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18-09-30 1. 居住海外的美國公民想申請親屬移民 要提供在美住所 2. 結婚綠卡申請F-1簽證的20歲兒子 有利有弊 3. K-1身份來到美國,但與另一位美國公民結婚 或可申請10年綠卡 4. 因公婆問題,我離了婚 – 還能拿到永久居民身份嗎?

1. 居住海外的美國公民想申請親屬移民 要提供在美住所

我於1996年成為美國公民。過去十年來大部分時間都在台灣從事一項成功的事業。我母親(80歲)現在想移民去美國和我的兄弟姐妹團聚。我們的父親5年前去世了。我弟弟和妹妹只有綠卡,所以我必須為母親申請。我能做得到嗎?

李律師答,
美國公民在美國之外的時間長短沒有限制。話雖如此,移民法確實要求你在母親面談拿綠卡時證明你在美國的居住地址。證明住所是你必須在I-864經濟擔保書表格上填寫的一項需求。國務院在討論住所的概念時,認為可以接受I-864經濟擔保書,如果申請人能滿足國務院官員,相信他/她於受益人入境美國的當日或之前會在美國設立住所,還有“外交手冊”(FAM)給了一些例子,如開設美國銀行賬戶,向美國轉移資金,在美國投資,在美國找工作,為子女在美國註冊唸書以及在美國選舉中投票。

2. 結婚綠卡申請F-1簽證的20歲兒子 有利有弊

我嫁給一位美國公民,剛拿到了有條件綠卡。我兒子在我結婚時已滿18歲,所以他不能與我一起申請。他現在20歲,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學習。他擔心,如果我為他遞交申請,日後他出入境美國會遇到麻煩。是真的嗎?如果是這樣,有什麼我們可以做的嗎?他的簽證有效期到2019年截止。

李律師答,
F-1簽證的學生應該只有非移民的意圖,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可以被視為你兒子有移民的意圖。目前,即使你為他遞交移民申請,他也可以輕鬆出入境,直到簽證到期為止。如果他決定在2019年續簽學生證,他可能會遇到困難(請注意,他不一定需要續簽簽證才能在美國合法居留,因為簽證只控制入境和出境美國﹐而他只要持有有效的I-20入學許可﹐並繼續全日制學習,就是合法的)。

續簽時,他必須透露已經有人為他遞交移民簽證的申請。所以就要看領事官員是否給你兒子發簽證。是否簽發的爭議在於,你為他的申請需要等多年的時間才能讓你兒子移民,並且你兒子的學業在移民簽證排到之前就結束了。如果你決定這樣做,I-130的申請應該標記為領事處理作業,而強調不是在美國調整身份。另一種選擇是讓你兒子去找其他的方式移民,因為許多F-1學生通過職業移民或結婚的方式留在美國。但如果你兒子找不到贊助的雇主或終身伴侶﹐最終可能浪費更多的時間,而這段時間你若為他申請可能會向前推進。

所以,沒有明顯的選擇,你和他都必須估算未來的行動可能會有的風險和回報。

3. K-1身份來到美國,但與另一位美國公民結婚 或可申請10年綠卡

我於2002年以K-1未婚夫簽證進入美國,與未婚妻和她的家人住了大約6個月,但我們沒有結婚。我們有爭議,她總是威脅要把我送回去。我們在6個月後分手了。我在2010年和另一個人相愛,2011年結婚,我們有兩個5歲和6歲的孩子。既然我們可以證明婚姻是真實的,我妻子可以幫我調整到永久居民的身份嗎?

