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週刊2025年8月24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OPT期間自僱 應不影響 I-485

刊登於2025年8月24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OPT期間自僱 應不影響 I-485

一讀者問:
有文章常提到最後一次入境,未滿180天非法打工,可用245(k)洗白。不過,如果我是在OPT期間,因為自僱導致非法打工,之後才離境美國。但在申請H-1B時,填寫DS-160時在是否非法打工那格填寫no,同時也沒有將那個工作經驗列出來。那個H-1B通過了。現在申請EB-2綠卡時,如果告知有非法打工經驗,會不會導致212詐欺( Fraud)被觸發呢?這樣的機率高嗎?是不是基本上涼了?

李亞倫律師回答:
DS-160 表格中並未詢問「是否曾有未經授權工作」的問題,它僅詢問:「您是否曾非法居留、逾期停留,或以其他方式違反美國簽證條件?」因此,看起來您並未在未授權工作的問題上做出明確的虛假陳述,尤其是當您在申請簽證時尚未確定自己的自僱行為是否構成未授權工作。
詐欺或虛假陳述還需證明存在「故意的虛假陳述」。在此情況下,由於 DS-160 表單未包含關於未授權工作之具體問題,故此較難成立。您正確指出 §245K 可寬恕不超過 180 天的未授權工作,但無法適用於詐欺或虛假陳述的問題。我認為您在 OPT 期間的自僱行為是否構成虛假陳述,應不至於成為 I-485 調整身分申請的關鍵障礙。

世界週刊2025年8月17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換相同或相似職位 原PERM可保留 2. H-1B延長 無需離美

刊登於2025年8月17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換相同或相似職位 原PERM可保留

一讀者問:
我是H-1B簽證。我感覺自己在現在的職位上混了很多年,也算是遇到職業天花板了,想換一個職業主線拼一把。公司現在有個職位空缺,是跟現在工作職位同等級的,但有不同的工作責任(job responsibility)。我現在的工作是在總公司分管總公司的一個部門以及下屬分公司。該部門的經理們空缺的職位是,分總司的總經理管分公司所有的營運和部門經理們。可是,新主線的工作只有一小部分(20%)。我有MBA,可以勝任這個職位,感覺是很好的機會,但是我綠卡申請是按照我現在的職位申請的PERM。如果公司內部換職位新職位跟PERM申請相關聯,但不太大,需要重新申請PERM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在大多數情況下,當職位發生變更時,必須重新提交 PERM 勞工紙申請。例外情況是:當 I-140 移民申請已獲批准,且在提交 I-485 身分調整申請後已經過了 180 天,且此後發生了變更。

如果變更情況是換工作至一個相同或相似職業的職位,則原有的 PERM 及 I-140 申請仍可保留,且 I-485 身分調整申請也可繼續處理。這就是所謂的 AC-21 可更換性(portability)法律,允許在「相同或相似」職業中轉換工作。

如果這符合您的情況,您或許可以使用可更換性規定來延續您的案件,因為所描述的兩個職位看起來都是管理職,接下來就取決於公司及其代表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出有力的說明與證據,以證明新工作屬於相同或相似職業。這可能可透過主張兩個職位屬於同一職業分類、工作職責相似、SOC(職業分類代碼)一致等方式來達成。

2. H-1B延長 無需離美

一讀者問:
我申請了EB-3職業移民,提交了I-485以後,排期倒退了,現在没有配额。我的排期(PD)是2021年5月。現在的H-1B stamp還有三個月過期。請問,我應該明年初去加拿大之類的地方續簽一下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在延長 H-1B 身分之後,您不需要離開美國並在護照中取得簽證。簽證僅是用於旅行用途。

另外,既然您已經提交了調整為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請,若您有旅行需要,也可以申請「回美紙(Advance Parole)」,目前處理時間大約為六個月以上。

如果您決定以 H-1B 身分出境旅行,請查詢您想前往的美國領事館是否接受「第三國國民」的簽證申請,並確認您是否已備妥所有根據該領事館所列清單所需的文件。

請注意,除非您已獲得回美紙(Advance Parole),否則在未持有 H-1B 簽證的情況下,將無法返回美國。

世界週刊2025年8月3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已扣費 如無下文可電詢 2. 要訪談 EB-1B會問工作

刊登於2025年8月3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已扣費 如無下文可電詢

一讀者問:
最近剛申請了NIW國家利益豁免綠卡申請,因為是從境外申請的,現在能查到700元已經扣了,但是至今沒有收到收據(收據號碼receipt number)。今天問了emma,說了我個人信息,居然沒有查到我的申請信息,但扣費已經一周多了。請問,大概多久才能從emma問到收據號碼呢?

李亞倫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局資料鎖箱(Lockbox)在收到申請後,大約需要 10 至 30 個日曆天來兌現付款、指派 IOE/LIN/SRC/WAC 收據號碼,並將資料輸入至 Emma 所能讀取的美國移民局 USCIS 系統中。您現在查詢還太早,再過一週再查一次。如果到第 30 天仍沒有任何消息,您可以電郵至 USCIS 官方網站上所列的鎖箱客服信箱尋求協助。

2. 要訪談 EB-1B會問工作

一讀者問:
我去年9月申請I-140獲準,排期是12月份,今年2月打的指紋。我今天查到,案件到了訪談階段。請問,EB-1B帶家人面試要怎麼準備材料?一般問哪些問題?

李亞倫律師回答,
EB-1B(傑出教授或研究員)的面談一般以工作為重點,但也會確認其中家庭成員的合法性。請準備:

  • 工作文件:確認職位的工作錄用通知書、履歷、作品集(如果有)、近期成就。
  • 您所在領域的成就證明-如果方便攜帶,請攜帶一些原件。
  • 家庭文件: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明、照片、聯名銀行帳戶等。

面談問題可能包括:

  • 您的工作和角色的詳細信息
  • 真實婚姻/家庭證明(如適用)
  • 組織會員資格。
  • 社群媒體貼文。
  • DS-260 表格上的所有相關問題。

祝你面試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