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6年4月12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同时持2张EAD 情况少见

同时持2张EAD 情况少见

读者问:
我的H-4延期批准了,但H-4 工作许可证(EAD)收到移民局补材料的通知,说我已经有一个2030年到期的工作许可证(是我前几周刚拿到的I-485 EAD),为什么还要申请这个EAD(C29 H-4类别)?我现在很懵,补材料的通知上面就给了三个选项让我选。 1、因为EAD卡遗失或损坏;2、EAD卡资讯不对要改;3、我要撤销现在这个申请,因为我已经有一个有效的 EAD。请问,有了I-485 工作许可证之后就不能延期H-4 工作许可证了吗?还是移民局搞错了,没看到两个工作许可证的类别是不同的。我想写一封信说明一下这个申请是H-4的,因为暂时不打算用I-485 工作许可证,然后这三个选项我都不选。这样回覆可以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我们确实见过有人同时持有两张工作许可证(EAD)的情况,但如果某人的EAD有效期已经延到2030年,仍然再申请另一张EAD的情况是很少见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能会关注安全问题(例如是否可能有他人使用其中一张卡),或者担心您的 I-485 申请是否存在任何问题。目前来看,您的解释已经算是合理的理由之一,至于是否会核发 H-4 EAD,最终仍取决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决定。

世界周刊2026年4月5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H-1B抽不中 可以申请PERM吗?

刊登于2026年4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H-1B抽不中 可以申请PERM吗?

读者问:
先生找到工作,公司帮忙申请H-1B,但三抽都还没中,实在绝望。我突然想到是不是可以直接找公司递交PERM,然后人一直在美国境内就可以了?我先生是韩国出生的,应该没有排期。 TN可以直接递交PERM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很遗憾,H-1B 注册并没有保证会中签,许多人连续多年多次参加 H-1B 抽签而未被抽中也是很常见的。最好的做法是继续尝试,因为我们确实看到过一些人在多次失败之后最终被抽中。如果被抽中,H-1B 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停留最多六年,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更长。
对于您的具体问题,公司可以在您和您丈夫仍在美国期间提交 PERM 申请。如果您的丈夫希望在整个流程结束时申请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他必须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持 TN 身份的人可以直接申请 PERM,但需要注意,在申请过程中即使只是前往加拿大后再入境美国,也可能在入境时遇到问题,因为边境审查目前更加严格,而且 TN 身份与 H-1B 不同,它要求申请人具有非移民意图。

世界周刊2026年3月29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劳工证申请 随时可重启 2. H-1B延期 须到期日前6个月内提交 3. EB-1A和EB-1B主张一致 可同时递交

刊登于2026年3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劳工证申请 随时可重启

读者问:
今天刚被告知,因为劳工证市场测试(labor market test) 没有通过,所以PERM要重新开始,具体情况要之后和律师沟通一下。一般都是什么原因会没有通过劳工证市场测试?要重启重启的话是一定要等6到12个月之后吗?我大学毕业就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之前搬迁(relocate)到加拿大一年,今年才回美国,所以PERM用的经验是加拿大公司的经验。 劳工证市场测试没有通过和工作经验有关吗?它和工作地点有关吗?例如旧金山湾区和纽约这两个会有差别吗?因为考虑明年搬到纽约,如果PERM的工作地点是纽约的话,会不会比较容易过?

