下半年(大机率是明年了)获得优先日期,一般要排多久才能获得绿卡?

李翼民律师答:
当提交 EB-1B 申请时,你的优先日期是你的 I-140 申请提交的日期。根据目前的处理时间,EB-1B 的 I-140 大约需要 10-12 个月来裁定。整个流程的总时间(包括 I-140 和 I-485 身份调整)取决于你的出生国。例如,如果你出生在台湾或其他被认为属于“世界其他地区”的国家,那么你可以与 I-140 申请同时提交 I-485。这样的话,整个流程大约需要 1-2 年来完成这两个申请的裁定。另一方面,如果你出生在中国这个超额国家,你需要先提交 I-140,然后等待你的优先日期排到。目前 EB-1 中国的职业移民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排期是2023 年 1 月 1 日。我们无法确定签证公告的变动速度,但由于优先日期已落后将近2 年,你可能需要等待2-3 年的时间才能提交I-485 申请(假设你的I-140 获得批准),并完成绿卡案件的裁定。因此,如果你来自中国,你在提交 I-140 后可能需要等待 2-3 年的时间。只要你的研究单位支持你的职称,没有固定期限的职位也可以成为申请I-140的基础。

3. 横向转职或减薪 不影响EB-3判定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3,于2023年10月进行了绿卡面谈,但直到现在(2024年10月)我的案件状态一直显示「面谈完成,正在审查中」。我发送了邮件至移民局询问,得到的回覆是我的案件仍在正常处理时间范围内。我已提交I-485并收到新公司的聘书,但新工作的基本薪资比我原公司的少了20,000美元。如果我接受这份新工作并提交新公司的I-485J,较低的薪资是否会影响我的案件?

李翼民律师答:
根据转移工作的规定,您可以接受与您的I-140申请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职业类别的职位。在您提交I-485J(这可以在收到补件通知时提交,或在调整身份面谈时提交,或主动提交),美国移民局(USCIS)将考量多种因素来确定您新职位是否属于与您I-140批准职位「相同或相似」的职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新职位的劳工部指定的职业代码、职称、工作职责、所需技能和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要求、通常要求的证照或执照、提供的薪资,以及任何其他能够证明该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职业分类的可靠证据。美国移民局理解,有时候员工会遇到不得不横向转职(横向转职是指调动到具有基本相同头衔、薪酬和职责的不同职位)或接受较低薪资的情况(如被裁员或在工作中感到不满)。因此,在您的情况下,较低的薪资是个不利因素。然而,如果其他因素整体上证明您的新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职业,这可能在转移工作判定中不会成为致命问题。

世界周刊2024年12月1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I-485等待未180天 别申请H-1B转移

世界周刊2024年12月1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I-485等待未180天 别申请H-1B转移

一读者问:
我在2024年1月提交了PERM(劳工证)申请,根据目前的处理时间,预计会在2025年2月或3月获批。我计划在PERM获批后立即让律师使用加急处理提交I-140。我预计会在2025年3月或4月收到I-140的批准。如果我想在I-140批准后立即跳槽到新公司,根据这个时间表,我是否应该先让现任公司为我提交H-1B延期?还是如果我在6月底之前找到新公司(我的第一个前三年H-1B在2025年6月到期),应该让新公司提交H-1B延期?是否应该先让旧公司提交延期,然后在180天后再换新公司?

李翼民律师答:
我的一般建议是让您目前的公司为您提交H-1B延期申请。转移工作的前提是您有一份已提交并已经等待至少180天的I-485申请,并且您的新职位属于与您I-140批准的职位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如果您的I-140获批后立即换到新工作,但没有已提交并等待至少180天的I-485申请,那么您的PERM ETA 9089和I-140批准将无法用于您的I-485申请。这种情况下您将无法进行职位转移。如果您确实换到新职位,则需要重新开始PERM流程。唯一可能保留的是您的优先日期,前提是您的前雇主没有及时撤销您的I-140。除非您的雇主仍然愿意在您I-485批准后提供您I-140上的职位(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不太可能),否则您的新雇主需要从头开始重新申请PERM流程。因此,在您基于已批准或等待中的I-140提交I-485并已等待至少180天之前,不建议您申请H-1B转移到新职位。

李亚伦文章: 《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的特殊情况

刊登于2024年12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本系列文章的第一部分讨论了在《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下,保持子女 “冻结”年龄的能力[注一]。当父母未能在申请案批准后签证可用期(排期排到有配额)一年内,或在签证可用期中断期间内“寻求获得身份”时,可能导致之前符合资格的子女无法与父母一起移民,迫使父母要先以永久居民身分进入美国,然后再以F-2B类别(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为已超龄的子女提出申请——这个过程大约需要8年(根据2024年11月签证公告最后批准日期表,F-2B类别的签证仅对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提交申请的所有国家(墨西哥和菲律宾除外)子女开放,墨西哥和菲律宾这两国的等待时间更长)。