李律師答,
法律不允許以K-1身份進入美國而沒有與申請人結婚的當事人調整身份。你的妻子可以為你申請I-130親屬移民,批准後,你可以回到你的祖國接受移民簽證面談,但有兩個困難- 你必須說服美國領事館官員你沒有以欺詐的方式用K-1簽證進入美國,並且你最終必須提交I-601豁免申請,因為你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受到10年不得入境的懲罰。如果豁免獲得批准,你將能以永久居民身份返回美國。假設一切順利,請注意你在美國境外的時間將為9個月到一年。或者,你可以什麼事都不做,如果被移民執法局ICE抓到,你可以在移民法庭上申請取消遞解令(申請10年綠卡)。你必須證明在美國居住了10年,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並且你離境會給你的妻子和孩子帶來異常的艱難。請注意,只有當你在移民法庭出庭時才能申請解除移送出境令,這種申請不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由於難以向移民法庭遞交案件,一些律師和顧問有時在他們的移民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遞交政治庇護案,以便在移民法庭前解除移送出境的申請。這種做法很不被支持,特別是這樣的庇護案件沒有法律依據。

4. 因公婆問題,我離了婚 – 還能拿到永久居民身份嗎?

我於2014年以F-1學生身份來到美國,保持學生身份,於2016年與我的丈夫結婚。我申請了綠卡,並於2017年1月獲得了有條件的綠卡。那時我們都住在俄亥俄州因為我們在那裡的同一所大學上學,但在六月畢業後,他想讓我們搬回加州與他的父母住一起。他的父母和我相處不來,所以我和丈夫爭論不休,於2017年11月離婚。我保留了所有文件。我現在還可以獲得永久居民綠卡嗎?

李律師答,
法律允許有條件的永久居民獲得正式的永久居民的身份,只要他們能夠證明他們在初始階段是真正的婚姻。就你而言,你說你保存了所有的文件,這對證明你確實那段婚姻是真實的有很大的幫助。由於你現在已離了婚,你不必等有條件綠卡滿2週年之前的90天內才提交申請。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可以在這個時候申請取消有條件綠卡的身份(填寫I-751表格),並提供所有真正婚姻的證明。

大紀元2018年8月31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男朋友在母國幾乎被殺,但他兩次非法入境,是否可以獲得庇護? 2. 全國簽證中心的案子已從F-2B永久居民申請未婚成年子女類別變為F-1美國公民申請 未婚成年子女 3. 美國公民希望為妻子申請綠卡,現雙雙在海外居住

1. 男朋友在母國幾乎被殺,但他兩次非法入境,是否可以獲得庇護?

我的男朋友第一次被遞解出境後,差一點在母國被殺害。他身體好一點後,又逃到美國。然後在我們居住的地方他再次被捕,被控第二次非法入境,但獲得聯邦緩刑。他不能回去,因為他們會殺了他。我也提供了一些信息,以幫助抓住那個兇嫌,同時也配合警察,讓我的男朋友得到最好的幫助和緩刑。請問他是否有機會得到庇護?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的男朋友在母國有受到迫害的可能,即使他已有過一次移送出境令,可能能夠留在美國。在國安局試圖恢復他先前的移送出境令時,他仍然可以根據「禁止酷刑公約」提出停止移送出境的申請,但他必須提出證明他會被迫害。在大多數情況下,移民法官會對案件暫停行動,讓國安局安排一個真正害怕回去的面談。假設他通過了那個面談,他將被安排上法庭申請停止移送出境。

2. 全國簽證中心的案子已從F-2B永久居民申請未婚成年子女類別變為F-1美國公民申請 未婚成年子女

請問,我可以要求將我的案件保留在F-2B類別嗎?要怎麼做?

李律師回答:
為了讓你的案件保留在F-2B優先類別,你必須得到美國移民局的同意。你需要與批准你I-130親屬移民申請案的服務中心聯繫。因為沒有固定程序要做些什麼,所以移民局可能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才能確認你可以保留F-2B簽證類別。

3. 美國公民希望為妻子申請綠卡,現雙雙在海外居住

關於我姐姐的移民身份,我有兩個問題。她和她的丈夫現在住在伊朗,他丈夫是美國公民,想為她申請綠卡。問題是:1)由於他丈夫現在在美國沒有銀行賬戶,她是否可以列我作為她的申請經濟擔保人?(我是H-1B工作簽證、現居美國)。2)是否他的丈夫必須證明他打算住在美國?如果需要的話,要如何證明他的意向?