李亚伦律师回答:
很遗憾听到您的劳工证市场测试没有通过。常见的原因包括:拼写或填表错误(PERM 程序对表格错误的要求非常严格);招聘程序可能没有正确完成;可能存在有能力、愿意、符合资格且可立即上班的美国劳工,而雇主未能以与工作相关的正当理由将其排除;申请人的资格可能与劳工证申请中所要求的不一致等。

一般而言,劳工证申请可以立即重新开始,通常不需要等待六个月或更长时间才重新申请。如果劳工证所要求的资格只是在同一家公司于加拿大的职位相同,这可能会成为劳工部提出问题的原因,因为在同一家公司获得的工作经验应该是在与所提供职位实质上不同的职位上。至于旧金山还是纽约的问题,关键可能在于:在旧金山或纽约是否有更多符合资格且愿意申请您这类工作的候选人。这涉及到职位广告的发布以及公司对候选人的筛选。如果该职位是远程工作,则市场测试将是全国范围的,而不仅仅是本地市场。

2. H-1B延期 须到期日前6个月内提交

读者问:
我看了下劳工部网站,PERM平均等待时间是17个月,所以12个月PERM等不到。我的问题有二:1、以我的情况H-1B能不能在到期前申请1年延期?如果可以的话,最早什么时候能申请? 2. Recapture time能单独递交吗?还是必须跟H-1B 延期申请一起?

我的案子能在2026年5月前递交新的H-1B 延期申请吗?我H-1B的6年期间有近两个月在美国境外,所以这两个月能够让我H-1B的到期日往后推。我的H-1B是2026年5月到期,PERM是2025年5月递交的(排期日- PD)。虽然我的PERM是在H-1B 6年期满(max out)前365天递交的,但只提早了1天。我当时以为只要提前365天递交 PERM,我就能在2026年3月申请1年延期.但我后来再读AC21条款的时候,发现可能是最早申请开始时间是PERM 递交时间往后推365天后才能申请,也就是说我的最早申请日是2026年5月。这很有可能造成我非法居留。我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回答: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在目前的 H-1B 到期之前申请一年的延长。所申请延长的开始时间必须是在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申请满365天之后。 H-1B 延期申请只能在其到期日前六个月内提交。您也可以另外申请补回(recapture)之前在美国境外所花费的时间,但这也必须透过提交 H-1B 延期申请的方式来进行。

3. EB-1A和EB-1B主张一致 可同时递交

读者问:
我准备好全部的材料了,也写好了EB-1A的I-140 letter。本来想走公司的EB-1B,毕竟稳一点,但公司的律所动作太慢了。我该先自己递交EB-1A吗? EB-1A和EB-1B可以同时递交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EB-1A 和 EB-1B 可以同时提交,但两者内容不得相互冲突。如果您希望自己提交 EB-1A 申请,请确保其内容与 EB-1B 申请中的主张一致。

李亚伦文章:入美难民不应被污名化

刊登于2026年3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

什么是难民?难民是为了逃避迫害而逃离原居地的人。如果一位难民来到美国,他已经过长时间、即持续严格审查;在最终获准入境后,欢迎他来到美国,并由私人机构协助安置与融入社会,成为有生产力的社会成员。

因此,当读到一则由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对一名自入境以来一直守法行事的难民所施加的骇人经历时,令人震惊。正如2026年1月29日《纽约时报》文章〈They Had Done Everything Right. ICE Detained Them Anyway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完全正确。但移民执法局还是拘留了他们。 〉所报导,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名来自厄利垂亚的难民、并是三名子女的单亲母亲 Selamawit Mehari,在她13岁的儿子与一位年长女儿面前,被ICE人员从公寓带走,尽管女儿出示文件证明母亲合法居留的身分,仍被强行带离。次日,这位母亲双手、腰部与脚踝被镣铐束缚,被匆忙押送上飞往德州拘留中心的飞机。她被拘留了五天。在被送往德州之前,明尼苏达州的ICE人员曾告知她将被转送至德州并面临遣返,并询问她是否要带孩子一起离境。一名官员解释说,她之所以被拘留,是因为她尚未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其案件将被重新评估。在德州,她被发放囚衣与橡胶拖鞋,并被关押在一间寒冷的房间内,与其他女性一样,地上铺着床垫,盖着薄薄的金属保温毯取暖。她逐渐失去时间感。期间某个时刻,她透过电话口译接受了长达三小时的讯问,而这些问题正是她当初申请难民身分、获准来美时已回答过的内容。五天后,她与其他难民一同被释放,身无分文,也没有身分证件,只能自行从德州返回明尼苏达州。当天稍晚,家人才得知她的绿卡申请已获批准。获释隔日,她仍未取回个人证件及被没收的心爱金项链(以当前的金价而言,人们不禁希望ICE已归还该项链)。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文章指出,近几周内,明尼苏达州约有来自十多个国家、无犯罪纪录的百余名难民被移民官员逮捕,并被送往德州拘留中心接受面谈。