为了让子女能保留父母在签证有名额期内未“寻求获得身份”的原始“冻结”日期(即包括不到一年的期间),美国移民局要求提供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特殊情况的证明。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第7章《儿童身份保护法》解释说,美国移民局不认为常见情况如财务困难、轻微的健康状况以及申请人可控制的情况(例如何时寻求律师或开始准备申请材料)属于特殊情况。

如果试图通过律师的不作为来解释特殊情况,即律师提供了无效的协助,美国移民局要求申请人提交一份宣誓书,详细说明与律师就应采取的行动是如何达成的协议,以及律师向申请人提供了哪些有关这些行动的信息;申请人真心实意地通知律师对其提出指控的证明,并且律师已被给予机会作出回应;并说明是否已向相关纪律机构就律师的法律或道德责任违规行为提出投诉,或解释为何未提出投诉。

假设已提供存在特殊情况的证明,下面的问题就变成了这些情况共花了多长时间,以及这是否足以让子女的CSPA年龄仍保持在21岁以下。美国移民局在政策手册中给出了三个例子:

1. 签证名额中断三个月后,签证名额在七个月后再次排到,此时已立即提交要获得身份的申请。此处政策手册指出,申请人必须提供解释和证据,来证明为何在首次签证名额可用期间未申请调整身份,当美国移民局酌情决定认为特殊情况成立时,将根据签证名额首次在三个月内可用的日期来计算子女的CSPA年龄。
2. 签证中断三个月后,七个月后再次排到,但在此例中,申请人未在签证可用时寻求获得身份,而签证排到期从那时起超过一年才采取行动。政策手册指出,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在首次三个月签证排到期间及第二次整整一年的签证排到期间未寻求获得身份的特殊情况,然后美国移民局将根据签证首次可用的日期计算申请人的CSPA年龄。
3. 第三个例子几乎与第二个相似(多了一次签证可用的中断,不论是否有意而为),但申请人证明了在第二次签证可用期间超过一年未寻求获得身份的特殊情况,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在签证首次可用的三个月期间未寻求获得身份的特殊情况。政策手册指出,美国移民局将酌情原谅第二次寻求获得身份的要求,并根据签证第二次排到的日期来计算子女的CSPA年龄,因为未能证明在三个月内申请调整身份的特殊情况。

父母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其子女,以避免年龄重新冻结对其移民造成灾难性影响呢?

如果父母不熟悉国务院的每月签证公告,他们应该学会阅读并跟进,而不仅只依赖他人的建议。阅读签证公告现在需要查看四个图表,而不是以前的两个图表。如果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父母还必须注意美国移民局的每月调整图表,以确定该机构是使用“最后批准日期”图表还是“递交调整身份日期”图表——因为如果使用的是“递交日期”图表,且该月的移民签证可用,那么这就是计划在美国调整身份的人的“寻求获得”义务开始的日期。还应注意,职业类案件在政府财政年度内最容易被美国移民局在任何时间使用其中任何一个图表。近年来,亲属移民的案件主要使用“递交日期”图表。

是否有可能利用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之间目前对移民签证可用性看法的差异来制定策略?在有限的情况下,这可能是可行的。

美国移民局于2023年2月的变更之前,这两个单位一致认为只有当优先日期在“最后批准日期”图表上排到时,签证才被认为是排到的。现在,国务院仍然认为移民签证只有在该图表下才算排到,尽管许多人不断呼吁国务院采纳美国移民局的解释,因为这样可以使更多子女的优先日期在较早日期冻结。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之间的看法差异可以被探索,如果“递交日期”图表和“最后批准日期”图表的时间差足够小,使得子女的CSPA年龄在“最后批准日期”图表开放到优先日期时仍低于21岁,家人可以选择通过领事处理他们的移民签证,而不是在美国进行身份调整。面谈时,领事馆或大使馆仅查看“最后批准日期”图表来确定子女在“寻求获得”问题上的资格。

例如,子女人在美国,当根据“递交日期”图表冻结年龄时为20岁,但家人在签证排到时接近一年没有采取行动。 “最后批准日期”图表的优先日期在孩子满21岁的当月开放。如果家人了解或已经熟悉CSPA规则,则他们可以选择马上提交I-485申请,或者利用领事处理,即优先日期刚刚首次排到,他们有整整一年时间采取行动来“寻求获得”移民身份。因此,这个家庭可能会决定从I-485转为领事处理,将已批准的请愿书发送到全国签证中心(NVC),并在优先日期变成当前日期的一年内采取其中一个满足“寻求获得”要求的步骤。

