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3年6月11日移民信箱 – 1. 收移民局信 不代表I-485将获批 2. 案件状态 不能反映处理情况 3. 国企工程师 通常不影响移民 4. 移民类别有异 处理时间不同

刊登于2023年6月1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收移民局信 不代表I-485将获批

读者问:
我现在是OPT身份。我递交了移民申请,priority date是2022年9月。去年底,我把I-485寄到了USCIS,今年3月去打了指纹。最近收到移民局的来信,让我补交一些材料。这是不是说明在处理我的case?我估计还没到我的priority date,我的I-131跟I-765都没动静。我很困惑。我就想知道啥时候能把combo卡拿了?这样我就可以回国一趟了。

李律师答,
在 I-485 申请中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来信,意味着移民局的某位官员正在查看您的案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案件将被批准,因为你的优先日期还没排到。在没有移民签证配额之前,案件是无法获得批准的。很难说您的工作许可证和回美纸申请何时会获得批准。你的实际情况并没有说明你是什么时候申请提交的,但为了这个问题,我假设你也是在 2022 年 9 月申请的。那时,美国移民局已将这两份申请分开,不再发放组合卡。 (但我们最近在一些要求这两种申请的 I-485 案件中看到了这种情况的申请又发放组合卡,这是一个好兆头)。目前 美国移民局 公布的服务中心对大多数案件的处理预测如下:

回美纸:德州服务中心 – 17.5 个月; 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11 个月; 加州服务中心 18 个月; 国家福利中心——11.5个月; 佛蒙特州服务中心 – 8 个月。

工作许可证:德州17个月; 内布拉斯加州 17 个月; 加州 18.5 个月; NBC 11.5 个月; 佛蒙特州 15 个月。

遗憾的是,美国移民局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向您发放这些福利。请注意,我们最近收到了一些 I-485 申请,其中回美纸/工作许可证批得很快,甚至以组合卡的形式发放。我们认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应该认真处理其积压的案件。

2. 案件状态 不能反映处理情况

读者问:
昨天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最新信息,说已在制做工作许可证了。但奇怪的是,我的移民局帐号上显示回美纸的案子已关闭,而调整身份I-485和亲属移民I-130还在审核中。请问这样正常吗?今天早上又收到5封美国移民局的邮件,说他们要处理我的案子,但是查看网上案情状态还是和昨天的一样。请问,这个是I-485要批了吗?还是先有案情状态?

李律师答,
除非调整身份I-485 获得批准,否则美国移民局通常不会关闭与 I-485 身份调整为永久居留申请相关的 I-131 回美纸申请。我们遇到过 I-765 工作许可申请在 I-485 即将获得批准时获得批准的情况。 (大约一个月前我们有这样的情况)。您很可能会收到非正式的 I-485 批准通知,然后再收到正式的通知。在线案件状态系统并不总是反映案件处理的当前情况。无论在线案件状态系统上的信息是什么,只有当移民官员或职员将信息输入系统时才会有最新的信息。

3. 国企工程师 通常不影响移民

读者问:
我的I-140申请已经获准,现在可以递交I-485表格。我看了一下表格,发现要填写之前的境外工作经历,哪怕是5年以前之前的经历。我曾经在国企工作过。这个工作经历对I-485申请有影响吗?

李律师答,
I-485 表格第 5 页第 3 部分要求提供过去五年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的工作经历。第 3 部分的第 6 页要求您提供您最近在美国以外的工作(如果尚未列出)。因此,申请人有义务提供最近的非美国就业信息,即使不是在过去五年内。这些信息可用于核对申请人过去在填写赴美签证申请时所做的陈述。根据职位的级别,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工作经验可能会让人怀疑申请人是否是共产党员。虽然此类企业中的工程师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企业中的董事可能会引起质疑。

4. 移民类别有异 处理时间不同

读者问:
很想知道移民局是按什么来给收据号码的?是按Priority Date的日期吗?还是I-485调整身份申请提交的日期?举个例子,比如MSC2390198XXX这个号码前面和后面的I-485,有很多都显示已在制卡或者批准了。这不是应该按照号码的顺序来处理I-485吗?还可以插队?

李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案件编号是在移民局收到申请或请愿书时分配的。案例编号按服务中心的时间顺序排列,例如佛蒙特州服务中心 (VSC)、加利福尼亚州服务中心 (WAC)、国家福利中心 (MSC)。前两个数字表示年份,其余数字表示当年收到的申请的时间顺序。亲属移民案件的优先日期是收件日期,而于职业移民案件的优先日期是劳工纸的收件日期(涉及劳工纸的案件)或没有劳工纸则是其收件日期,例如 EB-1,NIW的案件一般按时间顺序来处理,但它们是根据案件类型的时间顺序来处理。不同类别的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时间。要插队可以利用美国移民局提供的加费加急处理,则可以加快处理。不交额外的费用,就很难加快处理申请案。根据美国移民局指南,如果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或情况,就可能会加快审理申请的案件:

‧ 对公司或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前提是需要采取紧急的行动不是由于请愿人或申请人未能:(1) 及时提交申请; (2) 及时回应任何补材料的通知;
‧ 紧急情况和紧迫的人道主义原因;
‧ 非营利组织(由美国国税局 (IRS) 认定的)要求促进美国的文化或社会利益的;
‧ 对美国政府有利的案件(包括被联邦机构确定为紧急的案件,例如美国国防部 (DOD)、美国劳工部 (DOL)、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B)、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EEOC)、 美国司法部 (DOJ)、美国国务院 (DOS)、国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利益部门; 或者
‧ 很明显的是美国移民局的错。

世界周刊2023年6月4日移民信箱 – 1. 申请EB-1A 须证明你对美有利 2. 别因EB-1 让I-485陷黑洞 3. EAD处理时间 约3.5至6个月 4. 移民优先日期 夫妻不能互用 5. 若遇难题 找移民局联络中心

刊登于2023年6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EB-1A 须证明你对美有利

读者问:
本人在读博士班已四年了,正在准备文件申请特殊人才EB-1A。律师要求提供一份雇主信employment letter,一开始里面有写的毕业后就雇用。但我导师已经知道我不会留博后,而且我NIW里写的也是找工业界工作。如果没有导师的offer letter,律师提供的另外两个选项:一个是别的offer letter;一个是actively applying jobs。现在想知道:1、如果当前去弄找工作的application来得及么? 2、文件说导师的offer letter在这三个选项里最好。所以说,博士生申请EB-1A有博后offer最好? 3、如果2属实,那之后没去博后有影响么?

