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12月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贊助無證外籍僱員移民, 我有可能遭受僱用非法外籍人士的起訴嗎?2. 曾逾期居留過 有機會拿到B-2簽證嗎? 3. 申請入籍是否需要提交5年的銀行月結單?

1. 贊助無證外籍僱員移民, 我有可能遭受僱用非法外籍人士的起訴嗎?

我僱用了一位女士(她曾是我多年的顧客),當時不知道她是無證移民。她住在一個不錯的社區,她的丈夫在一家大型建築公司工作。當我第一次僱用她時,她有一個有效的駕照,我有複製並存檔。3年來,她從每週工作15個小時晉升為全職經理。大約一年前,我請她成為我們公司城市法規合規的註冊代理。她說,她的駕照已過期。那是我第一次發現她在美國是非法的。現在,她的女兒即將年滿21歲、正在尋求合法身份,並希望我贊助她。我對簽署任何等同於承認我知道她在這裡是非法的文件不感興趣。假設等她女兒明年滿21歲,她有獲得合法身份的途徑,如果我同意擔保她,我是否可以得到任何保護呢?

李律師答:
對於你的無證僱員,她的女兒會是主要擔保人,這裡我假設您將成為副經濟擔保人。此類贊助需要您填寫I-864經濟擔保書。根據法律,擔保人有責任為被擔保人提供多達125%的貧困線財務支持,而且如果她向地方、州或聯邦政府申請經過審核過的福利、那麼您的資產可以視為是她的資產。擔保的義務要一直持續到外籍人士獲得40個季度的工作點,成為美國公民,去世或永久離開美國為止。就您作為僱主的責任而言,僅一張駕照不足以成為在美國僱用某人的文件。但再加上沒有工作到期日的社會安全卡則算充分。但即使是這種情況,她一年前告訴您她的駕照已過期時,您已經意識到她的非法身份了。即使國安局(DHS)不一定有興趣追究您的責任,您可能會被罰款。但是,在總統川普(特朗普)的任期裡,難打包票。

2. 曾逾期居留過 有機會拿到B-2簽證嗎?

我被拒絕入境美國,因為曾逾期居留(INA第217條) ,但我不知情。我想申請B-2簽證,請問有機會嗎?

李律師答:
在領事館面談時,您可以向領事官員解釋您逾期居留的情況,該官員將酌情決定是否發給B-2簽證。這取決於逾期居留的原因以及領事官員是否相信您的話。

3. 申請入籍是否需要提交5年的銀行月結單?

李律師答:
在入籍過程中,通常不需要銀行月結單。但這些規定可能是跟與美國公民結婚三年申請入籍有關,如果是如此,當事人必須證明自己一直與美國公民配偶居住在一起。不過,涵蓋三年零星聯名的銀行月結單就可以是你倆生活在一起的一種可接受的證據。

大紀元2019年11月29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可以在紐約機場尋求政治庇護嗎? 2. DACA童年入境暫緩遣返身份的他,婚姻是否可以保護他? 3. 持過期簽證在美國,回國之前需要做些什麼?

1. 可以在紐約機場尋求政治庇護嗎?

我是亞美尼亞公民,男,沒有入境美國的簽證。但亞美尼亞人到巴哈馬不用簽證,可以先從亞美尼亞到紐約轉機、再去巴哈馬。在紐約機場轉機,要等7小時才有下一班飛機。因此,問題來了:是否有可能在紐約機場申請庇護,並以這種方式成為留在美國的移民呢?

李律師答:
遭受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擔心遭受迫害的人可以在入境美國後、如機場等任何地方尋求庇護。您可能必須在美國的機場申請。我不確定您是否可以以您想要的方式入境美國。但是,假設您到達紐約,當事人是否能夠留在美國並最終成為永久居民,取決於國安局或移民官的裁決(如果庇護申請不是由庇護辦公室批准的話),或者上訴庭的決定。庇護申請必須基於遭受種族、宗教、政治見解、國籍或社會團體成員的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擔心會遭受迫害。

2. DACA童年入境暫緩遣返身份的他,婚姻是否可以保護他?

我的伴侶是簽證逾期、但合法入境。他一直是DACA身份,但即將於明年八月到期,我們正在考慮通過結婚獲得永久居留權,之後再獲得公民身份。由於他的DACA身份,他的案子似乎有些不合常規,我們想知道是否會影響這一程序的運作方式?