虽然这是一个可能有风险的选择,尤其是涉及将指定为身份调整的已批准请愿书转送至NVC所需的时间,以及“最后批准日期”图表可能出现积压及其相关后果,但这可能是父母和子女愿意考虑的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有特殊情况的解释,否则这可能是上述情况下家庭唯一的途径,即未能及时提交I-485且允许“递交日期”图表下的一年期限过期。

摘要:
随着美国移民局的政策公告和政策手册现在强调当优先日期排到时,且在该日期开放期间未采取任何行动时,需要证明存在特殊情况,父母应该注意签证类别的开放和积压情况,以及国务院和美国移民局不同的签证和调整图表的使用方式,这些可能会对子女与他们一起移民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需要父母为子女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

[注一] 根据CSPA,子女的年龄会在以下日期被冻结:在直系亲属提交移民签证类别申请的日期,或父母提交I-589庇护申请的日期,或父母与美国移民局官员进行I-590难民面谈的日期,或父母的移民签证申请积压审理后获批并随后签证排期排到的日期。

李亚伦文章: 在《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下年龄冻结和重新冻结日期的变动及其后果

刊登于2024年11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子女在《儿童身分保护法》(CSPA)下年满21岁并有资格与父母一起移民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在最终移民时未满21岁,因可将签证类别积压的审理等待时间从年龄中扣除,以及在移民签证排到时的一年内寻求获得移民身分。

在美国移民局(USCIS)2024年9月25日发布的政策公告《根据儿童身分保护法计算年龄》PA-2024-23中,移民局解决了这样一种情况:即根据CSPA,子女可能已经在21岁之前「冻结」了自己的年龄,但可能会失去「冻结」日期,因为在子女寻求获得签证之前,签证类别暂时倒退而没有了配额,然后在签证再次排到的一年内,此时孩子在一年结束之前采取适当措施寻求身份,可重新使用冻结的日期获得身份。

美国移民局先前曾裁定,如果申请人在移民签证可用的一年内未寻求获得身份,申请人将无权享受首次冻结的日期,除非有特殊情况证明,只能获得其寻求获得身份之日的年龄。

该政策公告引用了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第7卷第7章《儿童身分保护法》,详细说明了在年龄问题上寻求获得身分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很容易想到的一个例子是,一个父母透过EB-3职业专业人士类别移民,其子女已经22岁,但由于美国移民局在审理申请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其CSPA年龄在签证排到时仅20岁8个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应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符合「寻求获得」身分的要求。

要如何「寻求获得」身分?政策手册列出了几种不同的方式:
• 正确地提交《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分申请表》(表格I-485);
• 向美国国务院(DOS)提交完整的《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格DS-260)第一部分;
• 向美国国务院(DOS)支付移民签证费用;
• 向美国国务院(DOS)支付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13A条规定的《经济担保书》(表格I-864)审查费用(前提是在经济担保书中列出申请人的名字);或
• 代表申请人正确提交《对已批准的申请或请愿采取行动的申请表》(表格I-824)。

在我们的例子中,由于个人或业务原因,或者是处理案件的法律专业人员行动缓慢,导致父母在4个月内未采取进一步步骤寻求获得身份,而EB-3类别不幸暂时没有配额,直到6个月后才重新有配额可用,此时子女的CSPA年龄为21岁6个月(如果重新冻结)。

子女是否仍然能够移民呢?法律允许申请人在签证排到后的一整年内寻求获得身份,而这里签证只有四个月的可用期。因此,子女仍然有时间寻求获得身份。但问题在于子女是否仍然有权享受首次冻结的日期,还是该日期不再有效,他/她只能在父母采取必要步骤寻求获得身份的日期才可再次冻结年龄。

在政策公告和政策手册中,申请人必须证明存在特殊情况才能保留首次冻结的日期。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在首次可用期间内未申请的原因,即使该期间不到一年。

在考虑特殊情况的因素时,政策手册列出了以下几个因素:
• 这些情况不是由申请人的行动或不行动所引起的;
• 这些情况直接影响了申请人无法在一年内寻求获得身份;以及
• 在当时的情况下,延误是合理的。