然而,在2026年2月18日,政府向明尼苏达州联邦地方法院 John R. Tunheim 法官于 UHA 诉讼 Bondi, 26-CV-417-JRT-DLM 一案中提交的文件中,一份同日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与ICE备忘录〈Detention of Refugees Who Have Failed to Adjust to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拘留未能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难民〉说明了政策依据,指出凡在美国居住至少一年但尚未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难民,均可被国土安全部(DHS)逮捕并拘留。

该备忘录援引《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09(a)(1)条有关难民调整身分的规定,指出未完成身分调整的难民应返回或被送回国土安全部(DHS)羁押,以接受入境检查与审查——难民若提交身分调整申请并出席相关预约或面谈,可视为自愿返回羁押;但若在满一年时未自愿返回,该法条规定该外国人「应被送回」国土安全部羁押,要求国土安全部去找、逮捕并拘押该外国人。

该法条明确设想的程序是:在美国实际居住满一年、且未透过其他方式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难民,应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备忘录本身亦承认,提交调整身分申请并出席预定面谈或预约,即属于履行自愿返回羁押之要求。该法条并未设想在此种情况下进行拘留。

因此,难民「返回」接受检查的标准方式,是透过申请调整身分。然而,难民在被接纳为难民满一年之前,并不被允许申请调整身分。见《联邦法规》第8篇第209.1条(8 CFR 209.1)。一旦提出申请,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目前公布的处理时间,调整身分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为12个月。那么,在等待审理期间,调整身分的申请人是否受到免于拘留的保护呢?显然未必如此。如果《纽约时报》文章中提到的 Mehari 女士以及另外三名已经申请调整身分的难民仍然遭遇类似被突然拘押并转送他州的情况,那便是一个例证。

难民在来到美国之前会经过多严格的审查呢?答案是:非常严格。美国难民接纳计画(USRAP)在整个程序的多个阶段都进行生物识别和个人背景审查,包括在初步的安置支援中心(Resettlement Support Center)面谈时、申请人启程赴美之前,以及抵达美国入境口岸时。在各类审查中,包括在安置支援中心预筛选时使用美国国务院的领事监察与支援系统(CLASS),对申请人的主要姓名以及所有可能的变体进行姓名比对。跨部门审查则透过个人资料进行背景核查,包括在特定年龄范围内所有难民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其他资料。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面谈之前或同时,还会进行生物识别审查,包括透过新一代身份识别系统(NGI)进行的联邦调查局(FBI)指纹检查、国土安全部自动生物识别识别系统(IDENT)检查,以及国防部的生物识别纪录核查。之后,申请人还需接受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难民面谈,由受过高度专业训练的移民官员在海外与所有难民申请人进行深入的面对面访谈,透过多条线索进行交叉核查并发展进一步的提问方向。涉及国家安全疑虑的案件,会透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受控申请审查与解决程序」(CARRP)处理;某些难民案件还会由该局的「欺诈侦测与国家安全局」(FDNS)进行加强审查。在飞往美国之前,申请人还需接受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进一步审查与检查,之后才会被允许入境。

