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4月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丈夫在遞交僱主贊助的綠卡申請(I-485)後離家出走,我和他仍有合法婚姻但不住一起,請問我仍然符合綠卡申請資格嗎? 2. H1-B身份,I-485的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均已獲批,但I-485排期未到 3. 男朋友和我很快就要結婚,我是非法移民,他想幫我解決移民身份

1. 我丈夫在遞交僱主贊助的綠卡申請(I-485)後離家出走,我和他仍有合法婚姻但不住一起,請問我仍然符合綠卡申請資格嗎?

如果信用報告顯示有另一份租約,我擔心要以已婚夫妻身份去綠卡面談。他說,我們是合法夫妻,他在我們收到綠卡之前搬出去是可以的。我們已經結婚17年,在搬離美國6年前我們曾持有過綠卡。我們現在持E3/E3D簽證。我們有兩個9歲以下的孩子也在申請中。我不希望他的租約/搬出去會讓我沒有資格獲得配偶綠卡。

李律師回答:
你的案子不是基於婚姻的申請案,只要你丈夫繼續支持你的移民申請,我認為你將獲得你的永久居留權。我還假設你丈夫搬走後的地址也屬同一個移民局地方辦公室的管轄範圍,因為美國移民局(USCIS)的當地外地辦事處可能不希望裁定居住在其管轄範圍之外的人士申請。你們已經有兩個孩子的事實會打消任何懷疑非真正婚姻的判斷。如果已婚的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為配偶提出申請,或者職業移民案的主申請人才結的婚,那麼不同的地址會引人質疑。如果你們同時提交I-485調整身份,因美國移民局現在面談所有職業移民案的受益人,所以可能你們得自己協調一起去參加移民面談。

2. H1-B身份,I-485的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均已獲批,但I-485排期未到

雖然我的I-485綠卡申請的工作許可證(EAD)和回美證(AP)已經獲得批准,但我仍然希望保持並繼續使用H1-B簽證,直到我綠卡的排期排到。保持H-1簽證身份的原因包括:如果由於任何意想不到的原因,讓我的綠卡處理有任何問題,我需要一個可以讓我留在美國和工作的備用計畫,那就只有H-1簽證。我綠卡優先日是2010年10月31日,我來自印度,排期每個月進展都不夠快。我需要專業建議,我的方法是否正確,有哪些能為我(H-1B)和我的妻子(H-4)做的?

李律師回答:
許多H-1B持有者都面臨與您相同的問題,許多人選擇了您提的後備計畫。出於安全考慮,這似乎是正確的方法。當然,如您所知,許多人也備有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

3. 男朋友和我很快就要結婚,我是非法移民,他想幫我解決移民身份

我年輕時,拿著簽證來美,簽證現已過期。請問我逾期居留,會對我的移民流程造成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只要您當初來美國時用的簽證是有效的,而您的男朋友是美國公民,那麼您的逾期居留應該不會影響您的移民身份申請。美國公民配偶的逾期居留的移民違規可予以原諒。

大紀元2017年4月28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如何才能儘快把岳母接過來 2.我相處9年的未婚夫沒有身份,如何能讓他成為合法公民? 3.我犯過罪,配偶是公民,5年後可成為公民嗎?

1. 如何才能儘快把岳母接過來

海外的岳母有醫療問題、需要動手術。請問我要如何才能儘快把她接過來、用我的醫療保險幫到她?

李律師答:
你岳母可以申請B-2探親簽證,而能否成行取決于美國領事館官員是否給她發簽證。你也可以幫她提供一些文件,證明她來此治療期間、你會支付她的治療費用。她還必須說服使館官員,為甚麼她不能在中國接受適合的手術,在我的印象中中國並不是醫療落後的國家。

2. 我相處9年的未婚夫沒有身份,如何能讓他成為合法公民?

李律師答:
如果你是美國公民,你可以跟他結婚,如果他當初是合法進入美國,且無任何不良事宜,比如欺詐、上過移民程序,有犯罪紀錄,那麼你可以為他提交I-130直系親屬申請(美國公民的配偶),同時他可以提交I-485表格調整成永久居民身份。在拿到綠卡三年後,只要他跟你居住達到三年期的居住期限要求,他就可以申請入
籍美國。

但如果他是非法進入美國,他仍然可以申請I-601A項目獲得永久居民資格。你需要先為他提交I-130,然後他再申請I-601A豁免,豁免可基於若他離境、會給你帶來極端困苦為由提出。如果他的豁免獲得批准,他可以去海外做移民簽證面談,一般而言會是普通的面談程序。

3. 我犯過罪,配偶是公民,5年後可成為公民嗎?