在举例时,手册列举了以下情况:
• 合法的无行为能力,例如调整申请人在一年期间内因精神障碍而无法申请;
• 及时提交的调整申请被美国移民局拒绝,因为递交申请不正确,被退回给申请人修改,而在合理期限内纠正错误并重新提交申请;
• 申请人的律师或法律代表或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死亡、重病或无法行动;以及
• 在满足某些要求时,律师无能给予协助。

政策手册并未将原因限制于上述情况。

因此,似乎在CSPA下,子女的年龄一旦被冻结,并不一定是永久冻结的,即使孩子在一年期限内寻求获得身份,年龄也可能解冻并可能在稍后日期重新冻结,如果子女的CSPA年龄因此超过21岁,将对这个家庭不利的。

李亚伦律师是2024年纽约大都会的超级律师

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的2024年度名单已公布,李亚伦律师再次被选为2024年纽约市超级律师。他是纽约大都会选出的81位移民法律师中的4位华裔律师之一。

这是李亚伦律师第十三次当选,之前曾在2011年,2013年到2023年获得此荣誉。

李亚伦律师于今年八月首次入选《2024年美国最佳律师™》,该荣誉授予全国前6%的执业律师。他是纽约市在移民领域的82名入选者中仅有的两位华裔律师之一。

他与他的儿子李翼民律师一起执业于李亚伦&李翼民律师事务所﹐专攻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请点击此处:“2024年移民法超级律师名单” 和 “美国最佳律师®”。

世界周刊2024年11月3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等待I-765期间工作是非法的2. 劳工证等逾365天可申请H-1B延期3. 公司将关悄悄拿绿卡后患无穷4.移民局错发绿卡建议由律师出面

刊登于2024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等待I-765期间 工作是非法的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1A第一优先,但I-485被拒,理由是因为没有工作许可卡超过了180天。不过,我没有工作许可卡时,也没有去工作。我该如何证明我没有非法工作?

李亚伦律师答:
您的问题是,您的 I-485 是否因没有合法身分超过 180 天或非法工作超过 180 天而被拒绝。您是否拥有合法身份,只要查看您的身份文件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而未经授权的就业问题则不然。为此,事实是很重要的。 I-485 申请中对您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有何说明?您是否知道,即使在提交 I-485调整身份申请后,您也只能在获得特定授权的情况下工作?提交 I-485 本身并不给予工作授权。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会与 I-485 一起提交 I-765 就业授权申请,并等到获得批准后才能工作。在 I-765 申请等待期间工作是非法的,除非当事人人有其他就业理由。您是否已有移民面谈?是否向美国移民局官员承认您非法工作?如果您在阅读上述内容后认为该决定不正确,您可以在判决后30 天内提出动议,要求重新审理并重新考虑该判决,并提交您没有非法工作的任何证据,包括您自己的宣誓书,来自您的雇主宣誓书(如果您有的话)以及您所有工资单的副本,表明您在有争议的时间内没有工作。

2. 劳工证等逾365天 可申请H-1B延期

一读者问:
明年8月底,我的第二个H-1B的3年到期。因为个人原因,今年5月律师才刚帮我递交PERM的申请。考虑到现在的时间线,我是不是已经太晚了?明年H-1B到期前,我还有什么选择吗?

李亚伦律师答:
目前,劳工部在提交PERM劳工证申请后大约需要11-12个月的时间审理。如果 ETA 9089 是在 5 月提交的,那么很可能会在 8 月之前做出裁决。即使到2025 年8 月您的H-1B 身分结束时,仍处于待决状态,您和您的担保公司仍然有资格提交H-1B 延期一年的申请,因为根据规则,如果劳工证申请已等待至少365 天,可以申请H-1B延期一年。由于在上述情况下对您来说还不算太晚,因此似乎没有必要讨论任何其他选择。

3. 公司将关 悄悄拿绿卡后患无穷

一读者问:
现在律师正在帮我申请I-140加急,说的是估计下个月能交I-485。不过,现在公司没多少钱了,算下来从现在后的六个月就要关门。老板说,我要交I-485得自己掏钱。算了一下,我和我妻子的加上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也不少了。我想的是,如果现在交了,之后公司倒闭,老板肯定没那个心思去通知美国移民局公司不行了(他也不知道有这么个事)。假设我不遇上RFE或面试,不出美国是不是可以默默地把绿卡等到?不遇到RFE和面试的机率是多少?我若现在去找工作,也不是找不到,只是绿卡的流程得从PERM开始重新走了。我该掏这个钱吗?

