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移民新聞 – 道爾(Doyle) 備忘錄給那些在遞解出境程序中的人帶來希望;六月份移民簽證配額表影響大;許多工作許可證申請延期的案件可延長 540 天; H-1B 工作簽證季度的新統計數據;移民局案件處理時間表真有改善嗎?

  1. Doyle 道爾備忘錄給在遞解出境程序中的人帶來希望。

移民和海關執法局 (ICE) 首席法律顧問 Kerry E. Doyle 於 2022 年 4 月 4 日發布的備忘錄改變了政府在移民案件中使用的起訴裁量權 (PD) 的格局。據估計,積極地使用此起訴裁量權PD 指南將使移民法院的 170 萬件積壓案件中剔除約 70萬個案件。移民執法局( ICE)的律師應優先處理下面這三個領域—對國家安全有威脅、對公共安全有威脅和對邊境安全有威脅的案件,對其他案件他們將使用起訴裁量權來決定處理案情的方式,例如“提交上庭通知( NTA);以不受理、行政結案或繼續訴訟的方式處理案件;對問題、解除或保金作出規定;或進行上訴”。對邊境安全有威脅的定義,國土安全局將那些從事嚴重移民福利欺詐的人包括在內,即欺詐威脅移民系統的完整性,例如已被刑事起訴的欺詐行為,包括假結婚以逃避任何移民法﹐或故意使用、持有或接收偽造、仿造、更改或虛假的移民文件,導致或明顯的造成輕率的庇護申請的欺詐行為;及無法依法豁免的嚴重欺詐行為,例如在成為美國公民時的虛假陳述聲明;和其欺詐反映多人,如文件偽造者,試圖規避移民法的行為。

該備忘錄還給已經結案的案件並有最終遞解出境令的人帶來了一些希望,因為他們以前沒有或幾乎沒有重新開庭的機會。該備忘錄明確指出,起訴裁量權 (PD) 的重點將放在正在進行審理中的案件上,而不是非進行審理(inactive)的案件。根據紐約市首席法律顧問辦公室剛剛發布的說明,這些非進行審理案件的優先級較低。然而,備忘錄語言中仍帶有一些希望,即政府律師可以加入聯合重新申請的動議,允許非優先的案件繼續在移民法庭之外以申請永久或臨時解除的方式進行,或如果這種解除方式之前沒有考慮過,也可在移民法庭中獲得解除。它進一步補充說,在美國移民局前可以重新審理和駁回來考慮新的解除方式的有利案件是聯合重新開案的動議案件。

道爾備忘錄將如何在聯合重新開案中發揮作用還有待觀察,但我們注意到,有機會重新開案的案件最好是沒有重大障礙的簡單案件。

  1. 6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影響大。

2022 年 6 月份簽證表 – 親屬移民的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的日期與 2022 年 5 月份的簽證進度表相同;親屬移民的最後批准日期除了墨西哥第一 F-1優先類別(美國公民21 歲以上且單身的子女)前進一個月到 2000 年 2 月 1 日,F-2B類別(綠卡居民21 歲以上且單身的子女)前進一 個月至 2001年2月1日,F-4類別(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前進兩個月至 2000 年 3 月 1日; 職業移民的最後批准日期變動大﹐印度出生者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EB-2(持有高級學位的專業人員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前進一年到 2014 年 9 月 1 日, EB-W(需要至少兩年工作經驗的非技術員工),除目前的少數幾個國家外積壓日期為 2019 年 5月8 日,其他全球出生者都有配額﹔EB-5(移民投資)類別所有中國的案件﹐包括直接投資﹐其積壓日期為2011 年 11月22 日 (上個月,只有區域中心的案子有配額),所有針對農村、高失業率和基礎設施投資的簽證都有配額,因為目前尚未公佈它們將如何實施(新案﹐舊案或只有新案件),而新的案件也尚未受理; 職業移民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的日期保持不變,除了 EB-5 只排到20 15 年 12 月 15 日的案件﹐它也適用於直接投資的類別(上個月有配額),應該注意的是,國務院似乎並不完全想要敞開大門﹐所以印度出生的 EB-2類別僅排到 2014 年 12 月 1 日。 6 月和 7 月,除巴哈馬、埃及和尼泊爾外,所有地區的多元化簽證號碼都有配額,並以最大限度地使用配額;美國國務院警告說,全球 F-2A 永久居民申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最後批准日期最早可能會在 8 月份積壓而沒有配額。

