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2年9月4日刊登: 1. 我的綠卡屬第一優先( F11) – 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類別,但我的兒子則仍處於“隨後追隨”的類別。我已經拿到綠卡,可以結婚了嗎? 2. 我的新婚姻會影響入籍申請嗎? 3. 我可以用一個H-1B 工作簽證做一份以上的工作嗎? 如果可以,再加另一個雇主的流程是什麼?

刊登於2022年9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的綠卡屬第一優先( F11) – 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類別,但我的兒子則仍處於“隨後追隨”的類別。我已經拿到綠卡,可以結婚了嗎?

我和兒子是同一個 F11 類別的案件。而我兒子仍處於隨後追隨的身份。我拿綠卡已經有 3 年的時間。請問,如果我現在結婚﹐會影響我隨後追隨兒子的身份嗎?

李律師答:
<外交手冊>在隨後追隨案件的基礎問題指出,如果您此時轉換類別,可能會使您的兒子難以追隨你的案件。 它說“沒有法定期限要求隨後追隨的申請人必須申請簽證並尋求入境美國。但是,如果主要申請人死亡或失去身份,或者主要申請人與受益人之間的關係已經終止,則不再有隨後追隨的依據。”

2. 我的新婚姻會影響入籍申請嗎?

我有綠卡,目前人在海外,即將與非美國公民結婚。剛得知我的入籍面談安排在一個月內,所以必須回美國面談。我現在結婚會影響我的面談嗎﹖是否應該將我的婚姻日期推遲到我獲得公民身份之後?

李律師答:
正常情況下,入籍申請未決期間的新婚姻對裁決沒有影響。申請人在面談時應該讓移民官知道新婚情況,並提供一份結婚證書的副印件。

3. 我可以用一個H-1B 工作簽證做一份以上的工作嗎? 如果可以,再加另一個雇主的流程是什麼?

我目前在美國工作,持有 2021 年在一個學區獲得的 H-1B 簽證。夏天 我不會在那個學區工作,但希望在 6 月和7 月期間為另一個學區工作。 我想知道是否可能以及過程是什麼。

李律師答:
要有一份同期的 H-1B工作簽證,這位新雇主必須通過相同的 H-1B 流程,向 美國移民局 提交所有文件和申請費。 然而,同期的 H-1B工作簽證,這位雇主不必經過 H-1B 抽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