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即使無證移民沒有犯罪,也要追捕和殺害他們嗎?

刊登於2026年8月23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

一個男人或女人的生命究竟值多少?在最近幾起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執法人員造成、沒有任何犯罪紀錄的無證移民死亡事件之後——包括 Lorenzo Salgado Araujo 與 Johan Sebastian Guerrero——顯然,在本屆政府眼中,移民法的執行已凌駕於生命價值之上。在國土安全部(DHS)部長 Markwayne Mullin 下令 ICE 在全國執法行動中暫停大部分交通攔查後,川普總統於 7 月 15 日推翻了該命令,表示:「我們絕對不能放棄 ICE 最重要、最有效的打擊犯罪工具之一——交通攔查(Traffic Stop)! 一旦放棄,我們就是在幫助罪犯。」

罪犯?是哪一種罪犯?單純非法居留美國,甚至根本不是刑事犯罪,而只是違法行為(offense)。非法停留(例如合法簽證逾期居留)依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屬於民事違規,而非刑事犯罪。美國最高法院在 Arizona v. United States, 567 U.S. 387 (2012) 一案中再次確認了這項原則,指出:「一般而言,可被遣返的非公民僅因持續停留於美國境內,並不構成犯罪。」因此,非法居留者雖然可能受到民事執法措施,包括拘留、遣返及民事罰則,但不能僅因持續非法停留而被控犯有聯邦刑事罪。此外,也應指出,非法入境雖屬輕罪(misdemeanor),但它並非持續性犯罪(continuing offense);而即使在收到遣返命令後拒絕離境可能構成犯罪,其本質仍屬非暴力行為,既不危害公共安全,也不威脅國家安全。

那麼,為了追捕這些人的車輛,政府是否值得動用執法車輛與廂型車高速追逐,製造可能、甚至已經導致死亡的危險情境,而讓一個男人或女人付出生命代價?如果沒有本屆政府表面上的保護,聯邦執法人員在對涉嫌違法、違規或輕罪而逃逸的人使用過度武力時,可能遭到刑事起訴。依據《美國法典》第18編第242條(18 U.S.C. §242,「假借法律名義剝奪他人權利罪」),聯邦執法人員若使用過度武力,可依聯邦民權法受到起訴。

  • 一般違法情況,最高可判一年監禁;
  • 若造成身體傷害,最高刑期可提高至十年;
  • 若導致死亡,ICE 執法人員甚至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甚至死刑。

即使聯邦政府未依此條文起訴,各州亦可依州法中相應的刑事規定提出控訴。

令人遺憾的是,本屆政府的優先目標似乎十分明確:不惜一切代價將無證移民驅逐出境,而死亡後果只是背景雜音。政府似乎並不尋求追究 ICE 執法人員的責任,不論其行為有多麼惡劣。如今,人們早已聽膩了官方一再重複的藉口:聲稱當事人「把車輛當成武器」,企圖衝撞 ICE 執法人員——而這些執法人員卻一向不願佩戴隨身攝影機。國土安全部如今表示,未來每一支 ICE 執法小組至少都將配備一名佩戴隨身攝影機的探員。然而,紐約市警察局及許多其他警察機關早已要求所有外勤制服警員佩戴隨身攝影機,以完整記錄所有執法接觸。ICE 僅要求每支小組至少一人佩戴攝影機,反映出該機構仍持續不願留下可能導致執法人員遭起訴或限制其執法行為的證據。邊境事務主管 Tom Homan 將缺乏隨身攝影機歸咎於政府兩度停擺(government shutdown)。然而,考量到事實,這樣的說法並不誠實。2025 年的美麗大法案《Big Beautiful Bill》通過後,國土安全部共獲得 1,700 億美元經費,其中約 750 億美元(不是七千五百萬,而是七百五十億美元)專門撥給 ICE。其中:450 億美元用於擴建拘留設施; 299 億美元用於執法與遣返行動。 美麗大法案是在 2026 年政府停擺之前就已經通過,而此次停擺部分正是圍繞著 ICE 是否應強制佩戴隨身攝影機所引發的爭議。ICE 獲得的 299 億美元屬於整筆撥款,可用於購買執行法定職責所合理必要的設備。而戰術裝備、通訊設備及隨身攝影機等標準執法設備,都被公認屬於合法支出。此外,國會幾乎沒有設下任何限制:既沒有要求 ICE 必須購買隨身攝影機,也沒有禁止使用經費購買。因此,是否採購隨身攝影機,完全屬於 ICE 的自由裁量決定。除此之外,ICE 又於 2026 年 4 月額外獲得 2,000 萬美元專門採購隨身攝影機。而在 2026 年 6 月通過的美國安全法案《Secure America Act》更再度直接向 ICE 增加 380 億美元撥款。因此,如今已經沒有任何預算理由可以解釋為何不能立即為所有 ICE 執法人員採購並配發隨身攝影機。隨身攝影機長期被置於如此低的優先順位,更反映出政府不願讓 ICE 執法過程留下紀錄,也不願對過度使用武力負起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墨西哥總統 Claudia Sheinbaum 已開始尋求法律途徑,因為越來越多墨西哥公民在美國死於 ICE 執法之下。她坦承,墨西哥政府透過外交照會及其他方式,希望緩和美國對墨西哥移民的強硬執法措施,但均告失敗。