  1. 美國移民局為許多申請工作許可證延期者提供 540 天的延期。

根據“臨時延長工作許可證和某些延期申請者文件的自動延長期限”的臨時最終規則,FR 87 FR 26614(2022 年 5 月 4 日),美國移民局現在為待決或新申請延期符合180天延期的人給予 540 天的延期。鑑於該局由於各種原因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裁定許多工作許可證續簽的請求,這當然是一項非常需要的規則。這種緩慢的審理引發了許多訴訟,並導致當事人和家庭因沒有工作許可證而失去生計。當然,移民局極其嚴格的加急規則亦使加急申請得不到兌現,幫不上忙。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說不會發放新的 I-797C 收據,但表示根據該規則,提及 180 天延期的收據以及即將到期的 工作許可證將獲得最多 540 天的延期日。這對於填寫 I-9 表的雇主來說應該夠好了,因為 5 月 4 日的 E-Verify 通知要求他們更新員工 I-9 的第 2 部分,以反映臨時最終規則提供的增加延長期。自動延期的主要資格要求是續簽申請人在到期前根據即將到期的工作許可證以相同的工作許可類別及時提交延期申請,並且他們的工作許可證申請符合某些類別,其中最常見的類別是難民A3卡、庇護者 A5卡、獲准暫緩遞解出境者遣返C8卡,調整身份的申請人C9卡,暫停驅逐或取消遣返的申請人C-10卡,以及符合條件的H-1B非移民H-4配偶的C-26卡。

  1. H-1B 季度有更多的統計數據。

我的合夥人李翼民律師的《改進 H-1B 工作簽證抽籤系統的建議》文章,刊登於2022年4月14日的移民日報,他指出 2022 會計年度的 H-1B 註冊人數驚人地增長了百分之 53.5,共有308,613人,和 2020 會計年度(在美國移民局改用抽籤註冊系統的前一年)的 201,011 份 H-1B 申請相比,可將其歸因於公司註冊成本僅為 10 美元的低門檻,以及對雇主沒有完成遞交H-1B申請的處罰不多。他主張提高註冊費。美國移民局最近公佈的 2023 會計年度數據顯示,它收到了 483,927 份註冊案,比上一年度增加了 175,314 份,增幅高達 57%。作者擔心,這裡顯然有些事情是行不通的,特別是考慮到去年抽中而沒有提交申請的人數,迫使美國移民局在 7 月和 11 月不得不進行第二輪和第三輪的抽籤。今年會發生這種情況嗎?今年 3 月,美國移民局抽出的註冊人數為 127,600 人,比去年最初的 87,500 人還多,無疑是希望不必再進行多輪迴的抽籤。然而,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美國移民局不得不進行額外的註冊抽籤來滿足 85,000個 H-1B 的配額上限,那麼它可能會認真考慮去建立一條比 10 美元更好的“護城河”,將認真求取配額的公司及其求職應徵者與不認真的公司分開來。這樣才可以提高目前百分之 26.4的低註冊抽中率。

  1. 美國移民局新公佈的案件處理時間表是否有所改善?

