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1年2月28日刊登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內應離境 2. 先入境再申請I-485 成年未婚親人不可行 3. 輕微交通違規 不會影響入籍申請 4. F-4類移民需排期 無配額不能提交I-485 5. 丈夫托欠撫養費 擔保移民能力生疑

刊登於2021年2月28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內應離境

我的I-539表格申請B2簽證延期,至今未收到任何結果﹐只有收據通知。根據美國移民局網站的信息﹐遞交延期申請後,假設延期被批准﹐我只允許在美多停留180天。我應該在這180天內離開美國嗎?

李律師答:

及時申請B-2簽證延期的申請人有權留在美國等待判決的結果,但是如果您打算在美停留的時間超出你原先要求延期的180天﹐你就必須再遞交另一個延期的申請。如果美國移民局批准了你的延期申請(延期的最長時間為6個月-180天),而你留在美國的時間已超過這180天,那麼從判決的那天起﹐將立即開始起算你非法居留的時間。您此時決定是留下還是離開由您自已決定,但是如果您未提交其他的延期申請或其他的申請來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美國移民局可能更希望您離開。

2. 先入境再申請I-485 成年未婚親人不可行

我是綠卡持有人。我有幾個問題﹐ 1)如果我的未婚成年兒子(33歲)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美國,在他逾期居留的時間﹐我可以同時為他申請I-130表和I-485表嗎?他可以留在美國嗎?如果不可以,那麼﹐2)他仍以免簽證方式來到美國,在探親時間內﹐我們提交I-130和I-485表,是否行得通?還是其他方式,3)我現在就以綠卡持有人身份﹐遞交文件申請在國外的兒子,那麼在兒子等待領事館作業期間﹐他能來美國嗎﹖還是在他等待排期的7年至13年的時間﹐他都不能來美國探望母親?

李律師答:

一位永久居民申請33歲的單身兒子(屬F-2B類別),依2021年一月的簽證遞件排期進度表﹐只排到2016年5月1日之前遞交的案件﹐而其他積壓國家如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者除外。僅在簽證配額遞件排期排到的情況下才可以遞交調整身份(I-485)的申請。您若想在兒子入境後為他調整身份是不可行的,因為他必須等待很長的時間才有配額。至于他想在等候期間來美國探望您,應該是可以的,但他必須說服入境關口的移民官員﹐說他會在免簽證的90天內返回祖國。還有他應該將每次探望您的時間隔開,讓國安局官員看到他在他自己祖國的時間比在美國多得多。

3. 輕微交通違規 不會影響入籍申請

我在弗吉尼亞州被控超速駕駛的輕罪(2019年),法官要求我進駕駛學校學習和提供12小時的社區服務,然後把我的控訴減低為簡單的超速違規,我付了罰款。它會影響我的N-400入籍申請嗎﹖我共有4張違駕罰單﹕1-車牌看不清-付了罰款。 2-粗心駕駛-2017年付了罰款。3-沒有遵守交通標誌-2018付了罰款。 4-孩子沒有綁安全帶-2019年付了罰款。

李律師答:

違法行為在入籍案件中很重要,因為申請人必須證明從拿到綠卡到提交入籍這段時間內品格良好。通常,如果申請人的其他方面都符合資格,那麼交通違規的行為不應改阻止當事人入籍。 您有四次交通違規的行為的事實,移民局可能會仔細審核﹐但是我相信因為這四次是在三年內發生的﹐可能會被忽略。

4. F-4類移民需排期 無配額不能提交I-485

我是美國公民,為我的親妹妹遞交了I-130申請。

李律師答:

F-4屬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的移民類別,目前簽證配額排期可递交I-485表的才排到2007年9月15日(遞件排期)前提交I-130案件的那些人,此日期不包括積壓更久的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的人。由於沒有簽證配額,因此你妹妹現在不可以提交I-485的表格。很抱歉﹐美國不允許當事人在等待優先期排期的期間﹐先提交I-485的表格。

5. 丈夫托欠撫養費 擔保移民能力生疑

我丈夫在紐約欠子女撫養費。 他正在為我提交移民申請。 這會影響我嗎? 如果會,他將如何改正或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呢?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丈夫負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他應該支付子女撫養費的金額,或者如果他無法支付,則必需與孩子的母親制定支付時間表,分期支付未付的餘額。 您的丈夫若無力支付子女撫養費,那麼他是否有能力為您填寫I-864經濟擔保書(這是申請您移民的一項要求)來擔保撫養您﹐將令人懷疑。

世界周刊2021年1月17日刊登 1. H-1轉換身份的申請獲得批准,但L-2延期申請正在處理中。如果L-2被拒,是否能保留H-1身份? 2. 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並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嗎? 3. 過去四年我丈夫有工作並領了薪資,但他沒有報稅,他可以為我提出移民申請嗎? 4. 經濟擔保書 5. 申請I-601A的步驟是什麼?