最後,對那些採取激進執法策略的 ICE 執法人員而言,真正值得思考的問題是:當音樂停止時,如果本屆政府最終棄他們於不顧,只剩他們獨自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他們是否會成為那個沒有椅子可坐的人?如果政府最終抽身而退,只留下他們獨自面對法律後果,他們是否只能寄望於川普總統在卸任前頒布特赦令?

世界週刊2026年8月16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博士回中國 沒申請OPT能返美嗎?

1. 博士回中國 沒申請OPT能返美嗎?

讀者問:
本人去年12月畢業,是北美的社科博士。我原拿到澳洲工作offer,回國等簽證過程中,因為簽證延誤,合約取消。我沒有申請OPT,美國學校經費全砍。請問,我是否還有赴美路徑?

李亞倫律師答:
如果您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親屬,並且他們可以透過優先類別或直系親屬類別擔保您,那麼您或許可以透過親屬移民途徑返回美國。如果您有足夠的資金,也可以考慮透過投資移民計畫移民。此外,您還可以嘗試聯繫可能對您的服務感興趣並願意以非移民或移民簽證擔保您的美國雇主。!如果您認為自己符合「傑出人才」(EB-1A)或「國家利益」(NIW)的條件,可以直接經由I-140表格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經由申請自己擔保的職業移民。

世界週刊2026年8月2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面談後被積壓 可提強制令訴訟

1. 面談後被積壓 可提強制令訴訟

讀者問:
我的EB-3面談後一年無更新。 優先日期是2019年7月。自從去年6月面談完,案件完全沒有動過,甚至現在還是”面談已安排”。我也找了議員,但都是模板回覆。面談時,一個非常年輕的官員結束後說自己並不能審批,只是負責收集資訊給他的同事。我當時就覺得不妙,案件疑似會被積壓果然如此。最近,公司不太平,裁員一波接一波。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答:
我假設您的優先日期一直有名額,並且您或您的律師/代理人已經嘗試聯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以推進您的案件,但尚未成功。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監察員辦公室(Ombudsman’s Office )已不再有效,而且您已經通過國會質詢,您和/或您的律師可以考慮向聯邦法院提起強制令訴訟,迫使該機構對您的案件作出裁決。希望僅憑聯邦法院訴訟的威脅就能促使該辦事處審查您的案件。

世界週刊2026年7月26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待裁決期間 不會累積非法拘留

1. 待裁決期間 不會累積非法拘留

讀者問:
因為我的H-1B快用完了,我想在H-1B 寬限期期間提交NIW,又擔心不合適。有人告訴我,有人在境外申請移民,我應該可以行。請問,我這種情況也可以申請NIW吧?

李亞倫律師答:
您可以隨時提交NIW申請,但提交I-140申請並不能阻止您累積非法居留時間。如果I-485身份調整申請有名額,您可以同時提交及時的I-140申請和I-485身份調整申請。在這種情況下,您的身分實際上會被凍結,在申請待決期間不會累積非法居留時間。如果身分調整申請被拒,非法居留時間將從拒簽之日起開始計算。至於您提出的是否可以從海外申請移民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您可以在海外提交I-140申請。

世界週刊2026年7月19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面試逾半年 毫無動靜怎麼辦 2. 剛交I-485就被裁員 能拖滿180天嗎?

