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3年4月16日移民信箱 – 案件超時 可電詢移民局

刊登於2023年4月1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案件超時 可電詢移民局

讀者問:

我2021年9月遞交申請了我的I-130和I-485,同時遞交的還有工作許可I-765的申請和體檢I-693報告,然後我在10月15日打了指紋。之後,我一直沒有獲得消息。 2022年7月,我在收到工作許可證(EAD)前幾天打電話問我的代理律師,我的申請案審理的怎麼樣。他告訴我,2022年6月我的面談被免除了,2022年10月案件轉到當地辦公室,但是都沒有通知我。我寄出申請到現在500多天,我的I-485狀況還是actively reviewed,我的I-130 狀況還只是收到申請案。這種情況究竟怎麼回事?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由於過去幾年的冠狀病毒、缺乏資金和員工流失,積壓案件不幸地激增。 儘管您的代理律師通知您您的面談已於 2022 年 6 月取消,但案件通常會轉移到當地辦事處進行面談。 美國移民局的“積極審查”多半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我們的許多案件收到此信息是該局剛剛收到提交的文件。 您可以查看您當地辦事處的處理時間,來了解其公佈的處理時間。 例如,目前在紐約,布魯克林辦公室的預計處理時間為 40.5 個月,皇后區辦公室為 24.5 個月,曼哈頓辦公室為 17 個月,長島辦公室為 27.5 個月。 如果您的案件超過了處理時間,您應該能夠查看案件的狀況。 為此,建議致電美國移民局的聯絡中心 1-800-375-5283 或通過網頁egov.uscis.gov/e-request 以電子方式向移民局要求查詢。

 

世界周刊2023年4月2日刊登: 李律師手記 – 子女滿21歲算法 改以遞交申請日。移民信箱 – 1. 各移民辦公室 處理時間不同 2. I-140申請是初步申請 非最終申請 3. 交一份加急費 不能捆綁多份申請

刊登於2023年4月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李律師手記 – 子女滿21歲算法 改以遞交申請日。

《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 的一個巨大發展是美國移民局重新解釋子女在 21 歲之前達到凍結年齡的優先日期﹐和他/她不再能夠以子女身份移民的日期。美國移民局於 2023 年 2 月 14 日宣布了一項政策,即今後將使用每月簽證公告的“遞交申請日(Dates for Filing)”圖表來最終確定子女的年齡。 之前的政策是使用“最終批准日(Final Action Dates)” 圖表來確定子女是否未滿 21 歲。過去,子女可以照“遞交申請日”表提交調整身份I-485的申請,但如果他/ 她在“最終批准日”排到之前年滿 21 歲,則此案將被拒絕。 雖然在領事館處理的案件中沒有調整身份,但同樣的規則現在適用於在海外面談的案件,因為是司法部長(包括國安局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而不是國務卿決定移民領域的法律。

在確定年齡何時“凍結”時,申請人必須閱讀這兩份圖表,國務院簽證公告的“遞交申請日”表,以及美國移民局每月調整圖表,它指定移民局的這兩份圖表中的哪一份將用於接受調整身份申請的表格。美國移民局的政策手冊指示,“根據美國移民局網站和簽證公告,美國移民局認為簽證可用於接受和處理身份調整申請的日期也是美國移民局認為簽證可用於 CSPA 目的的日期,如果申請案已被批准… 申請人不能只單獨依賴國務院的簽證公告,因為簽證公告僅發布兩個圖表;它沒有說明可以使用哪個圖表來確定何時遞交身份調整申請。國務院簽證公告明確警告申請人要查閱美國移民局網站,以獲取關於是使用遞交申請日圖表還是最終批准日圖表的指導。”

此政策的更改適用於等待處理的申請案,指南還指出,非公民可以使用 I-290B 表格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出重新開案先前被拒絕的調整身份申請的動議; 非公民通常必須在判決後的 30 天內提出動議;對於超過 30 天才提交的動議,如果非公民能證明延遲遞交申請是合理的並且是超出了非公民的控制範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以酌情豁免沒有及時提交的申請。

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CSPA頁面上,如果申請人未滿 21 歲,似乎有更多申請動議重新開案的空間,因為它說,“如果我們之前拒絕了您調整身份的申請,但您認為在此政策指導下﹐您計算的CSPA年齡未滿 21 歲,您可以提出重新開案的動議……”

移民信箱
1. 各移民辦公室 處理時間不同

讀者問:
我2021年9月遞交申請了我的I-130和I-485,同時遞交的還有工作許可I-765的申請和體檢I-693報告,然後我在10月15日打了指紋。之後,我一直沒有獲得消息。 2022年7月,我在收到工作許可證(EAD)前幾天打電話問我的代理律師,我的申請案審理的怎麼樣。他告訴我,2022年6月我的面談被免除了,2022年10月案件轉到當地辦公室,但是都沒有通知我。我寄出申請到現在500多天,我的I-485狀況還是actively reviewed,我的I-130 狀況還只是收到申請案。這種情況究竟怎麼回事?

李亞倫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由於過去幾年的冠狀病毒、缺乏資金和員工流失,積壓案件不幸地激增。 儘管您的代理律師通知您您的面談已於 2022 年 6 月取消,但案件通常會轉移到當地辦事處進行面談。 美國移民局的“積極審查”多半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我們的許多案件收到此信息是該局剛剛收到提交的文件。 您可以查看您當地辦事處的處理時間,來了解其公佈的處理時間。 例如,目前在紐約,布魯克林辦公室的預計處理時間為 40.5 個月,皇后區辦公室為 24.5 個月,曼哈頓辦公室為 17 個月,長島辦公室為 27.5 個月。 如果您的案件超過了處理時間,您應該能夠查看案件的狀況。 為此,建議致電美國移民局的聯絡中心 1-800-375-5283 或通過網頁egov.uscis.gov/e-request 以電子方式向移民局要求查詢。

2. I-140申請是初步申請 非最終申請

讀者問:
我申請了EB-1,但是收到I-140的RFE補材料通知。我有提出EB-2申請,I-140申請批准了。請問,我可以直接在我的批准的EB-2基礎上file提交我的I-485嗎?我得取消這個pending的已經被RFE的EB-1申請?我擔心我的申請進入黑洞。