李律师答﹕
通常,您可以随时选择开始申请 EB-1A 绿卡的时间,除非您有一些不寻常的时间压力,否则现在找一份可以给您聘书的工作还为时不晚。关于工作类型和你律师的文件说学校的工作信是三个选项中最好的,很可能是因为你的教育程度和非凡的学识,最好是用于研究方面的工作,且学术界可能会提供最好的机会。尽管 EB-1A 类别的标准与国家利益豁免 (NIW) 案例的标准不同,但您仍然必须能够证明您的移民会对美国有利。如果您能够在工业界中获得一份工作,并且这份工作能够让您进一步利用您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做一位科学家而不是技术员或分析师,这也可能是可以接受的工作机会。

2. 别因EB-1 让I-485陷黑洞

读者问:
我申请了EB-1,但是收到I-140的RFE补材料通知。我有提出EB-2申请,I-140申请批准了。请问,我可以直接在我的批准的EB-2基础上file提交我的I-485吗?我得取消这个pending的已经被RFE的EB-1申请?我担心我的申请进入黑洞。

李律师答﹕
就您的问题而言,我假设你在 EB-1 和 EB-2 申请中所提供的资料没有突出的矛盾。只要您的 EB-2 优先日期排期已到,且只要您保持合法身份或 180 天或更短的非法身份已经过去,并您持签证入境美国,你应该可以根据你已批准的EB-2 申请来递交I-485。假设上述情况属实并且您没有其他不得入境的情况,您不必取消仍在等待处理的 EB-1案件 ,但如果您已经有批准的 EB-2 申请并且优先日期排期已到有签证配额,那么似乎没有理由去保留它。签证申请是初步申请,而不是申请移民。移民的实际申请要通过 I-485表格来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份,或者如果领事馆处理您的案件, 填写DS-260 表格是移民签证的申请。请注意,撤回或取消您的 EB-1 申请案并不意味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会放弃它。它会保留它,尽管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成为您永久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您采取何种行动,您的 I-485 都不应该因为 EB-1 申请而陷入黑洞。

3. EAD处理时间 约3.5至6个月

读者问:
我在免抽签的学校找到一份工作,学校答应帮我申请H-1B,三年以后可以申请绿卡。我的太太需要申请H-4。请问,H-4需要多久可以去申请工作许可证(EAD)?

李律师答﹕
根据现行法律,H-4 配偶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下才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证 EAD—H-1B 主申请人的 I-140 申请已获批准,或者申请H-1B延期时超过 H-1B 身份通常允许的六年期限,前提是已经提交了I-140的申请或劳工纸的申请已经递交超过了 365 天。我想第一种情况很可能会先于后者发生。由于你的学校三年后才会申请绿卡,之后的时间将取决于劳工纸需要多长时间,或者如果案件不用劳工纸, 三年后您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 I-140 的批准。之后,您的配偶就可以申请EAD,具体时间取决于移民局服务中心的处理时间。目前,此类 EAD 的处理时间为 3.5 至 6 个月(目前公布的处理时间),具体取决于您所涉及的服务中心。

4. 移民优先日期 夫妻不能互用

读者问:
我现在情况是EB-1B刚刚批准,但是因为EB-1不是current要等排期,所以保守估计估计还有1至2年才能交I-485,本人也没有申请EB-2。我队友有一个2019年PD的EB-2。想请问一下,这可以relink我的EB-1过去吗?

李律师答﹕
在某些情况下,优先权日期是可以从一个案件转移到另一个案件,但它们总是涉及同一个人。例如,如果您有 2019 年的 EB-2 批准单,您可以用它来支持您的 EB-1 I-140 申请,以请求更早的优先日期。但是,即使您已婚并且您的配偶有 2019 年的优先日期,也不能转移到您的申请中。每份申请案都必须按照自己案件的方式行事。

5. 若遇难题 找移民局联络中心

读者问:
我持有绿卡,已满足入籍的条件。我第一次入籍面试,因为身体不适要求重约之后,一个月前突然收到美国移民局的信件,通知表示面试没有出现,且没有联系过美国移民局。我之后打几次电话或网络联系美国移民局,都表示我重约的申请已通过了。上一周,突然接到当地办公室(field office)的通知,还是说我无故不去面试,所以入籍申请已经被行政关闭了。我已经给当地的field office发了信,解释相关情况,但还是担心。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找当地议员求助么?

李律师答﹕
您的情况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鼓励我们的客户尽可能去美国移民局预约面谈的原因。美国移民局偶尔会按照您的情况进行处理。你的情况并不少见。话虽如此,与美国移民局沟通的最佳方式可能是通过其联络中心提出此事,您可以在东部标准时间上午 8 点至晚上 8 点拨打 1-800-375-5283 电话与该中心联系。写信给当地办事处不再是联系移民局的首选方式。如果您愿意,可以联系当地的国会议员寻求帮助,但您也可以先尝试联络中心。

李亚伦文章: 1. H-1B 抽签闹剧 40万人重复申请 2. 申请劳工纸时机 H-1B至少剩2年

刊登于2023年5月2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李亚伦律师手记上(剪报)

1. H-1B 抽签闹剧 40万人重复申请

美国移民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 2024会计年度 H-1B 初始注册登记期的结果,它透露了今年 3 月份为什么有如此多让人失望的事情。这是个多么糟糕的系统!移民局共收到了 780,884 份 H-1B 注册,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多次提交申请的受益人——350,103 人提交了一份申请,408,891 人提交了一份以上申请。共有110,791 份被抽中,比去年的 127,600 份少,因为 H-1B 的使用率比预期的更高(与 H-1B 数量相抵消)还有抽中人的预期申请率也更高。所以总体的抽中率为百分之14.19,但如果仅考虑758,994个符合条件的注册人(那些未被取消资格、删除或付款有问题的),则为百分之14.6。