刊登於2021年1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H-1轉換身份的申請獲得批准,但L-2延期申請正在處理中。如果L-2被拒,是否能保留H-1身份﹖

我的L-2身份已於2020年8月25日過期,已申請了L-2延期。同時,我的雇主為我提交了H-1B轉換身份的申請,並於2020年10月15日獲得批准,現在我擁有有效的I-94出入境表格。我于 2020年10月20日,向美國移民局遞交撤回L-2申請的文件。在10月23日,我收到了我申請L-2延期的I-539申請表的打指紋通知單。 通知單說,如果我不去打指紋,我的申請將被視為放棄。請問,如果我不打指紋﹐而L-2被拒,我可以保留我的H-1B身份嗎? -我這種情況是否適用“最後行動規則”?

李律師答:
最後行動規則通常與批准案有關,而不是被拒絕的案子。如果您的H-1B轉換身份的案子已經獲得批准,L-2被拒應該沒有影響,因為您已經擁有有效的合法身份。

2. 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並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嗎﹖

某人以簽證身份來到美國﹐並在此已逾期居留超過5年。之後申請政治庇護並獲得批准。那樣合法嗎?此人在過去的5到6年期間用假的社會安全號。

李律師答:
政治庇護的授予取決於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過去受過迫害或對迫害-基於種族,宗教,政治見解,屬社會團體或民族的成員﹐有充分的恐懼。一個人已經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而尋求庇護的人﹐必須證明情況有所改變。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通常不是拒絕庇護申請的理由,但它可能是酌情判決時的一個考慮因素。

3. 過去四年我丈夫有工作並領了薪資,但他沒有報稅,他可以為我提出移民申請嗎?

我丈夫在2016年到2019年間未報稅。他可以為我申請移民嗎?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丈夫在過去四年中一直從事薪酬的工作,但沒有申報所得稅,那麼他就違反了稅法。由於沒有工作記錄,很難為由他為您提出移民的申請,並通過你將成為公眾負擔﹐不得入境的規定。如果他確實想為您申請,他應該諮詢會計師或稅務律師,由他們建議是否您的丈夫能補報所得稅以及支付補報稅的罰款。

4. 經濟擔保書

我正在為未婚夫申請綠卡,但不知道我的調整後總收入是多少。是他W-2工資及預扣稅款表格上的第一行﹐還是他1040聯邦報稅表格上的8b數目﹖

李律師答:
您應根據I-864經濟擔保書表格上的指示寫下此收入,即“就本經濟擔保書而言,為確定收入﹐應填入國稅局聯邦報稅1040表或1040A表上的總收入。對於提交國稅局 1040 EZ簡易表格的人,應填入調整後的總收入。”

5. 申請I-601A的步驟是什麼?

2歲那年我在沒有移民文件的情況下入境了美國。我最近嫁給了我的丈夫,我們正在努力獲取身份。步驟是什麼?

李律師答:
我假設您的丈夫不是美國公民﹐就是永久居民。除非您符合245(i)條款的規定,並在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為您提交了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簽證的申請,並且您於2000年12月21日當日人在美國,否則您無法在美國調整身份,最終必須由領事館來處理您的移民文件。第一個步驟是您的丈夫為您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表,批准後﹐案件轉給國務院的全國簽證中心(NVC)處理,然後您可遞交I-601A豁免申請﹐來免除因您非法居留而受到10年不得入境的懲罰。 通過I-601A的標準是要證明沒有您﹐您丈夫的生活會極端困難(或父母,如果您的父母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請注意,此豁免申請僅適用於那些僅在美國非法居留違反法律而被禁止入境的人。若豁免申請獲得批准,您將在全國簽證中心(NVC)完成初步處理,然後回您母國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簽證面談。如果沒有其他困難,您可在30天到60天內回到美國並擁有永久居留權。

世界周刊2020年12月20日刊登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刊登於2020年12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新當選總統的拜登在電視上說,在他任職的前100天內,他將向國會發送一項法案,將一千一百萬像我一樣沒有身份的人引入公民身份之路。如果他這樣做,您能告訴我什麼時候會開始呢?我多久可以提交申請?移民局已經有可用的表格了嗎?