因此,这些人原本应被推定为不会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的人。如果该备忘录是因2025年11月在华盛顿特区涉嫌枪击两名国民警卫队成员的29岁阿富汗公民 Rahmanullah Lakanwal 的案件而制定,那么该备忘录应当被撤回,因为目前已知的情况并未显示 Lakanwal 先生进入美国时有任何不诚实之处,也没有证据显示他是暗中同情美国敌人的人。已知事实是,他曾在阿富汗协助中央情报局(CIA),加入一支精英反恐「零单位」(Zero Unit);在美军撤离阿富汗后的次月,他在「欢迎盟友行动」(Operation Allies Welcome)下以人道假释身分被空运至美国;他于2025年4月在特朗普政府时期申请并获得庇护;据报导,他一直在面临心理和经济困难、挫折与抑郁。一名个案工作者表示,她个人认为他同时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源于其与美军合作的经历),并可能患有躁郁症,但主要表现为抑郁状态。

备忘录指出,难民可以透过自愿到移民办公室接受检查或遵守预约安排来完成「自愿返回」程序。然而,本文作者从未读到或听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在难民入境满一年后主动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前往接受检查;同样也未曾听说难民可以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直接前往移民局办公室。联邦政府大楼的保安通常会拒绝没有预约的人进入,即使能通过安检,移民官员通常也没有时间或条件接待没有预约的人。

一个国家不应该将难民污名化、拘留、试图遣返,并在恶劣条件下将他们转送至遥远州份的拘留中心——这种待遇甚至不会施加在最严重的罪犯或被怀疑的外国间谍身上。这份备忘录看起来只不过是为了恐吓难民群体、并阻止他们继续合法留在美国而制定的。它应当立即被撤回。

世界周刊2026年3月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薪水高 H-1B的中签率高 2. 收补件通知 可再提交体检报告

刊登于2026年3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薪水高 H-1B的中签率高

读者问:
我申请了三次H-1B,三次没中了,今年是第四次。我已经在美国待了6年,续签了几次TN签证。目前,我是加拿大的研究生,因此只能申请本科H-1B。不过,我正在周末读OMSCS,明年可以申Master’s Cap研究生配额。上个月,刚完成TN签证续签,下次续约时间是2028年底。这样,我就又有三次H-1B抽签机会。请教一下,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大机率能抽中么?如果六次都不中那真的挺难受的。

李亚伦律师回答:
在新的加权工资规则下,如果您拥有较高的工资报价,被选中的几率会更高。假设该规则适用于今年的 H-1B 配额注册(Cap Registration),根据劳工部(DOL)OES 工资系统,工资等级越高,被选中的可能性就越大。 劳工部将工资分为四个等级,而 移民局利用这一体系,在抽签中假设:一级工资获得 1 个“球”,二级 2 个,三级 3 个,四级 4 个。鉴于您已在美国工作六年,并多次续签 TN 签证,您的薪水很可能属于三级或四级,因此被选中的可能性相当不错。

2. 收补件通知 可再提交体检报告

读者问:
今天收到补件通知(RFE)说,要提交体检表,但是明明提交I-485的时候是把体检结果的信封放在同一个信封里寄过去的。打美国移民局电话,想问,但都没办法到人工。想问下,体检表寄丢了能让体检医师重新出个一样的报告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我们发现,在无法取得美国移民局回覆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提供另一份体检报告。如果体检报告仍然有效,您可以回到医生或诊所,要求提供新的体检报告。在采取此方式之前,请务必阅读所有关于体检报告有效性的规定。提交错误的体检报告以回应证据请求将导致申请被拒绝。

世界周刊2026年3月1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H-4转H-1B好处 不再靠配偶 2. EB-1A申请不需要提交Supplement J表 3. 批准通知SOC 职业代码填错 不碍事 4. 提交NIW申请 被视为移民签