美國移民局正在執行一個新的在線案件處理時間系統,該系統表面上比之前公佈的處理時間表更具吸引力且不那麼複雜混亂,但有人可能會問移民局是否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務。在之前的系統,信息搜索者先點擊表格類型,然後向下滾動點擊他/她想要查詢與表格相關的類別,例如。 I-129 的H-1B、H-2B、H-3、L-1等。這樣點擊後,還需要再點擊辦案的服務中心或移民局當地辦公室。然後才可看到處理的時間。新的系統,則要求信息搜索者先選表格,再選表格類別,然後點擊處理案件的 移民辦公室或服務中心,最後再點擊獲取處理的時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說新系統的最大差異之一是,您現在只有一個處理時間數字,它代表這特定類別案件百分之 80的 處理時間。例如兩週前,加州服務中心處理一個親屬移民兄弟姐妹類別的 F-4 案件﹐其案件處理時間是 136.5個月到177.5 個月——而本周則是 138.5 個月。另一個被移民局吹捧改進的功能是﹐可以查詢你的申請是否已超過審理的時間。以兩週前的 F-4 案為例,查詢的時間是如果這份F-4 的申請是在 2007 年 7 月 28 日之前提交的案件——而本週,您輸入您的收據日期-假設你輸入類似我們的案例,10/19/2011,點擊按鈕,那麼你的回復是“您的案例正在正常處理中”,還有“你最早可以提交查詢問題的時間是2026年10月15日”﹐“在此日期之前﹐請不要聯繫我們”的告誡。

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處理時間的緩慢,它造成了許多問題,特別是移民簽證,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應該在這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來改善人們的生活。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美國的申請人死亡後,對於那些希望與他們團聚的海外親屬,現在仍然希望與美國的其他家庭成員團聚,通常這是沒有希望的,即使想以人道主義重新恢復申請的這種渠道,但它只提供給那些已獲得批准的案件。國土安全局應與國會合作,推動某些新立法,允許那些美國移民局的裁決需要過長時間的申請案(如 F-4,要138.5 個月等於 11.5 年)得以提交以人道主義重新恢復申請。還有申請人搬家而錯過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發出的結案信件通知。即使申請人從未通知移民局他們更換了地址,美國移民局也應該對此類申請重新審理案件,採取更加寬容的態度。申請人多半是根本沒有收到信件,美國移民局應該再次表現出更寬容的態度。上面只是一些例子。雖然很高興此處理時間表給予當事人可以就案件提交查詢問題的確切日期(見上段文提到的2026 年 10 月 15 日),但如果案件在該日期的很久之前就獲得批准,申請人該怎麼會,若案件已被轉給全國簽證中心,隨後嘗試聯繫並在嘗試不成功後,此案被終止了呢?這個在某個日期之前不要聯繫的警告是沒有幫助的。最後,它不能真正保證申請案在“正常處理”,因為該信息系統沒有考慮到個別案件的編號,而該聲明僅基於案件的一般概述而已。

世界周刊2022年5月22日刊登: 1. 我的H-1B工作簽證的 6 年期限將於 2022 年 5 月 31 日到期。我的祖國是中國。我的雇主現在正在辦理我的綠卡流程。 2. 親屬移民案通常需要等多長的時間案件才能送達全國簽證中心(NVC)來處理? 3. 聯合提交解除有條件綠卡的I-751申請後離了婚﹐怎麼辦? 4. 如果我離婚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5. 婚姻綠卡正在等待期,仍保持著學生身份,並使用工作許可證 6. 非法移民可以獲得美容等專業執照嗎?

刊登於2022年5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的H-1B工作簽證的 6 年期限將於 2022 年 5 月 31 日到期。我的祖國是中國。我的雇主現在正在辦理我的綠卡流程。