李律師答,
當選總統的拜登許諾在他任期的頭100天內將立法提交國會,但這並不意味著該立法將獲得通過。國會兩院必須在立法上達成一致,然後才能由總統簽署立法。民主黨將同時擁有眾議院和總統府,但可能沒有參議院。這將取決於2021年1月5日喬治亞州的情況,屆時將確定兩個參議院的席位。民主黨需要有這兩個席位才能控制參議院。但是,我要指出,即使民主黨以50票對50票佔有參議院,而卡瑪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成為壓倒性的一票,要將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合法化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小喬治 布希(George W. Bush)擔任總統時,他曾試圖通過合法化計劃,他得到了許多民主黨人的支持,但由於共和黨內部的反對而未能實現。關於您的特定問題,目前沒有時間表﹐也沒有表格,因為在通過立法後才會有表格。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我的公司剛剛為我申請了勞工紙﹐為我辦綠卡,我想知道因為我在香港出生,我要花多長時間才能移民。我聽說總統的一項公告使香港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讓我處於中國配額之內,而中國配額的案件積壓到2017年,但香港屬世界其他地區﹐目前有配額。

李律師答,
美國國務院目前尚未將總統的這項行政命令生效實施。最近一次針對EB-5投資者的網絡研討會上,國務院簽證控制與報告部負責人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表示,從計算移民簽證配額而言,香港仍被視為是一個單獨的外國國家。再次令人懷疑美國國務院7月份的行政命令是否合法。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於2020年7月24日與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報到時,他說,簽證處法律事務總監戴維紐曼(David Newman)表示,簽證處仍在審查香港出生的當事人是否可以算入中國大陸配額的問題 – 根據IMMACT 90的第103條﹐它同意把香港出生的當事人給予分開的計算待遇,且該公告沒有改變這一點。假設您在勞工部和移民局的案件一切順利,則可以期望在兩年內獲得永久居留權。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我的工作在紐約,而我剛在德克薩斯州與丈夫結婚。我在德克薩斯州做H-1B遠程工作,但我的雇主現在希望員工回去,我正在考慮辭職。如果辭職,我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還是我應該回紐約,在那舉行婚姻,他來看我,然後我去看他,直到獲得綠卡?我們剛剛向移民局提交了I-130和I-485申請綠卡。

李律師答,
您已經以您與丈夫的關系申請了調整身份,因此您被視為處於美國移民局的寬限期,您可以留在美國。申請婚姻案件,與丈夫生活在一起會更好一些,因為您需要在移民面談時證明婚姻的真實性,而你們在一起生活,就更容易證明這一點。假設您把工作辭了,一旦您申請並獲得了工作許可證(EAD),便可以在公開市場工作。但需要警告你的是,如果您的調整身份申請被拒,您將被視為非法,因為您已不再持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我六個月前用別人的護照來到美國,然後把護照還給了走私我的人。請告訴我,如果我現在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宣布,將對那些無法證明自己有合法身份或在美國至少居住兩年的人,採取加速遞解的程序。2020年10月已開始行使其權力。被抓到並被迅速遣返的人通常無權在移民法院舉行聽證會。但是,他們仍然有權要求政治庇護,並給予一個證明他/她對返回其祖國有可信的恐懼的面談,若通過﹐之後可以在移民法官前提出申訴。如果國安局官員否決了恐懼可信的面談,申請人上移民法院的權利將減少。加速遞解的程序在法律上已使用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但以前僅在當事人在美國邊界100英里的範圍內被抓時才適用。把它擴大到美國的任何地方則是新的,但可能新當選的拜登總統(Joe Biden)在上任時﹐會使之無效。此外,應該指出的是,加速遞解程序的問題又回到了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Ketanji Brown Jackson的手中﹐由她來裁定優劣。她先前曾對該規則下達了中止令,但中止令被上訴法院駁回。

大紀元2020年12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綠卡姓氏拼寫有小錯誤,我能用它離境出國嗎? 2. 我的學生簽證有問題,必須申請新的F-1學生簽證,可已經2個多月過去了,大使館仍未答覆。 3. 我可以在30天的簽證寬限期內與美國公民結婚嗎?

1. 綠卡姓氏拼寫有小錯誤,我能用它離境出國嗎?