我是合法居民,但犯了2項非暴力D檔重罪以及2次醉酒駕車的輕罪。在過去10年來總共有4次醉酒駕車的紀錄。在第3和4次醉酒駕車後,我在紐約被判入獄1-3年,入獄1年半後,被假釋出獄。我現在處於1年半的假釋期。所有的醉酒駕駛車都是在車裡睡覺,從來沒有開車時被抓。我從28歲起就一直呆住美國(1988年),現在已經35歲了,可以說我一生都在美國。我母親是公民,她成為公民的時候、我已經21歲。當她以綠卡身份為我申請居民時,我13歲,而我的弟弟妹妹都是公民。我在紐約市有一個12歲的兒子,我娶了一個美國出生的公民。從1998年開始,我有納稅紀錄。請問我是否能在3或5年後成為公民?還是說我要等3或5年後才能再申請入籍?

李律師答:

移民局不允許處於假釋期的人入籍。根據你的紀錄,即使你假釋結束,你必需說服移民局官員你已經改過自新,移民官員才可能做對你案件有利的考慮。或許選擇稍長的時間來顯示你的表現(從最後一次犯罪紀錄開始算5年後),再提交入籍申請會比較適合。做一些有意義的工作也會有幫助,譬如去過渡教習所、施粥處、教堂當義工,或者捐血等,都可以展現你真的洗心革面了。

大紀元2017年4月21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我兒子能在美國轉換簽證嗎? 2.我在美國有犯罪紀錄嗎? 3.政治庇護綠卡者的入籍時間

1. 我兒子能在美國轉換簽證嗎?

我兒子曾有學生簽證。在結束碩士學習後,他申請實習生簽證(OPT),但在2017年3月被拒。因為他早先申請過OPT但從未用過,而繼續轉唸另一個碩士學位,沒有通知移民局。現在另一所學校願意給他交流訪問學者J-1簽證。請問他可以不離開美國就轉換簽證嗎?他現在的身份是什麼?他擔心如果為了蓋戳、離開美國,可能會在美國大使館被拒。

李律師答:
按我們的理解,持F-1簽證的學生即使實習生簽證(OPT)是在下面兩種情況下被拒的,他仍可轉換簽證:1. OPT拒簽是在完成學業之前,申請人將有60天的寬限期;2. 拒簽是在完成學業之後,但在60天寬限期前,申請人從判決日起將還會有60天的寬限期。如果實習生簽證(OPT)是在60天寬限期後被拒絕,則不會有額外的時間。如果沒有了身份,你兒子可以向移民局要求一份遲交的轉換簽證申請。但如果被拒絕而又希望有一個合法的非移民身份,他就必須離開美國,去進行領事館作業程序。

2. 我在美國有犯罪紀錄嗎?

我最近持旅遊簽證去美國旅行,但是在我承認想要尋找機會工作後、我的簽證被吊銷。我簽了一分撤回入境申請的文件,手機被檢查,在機場呆到關門。然後被帶去一個教管所、做了全身搜查,被關了一晚。我問他們是不是我被捕了,或者是否我涉嫌犯罪,他們的回答都是沒有。但從被關起來的行為上看,我相信我被疑似觸犯了罪行。

李律師答:
看來你剛到美國、就遭到粗魯待遇,但是你沒有犯罪紀錄。一旦你簽署了撤回入境申請的文件,你的簽證就被取消了。如果你還準備再入境美國,你得說服美國領事館官員發一個新的簽證給你才行。

3. 政治庇護綠卡者的入籍時間

我在2012年3月通過政治庇護申請,隨後2014年3月遞交綠卡申請,同年10月拿到綠卡。綠卡的開始日期是2014年10月。我聽說從我獲得政庇5年時,我有資格申請入籍,但是綠卡的日期是2014年10月。所以我很困惑,究竟應該按照哪一個日期來申請入籍?如果遵循綠卡的日期,我必須多等9個月。請給我一個正確的建議好嗎?

李律師答:
以一位政治庇護者獲批永久居民身份,你綠卡的日期有資格往回倒一年。綠卡上的日期應當是2013年10月。你可以跟移民局申請I-90表格要求更換綠卡。

 

 

大紀元2017年4月1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DACA童年入境暫緩遣返受益人又是永久居民的兒子,可否調整身份? 2. 抽籤綠卡 3. 臨時身份證能在美國境內坐飛機嗎?