我的雇主 將在 2 月底開始為我申請綠卡的第一步,即現行工資的確認及刊登工作招聘的廣告(PWD + Job Ad)。永久勞工紙(Perm) 批准可能需要超過 H-1B 的最長到期期限。目前處理現行工資的確認及招聘廣告的時間可能需要 8 個月。所以我的PERM將在10月1日左右提交。要在H-1B最長 期限結束後獲得1年的延期,PERM應該要超過1年的等待期。但是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perm 申請日)和我 H-1B的最後一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只有 8 個月的時間。我可以重新獲得1 個月的時間,因為那時我在 H-1B 期間離開了美國,所以我的 H1B 可以重新獲得你段時間而延長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但是在PERM等待審理的1年時間前,我只剩3個月的時間就需離開美國。我可以現在回祖國度假 1 個月(2022 年 4 月 1 日 – 2022 年 4 月 30 日),然後在印度工作 2 個月(2022 年 5 月 1 日 – 2022 年 6 月 30 日)。這樣當我從海外回來時,我的雇主可以延長 H-1B並以重新獲得失去的時間,總共是:1 個月(之前的假期)+ 1 個月(這次假期)+ 2 個月(在海外工作)﹐對嗎﹖

李律師答:
你有可能在海外工作,來延長您重新獲得 H-1B 簽證身份的時間。您也可以觀望永久勞工紙(PERM)是否會在可接受的時間內獲得批准。如果如此,您的雇主可以申請加急處理的I-140職業移民。如果 I-140 獲得批准,只要受益人的國家配額積壓,美國 21 世紀競爭力法案 (AC-21) 就允許延期 H-1B 的身份。

2. 親屬移民案通常需要等多長的時間案件才能送達全國簽證中心(NVC)來處理?

我於 2021 年 11 月 15 日提交了 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我是於 2021 年 8 月在尼日利亞與我的妻子結婚,並已申請想將她帶到美國。我的申請案已在德州服務中心待了幾個月,但沒有任何變化。根據他們的網站,可能需要長達 10 個月的時間。請問,這是否意味著只需要 I-130處理好或讓它轉到 NVC 處理後,她就可以來找我了?她可以來美國探望我嗎?或者這會導致移民麻煩嗎?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的每個服務中心都有自己的處理時間。德克薩斯州服務中心的估計範圍時間意味著處理 I-130 可能需要長達 10 個月的時間。獲得批准後,I-130 的申請會在幾天內迅速發送到全國簽證中心。 全國簽證中心收到後,您和您的妻子要遞送文件給 NVC,文件處理完成後,NVC 將與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合作,為您在尼日利亞的妻子安排面談時間。她若要在此期間來美國探親,您的妻子應確保她對I-130 案件仍在審核之事說真話,並且在獲得簽證(如果需要)或在入境關口與美國移民官員交談時沒有欺詐或虛假的陳述。

3. 聯合提交解除有條件綠卡的I-751申請後離了婚﹐怎麼辦﹖

我在 2019 年 1 月與丈夫遞交了聯合簽名的解除有條件綠卡I-751的申請。那時的我的前夫對我情感虐待,並和 craigslist 網站的妓女一起欺騙我(我有截圖和他發送信息和圖片的副本)。我們有過真正的婚姻和很多強有力的經濟證據,但是由於上面我提到的原因,我不能再和他在一起了。我諮詢了一位律師,他告訴我去提出離婚但不要通知美國移民局,除非移民局發補材料的通知或打電話給我要我去面談。原因之一是在加州要拿到離婚證最快要 6 個月。在我五月份申請離婚的時候,I-751 的申請已經等了 5 個月。我一提交離婚,就搬了出去,並向美國移民局更改了我的地址。 2020 年 2 月,我在不需要補材料或面談的情況下收到了綠卡。當然,那時我感到欣慰和高興。我的離婚手續是在收到綠卡一年後才完成,會有問題嗎﹖

李律師答:
依我看,你的移民身份還可以。您在仍與前夫居住的期間申請了 I-751,直到五個月後才開始離婚訴訟,您從未收到補材料或面談的通知,並且您在離婚確定之前就收到了綠卡。我不認為在I-751申請待決期間你有義務必須告訴美國移民局你在啟動離婚程序。

4. 如果我離婚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我自 2008 年以來就是永久居民。我正在等待入籍美國的面談通知。我可以提出離婚嗎?我的配偶也是綠卡持有者。這對我的入籍會有影響嗎?