李亞倫律師答:
就您的問題而言,我假設您在 EB-1 和 EB-2 申請中所提供的資料沒有突出的矛盾。 只要您的 EB-2 優先日期排期已到,且只要您保持合法身份或在 180 天或更短的過期身份期間,並您持簽證入境美國,您應該可以根據您已批准的EB-2 申請來遞交I-485。 假設上述情況屬實並且您沒有其他不得入境的情況,您不必取消仍在等待處理的 EB-1案件 ,但如果您已經有批准的 EB-2 申請並且優先日期排期已到有簽證配額,那麼似乎沒有理由去保留它。 I-140申請是初步申請,而不是申請移民。 移民的實際申請要通過 I-485表格來申請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身份,或者如果領事館處理您的案件, 填寫DS-260 表格是移民簽證的申請。 請注意,撤回或取消您的 EB-1 申請案並不意味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會放棄它。 它會保留它,儘管它可能會﹐也可能不會成為您永久文件的一部分。 無論您採取何種行動,您的 I-485 都不應該因為 EB-1 申請而陷入黑洞。

3. 交一份加急費 不能捆綁多份申請

讀者問:
馬上需要申請I-140,猶豫是否走加快辦理?我也要申請h1/h4的延期,有同事建議我試試一起提交140+h1/h4 extension+h4EAD。我當然是省錢,想省一份pp的費用,不然兩個request分別提交兩份申請。這樣可行嗎?

李亞倫律師答:
不幸的是,沒有僅提交一份加急處理費而可把多份申請捆綁一起。 此時,美國移民局會以二千五百美元的價格加快處理 一份I-140職業移民的申請。 移民局還會以相同的金額加快處理 H-1B 工作簽證。 您為 H-1B 加急支付的二千五百美元不包括加急 H-4 或 H-4的工作許可證(EAD),儘管這些申請有時會因 H-1B 加急處理,而在短時間內做出裁決。 請注意美國移民局曾將 H-1B 與 H-4 分開,但由於訴訟案,又將它們結合起來。 這意味著這些申請在未來更有可能一起被裁決。

世界周刊2023年3月26日刊登: 李律師手記 – H-1B工作簽證註冊登記申請數的預測。 移民信箱 – 1. 若與美國公民結婚 逾期居留可原諒 2. 同一雇主續擔保 獲准I-140可再用 3. 優先日期 不可共享 4. PERM 被拒絕 可申請重新考慮

刊登於2023年3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李律師手記 – H-1B工作簽證註冊登記申請數的預測。 

2024會計年度H-1B工作簽證配額的註冊登記流程已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其時間從美國東部 2023 年 3 月 1 日中午至美國東部2023 年 3 月 17 日中午止。將有多少人提交申請有沒有人有個好的估計數? 我們的猜測是——不會比去年創歷史記錄的483,927 人多。 高科技行業的低迷可能會減少今年的數字。 查看最近美國政策國家基金會 (NFAP) 發布的報告-“2022 會計年度的 H-1B 申請和拒絕率”中提供的2022 財年統計數據時, 最初獲得H-1B最多的公司是亞馬遜、Infosys、Tata諮詢服務、Cognizant、Google、Meta/Facebook、HCL America 和 IBM。 一些給出預測數的文章似乎支持申請數量會減少的想法,但不會少很多。 一篇文章提到自去年起科技行業裁員 257,000 人,且美國勞工統計局 (BLS) 的最新數據顯示,整體科技行業1 月份的失業率降至 1.5%,這一數字非常低。 另一位引用 BLS 的調查顯示,計算機和數學職業的失業率為 1.5%,建築和工程職業的失業率為 1.7%,這表明對具有技術技能的人的需求很高,但也指出,即使 H-1B 註冊登記數暴跌 50%,由於85,000份的年度簽證配額上限,移民局收到的註冊數量仍將近簽證配額數的 3 倍。

移民信箱
1. 若與美國公民結婚 逾期居留可原諒

讀者問:
律師和我沒收到補材料通知(RFE)。 online account沒顯示。打電話問客服,說看不到系統裡我有RFE,最後我I-485被deny,原因是沒有回复RFE,現在工作許可證(ead)卡也被revoke了,還需要180天內離境。我已經file了motion to reopen,希望能approve。我想了幾個backup plans:1、與公民結婚,fileI-130。我必須出境等還是只要file130就可以待在境內? 2、180天內找到non-profit工作,因為可以不用抽籤馬上申請h1b。這樣,我就不需要離境,同時申請婚綠。還有什麼辦法麼?

李亞倫律師答:
很遺憾得知您因律師和您都沒有收到補材料通知而沒有回復﹐案件被拒絕了。 不幸的是,這是美國移民局應該努力解決的問題。至於您的問題-如果您與美國公民結婚是否必須離境的問題,答案是不必的,因為如果您是直系親屬申請案的受益人並申請調整身份,逾期居留是可以原諒的。 至於如果你在180天內找到一份非營利性的工作(我假設你考慮的是不受H-1B工作簽證配額限制且非法居留的時間)是否可以留在這裡,你仍然必須離開美國並且以 H-1B 簽證身份返回,以便合法地開始工作。

2. 同一雇主續擔保 獲准I-140可再用

讀者問:
我最近剛剛被裁員,目前是Stem OPT,去年最後一抽有一個approved I-140,PD在2021年年底.想問,我這種情況除了努力找到下家抽H-1B,還有別的什麼路子嗎?如果回國這個I-140是不是也很難再用上了?

李亞倫律師答:
除了轉 H-1B 工作簽證外,您還可以嘗試將您的身份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留在美國,或者如果您認為自己具有特殊才華的資格,雇主或代理人可以為您申請 O-1 類別(具有特殊技能人才的非移民簽證)。  如果您來自與美國有航海通商條約的國家,例如台灣或日本,您可能有資格獲得 E-1 或 E-2 條約貿易商或條約投資者身份。 其他的選項,要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 關於你回祖國後是否很難再次使用 I-140 的問題,如果同一雇主決定繼續擔保申請您,可能可以使用它。 如果不是同一雇主,且原雇主在批准後六個月內沒有及時撤銷這份申請,您應該可以將優先日期用於另一份職業移民的申請上。

3. 優先日期 不可共享

讀者問:
我在2022年交了NIW,優先日期(PD)是11月。正準備提出EB-1A申請,就有排期了。 2023年1月準備交EB-1A杰出人才第一優先A。 EB-1A和NIW是共享PD嗎?如果EB-1A比NIW先審核,被拒後那PD還有效麼?現在是不是也不著急交EB-1A,等NIW的case approved了,再交補充內容?我覺得自己的NIW大概率會approved。即使EB-1A denial了,PD也能鎖定到2022年11月嗎?