1. DACA童年入境暫緩遣返受益人又是永久居民的兒子,可否調整身份?

我20歲了。我媽媽、爸爸和哥哥都逾期居留。我有I-94入境記錄。我爸爸現在是永久居民。

李亞倫律師答:
如果你父親成為美國公民,並於你21歲之前為你遞交申請,你就有資格以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調整成為綠卡身份。如果這個行不通,那麼如果你可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即你父親在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為他遞交過勞工紙或移民申請,且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國居住,那麼你也可以通過這一條調整身份。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你的案子將按照F-11美國公民成年子女類別的排期,要等到排期近了,才能遞交申請調整身份。這類申請要等8到9年。請注意245(i)條款福利,你父親也可以按F-2B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類別申請你,這類排期的等待期大概是7到8年。

2. 抽籤綠卡

我是2017年DV抽籤綠卡的幸運兒之一,但是在面談的時候,別人都求發誓,但是移民官卻沒有讓我發誓,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李亞倫律師答:
有時候移民官會在面試前,忘記讓人發誓。一旦案子通過,沒有發誓也不會有不良後果。

3. 臨時身份證能在美國境內坐飛機嗎?

我是家暴受害人,現在呆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一處安全的地方。我想要搬去華盛頓的西雅圖。但我沒有永久身份證。請問我可以持臨時身份證ID坐飛機去西雅圖嗎?

李亞倫律師答:
對你來說,使用臨時身份證可能很難成行。按照交通運輸部(TSA)網站上列出的身份證件要求,外國政府簽發的護照可以但需連同駕照或州的照片身份證如車輛交通局(DMV)簽發的或同等證件。我要提醒一下,交通運輸部可能很快執行一項新法律,要求各州在簽發駕照時要根據聯邦標準,好讓人們登機。

 

大紀元2017年4月7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我符合申請綠卡調整身份嗎?有無其它方法加快我的案件? 2.全國簽證中心兒童保護法案(CSPA)的審查需要多長時間? 3.因為在國外工作數天,我的移民程序會不好嗎?

1. 我符合申請綠卡調整身份嗎?有無其它方法加快我的案件?

我是EB-5投資移民申請人,排期日是2013年8月12日。我的I-526投資移民申請于2015年10月批准了。但是7月份簽證面談時,我被告知我的申請案需要重新評估。現在面談已經過了8個月,我仍然沒有獲得任何消息。我已住在美國3個月了。請問我符合申請I-485調整身份的條件嗎?或者有無其它方法加速我的案件進度?

李律師答:
假定你符合資格,在這個階段申請調整身份可能遇到的難題是如何解釋你當初入境美國的目的。如果你是持旅遊簽證,移民局官員可能會認為你為了獲得入境而濫用你的旅遊簽證,因為你真實的目的是移民——尤其是你在美國領事館的移民案件懸而未決。所以你可能符合遞交I-485的資格,但是卻會發現有麻煩。對那些卡在美領事館的案件來說,沒有好的渠道能夠加速。只要申請案沒被送回給移民局,跟領事館固定溝通、律師的輔助、聯繫華盛頓的簽證辦公室,和找國會議員幫助可能都有用。

2. 全國簽證中心兒童保護法案(CSPA)的審查需要多長時間?

我的排期已經到了。我應該發信給他們,讓審查快一些出來嗎?

李律師答:
排期已到的話,全國簽證中心的兒童保護法案(CSPA)審查會相當快。我們的建議你發信去提醒全國簽證中心關注你的CSPA事宜。

3. 因為在國外工作數天,我的移民程序會不好嗎?

我在一家跟巴西有關繫的公司工作,因為我是唯一能講葡萄牙語的人。所以我今年因為工作的緣故去巴西3次,現在我想跟母親在一起過新年(一周的時間),我母親已經年邁、且病得很厲害。第一次:4天(4月9日到4月12日);第二次:3周(7月3日到7月27日);第三次:2周(10月9日到10月26日)。因為我7月申請了解除有條件身份,8月8日收到一封延長一年期的信函,但是沒有收到打指模的通知信。我需要擔心嗎?我可以隨時去巴西拜訪我的母親嗎?我的程序會不可靠嗎,如果我在海外工作數天?我收入相當不錯,我不想換工作。為了改善我的程序、變得可靠,有無什麼我必須做的?