刊登于2026年3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H-4转H-1B好处 不再靠配偶

读者问:
我2022年硕士毕业后,没有抽中2023和2024的H-1配额。考虑到只剩下一次机会,并且配偶的I-140已经拿到,就干脆申请了H-4,并在最近拿到了H-4 工作许可EAD。这两天,公司居然说可以赞助我的H-1B,问我有没有兴趣。我觉得这算是意外之喜,想让公司赞助我,有两个原因。其一,不知道未来四年里H-4工作资格是否会被取消;其二,也担心三年后申请延期 H-4时会有时间上的gap。想问:如果2025年H-1B抽不中,会不会影响我的H-4 EAD呢?只要我的H-4 EAD有效,我就可以每年抽签吗? H-4转成H-1B后,有其他的好处或坏处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如果您对于以 H-4 身分类别申请工作授权有这些疑虑,您可以放心,因为美国最高法院最近拒绝受理一项挑战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判决的案件,而该判决维护了符合规定的 H-4 附属签证持有人从事工作的权利。

不过,请注意近期有一项变更:针对按时提交的就业授权文件(EAD)续期申请,自动延展规定已被取消。因此,续期申请应尽早提出(最早可在到期日前 180 天内申请)。

关于您的其他顾虑,被 H-1B 抽签选中并不会影响您的 H-4 EAD;您可以每年继续参加抽签,同时保持合法身份是最明智的做法,以避免未来若被选中并有公司愿意为您提出 H-1B 申请时,可能被征收高达 100,000 美元的费用。

此外,从 H-4 工作转为 H-1B 的主要好处在于:这将成为您自己的个案,您不再需要依赖您的配偶维持其 H-1B 身份。

2. EB-1A申请不需要提交Supplement J表

读者问:
我2025年11月提交了我的I-485,是基于EB-1A 批准的I-140。但是,我2025年11月底被公司裁员了,从裁员到现在的时间,我找过工作,但是因为没有绿卡或工卡,找工作没什么进展,就想着等拿到绿卡或工卡再找吧。结果,今天收到了移民局补交初步证据的请求信(Request for Initial Evidence),让我提交Supplement J表格。之前律师说,EB-1A或NIW不需要提交Supplement J表格。我现在处于失业状态,我该如何处理的?

李亚伦律师回答:
您的律师是正确的:EB-1A 申请不需要提交 Supplement J表,您应遵循律师的建议。 I-485J 说明中的相关原文如下:

注意: 申请或已获批准「国家利益豁免」(NIW)职位要求的人,以及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 203(b)(1)(A) 条款申请或已获批「杰出能力外国人」分类的人,不需要提交 Supplement J。由于这些基于雇用的移民类别并不与特定职位挂钩,因此,无论是在提交 I-485 表格时,还是在依据 INA 第 204(j) 条申请工作变更,都无需提交 Supplement J。

3. 批准通知SOC 职业代码填错 不碍事

读者问:
准备提交 I-485,才发现几年前被批准的 I-140批准通知上的SOC 职业代码是错的,应该是151132,但通知上是111132。不知道是移民局搞错了,还是律所申请就填错了。最绝的是,111132这个SOC 职业代码压根就不存在。我后续该怎么处理啊?如果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搞错,可不可以同时申请I-485跟 I-140的更正提交?如果是律所申请就出错了,这个需要怎么处理?

李亚伦律师答:
我认为,如果您持有 I-797 批准通知,您可以继续推进提交 I-485 申请。无论 SOC 职业代码的错误是您律师的失误还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失误,这很可能会被视为无关紧要的错误。如果移民局希望核查记录,它可以调取 I-140 申请档案并采取其认为适当的行动。批准通知上 SOC 职业代码填写错误,并不足以成为撤销 I-140 批准的依据。

4. 提交NIW申请 被视为移民签

读者问:
我是STEM PhD在读生,身边师兄师姐因接近毕业都在申请NIW(国家利益豁免)或EB-1(杰出人才)。很多人建议我用NIW申请绿卡,占个优先日期。我现在发了7篇文章,有几十个引用,但F-1签证过期了,需要出境续约。请问:提交NIW申请会不会影响我之后申请F-1续期或入境美国?