李亚伦律师答:
您的律师似乎正在尽一切努力在您的公司关闭之前让您的永久居留权获得批准。如果I-140 移民签证申请获得批准,I-485 身份调整申请已提交,并且180 天过去了,您的律师可以尝试将您的案件转交给另一位雇主-如果您能找到能为您提供相同或相似的职业职位的雇主。我不知道如果公司关闭而你除了希望美国移民局给你发绿卡之外什么都不做,你收到补材料(RFE)和面试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否自己支付I-485申请费是您自己的决定。请注意,安静等待并希望公司关闭时不做任何其他事情就获得绿卡的策略可能会给您的未来带来问题,特别是如果您试图成为美国公民并且必须与美国移民局官员面试。

4. 移民局错发绿卡 建议由律师出面

一读者问:
我收到绿卡已经一个月了,然而上周收到了面谈通知,网路状态退到了case was interviewed。我该怎么办?律师说,收到美国移民局的回应了,说是面谈预约出了错。我担心移民局算我没去面谈(No show),然后拒绝我的案件。请问,这应该没事吧?

李亚伦律师答:
虽然很少见,但我们确实见过美国移民局批准客户永久居留,然后发出面谈通知的案例。我们很快就与美国移民局解决了这个问题,并假设您的律师也会这样做,特别是如果他通知您美国移民局已经回覆说面谈预约错误。我建议您让您的律师来处理这种情况,因为根据您在问题中所说的内容,他/她似乎掌握了一切。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27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申请EB-1A 10项标准须符合3项

刊登于2024年10月2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申请EB-1A   10项标准须符合3项

一读者问:
中国有个朋友,跟我聊过很多次移民的话题。他今年42岁,是中国211高校电脑专业副教授(学校应该排在全国前50名)。他是体制内干部编制,应该是终生制那种,年税后收入约15万人民币,加上其他五险一金约23万人民币。他想申请EB-1A到美国来做码农或其他与电脑相关的工作,只要每年他的收入在支出家庭开销后、个人可以存3万美元,就满足了。他不是共产党员。请问,他申请第一优先需要多长时间?

李亚伦律师答:
在你的实际情况中,你的朋友是一名电脑科学副教授,收入不错,想申请EB-1A来美国从事程式设计师或其他电脑相关工作,如果他的年薪足够了,他会很满意收入除支付家庭开支外,可以存余30,000 美元。他似乎不符合EB-1A 的标准,该标准要求申请人具备要考虑的10 个证据类别中的3 个资格,如果满足3 个资格,则在案情判定中予以考虑,美国移民局试图确定他/她在国内或国际上获得了赞誉,并且他/她的成就在专业领域得到了认可,这表明他/她是跻身该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人之一。除其他标准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会考虑申请人是否获得类似诺贝尔奖等重大奖项,或如果没有其他三个标准,例如国内或国际认可程度较低的奖项;要求会员取得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有关其的资料;作为该领域其他人工作的评判者参与;证明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贡献;以及申请人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该领域学术文章的作者。您的朋友可能会决定探索美国移民计划的其他部分,包括 H-1B 专业职业签证或劳工证绿卡——这两者都需要美国雇主的担保。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13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不确定其案子优势的EB-1申请案不宜申请加急处理2. 申请PERM 不一定需要提交外国工作经验3. 当地办事处(field office )的处理时间已过可致电移民局联络中心

刊登于2024年10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不确定其案子优势的 EB-1申请案 不宜申请加急处理

一读者问:
考虑到川普可能再次当选的高机率,我对自己的身份问题感到有些焦虑,并且犹豫是否应该加急 EB-1B 的申请进度。犹豫的原因是我的 EB-1B 案子非常薄弱,我听说加急进程会增加被拒的可能性。之前,NIW 是由 TSC 批准的。在申请 EB-1B 时,我换了工作并搬到 NSC 辖区。我咨询了一位外面的律师,他说 EB-1B 案件在 TSC 有机会,但在 NSC 希望不大。但是由于公司律师同意处理此案,我必须尝试。我今年五月初提交了申请,但提交时并没有加急处理,我也没有提出异议。今年六月初,案件状态从已接收变更为积极审核。根据约半年的时间线,I-140要11月12月才能收到美国移民局的回复,正好卡在选举前后。以下是我的问题:1. 目前 TSC EB-1B 案件的审核时间多长?还是半年吗? 2.我的情况,应该加急 EB-1B 案件吗?