李律師答:
我假設你的有條件綠卡是婚姻關係拿到的、而非EB-5投資移民。當你提交I-751申請解除有條件身份時,你支付了費用,那麼你應該會有正常的程序、會收到繳費收據以及打指模通知。如果你還沒有收到打指模的通知,你可以給全國客戶服務中心(NCSC)打電話,號碼是(1-800)375-5283,詢問怎麼回事。出國旅行短時間,尤其是看望年邁、生病的父母,不會影響你案件的進展。在海外工作幾天也應該沒有影響。我進一步假設你和你的配偶提交聯合申請,你最好跟他/她一起旅行,進一步證明你們婚姻的真實性。

 

大紀元2017年3月31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他是公民 為何被列入遞解名單 2. 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案(I-751) 3. H-1B簽證正在修訂中可以旅遊嗎﹖

1. 他是公民為何被列入遞解名單

我30年的夥伴,因第三次酒駕要服刑到2017年5月為止,並被放入移民海關執法局(ICE)名單上以便開始移送程序。他在墨西哥出生,12歲時成為公民,為甚麼他會被放在海關執法局移送程序的名單上?移民海關執法局在聽證會時會問什麼類型的問題?他必須提供哪些文件來證明他的公民身份?他為本田、豐田公司工作已超過20年。

李律師答:
很難說移民海關執法局會在聽證會上問什麼類型的問題,那取決于每位國安局(DHS)的律師。如果你的夥伴能證明他是美國公民,那麼他不會被驅逐出境。因為你說他已經是你30年的夥伴,那我假定他出生在1960年代。那他必須出示證明他拿到公民身份透過的父或母,一則在他出世前10年在美國或屬地居住,其中5年是在父或母年滿14歲之後。

2. 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案(I-751)

我在2016年1月16日遞交申請I-751,2016年9月4日收到美國移民局的電子郵件,說我的申請被批。再接著我收到郵件,說我通過了,60天內會收到綠卡,但是我什麼都沒收到。所以我聯繫了移民局。他們告訴說我的案子因為安全檢查被停住了。(我向移民局彿蒙特服務中心(VSC)遞交I-751,案件在2016年8月17日轉給加州服務中心(CSC))。請問我現在符合資格申請入籍N-400嗎?在沒有綠卡的情況下,我可以用綠卡批准單申請入籍嗎?我住在新澤西。

李律師答:
按照你的身份合格日期看,即便你的I-751仍未裁決,你符合申請N-400的資格。但是,你的I-751要通過後才能批准入籍。

3. H-1B簽證正在修訂中可以旅遊嗎?

我正在做H-1B簽證蓋章之事,我的H-1B修正案目前正在移民局更改工作地址,而我現在迫切需要回母國。我的H-1B修正案正在進行時,可以入境美國嗎? 如果可以,我需要什麼文件?

李律師答:
我建議你在離開美國前﹐向移民局支付快速處理的費用﹐來加快你H-1B修正案的裁決。這樣可以減輕您在出國旅行後要返回美國的一切懮慮。 美國移民局將在收到I-907快速處理申請表及1225美元的申請費後的15天內裁決案件。若你在H-1B修正案仍在進行時回美國,會引發的問題,包括你回來後真正打算為誰工作; 你是否應該留在海外等候H-1B修正案獲得批准; 要求修訂變更的理由等等。

 

大紀元2017年3月2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I-212表格的困惑 2. 某人的宗教信仰允許一夫多妻,請問他可以帶她來美,在美國結婚嗎? 3. 住在瑞士的人怎麼來美國?

1. I-212表格的困惑

經過150天的行政程序後,我收到通知,說需要遞交I-212遞解或遣返後重新申請允許入境美國的表格。我從未被遞解,所以我想我可能是因為缺席(法庭)而被放到遞解程序上,當時我已經返回母國了。我試著和大使館聯繫,但是沒有收到任何答覆。我從未被遞解過,但是表格裡沒有一項適用于我(比如因缺席被遞解)。我有四個美國出生的孩子,但只有填寫一個孩子的地方,無法都填進去。請問我可以手寫一份聲明嗎?我不想填錯。

李律師答:
無論你是否去上過庭,或者因缺席收到遞解令,都一樣被視為被遞解。所以,你需要選擇已被遞解那一項。這種情況下,你必須要提交I-212表格,申請返回美國的預先許可。要不然,你只能呆在母國,直到遞解令過期為止,一般案子要十年。至於你提到有四個孩子,你可以在表格中的加頁欄(第八頁),加入這些額外的信息。還應該附上你孩子的出生紙,和其它你覺得對你案子有利的信息。你還可以看看是否需要申請I-601豁免,如你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或一年以上,或者犯過罪,比如欺騙或不當承述、或其它刑事罪行。

2. 某人的宗教信仰允許一夫多妻,請問他可以帶她來美,在美國結婚嗎?