李律師答:
如果您在 2008 年即獲得永久居留權,我認為此時申請離婚不會對您的入籍面談產生任何影響,除非您是通過配偶的申請來移民並且美國移民局發現你的婚姻有欺詐的行為。

5. 婚姻綠卡正在等待期,仍保持著學生身份,並使用工作許可證

我的綠卡申請正在等待中。幾天前我收到了我的工作許可證並開始使用它。我也是F1學生身份。請問,一旦開始使用工作許可證,我會不保持學生身份嗎?或者是否可以在使用工作許可證的同時保持學生身份?如果我的學生身份終止了而綠卡申請被拒絕,我還有機會見法官嗎?

李律師答:
使用工作許可證與學生身份是前後矛盾的﹐如果您只能靠 F-1學生身份合法地留在美國並且移民局知道您使用工作許可證,美國移民局會認為您沒有了身份。如果您的綠卡申請被拒絕並且您的 F-1 學生身份已中止,您將有權上庭見移民法官,但由於疫情,現在要安排上庭聽證的時間很困難。請注意,在拜登政府下,您的案件不會被視為優先遣返類型,因此即使您想上庭,您也可能不會收到上移民法庭的通知。

6. 非法移民可以獲得美容等專業執照嗎?

我去年在移民局擱置夢想生法案( DACA) 的幾個月前申請了 DACA工作許可證。我可以獲得美容等專業執照嗎?

李律師答:
冒昧地說州政府的專業執照通常不授予沒有身份的移民,但您可以查看特定州委員會的許可規則,以確定是否有例外的情況。

李翼民文章: 改進 H-1B 工作簽證抽籤系統的建議

世界周刊2022年5月15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事實已證明H-1B 抽籤系統對在會計年度試圖僱用 H-1B 配額員工的僱主來說是一個節省時間和成本的方法,但它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根據 2022 會計年度的數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共收到 308,613 份的 H-1B 註冊登記,並在2021 年3 月份的第一輪抽籤程序中初選了 87,500 份註冊名額。這87,500 個名額預計 是足以滿足 H-1B 的數量分配。然後,在 2021 年 7 月 29 日,移民局又宣布了 27,717 名的第二輪抽籤名額,故總共有 115,217 名註冊員工被選中。這表明在最初抽中的 87,500 人中,有 27,717 人沒有提交申請或申請文件沒有通過。我們很難想像會有大量不合格的申請案,因此它的大部分應該是抽中的人未提交申請。這個比率佔所有被抽中的註冊員工百分之 31.7。然後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美國移民局又進行了篩選﹐抽中了 16,753 名,這表明在第二輪迴中抽中的註冊員工有百分之 60.4沒有回應或申請文件沒有通過。這些比率可能沒有算入移民局在進行未來抽籤時已經考慮到或將會考慮的所有因素,但它仍然說明了 H-1B 抽籤過程中沒有提交申請或有問題的申請案的趨勢。