李律師回答:
很抱歉,你不能成為移民簽證案件的經濟擔保人,因為聯合擔保人需要是永久居民或美國公民。你姐姐在美國大使館面談拿綠卡時,她丈夫必須在美國有居住證明,居住證明可以通過多種形式,例如:擁有美國房產、美國有工作、美國銀行賬戶以及近期在美國投票記錄等等。

大紀元2018年8月24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親屬移民簽證 2. 非法入境美國的人有哪些選項可獲得綠卡? 3. 處於遞解程序的人是否可以獲得駕照

1. 親屬移民簽證

我是美國公民,2007年我完成所有程序申請我哥哥移民美國。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不確定案子進入何種狀態。我們向全國簽證中心(NVC)查詢,但是他們沒有提供答案為何需要長時間,或是否有什麼問題或簽證何時能好。請問我們是否還有其他選項,因為以這個速度處理簽證,可能需要25年。

李律師回答:
你的案件似乎I-130親屬移民申請已經獲得批准,你哥哥在等2007年的移民排期,到了就能移民。目前,大多數國家出生的申請人需要等待大約13年的時間,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者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因為你哥哥已經在這個過程中等了10多年,假如他不屬於上述三個國家的人,他可能只需要再等待3年左右就能移民。如 果他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有工作技能,他可能成為職業移民的候選人。如果他有很多資金,他可以看看美國投資移民計畫。這些選項,他或你可以諮詢移民律師瞭解詳情。

2. 非法入境美國的人有哪些選項可獲得綠卡?

我從波多黎各來,我現在是假釋。我在這結了婚,現在我的妻子為我遞交移民申請。我另一個案子給了我一個I-94小白卡,不知道該怎麼辦。

李律師回答:
不清楚你說的「另一個案子」是指什麼。如果兩者有衝突,你應當諮詢知識豐富的移民律師。以下建議是針對假釋入境美國,但不涉及遞解或移送出境程序等複雜情況的人士。如果你被假釋入境美國並且現已與美國公民配偶結婚,配偶又為你提交了申請,你或許可以在不離境的情況下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因為移民法允許一則被檢查過得以入境,或假釋入境美國的人調整身份。如果你的配偶有綠卡,你可能等她成為美國公民後再決定。如果她不能或不切實際或不願意成為美國公民,你和她可以試I-601A豁免計畫。根據該計畫,因非法居留美國受到懲罰的人,通過該計畫或許能獲得臨時豁免,免除3年或10年禁止入境的懲罰,最後可通過在母國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的面談來完成移民簽證的程序。該豁免是基於如果你離境將給你妻子的生活帶來極端困難為條件。

3. 處於遞解程序的人是否可以獲得駕照


我有一個批准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案件。可以用I-130批准單和我的護照獲得駕駛執照嗎?我有地址證明。

李律師回答:
大多數交通管理局(DMV)都要求工作許可證和社會安全卡號碼。只有I-130批准單,又處於遞解程序的人,沒有權利獲得國安局簽發的工作許可證。如果你有其他條件,例如持有I-130批准單而I-485調整身份申請正在審理中,那麼你或許可以獲得工作許可證以及社會安全號碼,這樣你就可以向當地的交通管理局申請獲得駕照。簽發駕照是每個州自行決定的,還有一些州可以給無證移民提供駕照。不過你所在的喬治亞州不給無證移民提供駕照。 

大紀元2018年8月17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交流訪問學者J-1簽證和H-1B工作簽證 2. 如果換了一份新工作,是否會影響正在上訴的H-1B案件? 3. 旅遊簽證轉學生配偶F-2簽證?

1. 交流訪問學者J-1簽證和H-1B工作簽證

我現在是J-1簽證,為西弗吉尼亞州馬歇爾大學的醫療住院醫生。我將與阿肯色大學簽訂合同。我的問題是,我將在九月結婚,所以我必須回母國。如果我在9月之前將J-1簽證改為H-1B,並開始走程序,我是否必須以H-1B進入美國,或者我可以用J-1簽證入境,因為J-1簽證有效期為4年。如果可行,那我等10月蜜月回來後才開始H-1B簽證程序,會不會太晚?我需要在1月或2月開始工作。