李亞倫律師答:
優先日期是不可能“共享” 的,除非申請獲得批准。 屆時,受益人通常可以在其第二個職業移民的案子使用優先日期。 我們在中國和印度的案例中多次看到,職業移民第三類別(EB-3)批准申請案的優先日期與較晚提交的第二類別EB-2 申請共享,因為 EB-2 簽證的排期在過去幾年比EB-3 的排期快。 如果您希望將 2022 年 11 月的 NIW 優先日期用於 EB-1 申請,您應該等到國家利益豁免移民案件(NIW) 獲得批准,然後再提交 EB-1 申請並請求使用NIW 的優先日期。

4. PERM 被拒絕 可申請重新考慮

讀者問:
PERM 核查(audit) 3個月後被拒(denied),原因是Certifying Officer的地址是舊地址。這種情況有什麼解決辦法?申請reconsideration有用嗎?

李亞倫律師答:
勞工部對必須張貼在工作場所的職位備案通知 (NOF) 的管理非常嚴格。 勞工部已將向認證官員通知任何投訴的地址更改了。 其新地址為:

U.S. Department of Labor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Foreign Labor Certification
200 Constitution Avenue NW, Room N-5311
Washington, DC 20210

此地址於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除非在確實有情可原的情況下,否則勞工部很難會批准重新考慮的請求。

世界周刊2023年3月12日刊登: 1. 暫回中國遠程工作 無礙I-485 2. 雇主可贊助遠程職位的PERM 3. 論文罕被引用 難獲NIW 4. 移民簽證被拒絕I-140仍有效 5. 不滿抗疫政策 不符政治庇護 6. 若能證明J-1回國2年 DS-2019不重要

刊登於2023年3月1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暫回中國遠程工作 無礙I-485

讀者問:
我現在處於OPT(非STEM)期間,對像是年1月提交EB-1申請,去年4月提交了I-485,在等面試,面試時間未知。去年9月下旬開始interview ready to be scheduled,已經拿到了AOS的EAD和AP.我們公司在國內有辦公室,而且之前有同事去自己的母國遠程工作幾週,老闆也表示OK,不擔心裁員。看樣子,面試一時半會也不會約上。如果回國的一個月期間收到面試通知,應該也來得及趕回美國。我也快3年沒回國了,很想家人和朋友。我回國遠程工作一個月再回美國,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李亞倫律師答:
由於你已經於去年提交了 I-485調整身份的申請,並已獲得回美紙,我認為你回國一個月公司做遠程工作, 然後再返回美國應該沒有問題。 你計劃在中國停留一個月的時間是保守的,萬一你被問到你回中國旅遊的目的是什麼﹐你在海外為公司做遠程工作是一個很好的理由。

2. 雇主可贊助遠程職位的PERM

讀者問:
有沒有fully remote辦理PERM和I-140?我最近拿到一個offer,公司在別的州,我住在加州公司,在加州沒有office,但允許我在家工作。如果我fully remote在家辦公,可以辦I-140的PERM嗎?會不會有額外的風險?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李亞倫律師答:
雇主可以決定贊助一個完全遠程工作職位的 PERM 勞工證申請,但必須遵守勞工部的額外要求,包括擴大在全國範圍刊登僱佣美國員工的廣告,因為該職位可能可以由美國任何地方的員工來完成。 公司通常出於申請的目的而使用總公司的地址,並取得該區大都會地區的現行工資標準。

3. 論文罕被引用 難獲NIW

讀者問:
我是文科博士,已畢業四年。我畢業就進入諮詢公司,現在大廠做跟research有關的工作,論文極少,citation只有2。我有幾篇會議論文,想嘗試申請NIW,但是好幾個律所都給拒了,不知道怎麼證明工作性質和impact有關national interest。我該死心嗎?

李亞倫律師答:
一個國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簡稱NIW)的案件通常是非常具體明確的,且知識淵博的律師事務所通常會先審查您的情況和您的成就﹐然後才給予案件不會被批准的意見。 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通常會在同行評審期刊中查看您的先驅型研究是否被廣泛引用。發表過幾篇論文但只有兩次被引用過可能不是很有說服力。 如果可能,更好的方法可能是聯繫與您領域有關的美國公司或機構贊助您,並通過其 PERM 勞工證擔保來獲得永久居留權。

4. 移民簽證被拒絕I-140仍有效

讀者問:
本人在中國境內,有想法申請I-140或EB1-A,可我目前還是黨員CCP(無任職),現在想知道以下的情況:1、假如到廣州使領館面談時退黨不到兩年、或者滿兩年不到五年有多大可能性被拒? 2、如果被拒,已獲批的I-140及附帶的優先日期(PD)是否還保留? 3、是否可以再次(比如到了退黨五年)用這個PD再次遞交面談申請?

李亞倫律師答:
如您所知,以永久移民(而非非移民簽證)為目的入境美國的中國共產黨重要黨員將受到需離黨五年的規定。 如果您是重要黨員,離黨才兩年就去駐廣州領事館移民面談,會被拒。移民簽證被拒不會自動使您已批准的 I-140 職業移民申請無效。 但是,如果您無法在一年內反駁不得入境的理由,您整個案件則可能被終止。如果案件已被美國國務院終止,那麼此案的優先日期將不再可用。

5. 不滿抗疫政策 不符政治庇護

讀者問:
我是一名中國的醫務工作者,疫情期間對某些抗疫政策表達過不滿,在微信群裡發出後,受到執法部門的指責。醫院領導也訓誡我,讓我不要說話,跟著做就行了。現在,我來到美國,想申請政治庇護。請問,這些指責和訓誡我屬於政治迫害嗎?能不能獲得批准呢?

