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6年5月24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刚跳槽 促公司快启动PERM 2. 刚递交I-485就被裁 怎么办?

刊登于2026年5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刚跳槽 促公司快启动PERM

读者问:
我刚刚跳槽了,移民申请的排期是2023年1月初,距离B表剩下1年就排到了。现在公司好像PERM很难办,预设都走国家利益豁免(NIW),我只有硕士学位,啥都没有,就是在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ML)方向做了5年多的工作,现在职位也是机器学习工程师(MLE)方向。但是,律师说加快处理的风险率高。公司应该会重新帮忙走PERM+EB2-NIW。我感觉NIW-EB2过的机率本身就很低。如果第一次的NIW被拒绝的话,我是否应该现在立刻要求开始PERM?

李亚伦律师的回答: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我推测您之前的工作已经为您申请了I-140,并获得了2023年的优先日期。既然您承认NIW申请的难度,而您的律师也告诉您加急处理的风险要高得多,这表明您和律师对NIW申请的胜算都缺乏信心。因此,除非有我不知道的情况,否则您或许该敦促公司尽快启动您的PERM申请,不要等到NIW被拒绝后再做决定。

2. 刚递交I-485就被裁 怎么办?

读者问:
今天被裁员了,悬着的心终于死了。我1月刚递交I-485,距离180天的期限还有不到3个月,无奈team大裁员,砍了一半的人手,我不幸中招。目前,不只绿卡杳无音讯,连I-765和EAD卡都没拿到。我之前跳槽现在的公司,重新办的Perm,属于I-140和I-485同时申请,如今两个都不到180天。我的6年的H1B也已经用完,目前只能一年一续。据说,这种情况新公司无法继续办H-1B,只能等绿卡或EAD早点批下来。请教目前的情况该如何操作?我可不可以跟公司商量,别一次发完遣散费,而是透过薪资单每月发钱。这样移民局面谈也可以拿出薪资单,假装自己还在职。

李亚伦律师回答:
不幸的是,如果I-140申请尚未获批,而个人在180天期限前三个月失去工作,我们无法断定此事还有挽回的余地,因为雇主显然已无意提供永久全职职位。您在陈述中提到您已转投这家公司并重新申请了PERM,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您是否已获得前雇主的I-140批准?如果是,您或许可以将其用于新雇主,从而获得一年的H-1B签证,以便思考下一步的计划。

 

你可用的移民新闻 – 关于第二轮回 H-1B 抽选的预测;拟议规则制定通知下第 I 级至第 IV 级现行工资将大幅上升;人身保护令与在移民法官面前提出宪法问题的权利

刊登于2026年5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

1 关于第二轮回 H-1B 抽选的预测

随着 2027 财政年度 H-1B 名额三月份的抽选已经完成,从过去的经验证据来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加权薪资规则中所设定的中选比例似乎并不准确。该规则原本给予愿意支付更高薪资给受益人的雇主更多机会(即更多抽签机会)。 USCIS 预估今年各薪资等级的中选机率为:第 I 级 15.29%、第 II 级 30.58%、第 III 级 45.87%、第 IV 级 61.16%。

我们认为最终统计结果可能会显示更高的核准比例。至于是否会在七月进行第二轮回抽选,我们认为发生的可能性相当高。这将取决于有多少雇主实际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 H-1B 申请。一方面,雇主似乎更有动力提交申请,因为他们已经支付了215美元的注册费。另一方面,有些雇主可能因为设定了无法实际承担的薪资水准和行业分类代码(SOC代码)而为自己设限。还很可能有不少机构在提交 H-1B 注册时,并未充分考虑或抱持希望认为:对于身在海外或无法成功转换为 H-1B 身份的受益人所附带的 10 万美元 H-1B 费用,最终会被法院推翻。如果相关规则没有改变,这些机构可能会重新考虑是否提交申请。

目前关于费用的诉讼进展为:在「美国商会诉美国国土安全部」一案中(2025 年 12 月 23 日),联邦地方法院维持该费用的合法性,目前案件正在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审理中。另外两起重要案件——「加州诉 Noem」及「Global Nurse Force 诉 Trump」——仍在审理中。