我大約一周前拿到了綠卡,可我發現名字拼錯了。我的姓氏應該是Espinoza,但卡上顯示的是Espinosa,我可以使用它,或用它離開美國嗎?會有麻煩嗎?

李律師答:
可能帶來的麻煩是,你要是使用了名字拼寫錯誤的綠卡,這錯誤的拼寫可能會連帶轉到你的其它身份證件,或導致你在美國國安局(DHS)以外的機構遇到麻煩。如果你使用不正確的綠卡出入美國,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確定你的身份時,可能要求對你進行二次檢查。最終,可允许你入境,但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應會建議你提交I-90申請表以更換不正確的綠卡。你應現在就更正它。

2. 我的學生簽證有問題,必須申請新的F-1學生簽證,可已經2個多月過去了,大使館仍未答覆。

我必須獲得新的F-1簽證,但大使館仍未回應。他們要我上領事館的電子(CEAC)系統查看我的案件狀態,說它說仍在行政程序處理中。這已經等了2個多月,已錯過了這個學期。

李律師答:
遺憾的是,F-1簽證的學生都面臨這一風險——必須離境出國獲得新簽證才能重新入境美國。當今強調安全威脅的時期,許多簽證申請都處於行政程序而被耽擱。儘管不一定有幫助,但你可以試著請學校與美國大使館聯繫,或與國會議員或參議員辦公室取得聯繫,向他們說明你遇到的困境,嘗試讓其辦公室與美國大使館聯繫。

3. 我可以在30天的簽證寬限期內與美國公民結婚嗎?

我是J-1實習生,沒有受到要回祖國居住2年的限制。我目前正屬30天寬限期。我懷孕4個月了,準備下週就要與我的美國男朋友結婚。請問是否即使我的I-94表格上合法能停留在美國的期限已經過了,我仍有資格與他結婚?

李律師答:
根據美國移民法,與美國公民結婚的當事人被視為直系親屬,即使當事人簽證過期,也允許他們調整身份。你的案子,這30天寬限期被視為合法停留期。但是,即使你在遞交申請調整身份之前超過了該期限,你仍然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權。

世界周刊2020年12月6日刊登 1. 提高H-1B和勞工紙申請的工資新規則﹐會何時實施? 2. 除非以假簽證入境 不必擔心加急遷返

刊登于2020年12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提高H-1B和勞工紙申請的工資新規則﹐會何時實施?

我正處於OPT實習生身份的第一年,因為我是科技類STEM專業,可以得到延期。我的公司通知我愿意擔保我申請綠卡,但是由于勞工部的新規定要提高工資﹐我很擔懮。您能告訴我更多有關此類的信息嗎?

李律師答,
勞工部于2020年10月8日發布了臨時最終法規(IFR),提高尚未獲得PERM勞工紙申請最低工資(Prevailing wage)﹐而需依靠OES系統的四個級別(最常用的工資系統)的申請人的工資。 IFR大幅地提高了工資﹐將特定職業的工資水平提高到一個更高的百分數。目前,該規則在三項訴訟中受到了多項依據的攻擊,例如未遵循制定規則的通知和評論需求; 未解釋免除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審查的原因; 勞工部沒有根據,也沒有正當的理由;其推理不正確,不合理且不符合法律;對員工個人即刻造成無法預見的後果;即刻對原告和大眾造成不可挽救回的損害。其中一個投訴的論點有趣的提到,現在的15,000個職位中﹐假設工資為每小時100美元﹐年薪208,000美元。

2. 除非以假簽證入境 不必擔心加急遷返

我聽說川普政府現在正在四處搜查在此居住不到兩年的非法居民,并驅逐他們,不讓他們有上移民法庭聽證的機會。我來美國不到一年,入境時給了六個月的停留期,但已經逾期。如果我被移民逮住了要怎麼辦?

李律師答,
實際上,除非您以假簽證入境美國,您不必擔心會被加急遣返。加急遣返僅適用于沒有合法入境證明文件的人,即以欺詐或歪曲重大事實以獲取入境文件或騙稱自己是美國公民的人。如果您真的擔心會被要求提供真實文件,您可以攜帶I-94出入境小白卡的复印件和有照片的身份證明,來證明此I-94小白卡是您的。對于入境未經過檢查,使用虛假證件入境美國或聲稱是美國公民的當事人,如果他們擔心回祖國會受到迫害具可信性﹐可以尋求庇護,那麼就不會被迅速遣返。拜登任職總統期間,對于無法證明自己已經在美國居住兩年的人,是否將被加速遣返﹐以及美國政府是否將繼續執行這一政策,尚無定論。

大紀元2020年12月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的人申請入籍時,應如何回答N-400入籍表格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的問題? 2. 美國綠卡持有人在什麼情況下可考慮去古巴旅行? 3. 如果我在90天簽證的期間和她結婚,我的配偶是否必須回她的本國等待移民局作決定,或是她可以留在這裡?