李律師答:
由於您的伴侶合法進入美國、是簽證逾期逗留,與美國公民結婚(我假設您是美國公民)將成为他獲得永久居留權的一種方式。當然,婚姻必須在各方面都是真實的—否則,你們倆都可能分別處以25萬美元罰款和5年監禁。

3. 持過期簽證在美國,回國之前需要做些什麼?

是不是只要買一張機票回家就可以了,還是需要像來這裡時一樣填寫一些表格?

李律師答:
一般來說,持過期簽證在美國的外國人可以購買機票並返回母國,如果沒有其它因素,不會遇到太多麻煩。他/她可能必須在機場填寫一些信息,但是國安局(DHS)通常不會阻止任何簽證已經過期想離開美國的人。

大紀元2019年11月2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需要什麼證據證明沒有工作,不必報稅? 2. 入境美國後何時申請H-1B轉換僱主更安全? 3. 驅逐出境後如何申請重新入境

1. 我需要什麼證據證明沒有工作,不必報稅?

在2016年和2017年期間,他沒有工作。他於2018年首次報稅。他是I-864經濟擔保書的擔保人,我們需要證據證明他2018年前沒有工作(我們收到移民局補充材料的通知,要求提供2016年和2017年的報稅單和證明文件)。有人告訴我可以要代報稅人寫一封信函,但我不知道怎麼做。

李律師答:
您的擔保人可以在交給移民局的聲明信中解釋,他為何在那兩年沒有工作,並提供證據證明他的陳述。例如,如果他那段時間在上學,那麼通常他可以提供學生證的複印件和學校成績單,或者他可證明他為其他人的報稅家屬。

2. 入境美國後何時申請H-1B轉換僱主更安全?

我目前是H-1B工作簽證、為僱主A工作已超過一年。我在2019年6月收到了僱主B的工作機會。在僱主B開始轉換我的簽證之前,我在2019年7月上旬離開美國,出席家庭緊急事宜。在國外時,我用僱主A的申請拿到簽證蓋戳。簽證的有效期至2022年止,它沒有列出我的僱主姓名。請問我可以在入境美國1週內,立即開始轉到僱主B名下嗎?我計畫在轉換獲得批准後才從僱主A辭職。請問:1.如果我在入境後1週內提出H-1B轉換申請,移民局會認為這是欺詐嗎?2.如果轉換被拒,我可以繼續為僱主A工作嗎?3.走領事處理是否更安全?

李律師答:
如果僱主B在您回到美國一週之內啟動了轉換程序,您可能會擔心。也許更安全的情況是直到您重新入境美國、領取了3張工資單後,再提交轉換的申請。一般來說,只要申請人還沒有轉換到第二僱主,即便轉換申請被拒,他或她也可以留在第一僱主名下。

3. 驅逐出境後如何申請重新入境

我於2011年被驅逐出境,並受到10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請問我可以申請早一些重新入境嗎?因為我有2個美國公民孩子,不久我將在那裡跟孩子的父親結婚,他是美國公民。

李律師答:
如果您準備就緒,您可以提交I-212表格事先申請遞解後允許再入境的豁免。當然,您應該準備完整申請的文件,包括你所有的資產,還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家人,如果您的申請被拒,包括您在內的所有家人將面臨的困難,以及您已做哪些積極正面的好事。如果您還因之前在美非法居留而受到懲罰,您還必須提交I-601申請、豁免不得入境的懲罰,豁免的主要理由是如果您的申請被拒、您的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配偶的生活,將遭受極端困苦。

世界周刊2019年11月17日刊登 1. 母親申請祖母移民美國,有何注意事項? 2. 弟弟的家人在美國但他過去有犯罪紀錄,移民會有多困難? 3. 母親在哥哥的親屬移民案件沒有批准前過世,我們現在能替哥哥做什麼? 4. 考慮E-2條約投資者簽證,但對L-1员工外派簽證很有興趣。

1. 母親申請祖母移民美國,有何注意事項?