李亞倫律師答:
我懷疑你要以你對抗疫政策表達不滿的實情而提出申請政治庇護可能很難根據美國的庇護法獲得批准。 這個法律是基於過去遭受的迫害或對有充分根據未來會遭受迫害的恐懼。 對於過去受迫害的申請,您所涉及的事件——執法部門的指責和醫院領導的訓誡——可能無法達到庇護申請獲得批准所需的迫害程度。 對於有充分理由害怕未來會受迫害的聲明,您必須證明當局仍然對您的行為感興趣,並且您返回中國後將面臨迫害。 您還必須說服美國移民局或移民法庭,您對政府政策的反對是(過去的迫害﹐或未來的迫害)基於種族、宗教、社會團體成員的身份、政治觀點或民族性。 

6. 若能證明J-1回國2年 DS-2019不重要

讀者問:
我馬上要提交I-485,但發現十年前的DS2019找不到了。十年前,我以J-1身份入境,在美國呆了5個月之後又回國兩年,所以應該是不需要J-1 waiver。 2年多後,我又以F-1身份入境,目前F-1 STEM-OPT,現在跟著主申請人file我的I-485,但發現DS2019表找不到。聯繫之前交流的學校,也沒人上班,所以求問I-485 filling不附上DS2019會不會有什麼critical issue?別人是怎麼解決的呢?

李亞倫律師答:
雖然將 DS-2019 交換訪問者表格作為 I-485 申請的一部分會更好,但如果您能夠證明您在 J-1 簽證後返回祖國兩年,那麼DS-2019應該不那麼重要了。 (對於許多國家來說,來美國通常需要回祖國居住兩年,然後才能申請永久居留、H 或 L 簽證)。 我假設您可以出示含 J 簽證的護照和您的美國出入境日期證明以及您在祖國居住滿兩年的證明。

世界周刊2023年3月5日刊登: 1. H-4 轉成F-1 須有配偶H-1文件 2. 申請加急 有些情況可免費 3. 不能依賴移民局非官方回覆 4. I-485未含J補充表 更易被拒 5. STEM專業畢業 可用OPT留美3年

刊登於2023年3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H-4 轉成F-1 須有配偶H-1文件

我的H-4簽證於3月3日到期,我想轉換成F-1學生身份﹐自己去唸書。是否可以在沒有我丈夫的文件或支持的情況下﹐轉換我的F-1身份﹖

李律師答﹕
沒有你丈夫提供他的文件,很難讓美國移民局來批准你從 H-4 轉換成 F-1 學生身份的申請。 要在美國轉換身份,美國移民局必須確認您和您的丈夫都保持著合法的非移民身份—他們會特別關注您的丈夫,因為他是你們 H-1B/H-4 身份的主要受益人。 您需要一份他的 H-1B 批准單的副本和 H-1B 雇主最近發給他的工資單,來證明他正保持著他的身份。

2. 申請加急 有些情況可免費

我準備申請職業移民,有人建議我多花2500元加急,但我在猶豫。我看移民局官網上寫的10個月,但是有人說他一個月不到就approve了。請問,這是特殊例子還是最近比較快?我是否要多花2500元加急呢?

李亞倫律師答:
I-140 職業移民的申請案件美國移民局通常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才会審理並做出裁決。 例如,從處理此類案件的兩個移民服務中心的公佈時間来看 – 尼布拉斯加服務中心處理第一類別特殊人才(EB-1A)的申請案積壓約 20 個月,第二類別高學位(EB-2)的申請案積壓約 10 個月,第三類別技術勞工、專業人員(EB-3)案積壓約17.5 個月。德州服務中心的 EB-1A 申請案積壓約22 個月,EB-2 約 10 個月,EB-3 約 20.5 個月。

根據移民局的政策手冊,在下列情況下,移民局會加快處理而不要求額外收取費用:

  • 對公司或個人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前提是需要採取緊急行動不是由於請願人或申請人未能:(1) 及時提交申請; (2) 及時回應任何補材料通知;
  • 緊急情況和緊急人道主義原因;
  • 非營利組織(美國國稅局 (IRS) 指定的非營利組織)為了促進美國的文化或社會利益的案件;
  • 美國政府的利益(包括被聯邦機構確的為緊急的案件,例如美國國防部 (DOD)、美國勞工部 (DOL)、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 (NLRB)、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美國司法部 (DOJ)、美國國務院 (DOS)、國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利益部門;
  • 清除美國移民局犯的錯誤。

您聽到有案件未經加急卻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獲得批准﹐應屬於上述類別之一,否則它很可能是異常值。

3. 不能依賴移民局非官方回覆

我之前提出了EB-1A申請,被RFE了,然後就讓律所撤回了。我今天上網看了一下case status,申請竟然被approve了。問律師,律師今天回复說,他們之前遇到過相同的事情,後面移民局會revoke這個approval。不過,他不保證這次也是如此。我覺得是移民局搞錯了。今天會跟移民局確認,小哥說是否withdraw全看officer決定。他覺得是approve了,30日內會有專門的人跟我再聯繫。這是怎麼回事?

李亞倫律師答:
我和你律師的意見相同,美國移民局稍後會撤銷這份批准。你的事實情況是,你明確表示收到補材料通知(RFE) ,並且律師事務所撤回了它。美國移民局長期以來一直對發出 RFE 但沒有收到回復的案件視為放棄。 而你的情況下,有一個明確的回復——你的律師撤回了此案。 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移民局將發送撤回確認信。 請注意,我們不能百分百的依賴美國移民局在其在線系統上發布的非官方消息,因為我們看過許多非官方回復與移民局的最終裁決不符的情況。

4. I-485未含J補充表 更易被拒

我計劃2023年1月入職教職,12月入職前學校file並approve了我的EB-1B的I-140申請。我本來打算1月入職了再file我的I-485,但突然發現1月EB-1要有排期了。想著12月遞交I-485,但學校說,沒入職不能給簽I-485j。想問,如果交I-485沒交 I-485j 會被馬上被拒嗎?還是可以之後RFE時再補?

李亞倫律師答:

在此先提供一些傑出學者和研究人員 EB-1B 案件的背景,積壓至 2022 年 6 月 1 日,印度和中國出生人的 EB-1B 則積壓至 2023 年 1 月 1 日,2 月份美國國務院遞交調整身份申請排期表的日期為同一日期。 要在 1 月或 2 月提交 I-485 調整身份的申請,您必須不是這兩個國家出生的人,或者您的優先日期早於 2022 年 6 月 1 日。關於您是否可以在 2022 年 12 月提交I-485 調整身份, 但沒有 I-485J表也不會被拒的具體問題,答案是不確知。 我記得第一次公佈要遞交 I-485J 補充表時(對於大多數的職業類別, 若I-485 未與 I-140 的申請同時提交的情況下,這是一份確認僱用所需的表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遞交I-485時沒有 J 表是寬容的。 移民局此時是否仍如此寬容,我們不得而知。 如果您想嘗試,您應該附上該公司給你的工作邀請函。 請注意,現在移民局在其“職業類別 I-485 申請人所需初始證據清單”上要求遞交該表格,這比美國移民局之前沒有在清單或說明書中給出書面警告,使得沒有包括此J補充表格在內的申請案更容易被拒。

5. STEM專業畢業 可用OPT留美3年

我想在美國停留五年的時間。現在,我準備申請電腦專業。請問,讀這個專業能留在美國五年嗎?