1. 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的人申請入籍時,應如何回答N-400入籍表格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的問題?

我和妻子是綠卡身份,目前居住在美國華盛頓州。 我們獲得綠卡有5年了,現在正在申請入籍。我的妻子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在申請入籍的N-400表格中,有一個我覺得模糊的問題,就是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回答有的話,要提供雇主名稱。我的妻子應該如何填寫這一項呢?回答否或是?回答是的話,應填寫她的公司名稱是嗎?

李律師答:
在移民這個領域,即使你只是個體經營者,即自僱者,你也屬於是受僱用。因此,你的妻子應在申請表上回答是,並說自己是自僱者,或寫下你住家地址的公司名稱。

2. 美國綠卡持有人在什麼情況下可考慮去古巴旅行?

我希望與一些朋友、同事一起去古巴,他們是要去做研究報告,我是想去旅遊,可我不做演講,也沒有收到去參加會議的正式邀請。根據美國駐古巴大使館的官方網站,有十二個經許可的(不是非法的)到古巴旅行的類別,我希望從中符合「專業研究和專業會議」或是「支持古巴人民」的類別去旅行。但是,即使我可能滿足那些法律要求,我也擔心在入籍過程中有因此受到詳細審查的風險。我的問題是:1、我到古巴旅行的風險有多大?2、我怎麼做能幫助減少危害我入籍過程的風險?

李律師答:
如果你符合那合法旅行十二個類別中的一個,就可以前往古巴旅遊。但是,此行程當然可能成為入籍申請被審查的內容之一。你應當保存你在古巴旅行時所做事情的相關記錄,以便入籍時被詢問。

3. 如果我在90天簽證的期間和她結婚,我的配偶是否必須回她的本國等待移民局作決定,或是她可以留在這裡?

如果我的未婚妻以K-1身份來到這裡,然後我們就結婚了,那麼她可以留在美國來等待移民局的決定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的未婚妻持K-1簽證來到美國,並且你們在規定的90天簽證期限內結婚,那麼她可以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申請將身份調整為美國的永久居民,並在這裡等待美國移民局作決定。這個申請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無論是有條件綠卡的或是永久綠卡,這不是公民身份。

世界周刊2020年11月22日刊登 1. 中印EB-3 遞交申請大幅提前 2. 綠卡過期出國 可在離境前申請護照蓋I-551 3. H-1B新規則實施還有長路要走 4. 國安部加強H-1B分類 衝擊12月7日後的申請 5. H-1B漲工資 不溯及既往 6. 政治庇護案件 都因疫延期

刊登於2020年11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中印EB-3 遞交申請大幅提前

我在一家中型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工作,公司贊助了許多H-1B的申請,大多數為印度人和中國人。在過去的幾周中,我們部門受到員工及其律師要求提供文件和文書工作的困擾,以便他們可以提交移民申請。我從高層那裡得不到資料。能告訴我怎麼回事嗎?

李律師答:
政治和資金方面的因素融合在一起,使許多涉及職業移民的舊案件的遞交申請日期已被美國國務院大力推進,而且10月簽證配額進度表的遞交申請日期,美國移民局已同意受理。許多印度人和中國人多年前就開始了勞工紙案件或其他以職業為基礎的案件,由於排期未到,案件被長期積壓,而無法開始轉換調整身分的步驟。而10月簽證配額進度表,中國出生的EB-3案件(要求至少具有學士學位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案件)的「遞交申請日期」表發生了重大變化,一下子前進了11個月,印度出生的EB-3類別前進了近5年。這些是聞所未聞的。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權接受或拒絕「遞交申請日期」表,而僅接收另一個「最後批准日期」表上的日期。10月及11月,移民局選擇了不尋常的步驟而來接受「遞交申請日期」表。這意味著在2015年1月1日之前提交職業移民的印度人,和在2018年6月1日之前提交的中國人,現在可以在月底之前提交調整身分的文件來推進他們的案件。

這情況不同尋常,人們意識到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所以試圖盡快遞交文件。遞交調整身分使他們受益極大,擴大了他們的工作範圍,得以旅遊,甚至在後面等待的階段可以更換工作。但是,它並沒有加快他們最終拿綠卡的日期。

2. 綠卡過期出國 可在離境前申請護照蓋I-551

我的綠卡將在11月底到期,我已在9月份申請補發更換新綠卡,但我需要在聖誕節前離開美國,與海外的父母在一起。到目前為止,我只有移民局的收據,怎麼辦?