雖然目前的抽籤系統比過去申請的公司必須在抽籤之前就要為其潛在的受益人提交完整文件的系統更有意義,但新系統仍存在一些令人沮喪的缺陷。讓潛在的 H-1B 員工先參與註冊便宜且耗時更少的抽籤比為潛在員工提交完整的申請要合理,並且在新系統下有更多的 H-1B 潛在註冊員工可供抽籤。在 2022 會計年度,美國移民局收到了 308,613 名登記註冊的人,而在 2020 會計年度(美國移民局改用 H-1B 潛在註冊系統的前一年)只有 201,011 份申請抽籤,這意味著抽籤的人數增加了百分之 53.5,作者認為這是新系統的關係。被抽中後,由於雇主在註冊其潛在 H-1B 時的投資水平相對較低,因此沒有回應或有問題的案件率高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只需將基本信息輸入在線表格並為每位潛在員工支付 10 美元。那些在初始的第一輪抽籤沒有被抽中的人﹐必須等第二次或第三次抽籤的機會(2022 會計年度是在 7 月份和 11 月份)。在 2022 會計年度,百分之72註冊登記的員工沒有在第一輪抽籤中被抽中。因此,雖然大約有百分之31.7 的第一輪抽中的註冊登記員工沒有提交或提交有問題的申請案,但未被抽中的 百分之72 必須權衡他們還有那些選擇,因為他們不知道是否有再次的抽籤機會,直到它在七月份發生。 這百分之72 中的許多人無法幸運地等待被抽中,因為一些人的身份即將到期,被迫採取其他合法方式來保持合法身份、或成為非法移民或離境。在第一輪 H-1B 抽籤沒有被抽中的員工﹐通常也會迫使雇主改變主意是否擔保他們,如果受益人在未來的一輪中被抽中,特別是如果身份或簽證到期﹐無法讓 H-1B 候選員工作繼續為雇主工作,直到未來的抽籤機會。因此,在 2021 7 的第二輪抽籤時,許多註冊員工走了其他的路,這可在大約有百分之60.4 比率的人沒有提交或提交有問題的申請案證明了這一點。由於缺乏提交的回應,美國移民局在 2021 年 11 月份對 16,753 名註冊員工進行了第三次抽籤——從理論上講,這一過程應該允許對所有 H-1B 配額簽證的工作人員從同年 10 月 1 日起開始工作。

顯然,此問題的核心如下:(1)雇主註冊登記的門檻太低,以至於大約百分之 31.7被抽中的人選擇不提交 H-1B 申請的文件; (2)第一輪未中籤的註冊員工,不知道後輪是否會中籤(是否會有下一輪); (3) 第一輪沒有中籤的人計劃經常改變,特別是如果他們必須等到7月或更晚才知道是否被抽中——7月或11月被抽中不等於3月被抽中。雖然國安部指出,根據 18 USC 1001(a)(3) 的規定,對於忙於註冊登記但不提交申請文件模式的雇主可能會處以罰款和刑事處罰,但數字顯示這些處罰不起作用﹐無法成為只註冊但未遞件的有效威懾。

有解決辦法嗎?筆者認為,H-1B抽籤系統可以通過實施以下一個或多個步驟得到顯著改善:

  1. 在初始抽籤時抽出更多的註冊人員工。 2022 會計年度,美國移民局在最初的 H-1B 抽籤中抽出 87,500 人。即使所有的 87,500 份 H-1B 申請都正確的遞件,移民局也不太可能僅根據該中抽數來分配H-1B 簽證上限規定的 85,000 名額 。即使在川普總統任職後 H-1B 拒絕率為 4% 的情況下,假設所有 87,500 名登記註冊並成功中抽的人都遞交了申請文件,H-1B 批准的預期數量也只有 84,000 人。因此,為了避免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抽籤,而這大部分人的興趣已經減弱,美國移民局應該允許更多的錯誤空間。不可避免的是,初始抽籤被抽中的人有大比率的人不會提交申請文件或提交有問題的初始抽籤。從上述統計數據來看,第一輪加第二輪的115,217份或在該範圍內的某個數字就可能是第一輪應抽出的註冊員工人數。美國移民局在 2022 年 3 月做過這樣的考量嗎?希望已從去年的經驗吸取了教訓。
  1. 提高H-1B的註冊費。微不足道的 10 美元註冊費是問題的所在。雇主為每位員工預付10 美元﹐根本無法代表參與的程度,並且若決定不遞交申請文件,除非國安局發現他們的註冊模式和做法有欺詐行為,也不會有太大的後果。 每次註冊支付 100 美元會更合適,可阻止雇主只提交註冊,證明他們對提交 H-1B 申請文件是認真的。 這個費用肯定比雇主在註冊系統之前需提交整個文件申請要便宜,並且有助於解決美國移民局不好的財務狀況。 為了減輕高額費用的衝擊,美國移民局可以實施一個系統,將成功的 H-1B配額註冊員工的 I-129 申請費中扣除這100 美元,和/或退還沒有成功的註冊員工的部分註冊費。
  1. 在登記註冊的 myUSCIS網站上設置“退出”按鈕。如果申請僱主選擇不繼續做下去,應允許他們將註冊的員工退出註冊。 myUSCIS 網站的基礎設施中似乎已經有類似的按鈕設施。應該可以在 myUSCIS 頁面上為 H-1B 的註冊員工設置一個退出按鈕,以便他們可以隨時退出。“撤回註冊”按鈕的最佳位置是放在抽中受益人“查看通知”的按鈕下方。 此“撤回註冊”的按鈕可將 H-1B 註冊員工帶到下一個頁面,該頁面列出撤回註冊的所有後果,並確認申請僱主是否真的想撤回。此按鈕實施後,移民局應在每個月月底進行抽籤程序以彌補任何配額的不足。這個解決方案不應該給 美國移民局帶來很大的成本,因為大部分作業可以自動化,並且它可以為那些真正有興趣更早申請的人遞交H-1B申請文件﹐並幫助美國移民局更早地達到其 H-1B 配額數字。實施這樣的解決方案還將大幅度的讓 H-1B 僱主和準僱員受到益處,因為真正感興趣的 H-1B僱主將更有可能提交 H-1B 申請,僱主和準 H-1B 僱員在 H-1B 季度期間能更早知道是否已被抽中或可能在更合適的時間範圍內被抽中。