祖母高齡80現居中國。母親是美國公民,想要申請祖母移民來美與我們共度餘生。母親想知道在程序開始前有何應考量事項,譬如:程序所需期間多長、有何步驟、有何責任。

李律師答:在不考量經濟責任下的最佳建議,就是馬上開始申請程序。在現今沒有同情心的政府當局下,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的移民類別可能被削減。最近被擋下的公共負擔法規會導致親屬移民不只取決於有效的I-864經濟擔保書,亦包括多種可能對移民的年邁雙親不利的因素。公共負擔新法是除了法院外無人可以控制的情況,所以在您母親綠卡面談時可能不再受到阻撓。至於責任的部分,政府當局傾向要強制執行經濟擔保的義務,意味著父母於五年內沒有資格領取需經過審核的福利,且經濟擔保人須償還父母領取需經過審核的福利,如緊急照護。整體流程約需一年或更短,它包含移民局審理I-130親屬移民申請的時間,以及後續全國簽證中心及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的流程時間。

2. 弟弟的家人在美國但他過去有犯罪紀錄,移民會有多困難?

我的弟弟在1990年代曾因攻擊店員致重傷而入獄三年,於此之後並無犯罪紀錄。他照顧我們現居紐約持有綠卡的母親(父親已過世),已婚但配偶沒有合法身分,三個小孩且皆為美國公民,老大很快將滿21歲。我的弟弟於1995年時合法來到美國。

李律師答:您弟弟因曾犯涉及道德頹喪的罪,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懲罰。他可能也被認定曾犯加重重罪,但最高法院於2018年已廢止基於暴力犯罪的加重重罪,指稱暴力犯罪的定義過於模糊。當初他是合法入境美國,所以雖然無法因母親的申請而調整身分,他有可能藉由他年紀將滿21歲的孩子替他申請調整身分。為了他過去的刑事犯罪,他需要因罪行而無法再入境的懲罰遞交一份豁免的申請,故於申請調整身分的同時須遞交I-601豁免的申請。於現行法規下,移民局於涉及暴力或危險罪行的裁決標準是要符合資格的親屬(美國公民或永久居留權的父母、配偶、子女)顯示他們會受到極大或極不尋常的苦楚。他能否取得永久居留權將取決於移民局的自主裁量。

3. 母親在哥哥的親屬移民案件沒有批准前過世,我們現在能替哥哥做什麼?

我的母親於九年前替我已婚的哥哥提出申請,但於最近離開人世。該I-130申請仍在審理中,尚未獲批。於母親生病垂死之際,我的哥哥曾獲准許赴美的簽證並陪伴母親直至往生。在喪禮結束後哥哥回到馬來西亞。現在我們能做什麼來維持本件申請案?我們不想在已投入九年時間之後從頭來過,他們目前正處理2008年的案件。

李律師答:看起來您不太幸運,必須重新再來一次。若您的哥哥具備職業移民美國所需的技能,對於馬來西亞出生的人而言,等待時間一點也不長。否則,您可以自行替您的哥哥重啟申請程序,等待期間約為12年。您母親的申請不符合人道主義考量的需求,因該申請於母親離世前尚未批准。亦無法按另一項法規繼續該申請案(若受益人於申請人死亡時居於美國,並繼續居於美國,直到申請案批准為止,而您的哥哥僅是來美國的訪客。

4. 考慮E-2條約投資者簽證,但對L-1员工外派簽證很有興趣。

我們出生於中國,現持有格林納達護照。我們考慮在美國做E-2類型的生意,但轉念一想,想嘗試像L-1類型可轉成綠卡的簽證。我持有本地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公司員工數150人,總收入約兩百萬美金。過去五年來,我任職公司之總經理職位。