李律師回答:
你說需要在1月或2月開始工作並在9月結婚,我假設你的J-1簽證是繼續與馬歇爾大學工作,而H-1B是與阿肯色大學合作。因此,如果你打算在返回後繼續與馬歇爾大學以J-1身份工作,即使H-1B申請仍在等待或已批准,你應該持J-1簽證入境。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阿肯色大學正在為你申請轉換身份,那麼在H-1B審理期間離開美國將被視為放棄轉換身份。

為了要在1月或2月入職,阿肯色大學可以在10月份為你提交H-1B申請,希望能及時獲得批准。阿肯色大學要向佛蒙特服務中心提交申請,目前它處理案件的時間約3週到4個月。如果時間迫近案件仍在審理中,你可以申請提交I-907表格加急處理。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規定,它將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判決,加急處理費用為1,225美元。

2. 如果換了一份新工作,是否會影響正在上訴的H-1B案件?

我現在以全職實習生(CPT)身份為僱主A工作,僱主A今年為我申請了H-1B,但被拒,我們剛剛提交了重新考慮的動議。聽說上訴處理程序可能要1年。如果我把實習生(CPT)身份轉到僱主B,是否會影響我的H-1B上訴案件?如果新僱主明年為我申請H-1B,是否會影響我的H-1B上訴案件?

李律師回答:
只要僱主A繼續你的重新考慮動議,你的H-1B事宜就不會受你轉CPT身份和為僱主B工作的影響。你的新僱主明年為你申請H-1B身份也不會影響你的H-1B上訴案,前提是只要第一個僱主願意繼續你的案子。

3. 旅遊簽證轉學生配偶F-2簽證?

我目前在美國持B-1/B-2簽證,簽證將於2018年8月到期。我妻子持學生F-1簽證,我們待在一起。我們已有美國機構證明的結婚證書,I-20表格上也更新了我們的名字、有信件、銀行月結單和護照。唯一的疑問是關於美國的經濟擔保信。我是否必須證明我會擔保自己,還是我的配偶應該出示這樣的信件證明?這封信和銀行文件是否足以證明在我停留美國期間,我/她會提供擔保所有費用?

李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局關注你在F-2身份期間是否有充分擔保你自己的經濟能力,而不會在美國非法工作。你可以提供自己的信函,解釋你將如何獲得經濟支持。如果你或你妻子有足夠的財務資源,你可以提供證明這一點。如果你妻子有一位F-1簽證的經濟擔保人,那個人如果有能力也可以為你提供經濟擔保書。經濟擔保書也可以由其它可靠的人提供,通常要填寫I-134擔保書,加上工作證明信、銀行信函或最近銀行月結單以及去年的納稅申報表。

大紀元2018年8月10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如何申請4歲姪兒拿探親簽證? 2. 我受到十年禁令的懲罰,有什麼方法可以提前回美國嗎? 3. 以婚姻綠卡申請公民身份

1. 如何申請4歲姪兒拿探親簽證?

我弟弟和弟妹都有訪美的探親簽證,但現在他們希望我擔保他4歲的孩子。另外,他們還希望我擔保照顧孩子的岳母。我需要完成哪些表格?對我有什麼要求嗎?

李律師答:
你弟弟向你提出的幫忙事宜似乎不太可能成功。首先,他們要獲批探親簽證需要一位非常有同情心的美國領事官員,才能給小孩以及照顧小孩的他人,不是小孩的父母,探親簽證。因為你弟弟和他妻子已有訪美的探親簽證,所以不太可能。其他還有的問題是為什麼他們在開始申請簽證時沒有加入孩子,如果他們以探親簽證在美國,為甚麼需要岳母來照顧孩子呢?難道是因為他們計畫在美國非法居留和非法工作嗎?這種情況,我建議讓你弟弟重新考慮他對你的請求。

2.我受到十年禁令的懲罰,有什麼方法可以提前回美國嗎?


我9個月大的時候,父母帶我去了美國。我們一直待到3年前。我現在在韓國,我想回去上大學。但我聽說我不能,因為我受到10年禁止入美的禁令。我真的想回去上學。我可以獨自生活。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在不到10年的時間就回去?