2 根据拟议规则制定通知,第 I 级至第 IV 级现行工资将大幅上升

拟议的法规《改善对某些外国人在美国临时及永久就业的薪资保障》(2026 年 3 月 27 日联邦公报)将大幅提高现行工资标准第 I 至第 IV 级。

具体调整如下:

第 I 级:从第 17 百分位提高至第 34 百分位
第 II 级:从第 34 百分位提高至第 52 百分位
第 III 级:从第 50 百分位提高至第 70 百分位
第 IV 级:从第 67 百分位提高至第 88 百分位
在实际影响上,第 I 级受影响最大,薪资将大约上升 33%,使入门级职位的定义更接近于有经验或初级中阶水平;第 II 级将上升约 24%,第 III 级约 21%,第 IV 级约 22%。

反对该提案的理由包括:

美国劳工部(DOL)未充分说明为何这些百分位数是合理的
根据这些百分位计算出的薪资并不符合「现行工资」,且在许多情况下甚至高于市场水平
该规则将实际上消除真正的入门级薪资
可能带来经济负面影响,例如企业将工作外包海外以及减少招聘
公众可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前透过联邦电子规则制定平台提交意见。提交者应标明机构名称与案号 ETA-2026-0001,说明建议修改的理由,并尽可能指出所涉及的具体条文与措辞。

3 人身保护令与在移民法官面前提出宪法问题的权利

哥伦比亚大学示威者、永久居民 Mahmoud Khalil 曾被拘押并转送至路易斯安那州,之后透过人身保护令在新泽西联邦地方法院获释。然而,该判决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被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推翻。
该裁决对于在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框架下挑战移民拘留具有重大打击。法院认为,《移民与国籍法》(INA)不允许移民透过人身保护令挑战那些可以在移民法院及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裁决后,透过上诉审查程序处理的问题。
唯一的例外是所谓「现在或永远无法提出」的主张,即若不即时提出将无法在其他程序中被审查的问题。
Khalil 的法律团队目前正申请全院复审(en banc review),并要求新任第三巡回法官 Emil Bove 回避此案,理由是他在司法部任职期间可能参与过相关决策。 Bove 曾是川普总统的私人律师,处理包括封口费刑事案件在内的事务,之后被任命至司法部并提名为第三巡回法官。作为川普的忠诚支持者,他很可能不会选择回避。
在该案件中,反对意见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由于移民法官(IJ)认为自己无权审理宪法问题,因此未能建立相关记录,使上诉法院难以实质审查 Khalil 所主张的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权利侵害,尤其是在移民法官多次拒绝其相关请求的情况下。
反对意见还指出,在口头辩论中,政府首次提出了一份 2025 年 9 月的政策备忘录,表示移民法官「通常可以考虑源于宪法法的论点」。在此之前,国土安全部律师及当事人普遍认为,无论是移民法官还是 BIA 都不会审理宪法问题。
因此,未来律师可能会依据该备忘录,要求移民法官对宪法问题作出裁决,尽管大多数作为行政部门成员的移民法官仍可能拒绝这样做。此外,令人遗憾的是,该备忘录似乎仅被用来为政府律师在法庭上的主张提供支持。

世界周刊2026年5月10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公司担保NIW 失业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刊登于2026年5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公司担保NIW 失业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读者问:
刚交了调整身分I-485,但公司有点不稳,不知道失业会不会影响I-485。请问,基于NIW(国家利益豁免)基础上的I-485是不是可以失业?

