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EB-5 的新規章會出台嗎?美國已經“滿了” ,為什麼要給更多的H-2B 簽證?新表格變更 – 請務必使用正確的表格以避免申請被拒絕。”

以上3個話題分析某些事件發生或未發生的原因,並提醒及通知新的移民申請表格及其使用截止日期。

1. EB-5 的規章會出台嗎?當川普的白宮準備推行新法規時,他有快速落實新法案的能力。我們從讓他頭疼之一的H-1B項目見證了他是如何按照自己的主張來做調整。這個要求公司預先註冊登記才能遞交H-1B簽證申請,以及變更配額申請抽籤程序,以對碩士學位持有人有利(“申請人為受配額限制的外籍人士遞交H-1B工作簽證的登記需求“)的擬議法案,於2018年12月3日出台,於2019年1月31日完成,其間不到兩個月。而同時,擬議的EB-5 規章(“EB-5現代化投資移民計劃”)- 要大量提高投資移民金額,免除不公正劃分選區的把戲,及把不符合邏輯將開發的資金授權給富裕的城區,包括曼哈頓中城;而EB-5 法案只允許在就業率低和鄉村地區開發目標就業區(簡稱TEAs),川普政府的動作卻慢的遲遲不動。這個擬議規章在兩年前2017年1月31號即出台,僅於2019年2月22日被傳送到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進行審查。此案過度的拖延使憂慮萬分的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查爾斯格拉斯利參議員(共和黨),和參議院撥款委員會副主席-帕特里克萊希參議員(民主黨),於2019年3月11日向國安局( DHS)秘書和OMB代理主任發出正式通知,敦促川普政府,還有特別是OMB要為了國家的利益快點完成並實施此法案。為什麼川普成為總統後EB-5法案的進展這麼慢?可能是因為他是房地產商人,目睹通過EB-5項目給富人區提供廉價融資的資金讓房地產行業大大得利?或者可能是因為她的女婿賈里德庫什納一家已通過當下EB-5計劃獲得了暴利?若不是以上原因,為什麼擬議的EB-5法案拖了這麼長時間還沒有完成?

2. 美國已經“滿了” 為什麼要給更多的人H-2B 簽證?川普總統上週在訪問美國西南部邊境時說:“不能再讓你們進來了…我國已經爆滿了…無法接納了…回去吧.情況就是這樣”。而同時,國安局和勞工部卻聲明,他們打算要在目前的66,000個H-2B年度配額上,在9月30日前再多簽發30,000份H-2B臨時工作簽證。H-2B簽證通常是給那些低技能的人提供的,這些工作大部分都可以由試圖入境美國、逃離本國不人道狀況而請求庇護身份的難民來完成。通常H-2B工作是季節性的,如服務員、女傭、廚師、場地清理員、切割肉類,家禽,魚類的人員、動物看護人員以及自助餐廳和食品店櫃檯服務員。可能是美國並沒有“滿了” ?當人們開車穿過這片美麗的土地時,大家可看到城鎮之間有很多開闊的領域,方圓百里,空無一人。看看“滿了”的定義,我們可以看一下與加州土地面積相當的日本,人口有1.27億,是加州4千萬人口的三倍;比如13.4億人口的中國,雖然土地面積僅大於美國2%, 人口超過美國3.11億人口的4倍。那麼,如果川普先生說這國家真的“滿了” ,為什麼要給額外的H-2B配額呢? 有可能是因為他知道這個國家根本沒有“滿”,但是他想要一個大型的臨時客工計劃,這個計劃,被趕來趕去的客工沒有機會獲得永久居民身份?還有一點要特別指出,他非常熟悉H-2B項目的性質 – 他在自己的酒店和其他酒店物業中僱用了大量這樣的臨時客工。他知道該計劃的突出特點是工作本身必須是臨時性的,因此不能作為PERM勞工認證的基礎-這是大多數以職業為基礎的綠卡申請中最重要的一步。大型的臨時客工計劃,不做可申請永久居住身份基礎的工作,就可確保客工永遠不會真正成為永久居民或擁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

3. 請務必使用正確的表格 – 過去有很長一段時間,移民局的表格從未改變。移民局機構和其員工以及大眾都非常願意年復一年地用相同的表格。 1980年減少文書工作法也阻止了政府機構添加表格和使用更多紙張。但這一切都變了,現在的美國移民局儘可能利用一切機會使用越來越多的紙張來增加表格和填寫表格的指示。有些表格幾乎每年都變。使用被移民局認為過期的表格可以導致申請案件被拒。受時間限制的申請案,申請被拒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後果。讀者應該了解目前新表的改變:
• I-290B表 – 從1/20/19起, 只接收 5/17/18的版本。
• I-539表 –從 3/22/19起, 只接收2/4/19的版本。
• I-129F表 –從 4/29/19起, 只接收11/7/18的版本。
• I-131A表 –從4/29/19起只接收2/13/19的版本。
• I 191表 –從 4/29/19起只接收2/13/19的版本。
• I-130表 –從 5/6/19起, 只接收2/13/19的版本。
• I-134表 –從5/6/19起, 只接收2/13/19的版本。
• I-129表 –從5/20/19起, 只接收1/31/19的版本。