李亚伦律师回答:
F-1 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显示非移民倾向,且DS-160 签证申请表会询问您是否已申请移民签证。如果您已经申请过 NIW I-140 申请,则必须回答是。否则,您可能会被视为在申请中存在欺诈或虚假陈述。领事官员在决定是否允许您续签 F-1 签证时,会将您已申请移民签证的因素纳入考量。

世界周刊2026年2月22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H-1到期 可转Day1 CPT吗? 2. PERM批准180天内 要提交I-140

刊登于2026年2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H-1到期 可转Day1 CPT吗?

读者问:
我的H-1B到今年9月就过期了,公司坚持要到今年下半年才开始申请PERM,估计在过期前能拿到工资标准认定(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都烧香拜佛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用Day1 CPT来维持工作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维持CPT直到I-140批准,还是到拿到绿卡为止?

李亚伦律师回答:
如果公司要等到今年下半年才启动您的 PERM 流程,而您的 H-1B 将于 9 月到期(我理解您指的是 H-1B 六年上限到期),那么在 9 月之前甚至拿到工资标准认定确实会非常困难。若要使用 Day One CPT,您必须先转换为 F-1 学生身分。同时请注意,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常不鼓励这种做法,若您的学习层级与现有学历相同,未来可能会为您的案件带来问题。至于您提出的另一个问题,一旦您的劳工认证申请已等待满一年,或 I-140 获得批准,您或许可以再转回 H-1B 身分。

2. PERM批准180天内 要提交I-140

读者问:
我一开始的理解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无限续H-1B。 1年或3年PERM交上去,过了1年还没批准,可以续1年。 I-140批准之后,可以续3年。但是,今天咨询了一个律师,她说没听过第一种情况。这是怎么回事?我看他们律所办所有职业移民,应该不会不知道吧?另外,如果PERM 批准了,但I-140还没交的话,可以续H-1B吗?

李亚伦律师答:
也许您未能向律师清楚表达您的问题,但您所理解的是正确的:根据 AC-21 法案,如果劳工认证(PERM)已进行满一年,H-1B 可以在正常六年期限之后再延长一年。如果 I-140 已获批准,只要优先日期尚未排到,即可申请最长三年的 H-1B 延期。至于您提出的另一个问题——如果 PERM 已获批准但尚未提交 I-140,是否仍可延长 H-1B——答案是可以的,只要自提交 PERM 之日起已满 365 天。请务必注意,I-140 必须在 PERM 核准后的 180 天内提交。

李亚伦文章: 不只是抽签 H-1B新规上路

刊登于2026年2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

本年度 H-1B 配额上限季节及美国移民局的注册与抽选程序已展开。属于需受配额限制的机构有意参与,且尚未开始,则应于本月着手辨识合适的候选人。

本年度的 H-1B 工作签证季节有两项新的法律规定,机构应特别留意——其一为总统公告所规定的 10 万美元费用,适用于公司为身在海外的个人,或在美国境内但变更身分遭拒者,所提交的新 H-1B 申请案;其二为加权薪资规则(Weighted Wage Rule),该规则将有利于愿意依据劳工部薪资等级标准支付较高薪资的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这两项新法律仍可能遭法院阻挡,但在今年的抽选中,应假设它们仍将持续适用,这将使机构及其法律代表在抽签程序中面临更严格的要求。

提醒一下——在加权薪资规则中,如同抽签制度,薪资等级越高,所获得的「彩票球」就越多,抽中的机会也越高,或在此情况下,越有可能被选中——第四级四颗球、第三级三颗球、第二级两颗球、第一级一颗球。

另一项挑战在于流程中所需揭露的资讯量大幅增加,这将要求在注册阶段以及(若被选中)后续 H-1B 申请阶段进行周密思考与准备。注册时必须揭露将支付的薪资、SOC 职业代码(亦即必须清楚界定职务内容)以及工作地区。过去的注册程序并未要求提供此类资料。对所有须揭露的注册资讯,应进行审慎评估,以确保相关因素均被充分考量,并避免因国土安全部日益广泛运用 AI 人工智慧技术交叉比对现有与过往资料,而使未来的申请与请愿案遭到不利影响。