很明显,因为个人和公司提出了多份申请,抽签过程中存在许多作弊行为。根据法律,一个人的 H-1B 注册通常只能有一个(同一公司不能为同一人申请多次),并且公司只能对有真正需要的个人申请。例外的情况是另一个公司对同一位个人有真正的需求。但多次申请的合格注册受益人的数量大为惊人,达到408,891人,这与前提不符。很明显,许多个人和公司为申请多份而串通作弊,进而有效地排挤了真正需要的申请者。

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我们建议要“回到过去”,再次让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而不是仅仅支付象征性的金额(目前每次注册费为 10 美元),以获得提交专业职业申请的特权。鉴于移民局对登记注册的门槛低且缺乏对违规者执行法律,使个人及其公司不用提交更多文件﹐而试着与此系统玩把戏。我的合伙人李翼民律师两年前就在他的文章“改进H-1B抽签系统的建议”(刊登于4/14/22移民日报)中指出2022会计年度 H-1B 注册人数惊人地增长了百分之53.5,即 308,613份 – 与 2020会计年度H-1B注册人数的 201,011份申请相比 – 这年移民局转向抽签注册系统,并主张将注册费从 10 美元提高到 100 美元作为部分的解决方案。移民局现在提议将费用增加到 215 美元。然而,笔者认为即使是如此大幅度的费用增加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为这个惊人的数字表明许多公司和个人只会将此金额视为开展业务的成本,且众所周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费用增加确实 不会阻止申请人申请移民福利。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移民局的加急处理费,该费用从项目开始时的 1000 美元增加到如今的 2500 美元,而此项服务的使用率却大幅增加。对此类作弊行为的真正威慑是必须让感兴趣的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请,及其对此个人的需求文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给出实施这个注册系统的原因之一是移民局对每份未被抽中的申请都必须退回大量文件——移民局不再要求重复的H-1B副本,文书工作量现已减半。

从 2018到2020 会计年度到 2021会计年度年实施注册系统之前,这三年收到的申请数量一直徘徊在 190,000 – 200,000 份的范围内。随着 2021 会计年度注册系统的实施,注册人数激增至 274,237 人,次年为 308,613 人,下一年为 483,927 人,今年 3 月份为 780,884 人。若按照这个速度不变,因为作弊行为,不管美国的经济状况如何,明年这个数字将超过 100 万。许多 H-1B 专家曾认为因为科技行业的问题导致数万人被裁员,今年的数字会下降,但不幸的他们错了。

因此,似乎唯一明智的解决方案是“回到过去”。在 4 月 28 日公布的总体数字中,移民局在一段“打击注册过程作弊行为的措施”中承认,已认真关注因大量符合条件注册人的多次申请,而让一些人获得不公平的优势,但移民局只是重申许多人忽略的处罚条款 ,但它可能会继续被忽略,直到真正有“Skin in the Game”- 即必须提交更多的文件。

2. 申请劳工纸时机 H-1B至少剩2年

一些公司在员工入职后立即开始为他们感兴趣的 H-1B 员工申请 PERM 劳工纸﹐而其他公司则等待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才开始启动。有些公司甚至等到他们认为 H-1B 工作人员的时间即将用完的最后一刻才启动。那么最后一刻是何时呢?它根据许多因素而有所不同,对希望尽可能拖延时间才申请的雇主﹐我们建议要尽早开始—至少在 H-1B 持有人还剩两年的时候。目前,如果申请一切顺利,最后一刻看来会需要那么长的时间。移民局给 H-1B 持有人的最长期限为六年(不包括重新获得未使用的时间)。美国移民局允许根据《2021 年美国竞争力法案》(AC-21) 为那些来自案件被积压国家﹐但没有移民签证配额﹐且 I-140 申请已获批准的人可延期三年﹐以及来自有配额和被积压国家者﹐而自提交劳工纸申请或 I-140 申请已超过365 天的人﹐可延长一年时间。如果需要,通常可以进一步延长。

在大多数情况下尽管有很多例外,但如进展顺利,计算来自积压国家考虑到I-140批准后可延期三年的 PERM 申请的预期处理时间,通常需要至少1-4 个月的时间来设定申请案,且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速度﹔6- 7 个月来确定现行工资﹔3-4 个月招聘程序(特别是在有工资透明法案的地方,最好在有了现行工资后开始招聘)﹔9 个月处理劳工纸﹔1 个月准备和提交 I-140 申请,美国移民局可在15 天的时间对加急处理的申请做出裁决。

或者,对于那些希望以 365 天劳工证未决为由来申请一年延期的人,预期处理时间与九个月的劳工证处理时间相同,且不需要提交 I-140 申请或等待美国移民局审批就有资格延期一年。然而,在 H-1B 持有人有资格获得延期之前,仍需等 365 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仍需将预计的 9 个月劳工证处理时间再计算 3 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移民局将允许公司提前申请延期,只要延期的开始日期超过 365 天。

为试图等到最后一刻才提交劳工纸申请的公司﹐我们的口号是不要等。审批就申请过程中会不断的发生审理延迟和法律变化-甚至像工资透明法案这样的外部法律,所以公司应该尽早为员工启动 PERM 劳工纸认证的案件。

世界周刊2023年5月7日移民信箱 – 1. 申请I-140 F-1 返美会有麻烦 2. 无特殊原因 移民局不会加急处理EAD

刊登于2023年5月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I-140  F-1 返美会有麻烦

读者问:
为我能在递交国家利益豁免绿卡(NIW)申请后回祖国,许多人建议我在STEM OPT 延期通过之后,再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请问,以下的路径有可能吗? PhD毕业后不使用OPT,使用学术界不抽签的H-1B做博士后,同时递交 NIW拿到优先日期(PD)(它将比STEM OPT延期早一年)。此时如果想跳槽到工业界,还可以使用之前未使用的F-1 OPT+抽签H-1B吗?还是只能申请O-1来跳槽呢?