李律師答:

假設你在年滿18歲之後離開美國(10年禁令僅適用於那些過了18歲後的人在美國非法居住一年或超過一年),你可以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F-1學生簽證並申請10年禁止入境的豁免。各個領事館的程序不同,你應事先與美國駐韓國領事館或大使館聯繫,以確定他們是否希望你在F-1簽證面談時,提交豁免的文件。然後將由領事官員決定是否向國土安全局(DHS)的入境評估辦公室(Admissibility Review Office,ARO)推薦給予豁免,最終由國土安全局作出決定是否可批准豁免。

3. 以婚姻綠卡申請公民身份


我要以婚姻綠卡申請入籍。但我妻子去印度旅行了六個月。我還有資格以擁有綠卡3年就申請入籍嗎?

李律師答:

與美國公民結婚而以三年的規定申請入籍,美國移民局(USCIS)期望外籍人士必需不間斷地與美國公民配偶一起共同生活。你的情況下,你是否可以在三年就入籍而你妻子去印度旅行六個月,需要看你妻子是否去旅行多趟,例如去旅行三次每次兩個月,以及每次旅行的間隔時間,或者她去印度旅行時你是否陪她去。如果你妻子在沒有你陪同的情況下一趟就去了六個月,那麼移民局可能不同意你用三年規則申請入籍。

世界周刊2018-07-29 1. 曾被領事館懷疑婚姻欺詐﹐案件被拒﹐要證明婚姻真實才能移民 2. H-1B補材料的問題 3. 由于醫生體檢錯誤,I-485調整身份被拒 – 應該上訴還是重新申請?

 

1. 曾被領事館懷疑婚姻欺詐案件被拒﹐要證明婚姻真實才能移民

我的父母于2002年離婚,我母親在2004年和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他為她申請移民,但她的案件在2005年美國駐廣州領事館面談時被拒,因為領事官員不相信她的婚姻是真實的。2014年我透過與美國公民妻子結婚來到美國,今年成為美國公民。如果我申請母親。她是否會因為她的舊案件而有問題﹖或不會有問題呢﹖她現在正透過我的申請辦理中。

李律師答:
美國法律不允許已被證明曾從事婚姻欺騙的人以其他任何簽證類別移民美國﹐這就是你母親案件的困難處。如果您母親有那個婚姻是真實的證據,如與美國公民丈夫生有子女,或者有許多證據證明他們從2004年開始有很長一段時間的真正關系,例如不斷的溝通,通信,丈夫寄錢給妻子,多年來丈夫去中國看望妻子的證明等等。她可以用這些證據來抹去欺詐婚姻的判定。如果缺乏這些,一些領事官員可能仍然懷疑這段婚姻的真實性,但最終會允許申請人提交 I-601 豁免申請﹐免除不可入境的理由。-實際上,就是把決定權交給美國移民局。其他領事官員可能完全認定那是一個欺詐婚姻,直接拒絕像你母親那樣的申請案﹐且不給予任何解決方法。

2. H-1B補材料的問題

我現在的H-1B工作簽証是從不需要配額的東北部一所大學得到的。工作簽証將於8月31日到期。學校不幫我辦延期,所以四月份我找到一家私人公司贊助我。我抽中了配額,但剛收到移民局要求補材料的通知﹐並因為我的新雇主是一家電腦諮詢業務公司,而問了許多問題。公司的律師說移民局要在我們寄回材料後花60天來審理。假設到8月31日我們還得不到最終答復, 我有哪些選擇?我從2018年6月28日開始為這家私人公司工作﹐同時也在大學工作。8月31日後我還能繼續工作嗎?我可以在移民局審理補材料的過程期間離開美國旅遊出境嗎?

李律師答:
當大學的H-1B工作期結束時,任何在大學期間與私人公司同時工作的權力都將被終止。那時,您必須等私人公司的H-1B獲得批准,才能有權繼續為其工作。(請注意,由于需要配額的H-1B案件只能于2018年10月1日起開始生效﹐即使你的申請在9月份獲得批准,您必須等到10月1日才可工作)。在您還在大學工作期間,您可以去美國以外的地方旅遊,但只有您在重新入境美國時﹐打算繼續為那所大學工作才行。如果您不屬免簽證或只有目前的H-1B簽證,請注意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可能需要一段時間為您處理一份H-1B簽證。在這種情況下,領事館或大使館可能會把您的案子放入行政處理中或拒絕您﹐讓您無法返回美國,直到您的電腦諮詢業務公司的H-1B得到有利的裁決。

3. 由于醫生體檢錯誤,I-485調整身份被拒 – 應該上訴還是重新申請?