李翼民律师答:
根据美国移民局网站,德州服务中心(TSC)会在 10 个月内审理 80% 的 EB-1B 案件。你的案件状态在 6 月变为“积极审核”,这可能是你的案件处理速度快的好兆头。我建议你对 EB-1B 案件保持耐心。我不建议对不确定其案子优势的 EB-1 申请进行加急处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近年来的加急处理在许多类型的移民案件中,尤其是 EB-1 案件,已经因为受到更严格的审查而闻名。很多移民律师在近年来遇到了即使是强有力的 EB-1 案件,加急处理后也收到棘手的 RFE 或 NOID。至于你的律师认为你的案子在 TSC 有希望而在 NSC 希望不大,这只是推测,无法确定。在任何时刻,很难确定哪个服务中心的审查官会更严格,哪个会更宽松。最后,川普的总统任期对于意图移民美国的人来说,总体上是不利的。但 EB-1 并非川普之前政府的重点,也不太可能成为下一届川普政府的重点。我的看法是,申请加急处理的风险远大于川普当选对你的 EB-1B 申请所带来的风险。

2. 申请 PERM 不一定需要提交外国工作经验

一读者问:
最近公司想为我申请 PERM,我需要提供简历。我有两个问题:1. 我之前在中国工作了 6 年,之后来到美国。是否需要提供这段国内的工作经验? 2. 这段国内的工作经验会被调查吗?因为我以前工作的公司已经破产,应该已经注销。

李翼民律师答:
在提交 PERM 申请时,你不需要提交简历给劳工部审查。简历可能是公司或公司律师用来帮助制定案件策略的。除非这 6 年的经验与你目前公司所申请的职位资格有关,否则不需要在 PERM ETA 9089 申请中提供这段经验。你只需要披露当前的工作,以及与 PERM 职位资格相关的其他工作经验。如果你在中国的 6 年经验是相关的,那么你可能需要将这段经验列入 PERM ETA 9089 中,并从你在中国的雇主那里获取经验证明信。这证明信可以来自你以前的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来自任何你曾与之共事的负责人,他们可以证明你的工作经验。如果公司已经注销并停止运营,你仍然可以通过前经理或同事证明你的经验,并解释公司已经倒闭。你还可以补充一份自己的宣誓书,解释你曾在中国公司任职,但由于公司倒闭,无法获得公司正式信笺上的证明。

3. 当地办事处(field office)的处理时间已过 可致电移民局联络中心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1A,I-485待审将近两年了。今年又焦虑,问了Emma,但回覆看不懂,请帮忙解读。我的I-485转到当地FO(field office),已经一年半了,排期一直是有的,但停留在指纹状态。

问:我的优先日期是到了,为什么不批准?

答:即使你的优先日期到了,如果没有足够的签证配额,你的案件仍将按照规定暂停,直到有可用的签证配额为止。

问:那么即使我现在I-485转到外地办事处,也没有 EB1A 签证配额吗?你是这个意思吗?

答:在官员能为您提供签证号码之前,您的案件将继续暂停。

请问,为什么已经排到快两年了都没个签证配额,过去这两年的会计年度EB-1A不是应该有很多名额吗?如最近所言,发现Emma确实不靠谱。时隔一个月又问Emma,我的案件在哪里,Emma说在NBC。反覆确认,说​​一直都在,从未改变。我以为终于从FO又转回NBC了。我再次确认了一下,之前一直说在FO有一年半了,是刚刚转回去了吗? Emma马上改口,不好意思我看错了文件,是还在FO,一年半了现在还在FO。

李亚伦律师答:
对于2024 年9 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的EB-1A 类别的最终审批日期均有配额,但中国和印度出生者除外,除非中国的优先日期早于2022 年11 月1 日,印度早于2022年2月1日,否则其I- 485 无法获得批准。我注意到,EB-1A 类别过去在这两个国家定期积压,因此,如果您是这两个国家之一出生的人,您可能要检查您的优先日期,看看它现在是否已排到。假设优先日期已排到,并假设现场办事处(FO)的处理时间已过,您不妨致电1-800-375-5283 与美国移民局联络中心代表联系,看看是否可以获得关于您案件进展更准确的信息。

世界周刊2024年10月6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优先日期排到最好尽快提交I-485 2. 提交I-485 申请之前应保持合法身分3. I-485 审理超过标准处理时间可问移民局4. 持访客签证上学将禁止身分变更5. H-1B 延期获得批准前出国可能无法返美6. H-1B 未提交I-140 配偶无法用H-4工作

刊登于2024年10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优先日期排到 最好尽快提交 I-485

一读者问:
由于公司想省钱或不想占用H-1B名额,公司想让我尽量等, 才做组合(combo)卡。情况是等今年9月份排期出来后,才递交I-485,然后等combo卡。我的H-1B今年9月底过期。我有两个方案。方案一,暂停工作,直到拿到combo卡再继续上班。方案二,9月份申请H-1B延期,估计要半年以上才会批下combo卡。估计3至4月combo下时来再启动combo卡。 如果H-1B被拒,公司支票也不会被兑现。我也清楚,最佳方案是立刻申请H-1B延期,但公司有点让我等等的意思。如果觉得最好先办H-1B延期,最迟大概是什么时候?