多数机构与候选人都关心在加权薪资制度下被抽中的机率。除了普遍接受第三级与第四级薪资将提供较多被选中机会这一事实外,若职位的薪资等级为第一级或第二级,其劣势究竟有多严重?有意参与的机构是否会因此干脆放弃,认为提交 H-1B 注册所需的时间与费用不值得?美国移民局在制定加权薪资规则时,自行提出了一套方法,根据历史资料,假设过去年度选取的接受率为 29%,并以此进行模型推算,估计今年各薪资等级的中选机率如下:第一级 15.29%、第二级 30.58%、第三级 45.87%、第四级 61.16%(《联邦公报》最终规则第 60948 页)。

这些数据是否大致正确?目前仍难以断言,但若 10 万美元的 H-1B 费用能在法院挑战中存续,则上述数据似乎并不准确。无论是在拟议规则制定阶段,或是在最终规则中,该模型均未将高额费用对抑制海外注册的影响纳入考量。在最终规则的分析中,国土安全部说明如下(《联邦公报》最终规则第 60941 页):
在本分析中,国土安全部使用历史上的注册与实际收到的申请数据,来估计未来的注册及申请族群。国土安全部采用五年平均值,以估算每年收到的注册数量及受名额限制的 H-1B 申请案数量。国土安全部并未调整这些估算以反映 H-1B 公告的影响,因为如前言中较早部分所讨论:(1) 该公告仅适用于部分 H-1B 申请案;(2) 劳工部长可能会核准 10 万美元费用的例外情形;以及 (3) 除非获得延期,H-1B 公告将在生效日起 12 个月后失效。相较之下,本规则将无限期持续适用。

以下内容提供进一步思考的素材。美国移民局于 2025 年 4 月发布的一份报告《H-1B 专业职业工作者的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H-1B Specialty Occupation Workers”)指出,在获准用于初次就业的 141,205 件 H-1B 申请中,53.8% 为在美国境内办理的身分变更、申请修正及/或延长停留期限者,46.2% 则为在境外透过领事程序办理者。

尽管将此类数据直接与预期收到的注册数量进行关联存在明显问题,且也可能出现一波人潮尝试以其他类型签证先行入境美国,希望日后能被选中参与 H-1B 注册并成功变更身分,但仅仅想到约有一半的初次 H-1B 申请来自海外,就显示出 2027 会计年度的注册数量,极有可能远低于 2026 会计年度(343,981 件合格注册)

2026 会计年度的总数,或许比五年平均值更适合作为预测未来注册数量的基准,因为该年度是首次同时适用生物识别及制度现代化规则的一年,而这些规则已使过去五年中有四年的注册数量大幅下降。若情况确实如此,依 H-1B 薪资加权规定须为申请人申报的薪资等级将受到影响,使得薪资等级第一级与第二级的受益人,被选中的比例可能高于 USCIS 所估计的数值。

尽管作者并未自称为统计学家,但基于以下逻辑似乎合理:若依据大幅减少的 H-1B 注册数重新计算,再结合一项已知事实——即美国移民局每年实际接受 超过 12 万件 H-1B 注册,而非名义上的 85,000 件年度配额,以弥补因候选人退出、工作机会取消、雇主发现候选人不具资格、拒件、退件、撤回及撤销等因素所造成的落差——那么低薪资等级申请人的中选机率将会提高。

若今年的注册中 10 万美元的 H-1B 费用最终获得维持,则美国移民局对薪资等级第一级与第二级申请人所预测的中选统计数据,很可能并不准确。在此情况下,机构或可考虑将重点放在已身在美国境内、且移民纪录清楚的 H-1B 候选人身上。

