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11月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的类别从F-2A永久居民申请未成年子女更改为F-2B未婚成年子女,并且收到了美国签证中心(NVC)的欢迎信。 2. 旅游签证 3. 工资单可为研究生就业的证明吗?

1. 我的类别从F-2A永久居民申请未成年子女更改为F-2B未婚成年子女,并且收到了美国签证中心(NVC)的欢迎信。

因为我超龄,他们更改了我的类别,他们给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说他们正在处理我的签证并将安排面谈。所以我可以通过面谈,获得签证吗?我听说有人接到面谈通知,但由于超龄而被拒了的事。我的父亲是永久居民、但不是公民,因此是否有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保护我,因为我必须和父母在一起。

李律师回答:
您是否可以通过面谈的决定性因素在于您是否会被(美国移民局)考虑年龄为小于21岁。当排期日期到了,你的年龄就会被冻结(固定)下来。在移民局批准I-130亲属移民申请前,等待的那段时间也可以从你的年龄中扣除。如果扣除后,你的计算年龄未满21岁,你就可以以F-2A类别(永久居民申请未成年子女)移民美国。

2. 旅游签证

我在持学生签证时,在当地一家酒吧打工一个月、赚点额外收入。离开美国后试图返回,但因为我曾工作过而被拒签。一年后,我再提出申请,但由于跟国内联系不足而被拒绝。三年后,我再提出申请,并尝试不回答那个问题,但再次被拒绝。那时我才21岁。现在我30岁、从事护士职业。您认为我应该再申请并且诚实作答吗?

李律师回答:
诚实是最好的应对政策。不能保证您是否能获得旅游签证,因为这取决于美国领事官员的酌情决定,但是您看来生活有了改变,有更多理由会返回祖国。与母国的联系和密切性通常是B1/B2旅游签​​证的决定性因素。祝您好运!

3. 工资单可为研究生就业的证明吗?

我是研究生、拿到实习(OPT)签证,在酒店从事固定/额外工作。我的雇主不能以书面形式向我承诺工作时间,但下个月起我被安排每周工作40小时。我可以用工资单作为工作证明吗?因为他们不能保证每周20个小时的书面证明,但是他们告诉我,我每周至少有30个小时工作(他们在那里工作了4年,从没见过少于20小时的固定员工)?工资单能作为工作证明吗,显示我每周工作40个小时?

李律师回答:
研究生OPT实习只要求个人每周在与专业相关的领域工作20个小时。我认为您用工资证明每周20个小时没问题。我注意到大多数工资单还有一部分显示工作小时数。当然,这也不是必须的,因为只要知道时薪,就能知道大概的工作时间。

 

大纪元2019年10月2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的L-1签证已经失效吗?我的雇主违法吗? 2. 签证程序 3. 我的I-140职业移民和I-485调整身份同时递交。如果两个申请都没被批准,我可以换工作吗?

1. 我的L-1签证已经失效吗?我的雇主违法吗?

我持有L-1签证为一家美国控股公司工作。六个多月前,另一家公司收购了我所在的子公司(美国和海外办事处)。我要求新公司将我的签证更改为他们赞助,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处理了六个多月,仍然不知道他们何时才会提交文件,因为我每次询问、他们的回答总是同一个—仍正在收集支持文件。我担心:我的L-1签证是否已经失效?我现在的雇主是否涉嫌违反法律,未及时转换我的签证、仍要我为他们工作?如果我的签证已经失效,我有什么选择?

李律师回答:
如您所述,我的了解是,另一家公司购买了控股公司的子公司,而不是让控股公司成为购买公司的一部分,因此,控股公司与实际运营的美国和海外办事处断开了关系。所以情况有点麻烦,最好的选择是让并购公司对你的L-1签证予以修正、将您放到美国办事处,或者让购买公司收购控股公司。您可能已经失去了身份,或许最好的选择是由购买公司递交一份迟交申请书,附上将您转到子公司的解释说明,希望美国移民局(USCIS)接受这样的解释。如果不接受,您必须离开美国进行L-1的领事程序,前提是你的申请已获批。

2. 签证程序

我的外籍朋友想来美国。 1.他有他的护照。 2.申请签证(B1/B2旅游/商务)-DS-160表格,预约面谈时间。请问这是最初的过程吗?签证对吗?如果她想成为永久居民该怎么办?

