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2年12月4日刊登: 1. 放棄綠卡後要如何返回美國 2. 我的移民妻子如何申請她在海外的兒子們來美國? 3. 245(i)受益人 可调整身份 4. 申請公民前 不必更正绿卡姓名

刊登於2022年12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放棄綠卡後要如何返回美國

我的母親擁有有效期的綠卡,但她的回美證已過期。她正想返回美國。 1) 在完成 I-407 (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記錄)表格後,她將郵寄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哪裡呢? 2) 提交 I-407表格後﹐她是否要等回复或證件﹐才能允許來美國旅遊呢? 3) 完成 I-193(免護照和/或簽證入境美國的申請) 後,她將其郵寄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哪裡? 4) 她是否應該等待她提交 I-193申請的回复或遞件收據﹐才能允許來美國旅遊呢? 5) 如果完成填寫 I-193 表格後,她將允許在沒有簽證或旅行證件的情況下來美國,那麼她需要在海外出境的機場和美國的入境海關檢查站出示什麼樣的文件﹐才會被允許上飛機或入境美國呢? 6) 她要在何時填寫 DS-117(居民返回簽證)表格 呢? 7) 她是否可隨時申請 I-131 表格以獲得新的旅行回美證? 8) 她的情況,與移民律師合作的最佳方式是什麼?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母親持有未過期的“有效”綠卡,並且此行程沒有離開美國一年或超過一年,她可以通過向航空公司出示綠卡﹐返回美國﹐並在入境時向美國海關和邊境 (CBP) 的檢查人員出示綠卡。如果綠卡沒有過期,但你的母親已經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並且回美證也已過期,那麼在將綠卡出示給航空公司和美國海關和邊檢人員時﹐解釋和證明為什麼她沒有在離開美國後一年之內重新返回美國。
如果海關入境官員(CBP) 願意以豁免的方式讓她入境,CBP 可以允許她在沒有護照和/或簽證的情況下填寫並支付 I-193豁免表﹐讓她重新進入美國。 她的另一個選擇是向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特殊移民簽證 (DS-117)﹐如果她能夠證明她有充分的緊急理由無法在綠卡的有效期一年內或回美證的有效期內返回美國。
另一方面,如果她現在要放棄綠卡,她將把I-407的表格寄到佛蒙特州的威利斯頓,表格說明書上的地址,申請批准後﹐向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並獲得訪問簽證。
關於你的 I-131回美證的問題,在美國境外的當事人是不能申請的。

2. 我的移民妻子如何申請她在海外的兒子們來美國?

我的妻子於 2020 年 1 月從菲律賓持 K1 簽證來美國。我們於 2020 年 2 月結婚。她目前持有兩年有效期的綠卡。她沒有工作。我作為她的丈夫選擇自己工作來供養她。她在菲律賓有三個成年兒子,年齡分別為 19 歲、20 歲和 26 歲。即使她沒有工作,她能否提交 I-130 親屬移民的表格申請他們來美國?她 20 歲的兒子在年滿 21 歲之前提交申請對我們有利嗎?如有必要,我願意簽署經濟擔保書。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妻子現在為她在菲律賓的三個孩子提出申請,如果他們都是在菲律賓出的生﹐而且一直未婚,大約需要 10 年的時間。然而,法律確實允許孩子 18 歲之前與孩子的母親結婚的繼父﹐申請符合條件的孩子,這將縮短時間。你說你在 2020 年 2 月結婚,那是兩年多前的事了。您還說其中兩個孩子分別是19歲和20歲。如果您在孩子18歲之前與您的妻子結婚,您現在可以將他們視為您的直系親屬而申請他們,可能在大約一年後他們可以移民。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必須在 20 歲的孩子年滿 21 歲之前提出申請。很遺憾,26 歲的孩子不能在上述提及的情況下受益,並且必須過您妻子的申請﹐要等大約 10 年,除非他有其他移民的方式。一開始辦理不需要提供經濟擔保的文件,但孩子們開始準備在美國大使館面談前就需要了。

3. 245(i)受益人,可调整身份

我父親在 200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交過一份合格的勞工紙申請﹐他是主要受益人。他的綠卡已於 2022 年 4 月 29 日被推薦批准。請問﹐他的女兒-我姐姐-目前是未婚的成年子女(已超過21 歲),但父親的勞工紙獲批時她未婚並且未成年。請問她是否有資格申請移民﹐成為我父親主要受益人的“陪伴”或“隨後追隨”。我姐姐有一個美國公民身份的女兒,她將在幾年後滿 21 歲。她還有一個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這對她申請移民簽證有任何幫助嗎?

李律師答:
你父親是 200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交勞工紙的主要受益人,如果當時您未滿 21 歲的姐姐在 2000 年 12 月 21 日之前入境美國,根據  245(i) 的規定,她也是受益人。即使她那時未經檢查入境美國(非法入境)或未經授權而工作或逾期居留,她可以用任何方式在美國調整身份。現在她要用陪伴或隨後追隨的身份跟著你父親的案子,她已經超齡了。你說你姐姐有一個美國公民的女兒,幾年後她就要 21 歲了﹐這可能是你姐姐最快的移民方式。通常,像這樣的直系親屬申請案大約一年能完成。另一方面,若今天才開始申請兄弟姐妹案﹐可能需要大約 15 年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

4. 申請公民前 不必更正绿卡姓

我最近合法完成了名字更改。我持綠卡身份﹐並有資格申請入籍。我真正的問題是﹐我是否需要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更正我綠卡上的名字,還是我可以直接申請公民的身份?

李律師答:
申請美國公民身份之前,您無需更正綠卡上的姓名。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確實要求當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時﹐其綠卡的有效期至少要有六個月。這通常是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時必須申請新綠卡的唯一時間。由於您已經合法的變更姓名,您可以在入籍申請中附上一份更改姓名的法院文件的複印件。為了減少你在日常情況下的麻煩,您可以隨身攜帶一份姓名變更文件的副本以及您的綠卡或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