筆者認為實施上述的建議應該會改進 H-1B的登記註冊制度。

李亞倫文章: 移民新聞 – 移民局宣布H-1B 配額抽選程序已完成; 投資移民EB-5 區域中心重新授權/改革法將於 5 月開始;第 42 條邊境衛生令豁免了烏克蘭人;從邊境入境不再發給紙質 I-94卡;撤銷擴大加急移送出境令。

世界周刊2022年5月1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1. H-1B 工作簽證配額抽選程序已完成 – 開始申請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於 2022 年 3 月 29 日宣布H-1B配額抽選程序已完成,雇主註冊的在線賬戶將顯示註冊申請已提交、抽中、拒絕或付款失敗而無效。申請文件可以從 4 月 1 日開始遞交,申請人將有至少 90 天的時間提交申請文件;申請案必須在註冊抽中通知單上註明的遞交期限內正確地將文件遞交至正確的服務中心;並且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文件中附上抽中通知單的打印副本。移民局公告的其他部分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不會使用任何預付費郵件[如聯邦快遞標籤]來傳達訊息或發送批准單。此外,I-797 H-1B申請收據的簽發可能會延遲——如果申請人確認文件已送達超過 30 天仍未收到收據,應聯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聯絡中心尋求幫助。

  1. 投資移民EB-5 區域中心再重新授權/改革法將於 5 月開始生效。

一個令人高興的發展是“2022 年 投資移民EB-5 改革和誠信法案” 的公佈, 它重新授權EB-5 區域中心五年的時間,直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為止。該立法於 2022 年 5 月 14 日生效,即總統於 2022 年 3 月 15 日簽署後的 60 天。 所以5 月份或 6 月份的簽證配額表可能會有一些變化。我們預期中國 EB-5 直接投資類別將積壓,以及中國區域中心案件的等待期將變長。一些重要的特點是簽證數量的分配——農村案件佔 20%,基礎設施案件佔 2%,在這些案件中,聯邦、州或地方政府簽訂 EB-5 融資合同以維護、建設和改善基礎設施,例如私人市政債券交易,高失業率地區為 10%。如果中國出生者對這些類別比其他類別更喜歡,他們可能會傾向於投資這些類型的項目。農村和高失業率地區的目標就業區(TEA)其投資金額將高達 800,000 美元,與基礎設施項目(不必是目標就業區)的投資額相同,所有其他項目的投資額為 1,050,000 美元。從 2027 年開始,每五年,投資額將根據消費者價格指數(CPI)的變化而增加。現在,聯邦政府而不是州政府,將確定擬議區域是否處於高失業率地區或基礎設施項目。具有全國失業率 150% 的高失業率地區將是人口普查區其新商業企業(NCE)主要開展業務,以及任何相鄰的人口普查區——即所謂的“甜甜圈”方法。所有當前未決和已歸檔的案件都將被保護,即使未來擴展區域中心計劃的任何中止都不會影響其裁決和簽證分配。對於來自配額開放國家的在美投資者,他們將有資格同時提交 I-526和I-485 申請。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的 I-526 申請在立法暫停懸而未決的申請,使他們對案件是否可以繼續存在造成不確定性,現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這種情況;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提交 I-526 申請的區域中心投資者,政府機構必須繼續裁決申請和分配簽證配額。