刊登於2026年7月19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I-485面試逾半年 毫無動靜怎麼辦

一讀者問:
2025年1月,我申請了I-485和EB-1A,今年10月面談得也很順利,面談後變成面談已經結束,我的案件必須重新審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更新。我是非黨員,不過本科院校在10043上,不知道是不是這原因,等得好焦慮。我已經給白宮和議員發過好多信了,但是幫助不大。 I-485面試完七個月還沒消息,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目前所做的追蹤工作可能有助於解決您的案件。您沒有提及是否嘗試聯繫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如果您尚未聯繫,建議您盡快聯繫。如果您的案件自面談之日起已超過一年仍未處理,您可以考慮向聯邦法院提起強制令訴訟,以加快案件審理進程。請注意,該訴訟僅旨在加快審理速度,並不能強制USCIS批准您的申請。法院可以命令USCIS盡快作出決定。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也可能裁定提起訴訟的時間尚不足夠,或者USCIS有正當理由繼續保留您的案件。

2. 剛交I-485就被裁員 能拖滿180天嗎?

一讀者問:
我剛交I-485,但很可能馬上要被裁員了。請問,怎麼才能盡量拖夠180天不要面試或RFE,然後找下家交I-485j呢?如果拖延打指紋,是不是在打指紋之前就不會轉外地辦事處(FO),也就不會審I-485了?現在I-485提交多久會面試?有人剛打指紋就立刻轉了FO,提交4個月左右就面試了。

李亞倫律師答:
目前,百分之80職業移民的身份調整申請的處理時間顯示,最短審理時間為九個月,許多案件的處理時間遠超此期限。川普政府強調安全和審查,因此案件處理速度有所放緩。您似乎可以在180天期限後提交I-485J工作轉移申請。請注意,如果您收到補充材料通知(RFE),通常有87天的時間回覆移民局。您可以推遲指紋採集,但必須在預約日期前申請重新安排打指紋的時間,並提供錯過打指紋/生物辨識預約的合理理由。

您需要知道的移民新聞:德州無證移民面臨雙重執法;H-1B 60 天寬限期改申請 B 身份是否仍可行?;聯邦巡迴法院以 5 比 1 反對強制拘留;長期被忽視的 I-246 表格費用即將上漲200%以上,且 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現認定須先提出申請;勞工部擬定案大幅提高 PERM、H-1B、H-1B1 及 E-3 的現行工資標準(Prevailing Wage)

  1. 德州無證移民面臨雙重執法

如果您是居住在德州的無證移民,現在將面臨「雙重打擊」(double whammy)。除了必須提防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及其他聯邦執法機關之外,現在還必須提防州及地方執法人員,他們已開始執行移民執法工作,以及州法院法官,他們正在簽發原本屬於聯邦政府權限的遣返命令。

德州已開始執行 SB 4 法案。該法案賦予州及地方執法人員新的權力,可逮捕涉嫌非法進入德州的人,並依據新設立的州犯罪「非法入境」(illegal entry)提出刑事指控。同時,在特定情況下,也授權德州法官簽發遣返命令。此外,該法案還新增「非法再次入境」(illegal reentry)的州重罪。今年 5 月下旬,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在相關訴訟持續進行期間,允許 SB 4 法案正式生效。

  1. H-1B 60 天寬限期內轉換為 B 簽證身分?

美國移民法對若干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別設有 60 天酌情寬限期(60-day discretionary grace period),允許外籍人士在遭解僱或離開原工作後,有時間尋找新的工作。此規定最常適用於 H-1B 持有人。拜登政府時期,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通常會在新雇主提交 H-1B 申請時,同步審理申請人尚未核准的 B-2 身分轉換申請。如此一來,申請人便能順利恢復 H-1B 身分,而不會產生維持合法身分(maintenance of status)方面的問題。

