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9月13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美國境外待5年,可以帶著未過期的綠卡進入美國嗎? 2. 工作實習快期滿, 何時申請TN較合適? 3. 只有L-1和L-2申請延期的收據,如何申請L-2身份的工作許可證的延期?

1. 美國境外待5年,可以帶著未過期的綠卡進入美國嗎?

我母親是美國永久居民,持有一張未過期的綠卡,但她已經在美國境外呆了5年。她擔心,沒有回美證就飛回美國,可能會被滯留在機場的移民辦公室。她上次在菲律賓申請回美證被拒。她的回美證面談領事官員告訴她,我必須為她申請新的移民表格,而我覺得這很荒謬。我有一個朋友,他的母親也是同樣的情況,也通過了機場的移民邊境,但並被告知要做什麼(我不確定他母親是否需要支付罰款什麼的)。我也可以讓我的母親這樣做、冒險一下,即使我們需要支付罰款,我想讓她回美國、和我在一起。

李律師答:
綠卡身份母親的困境就是剛好點到永久居民在國外停留的時間長於綠卡允許時間的要害。你提交新申請是麻煩、耗財、又要等,但不用等人入境美國、在機場冒風險。若海關執法局CBP當場拒絕,當事人就只能離開美國、交出綠卡,或上移民法庭挑戰海關執法局的決定。但這種損失可能使她收到遞解令。你應該與你母親討論這些選項,並在決定之前瞭解她可承受那些風險。

2. 工作實習快期滿, 何時申請TN較合適?

我是否必須在實習期滿前一個月(9月20日)在邊境關口獲得TN,或者OPT到期後再申請TN(10月)。

我從美國大學畢業,獲得了藥學博士學位。我拿到工作實習證(OPT)。在找到工作之前,我累計有75天未就業(所以我的OPT上還剩下2週就達到OPT的90天標記)。目前我為一家藥房的畢業實習生。我在四月成為持牌藥劑師。有人告訴我,我必須在OPT到期之前的一個月前去邊境關口拿TN特殊非移民身份簽證。我的OPT將於10月20日到期。我有2個問題及疑慮:1-我是否可以繼續我的實習工作,直到OPT到期,然後去邊境處拿我的TN簽證(我想在實習期為目前的僱主工作當藥劑師,然後再前往邊境請求TN),2-如果未就業天數累積超過90天的會怎麼樣?我去邊境拿TN簽證時,他們有辦法查證嗎?

李律師答:
法律沒有說你必須在OPT還剩一個月時前往邊境申請TN簽證。可能有些人認為,如果TN簽證在OPT還剩一個月時被拒絕,他們可能可以用OPT重新進入美國。你的第二個問題是如果你在OPT期間累積超過90天未就業會怎麼樣,移民檢查員可能很難知道這個事實,如果他/她想問,他/她可能會問你這個問題。

3. 只有L-1和L-2申請延期的收據,如何申請L-2身份的工作許可證的延期?

我的L-2和配偶的L-1簽證於2019年7月12日到期,已正在申請延期中。我配偶的公司遞交了我的L-2延期,但沒有辦理我的工作許可證(EAD)。我聽說,可以使用L-1和L-2延期收據來申請L-2工作許可證的延期,是這樣嗎?要怎麼做?我現在已沒有有效的I-94或有效簽證,我只有申請延期的收據。

李律師答:
在L-1和L-2延期申請等待中,申請L-2工作許可證需要填寫I-765表,並附上這兩張收據的副本,你的婚姻證明文件以及帶照片的身份證(ID)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