李亞倫律師答:
有許多人在攻讀電腦/計算機學位後有辦法留在美國五年。 電腦科被認為是 STEM(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的專業,它受到高度重視,並允許畢業生在常規的一年實習培訓後再獲得兩年的實習生(OPT)身份。 在這三年中,許多人能夠轉換為 H-1B 專業職業工作簽證,這類的當事人可以在美停留六年。 根據您的具體情況,也可能有其他選項可用。 對於那些不是印度或中國出生的人,如果一切順利,也有可能在 1-2 年內獲得雇主贊助的綠卡。

世界周刊2023年2月19日刊登: 1. 美國公民身份可傳給海外婚生子女 2. I-130審理期 子女年齡可倒退算 3.I-485綠卡調整身份的申請正在等待審理的期間 ,I-94 即將過期。可以去美國境外旅行嗎? 4. 男朋友收入若足夠可當聯合擔保人 5. F-1 申請期間可獲得工作許可嗎? 6. B-2轉 F-1的申請是否包括延長居留?

刊登於2023年2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美國公民身份可傳給海外婚生子女

讀者問:
我從 2012 年開始一直住在美國,直到我在 2018 年獲得公民身份,然後在 2019 年我去了海外。我結了婚並生了 2 個孩子, 2021 年回到美國。現在我怎樣才能把我的妻子和孩子帶到美國﹖我可以把我的公民身份傳給我的孩子嗎﹖要怎麼做?

李律師答:
看來你符合在美國必要居住的條件(即居住五年,其中至少兩年是在 14 歲之後),可以將美國公民身份傳給您的婚生子女。 您應該填寫 DS-2029 表格-美國公民子女在國外出生的領事報告,向領事館或大使館提出申請。 至於您的妻子,您必須為她提交 I-130 親屬申請表,獲得批准後,她最終將在她本國有管轄權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面談,由其簽發移民簽證。

2. I-130審理期 子女年齡可倒退算

讀者問:
我弟弟的I-130移民簽證申請於 2010 年 4 月遞交,2015 年 5 月獲得批准,目前案件在全國簽證中心,他有兩個子女,都已超過 21 歲。如果子女未婚,他們能否與父母一起移民?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進一步處理信函?

李律師答﹕
按照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由於你弟弟的I-130審理期為五年,因此他子女的年齡未滿 21 歲可倒退五年來計算。但很可能子女無法與父母一起移民,因為孩子的年齡計算時間只有在優先日期排到時才會停止。 目前,2月份簽證表上中國出生者的兄弟姐妹類別最終行動日期僅適用於 2007 年 3 月 22 日之前提交的申請案。 關於何時可以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進一步處理信函,通常要等到優先日期接近簽證可用性時才會收到。

3. I-485綠卡調整身份的申請正在等待審理的期間 ,I-94 即將過期。可以去美國境外旅行嗎?

讀者問:
我的父母在 2022 年 6 月獲得了 I-130 批准。 我於 2022 年 11 月他們提交了調整身份的綠卡文件(I-485),正在等待美國移民局的判決。 他們的 I-94 有效期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止。 他們想在 2023 年 2 月和3 月前往中國。在等待 I 485 批准期間,我可以為他們提交回美紙 Advanced Parole (I-131) 以便他們可以在 2023 年 2 月和3 月期間出國旅行嗎? 如果不行,是否有任何其他的方式讓他們在不影響他們 I-485 綠卡申請的情況下去美國境外旅行?

李律師答﹕
像你父母這樣調整身份的申請人只有在獲得回美紙後的情況下去旅行﹐才不會影響 I-485的申請。 除非他們旅行的原因是緊急的,否則他們將無法在短時間內獲得回美紙的批准。 如果不是緊急需要,我建議他們改在今年晚些時候去旅行。美國移民局一直在改善大多數申請回美紙的審理時間,但仍有許多人要等超過六個月以上的時間。

4. 男朋友收入若足夠可當聯合擔保人

讀者問:
我是全職媽媽,我怎麼能把我母親帶到美國。 我沒有工作,我的男朋友是唯一一個為我們提供食物的人。 他可以成為我的聯合擔保人嗎?

李律師答﹕
我假設您是在問﹐您的伴侶是否可以成為您的聯合擔保人,來擔保您的母親獲得永久居留的移民簽證。 如果他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並且有足夠的收入和流動資產來擔保所有的人,包括他目前的經濟責任和過去曾贊助過移民的每個人,他就有資格。你的伴侶需要做一份單獨的 I-864 經濟擔保書,列為你的聯合擔保人。 你必須自己做一份經濟擔保書,但你的母親會依賴你的伴侶提供的經濟支持。 請注意,您不能只為您自己和您的伴侶提交一份 I-864 表格,因為他不符合為你家屬成員的資格。

5. F-1 申請期間可獲得工作許可嗎?

讀者問:
我已經在美國待了將近六個月,我的I-94 將在兩週後到期。 我剛剛遞交了我的 I-94 延期申請,併申請了 F1 簽證。 在此申請待審期間,我想工作或做一些事情來維持生活。 因為我不但要負擔個人的生活﹐還要付孩子在美國的大學學費。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不會為試圖將身份從訪客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的人提供工作許可的資格。 而且,移民局也不會自動地為成功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的人提供工作許可。 此類成功的申請者可以在校內兼職工作,但在校外工作必須獲得教育機構的批准,以實習生身份或獲得美國移民局允許的OPT實習生工作許可證,或者如果在一學年後出現嚴重的經濟困難情況,或如果出現緊急情況,美國移民局通常將其定義為影響特定 F-1 學生群體,導致他們遭受嚴重經濟困難的世界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和軍事衝突 , 國家或國際金融危機。

6. B-2轉 F-1的申請是否包括延長居留?

讀者問:
我在 2022 年 12 月遞交了轉換B-2到 F-1的身份申請,我目前的出入境記錄(I-94) 將於 2 月底到期。自申請至今,我還沒有收到美國移民局的回复。 我沒有申請B-2的延期。 我的申請是否涵蓋居留的延長期間? 我是否需要在 I-94 到期之前﹐為B-2的延期再遞交一份 1-539 表格 ,或者我的 455 美元申請費包括 B-2 簽證的延期?