李律師答:
美國的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制,不允許任何人來美國締結一夫多妻的婚姻,甚至倡導一夫多妻制的人都無法入境。

3. 住在瑞士的人怎麼來美國?

他是伊朗人,住在瑞士,有證明文件,他想要知道是否有什麼簽證可以申請,以及要如何申請?

李律師答:
如果當事人的文件包括護照,他/她可以申請旅遊簽證來美國,只要那是當事人來美國的目的。B-1簽證是商務目的,而B-2簽證則是其他觀光目的。

 

大紀元2017年3月17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F-2家屬轉為F-1學生身份後, 仍可持F-2簽證入境嗎? 2. 如何為孩子調整身份? 3. 出國旅行

1. F-2家屬轉為F-1學生身份後, 仍可持F-2簽證入境嗎?

我當初持F-2簽證赴美。停留期間,把身份從F-2轉為F-1。完成學業並生了孩子後,回了母國。我仍然持帶有F-2簽證戳的護照。請問我可以用F2簽證入境美國嗎?我丈夫是實習期(OPT)身份,我將乘12月24日的飛機去美,因為他的I-20將于1月23日到期。

李律師答:
你已經把身份從F2轉為F1,這身份只有你在美國境內時才有效。如果你在境外要以家屬而不是學生身份再返回美國,只要主申請人的F-1學生身份仍然有效,那麼你持F-2簽證入境是正確的。你的案子看來是這樣。

2. 如何為孩子調整身份?

我們5年前來美,兩個孩子(分別是10歲和20歲)都沒有自己的外國護照。他們的相關信息(I-94入境卡、簽證、出生信息)都在我妻子的護照裡。現在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為孩子獲得外國護照。我們要怎樣應對若美國移民局要求補證,因為我們無法提供他們的護照。

李律師答:
因為你的兩個孩子沒有護照,很有可能你會收到美國移民局發出補材料的信函。你應該附上一份解釋說明、連同你妻子的護照,指明哪一頁上有兩個孩子的信息,如果你有他們的I-94入境卡,請一起附上。

3. 出國旅行

我是德國公民、以F-1簽證進入美國。一年半之前,我與美國公民丈夫結了婚,今年夏天我們將生第一個寶寶。我在9月9日申請了綠卡,收到收據上面說 9月14日在審理中。但是我的導師在9月9日終止我的學生身份,所以我會有5天沒有身份。我們計劃去德國旅行、探望家人一個星期。我已經拿到回美紙,以及所有需要的旅行文件。我的問題是,因為我有幾天沒有身份,返回美國會有麻煩嗎?

李律師答:
你不會遇到麻煩的,因為你已經有回美紙,而且無身份狀態只是超出幾天。按照移民上訴局的決定,非法居留的人不能以回美紙入境。即便在上訴局的決定之前,只是有幾天沒有身份,不會對像你這樣持有回美紙要入境的人士造成影響。

 

大紀元2017年3月1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請問讓我丈夫合法要多長時間? 2. 我是合法居民,居住在海外。如果我去報稅,上面顯示我所有的收入都是在其他國家 賺取的,是否可能因此失去綠卡? 3. 已過期的H1-B工作簽證可以重新恢復嗎?

1. 請問讓我丈夫合法要多長時間?

我們已婚一年,育有一子。我們自2009年就彼此認識了。我丈夫沒有不良記錄,沒犯過罪,從2007年開始一直在美國,但他沒有持簽證入境。

李律師答:
你的答案取決於你的身份。如果你沒有身份,那麼你丈夫必須等到國會通過合法化的法案才行。如果你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那麼你可以用政府當局的I-601A豁免計劃,為他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等它獲批後,再提交I-601A解除非法居留豁免的申請,審核申請的這段時間他仍然可以呆在美國。