李亚伦律师答:
毕业后申请学生实习生(F-1 OPT)是有时间限制的。与 OPT 结束日期相关的 STEM OPT 也有时间限制。如果您不用它,您将失去申请它的资格。我不确定我理解你说获得 STEM OPT 延期批准后,在回祖国前提交 I-140 申请的重点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否与在返回美国之前试图在领事馆获得签证有关?如果是这样,美国领事官员更关心的将是,OPT 或 STEM OPT 上的 F-1 学生签证是否有非移民意图。申请一份I-140﹐不论是有STEM 延期﹐可能会导致您获得 F-1 签证返回美国有麻烦。如果您真的想回国一趟,最好在申请 I-140 申请之前申请一份授权签证如 F-1 。关于您的其他问题,如您所知,您可以随时申请不受签证配额限制(cap exempt)的 H-1B,但是受签证配额限制(cap)的 H-1B(或抽签H-1B)需要公司进行雇主登记注册的程序,候选人必须先经过抽签的程序﹐抽中后他们的公司才允许为他们提交 H-1B 的申请文件。在有这些限制的情况下﹐您可以从不受签证配额限制的 H-1B 换成受签证配额限制的H-1B。由于H-1B是双重的意向签证,只要你符合条件,您可以随时申请NIW I-140,即使你离开美国并需要在返回美国前在护照上盖H-1B的章,您也不会遇到非移民意向的问题。 O-1杰出人才非移民签证也是一个选项,只要移民局认同您在您的领域是非凡杰出的。请注意,非移民签证类别中的杰出签证的标准低于永久居留目的的杰出签证类别。

2. 无特殊原因  移民局不会加急处理EAD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而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不会加急处理案件,除非符合其指南中的以下原因:

• 对公司或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前提是需要采取紧急的行动不是由于请愿人或申请人未能:(1) 及时提交申请; (2) 及时回应任何补材料的通知;
• 紧急情况和紧迫的人道主义原因;
• 非营利组织(由美国国税局 (IRS) 认定的)要求促进美国的文化或社会利益的;
• 对美国政府有利的案件(包括被联邦机构确定为紧急的案件,例如美国国防部 (DOD)、美国劳工部 (DOL)、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B)、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EEOC)、 美国司法部 (DOJ)、美国国务院 (DOS)、国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利益部门; 或者
• 很清楚的是美国移民局的错。

如果加急处理的申请未获批准,它可能不会对 I-485 的申请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此申请是分开的。请注意﹐我们最近有一个案子,我们试图根据这个案子﹐在病毒疫情(Covid-19) 期间被指定为必不可少的医护职位为当事人进行加急处理,但在加急处理的请求被拒后不久,他的I-485 申请获得批准。

李亚伦文章: H-1B 的抽签过程是一场闹剧—是时候“回到过去(Back to the Future)”了

美国移民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 2024会计年度 H-1B 初始注册登记期的结果,它透露了今年 3 月份为什么有如此多让人失望的事情。这是个多么糟糕的系统!移民局共收到了 780,884 份 H-1B 注册,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多次提交申请的受益人——350,103 人提交了一份申请,408,891 人提交了一份以上申请。共有110,791 份被抽中,比去年的 127,600 份少,因为 H-1B 的使用率比预期的更高(与 H-1B 数量相抵消)还有抽中人的预期申请率也更高。所以总体的抽中率为百分之14.19,但如果仅考虑758,994个符合条件的注册人(那些未被取消资格、删除或付款有问题的),则为百分之14.6。

很明显,因为个人和公司提出了多份申请,抽签过程中存在许多作弊行为。根据法律,一个人的 H-1B 注册通常只能有一个(同一公司不能为同一人申请多次),并且公司只能对有真正需要的个人申请。例外的情况是另一个公司对同一位个人有真正的需求。但多次申请的合格注册受益人的数量大为惊人,达到408,891人,这与前提不符。很明显,许多个人和公司为申请多份而串通作弊,进而有效地排挤了真正需要的申请者。

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我们建议要“回到过去”,再次让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而不是仅仅支付象征性的金额(目前每次注册费为 10 美元),以获得提交专业职业申请的特权。鉴于移民局对登记注册的门槛低且缺乏对违规者执行法律,使个人及其公司不用提交更多文件﹐而试着与此系统玩把戏。我的合伙人李翼民律师两年前就在他的文章“改进H-1B抽签系统的建议”(刊登于4/14/22移民日报)中指出2022会计年度 H-1B 注册人数惊人地增长了百分之53.5,即 308,613份 – 与 2020会计年度H-1B注册人数的 201,011份申请相比 – 这年移民局转向抽签注册系统,并主张将注册费从 10 美元提高到 100 美元作为部分的解决方案。移民局现在提议将费用增加到 215 美元。然而,笔者认为即使是如此大幅度的费用增加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为这个惊人的数字表明许多公司和个人只会将此金额视为开展业务的成本,且众所周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费用增加确实 不会阻止申请人申请移民福利。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移民局的加急处理费,该费用从项目开始时的 1000 美元增加到如今的 2500 美元,而此项服务的使用率却大幅增加。对此类作弊行为的真正威慑是必须让感兴趣的公司提交完整的申请,及其对此个人的需求文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给出实施这个注册系统的原因之一是移民局对每份未被抽中的申请都必须退回大量文件——移民局不再要求重复的H-1B副本,文书工作量现已减半。

从 2018到2020 会计年度到 2021会计年度年实施注册系统之前,这三年收到的申请数量一直徘徊在 190,000 – 200,000 份的范围内。随着 2021 会计年度注册系统的实施,注册人数激增至 274,237 人,次年为 308,613 人,下一年为 483,927 人,今年 3 月份为 780,884 人。若按照这个速度不变,因为作弊行为,不管美国的经济状况如何,明年这个数字将超过 100 万。许多 H-1B 专家曾认为因为科技行业的问题导致数万人被裁员,今年的数字会下降,但不幸的他们错了。