然而,目前情況似乎已有改變。USCIS 先前發布的有利政策指引 《非移民工作者終止受僱後的選項》《Options for Nonimmigrant Workers Following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雖尚未正式撤回,但已被移至網站封存(archived)。目前 USCIS 對於在 60 天寬限期內申請 B 身分作為「過渡橋梁」(bridge)以等待新工作的申請人,開始大量發出補件通知(RFE)、拒絕案件,甚至簽發出庭通知(NTA)。

看來 USCIS 已逐漸回到一般的身分轉換審查標準,不再對 60 天寬限期內的申請人提供特殊考量。因此,考慮採取此策略的人,應盡可能完整證明其停留美國僅屬暫時性,包括:

  • 說明申請延長停留時間的具體原因;
  • 詳細說明與母國之間仍保有的重要聯繫與約束(ties and bonds);
  •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證明在申請期間擁有足夠財力,可在美國生活而無須工作;
  • 展現確實有離境意圖,例如附上返國機票等證明。
  1. 4比2 巡迴法院反對強制拘留

經過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一週的反覆裁決,目前關於被拘留者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拘留期間能否獲得保釋的案件,支持率仍為4比2。7月2日,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新奧爾良分庭的一個合議庭裁定,面臨移民拘留的人必須在90天內獲得保釋聽證,否則將構成對其受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的正當程序權利的侵犯。新的裁決推翻了第五巡迴法院另一個小組在 2 月作出的維持政府對強制拘留法解釋的決定。

位於丹佛的第十巡迴上訴法院剛剛裁定,川普政府史無前例地擴大大規模無保釋拘留範圍,是建立在對數十年前法律的錯誤解讀,而這些法律從未被用於如此大規模的拘留行動。隨後,7月10日,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投票決定於9月進行全體法官重審。同時,7月2日小組所作出的90天保釋規定被暫緩執行。目前,該問題已提交至最高法院,第十巡迴上訴法院、位於亞特蘭大的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位於紐約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以及位於辛辛那提的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支持保釋,而位於聖路易斯的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和第八巡迴上訴法院則持相反意見。

川普政府正敦促最高法院就美國境內被捕的非公民是否有權獲得保釋聽證這一問題作出裁決,稱其為「移民法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該問題在各上訴法院之間存在分歧」。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九月份的最終裁決尚待觀察,但如果它支持7月2日小組的裁決,並且各巡迴上訴法院以5比1的接近一致意見支持保釋,那麼最高法院的裁決應該只是例行公事。然而,在這個政治色彩濃厚的最高法院,任何事情都不能想當然。

  1. 長期被忽視的 I-246 表格費用將暴漲逾 200%,且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現認定必須先向國土安全部 DHS 申請

筆者認為,I-246(暫緩遣返申請,Application for Stay of Removal) 是目前最過時的移民表格之一。原因在於:

  • 該申請極少獲准;
  • DHS 官員即使沒有 I-246,也可自行批准暫緩遣返;
  • 多數移民律師過去若同時提出上訴或重新開案動議,通常直接向移民上訴委員會(BIA) 申請暫緩遣返,而不會先遞交 I-246。

然而,川普政府目前計畫將 I-246 的申請費由 155 美元提高至 755 美元,漲幅超過 200%。該項規則的公眾評論期已於 7 月 6 日截止。另一方面,移民上訴委員會  2026 年 6 月 12 日 在 Matter of Herrera-Nunez, 29 I&N Dec. 691 (BIA 2026) 一案中裁定:

凡已收到最終遣返令(final removal order)的人,在向 BIA 提出重新開案(motion to reopen)或重新考慮(motion to reconsider)並請求暫緩遣返之前,應先向 DHS 提出暫緩遣返申請。

換句話說,如今政府等於「兩頭堵」。您很可能必須先支付 755 美元,申請一份極有可能遭拒的 I-246,之後 BIA 才可能考慮您的暫緩遣返請求。值得注意的是,BIA 對高額費用僅於判決腳註第 5 點簡短表示:「我們注意到 DHS 對暫緩遣返申請收取費用(8 C.F.R. §103.7(d)(6))。然而,DHS 得視情況豁免該項費用。」