李律師答:

公司内部调遣的L-1申請除須證明美國公司現在或短期內將有效存在外,尚須該美國公司與中國公司間具備控股關係。對移民局而言,在規模150人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三十股權不算控股關係,雖然相同情況於規模大很多的公司可能會有不同認定。若您和其他股東,對美國公司及對中國公司的持股比例大致相同,這樣的關係可能得被認定符合L-1之目的。就我觀察,通常L-1是其中一家公司為另一家公司所有,或兩家公司被同一人或持股比例大致相同的同一群人所有,或兩家公司被第三方公司所有。控股關係通常是百分之五十以上。

刊登于2019年11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大紀元2019年11月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有一場跟車禍相關的民事訴訟。請問如何在N-400入籍表格中填寫 2. 丈夫在某些年不必納稅,我是否應該不用對I-864經濟擔保書的第6部分問題19.b和19.c作答? 3. 我是專科醫生,不打算在美國從事醫療/衛生職業,不需要國家醫學檢查委員會的資格證書

1. 我有一場跟車禍相關的民事訴訟。請問如何在N-400入籍表格中填寫

由於警官打錯名字,罰單隨後被取消了。警官誤把我丈夫的名字寫上、而不是我的。

李律師答:
民事訴訟與入籍程序無關,因為它不是刑事訴訟,而刑事訴訟才是確定公民身份的重點。交通罰單是另一回事。您需要對第12部分的問題23回答「是」,並在方框29中解釋罰單不予受理的情況。為慎重起見,建議獲取一份處置副本,可以將放入申請中遞交或面談時帶去。

2. 丈夫在某些年不必納稅,我是否應該不用對I-864經濟擔保書的第6部分問題19.b和19.c作答?

在2014年和2015年期間,我丈夫沒有工作,他在上學。他於2016年開始工作,第一次報稅。那麼我們應該在問題19.b和19.c(I-864表的第6部分第6頁)上寫「0」(零)還是將它們留空?我試圖做一些研究,但我讀到有人寫了「N/A不適用」,但我的電腦Pdf程序不允許我寫字母,而只能寫數字。

李律師答:
您的丈夫可以對這些問題填0(零)。您的丈夫應附上一份解釋,說明他為何沒有工作、若他已畢業可附上學位證明。

3. 我是專科醫生,不打算在美國從事醫療/衛生職業,不需要國家醫學檢查委員會的資格證書

像營養學家、醫學轉錄師或藥劑師那樣,請問我該如何回答D-260表格中的問題?問題是,「您是外國醫學院的畢業生、正尋求在美國提供醫療服務,但尚未通過國家醫學檢查委員會的考試或同等效力的認定」。

李律師答:
由於您不打算在美國從事需要美國國家健康檢查委員會或同等效力的機構認定的醫學/健康職業,因此您應該對問題回答「否」,因為您不打算在美國進行醫療服務。

大紀元2019年11月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的類別從F-2A永久居民申請未成年子女更改為F-2B未婚成年子女,並且收到了美國簽證中心(NVC)的歡迎信。 2. 旅遊簽證 3. 工資單可為研究生就業的證明嗎?

1. 我的類別從F-2A永久居民申請未成年子女更改為F-2B未婚成年子女,並且收到了美國簽證中心(NVC)的歡迎信。

因為我超齡,他們更改了我的類別,他們給我們發送電子郵件,說他們正在處理我的簽證並將安排面談。所以我可以通過面談,獲得簽證嗎?我聽說有人接到面談通知,但由於超齡而被拒了的事。我的父親是永久居民、但不是公民,因此是否有兒童身份保護法案(CSPA)保護我,因為我必須和父母在一起。