因此,似乎唯一明智的解决方案是“回到过去”。在 4 月 28 日公布的总体数字中,移民局在一段“打击注册过程作弊行为的措施”中承认,已认真关注因大量符合条件注册人的多次申请,而让一些人获得不公平的优势,但移民局只是重申许多人忽略的处罚条款 ,但它可能会继续被忽略,直到真正有“Skin in the Game”- 即必须提交更多的文件。

世界周刊2023年4月30日移民信箱 ━ 1. 流动员工或最终工作地点尚未确定员工的现行工资标准 2. J-2 受抚养人通常可以在申请到工作许可后在美国工作 3. 护照上持有 H-1B工作签证的人 可继续使用此签证进出美国

刊登于2023年4月3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流动员工或最终工作地点尚未确定员工的现行工资标准

读者问:
我的现行工资标准审批(PWD)批准了,但是公司的pay center变了location。等了6个月,总算等到了PWD 。今天收到律师邮件,说可以开始发广告,让我发一些信息给他,包括了最新的pay slip。我发过去了。本来以为一切就是等着就行,结果过了几个小时,一个律师说我的pay slip领薪单的entity name实体名称变了,需要重新递交申请我要再等8个月。我该怎么办?

我解释了一下原因,说不是因为entity name变了,是因为pay center的location变了,从原本的IL现在变成了CA。这样需要重新申请refile,但是我怎么知道?我从来没注意过这个,因为公司始终没变过,也没有重组过。但是,我今天去看了pay slip,的确中间变了好多次,好像几个月变一次。 HR说这很正常。我想问下,我现在要求HR把我的pay center改回IL,而且一直保持在IL。这样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在的PWD?

我从hire被雇到现在一年多,一直是做remote远程工作,因为之前申请PWD 的时候我问过,是否按照我的home location来申请,律师说不行,需要按照公司总部 office办公室来做。当时的entity name公司正好属于IL,所以他们就用了伊利诺伊州。我不知道pay slip一直在变。我问了HR,他说因为这是是按照每个月或者每个时期的company code来决定Pay center。我是remote,对我没有影响。我报tax税还是按照我现在的州来申报。人力资源部说可以申请让我manager主管帮我固定到伊利诺伊州的pay center上面。律师也没有回复。怎么办?

李律师答:
流动员工或最终工作地点尚未确定员工的现行工资标准审批 (PWD) 通常应为总公司大都市统计区的现行工资。从您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尚不清楚现行工资表上的名称是伊利诺伊州总部办公室的名称还是伊利诺伊州独立实体的名称。如果像专业雇主组织 (PEO) 这样的独立实体,很可能必须重新做现行工资,除非每个人都同意该实体将成为赞助实体﹐并且所有文件都来自那里。在那种情况下,改回由伊利诺伊州的付薪中心支付薪水可能会使 美国移民局在 I-140 阶段更容易理解。但是,如果现行工资标准审批(PWD) 是针对该地点完成的,并且是在公司名称下而不是付薪中心,我看不出会有什么问题。然后将在总部所在地进行招聘。如果劳工纸获得批准,美国移民局将在您案件的下一阶段-即I-140 申请阶段- 审查工资单的问题。如果公司使用其在不同地点的多个办事处来签发工资单和 W-2,那么公司必须就这种关系以及公司如何参考其员工的薪酬进行运营提供解释。如果公司使用一个 专业雇主组织PEO,则需要提供一份公司的解释以及证明其与 PEO 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应该是 I-140 的申请公司,而不是公司的付薪中心或 PEO。如果申请人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或专业雇主组织 PEO ,那么谁是有权雇用、支付、解雇、监督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您的工作的实际雇主的问题可能会随着美国移民局要求记录这些要点而发挥作用。由于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您可能不了解所有的事实,因此您的公司应与其律师合作,采取最佳行动方案,并通知您﹐让您了解其决定。

2. J-2 受抚养人通常可以在申请到工作许可后在美国工作

读者问:
我在中国,想申请J-1或H-1B到美国工作。我的配偶跟我一起去。配偶怎么样才能合法工作?有哪些选择?有什么方法豁免?

李律师答:
J-1 签证持有人的 J-2 受抚养人通常可以在申请到工作许可后在美国工作,只要其收入不用于担保 J-1 签证持有人。受抚养人将在抵达后提交 I-765 工作许可证的申请,支付美国移民服务局 410 美元的申请费以及提交必要的文件(不是繁重的文件)。申请表上填写的工作类别为 C-5。 H-1B 签证持有人的 H-4 家属要申请工作许可会更加困难,因为只有当 H-1B 持有人被担保公司赞助申请永久移民身份﹐且 I-140 申请已获得批准( 获得劳工纸后的步骤)或 H-1B 持有人已获准延长 H-1B 身份正常允许的六年期限,因为自提交劳工纸申请或 I-140 申请已过 365 天。请注意(如果您还不知道的话)中国公民的 J-1 签证几乎要求在申请人有资格获得 H-1B 或 L-1(公司内部调动)或永久居留批准之前要在国内居住两年。

3. 护照上持有 H-1B工作签证的人 可继续使用此签证进出美国

读者问:
我在美国工作,准备回国探亲。听说现在combo卡都分开发,那么是不是回国就不用担心H-1B失效了?