李律師答:
希望你在離境前會收到打指紋的通知。當你去美國移民局的客戶服務及支持中心時,應該可以在等待新綠卡期間,在綠卡上獲得延期。如果你沒有及時收到打指紋的通知,或者美國移民局決定使用其系統中仍有的舊指紋,而不要求你去打指紋,可能會出現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決定致電當地移民局聯繫中心1-800-375-5283,嘗試與當地移民局辦公室安排一個預約面談(Infopass);如果成功,當地辦公室可以在你的護照上蓋上I-551的章,證明你永久居留權的臨時證明。根據美國移民局的官方處理時間,申請I-90大約需要7個半月到9個半月的時間。

3. H-1B新規則實施還有長路要走

我是OPT實習生,已經找到工作,打算由我的OPT雇主為我申請H-1B工作簽證。美國政府推出了新規,我很擔心,這些規定會影響到我明年H-1B案公司註冊嗎?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剛剛提出了一條擬議的規則,即如果不繼續執行現行抽籤方式的註冊系統,即具有美國碩士學位或更高學位候選人抽中的機率大,那麼新規則將把抽中率高的機會給予那些工資較高的人。由於新規則必須經過一段時間讓大眾發表評論,加上它在最終成為法律前可能會面臨的法律挑戰,因此,該提案是否會成為法律令人懷疑。

4. 國安部加強H-1B分類 衝擊12月7日後的申請

由於公司和律師之間的各種問題,儘管我的勞工情況調查(LCA)部分已於9月完成,但我的H-1B尚未提交申請。現在,我聽說移民局剛出籠一條新規定,使得H-1B申請很難批准。我的工作是業務分析師,擁有經濟學學士學位。

李律師答:
按2020年10月8日國安部「加強H-1B非移民簽證分類計畫」的規則,你的職業前景確實變得更弱。這個計畫將學位資格的標準從正常、普通或一般的改為直接特定專業或同等專業的相關學位。業務分析師的職位通常被認為可以通過許多領域中學習得來。但是,你的案件不應受到這個新法規的影響,新規僅適用於在2020年12月7日實施日或之後提交的申請案,包括申請修改的案件、申請延期、待審申請和先前已批准的申請案、申請重新開案或收到打算被撤銷的通知。我假設你公司的律師能在12月7日之前能夠遞交你的H-1B申請文件。

5. H-1B漲工資 不溯及既往

我的公司於2020年8月提交了我的H-1B申請,我被抽中。除了公司律師收到申請的收據外,我沒有收到移民局的任何消息。我讀到勞工部有一項新規定,如果我的案子被批准,我的工資將大幅提高。我沒有與老闆討論過這個問題,因為我擔心他會取消我的申請。我應該做些什麼?

李律師答:
勞工部出了一條新規則,即「加強在美國的某些外籍人士臨時和永久就業的工資保護」,該規則於2020年10月8日起生效,提高了所有使用職業就業統計(OES)的工資調查報告,來獲得勞工部勞工情況調查表(LCA)。此工資的漲幅相當大,如它將一級工資的水平從同類工作的17個百分點提高到45個百分點。但是,請注意,這不會對你的案件有影響,因為它僅適用於2020年10月8日或更晚提交LCA申請的案件。你的案件將受舊規則管轄。

6. 政治庇護案件 都因疫延期

我於2017年越過邊境偷渡來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在新澤西州林德赫斯特(Lyndhurst)的庇護辦公室遭到拒絕。我的案件現在轉在紐約的移民法庭。經過兩、三次的見庭後,我的最終大庭聽證會定於2020年11月18日。我能否以搬離到他州而將案件轉到外州來獲得上大庭的延期嗎?由於多種原因,我現在不想上大庭的聽證會。

李律師答:
實際上,此時你無需做任何事來延後你的聽證會。由於疫情,除非你被拘留(看來情況並非如此),否則紐約移民法院不會在2020年11月20日之前審理任何案件。你的案件會自動延後,安排到未來的日期。

大紀元2020年11月20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沒有收到I-130拒絕通知。如果我提交新的I-130申請,能獲得相同的排期嗎? 2. 我最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但她拒絕為我提交130表格,並在我準備提交文件申請時她離開了我。我能做什麼? 3. 請問已經支付罰款的交通違規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4.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DACA申請人(身份已有8年),是否可以上游輪去巴哈馬?