李律師回答:
您是否可以通過面談的決定性因素在於您是否會被(美國移民局)考慮年齡為小於21歲。當排期日期到了,你的年齡就會被凍結(固定)下來。在移民局批准I-130親屬移民申請前,等待的那段時間也可以從你的年齡中扣除。如果扣除後,你的計算年齡未滿21歲,你就可以以F-2A類別(永久居民申請未成年子女)移民美國。

2. 旅遊簽證

我在持學生簽證時,在當地一家酒吧打工一個月、賺點額外收入。離開美國後試圖返回,但因為我曾工作過而被拒簽。一年後,我再提出申請,但由於跟國內聯繫不足而被拒絕。三年後,我再提出申請,並嘗試不回答那個問題,但再次被拒絕。那時我才21歲。現在我30歲、從事護士職業。您認為我應該再申請並且誠實作答嗎?

李律師回答:
誠實是最好的應對政策。不能保證您是否能獲得旅遊簽證,因為這取決於美國領事官員的酌情決定,但是您看來生活有了改變,有更多理由會返回祖國。與母國的聯繫和密切性通常是B1/B2旅遊簽證的決定性因素。祝您好運!

3. 工資單可為研究生就業的證明嗎?

我是研究生、拿到實習(OPT)簽證,在酒店從事固定/額外工作。我的雇主不能以書面形式向我承諾工作時間,但下個月起我被安排每週工作40小時。我可以用工資單作為工作證明嗎?因為他們不能保證每週20個小時的書面證明,但是他們告訴我,我每周至少有30個小時工作(他們在那里工作了4年,從沒見過少於20小時的固定員工)?工資單能作為工作證明嗎,顯示我每週工作40個小時?

李律師回答:
研究生OPT實習只要求個人每週在與專業相關的領域工作20個小時。我認為您用工資證明每週20個小時沒問題。我注意到大多數工資單還有一部分顯示工作小時數。當然,這也不是必須的,因為只要知道時薪,就能知道大概的工作時間。

大紀元2019年10月2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的L-1簽證已經失效嗎?我的僱主違法嗎? 2. 簽證程序 3. 我的I-140職業移民和I-485調整身份同時遞交。如果兩個申請都沒被批准,我可以換工作嗎?

1. 我的L-1簽證已經失效嗎?我的僱主違法嗎?

我持有L-1簽證為一家美國控股公司工作。六個多月前,另一家公司收購了我所在的子公司(美國和海外辦事處)。我要求新公司將我的簽證更改為他們贊助,到現在為止,他們已經處理了六個多月,仍然不知道他們何時才會提交文件,因為我每次詢問、他們的回答總是同一個—仍正在收集支持文件。我擔心:我的L-1簽證是否已經失效?我現在的僱主是否涉嫌違反法律,未及時轉換我的簽證、仍要我為他們工作?如果我的簽證已經失效,我有什麼選擇?

李律師回答:
如您所述,我的了解是,另一家公司購買了控股公司的子公司,而不是讓控股公司成為購買公司的一部分,因此,控股公司與實際運營的美國和海外辦事處斷開了關係。所以情況有點麻煩,最好的選擇是讓併購公司對你的L-1簽證予以修正、將您放到美國辦事處,或者讓購買公司收購控股公司。您可能已經失去了身份,或許最好的選擇是由購買公司遞交一份遲交申請書,附上將您轉到子公司的解釋說明,希望美國移民局(USCIS)接受這樣的解釋。如果不接受,您必須離開美國進行L-1的領事程序,前提是你的申請已獲批。

2. 簽證程序

我的外籍朋友想來美國。1.他有他的護照。2.申請簽證(B1/B2旅遊/商務)-DS-160表格,預約面談時間。請問這是最初的過程嗎?簽證對嗎?如果她想成為永久居民該怎麼辦?

李律師回答:

出於探親目的或其他個人原因來美,正確方式是填寫DS-160表格,申請B1/B2旅遊/商務簽證。想要來美長住的人不應該申請旅遊/商務簽證,而具有雙重意圖的簽證,如H-1B或L-1,可以通過親屬或職業類別的贊助擔保獲得永久移民的身份。

3. 我的I-140職業移民和I-485調整身份同時遞交。如果兩個申請都沒被批准,我可以換工作嗎?