  1. 42 條邊境衛生令豁免了烏克蘭人

第 42 條令在這個月的新聞中佔重要地位,因為政府給予兩個法庭案件中的烏克蘭人逐案例外的處理,這兩個法庭案件,一個是華盛頓特區的上訴法院,另一個是北德克薩斯州的地方法院。聯邦海關及邊界保護局(CBP) 於 2022 年 3 月 11 日發布了一份備忘錄,宣布烏克蘭人在第 42 條令下給予例外情況——公共安全冠狀疫情問題已被用來將移民拒之門外,不允許他們申請庇護,但它基本上不適用於在陸地邊境入境關口的烏克蘭人——“根據第 42 條命令,聯邦海關及邊界保護局授權根據整體情況,包括人道主義利益的考慮,在逐案的情況下,豁免了在陸地邊境關口的烏克蘭國民使用第 42 條令。”誰有資格呢? “那些“持有有效的烏克蘭護照或其他烏克蘭有效的身份證件,並且沒有與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有相關風險因素的人,可能會根據本指南被視為第 42 條的例外情況。”那些被授予例外的人可以進行安排處置,“包括根據逐案具體情況進行緊急入境的人道主義假釋”。這可能會促使烏克蘭人從美國西南邊境湧入。在華盛頓特區案 Huisha – Huisha 訴 Mayorkas 案中,華盛頓特區法院作出裁決說,儘管出於對冠狀病毒的擔憂,行政人員可以使用第 42 條令在無需進行庇護聽證會下,試圖驅逐人們入境美國,但他不允許將他們送回他們面臨迫害的國家。政府一直在將許多人送回受迫害的國家。在德克薩斯州訴拜登案中,法官表示政府不能繼續讓兒童免除第 42 條禁令。第 42 條禁令將於 4 月初到期,問題是政府是否應該繼續延長此禁令。有一位作者說,停止它可以解決這兩個問題。拜登政府似乎正朝著這個方向傾斜,儘管這樣的行動會促進人們跑往邊界,並可能為共和黨人提供中期選舉攻擊的問題。新聞報導表明,拜登政府願意冒險並在 5 月份撤銷第 42 條令的限制。

  1. 邊境關口不再簽發紙質 I-94

另一個邊境問題上,聯邦海關及邊界保護局(CBP) 於 2022 年 3 月 18 日發出通知,它將不再為陸路過境客簽發紙質的入境/離境記錄的I-94表格(卡),而只會有電子版的 I-94(卡)。因此,從現在開始,以 TN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專業人員和其他身份越過邊境的人沒有 I-94 卡。

  1. 撤銷擴大加急移送出境令

擴大加急移送出境令的聯邦公報通知 84 FR 35409 (7/23/19) 於2022 年 3 月 21 日被聯邦公報中的另一份通知 87 FR 16022 (3/21/22) 撤銷了。根據擴大加急移送出境令,川普先生擴大了以前僅在墨西哥/加拿大邊境 100 英里內發現無證移民並且在此停留不到兩週才使用的禁令,將其用於對付在墨西哥/加拿大邊境發現的無證移民,不論在美國的任何地點,他們必須證明他們在這里至少兩年,才能從擴大加急移送出境令被豁免。雖然此令用得不多,但它的威脅卻讓許多移民社區的人感到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