李翼民律师答:
您提交 H-1B 延期的截止日期是您的 H-1B 到期日。例如,如果您的H-1B身分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则美国移民局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当日或之前收到您的H-1B延期的申请。只要您正确提交 H-1B 延期申请,您将被授权在您 H-1B 延期等待裁决期间工作长达 240 天(通常 H-1B 延期需要美国移民局2-4 个月的时间来裁决)。如果您的公司选择不代表您提交 H-1B 延期,您最好的选择是尽快同时提交 I-485 和 I-765。如果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我不清楚为什么您要等到 9 月才提交 I-485 和 I-765 申请。这些申请通常是针对您的,并且只需要有限的雇主参与。我不明白为什么你的雇主希望你等待尽可能长的时间才收到EAD——这是一张就业授权卡,允许你为任何雇主工作(一般来说,为您的I-140 担保雇主工作以取得成功的I-485 裁决符合您的最佳利益)。只要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最好尽快提交 I-485 和 I-765 的申请,以便尽快获得工作授权,并在签证倒退可能阻止您提交案件之前申请。如果您的雇主不选择延长您的 H-1B,在您的 I-765 申请获得批准之前,您将无权工作,但在提交 I-485 后您将有权留在美国。总而言之,尽快采取这些行动符合您的最大利益:(1) 一旦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就提交您的I-485,如果您的雇主不愿意提交您的H-1B,您则提交I- 765; (2) 在9 月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您的H-1B 延期文件。

2. 提交 I-485 申请之前 应保持合法身分

一读者问:
本人的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PD)是2021年初。后来我换了工作,有之前的PERM和I-140,不过现在市场打广告很难成功。如果排期到了,PERM还没下来,优先日期已超过一年会不会失效?我听说,优先日期排到后一年内必须递交我的I-485。

李翼民律师答:
您应该不会失去职业移民申请调整身分的优先日期,除非您的 I-140 在 I-140 批准后不到 180 天内因诈欺或不实陈述而被雇主撤销。它与领事处理不同,在领事处理中,您通常需要在 NVC 通知您优先日期生效排到后一年内提交绿卡申请 (DS-260),而I-485调整身分申请则没有此类规定。因此,您可能不需要担心优先日期的有效期会超过一年。您只需要确保您的优先日期可以合法的保留,并且您能够在提交 I-485 申请之前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分。希望您在 PERM 招聘和裁决以及其余流程中一切顺利。一旦您的 PERM ETA 9089 获得认证,您应该能够同时提交新的 I-140 / I-485 并请求保留旧的优先日期 – 只要签证排期不会倒退,并且您一直保持合法身份。

3. I-485 审理超过标准处理时间 可问移民局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 EB-1,优先日期(PD)是 2022 年 8 月,但目前的排期已经是 2022 年 11 月。我的 I-485 状态目前处于等待,指纹已打了半年。然而,美国移民局坚持认为我的排期没到。该怎么办?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你的优先日期已经排到《A 表—最后批准日期》,你的案件应该已经排队等待美国移民局的审理。然而,你可以检查与你案件相关的地区办事处或服务中心的标准处理时间。如果你的 I-485 案件也超过了标准处理时间,你可以通过 eRequest 或拨打 1-800-375-5283 联系美国移民局。如果你曾收到美国移民局的回覆,声明你的优先日期尚未排到,你可以再次联系他们,解释他们的回答有误,并要求再次更新。美国移民局官员在处理服务请求时有时会犯错误,因此最好的做法是继续跟进,直到案件审理完成,只要你的案件已经超过标准处理时间。祝你好运!

4. 持访客签证上学 将禁止身分变更

一读者问:
我的EB-1A获批,表B已到,B签带孩子1月入境。 我们原计划三个月后递交I-485,但现在表B关闭。 孩子已入当地公办学校,学校将于5月底放假,8月开学。 本人的B签6月底到期。 孩子能在这边继续顺利上学?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您的孩子持有 B 签证,则他/她不能上学。如果移民局知道孩子持访客签证上学,将禁止他申请身分变更。另请注意,在身份变更申请获得批准之前,是不允许上学的。目前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公布的处理时间表显示,80% 的 F-1 身份变更申请需要大约 4.5 个月才能获得裁决。您可能希望重新考虑您的策略。