李亚伦律师回答:
假设您的NIW申请是透过自我申请获得的,那么在I-485阶段失去工作可能不会对申请产生太大影响,尽管您可能仍然需要证明您仍然致力于NIW申请所依据的工作类型。如果NIW是由公司担保的,那么失去职位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但如果I-140已获批准且I-485申请已等待180天或更长时间,您仍然可以将您的申请转移到相同或类似的职位。

世界周刊2026年5月3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海外申请 H-1B 需缴交10万元 2. 办公地点变更 不能交I-485

刊登于2026年5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海外申请 H-1B 需缴交10万元

读者问:
朋友现在I-485在审理中,但已经拿到I-485工卡和I-131(分开的),只等排期。现在是用O-1签证工作(境内转换没有visa sticker),今年抽到H-1B了,律师说一定要10月COS到H-1B status之后,再出美国做签证。如果10月之前挂着O-1身分出去的话,回来I-485会被视为放弃吗?已经有I-131 AP了,O-1也不能在10月出门办H-1B签证吗?回来的时候拿着H-1B签证入境不可以么? I-485会被取消?

李亚伦律师回答:
根据目前适用于在海外申请 H-1B 签证人士的 10 万美元 H-1B 付款规定,申请人必须在离开美国之前先在美国境内完成身份转换,才能避免支付该费用。这就是为什么您的律师坚持您必须留在美国直到 10 月,因为那时身份转换才会正式生效。如果之后您离开美国,这并不会被视为放弃 I-485 申请,因为 H-1B 持有人在 I-485 申请审理期间可以离开并再次入境美国。您的朋友也可以使用预先假释(Advance Parole) 离境,这同样不会使 I-485 申请失效。如果您的朋友在 10 月之前仍持 O-1 身份离开美国,而之后试图以 O-1 申请重新入境,USCIS 可能会认为他已经放弃了 I-485 申请。

2. 办公地点变更 不能交I-485

读者问:
因为新公司的perm迟迟没有批下来,但是目前优先日期的排期已排到,最近联系原公司拿到了offer,但是办公地点变更(旧金山搬到纽约)。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用原来的I-140直接交I-485调整身分吗?别人直接交I-485的前提是,同一办公地点和同一家公司/法人实体(legal entity)。请问,不同办公地点但同一家公司,有可能直接交I-485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很遗憾,大多数人的说法是正确的——只有在工作地点和法律实体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您才能立即提交申请。也许您的前雇主仍然能够在旧金山为您提供职位。如果是这样,他们会在 I-485 J 表格补充表「有效工作邀请确认或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 204(J) 条提出的工作可转移性申请」中声明,他们目前在旧金山为您提供了一份有效的工作邀请。如果您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在旧金山的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公司决定将您调往纽约,情况就不同了。

世界周刊2026年4月2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EB-1A加急 也可能暂缓处理 2. 申请EB-1A(杰出人才) 怎样才能成功?

刊登于2026年4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EB-1A加急 也可能暂缓处理

读者问:
公司帮忙给我递交了一份EB-1A,是加急处理的,然后拿到了RFE(回覆的最后期限是5月)。 公司是申请人,所以我对很多材料准备过程中不透明,觉得与公司合作的律所特别不靠谱,做的申请非常差。但他们不愿意撤销(withdraw),还说要准备补材料。我实在是不敢相信他们。请问,我现在可以自己做,重新递交一份吗? 申请人是自己,petition letter和exhibit会自己写,跟公司准备的应该不一样。我打算用加急处理。这样两个案子的时间就会重叠,相当于一份正在待审的 RFE,一份是新的。公司不给我看她们准备递交的文件是什么样的,我从头到尾就只提供了一些材料、推荐信之类,所以我觉得如果自己做的话,申请人信函及附件肯定和他们写的不一样。 申请人不一样的话,两个案子会有一些差别。这算不算重复申请? (我的NIW已经在待审中,因为我觉得公司递交的那份会被拒。)

李亚伦律师回答:
看来您同时在处理两件事,还想再添一件。这可能会让您感到困惑,但如果您确实符合EB-1A类别的资格,我可以肯定地说,以加急处理方式提交自己个人EB-1A申请并非不可行。请注意,支付加急处理费并不能保证美国移民局(USCIS)会在15个工作天内处理您的申请。如果案情复杂,美国移民局很可能会暂缓处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开始审理。之后,您可能需要申请退还加急处理费,因为美国移民局历来不会在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情况下自动退款。此外,美国移民局也可能在15个工作天内处理您的申请,并履行其加急处理义务,例如发出补充资料请求或拒绝/批准/驳回意向通知。

2. 申请EB-1A(杰出人才) 怎样才能成功?