讀者也該注意,移民局最近在有些表格說明中做了重大的變化,甚至更改了對法規的解釋。因此現在必需仔細閱讀表格說明,以確保在填寫和提交表格時完全了解內容。

我們的下一篇文章將介紹那些付款方式有效、要寄到移民局的哪個辦事處、如何識破冒充移民局的騙局、以及為什麼那些以前不用律師幫助申請H-1B的公司現在應該尋求律師的幫助。

大紀元2019年4月19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一名被遞解出境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重新申請回美國嗎? 2. 綠卡持有人可能因輕罪被驅逐出境嗎? 3. 我的H-1B工作簽證是否需要重新遞交LCA/I-129表格?

1. 一名被遞解出境的合法永久居民,可以重新申請回美國嗎?

我在美國生活了33年。2013年因道德敗壞(信用卡詐騙罪)被驅逐出境。我有公民身份的父母以及多位家庭成員在美國。在被驅逐出境之前,我是合法永久居民。請問我的禁止入境懲罰是多長時間,現在已經過了五年。我想以訪客方式啟動重新入境美國的流程,要怎麼做?

李律師回答:
因犯罪被遞解出境的人沒有失效日期,賣淫罪除外。您必須找一位移民律師審查整個情況,看看是否可以及如何再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至於您以訪客方式來美國的問題,如果您不是加拿大國民,那麼您需要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簽證,並表明您同時希望申請豁免、以訪客身份入境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可能會拒絕您的簽證申請,但也可能告知您是否同意接受您的豁免申請,如果同意,領事館會告訴您具體程序。最終領事館或大使館可將豁免申請轉交給美國移民局(USCIS)的入境審查辦公室,建議予以豁免,美國移民局會做出決定。如果決定有利您,那麼領事館或大使館將簽發簽證。

2. 綠卡持有人可能因輕罪被驅逐出境嗎?

李律師回答:
一般而言,綠卡持有人因輕罪是不會被驅逐出境的。話雖如此,但當事人心中的許多輕罪,根據移民法,可能屬於重罪。因為川普總統發佈移民法內部執法的行政令,當事人擔心犯罪會帶來影響是對的,因為罪行是行政令的主要目標。如果您想確認您擔心的某種罪行是否輕微,您應該找一位移民律師,探討案件的所有情況、以獲得正確意見。

3. 我的H-1B工作簽證是否需要重新遞交LCA/I-129表格?

我現在為一位新僱主工作,但希望回我的原僱主處,我與老僱主的H-1B在2019年5月前有效。我的老僱主沒有取消我的H-1B身份。他希望我週一開始工作。在我開始再為老僱主工作之前,是否需要重新遞交I-129表格?

李律師回答:
我們的意見是,僱主沒有通知移民局取消你的H-1B申請的情況下,您不需要提交進一步的文書工作,來重新為你的同一個僱主繼續H-1B工作,。請注意,員工離職後僱主沒有通知移民局終止H-1B將面臨責任,如員工離職後因為沒有適當的通知、沒有終止H-1B身份,遭員工起訴工資。勞工部在一些案件中以此為由而支持H-1B持有人。

大紀元2019年4月1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領取糧食券會影響母親獲得永久居留權嗎? 2. 有醉駕記錄如何入籍 3. 配偶尚未得到綠卡或社會安全號碼,應當如何報稅?

1. 領取糧食券會影響母親獲得永久居留權嗎?

我剛剛成為一名美國公民,打算幫我的母親申請居留權,但我家人目前需要經濟幫助。如果我申請糧食券也獲得批准,是否會影響我申請母親移民?

李律師回答:
如果移民局發現您在使用必需經過經濟情況調查的福利如糧食券,那麼您母親獲得居民身份就可能產生影響,因為您必須為她的移民提供一份I-864經濟擔保書。雖然被發現的概率不高,但仍存在風險。即使您有共同經濟擔保人,裁決官員可能質疑一個相關的問題—共同擔保人的經濟擔保書是否可信,因為共同擔保人沒有協助您自己的經濟情況。

2. 有醉駕記錄如何入籍

我成為永久居民已超過10年,決定現在申請入美國籍。但我有個麻煩:2015年6月我在新澤西州因醉駕被捕(屬新澤西州的交通違法行為)。請問這會對我的申請入籍產生任何負面影響導致被拒嗎?我是否必須從逮捕日算起5年後,才能開始入籍程序?其他因素,例如全日制學生、擁有房產,是否會對移民局(USCIS)的決定有正面影響?如果申請被拒,我是否需要再等5年才能重新申請?

