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4月19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一名被遞解出境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重新申請回美國嗎? 2. 綠卡持有人可能因輕罪被驅逐出境嗎? 3. 我的H-1B工作簽證是否需要重新遞交LCA/I-129表格?

1. 一名被遞解出境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重新申請回美國嗎?

我在美國生活了33年。2013年因道德敗壞(信用卡詐騙罪)被驅逐出境。我有公民身份的父母以及多位家庭成員在美國。在被驅逐出境之前,我是合法永久居民。請問我的禁止入境懲罰是多長時間,現在已經過了五年。我想以訪客方式啟動重新入境美國的流程,要怎麼做?

李律師回答:
因犯罪被遞解出境的人沒有失效日期,賣淫罪除外。您必須找一位移民律師審查整個情況,看看是否可以及如何再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至於您以訪客方式來美國的問題,如果您不是加拿大國民,那麼您需要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簽證,並表明您同時希望申請豁免、以訪客身份入境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可能會拒絕您的簽證申請,但也可能告知您是否同意接受您的豁免申請,如果同意,領事館會告訴您具體程序。最終領事館或大使館可將豁免申請轉交給美國移民局(USCIS)的入境審查辦公室,建議予以豁免,美國移民局會做出決定。如果決定有利您,那麼領事館或大使館將簽發簽證。

2. 綠卡持有人可能因輕罪被驅逐出境嗎?

李律師回答:
一般而言,綠卡持有人因輕罪是不會被驅逐出境的。話雖如此,但當事人心中的許多輕罪,根據移民法,可能屬於重罪。因為川普總統發佈移民法內部執法的行政令,當事人擔心犯罪會帶來影響是對的,因為罪行是行政令的主要目標。如果您想確認您擔心的某種罪行是否輕微,您應該找一位移民律師,探討案件的所有情況、以獲得正確意見。

3. 我的H-1B工作簽證是否需要重新遞交LCA/I-129表格?

我現在為一位新僱主工作,但希望回我的原僱主處,我與老僱主的H-1B在2019年5月前有效。我的老僱主沒有取消我的H-1B身份。他希望我週一開始工作。在我開始再為老僱主工作之前,是否需要重新遞交I-129表格?

李律師回答:
我們的意見是,僱主沒有通知移民局取消你的H-1B申請的情況下,您不需要提交進一步的文書工作,來重新為你的同一個僱主繼續H-1B工作,。請注意,員工離職後僱主沒有通知移民局終止H-1B將面臨責任,如員工離職後因為沒有適當的通知、沒有終止H-1B身份,遭員工起訴工資。勞工部在一些案件中以此為由而支持H-1B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