李律师答:
2022 年 4 月,美国移民局停止使用将 I-131 (回美证advance parole)和 I-765 (工作许可)组合在一张卡中的组合卡。目前,工作许可证通常签发的速度比回美证快。回美证允许当事人在 I-485 调整身份申请待审期间自由进出美国。没有回美证,大多数申请人都无法出国旅行。然而,H-1B 工作签证仍然可以在身份调整阶段旅行,无需回美旅行证。那些已经在护照上持有 H-1B工作 签证的人将继续使用此签证进出美国。那些没有签证但希望出国旅行的人则需要做出决定。有些人担心他们在海外申请H-1B 签证可能会被拒 ,因此他们通常会申请回美证,并等待拿到回美证后,才能安全离开并返回美国。目前申请回美证的一个困难是美国移民局不优先来考虑/审理这种申请,因此,回美证通常在申请后 6到12 个月才会获得批准。我们还注意到此证裁决的速度不一致,因为我们最近有一个案件在申请八天后就获得批准,而另一个则已 18 个月仍在等待中。美国移民局为了打消当事人询问他们的案件,公布了加州服务中心的处理时间为 14 个月,国家福利中心为 11.5 个月,内布拉斯加州为 13.54 个月,德克萨斯州为 16.54 个月,佛蒙特州中心为 7 个月。

世界周刊2023年4月23日移民信箱 – 1. RFE 是补材料 NOID 是拒绝 2. 申请B1/B2 须披露是否已申请移民

刊登于2023年4月2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RFE 是补材料 NOID 是拒绝

我提出了NIW申请,一直查看状态,但没变化。昨天,律师告知说收到RFE补材料通知,感觉很紧张又难过。我自己之前没见过RFE,所以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首先问怎么判断收到的是RFE不是NOID之类的,只有最后附表结尾写了request for evidence? 3月1日,律师收到RFE的纸质上面的date是2月23日,但是我在网上查询的状态依然没变还是case received。 RFE的状态不会在网上更新的吗? RFE非常长,对三个Prong都质疑了。我对每点内容都提供了资料,但是被认为insufficient证明。这种是不是就意味着通过概率不高啊?
有人说给RFE而不是NOID,说明有通过意向的,但是像这种每点都质疑了是什么情况呢?最后想问prong3-不走labor certificate是有好处的,这种要怎么argue呢?如果能证明前两个prong的话,这一点也就没问题了?前两个prong感觉对我的推荐信不是很买账,说不能证明和别的entities有联系。我没有文章专利,推荐信主要是来自公司大老板,外人不会知道我具体的工作。请问,如果要出具相对独立的推荐信,可能找公司客户或者相关行业的教授。他们要写什么?根据简历写可以吗?

李律师答:
国家利益豁免 (NIW) 要求申请人证明他提出的努力具有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有能力推进这项工作; 并且免除劳工纸的需求对美国有利。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美国移民局会标记 RFE(补材料通知-提交进一步证据的通知)和 NOID(拒绝意向通知)。如果您的律师告诉您他/她收到了 RFE,您完全可以相信他/她正在看着呢。 (律师应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一份副本给你)。一般来说,在线案情系统应该登记RFE资料,但系统有时不一致,因为要有人将信息输入系统才行。当您收到 RFE 时,最好至少其中一项对您有利,但是在所有三个方面都被质疑﹐若你的回应强而有力﹐也不 一定意味着您就会被拒绝。你的第三个问题——免除劳工纸的要求是否对国家有利——如果你在前两点上得到有利的判决,就可能会得到对你有利的解决。企业家和那些在其领域拥有深厚知识和经验的人并不容易通过劳工纸的程序,这程序仅要求申请公司符合最低资格的人员。除了劳工纸申请不切实际之外,美国移民局还希望看到申请公司的贡献对美国的好处,即使还有其他美国员工也可以做到,以及该人的贡献对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美国移民局在查看推荐信时,它会寻找客观的观察者﹐来谈论您、您的努力以及它如何使国家受益。推荐信来自认识您的同事、您的经理和公司客户﹐可能不会被视为是无偏见的。一位与您在同一相关行业的教授﹐又了解您工作﹐的可能更有说服力。美国移民局也希望是有独创性的信,而不是根据简历而写的推荐信。推荐信看起来像是同一个人所写的不太容易被接受。最好的推荐信是由当事人深思熟虑撰写的,广泛地谈论您的努力,您在推进这项努力方面的优势,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解释授予免除它会超过让您通过劳工纸申请的好处。

2. 申请B1/B2  须披露是否已申请移民

我人在中国,准备去美国。我想知道,如果提交了美国绿卡申请,还能申请B1/B2商务/旅游签证吗?例如,我申请去美国出差、旅游、开会,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李律师答:
B1/B2商务/旅游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中披露他/她是否已申请了移民签证或有人为他/她提交了移民签证的申请。根据此表公开的事实,美国领事馆是否签发签证的决定将由美国领事官员自行决定。您应该准备诸如您的旅行目的证明、与本国的联系和纽带的材料,例如不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资产、银行账户、工作或学校证明等。请注意,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优先日期的排期还要等相当长时间的移民签证,许多领事官员不会太在意它。

世界周刊2023年4月16日移民信箱 – 案件超时 可电询移民局

刊登于2023年4月1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案件超时 可电询移民局

读者问:
我2021年9月递交申请了我的I-130和I-485,同时递交的还有工作许可I-765的申请和体检I-693报告,然后我在10月15日打了指纹。之后,我一直没有获得消息。 2022年7月,我在收到工作许可证(EAD)前几天打电话问我的代理律师,我的申请案审理的怎么样。他告诉我,2022年6月我的面谈被免除了,2022年10月案件转到当地办公室,但是都没有通知我。我寄出申请到现在500多天,我的I-485状况还是actively reviewed,我的I-130 状况还只是收到申请案。这种情况究竟怎么回事?