1. 沒有收到I-130拒絕通知。如果我提交新的I-130申請,能獲得相同的排期嗎?

我以美國公民身份於2007年為姐姐提交移民申請。美國移民局網站上的案件狀態一直顯示在等待處理中,但是,當我最近打電話查詢才知案件早在2009年就被拒絕,並發了通知給我。但我從來沒有收到通知,工作人員建議我再提交I-130。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在同一類別下申請同一個受益人,那麼考慮到我姐姐現在有兩個兒子,她能重新獲得原來的排期嗎?過了這麼多年後才知道、讓我感到氣憤,我發誓,我曾多次為同一案件打電話給美國移民局,而且每次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仍在審理中。我有什麼選擇?如何避免長時間的拖延?現在已經有12年多了,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了。除外,如有新的排期,我的侄子會超齡。

李律師回答:
I-130親屬移民申請被拒是不允許給後續提交的申請保留原先的排期。如果您可以證明移民局將通知發送到錯誤的地址或存在其它錯誤,則可以申請重新開案重審原先I-130的裁決。您需要與移民局進一步溝通、以便獲取更多信息,或前往當地的移民辦公室預約Infopass查問(如果當地的移民辦公室允許的話),或者通過《信息自由法》索要你的文件案底。

2. 我最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但她拒絕為我提交130表格,並在我準備提交文件申請時她離開了我。我能做什麼?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的美國公民妻子拒絕為您提供綠卡申請,那是她的權利。您無權通過美國移民局強迫你的妻子申請你。她很可能懷疑您娶她,就是要她擔保您的永久居留身份。請注意,一些美國公民利用這個權利對付外籍人士,這不會是美滿的姻緣。婚姻應以信任為基礎。我建議,您嘗試減輕她的顧慮,或者與她討論她不願意贊助您的原因。如果您這樣做、她也信任您愛她,那麼她可能會同意贊助您。

3. 請問已經支付罰款的交通違規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我開車超速,在45英里/小時的限速範圍內開到62英里/小時。我已按時支付罰單,違規也被取消了。

李律師回答:
已認罰的交通超速罰單不會對入籍申請產生任何影響。這不屬品德不良的行為。

4.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DACA申請人(身份已有8年),是否可以上游輪去巴哈馬?

我有一張「工作授權卡」,「真實身份證」和墨西哥護照(如有需要,可提供結婚證),我想知道乘游輪到巴哈馬是否安全。

李律師回答:
由於巴哈馬不屬於美國,並且DACA身份不允許旅行,因此在我看來,您乘游輪去那裡旅行不安全。

大紀元2020年11月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申請延期/轉換身份的注意事項 2.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的領事作業處理 3. 我能在緩刑5年期滿後,申請更新綠卡嗎?

1. 申請延期/轉換身份的注意事項

我的J-1簽證,將於2020年12月4日到期,而我剛剛申請將身份更改為B2,並要求在2020年11月10日開始。我住在一個寄宿家庭,如果我告訴他們,我必須在12月前離開,不知道他們會有什麼反應。我現在想告訴他們,以便他們在我離開之前有時間出租他人。問題是,假如我必須在11月1日之前離開的話,我離開時,我的J-1簽證會被取消嗎?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您的J-1不受回國2年的限制﹐否則您不能在美國轉換身份。您在I-539申請延期/轉換身份表格中填寫的日期只是一個請求。重要的是您已經遞交申請、將身份轉換為B-2。即使寄宿家庭要求您在11月1日之前離開,這也不會影響您待審的轉換身份申請。取消或終止您的J-1參與項目的時間不取決於您的寄宿家庭,而取決於項目的贊助者。及時遞交轉換身份的申請人是允許在申請待審期間留在美國。 (請注意,如果您的I-539申請在身份到期前,沒有收到裁決,那麼您可以選擇離開美國,如果您還想留下,就要再遞交另一份I-539的申請)。

2.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的領事作業處理

我父母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已批准。我怎麼才能知道全國簽證中心是否在處理我父母的移民簽證?