读者问:
我是中国排名前2名大学的本科和博士生,中间有个短暂的欧陆硕士生身分。我在券商投行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和并购,没有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类似的学术活动。我想申请EB-1A(杰出人才)。请问,在目前这个情况下,我能够成功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一般来说,像您这样情况简单的申请人似乎不太符合EB-1A杰出外籍人士类别的资格,而且正如您所知,目前的情况并不乐观。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EB-1A类别的全部10项标准,并至少挑选出三个您认为自己符合的条件。之后,您可以预约一位熟悉EB-1A申请流程的移民律师,并向他/她提供您的作品集或详细履历进行咨询。仅凭您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断定您是否符合资格。

世界周刊2026年4月12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同时持2张EAD 情况少见

同时持2张EAD 情况少见

读者问:
我的H-4延期批准了,但H-4 工作许可证(EAD)收到移民局补材料的通知,说我已经有一个2030年到期的工作许可证(是我前几周刚拿到的I-485 EAD),为什么还要申请这个EAD(C29 H-4类别)?我现在很懵,补材料的通知上面就给了三个选项让我选。 1、因为EAD卡遗失或损坏;2、EAD卡资讯不对要改;3、我要撤销现在这个申请,因为我已经有一个有效的 EAD。请问,有了I-485 工作许可证之后就不能延期H-4 工作许可证了吗?还是移民局搞错了,没看到两个工作许可证的类别是不同的。我想写一封信说明一下这个申请是H-4的,因为暂时不打算用I-485 工作许可证,然后这三个选项我都不选。这样回覆可以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我们确实见过有人同时持有两张工作许可证(EAD)的情况,但如果某人的EAD有效期已经延到2030年,仍然再申请另一张EAD的情况是很少见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能会关注安全问题(例如是否可能有他人使用其中一张卡),或者担心您的 I-485 申请是否存在任何问题。目前来看,您的解释已经算是合理的理由之一,至于是否会核发 H-4 EAD,最终仍取决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决定。

世界周刊2026年4月5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H-1B抽不中 可以申请PERM吗?

刊登于2026年4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H-1B抽不中 可以申请PERM吗?

读者问:
先生找到工作,公司帮忙申请H-1B,但三抽都还没中,实在绝望。我突然想到是不是可以直接找公司递交PERM,然后人一直在美国境内就可以了?我先生是韩国出生的,应该没有排期。 TN可以直接递交PERM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很遗憾,H-1B 注册并没有保证会中签,许多人连续多年多次参加 H-1B 抽签而未被抽中也是很常见的。最好的做法是继续尝试,因为我们确实看到过一些人在多次失败之后最终被抽中。如果被抽中,H-1B 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停留最多六年,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更长。
对于您的具体问题,公司可以在您和您丈夫仍在美国期间提交 PERM 申请。如果您的丈夫希望在整个流程结束时申请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他必须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持 TN 身份的人可以直接申请 PERM,但需要注意,在申请过程中即使只是前往加拿大后再入境美国,也可能在入境时遇到问题,因为边境审查目前更加严格,而且 TN 身份与 H-1B 不同,它要求申请人具有非移民意图。

世界周刊2026年3月29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劳工证申请 随时可重启 2. H-1B延期 须到期日前6个月内提交 3. EB-1A和EB-1B主张一致 可同时递交

刊登于2026年3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劳工证申请 随时可重启

读者问:
今天刚被告知,因为劳工证市场测试(labor market test) 没有通过,所以PERM要重新开始,具体情况要之后和律师沟通一下。一般都是什么原因会没有通过劳工证市场测试?要重启重启的话是一定要等6到12个月之后吗?我大学毕业就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之前搬迁(relocate)到加拿大一年,今年才回美国,所以PERM用的经验是加拿大公司的经验。 劳工证市场测试没有通过和工作经验有关吗?它和工作地点有关吗?例如旧金山湾区和纽约这两个会有差别吗?因为考虑明年搬到纽约,如果PERM的工作地点是纽约的话,会不会比较容易过?