李律師答﹕
因為你及時提交了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的申請,您可以留在美國等待轉換身份申請的判決。 美國移民局去年改變了其政策,之前的政策要求申請轉換學生身份的 B-2 當事人保持其B-2 身份,即需繼續提交延期的申請,直到其轉換身份的案件有所判決。 請注意,其他的規則仍然適用,譬如在美國移民局批准此轉換身份前,您不能成為學生。

世界周刊2023年1月29日刊登: 1. 申請旅行證件I-131 的指紋及生物識別通知仍然需要做嗎? 2. 臨時綠卡轉正的I-751申請要多久才會批下來?

刊登於2023年1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申請旅行證件I-131 的指紋及生物識別通知仍然需要做嗎?

我提交了申請旅行證件I-131的表格﹐有了收據並付了費。我還沒有收到打指紋的通知單,但我案件的狀態已更新為指紋已收取了。這是否意味著他們已使用之前申請的指紋記錄,所以我在離開美國之前不需要等待打指紋的通知單嗎?我的案件狀態說“截至 2022 年X月X日,您的指紋相關信息已應用於您的I-131旅行證件申請收據編號XXX上”。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正以多種方式盡可能嘗試減少因疫情及川普政府造成的案件積壓。其中的一個努力是盡可能重複使用生物特徵及指紋,因為指紋是不會隨著時間而改變的。您可能沒有完全讀完您的案件狀態﹐其中一部份提及移民局將重新使用您的生物識別信息,或者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未能將其通知單發送給你,或者它在郵寄中丟失。但您現在收到的案件狀態通知﹐似乎很清楚地表明移民局將重複使用您的生物辨識指紋記錄。

2. 臨時綠卡轉正的I-751申請要多久才會批下來﹖

我的臨時綠卡轉正的申請已於2021年1月6日 提交,而我的臨時綠卡已於2021年1月20日過期。我的案件提交後,我收到了綠卡可延期 24 個月的通知,但該通知將於 2023 年 1 月到期。我的案件已轉到 Potomac 服務中心。我需要提出申請加快處理我的未決案件嗎﹖

李律師答:
如果 I-751 收據上的居民身份標記即將到期,建議的途徑是與美國移民局的聯絡中心聯繫,並與當地移民局辦事處透過Infopass 上網安排見移民官員,以便在您的護照上蓋上 I- 551 ADIT的印章﹐讓您在您的 I-751 審理期間繼續保持您的永久居民身份。美國移民局通常不會以當事人的臨時綠卡已過期﹐而加快其申請,尤其是在有其他途徑的情況下(即在護照上蓋章)。

世界周刊2023年1月22日刊登: 1. 我可以從已故的美國公民父親那裡獲得任何類型的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嗎? 2. 申請父母綠卡是否要填上我成年兄弟姐妹的信息 3. 領事官員會忽視不得入境的懲罰嗎? 4. 拿到了C9卡的工作許可證後,我還能繼續使用我的STEM(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 學生的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嗎?

刊登於2023年1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可以從已故的美國公民父親那裡獲得任何類型的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嗎?

我出生於 1977 年,我父親出生於 1950 年代。他在巴拿馬運河為美國政府工作了 20 多年,退休後獲得了綠卡。然後我們在 2007 年搬到美國,他為我提交了 I-130 和 I-485 申請-我那時已婚並已成年。案子被拒絕了。父親第一次申請我時,他是永久居民﹐那個律師是一個沒有經驗的騙子,知道我不符合要求,但仍然要我提交申請並向我收取數千美元。我父親在 2016 年入籍美國公民後,沒有為我提交另一份申請,因為我還在等待第一份申請的回复。但我父親最終於 2021 年去世,幾個月後,我終於收到了我第一份申請被拒絕的回复。我父親去世後,我不確定是否能夠重新提交另一份申請,儘管我確實有批准的 I-130 表格。我可以做什麼呢?

李律師答:
你描述的實際情況讓我感到困惑,因為你說申請被拒絕,你沒有提交另一份申請,但你確實有一張批准的 I-130 表格。混淆之處在於你說你的父親為你申請時你是已婚子女,而他只有綠卡—所以那份申請是一個不符合資格的申請。儘管如此,假設您的 I-130 申請在您父親去世之前的某個時間獲得批准,並且您當時人在美國,那麼該申請可能是你申請永久居民的資料。由於我對你的事實尚不清楚,我建議您諮詢一位移民律師來了解您的整個情況,並讓他/她與您一起探討可能採取的任何步驟。

2. 申請父母綠卡是否要填上我成年兄弟姐妹的信息

如果我申請父母的移民簽證,我是否應該把我的其他 21 歲以上的兄弟姐妹的名字及信息填入親屬移民申請表的家屬欄﹖我的兄弟姐妹持職業移民的綠卡。

李律師答:
在我們的辦公室,我們通常將受益人的所有子女都填寫在 I-130 表格上。請注意,儘管《移民和國籍法》將”子女“定為 21 歲以下且未婚的子女,但表格本身並沒有對“子女”一詞給予任何時限制。此外,此表格的說明書指它包括“未婚子女”和“已婚兒子女”。此外,我們的一些客戶對不填上他們 21 歲以上子女的想法感到不舒服,所以我們通常將他們包括在內。如果我們的客戶出於某種原因不願提及那些子女,我們會將其除外。

3. 領事官員會忽視不得入境的懲罰嗎?

我父親目前在中國等待他的面談。兩年前,他回中國。我媽媽是美國公民和他的申請人。我相信他會被判不得再入境,必須申請豁免,因為他在 90 年代被驅逐出境後又重新進入美國。他沒有犯罪記錄,在美國生活時開始了自己的事業。他說移民官有可能忽略他不得再入境的懲罰而批准他獲得綠卡?這可能嗎?

李律師答:
美國領事官員無權忽視不得入境懲罰的根據。如果您的父親之前被驅逐出境過,一個問題是他在返回美國之前整個懲罰的時間是否已經過了。當他再重新入境美國時,他是合法入境還是非法入境呢?如果他在 1997 年 4 月 1 日之前非法入境,他將有資格在與美國領事館面談後提交豁免的申請。另一方面,如果他在該日期或之後非法重新入境美國,他將受到永久性的懲罰,即他必須在離開美國 10 年後才能申請以移民身份返回美國。屆時是否允許重新申請將由司法部長酌情決定。

4. 拿到了 c9卡的工作許可證後,我還能繼續使用我的STEM(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 學生的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嗎?