李律師回答:

同時提交I-140和I-485,可以在I-485遞交等待處理180天後換新工作。決定性因素取決於美國移民局(USCIS)是否認為你的I-140申請有可能被批,同時新工作是否是同一種或相似的職業。

大紀元2019年10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臨時綠卡已過期 如何回美? 2. 如何申請在海外的丈夫拿公民身份? 3. 犯過罪後再入境,有喪失居留權的風險嗎?

1. 臨時綠卡已過期 如何回美?

我的護照上有臨時綠卡蓋章,有效期一年、已於2002年過期。我可以遞交更換綠卡I-90的申請來獲得美國的合法身份嗎?我有在美國合法工作的工作許可證,但自2002年以來我一直在印度居住。可以獲得赴美簽證嗎?

李律師答:
如果您自2002年以來一直在印度居住,且您護照中的臨時綠卡已於2002年過期,那麼您無疑已失去了永久居留權。也就是說,您無法通過遞交I-90申請、來重新獲得綠卡身份。如果您有興趣獲得赴美的職業簽證,建議您與移民律師預約咨詢,這樣他可以為您提供您工作簽證的選擇。

2. 如何申請在海外的丈夫拿公民身份?

我丈夫回母國已經一年了,我們很想念他。我們有一個需要特殊照顧的孩子。我和丈夫已結婚8年。他從來沒有犯過罪。他上教堂、在那做義工。我丈夫在這已有33年了。我們非常想念他。我怎樣才能讓丈夫回來?

李律師答:
您沒有披露許多重要事宜、而那些信息是提供良好建議所必需的。我假定您的丈夫已經離開美國,您想讓他回來。但是您沒有透露您目前的身份或他父母的身份,如果他是因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而遭受十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這些對於確定他是否有機會返回美國有相關性。我建議您與移民律師預約咨詢,在綜合考慮所有事實後,律師才能跟您討論所有可用的選擇。

3. 犯過罪後再入境,有喪失居留權的風險嗎?

我丈夫8年前被控持有2克可卡因。他已完成緩刑事宜。他在這已經居住了9年,沒再有任何犯法的行為。去年,他去墨西哥度假,沒有任何問題就回到美國。我們計畫在本月底再去墨西哥度假。您認為他回國會有問題嗎?

李律師答:
一個人可以被指控犯有多個罪行,但決定因素是他有哪些被定罪或認罪。如果他持有2克可卡因被定過罪,而在他返回美國接受入境檢查時被發現,那他入境肯定會有問題。他可能會被列入遣返程序中,最終將由移民法官決定他是否能保住綠卡。

大紀元2019年10月1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丈夫被禁止入境10年、現在時間到了,我們也一直保持婚姻狀態,請問他可以申請重新入境嗎? 2. 未婚妻結婚年齡 3. 孩子父親被控持有1克大麻、個人使用,警官說這是輕罪。他有居留證,會發生什麼?

1. 丈夫被禁止入境10年、現在時間到了,我們也一直保持婚姻狀態,請問他可以申請重新入境嗎?

我和丈夫2004年結婚。但他因簽證過期、沒有準時離境,被驅逐出境。我們仍然是結婚狀態,而且十年已經過去,我們仍然是夫妻,他是否有可能回家,請問這需要花多少錢?