該申請是基於如果他未獲得豁免,會給你的生活造成極端困苦為由。豁免裁決結果會在你丈夫還在美國境內的時候就出來,然後你們可以按照結果,再決定是否繼續他的移民程序。如果他順利取得豁免,那麼他可以在他母國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移民簽證的面談。如你所說,你丈夫無不良記錄也沒犯過罪,但沒有持簽證入境,那麼他的面談可能像其它移民簽證面談一樣,因為I-601A豁免申請已免除他在美國非法居留的懲罰。這裡要提醒兩件事:這個程序是否會改變,得看川普總統是否想要動它;如果他有意為之,那麼他還要從國會獲得足夠投票才可以終止這一計劃。第二,I-601A只豁免非法居留這一項,不豁免其它不得再入境的懲罰範圍,如吸毒、酗酒、共產黨黨員或恐怖組織等。

2. 我是合法居民,居住在海外。如果我去報稅,上面顯示我所有的收入都是在其他國家賺取的,是否可能因此失去綠卡?

我成為合法居民已有5年了,從未報過稅。如果我現在遞交報稅,失去綠卡的機會有多少?

李律師答:
我相信你是把支付稅款和維持綠卡兩個概念搞混了。通過你的旅行存底和護照記錄,國土安全部(DHS)知道你離境有多長的時間。如果你呆在海外的時間超出規定,不管你是否有納過稅,可能會導致你失去綠卡。作為美國永久居民,你有義務就你的全球收入報稅。從移民角度來看,我認為最大的傷害是申請免除申報國外收入,在報稅單上稱自己是這個國家的非居民。

3. 已過期的H1-B工作簽證可以重新恢復嗎?

我從2009年1月到2013年1月在美國工作,然後返回印度攻讀碩士。我的簽證在2013年10月過期。因為我沒有充分使用簽證,請問是否有辦法重新恢復簽證?如何可以,請問要怎麼做?我聽說不受名額限制類別(Cap Exempt),適用于我嗎?

李律師答:
就你的情況,如果你希望使用剩餘兩年的H-1B資格,看來你不受名額限制。但你需要重新再走一遍H-1B程序。唯一區別是在你不必以H-1B抽籤的方式來確定資格,等你有合適的工作後,你可以在任何時間遞交申請。

 

大紀元2017年3月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他會被遞解嗎? 2.人在海外可以申請回美證嗎? 3.為甚麼我的護照沒有入境日期?

1. 他會被遞解嗎?

移民婚姻欺詐1986年修正案,「8 U.S.C. 1186a..要求在兩年期結束時,仍存在真實的家庭單位」。我丈夫在2014年11月拿到綠卡,但我們從2015年4月開始分開居住。他離開我們在北卡州的家,搬去了康乃狄克州。我至今未在北卡提交離婚申請,但是我們早已不再有完整的家庭。移民局不知道此事,他也沒有通知他們,甚至連地址都沒改?請問他有被遞解的風險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丈夫已經是十年綠卡而不是兩年綠卡,那麼他一般不會受到1986年移民婚姻欺詐修正案的影響。如果他只是兩年為期的綠卡,那麼他應當已在有條件綠卡的二年到期前90天,提交I-751表格申請解除有條件綠卡轉換正式綠卡。那時,他應當給移民局他目前的地址。如果他是十年綠卡,他仍然需要通知移民局、變更地址。但據我所知、還沒有人因為忘記更改地址而被遞解出境。 

2. 人在海外可以申請回美證嗎?


我是綠卡持有人,我準備提交I-131表格、申請回美證。我目前在海外。請問我是否可以填寫完畢後、把已簽名的表格寄給我在美國的親戚,請他轉寄給移民局,然後在收到打指模通知後,我再飛回美國? 

李律師答: 
從海外遞交回美證申請是非法的。這份表格的說明裡明確要求申請人遞交申請時人在美國。

3. 為甚麼我的護照沒有入境日期?

我是約旦人,在約旦的美國大使館獲得5年簽證。我2週前到達,芝加哥機場的移民局官員問我準備在美國呆多久,我回答:還沒定,可能一、二個月,也可能比二個月再長點兒。等我到達賓館,我發現我的護照上沒有入境日期,很明顯是移民官忘記在我的護照上蓋戳了,他也沒有標註我能在美國停留多長時間。請問我現在能做甚麼?我想要避免遺失我的5年簽證,也想再次訪問美國。 

李律師答:
如果這是機場移民檢察官的錯,那麼你應當回到國際航班機場,找海關和邊境保護局下的延期審查部門(Deferred Inspection),去解釋你的情況,更正你的問題。當然,你需要帶上所有能證明你身份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