  1. 美國勞工部擬定案,大幅提高 PERM、H-1B、H-1B1 與 E-3 的現行工資標準

根據政府最新公布的 《2026 年監管計畫暨統一監管與鬆綁監管行動議程》(2026 Regulatory Plan and Unified Agenda),美國勞工部(DOL)將努力完成其於 2026 年 3 月 27 日提出的規則草案 《Improving Wage Protections for the Temporary and Permanent Employment of Certain Foreign Nationals in the United States》(《提升特定外籍人士於美國臨時及永久就業之薪資保障》)。該草案擬大幅提高 PERM 勞工認證、H-1B、H-1B1 及 E-3 所使用的 現行工資(Prevailing Wage) 標準。

新的薪資級距將調整如下:

  • 第一級(入門級):由第 17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34 百分位
  • 第二級:由 第 34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52 百分位
  • 第三級:由 第 50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70 百分位
  • 第四級:由 第 67 百分位 提高至 第 88 百分位

實務上,各級薪資預估漲幅如下:

  • 第一級:約增加 33%,使原本的入門薪資更接近具有一定經驗的初中階職位;
  • 第二級:約增加 24%;
  • 第三級:約增加 21%;
  • 第四級:約增加 22%。

雖然目前監管議程尚未公布最終規則的生效時間,但若雇主或申請人擔心未來薪資門檻大幅提高,對於上述各類案件而言,儘早啟動申請程序可能是一項較為審慎的策略。

 

世界週刊2026年7月12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職位晉升重辦PERM 未必無風險 2. 職責和PERM不同 提交I-485有影響嗎?

刊登於2026年7月12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職位晉升重辦PERM 未必無風險

一讀者問:
我正在糾結要不要從IC轉manager。我目前正在做Financial Analyst,移民申請的PD是2022年10月。最近有升職的機會,但如果我做了就需要重做PERM。現在的PERM政策怎麼樣,若重做會有風險嗎?重新申請PERM只是可能延長拿到綠卡的時間?聽說如果排期到了超過一年,有可能續不了H-1B?

李亞倫律師答:
為了回答您的問題,我假設您來自中國,否則您應該已經透過2022年10月的優先日期(EB-2或EB-3類別)解決了您的問題。在I-485身份調整申請提交且180天期限尚未屆滿的情況下(我們假設I-140申請已獲批准),從財務分析師晉升到管理層很可能需要重新申請勞工紙。重新申請PERM勞工紙的風險在於,美國就業市場需要再次接受檢驗,如果該職位有合格且願意工作的美國員工,則勞工紙申請可能無法獲得批准。您說得對,當優先日期生效一年後,如果您尚未申請調整身份,就不能再將H-1B身分的有效期延長超過標準的六年。就您的情況而言,您或許可以考慮更穩健的做法是繼續擔任財務分析師,並利用這個原計畫獲得永久居留權。即使 I-140 獲得批准,I-485 已提交,並且自提交之日起已過去 180 天,工作轉換仍需要您和公司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證明新職位屬於相同或類似的職業。

2. 職責和PERM不同 提交I-485有影響嗎?

一讀者問:
本人開始是做數據相關的,但現在都在support SDE,也想組裡轉SDE。我的I-140已經批准了,排期可能還有一年,工作地點和公司都不變,但工作職責會變.律師說沒關係,人力資源部說可能50%,也不需要重新申請perm和做和H-1B 修正。老闆覺得問題應該不大。請問,這對提交I-485有沒有什麼影響?或是會被RFE?面談會有問題嗎?

李亞倫律師答:
這方面需要格外注意。如果職位名稱和職責與勞工證上列出的職責不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認為這是未經認證的職位。您不妨與您的律師和人力資源部門討論一下這些變更,以及他們打算如何向 USCIS 說明這些變更。

李亞倫文章: 期中選舉後 川普政府有大遣返動作?