我的 STEM OPT 工作許可證在 2024 年之前都有效。我將很快申請調整身份以獲得婚姻綠卡。當我在 I-485調整身份等待期間拿到 c9 卡的工作許可證時,我還能繼續使用我的 STEM OPT 卡嗎?或者我應該使用我的c9 卡,因為我申請了身份調整?

李律師答:
我不認為你使用哪個工作許可證會有很大的不同。您被授權在您的 STEM OPT  工作許可證下工作,它並不會因您申請調整身份並獲得了 (C )(9) 卡的工作許可證而被撤銷。但是,請注意,STEM 的工作許可證與您的學位領域相關相聯,而 c9 卡是公開市場,可用於任何工作職位。

世界周刊2022年12月18日刊登: 1. 入店行竊會影響申請公民身份嗎? 2. 如果子女的父母沒有維持綠卡身份,子女的衍生移民簽證身份會怎樣? 3. 三級超速輕罪會影響我的H-1B工作簽證嗎? 4. H-1B工作簽證

刊登於2022年12月1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入店行竊會影響申請公民身份嗎?

我在 2015 年 8 月做了一宗入店行竊案,被逮捕並在縣看守所拘留了 2 天,我的罪名是輕罪 B 級(行竊50到750 美元)。 因參加了法院的一個名為零售盜竊審前計劃,我的案子在2016 年 5 月被撤銷。2022 年我提交申請了入籍文件,正在等待面談中。我有點緊張,因為我不知道此案對我的面談會有什麼影響?!我在 2017 年獲得了永久居留權,從那以後我只有兩張交通罰單,也被法院駁回。面談的時候不知道要不要提這些交通罰單的事?!我也不知道我參加的零售盜竊審前計劃是不是需要填入N-400入籍表格的第12部分。我對我的上述背景感到有些苦惱。我需要做什麼?

李律師答:
依您的實際描述情況,您入店行竊案發生在 2015 年 8 月,到現在申請公民身份時(2022 年)已經超過 5 年。您還說您在 2017 年獲得了永久居留權,我假設您在綠卡移民申請文件中已披露了入店行竊罪。入籍申請需要品德優良的時期是五年,所以此事件不應該對你不利。但是,如果您在遞交入籍申請的文件時﹐沒有提交一份經過法院核證的行竊案處置副本,我建議您獲取一份並在面談時帶去。關於您的其他問題,如果您沒有認罪﹐我不認為您參與零售盜竊審前計劃而導致此案被撤銷﹐屬N-400入籍表格第 12 部分第 26 項中提到的計劃之一。此外,您應該提及您的交通罰單,因為同一部分的第 23 項問及您是否曾被開傳票,交通罰單是一份傳票。

2. 如果子女的父母沒有維持綠卡身份,子女的衍生移民簽證身份會怎樣?

我哥哥將獲得F4類別的移民簽證,他的兒子和妻子也將獲得衍生移民簽證。但我哥哥可能要回去,無法留在美國保持他的綠卡/永久居留權。他的18歲兒子想留下來完成大學學位並在美國謀生。如果他的父母不留在美國,他可以以綠卡身份留在美國嗎?

李律師答:
被擔保的移民申請人(你哥哥)有義務把美國成為他的永久居住國。無法先來並未能在美國建立永久居留權(先在美國生活一段時間)會使受撫養人的綠卡身份不安全並受到移民局的挑戰。如果您哥哥在第一次入境美國後﹐在這裡居住約六個月,即使您哥哥的綠卡日後因為不再保持他的居民身份而被拿走,國安局也很難挑戰他家屬的身份。

3. 三級超速輕罪會影響我的H-1B工作簽證嗎﹖

幾天前,我在亞利桑那州因超速﹐被開了一張超速罰單。它是 三(III)  級輕罪超速罰單。我已經聘請了一名律師對此罰單進行抗辯。超速駕駛會影響我的工作機會嗎?例如背景調查會被查到嗎?會影響我的 H-1B工作簽證嗎﹖

李律師答:
我不做刑事法,但我用谷歌搜索亞利桑那州的超速犯罪時,查到超速行駛速度超過該州的任何限速 20 英里/小時以上,都屬 III 級輕罪,最高刑罰為 入獄30天,罰款 500 美元﹐外加 百分之83 的附加費﹐和可緩刑最長一年。似乎不是重大的罪行,這些處罰相當重。話雖如此,我不知道你的輕罪記錄是否會降低你獲得良好的工作機會。但是,它不應該影響您的 H-1B工作簽證的身份,因為它不涉及道德敗壞的犯罪行為 (CIMT)。CIMT通常是移民局用於確定是否應該開始介入犯罪行為的底線。請注意﹐移民官員有給予簽證的自由裁量權,即使是 H-1B工作簽證,如果您必須或想要在您的護照上獲得簽證章,這個事件可能會導致領事官員更加仔細地查看您的申請,特別是如果你被判有罪。

4. H-1B工作簽證

目前我以妻子的 H-1B 簽證持有 H4配偶 簽證﹐居住在美國。雖然我們的綠卡正在辦理中,但她沒有為我申請工作許可證( EAD) 讓我合法工作。我之前曾在美國以 L-1A(內部調遣——跨國公司經理和高管人員)身份從事工作,但已將身份從 L-1A 更改為 H-4 簽證。在我們等待妻子的 現行工資確定批准時,有幾家公司已聯繫我進行面試。有一家公司願意贊助我申請H1B簽證。我從未在美國申請過 H-1B﹐想了解 – 公司什麼時候可以提交我的 H1B 申請 – 是否只在三月份或四月份?我開始工作的日期是公司希望我工作的時間﹐還是同年的 10 月 1 日?據我所知,新申請人在 3 月或 4 月申請抽籤,然後從 10 月 1 日起開始從事 H1B 工作——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有臨時簽證,允許在這兩個期間中工作。我沒有臨時工作許可證——我有什麼選擇呢?