李律師回答:
當I-130申請獲批後,標準程序是美國移民局將批准的申請轉發給全國簽證中心。全國簽證中心在收到批准文件後,會向申請人發送通知單,告知收到申請的文件,並給予一個案件編號。從那時起,申請人或被申請人要做的下一步工作是繳交簽證費及提交文件。如果I-130申請獲得批准,而您沒有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任何消息,您可以通過電話603-334-0700查詢或通過電子郵件信箱AskNVC@state.gov聯繫。

3. 我能在緩刑5年期滿後,申請更新綠卡嗎?

我在2015年涉及一個重罪案件(使用致命武器、加重攻擊)。我拿了認罪辯訴協議,被判延期緩刑5年。我的綠卡將在2個月後到期,但有人告訴我、我若更新綠卡會被拒,並被驅逐出境。我應該現在申請還是等到一年半緩刑結束後再申請?

李律師回答:
緩刑問題在更新綠卡時可能不是決定性的,不像一位外籍人士申請綠卡申請。問題是會集中在,您認罪辯訴協議的罪是否會讓您遞解出境,並且如果政府決定對您提起訴訟,您是否可以尋求赦免。您在申請更新綠卡前,應該與一位移民律師預約諮詢,律師需要熟悉刑事犯罪對移民身份的影響。

大紀元2020年10月1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被遞解可做些什麼呢? 2. 我為未成年的子女提交了I-130親屬移民,這個過程需要多長時間? 3. 我的未婚夫有自動離境令,他什麼時候可以重新進入美國?

1. 我被遞解可做些什麼呢?

我是印度人、被遞解出境;因為我上次在美國時工作過,但我持旅遊b1/b2簽證﹐無權工作。

李律師答:
您沒有提供足夠的事實﹐可讓一位律師給予合理的建議。看來你因被遞解﹐而受到10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但您若是在入境關口被阻、而移送出境,這樣你將受到5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除此之外﹐從你的問題看不出您能有哪些補救的方法。我建議,您與一位熟悉遞解令的移民律師預約咨詢,以便對你的情況提出建議。

2. 我為未成年的子女提交了I-130親屬移民,這個過程需要多長時間?

我是永久居民,我分別為在祖國出生的14歲兒子和12歲女兒申請移民。請告訴我,這個流程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獲得批准。

李律師答:
這要看您的孩子現在在何處?如果他們已經以某種非移民身份來到美國並合法在美居住,您可以立即為他們申請調整為永久居留的身份;因為目前的簽證配額進度表顯示F-2A類別(永久居民為配偶或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請)的簽證有配額。如果您的孩子不在美國,則必須等到移民局批准了他們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然後案件經過領事處理作業,並且排期排到了,才可以面談。如果他們人在海外,大約要等2年的時間。

3. 我的未婚夫有自動離境令,他什麼時候可以重新進入美國?

大約一個月前,我的未婚夫在法庭上被批准了自動離境。他現在人在墨西哥。他是因為旅遊簽證過期﹐逾期居留,而被列入了移送出境的法庭程序。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未婚夫自動開美國,那麼他不會受到不准返回美國的限制。話雖如此,如果他逾期居留沒有超過180天,他至少需要有另一個簽證才能返回美國,因為逾期居留、他的旅遊簽證已自動無效。他必須向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官員解釋他的情況,領館官員會決定是否再給他簽發旅遊簽證。這樣的新面談主要會核查申請人是否有非移民的意圖,而他與美國人訂婚的事實﹐在裁決上會是一個不利的因素。如果他逾期居留180天,他將被禁止3年內不得再入境;如果逾期居留超過一年,禁止再入境的期限是10年。如果他的簽證被領事館或大使館拒絕,他可以要求一個非移民的豁免來免除懲罰,最後將由領事館官員決定是否向美國移民局建議讓他提出豁免申請。如果您是美國公民,你可以為他提交一份K-1未婚夫簽證申請,他將在大約9個月的時間在母國接受面談。如果您是合法的永久居民,你可以與他結婚﹐然後提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如果一切順利,此過程大約需要2年。最後,如果他在美逾期居留的時間過長、受到禁令懲罰,上述時間表就不準了;因為他若想在3年或10年的禁令前移民,他需要申請豁免解除不得再入境的懲罰﹐豁免要靠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生活將遭遇極端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