李律師回答:
為了回答您的問題,我假設您的酒駕記錄沒有被抹去。入籍需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在大多數情況下需要五年的良好品行。您的申請是否會獲批很難說。如果僅有一次酒駕記錄,獲批的可能性還可。酒駕在過去不被認為會對入籍申請造成太大威脅,但過去十年酒駕問題受到許多關注。這是因為各方利益團體積極遊說,給國會議員帶來了壓力,造成國會議員施壓給國安局官員。如果您決定申請入籍,您應該嘗試展示您所有良好道德品行的文件,包括提交對酒駕逮捕的解釋。

3. 配偶尚未得到綠卡或社會安全號碼,應當如何報稅?

我最近與來自其他國家的人結婚,但我的配偶尚未得到他的綠卡或社會安全號碼,我應當如何報稅?

李律師回答:
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正確的答案,但如果你的配偶人在海外,我們建議您的報稅類別為已婚、但分開報稅。根據我的理解,您的報稅類別取決於您年底時的婚姻狀況。如果您在報稅年度內結婚且您的配偶人在美國,您應該聯合報稅或選擇已婚分開報稅。聯合報稅應該能辦得到,您的配偶以報稅號碼(ITIN)和您一起報稅。任何會計服務公司都應該能夠協助您和您的配偶報稅。

世界周刊2019年4月7日刊登 1. 我想放棄我的綠卡,會影響想留在美國的家人嗎?我應該怎麼做? 2. 學生簽證身份換學校難- 該怎麼辦? 3. 儘管我有新的簽證,但是當我用H-1B工作簽證身份重新入境時,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只讓我短暫停留。為什麼? 4. 甲公司贊助我拿到H-1B簽證,乙公司申請了轉換H-1B,但我想換到丙公司 – 我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1. 我想放棄我的綠卡,會影響想留在美國的家人嗎?我應該怎麼做?

我和家人在2015年移民到美國。作為一名藝術家,我在這裡不是很成功,希望回到我的出生國。我有兩個問題:1。如何放棄我的綠卡2.對我想留在美國的妻子和孩子有什麼影響。

李亞倫律師答,
你有兩種方法取消綠卡,通過提交表格I-407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1)親自或郵寄此表給你母國的美國移民局國際辦事處,或若你母國沒有美國移民局國際辦事處,將此表郵寄至離你母國家近的移民局國際辦事處,2)將此表提交至美國入境關口的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你立即需要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而你母國沒有美國移民局國際辦事處,美國駐當地的領事館可能允許你當面提交表格。I-407表的用法說明提及向何處的移民局國際辦事處和入境海關遞交的地址。至於您的家人,如果您此時放棄綠卡,他們的身份不會受到影響,因為您已經持有綠卡3 – 4年。移民局對主要申請人及其家人更關注的是,主要申請人沒能在美國待夠足夠長的時間就放棄綠卡。

2. 學生簽證身份換學校難- 該怎麼辦?

我剛以5年學生簽證身份入境美國來上一所好大學,但我感覺不理想,想轉學。然而,我很想轉去的學校有個政策,它不接受才剛入境美國到外校入學的學生轉學。它要求我必須先回中國後終止原校的I-20入學許可表。我應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不知道你要轉去的學校最終會接受什麼措施,但也許他們會樂意給你一個在美國境外使用的I-20。然後,因為你原校的五年學生簽證仍然有效(即使是另一所學校的),您應該能夠通過向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出示新的I-20和有效護照重新入境美國。如果CBP不同意,它仍然可以自行決定允許您提交I-193申請表免除護照和/或簽證。

3. 儘管我有新的簽證,但是當我用H-1B工作簽證身份重新入境時,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只讓我短暫停留。為什麼?

我的H-1B身份延期到2021年,離了境,在領事館獲得起始於2019年3月25的新簽證。目前的H-1B簽證於2019年3月24日到期 – 是我第一個H-1B身份的截至日期。我度完假後於2019年2月25日回到美國,機場的海關官員只給了我在美國待到2019年4月3日的時間,他說這包括3月24日簽證到期後的10天寬限期。我怎樣才能解決這情況?