2016年我工作的公司為我提交了I- 485 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出于某些原因,我的案子花了很長的時間﹐我在2018年3月收到了美國移民局的通知,要交一份新的體檢報告,因為舊的已經過期了。我去醫生辦公室,做了所有的新檢查,然後把未開封的體檢報告寄到德克薩斯州服務中心。我剛在六月底收到I–485被拒的通知單,說信封裡的體檢報告是一份副本,而不是原件,說我沒有提供足夠的回覆。我感到疑惑,因為我沒有機會看醫生密封的信件。我可以對此案上訴嗎?我可以再申請嗎?

李律師答,
此時,看來您的選擇一則是申請動議重新開案同時遞交一份新的體檢報告,或者重新遞交I–485 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 (這個階段,法律不允許您對I-485被拒而提出上訴。您的情況,移民局也不太可能向您發出上庭通知(NTA)﹐要你去移民法庭上庭。)您需要考慮的幾個因素是,一份重新開案的動議其審理時間不定﹐而且結果也不定,但新的I-485申請通常會遵照移民服務局公布的處理時間表﹐且如果沒有其他不允許拿身份的因素,結果應該是好的。 請注意,任何申請重新開案的動議﹐移民局必須在判決書寄出的30天內收到。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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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7月20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怎樣才能加快親屬移民F4兄弟姐妹類別的進度? 2. 美國公民可申請23歲教女(goddaughter)移民嗎? 3. 因毒品犯罪被遞解後,母親能否重獲美國公民身份?

1.怎樣才能加快親屬移民F4兄弟姐妹類別的進度?


我父親正在辦理移民,他的類別是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排期日期是2003年3月27日。我在簽證公告的網頁查詢,結果在處理1998年1月8日的排期。我怎樣才能加快他的移民進度?

李律師回答:
你提到F-4類別、排期是1998年,我假設你的家人出生在墨西哥或菲律賓。除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外,世界其它出生地的F4類別的移民簽證都已經排到2004年。不幸的是,除非配偶出生在另一個國家,否則這種情況下沒辦法加快這一類別的申請。如果配偶真的出生地在他國,可以用配偶的出生地交叉對換而不用墨西哥或菲律賓的出生地。我建議,如果你父親或母親受過教育或有就業的技能,可以考慮透過職業贊助移民,這可能是一個更好的方法。擁有高學位(學士學位加5年的累積經驗)墨西哥或菲律賓出生的人士申請EB-2職業移民第二類別類別目前有配額,EB-3第三類別一般類別的技術勞工、專業人員或僅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士,目前墨西哥出生者有配額,菲律賓則在審理2017年1月前遞交的案件。

2. 美國公民可申請23歲教女(goddaughter)移民嗎?


她在巴拿馬出生、天生聾啞,可和我一起生活嗎?

李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法沒有允許美國公民申請教子(godchild)移民來與美國公民一起生活的這種類別。如果她受過教育或有過工作經驗,可以嘗試以職業為基礎的非移民或移民簽證,也許這些方面是可以試試的。

3. 因毒品犯罪被遞解後,母親能否重獲美國公民身份?


我的母親因在德克薩斯州運送毒品而被捕入獄,隨後被驅逐回母國。那是20年前的事。她曾與一些律師討論過試圖獲得赦免的方式,以便能夠回到美國。有人告訴她不要浪費金錢,因為她永遠都不能再回去。我外婆近期過世,母親去了邊境,看看她是否可以申請通行證來看外婆。結果,她被告知永遠不可能,她失去了希望。是否有任何辦法能讓她合法回到美國、與家人在一起?