刊登於2026年7月5日的世界週刊移民專頁

您會如何運用《2025年美麗大法案》(Big Beautiful Bill)所提供的 1,700 億美元移民執法經費?又會如何使用在上週通過關鍵參議院表決後,即將到位、用以在唐納德·川普第二任期內全面資助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額外 700 億美元?答案就是:將其投入一項大規模遣返計畫,而這項計畫既不受被遣返者是否具有犯罪紀錄的限制,也不受其擁有多少衡平因素(equities)的約束,例如長期居留、美國穩定工作、對社區的貢獻、長期扶養家人的歷史、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庭關係等等。毫無疑問地,他們最終會找上你認識且喜歡的人,或者那個人的親屬。

目前是什麼在拖延這項進程?可能是因為 ICE (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採取激烈執法手段所引發的反彈,已成為全國媒體關注焦點,以及明尼蘇達州美國人 Renée Good 與 Alex Pretti 遭殺事件所造成的衝擊;但更有可能的原因,是政府對期中選舉的擔憂與焦慮,以及混亂場面、大規模逮捕與遣返畫面將如何影響獨立選民投票取向的考量。

如果聯邦最高法院在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問題上支持政府立場,估計可能有高達 1 億人面臨被遣返。這將徹底動搖美國的根基,並大幅削弱美國的實力。政府官員正在考慮遣返 1 億人,其中包括近 5,000 萬名出生於美國的公民。國土安全部(DHS)曾於 12 月發布一張陽光明媚、空無一人的海灘圖片,畫面中有一輛 1970 年代風格的復古汽車,並附上說明文字,表示在完成 1 億人大遣返後,這將是「一個不再受第三世界圍困國家的和平景象」。Greg Bovino 在明尼蘇達事件後退休前曾擔任邊境巡邏隊主管,他表示,在領導邊境巡邏隊內陸執法行動期間,曾起草一項遣返 1 億人的計畫。當他於 2026 年 3 月在保守派政治行動會議(CPAC)再次呼籲遣返 1 億人時,多位共和黨政治候選人也附和了他的主張。

儘管聯邦政府訟務長(Solicitor General)向最高法院表示,川普的行政命令僅會預期地適用於命令簽署後出生的兒童,但大法官 Sonia Sotomayor 指出,依照政府方的邏輯,現任總統、下一任總統、國會或其他人未來也可能決定不採取預期地適用,而根據政府訟務長的理論,將不會有任何法律限制能阻止這種做法。

白宮似乎正透過將無證移民去人性化(dehumanize),為大規模遣返行動預作輿論準備。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發布的一段影片中,畫面以黑色背景搭配綠色字體開場,風格宛如描述外星人的科幻電影,字幕寫著:「牠們生活在我們之中(They Walk Among Us)」。影片隨後表示,這些「外星人」其實是非法移民,他們不應該留在美國,應被遣返。影片中表示:「外星人一直生活在我們之中,居住在我們的社區,並在日常生活中與我們互動。他們在與我們相同的商店購物,與我們的孩子一起上課,看似過著正常的人類生活……數百萬人在黑暗掩護下進入美國,並直接嵌入我們的社會之中……川普總統是第一位指出外星人對每個美國家庭、每個社區以及我們國家未來所構成真正危險的人。」影片最後顯示一個「接觸次數(Encounters)」計數器,目前已超過 300 萬次,並附有一張顯示全國各地被捕「外星人」位置的地圖。

《華盛頓郵報》報導指出,白宮官員與眾議院共和黨領導層建議共和黨議員避免強調「大規模遣返(mass deportations)」這一措辭,而應專注於遣返暴力犯罪者及公共安全威脅。報導指出,這項建議是特別針對即將到來的期中選舉所提出的。在 2026 年 3 月於佛羅里達州多拉爾(Doral)舉行的共和黨國會議員閉門會議中,白宮副幕僚長 James Blair 與眾議院共和黨會議主席、密西根州共和黨眾議員 Lisa McLain 指示國會議員避免談論大規模遣返無證移民,而應只強調遣返暴力犯罪者。

共和黨人知道,大規模遣返的畫面可能使他們在期中選舉中失利。路透社/益普索(Reuters/Ipsos)民調發現,強硬的遣返政策可能會在期中選舉中為共和黨帶來政治問題,特別是在獨立選民之間。根據該項民調,多數美國人——而且獨立選民的比例更高——表示,他們較不可能支持與政府遣返政策相關聯的候選人。報導也指出,民眾對政府處理移民問題的支持度較任期初期已有所下降。