李律師回答:
如果他僅因逾期居留而被驅逐出境,自離境日已過了10年,並且您具有永久居民或美國公民身份,那麼您可以申請讓他回來。至於我們的律師費用不便公開討論,但收費合理。

2. 未婚妻結婚年齡

我最近在Rapid Visa上購買了一項計畫,來幫助我的宏都拉斯未婚妻申請K1簽證。一切進展順利,我打算與她在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結婚。她今年20歲,12月滿21歲,而我今年21歲,即將滿22歲。我居住在加利福尼亞州。我在她的大使館頁面上讀到:「如果您在宏都拉斯結婚,則必須符合宏都拉斯法律規定的要求。以下是特古西加爾巴市政廳發布的幾份有關宏都拉斯婚姻要求文件的非正式譯本。」她是宏都拉斯人,那裡的法定結婚年齡為21歲。我想,由於她來美國在這結婚,這邊的合法結婚年齡為18歲,所以這不會有問題。但現在有人告訴我,由於結婚年齡這會是一個問題。請問有什麼我可以做的嗎?我真的很想把未婚妻帶到這裡,但現在我感到非常失落和難過。有什麼建議嗎?

李律師回答:
由於現在已經快到12月,也許您最好的舉措就是提交K-1未婚夫妻簽證申請,通常需要至少六個月的時間才能通過美國移民局(USCIS)的批准。此後,領事處理通常也需要再等上幾個月。當您的未婚妻在領事館接受面談時,她可能已經21歲了。即使她未滿21歲,也可以將面試推遲一或兩個月,年滿21歲再去面談。此外,我掃瞄了一下宏都拉斯的信息,在父母同意下的女士可以18歲結婚,但我相信您已經知道這一點。如果未婚妻未滿21歲,可以帶父母同意的證明去面談。

3. 孩子父親被控持有1克大麻、個人使用,警官說這是輕罪。他有居留證,會發生什麼?

李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法允許持不超過30克大麻而被定罪的永久居民申請豁免。如果他沒有其他不利的指控,應該是可以的。

大紀元2019年10月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丈夫被定罪後被驅逐出境。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回到美國? 2. 將有未婚夫簽證的人帶到美國年收入需要多少? 3. 若出了院 我的公民身份是否會被撤銷?

1. 丈夫被定罪後被驅逐出境。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回到美國?

我的丈夫(我一生所愛)于1970年出生,1987年他從他的祖國非法來美。我2002年16歲時遇到他,我們育有3個孩子。他於2009年因製造和遞送罪被判入獄10年,坐了2年半的牢就後被驅逐出境。這是他第一次遇到麻煩就被判入獄。我們的孩子被收養了。已經快十年了;他可以回美國嗎?

李律師答:
依您所述,在我看來,您的丈夫很難合法回到美國。涉及製造和遞送毒品罪(我假設是毒品),以及被判10年徒刑是重罪。

2. 將有未婚夫簽證的人帶到美國年收入需要多少?

我的年殘疾收入僅為10,200美元,但到2020年,我的年收入將增加到24,000美元。我現在有房屋, 資產,在銀行裡有存款,是否有幫助,而不必等到2020年?到底需要多少錢?

李律師答:
擁有房屋, 資產和在銀行有存款可能會有所幫助,但房屋取決於房屋淨值。對房屋的淨值沒有固定金額要求,但越高越好,因為房屋不是流動資產,而且如果你把房子賣掉,你要住那裡呢?至於其他資產上也取決於其價值,以及是否可以輕易處置以履行您經濟擔保的義務。假設您是單身,對其他任何人沒有撫養義務,那麼銀行中的存款可能需要略高於100,000美元,這是一個兩口之家年撫養水平的5倍。另外,領事館官員可能會有興趣看看這筆錢實際上已經存入您的帳戶多長的時間。擁有房屋、資產和銀行存款會減少個人資產所需的金額。建議您(代替上述的方式)找一位共同擔保人,不僅可以為您的未婚夫簽證提供經濟擔保,還可以為即將到來的永久居留申請提供必要的擔保。

3. 若出了院 我的公民身份是否會被撤銷?

我參軍已有1年半。我獲得公民身份約9個月。我有嚴重的抑鬱症,目前正在申請出院中。

李律師答:
您已經獲得了美國國籍,如果在獲取公民時沒有犯重大欺詐或虛假陳述,就不可能取消您的國籍。您的病情是在授予身份之後才出現的,當然不可能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