李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由于过去几年的冠状病毒、缺乏资金和员工流失,积压案件不幸地激增。尽管您的代理律师通知您您的面谈已于 2022 年 6 月取消,但案件通常会转移到当地办事处进行面谈。美国移民局的“积极审查”多半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的许多案件收到此信息是该局刚刚收到提交的文件。您可以查看您当地办事处的处理时间,来了解其公布的处理时间。例如,目前在纽约,布鲁克林办公室的预计处理时间为 40.5 个月,皇后区办公室为 24.5 个月,曼哈顿办公室为 17 个月,长岛办公室为 27.5 个月。如果您的案件超过了处理时间,您应该能够查看案件的状况。为此,建议致电美国移民局的联络中心 1-800-375-5283 或通过网页egov.uscis.gov/e-request 以电子方式向移民局要求查询。

世界周刊2023年4月2日刊登: 李律师手记 – 子女满21岁算法 改以递交申请日。移民信箱 – 1. 各移民办公室 处理时间不同 2. I-140申请是初步申请 非最终申请 3. 交一份加急费 不能捆绑多份申请

刊登于2023年4月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李律师手记 – 子女满21岁算法 改以递交申请日。

《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 的一个巨大发展是美国移民局重新解释子女在 21 岁之前达到冻结年龄的优先日期﹐和他/她不再能够以子女身份移民的日期。美国移民局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宣布了一项政策,即今后将使用每月签证公告的“递交申请日(Dates for Filing)”图表来最终确定子女的年龄。之前的政策是使用“最终批准日(Final Action Dates)” 图表来确定子女是否未满 21 岁。过去,子女可以照“递交申请日”表提交调整身份I-485的申请,但如果他/ 她在“最终批准日”排到之前年满 21 岁,则此案将被拒绝。虽然在领事馆处理的案件中没有调整身份,但同样的规则现在适用于在海外面谈的案件,因为是司法部长(包括国安局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而不是国务卿决定移民领域的法律。

在确定年龄何时“冻结”时,申请人必须阅读这两份图表,国务院签证公告的“递交申请日”表,以及美国移民局每月调整图表,它指定移民局的这两份图表中的哪一份将用于接受调整身份申请的表格。美国移民局的政策手册指示,“根据美国移民局网站和签证公告,美国移民局认为签证可用于接受和处理身份调整申请的日期也是美国移民局认为签证可用于 CSPA 目的的日期,如果申请案已被批准… 申请人不能只单独依赖国务院的签证公告,因为签证公告仅发布两个图表;它没有说明可以使用哪个图表来确定何时递交身份调整申请。国务院签证公告明确警告申请人要查阅美国移民局网站,以获取关于是使用递交申请日图表还是最终批准日图表的指导。”

此政策的更改适用于等待处理的申请案,指南还指出,非公民可以使用 I-290B 表格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出重新开案先前被拒绝的调整身份申请的动议; 非公民通常必须在判决后的 30 天内提出动议;对于超过 30 天才提交的动议,如果非公民能证明延迟递交申请是合理的并且是超出了非公民的控制范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以酌情豁免没有及时提交的申请。

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CSPA页面上,如果申请人未满 21 岁,似乎有更多申请动议重新开案的空间,因为它说,“如果我们之前拒绝了您调整身份的申请,但您认为在此政策指导下﹐您计算的CSPA年龄未满 21 岁,您可以提出重新开案的动议……”

移民信箱
1. 各移民办公室 处理时间不同

读者问:
我2021年9月递交申请了我的I-130和I-485,同时递交的还有工作许可I-765的申请和体检I-693报告,然后我在10月15日打了指纹。之后,我一直没有获得消息。 2022年7月,我在收到工作许可证(EAD)前几天打电话问我的代理律师,我的申请案审理的怎么样。他告诉我,2022年6月我的面谈被免除了,2022年10月案件转到当地办公室,但是都没有通知我。我寄出申请到现在500多天,我的I-485状况还是actively reviewed,我的I-130 状况还只是收到申请案。这种情况究竟怎么回事?

李亚伦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由于过去几年的冠状病毒、缺乏资金和员工流失,积压案件不幸地激增。尽管您的代理律师通知您您的面谈已于 2022 年 6 月取消,但案件通常会转移到当地办事处进行面谈。美国移民局的“积极审查”多半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我们的许多案件收到此信息是该局刚刚收到提交的文件。您可以查看您当地办事处的处理时间,来了解其公布的处理时间。例如,目前在纽约,布鲁克林办公室的预计处理时间为 40.5 个月,皇后区办公室为 24.5 个月,曼哈顿办公室为 17 个月,长岛办公室为 27.5 个月。如果您的案件超过了处理时间,您应该能够查看案件的状况。为此,建议致电美国移民局的联络中心 1-800-375-5283 或通过网页egov.uscis.gov/e-request 以电子方式向移民局要求查询。

2. I-140申请是初步申请 非最终申请

读者问:
我申请了EB-1,但是收到I-140的RFE补材料通知。我有提出EB-2申请,I-140申请批准了。请问,我可以直接在我的批准的EB-2基础上file提交我的I-485吗?我得取消这个pending的已经被RFE的EB-1申请?我担心我的申请进入黑洞。

李亚伦律师答:
就您的问题而言,我假设您在 EB-1 和 EB-2 申请中所提供的资料没有突出的矛盾。只要您的 EB-2 优先日期排期已到,且只要您保持合法身份或在 180 天或更短的过期身份期间,并您持签证入境美国,您应该可以根据您已批准的EB-2 申请来递交I-485。假设上述情况属实并且您没有其他不得入境的情况,您不必取消仍在等待处理的 EB-1案件 ,但如果您已经有批准的 EB-2 申请并且优先日期排期已到有签证配额,那么似乎没有理由去保留它。 I-140申请是初步申请,而不是申请移民。移民的实际申请要通过 I-485表格来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份,或者如果领事馆处理您的案件, 填写DS-260 表格是移民签证的申请。请注意,撤回或取消您的 EB-1 申请案并不意味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会放弃它。它会保留它,尽管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成为您永久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您采取何种行动,您的 I-485 都不应该因为 EB-1 申请而陷入黑洞。

3. 交一份加急费 不能捆绑多份申请

读者问:
马上需要申请I-140,犹豫是否走加快办理?我也要申请h1/h4的延期,有同事建议我试试一起提交140+h1/h4 extension+h4EAD。我当然是省钱,想省一份pp的费用,不然两个request分别提交两份申请。这样可行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不幸的是,没有仅提交一份加急处理费而可把多份申请捆绑一起。此时,美国移民局会以二千五百美元的价格加快处理 一份I-140职业移民的申请。移民局还会以相同的金额加快处理 H-1B 工作签证。您为 H-1B 加急支付的二千五百美元不包括加急 H-4 或 H-4的工作许可证(EAD),尽管这些申请有时会因 H-1B 加急处理,而在短时间内做出裁决。请注意美国移民局曾将 H-1B 与 H-4 分开,但由于诉讼案,又将它们结合起来。这意味着这些申请在未来更有可能一起被裁决。