李律师回答:
出于探亲目的或其他个人原因来美,正确方式是填写DS-160表格,申请B1/B2旅游/商务签证。想要来美长住的人不应该申请旅游/商务签证,而具有双重意图的签证,如H-1B或L-1,可以通过亲属或职业类别的赞助担保获得永久移民的身份。

3. 我的I-140职业移民和I-485调整身份同时递交。如果两个申请都没被批准,我可以换工作吗?

李律师回答:

同时提交I-140和I-485,可以在I-485递交等待处理180天后换新工作。决定性因素取决于美国移民局(USCIS)是否认为你的I-140申请有可能被批,同时新工作是否是同一种或相似的职业。

大纪元2019年10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临时绿卡已过期 如何回美? 2. 如何申请在海外的丈夫拿公民身份? 3. 犯过罪后再入境,有丧失居留权的风险吗?

1. 临时绿卡已过期 如何回美?

我的护照上有临时绿卡盖章,有效期一年、已于2002年过期。我可以递交更换绿卡I-90的申请来获得美国的合法身份吗?我有在美国合法工作的工作许可证,但自2002年以来我一直在印度居住。可以获得赴美签证吗?

李律师答:
如果您自2002年以来一直在印度居住,且您护照中的临时绿卡已于2002年过期,那么您无疑已失去了永久居留权。也就是说,您无法通过递交I-90申请、来重新获得绿卡身份。如果您有兴趣获得赴美的职业签证,建议您与移民律师预约咨询,这样他可以为您提供您工作签证的选择。

2. 如何申请在海外的丈夫拿公民身份?

我丈夫回母国已经一年了,我们很想念他。我们有一个需要特殊照顾的孩子。我和丈夫已结婚8年。他从来没有犯过罪。他上教堂、在那做义工。我丈夫在这已有33年了。我们非常想念他。我怎样才能让丈夫回来?

李律师答:
您没有披露许多重要事宜、而那些信息是提供良好建议所必需的。我假定您的丈夫已经离开美国,您想让他回来。但是您没有透露您目前的身份或他父母的身份,如果他是因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一年而遭受十年不得再入境的惩罚,这些对于确定他是否有机会返回美国有相关性。我建议您与移民律师预约咨询,在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后,律师才能跟您讨论所有可用的选择。

3. 犯过罪后再入境,有丧失居留权的风险吗?

我丈夫8年前被控持有2克可卡因。他已完成缓刑事宜。他在这已经居住了9年,没再有任何犯法的行为。去年,他去墨西哥度假,没有任何问题就回到美国。我们计画在本月底再去墨西哥度假。您认为他回国会有问题吗?

李律师答:
一个人可以被指控犯有多个罪行,但决定因素是他有哪些被定罪或认罪。如果他持有2克可卡因被定过罪,而在他返回美国接受入境检查时被发现,那他入境肯定会有问题。他可能会被列入遣返程序中,最终将由移民法官决定他是否能保住绿卡。

李亚伦文章”三个联邦法院针对「公共负担」新法叫停后,我们应采取如何的立场?”并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

政府当局于2019年10月15日针对移民实施之「公共负担」新法,受到美国纽约州、加州和华盛顿州联邦地区法院提出之阻碍。纽约州和华盛顿州之初步强制禁止令全国适用,而加州者则更偏向当地。

华盛顿州联邦东区地方法院的彼德森法官(Rosanna Malouf Peterson)于终局判决作成前,「完全」暂缓公共负担新法之执行。 「最终版本法规之生效日期被推迟,取决于审查程序之结论」;国土安全部被禁止实施该新法。加州联邦北区地方法院菲力斯汉米尔顿法官(Phyllis J. