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3月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綠卡需要多長時間?2. 我可以重新打開丈夫的I-130申請,讓他可以在美國申請I-601A豁免嗎? 3. 有條件綠卡身份,但有魯莽駕駛的記錄

1. 美國公民為父母申請綠卡需要多長時間?

我住在美國境外。我們去年持旅遊簽證訪問美國時,我的孩子在美國出生。我知道,一旦我的孩子年滿21歲,可以為我和我的配偶申請綠卡。請問這樣理解是正確的嗎?一旦我的孩子為我們提交申請,我們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獲得綠卡?幾個月或幾年?您認為未來幾年,相關法律是否會有什麼改變?

李律師答:
把所有事宜都考慮進去,您21歲的孩子為您們提交I-130外籍親屬申請的處理、以及全國簽證中心(介於美國移民局與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之間的中間環節)所需時間,加上最終的領事處理時間,整個申請時間目前大約需要一年。現有一個改變法律的想法可能會影響您的類別,就是取消美國公民子女申請父母的類別,所以希望這個法律變動不會通過。

2. 我可以重新打開丈夫的I-130申請,讓他可以在美國申請I-601A豁免嗎?

他的I-130在2008年獲得批准,本約好在2011年墨西哥華雷斯(Cuidad Juarez)面談(後取消面談),案件被關閉,得到領事館同意重新開案,並告訴他們我們正在申請I-601A豁免。他們給了我們一年的時間來完成,但當時我們的律師說他沒有資格,因為他之前已預約了面談, 現在他的I-130案件已被關閉。

李律師回答:
過去已有移民簽證面談的人士,禁止申請I-601A,但現在這一禁止已被取消。您丈夫現在有資格申請I-601A計畫。您可以向華雷斯的美國領事館查詢,看看他的案件是否仍然可重開。如果不行,您必須提交一份新的I-130申請,並在通過後再提交I-601A豁免。

3. 有條件綠卡身份,但有魯莽駕駛的記錄

我是通過婚姻獲得的有條件綠卡,今年六月到期。我需要申請永久綠卡。最近拿到酒駕罰單(DUI),現在記錄上被減為魯莽駕駛。我擔心政府會拒絕我取消有條件的綠卡。我有2個孩子和一個家庭。我需要律師幫忙嗎?

李律師回答:
魯莽駕駛不會成為您解除有條件綠卡成為永久居民身份的障礙。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希望或需要律師協助您的案件。根據我們的經驗,有些人在入籍時會尋求律師幫助,即使他們沒有什麼問題、且英語流利,也有其他人即使在面臨遣返訴訟時也拒絕聘用律師。

世界周刊2019年3月3日刊登 1. EB-5耗10年以上 可考慮其他途徑移民 2. 大公司擔保H-1B簽證,獲得批准的機率較大 3. 父母是移民受益人 子女申請留學簽證可答“否” 4. 收到拒絕I-485的意圖通知 用回美紙離境有風險

1. EB-5耗10年以上 可考慮其他途徑移民

我和我的家人一直試圖通過EB-5投資從中國移民到美國,我們的案子最終於2017年11月提交(I-526)。現在我們知道將要多多年 – 可能至少10年 – 我們的移民案子才會被批准。現在還有別種方式移民嗎?我是一家中國公司的主要擁有者,每年的營業額相當於800萬美元,我們有300多名員工。我們全家有10年B-1 / B-2簽證。

李律師答:
如果您擁有或將來有相關的美國公司,您可能希望考慮針對跨國經理或高管的EB-1C類別的移民,這將是一個合理的附屬公司或子公司或總部業務。由於您是主要擁有者,美國公司可以與您或您的中國公司建立關係。這種案子目前大約需要2年。美國或中國業務至少50%的股份必須由對方國的分公司持有。您必須證明中國和美國公司的關聯性。此外,您必須證明您或您的妻子(如果她是贊助經理或執行官)在過去3年中有過一年為中國公司的執行官或經理的經驗。根據美國法律,您可以建立你自己的公司,但如果從小規模開始,您必須提供業務增長方式的全面計劃。發展你在的美國業務從而以其來支持您的綠卡申請可能需要數年時間。只有以高額投資和多的員工數量的條件建立公司,你才可以很快申請到綠卡。收購一家正當的現有美國公司是值得考慮的。

2. 大公司擔保H-1B簽證,獲得批准的機率較大

我擁有數學學士學位,正在攻讀碩士學位,一年之內拿不到學位。由家人朋友經營的家教服務有興趣贊助我H-1B簽證輔導數學和物理。這將是一份兼職工作。該公司有一名全職教師,一些分包的輔導,我將成為第一個兼職教師。在這種情況下,我獲得H-1B成功的機率是什麼?

李律師答:
移民局報導,從2017財政年度第3季度到第4季度(川普總統任期9個月),對H-1B的判決越來越嚴,拒絕率增加41%。在此後的數據還沒有公佈。一個公司的規模對於移民局來說似乎具有很大的重要性,而較大的公司在H-1B裁決中有更大的機率。在這種規模小的公司中,由於公司規模小,以及公司是否有足夠的專業工作來保持個人在專業工作中的佔有率,因此存在申請人可能只從事一些文書或其他非專業工作的問題。如果可以找到規模大的公司擔保,你的機會可能會更高。

3. 父母是移民受益人 子女申請留學簽證可答“否”

我的美國公民兄弟在2009年為我提出了申請書,在我們移民之前,律師說我們可能需要再等4年。我的兒子正在讀高中,我們希望他將來在美國學習。去美國的非移民簽證表格DS-160中,問他是否提交過移民簽證申請。我們不希望他撒謊,但希望他有最好的機會獲得簽證。我的兄弟為我而不是為我的兒子申請,而我的兒子只是作為家庭成員。這個問題他能回答“否”,還是必須回答“是”?

李律師答:
根據國務院的說法,你的兒子可以回答是否否。國務院修改了其領事手冊,說明作為申請主要受益人的配偶或子女的人不會因為回答問題而被說是虛假陳述。領事官員多次期待答案為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採取的立場是,在此情況可以回答是或否,兩種答复都不會導致虛假的誤解。

4. 收到拒絕I-485的意圖通知 用回美紙離境有風險

我根據雇主的勞工紙在2016年提交了I-485綠卡申請。在2018年10月的面談時,問到關與我的雇主和我過去符合資格的經驗的問題。我想回中國拜訪我年老的母親。我有回美紙,但不知道我現在是否應該使用它。

李律師答:
你的情況會帶來風險,我不建議你用回美紙離境。該地區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最近已經知道,雖然拒絕的意圖通知可能對您的再入境沒有影響,但CBP不會假釋調整身份申請已被拒絕的個人再入境。在此情況下,CBP會查看I-485的申請是否因刑事指控被拒絕。根據初步審查,CBP可能決定推遲30或60天的檢查,以和移民局確定案件被拒的性質。如果申請人在移民局繼續進行解決問題,CBP可能會繼續延期檢查。

刊登於2019年3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的剪報

大紀元2019年2月2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非法移民在美國居住13年後,能否變成合法? 2. 我有L-2家屬簽證,想獲得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 3. 提交N-400入籍申請時,需要向移民局的區域辦事處澄清3個月的居住要求

1. 非法移民在美國居住13年後,能否變成合法?

李律師答:
這取決於具體情況,才能判斷非法移民是否可以在居住美國13年後合法化。通常除了這13年的居住情況外還得有一些基礎。例如,當事人如果有10年連續居住、及良好的道德品質,若被遞解離境將對其美國公民配偶、父母或子女造成異常和極不尋常的困難,那麼他可能有資格在移民法庭獲得身份。可能也會有其他的方式,您最好向移民律師諮詢,探討其他可能的選擇。

2. 我有L-2家屬簽證,想獲得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

是否有必要申請工作許可證(EAD)及社安號(SSN)?

李律師答:
L-2簽證的家屬要獲得工作許可證,必須填寫I-765工作許可申請表格。獲得工作許可後,當事人可以申請工作用的社會安全號。請注意L-2家屬的工作許可證只可給配偶、不能給子女。

3. 提交N-400入籍申請時,需要向移民局的區域辦事處澄清3個月的居住要求

我住在北卡羅來納州(NC)和南卡羅來納州(SC)這兩個州。他們在移民局的網站上屬於同一個移民區域。從10月起我開始住在北卡,但夏季我會住南卡,然後再回北卡居住。就我的情況,要在哪個州申請入籍呢?我在兩個州都有公寓租約和水電費帳單。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對三個月的居住要求適用於州或移民局辦事處的區域管轄權。因此,對您的情況而言,無論是在北卡羅來納州還是南卡羅來納州,只要它們都屬於同一個移民辦事處的管轄範圍,都可滿足三個月的居住要求。

大紀元2019年2月1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 2. 旅遊簽證,來美國照顧因車禍嚴重受傷的兒子 3. B-1商務/B-2旅遊簽證延期

1. 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

我是H-1B身份,來自印度,I-140職業移民EB2類別申請已獲批。我妻子需要送醫診治,如果我符合條件,我想申請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EAD)。我妻子多次流產,去年她因急症住了15天醫院。今年她接受了一次小手術,醫生建議她全天臥床休息。目前我每天單程就要一個半小時才能到公司上班。我們不能搬家,因為她每週都要去看醫生。工作許可證將讓我在我家附近找到一份工作,可以在這困難時期照顧我的妻子。我的問題是:1.我是否有資格獲得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我正在尋找一位稱職的律師幫助申請工作許可證。2.我的H-1B將於2019年8月到期。如果我必須離境,我的工作許可證會如何?蓋戳怎麼辦?3.有了工作許可證,我是否可以找任何工作,讓我能在家附近工作、方便照顧我的妻子。如果1年後,我沒能得到一個H-1B呢?

李律師回答:
你是否有資格獲得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取決於美國移民局(USCIS)的看法。這是一項新政策,沒有太多的記錄可查,所以我無法告訴你,你的情況是否會被視為特殊情況,但我猜想它會符合。持有工作許可證的個人若為另一僱主工作,將不再具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它不能給你離境旅遊的特權。為此,您必須提出回美紙申請,批准與否根據緊急人道主義情況或它將為公共提供重大利益。如果您在工作許可證一年後必須申請H-1B延期,那麼您必須離境去海外進行非移民簽證作業程序。如果您的H-1B申請被拒,您仍然人在美國,您可以申請延長工作許可證,只要還有特殊需求且離簽證配額排期很遠,或簽證配額排期在簽證公告職業移民排期最後批准日期的一年前後。但是,如果H-1B申請獲得美國移民局批准,而當你去海外申請簽證蓋章時被拒,除非你能夠克服拒絕的理由,你基本上會被困在海外。

2. 旅遊簽證,來美國照顧因車禍嚴重受傷的兒子

他在特洛伊上學。我現在得留在這裡照顧他, 我可能應該辭去在尼泊爾的工作。所以,我想申請工作簽證。可能嗎?

李律師回答:
一般而言,美國移民法不允許沒有其他原因而只因人道主義情況提供就業許可。如果您有資格獲得其他類型的申請,例如允許就業的非移民或移民簽證或政治庇護,您可能可以獲得工作許可證(EAD) 。

3. B-1商務/B-2旅遊簽證延期

我需要更多時間才能提交E-2條約投資者簽證申請。我的B-2簽證將於3月初結束,我想延期。

李律師回答:
有可能您能獲得B-1延期或B-1轉換身份,以完成在美國的投資安排,讓您有資格獲得E-2條約投資者身份。通常,您需要通知美國移民局您的投資進度以及何時可完成投資。另外,您必須出示一旦您的投資安排結束、您有離開美國意圖的證據。

大紀元2019年2月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遇到了一位多明尼加女士,我想知道如何讓她來美國 2. 我應該申請公民身份嗎?3. C-1D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庇護嗎?

1.我遇到了一位多明尼加女士,我想知道如何讓她來美國

李律師回答:
針對您的問題,我假設您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如果是美國公民,您通常可以選擇以K-1簽證的方式為她申請未婚妻簽證;或者迎娶她之後,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走領事處理程序拿移民簽證。如果您是綠卡持有人,可以和她結婚後、為她遞交親屬移民的申請。K-1簽證處理通常需要9個月到一年的時間,I-130申請及領事程序對美國公民的申請等待時間是一年,永久居民的申請等待時間是兩年以上。此外,如果您的多明尼加女士有充分理由暫時來美,她可能可以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獲得相應的非移民簽證。

2. 我應該申請公民身份嗎?

自1998年以來,我一直是永久居民。2012年和2015年,我累計在美國境外呆了1年多。在重新入境時,我沒有向入境移民官透露此點,說我離開了3個月。自2016年以來,我一直在美國永久居住,只偶爾在國外短途旅行。我想申請入籍,但擔心這樣做是否風險太大?您有什麼建議嗎?

李律師回答:
為了入籍,您需要在美國保持居住身份,如果有六個月不在美國,或許您有一個可以反駁的理由。但12個月或更長時間不在美國這幾乎是確鑿的證據,喪失入籍居住條件的資格。即使您曾獲得再入境許可證,也不行。我建議您此時不要申請入籍,因為會有風險。

3. C-1D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庇護嗎?

我於2016年3月從印度持C-1D簽證(郵輪公司工作)來到美國,現在已經差不多3年了。請問我可以申請庇護嗎?如果可以的話,婚姻關係能否幫助我調整身份?如果可以,一般需要多長時間?如果在庇護案裁決之前我回印度,它是否會影響我的再入境?

李律師回答:
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您沒有資格申請庇護,因為庇護申請必須在當事人進入美國境的一年時間內完成。如果您認為自己在祖國受到迫害,您有資格申請暫緩離境,但是舉證責任較高,而且拿不到綠卡。即使您有特殊情況讓你有資格申請庇護,婚姻也無法幫助您調整身份,因為C-1/D簽證持有人通常不允許身份調整為永久居民。如果在提交庇護案件之後、裁決之前,您返回印度,那麼由於您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您將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懲罰。

大紀元2019年2月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從轉換H-1B僱主A到僱主B的期間,可否由僱主A陪我參加H-1B簽證面談?2. DNA結果呈陽性,可獲得簽證嗎?3. 學生身份失效

1. 從轉換H-1B僱主A到僱主B的期間,可否由僱主A陪我參加H-1B簽證面談?

我目前為僱主A的分包商工作,而僱主B已經為我提交了H-1B轉換僱主的申請。我已收到移民局要求補材料的通知,僱主B正在努力解決補充材料申問題。請問在我的H-1B還在審理過程中,僱主A可以與我一起去簽證面談嗎?如果H-1B轉換僱主申請獲批或被拒,是否會影響我的簽證面談?

李律師回答:
這種情況可能會出現問題,因此不建議您這樣做。領事官員若知道您實際希望為僱主B工作,他們可能會告訴您,您應該等到僱主B的H-1B被批准後,然後才能要求將H-1B簽證放入護照中。另一方面,如果您沒有向領事館官員告知您返回美國後,不再為僱主A工作的計畫,而獲得簽證,那麼您可能會受到失實陳述的指控。您可能希望在離開美國去領事館進行簽證面談之前,把轉換僱主的申請予以解決。美國移民局的加急處理在2019年2月重新開放,費用是1,410美元;移民局的加急服務承諾15天內完成您的案件裁決,否則退還費用。

2. DNA結果呈陽性,可獲得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DNA親子鑒定結果呈陽性後,您是否可獲得簽證將取決於您是否受到其他不可入境的懲罰,限制您移民來美國。我假定這是個親屬移民的案子,因為 DNA結果與其他移民類別無關。另一個問題是要求您做DNA親子鑒定的測試是否由美國領事館,大使館或美國移民局提出,還是您和您的親屬自行進行了獨立測試。若是後面這一種情況,領事官員可能無法完全相信。

3. 學生身份失效

我是以F1學生簽證來到美國的。在我上大學期間,發現可能拿不到能繼續留校的成績後,我退了(dropped)兩個學期(在學期結束時)。我不知道我不能那樣做。在第三學期時發現我被打上不好的標記。一位學校顧問告訴我,我不能退學。一位移民官員告訴我,讓我的顧問給一封信,說我已登記入學、每個學期都去上課,這樣就沒事。我拿了這封信,在接下來的面談中,交給了另一位官員,這位官員告訴我,這封信現在沒用了,因為我已經在遞解出境程序中,我需要等他們通知上庭時間。我已經等了差不多兩年了,還沒有得到上庭通知。請問,我恢復身份的機會有多大?被驅逐的可能性很高嗎?上庭要準備什麼?

李律師回答:
當事人將進入移送出境的程序,但等了近兩年還未收到上庭通知(NTA), 這種情況非常少見。有可能美國移民局還沒有把您的案子送去法庭。如果您過搬家,也可能因此沒有收到上庭通知。如果您還在學校的時候出現的身份問題,我假設你失去身份超過5個月,這是恢復學生身份的最高限度。您似乎並不瞭解您目前的身份狀態,因為這對於您未來的選項至關重要。您可以向當地的移民局辦事處以infopass預約咨詢,查詢您的身份狀態。您也可以根據信息自由法案,向移民局索取調出您的檔案。

大紀元2019年1月2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第三類別職業移民(EB3) 在等待調整身份期間有工作許可證,能否成立有限責任公司?2. 在美國居住後申請職業移民,但使用的其他類別簽證只剩下7個月的時間。如果找擔保人申請長期工作,等待期可能會多長? 3. 我有B1/B2簽證、且有13年工作經驗。請問我可以轉換為H-1B工作簽證嗎?

1.第三類別職業移民(EB3) 在等待調整身份期間有工作許可證,能否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我有工作許可證,正在等待第三類別職業移民身份調整中,我是印度人。我想創辦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成為自僱主。這樣,我可以分包合同以1099表報稅。請問我是否可以創辦有限責任公司、並成為其唯一的員工?

李律師答:
您有工作許可證的卡(EAD),也許可以這樣做,因為該卡允許在公開市場就業。此外,如果您處於移民美國的最後階段,並且I-140職業移民申請已經獲得批准,I-485調整身份已經遞交,您可能可以用工作許可證。根據轉換公司(porting)規則,如果I-140申請獲得批准且I-485已經遞交等待審理180天,您可以轉換到相同或類似的職業並保留您的案件。美國移民局已經說過,轉換工作可為自雇,只要它符合相同或類似的職位。但請注意,這可能會導致您的移民面談中出現一些問題。

2. 在美國居住後申請職業移民,但使用的其他類別簽證只剩下7個月的時間。如果找擔保人申請長期工作,等待期可能會多長?

李律師答:
很難回答您的問題,因為您沒有說明來自哪個國家,每個出生國的配額限制會增長申請人的等待時間。一般而言,除印度、中國和菲律賓出生以外的職業移民通常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完成勞工紙、I-140申請以及調整身份或領事處理程序。如果您不需要申請勞工紙,流程可能會短很多。如果您需要勞工紙的話,那您的七個月剩餘停留時間將不夠讓您獲得勞工紙,因為處理招聘和勞工部之間的程序就需要大約10個月。但是,應該指出的是,移民法允許以職業為基礎的申請人非法居留期間長達180天,在此期間仍有資格調整身份。一旦當事人獲得勞工紙並假設有簽證配額可用、且當事人保持了合法身份,其I-140和I-485的身份調整可同時提交,這樣將允許當事人在申請處理期間、繼續待在美國。

3. 我有B1/B2簽證、且有13年工作經驗。請問我可以轉換為H-1B工作簽證嗎?

我在美國工作的公司不受配額限制,我有B1/B2簽證、且有13年工作經驗。請問我可以轉換為H-1B工作簽證嗎?

李律師答:
我個人的感覺是,即使您擁有豐富的經驗、若缺乏任何類型的高等教育,美國移民官也很難批准H-1B給您。此外,公司所提供的職位通常必須是至少擁有專業領域學士學位的。最後,如果您的問題是H-1B申請能被批,您是否可以不用離境,在美國拿H-1B身份,那麼在時間方面可能有問題。H-1B的抽籤季度是從4月1日開始,但抽選和批准後受益人最早在10月1日才能開始工作。您必須能向移民局證明,您在9月30日之前持有某種類型的合法簽證身份,才可以成功地在美轉換身份。您是否能夠延長現有簽證身份或轉換為其他身份可能是您需要探討的問題。

大紀元2019年1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成為美國公民的權利被拒,因為非法投過票,但我有證據證明我是被欺騙才去投的 票。我有30天的時間提出上訴,該怎麼辦? 2. 如果我不提交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的I-751表格,並在90天之內回母國不再回來,可 以嗎? 3. 我可以用B-2旅遊簽證在6月至10月1日期間留在美國,直到H-1B生效嗎?

1. 我成為美國公民的權利被拒,因為非法投過票,但我有證據證明我是被欺騙才去投的 票。我有30天的時間提出上訴,該怎麼辦?

李律師回答:
您可以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出行政上訴,填寫N-336表格就入籍申請的判決請求聽證會。移民局對非法投票的政策取決於選舉法。如果選舉法懲罰投票的實際行為,那麼一個人投過票的事實足以證明他/她構成非法投票。但是,如果選舉法處罰個人的投票行為,只在證明當事人是「明知」或「故意」下行事,移民局說裁決官員不能斷定一位申請人的投票是非法的, 除非他們評估投票的情況、申請人的可信度和以及文件證據。

2. 如果我不提交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的I-751表格,並在90天之內回母國不再回來,可 以嗎?

我還需要去上庭聽證嗎?我們還沒有離婚,但是分居了。

李律師回答:
雖然不能保證這是逃避上庭的解決方案,但如果您打算回到自己的祖國不再回來,您可能最好寫信給德克薩斯移民局服務中心。因為您住在佛羅里達州,並且您若遞交I-751申請表給服務中心,也要寄那裡的,因它對佛羅里達州擁有管轄權。您可以解釋您的情況,說您將不會留在美國,也許再附上一些證據,例如離開的機票。在您離開後,您也可以通知移民服務中心,您已經離開並向他們提供此類證明,例如:顯示入境您國家的護照複印件。

德州服務中心I-751的地址是:
USCIS德州服務中心
P.O. Box 851488
Mesquite,TX 75185-1488

3. 我可以用B-2旅遊簽證在6月至10月1日期間留在美國,直到H-1B生效嗎?

我是加拿大公民正和一位美國公民交往約會。我將於6月從加拿大理學碩士畢業。我已經讀過相關H-1B的規定,一旦H-1B獲得批准並且簽證被蓋章(希望一切順利),您只能在工作開始前10天入境美國(10月1日開始H-1B工作,可在9月20日入境)。請問我可以申請B-2簽證,和男朋友在一起,直到我的H-1B生效嗎?比如:6月到10月1日之間?我知道我必須在加拿大進行面談和簽證蓋章,我可以回去面談。但是我可以在B-2簽證下多次旅行並重新入境嗎?一旦所有東西都加蓋印章,H-1B簽證蓋章會取代B2嗎?或者是否允許轉換。

李律師回答:
由於您是加拿大人,您無需簽證就可以進入美國旅遊。如果您有充分的理由在美國旅遊,例如與您的男朋友一起旅行,您可以持加拿大護照入境時向檢查官解釋。同樣,加拿大人也不需要將H-1B簽證釘入護照。在適當的時候,您可以帶著I-797 H-1B批准單,進入入境口岸,要求以H-1B身份入境美國、以擔任您的H-1B職位。當然您必須解釋從6月到10月1日您計畫在美國要做的事。

世界周刊2019年1月13日刊登 1. 美國公民想為來美國一個月就結婚的妻子遞交申請移民 – 是不是結婚太早了些?2. H-1B被裁員,是否必須馬上離境?還有時間找另一份工作嗎? 3. I-140剛剛批准,距离排期的优先日期還很遠,想要換雇主,目前在申請H-1B工作簽證延期 4. 朋友以中國計劃生育為由提出的政治庇護申請剛剛被拒,- 他的案子很好為什麼會這樣呢?

1. 美國公民想為來美國一個月就結婚的妻子遞交申請移民 – 是不是結婚太早了些?

我是美國公民,邀請了我的女朋友從香港來美國,她在兩個月前以B-2簽證入境。我們上個月結了婚,現在要遞交一些為她申請移民的材料。然而有人告訴我們,我們婚結的太快了,事情可能會麻煩。這是真的嗎?我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現在政策的指導方針是,在入境美國90天內,就做與來美目的不相符的行為﹐會被認為在入境意圖上做了虛假陳述。你的這種情況,要解決你的問題﹐你可以為她申請I-130親屬申請,但你妻子必須離境﹐I-130獲得移民局批准後﹐去領事館完成領事程序。另外一方式是不離境而在美國調整身份﹐但這可能會導致你們在面談時﹐被移民局問訊她入境的意圖。請注意,有一個廣泛認可的移民決定,是直系親屬的案件不應該去考慮先入為主的意圖(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美國公民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但問題在于您妻子面談時的移民官員是否知道這個決定﹐或者認為所有的事實都適用於您妻子的案件。如果您妻子被認為犯了欺詐或是失實陳述的話,她可以遞交I-601豁免申請﹐來免除不得入境的懲罰,其審理標准是豁免申請若不予獲准﹐你的生活會受極端的困難。

2. H-1B被裁員,是否必須馬上離境?還有時間找另一份工作嗎?

我去年10月份有了H-1B工作簽證,一直為雇主工作到今年10月底,然後被裁員解雇。自從我被裁員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個月了。我一直努力地找其他工作,但要在年底找工作并不容易。我不想離開這個國家﹐也不想轉換身份,我還有多少時間來找下一份工作?

李律師答,
從你與雇主雇佣關系的最後一天起,你有60天的時間合法停留在美國境內。在那段期間,除了工作和離境之外,你的停留都是合法的。請注意,當你找到了新的工作時,你的新雇主需要大概兩周的時間來為你提交H-1B轉公司申請(与一名优秀的法律代表一同處理), 因為在新的H-1B提交給美國移民局之前,必須首先向勞工部提交勞工情況調查申請表(LCA)。

3. I-140剛剛批准,距离排期的优先日期還很遠,想要換雇主,目前在申請H-1B工作簽證延期

我是由現在的公司贊助的H-1B簽證,我的I-140申請在我勞工紙簽發8個月後獲得批准。我來自中國,EB-3類別的排期是2017年2月。我為期6年的H-1B身份將于3月結束,剛申請延期。我正在考慮換到另一家條件更好的公司,我想知道風險有多大以及會有多少麻煩。

李律師答,
除非你的案子存在欺詐或者虛假陳述,勞工紙被撤銷或無效,或者移民局給你的I-140裁決中出錯,你可以允許保留排期的優先日期。如果公司沒有失敗或雇主沒有在180天內撤銷申請,你的I-140將允許你延長你的H-1B,直到您的優先日期排到為止。這種情況下,你的新雇主仍需要提交I-140申請新的勞工紙申請。在轉到新雇主時,你和你的新公司將必須決定是否在轉換未決期間讓您加入新公司,或者在H-1B裁決完成之前你仍舊屬于你原來的雇主公司。不幸的是,目前,你這種類別是否可以加速處理,它預計將持續到2019年2月。如果您在沒有新的批准的情況下轉了新雇主,若案子被拒,則沒有身份。那麼之後被批准的申請一切要做領事程序。你還應該注意,在收到拒絕信的180內若沒有離境的話,那麼你將受到3年內不得返美的懲罰。

4. 朋友以中國計劃生育為由提出的政治庇護申請剛剛被拒,- 他的案子很好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的一個朋友申請了政治庇護但剛剛被拒。請問你可以告訴我原因嗎?因為我朋友不肯告訴我,而我非常擔心。他是一個好人。在中國,他是一位非常盡責任的醫生,在一間診所工作,做流產,但他對前來的婦女盡可能的友善,甚至有兩次他幫助不想墮胎的女人們逃走。事實上,因為之前他幫助別人逃走而被發現, 讓他在中國陷入了麻煩, 最終被解雇。居于上述事實, 他有很多證據和文件來證明上述事實并且已經交給了美國移民局。

李律師答,
很不幸,如果你朋友和美國政府講的事情和你前面敘述的一樣, 那麼他會被認為是迫害者。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包含了強制墮胎和結扎, 而那些證明他們是此政策的受害者有合法的理由來申請政治庇護。同時,那些協助此強制人口控制政策的執行人員會被認為是迫害者,從而沒有資格獲得庇護, 并且會受到被美國移送出境的懲罰 。在美國政府看來, 雖然你朋友曾兩次幫助別人逃脫并不能使他從參與迫害者的名單中免除。

刊登于2019年1月1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的剪報

大紀元2019年1月1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童年入境暫緩遣返計劃受益人如何辦移民身份?2. 我有H-1B工作簽證身份,提交了最低工資要求。3. 臨時居留權的公民配偶要求離婚

1. 童年入境暫緩遣返計劃受益人如何辦移民身份?

我父親是美國公民,我19歲,是DACA童年入境暫緩遣返計劃的受益人。請問父親能幫我辦移民身份嗎?還是太遲了?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合法入境美國,您的父親可能能幫您在美國調整身份,不需要離境。如果您不是合法入境,您應該仍然可以通過I-601A豁免計畫獲得永久居留身份。首先,您的父親為您填寫I-130表格,提交親屬移民的申請,如果獲得批准,您可以提交I-601A申請,豁免因在美國非法居住一年或以上而受到10年不准再入境的懲罰。 I-601A申請將取決於,如果您不能回美國,您父親生活將遭遇極端困難。假設豁免獲得批准,您可以在美國完成全國簽證中心作業,然後回您祖國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領事處理來走完移民程序。請注意,I-601A豁免計畫有很高的成功率記錄,無證移民能夠從中收益,但其未來走向可能取決於美國總統川普的意願。

2. 我有H-1B工作簽證身份,提交了最低工資要求。

如果最低工資(Prevailing wage)高於我現在的工資,請問僱主可以在為我申請PERM前加工資,綠卡會順利嗎,或者僱主應該從一開始就保持達到最低工資要求。

李律師回答:
PERM勞工紙申請需要向勞工部(DOL)申請職位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遲在永久居留申請獲得批准時,必須按照最低工資支付。僱主是否在此之前向外國人支付最低工資並不是勞工部的主要關注點,勞工部是意在保護美國員工。這意味著勞工部希望確保僱主向申請該職位的美國員工提供該工資,並且僱主不能因為外國人願意以較低的工資工作、而拒絕僱用美國員工。

3. 臨時居留權的公民配偶要求離婚

我來自委內瑞拉,與美國公民結婚一年多,我有2年的臨時居留權,但現在他要求離婚。我要如何處理,才不會讓離婚影響我的居留權?

李律師回答:
最好的舉措就是收集所有能證明您和他有真正婚姻關係的證據,然後把這些證據保存在一個安全的地方。離婚後,您可以提交I-751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同時提供您的婚姻關係的所有證明。如果美國移民局(USCIS)通過文件證據和/或與您面談確認您的婚姻曾是真實的,您的有條件綠卡將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