李亚伦律师回答:
很遗憾听到您的劳工证市场测试没有通过。常见的原因包括:拼写或填表错误(PERM 程序对表格错误的要求非常严格);招聘程序可能没有正确完成;可能存在有能力、愿意、符合资格且可立即上班的美国劳工,而雇主未能以与工作相关的正当理由将其排除;申请人的资格可能与劳工证申请中所要求的不一致等。

一般而言,劳工证申请可以立即重新开始,通常不需要等待六个月或更长时间才重新申请。如果劳工证所要求的资格只是在同一家公司于加拿大的职位相同,这可能会成为劳工部提出问题的原因,因为在同一家公司获得的工作经验应该是在与所提供职位实质上不同的职位上。至于旧金山还是纽约的问题,关键可能在于:在旧金山或纽约是否有更多符合资格且愿意申请您这类工作的候选人。这涉及到职位广告的发布以及公司对候选人的筛选。如果该职位是远程工作,则市场测试将是全国范围的,而不仅仅是本地市场。

2. H-1B延期 须到期日前6个月内提交

读者问:
我看了下劳工部网站,PERM平均等待时间是17个月,所以12个月PERM等不到。我的问题有二:1、以我的情况H-1B能不能在到期前申请1年延期?如果可以的话,最早什么时候能申请? 2. Recapture time能单独递交吗?还是必须跟H-1B 延期申请一起?

我的案子能在2026年5月前递交新的H-1B 延期申请吗?我H-1B的6年期间有近两个月在美国境外,所以这两个月能够让我H-1B的到期日往后推。我的H-1B是2026年5月到期,PERM是2025年5月递交的(排期日- PD)。虽然我的PERM是在H-1B 6年期满(max out)前365天递交的,但只提早了1天。我当时以为只要提前365天递交 PERM,我就能在2026年3月申请1年延期.但我后来再读AC21条款的时候,发现可能是最早申请开始时间是PERM 递交时间往后推365天后才能申请,也就是说我的最早申请日是2026年5月。这很有可能造成我非法居留。我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回答: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在目前的 H-1B 到期之前申请一年的延长。所申请延长的开始时间必须是在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申请满365天之后。 H-1B 延期申请只能在其到期日前六个月内提交。您也可以另外申请补回(recapture)之前在美国境外所花费的时间,但这也必须透过提交 H-1B 延期申请的方式来进行。

3. EB-1A和EB-1B主张一致 可同时递交

读者问:
我准备好全部的材料了,也写好了EB-1A的I-140 letter。本来想走公司的EB-1B,毕竟稳一点,但公司的律所动作太慢了。我该先自己递交EB-1A吗? EB-1A和EB-1B可以同时递交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EB-1A 和 EB-1B 可以同时提交,但两者内容不得相互冲突。如果您希望自己提交 EB-1A 申请,请确保其内容与 EB-1B 申请中的主张一致。

李亚伦文章:入美难民不应被污名化

刊登于2026年3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

什么是难民?难民是为了逃避迫害而逃离原居地的人。如果一位难民来到美国,他已经过长时间、即持续严格审查;在最终获准入境后,欢迎他来到美国,并由私人机构协助安置与融入社会,成为有生产力的社会成员。