因此,人們不應被目前加強針對犯罪分子及公共安全威脅執法、而非其他移民的政治言論所麻痺,誤以為這種做法在選舉後仍將持續。對總統及其「讓美國再次偉大」(MAGA)運動而言,若獲得最高法院支持,將有極大的政治誘因去強力打擊移民,甚至包括出生公民權保障下的美國公民。2,400 億美元是一筆龐大的資金,必須投入某些具體用途。而可能的支出領域包括:興建更多大型拘留及遣返營區、購買遣返專機機隊、支付其他國家高額費用以接收無法遣返原籍國的人員、改善拘留與運送被拘留者的後勤系統、大量招募 ICE 執法人員、採購武器、防暴裝備與地面運輸設備,以及取得最先進、具高度侵入性的人工智慧(AI)技術,而這些技術已經被用於監控美國人民,並可能進一步擴大使用。

未來正在此刻被書寫,而對於許多我們稱之為家人、鄰居與朋友的人而言,前景似乎正變得愈發黯淡。

世界週刊2026年6月28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付費加急處理 只適用於 I-140

刊登於2026年6月28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付費加急處理 只適用於 I-140

讀者問:
去年2月,我提交降級EB-3的I-140(非premium),是跟I-485、I-765和I-131一起提交的。當時,只是EB-3的B表到了,但A表差不多,所以就沒想著一定要premium提交I-140。律師當時也建議剛開始不要加快,但之後我看排期又大幅倒退,也就沒加快了。大概2個月之後,我就拿到Combo卡了,但I-140到現況15個月了,還沒批,遠遠超出正常處理時間了。我已經在USCIS網站上提交了兩次inquiry,但都沒有回應。難道他們就是想逼我去交加急處理費(premium fee)才給我處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可以繼續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查詢,希望您很快就能收到回覆。您也可以聯絡您所在選區的美國國會議員或參議員辦公室尋求協助。如果您覺得不能再等了,可以考慮支付加急處理費,目前費用為 2965 美元。但請注意,支付加急處理費並不代表您會在 15 個工作天內收到核准通知。您也可能收到補充資料通知、拒絕意願通知或直接被拒通知。此外,即使 I-140 申請透過加急處理獲得批准,也不代表您的 I-485 申請也會同時獲得批准。 I-485 申請可能會隨後得到處理,但加急處理費實際上只適用於 I-140 申請。

世界週刊2026年6月21日李亞倫律師移民信箱: 1. I-485前提 保持合法身份 2. 申請AP  80%的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刊登於2026年6月21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I-485前提 保持合法身份

讀者問:
兩個月前申請了I-140,因為沒有加快,至今沒有結果。不幸的是,我剛被公司裁員了。公司的規章是不會撤回I-140。如果有RFE,公司不會回應。如果一切正常,我的I-140還是會通過。現在,我看到很多perm過不了,想一種可能性。如果我一年後又回到前公司,I-140還在審理中,優先日期正在current,我是否可以加急那個I-140然後交I-485呢?

李亞倫律師的回答:
您提出的方案,即一年後I-140申請仍在審理中,優先日期正好排到,此時您可以回到同一家公司,加快I-140的審批速度並提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這或許可行。前提是您必須一直保持著合法的非移民身份,而該公司願意繼續為您申請永久居留權,因為他們有符合勞工證條款的全職永久職位適合您。

2. 申請AP  80%的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讀者問:
我的I-485跟EAD去年10月初交的表,但沒同時申請AP。申請去年12月批下來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申請AP。我當時估計有很大可能上半年還要回國。我當時還有H-1B簽證。現在,簽證剛過期,我要不要辦AP?聽說現在AP的處理接近一年,是不是現在申請意義不大了?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假設您去年12月核准的申請是EAD工作許可,而您的I-485申請仍在等待審批。就您的情況而言,提前離境許可(Advance Parole)是一種更安全的旅遊方式,因為如果過期的是簽證而非H1B身份,則無需與美國領事官員面談。如果身分過期,則只能選擇提前離境許可。在川普政府執政期間,由於領事館和機場的嚴格審查,不建議非移民人士出於非緊急原因暫時離開美國。您可以立即申請提前離境許可,但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公佈的80%的申請處理時間超過一年。 (對讀者而言,在許多情況下,USCIS同時收到EAD和AP的申請並選擇同時處理,因此上述時間線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