李律師回答:
一旦當事人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美國政府就不能因其犯下罪行而遞解美國公民,所以我假設你母親要麼是永久居民,要麼她是在成為美國公民之前犯了此案。美國移民法對運輸毒品的處罰非常嚴厲,而且一些已看過她案件的律師也沒有鼓勵她,這表明她不能獲得任何移民的解除方式。也沒有任何移民簽證的豁免涵蓋運輸毒品罪。最好的希望是在邊境基於緊急的人道主義理由,嘗試獲得非移民豁免,但這顯然也被拒了。她的案件看起來沒有希望,除非她能夠推翻刑事定罪。

大紀元2018年7月1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從訪客簽證轉綠卡 2. 工作簽證和政治庇護 3. H-1B簽證轉換公司,獲得I-797B領事批准,I-94仍有效。請問是否需要立即去領事館蓋戳?

1. 從訪客簽證轉綠卡

我是美國公民。我媽媽以訪客簽證來這,我想為她申請綠卡,請問我能做些什麼?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母親已經持訪問簽證來了美國,而你希望為她申請綠卡,那麼你和她可以提交文件、為她申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這裡需要假設她當初進入美國時無意調整身份。如果她真的沒有,那麼她有資格調整身份。你可以提交I-130表格申請外籍親屬移民,並且你母親也要同時提交I-485表申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這個申請包裹包括其他表格及文件將一併寄給美國移民局(USCIS)芝加哥的收件處。移民局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對她的移民申請要與你母親面談。這個處理時間長短不一,正常情況是9到12個月之間。

2. 工作簽證和政治庇護

我有H-1B工作簽證,直到2021年到期。所以如果我申請政治庇護,會影響我的H-1B工作簽證身份嗎?我的H-1B工作簽證會被取消嗎?

我從2012年起住在美國。我有美國數學專業的碩士學位。畢業後,我去年用OPT實習(OPT是選擇性實踐培訓,允許F1簽證的學生完成學業後,在他們的專業領域上當全職工工作一年)。我去年上班的公司為我申請了H-1B簽證,已獲批,因此我有H-1B簽證。但是,我想申請庇護,因為如果我回母國,由於政治問題,我可能會有生命危險。這就是為什麼我因為可能危及生命而兩年沒有回國。我擔心如果我申請庇護,我的H-1B簽證將被取消,那麼我將不得不回國,這對我來說太可怕了。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具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H-1B且仍然保持合法,你申請政治庇護不會取消H-1B身份。在有合法身份期間申請政治庇護,你只有一次機會來證明你的政治庇護案件。就是在你當地的政治庇護辦公室。如果你的案件被拒絕,你將收到被拒通知,但是美移民局將不會採取措施來取消你的身份或將你的案件提交給移民法庭。

3. H-1B簽證轉換公司,獲得I-797B領事批准,I-94仍有效。請問是否需要立即去領事館蓋戳?

我到美國10天後,轉到另一個B公司,B公司為我申請了H-1B。收到H-1B批准通知I-797B,上面說:上述申請要求類別已被批准。已決定這位員工不符合身份延期。你將收到另一份通知,解釋原因…由於該員工判定沒有資格延長逗留期限,我們已向上述領事館發出通知…如果簽證已簽發,入境時該員工將被授權為申請人在授權期限內工作。目前的印章有效期至2019年12月,I-94也是如此。我的問題是:(i)我是否需要立即前往領事館(或797B中提及的領事館)加蓋印章或在I-94有效期可以留在這裡?(ii)移民局官員顯然將我最開始的10天視為沒有身份。我是否需要說我這10天有身份而上訴?

李律師回答:
依你目前的I-94,你只能為你的第一個雇主工作。因為美移民局拒絕延長你的身份,你為第二個雇主工作沒有獲得授權。為了要合法地為第二個雇主工作,你必須離開美國、然後用新的I-797批准單重新入境。假設你護照上的第一個雇主的簽證仍然有效,你可以使用該簽證、加上新的H-1B批准表重新入境美國。你的第二個問題,問到你是否可以為10天沒有身份提出上訴,在我看來,申請動議重新開案或重新考慮會比離開美國、再回來更麻煩。

大紀元2018年6月8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母親和妻子都可以申請我嗎? 2. 有暫停遞解令在身的人可以向銀行貸款買房子嗎? 3. 我仍可以用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工作嗎?

