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4月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丈夫在遞交僱主贊助的綠卡申請(I-485)後離家出走,我和他仍有合法婚姻但不住一起,請問我仍然符合綠卡申請資格嗎? 2. H1-B身份,I-485的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均已獲批,但I-485排期未到 3. 男朋友和我很快就要結婚,我是非法移民,他想幫我解決移民身份

1. 我丈夫在遞交僱主贊助的綠卡申請(I-485)後離家出走,我和他仍有合法婚姻但不住一起,請問我仍然符合綠卡申請資格嗎?

如果信用報告顯示有另一份租約,我擔心要以已婚夫妻身份去綠卡面談。他說,我們是合法夫妻,他在我們收到綠卡之前搬出去是可以的。我們已經結婚17年,在搬離美國6年前我們曾持有過綠卡。我們現在持E3/E3D簽證。我們有兩個9歲以下的孩子也在申請中。我不希望他的租約/搬出去會讓我沒有資格獲得配偶綠卡。

李律師回答:
你的案子不是基於婚姻的申請案,只要你丈夫繼續支持你的移民申請,我認為你將獲得你的永久居留權。我還假設你丈夫搬走後的地址也屬同一個移民局地方辦公室的管轄範圍,因為美國移民局(USCIS)的當地外地辦事處可能不希望裁定居住在其管轄範圍之外的人士申請。你們已經有兩個孩子的事實會打消任何懷疑非真正婚姻的判斷。如果已婚的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為配偶提出申請,或者職業移民案的主申請人才結的婚,那麼不同的地址會引人質疑。如果你們同時提交I-485調整身份,因美國移民局現在面談所有職業移民案的受益人,所以可能你們得自己協調一起去參加移民面談。

2. H1-B身份,I-485的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均已獲批,但I-485排期未到

雖然我的I-485綠卡申請的工作許可證(EAD)和回美證(AP)已經獲得批准,但我仍然希望保持並繼續使用H1-B簽證,直到我綠卡的排期排到。保持H-1簽證身份的原因包括:如果由於任何意想不到的原因,讓我的綠卡處理有任何問題,我需要一個可以讓我留在美國和工作的備用計畫,那就只有H-1簽證。我綠卡優先日是2010年10月31日,我來自印度,排期每個月進展都不夠快。我需要專業建議,我的方法是否正確,有哪些能為我(H-1B)和我的妻子(H-4)做的?

李律師回答:
許多H-1B持有者都面臨與您相同的問題,許多人選擇了您提的後備計畫。出於安全考慮,這似乎是正確的方法。當然,如您所知,許多人也備有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

3. 男朋友和我很快就要結婚,我是非法移民,他想幫我解決移民身份

我年輕時,拿著簽證來美,簽證現已過期。請問我逾期居留,會對我的移民流程造成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只要您當初來美國時用的簽證是有效的,而您的男朋友是美國公民,那麼您的逾期居留應該不會影響您的移民身份申請。美國公民配偶的逾期居留的移民違規可予以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