5. H-1B 延期获得批准前出国 可能无法返美

一读者问:
我的I-485申请正在审理中,H-1B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到期,H-1B的延期申请已经递交,还没批准。我有加拿大签证,若是去加拿大玩,可以拿H-1B回美吗?有什么风险?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您前往加拿大,在您的 H-1B 延期获得批准之前,您可能无法返回美国。海关及边界保护局(CBP)无法在你没有获批前,于入境时授予您新的时间。如果您在目前 H-1B 有效期内尝试重新入境,则可能允许您在目前 H-1B 有效期内入境,但不允许在尚未批准的时间入境。在后一种情况下,CBP 很可能会在边境拒绝您,要求您在 H-1B 延期获得批准后重新尝试入境。因此,如果您打算在H-1B到期后回国,最好等到您的H-1B获得批准后再去加拿大,除非您确实愿意在加拿大等待您的 H-1B 获得批准,然后再返回美国。

6. H-1B 未提交 I-140 配偶无法用 H-4工作

一读者问:
H-4 有 NIW 的优先日期(PD),我可以工作吗?但如果我在结婚前提交了I-140,而主申请人没有H-1B,配偶有H-1B,但没有一起提交I-140,在这种情况下,主申请人可以使用H-4 工作吗?如果 I-140 是一起提交的,会有什么区别吗?

李翼民律师答:
根据你的问题,我的理解是你,主申请人,在与配偶结婚前提交了 I-140,而你的配偶拥有 H-1B 身份,但没有提交 I-140 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无法使用 H-4 身份工作。 H-4 EAD 仅授予已获批 I-140 的 H-1B 主申请人的配偶,或根据 AC21 第 106(a) 或 (b) 条款获得 H-1B 延期的情况。显然,你配偶拥有已批准的 I-140 的第一条件不成立。第二条件可能成立,如果你的配偶因为获得劳工认证(PERM)超过 365 天或更多,而获得了超过六年的 H-1B 延期。如果满足第二条件,你可以通过适当提交的 I-765 申请基于 H-4 的 EAD。无论在你的 I-140 申请中是否列出你的配偶为家庭成员,在 H-4 EAD 的背景下,这不会有太大区别。你只需要展示你已批准的 I-539 为 H-4 受扶养人,并在你的 I-765 申请中提供上述与你配偶和婚姻相关的文件。

世界周刊2024年9月29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不当分享相关知识 申请绿卡恐被拒 2. NVC 等优先日期即将生效 才通知缴费

刊登于2024年9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不当分享相关知识 申请绿卡恐被拒

一读者问:
最近,一位国内的猎头和一位正在创业的朋友联系我,建议我申请国内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 如果批准,每年将获得50万元人民币,总共三年可获得150万元人民币。 我想咨询一下,申请这样的计划是否会影响未来绿卡485身份转换的申请?

李翼民律师答:
如果你参与国内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鉴于当前中美之间的政治环境,未来的绿卡申请和在领事馆申请签证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美国政府一直在打击外国的人才招聘专案,认为这些专案是外国政府(如中国)吸引外国知识和创新回国的机制,包括窃取商业机密、违反出口管制法律或利益冲突政策等行为。 联邦调查局指出,虽然多个国家都有人才计划,但中国是此类专案的最大赞助国。 因此,如果你在人才计划中工作,可能会在申请签证或调整身份至I-485时面临更详细的调查,重点在于你是否不当输出了技术知识或商业机密到中国。 你需要准备好回答有关在人才计划期间,是否利用或分享过与美国敏感技术秘密和创新相关的知识。 如果领事官员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认为你很可能不当分享了相关知识,可能会成为拒绝签证或绿卡申请的理由。

2. NVC 等优先日期即将生效 才通知缴费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NIW,今年初提交,两个月后申请加急,3月初获批。请问,多久会收到全国签证中心(NVC)的缴费通知?线上查询进度显示案件已转到NVC。

李翼民律师答:
恭喜您获得 NIW 批准。在您的 I-140 获得批准后,假设您选择领事处理作为申请永久居留的方式,您的案件将被发送至 NVC。 美国移民局通知 NVC 您的案件已获得批准,并指示其透过领事处理对您的永久居留申请进行预处理。通常,NVC 会先向您发送欢迎通知,然后在您的申请获得批准后 60 天内与给您缴费通知 。但如果您来自积压很长时间的国家或地区,NVC 可能会选择等您的优先日期即将生效才给缴费通知。因此,如果您尚未收到 NVC 的任何信息,且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或即将排到(根据“职业移民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排期表”),您可能希望与 NVC 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