1.母親和妻子都可以申請我嗎?


母親是美國公民為我的申請獲得批准,我妻子也可以申請我嗎?

李律師回答:
即使你母親的申請獲得批准,你妻子也可以為你申請。過去我們有多起案件,當事人透過多種方式被申請,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2.有暫停遞解令在身的人可以向銀行貸款買房子嗎?


李律師回答:
銀行是私人機構,他們要如何依據貸款規則來做取決於他們自己。暫停遞解人允許待在美國的,只要他/她繼續害怕母國會迫害他。由於當事人可能在美停留很長一段時間,而在美國又有工作許可證,所以銀行機構是否願意承擔風險、貸款給這樣身份的當事人取決於他們。據我所知,沒有法律阻止他們貸款給這類人士。

3.我仍可以用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工作嗎?


我大學本科畢業後,開始OPT身份實習(持有工作許可證)。但是2017年9月,我與美國公民結婚,同年10月辭去工作,自那時起我沒有工作。現在是2018年6月,我正在走綠卡申請程序,我有點擔憂,恐慌:1.我工作許可證上的有效期至2018年7月,我是否仍然可以用它工作,因為我已經沒有工作好幾個月,超過了期限?如果我用它來工作,會影響我的綠卡申請流程嗎?2.我已與美國公民結婚並提供所有證明文件和證據,違反OPT身份是否會影響我的申請?3.請問有無辦法讓我用工作許可證工作而不被移民局發現?

李律師回答:
與美國公民結婚有真實的婚姻關係,會幫助你解除未經授權的就業問題。你現在的工作許可證與OPT實習有關,你已失業超過90天,所以工作許可證已無效。但是,基於你與美國公民的婚姻關係,你毫無疑問的可以調整身份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多半會抹去調整身份移民官對你之前身份的關切。無論你是持工作許可證工作還是未經授權工作,可能對你調整身份不會有什麼影響。

大紀元2018年6月1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用假的社安號工作,被發現後公司可以申請我移民嗎? 2. 為了入籍,要如何證明人在美國? 3. 有過被捕記錄要獲得公民身份風險高嗎?

1.母親和妻子都可以申請我嗎?


母親是美國公民為我的申請獲得批准,我妻子也可以申請我嗎?

李律師回答:
即使你母親的申請獲得批准,你妻子也可以為你申請。過去我們有多起案件,當事人透過多種方式被申請,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2.有暫停遞解令在身的人可以向銀行貸款買房子嗎?


李律師回答:
銀行是私人機構,他們要如何依據貸款規則來做取決於他們自己。暫停遞解人允許待在美國的,只要他/她繼續害怕母國會迫害他。由於當事人可能在美停留很長一段時間,而在美國又有工作許可證,所以銀行機構是否願意承擔風險、貸款給這樣身份的當事人取決於他們。據我所知,沒有法律阻止他們貸款給這類人士。

3. 我仍可以用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工作嗎?


我大學本科畢業後,開始OPT身份實習(持有工作許可證)。但是2017年9月,我與美國公民結婚,同年10月辭去工作,自那時起我沒有工作。現在是2018年6月,我正在走綠卡申請程序,我有點擔憂,恐慌:1.我工作許可證上的有效期至2018年7月,我是否仍然可以用它工作,因為我已經沒有工作好幾個月,超過了期限?如果我用它來工作,會影響我的綠卡申請流程嗎?2.我已與美國公民結婚並提供所有證明文件和證據,違反OPT身份是否會影響我的申請?3.請問有無辦法讓我用工作許可證工作而不被移民局發現?

李律師回答:
與美國公民結婚有真實的婚姻關係,會幫助你解除未經授權的就業問題。你現在的工作許可證與OPT實習有關,你已失業超過90天,所以工作許可證已無效。但是,基於你與美國公民的婚姻關係,你毫無疑問的可以調整身份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多半會抹去調整身份移民官對你之前身份的關切。無論你是持工作許可證工作還是未經授權工作,可能對你調整身份不會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