世界周刊2023年3月26日刊登: 李律师手记 – H-1B工作签证注册登记申请数的预测。移民信箱 – 1. 若与美国公民结婚 逾期居留可原谅 2. 同一雇主续担保 获准I-140可再用 3. 优先日期 不可共享 4. PERM 被拒绝 可申请重新考虑

刊登于2023年3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李律师手记 – H-1B工作签证注册登记申请数的预测。

2024会计年度H-1B工作签证配额的注册登记流程已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其时间从美国东部 2023 年 3 月 1 日中午至美国东部2023 年 3 月 17 日中午止。将有多少人提交申请有没有人有个好的估计数?我们的猜测是——不会比去年创历史记录的483,927 人多。高科技行业的低迷可能会减少今年的数字。查看最近美国政策国家基金会 (NFAP) 发布的报告-“2022 会计年度的 H-1B 申请和拒绝率”中提供的2022 财年统计数据时, 最初获得H-1B最多的公司是亚马逊、Infosys、Tata咨询服务、Cognizant、Google、Meta/Facebook、HCL America 和 IBM。一些给出预测数的文章似乎支持申请数量会减少的想法,但不会少很多。一篇文章提到自去年起科技行业裁员 257,000 人,且美国劳工统计局 (BLS) 的最新数据显示,整体科技行业1 月份的失业率降至 1.5%,这一数字非常低。另一位引用 BLS 的调查显示,计算机和数学职业的失业率为 1.5%,建筑和工程职业的失业率为 1.7%,这表明对具有技术技能的人的需求很高,但也指出,即使 H-1B 注册登记数暴跌 50%,由于85,000份的年度签证配额上限,移民局收到的注册数量仍将近签证配额数的 3 倍。

移民信箱
1. 若与美国公民结婚 逾期居留可原谅

读者问:
律师和我没收到补材料通知(RFE)。 online account没显示。打电话问客服,说看不到系统里我有RFE,最后我I-485被deny,原因是没有回复RFE,现在工作许可证(ead)卡也被revoke了,还需要180天内离境。我已经file了motion to reopen,希望能approve。我想了几个backup plans:1、与公民结婚,fileI-130。我必须出境等还是只要file130就可以待在境内? 2、180天内找到non-profit工作,因为可以不用抽签马上申请h1b。这样,我就不需要离境,同时申请婚绿。还有什么办法么?

李亚伦律师答:
很遗憾得知您因律师和您都没有收到补材料通知而没有回复﹐案件被拒绝了。不幸的是,这是美国移民局应该努力解决的问题。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是否必须离境的问题,答案是不必的,因为如果您是直系亲属申请案的受益人并申请调整身份,逾期居留是可以原谅的。至于如果你在180天内找到一份非营利性的工作(我假设你考虑的是不受H-1B工作签证配额限制且非法居留的时间)是否可以留在这里,你仍然必须离开美国并且以 H-1B 签证身份返回,以便合法地开始工作。

2. 同一雇主续担保 获准I-140可再用

读者问:
我最近刚刚被裁员,目前是Stem OPT,去年最后一抽有一个approved I-140,PD在2021年年底.想问,我这种情况除了努力找到下家抽H-1B,还有别的什么路子吗?如果回国这个I-140是不是也很难再用上了?

李亚伦律师答:
除了转 H-1B 工作签证外,您还可以尝试将您的身份转换为 F-1 学生身份留在美国,或者如果您认为自己具有特殊才华的资格,雇主或代理人可以为您申请 O-1 类别(具有特殊技能人才的非移民签证)。如果您来自与美国有航海通商条约的国家,例如台湾或日本,您可能有资格获得 E-1 或 E-2 条约贸易商或条约投资者身份。其他的选项,要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关于你回祖国后是否很难再次使用 I-140 的问题,如果同一雇主决定继续担保申请您,可能可以使用它。如果不是同一雇主,且原雇主在批准后六个月内没有及时撤销这份申请,您应该可以将优先日期用于另一份职业移民的申请上。

3. 优先日期 不可共享

读者问:
我在2022年交了NIW,优先日期(PD)是11月。正准备提出EB-1A申请,就有排期了。 2023年1月准备交EB-1A杰出人才第一优先A。 EB-1A和NIW是共享PD吗?如果EB-1A比NIW先审核,被拒后那PD还有效么?现在是不是也不着急交EB-1A,等NIW的case approved了,再交补充内容?我觉得自己的NIW大概率会approved。即使EB-1A denial了,PD也能锁定到2022年11月吗?

李亚伦律师答:
优先日期是不可能“共享” 的,除非申请获得批准。届时,受益人通常可以在其第二个职业移民的案子使用优先日期。我们在中国和印度的案例中多次看到,职业移民第三类别(EB-3)批准申请案的优先日期与较晚提交的第二类别EB-2 申请共享,因为 EB-2 签证的排期在过去几年比EB-3 的排期快。如果您希望将 2022 年 11 月的 NIW 优先日期用于 EB-1 申请,您应该等到国家利益豁免移民案件(NIW) 获得批准,然后再提交 EB-1 申请并请求使用NIW 的优先日期。

4. PERM 被拒绝 可申请重新考虑

读者问:
PERM 核查(audit) 3个月后被拒(denied),原因是Certifying Officer的地址是旧地址。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申请reconsideration有用吗?

李亚伦律师答:
劳工部对必须张贴在工作场所的职位备案通知 (NOF) 的管理非常严格。劳工部已将向认证官员通知任何投诉的地址更改了。其新地址为:

U.S. Department of Labor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Foreign Labor Certification
200 Constitution Avenue NW, Room N-5311
Washington, DC 20210

此地址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除非在确实有情可原的情况下,否则劳工部很难会批准重新考虑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