就目前与该费用相关的诉讼状态而言,主要有三起案件。其一为
Chamber of Commerce of the USA v.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No. 1:25-cv-03675(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2025 年 12 月 23 日),该法院已裁定维持该费用,且目前案件正以快速程序上诉至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另两起案件则分别在加州与麻萨诸塞州的联邦地方法院,处于不同审理阶段:
State of California v. Noem, 1-25cv-13829(麻州联邦地方法院),以及
Global Nurse Force v. Trump, 4:25-cv-08454(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

截至本文撰写之日,尚未看到针对加权薪资规则提出的任何诉讼。

世界周刊2026年2月8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配偶加入I-485 影响进度? 2. 遭裁员 EB-1A不一定会失效

刊登于2026年2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配偶加入I-485 影响进度?

读者问:
我在一年前提交了 I-485 申请,之后收到了补件通知(RFE)。在此期间,我结婚了,现在我希望将我的配偶加入我的 I-485 申请中。我看到一些文章提到,这可以透过「follow-to-join(随后跟随申请)」程序,或是将配偶作为附属申请人(derivative beneficiary)加入现有的 I-485 申请来完成。请问哪一种方式比较合理?

我主要的担心是:如果我现在将配偶加入现有的申请,是否会拖慢我的绿卡审理进度?若我选择「follow-to-join」程序,我的配偶会不会因此比我更晚拿到绿卡?

李亚伦律师回答:
随后跟随申请(Follow-to-join)通常是指在主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绿卡)之后,让其配偶透过领事程序在海外办理移民手续的一种方式。

将您的配偶加入您的 I-485 申请,则意味着您的配偶将根据您的案件,自行提交一份 I-485 申请。

至于这种情况是否会导致您的案件出现延迟,很难确定;但有一种可能性是,美国移民局可能会要求您提供婚姻真实性的相关证据,或是安排您和您的配偶一起面谈,以核实你们的婚姻关系是否真实有效。

2. 遭裁员 EB-1A不一定会失效

读者问:
我感觉自己有可能被裁员,所以我想要提前做些准备。去年,公司律师事务所帮我申请了EB-1A,后来被REF。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可两项补充资料。去年10月底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要补的资料交给他们了。上周问案情状态,律所说他们在写会在这个月底给递交。如果我2月10日被裁了,没有了公司信箱,我这个申请还有效吗?我可以用私人信箱联络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我假设公司的律师将继续负责并及时提交您 RFE(补件通知)的回覆。如果您被公司裁员,EB-1A 申请是否仍然有效,将取决于您是否同时是申请人(petitioner)和受益人(beneficiary),还是由公司作为申请人。如果公司是申请人,而公司在裁员后不再愿意继续担保您,则该申请将失效。若您希望继续推进移民签证或 I-485 阶段,本公司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也必须确认仍有一个永久职位为您保留。如果您既是申请人也是受益人,案件则可以继续进行。您是否能够继续与公司律所保持联系,取决于您与公司之间的安排。您是否能直接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收到案件更新,则取决于您是否被列为申请人;如果如此,美国移民局 会单独向您发送通知。

世界周刊2026年2月1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国防七子毕业者 移民局严审

刊登于2026年2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国防七子毕业者 移民局严审

读者问:
我毕业于中国的国防七子的学校,降级申请EB-3,夫妻俩都申请了。 400天过去了,我们的案件仍是pending。 2025年3月收到组合卡,至今无其它update。去年10月,排期倒退,今年1月排期current了。我们的finger print已经400天了,至今没有消息。我是否需要写信给议员?

李律师答:
如您所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目前对毕业于中国「国防七子」高校的中国申请人加强了审查。因此,您的 I-485 身分调整申请处理时间较长并不令人意外。如果您或您的法律代表尚未采取行动,在案件处理时间超过官方公布的正常时间后,您或您的法律代表可以致电 移民局客服中心 1-800-375-5283,或透过电子方式提交 E-Request: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 。如果这些方式您已经尝试过,那么您也可以考虑联络您所在地区的美国国会议员或参议员,请其协助查询您的案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