李律師答:
除非有興趣僱用您的公司為配額豁免的公司(如高等教育機構、隸屬於高等教育機構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組織或政府研究組織),否則你必須經過抽籤的過程才能被僱用為 H-1B身份的工作人員。此程序為公司在每年的3 月份登記註冊及其候選僱員,之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在 3 月的最後一周宣布中籤名單,並允許從 4 月開始遞交申請 H-1B的 簽證文件,申請獲得批准後可於 10 月份開始工作。一些需要考慮的選擇是尋找一個免配額的公司,如果您擁有杰出能力的杰出人才,你可以申請 O-1 杰出外籍人士的身份,或者繼續以H-4的工作许可证(EAD)身份工作﹐如果您妻子能夠獲得 I-140 職業移民的批准 。

世界周刊2022年12月4日刊登: 1. 放棄綠卡後要如何返回美國 2. 我的移民妻子如何申請她在海外的兒子們來美國? 3. 245(i)受益人 可调整身份 4. 申請公民前 不必更正绿卡姓名

刊登於2022年12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放棄綠卡後要如何返回美國

我的母親擁有有效期的綠卡,但她的回美證已過期。她正想返回美國。 1) 在完成 I-407 (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記錄)表格後,她將郵寄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哪裡呢? 2) 提交 I-407表格後﹐她是否要等回复或證件﹐才能允許來美國旅遊呢? 3) 完成 I-193(免護照和/或簽證入境美國的申請) 後,她將其郵寄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哪裡? 4) 她是否應該等待她提交 I-193申請的回复或遞件收據﹐才能允許來美國旅遊呢? 5) 如果完成填寫 I-193 表格後,她將允許在沒有簽證或旅行證件的情況下來美國,那麼她需要在海外出境的機場和美國的入境海關檢查站出示什麼樣的文件﹐才會被允許上飛機或入境美國呢? 6) 她要在何時填寫 DS-117(居民返回簽證)表格 呢? 7) 她是否可隨時申請 I-131 表格以獲得新的旅行回美證? 8) 她的情況,與移民律師合作的最佳方式是什麼?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母親持有未過期的“有效”綠卡,並且此行程沒有離開美國一年或超過一年,她可以通過向航空公司出示綠卡﹐返回美國﹐並在入境時向美國海關和邊境 (CBP) 的檢查人員出示綠卡。如果綠卡沒有過期,但你的母親已經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並且回美證也已過期,那麼在將綠卡出示給航空公司和美國海關和邊檢人員時﹐解釋和證明為什麼她沒有在離開美國後一年之內重新返回美國。
如果海關入境官員(CBP) 願意以豁免的方式讓她入境,CBP 可以允許她在沒有護照和/或簽證的情況下填寫並支付 I-193豁免表﹐讓她重新進入美國。 她的另一個選擇是向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特殊移民簽證 (DS-117)﹐如果她能夠證明她有充分的緊急理由無法在綠卡的有效期一年內或回美證的有效期內返回美國。
另一方面,如果她現在要放棄綠卡,她將把I-407的表格寄到佛蒙特州的威利斯頓,表格說明書上的地址,申請批准後﹐向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並獲得訪問簽證。
關於你的 I-131回美證的問題,在美國境外的當事人是不能申請的。

2. 我的移民妻子如何申請她在海外的兒子們來美國?

我的妻子於 2020 年 1 月從菲律賓持 K1 簽證來美國。我們於 2020 年 2 月結婚。她目前持有兩年有效期的綠卡。她沒有工作。我作為她的丈夫選擇自己工作來供養她。她在菲律賓有三個成年兒子,年齡分別為 19 歲、20 歲和 26 歲。即使她沒有工作,她能否提交 I-130 親屬移民的表格申請他們來美國?她 20 歲的兒子在年滿 21 歲之前提交申請對我們有利嗎?如有必要,我願意簽署經濟擔保書。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妻子現在為她在菲律賓的三個孩子提出申請,如果他們都是在菲律賓出的生﹐而且一直未婚,大約需要 10 年的時間。然而,法律確實允許孩子 18 歲之前與孩子的母親結婚的繼父﹐申請符合條件的孩子,這將縮短時間。你說你在 2020 年 2 月結婚,那是兩年多前的事了。您還說其中兩個孩子分別是19歲和20歲。如果您在孩子18歲之前與您的妻子結婚,您現在可以將他們視為您的直系親屬而申請他們,可能在大約一年後他們可以移民。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必須在 20 歲的孩子年滿 21 歲之前提出申請。很遺憾,26 歲的孩子不能在上述提及的情況下受益,並且必須過您妻子的申請﹐要等大約 10 年,除非他有其他移民的方式。一開始辦理不需要提供經濟擔保的文件,但孩子們開始準備在美國大使館面談前就需要了。

3. 245(i)受益人,可调整身份

我父親在 200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交過一份合格的勞工紙申請﹐他是主要受益人。他的綠卡已於 2022 年 4 月 29 日被推薦批准。請問﹐他的女兒-我姐姐-目前是未婚的成年子女(已超過21 歲),但父親的勞工紙獲批時她未婚並且未成年。請問她是否有資格申請移民﹐成為我父親主要受益人的“陪伴”或“隨後追隨”。我姐姐有一個美國公民身份的女兒,她將在幾年後滿 21 歲。她還有一個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這對她申請移民簽證有任何幫助嗎?

李律師答:
你父親是 200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交勞工紙的主要受益人,如果當時您未滿 21 歲的姐姐在 2000 年 12 月 21 日之前入境美國,根據  245(i) 的規定,她也是受益人。即使她那時未經檢查入境美國(非法入境)或未經授權而工作或逾期居留,她可以用任何方式在美國調整身份。現在她要用陪伴或隨後追隨的身份跟著你父親的案子,她已經超齡了。你說你姐姐有一個美國公民的女兒,幾年後她就要 21 歲了﹐這可能是你姐姐最快的移民方式。通常,像這樣的直系親屬申請案大約一年能完成。另一方面,若今天才開始申請兄弟姐妹案﹐可能需要大約 15 年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

4. 申請公民前 不必更正绿卡姓

我最近合法完成了名字更改。我持綠卡身份﹐並有資格申請入籍。我真正的問題是﹐我是否需要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更正我綠卡上的名字,還是我可以直接申請公民的身份?

李律師答:
申請美國公民身份之前,您無需更正綠卡上的姓名。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確實要求當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時﹐其綠卡的有效期至少要有六個月。這通常是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時必須申請新綠卡的唯一時間。由於您已經合法的變更姓名,您可以在入籍申請中附上一份更改姓名的法院文件的複印件。為了減少你在日常情況下的麻煩,您可以隨身攜帶一份姓名變更文件的副本以及您的綠卡或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