因此,当读到一则由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对一名自入境以来一直守法行事的难民所施加的骇人经历时,令人震惊。正如2026年1月29日《纽约时报》文章〈They Had Done Everything Right. ICE Detained Them Anyway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完全正确。但移民执法局还是拘留了他们。 〉所报导,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名来自厄利垂亚的难民、并是三名子女的单亲母亲 Selamawit Mehari,在她13岁的儿子与一位年长女儿面前,被ICE人员从公寓带走,尽管女儿出示文件证明母亲合法居留的身分,仍被强行带离。次日,这位母亲双手、腰部与脚踝被镣铐束缚,被匆忙押送上飞往德州拘留中心的飞机。她被拘留了五天。在被送往德州之前,明尼苏达州的ICE人员曾告知她将被转送至德州并面临遣返,并询问她是否要带孩子一起离境。一名官员解释说,她之所以被拘留,是因为她尚未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其案件将被重新评估。在德州,她被发放囚衣与橡胶拖鞋,并被关押在一间寒冷的房间内,与其他女性一样,地上铺着床垫,盖着薄薄的金属保温毯取暖。她逐渐失去时间感。期间某个时刻,她透过电话口译接受了长达三小时的讯问,而这些问题正是她当初申请难民身分、获准来美时已回答过的内容。五天后,她与其他难民一同被释放,身无分文,也没有身分证件,只能自行从德州返回明尼苏达州。当天稍晚,家人才得知她的绿卡申请已获批准。获释隔日,她仍未取回个人证件及被没收的心爱金项链(以当前的金价而言,人们不禁希望ICE已归还该项链)。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文章指出,近几周内,明尼苏达州约有来自十多个国家、无犯罪纪录的百余名难民被移民官员逮捕,并被送往德州拘留中心接受面谈。

然而,在2026年2月18日,政府向明尼苏达州联邦地方法院 John R. Tunheim 法官于 UHA 诉讼 Bondi, 26-CV-417-JRT-DLM 一案中提交的文件中,一份同日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与ICE备忘录〈Detention of Refugees Who Have Failed to Adjust to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拘留未能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难民〉说明了政策依据,指出凡在美国居住至少一年但尚未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难民,均可被国土安全部(DHS)逮捕并拘留。

该备忘录援引《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09(a)(1)条有关难民调整身分的规定,指出未完成身分调整的难民应返回或被送回国土安全部(DHS)羁押,以接受入境检查与审查——难民若提交身分调整申请并出席相关预约或面谈,可视为自愿返回羁押;但若在满一年时未自愿返回,该法条规定该外国人「应被送回」国土安全部羁押,要求国土安全部去找、逮捕并拘押该外国人。

该法条明确设想的程序是:在美国实际居住满一年、且未透过其他方式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难民,应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备忘录本身亦承认,提交调整身分申请并出席预定面谈或预约,即属于履行自愿返回羁押之要求。该法条并未设想在此种情况下进行拘留。

因此,难民「返回」接受检查的标准方式,是透过申请调整身分。然而,难民在被接纳为难民满一年之前,并不被允许申请调整身分。见《联邦法规》第8篇第209.1条(8 CFR 209.1)。一旦提出申请,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目前公布的处理时间,调整身分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为12个月。那么,在等待审理期间,调整身分的申请人是否受到免于拘留的保护呢?显然未必如此。如果《纽约时报》文章中提到的 Mehari 女士以及另外三名已经申请调整身分的难民仍然遭遇类似被突然拘押并转送他州的情况,那便是一个例证。

难民在来到美国之前会经过多严格的审查呢?答案是:非常严格。美国难民接纳计画(USRAP)在整个程序的多个阶段都进行生物识别和个人背景审查,包括在初步的安置支援中心(Resettlement Support Center)面谈时、申请人启程赴美之前,以及抵达美国入境口岸时。在各类审查中,包括在安置支援中心预筛选时使用美国国务院的领事监察与支援系统(CLASS),对申请人的主要姓名以及所有可能的变体进行姓名比对。跨部门审查则透过个人资料进行背景核查,包括在特定年龄范围内所有难民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其他资料。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面谈之前或同时,还会进行生物识别审查,包括透过新一代身份识别系统(NGI)进行的联邦调查局(FBI)指纹检查、国土安全部自动生物识别识别系统(IDENT)检查,以及国防部的生物识别纪录核查。之后,申请人还需接受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难民面谈,由受过高度专业训练的移民官员在海外与所有难民申请人进行深入的面对面访谈,透过多条线索进行交叉核查并发展进一步的提问方向。涉及国家安全疑虑的案件,会透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受控申请审查与解决程序」(CARRP)处理;某些难民案件还会由该局的「欺诈侦测与国家安全局」(FDNS)进行加强审查。在飞往美国之前,申请人还需接受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进一步审查与检查,之后才会被允许入境。