李亞倫律師回答,
H-1B簽證持有人通常不能在H-1B簽證起始日的10天前入境美國。當你入境美國時,2019年3月25日起始的簽證和申請都不在10天內。因此,CBP官員可能認為您只能用2019年3月24日到期的現有簽證和申請入境,並且官員只允許給你簽證到期前的時間加上10天的寬限期。對於新批准的日期與即將到期的日期相聯接,似乎是一種可疑的法律解讀。簽證是用於入境,不是指定某人能留在美國的時段。我建議您立即在美國的任何一個國際機場與CBP溝通,確保您的情況得到解決。如果CBP拒絕提供幫助,您應該離境,然後使用新簽證重新入境。你應該確保入境海關的CBP檢查了你,而不是只是揮手讓你入境。在揮手入境的情況下,可能會沒有您重新入境的記錄。

4. 甲公司贊助我拿到H-1B簽證,乙公司申請了轉換H-1B,但我想換到丙公司 – 我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我現在在甲公司上班,乙公司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要僱我,乙公司在4個月前遞交了H-1B轉换公司的文件,還未對移民局要求補材料予以回復。現在丙公司向我提供更好的工作機會,也願意為我辦H-1B轉换公司申請。此時我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因為此時你還在甲公司上班,丙公司為你提交H-1B轉換申請沒有任何問題。新的申請要包括甲公司持續付你薪水的證明,以表明你仍然保持現在的身份。問題是你是否只想為丙公司工作,還是如果乙公司申請被批准,你願意為乙公司工作。如果不管結果如何你都不願意為乙公司工作,你應該現在要求乙公司撤回其申請書。另一方面,如果你仍然有為乙公司工作的想法,你可以繼續讓乙公司申請,看看是否能被批准。如果乙公司在丙公司的申請批准之前獲得批准,丙公司的批准會將前者的批准取而代之,但你也應該讓乙公司撤回申請,除非你還計劃為乙公司工作。如果丙公司的批准在乙公司申請結果出來之前,你應該讓乙公司立即撤回申請書,以避免影響您在丙公司工作的資格。

刊登於2019年4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的剪報

大紀元2019年4月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丈夫在遞交僱主贊助的綠卡申請(I-485)後離家出走,我和他仍有合法婚姻但不住一起,請問我仍然符合綠卡申請資格嗎? 2. H1-B身份,I-485的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均已獲批,但I-485排期未到 3. 男朋友和我很快就要結婚,我是非法移民,他想幫我解決移民身份

1. 我丈夫在遞交僱主贊助的綠卡申請(I-485)後離家出走,我和他仍有合法婚姻但不住一起,請問我仍然符合綠卡申請資格嗎?

如果信用報告顯示有另一份租約,我擔心要以已婚夫妻身份去綠卡面談。他說,我們是合法夫妻,他在我們收到綠卡之前搬出去是可以的。我們已經結婚17年,在搬離美國6年前我們曾持有過綠卡。我們現在持E3/E3D簽證。我們有兩個9歲以下的孩子也在申請中。我不希望他的租約/搬出去會讓我沒有資格獲得配偶綠卡。

李律師回答:
你的案子不是基於婚姻的申請案,只要你丈夫繼續支持你的移民申請,我認為你將獲得你的永久居留權。我還假設你丈夫搬走後的地址也屬同一個移民局地方辦公室的管轄範圍,因為美國移民局(USCIS)的當地外地辦事處可能不希望裁定居住在其管轄範圍之外的人士申請。你們已經有兩個孩子的事實會打消任何懷疑非真正婚姻的判斷。如果已婚的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為配偶提出申請,或者職業移民案的主申請人才結的婚,那麼不同的地址會引人質疑。如果你們同時提交I-485調整身份,因美國移民局現在面談所有職業移民案的受益人,所以可能你們得自己協調一起去參加移民面談。

2. H1-B身份,I-485的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均已獲批,但I-485排期未到

雖然我的I-485綠卡申請的工作許可證(EAD)和回美證(AP)已經獲得批准,但我仍然希望保持並繼續使用H1-B簽證,直到我綠卡的排期排到。保持H-1簽證身份的原因包括:如果由於任何意想不到的原因,讓我的綠卡處理有任何問題,我需要一個可以讓我留在美國和工作的備用計畫,那就只有H-1簽證。我綠卡優先日是2010年10月31日,我來自印度,排期每個月進展都不夠快。我需要專業建議,我的方法是否正確,有哪些能為我(H-1B)和我的妻子(H-4)做的?

李律師回答:
許多H-1B持有者都面臨與您相同的問題,許多人選擇了您提的後備計畫。出於安全考慮,這似乎是正確的方法。當然,如您所知,許多人也備有工作許可證和回美證。

3. 男朋友和我很快就要結婚,我是非法移民,他想幫我解決移民身份

我年輕時,拿著簽證來美,簽證現已過期。請問我逾期居留,會對我的移民流程造成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只要您當初來美國時用的簽證是有效的,而您的男朋友是美國公民,那麼您的逾期居留應該不會影響您的移民身份申請。美國公民配偶的逾期居留的移民違規可予以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