因此,这些人原本应被推定为不会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的人。如果该备忘录是因2025年11月在华盛顿特区涉嫌枪击两名国民警卫队成员的29岁阿富汗公民 Rahmanullah Lakanwal 的案件而制定,那么该备忘录应当被撤回,因为目前已知的情况并未显示 Lakanwal 先生进入美国时有任何不诚实之处,也没有证据显示他是暗中同情美国敌人的人。已知事实是,他曾在阿富汗协助中央情报局(CIA),加入一支精英反恐「零单位」(Zero Unit);在美军撤离阿富汗后的次月,他在「欢迎盟友行动」(Operation Allies Welcome)下以人道假释身分被空运至美国;他于2025年4月在特朗普政府时期申请并获得庇护;据报导,他一直在面临心理和经济困难、挫折与抑郁。一名个案工作者表示,她个人认为他同时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源于其与美军合作的经历),并可能患有躁郁症,但主要表现为抑郁状态。

备忘录指出,难民可以透过自愿到移民办公室接受检查或遵守预约安排来完成「自愿返回」程序。然而,本文作者从未读到或听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在难民入境满一年后主动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前往接受检查;同样也未曾听说难民可以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直接前往移民局办公室。联邦政府大楼的保安通常会拒绝没有预约的人进入,即使能通过安检,移民官员通常也没有时间或条件接待没有预约的人。

一个国家不应该将难民污名化、拘留、试图遣返,并在恶劣条件下将他们转送至遥远州份的拘留中心——这种待遇甚至不会施加在最严重的罪犯或被怀疑的外国间谍身上。这份备忘录看起来只不过是为了恐吓难民群体、并阻止他们继续合法留在美国而制定的。它应当立即被撤回。

世界周刊2026年3月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薪水高 H-1B的中签率高 2. 收补件通知 可再提交体检报告

刊登于2026年3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薪水高 H-1B的中签率高

读者问:
我申请了三次H-1B,三次没中了,今年是第四次。我已经在美国待了6年,续签了几次TN签证。目前,我是加拿大的研究生,因此只能申请本科H-1B。不过,我正在周末读OMSCS,明年可以申Master’s Cap研究生配额。上个月,刚完成TN签证续签,下次续约时间是2028年底。这样,我就又有三次H-1B抽签机会。请教一下,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大机率能抽中么?如果六次都不中那真的挺难受的。

李亚伦律师回答:
在新的加权工资规则下,如果您拥有较高的工资报价,被选中的几率会更高。假设该规则适用于今年的 H-1B 配额注册(Cap Registration),根据劳工部(DOL)OES 工资系统,工资等级越高,被选中的可能性就越大。 劳工部将工资分为四个等级,而 移民局利用这一体系,在抽签中假设:一级工资获得 1 个“球”,二级 2 个,三级 3 个,四级 4 个。鉴于您已在美国工作六年,并多次续签 TN 签证,您的薪水很可能属于三级或四级,因此被选中的可能性相当不错。

2. 收补件通知 可再提交体检报告

读者问:
今天收到补件通知(RFE)说,要提交体检表,但是明明提交I-485的时候是把体检结果的信封放在同一个信封里寄过去的。打美国移民局电话,想问,但都没办法到人工。想问下,体检表寄丢了能让体检医师重新出个一样的报告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我们发现,在无法取得美国移民局回覆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提供另一份体检报告。如果体检报告仍然有效,您可以回到医生或诊所,要求提供新的体检报告。在采取此方式之前,请务必阅读所有关于体检报告有效性的规定。提交错误的体检报告以回应证据请求将导致申请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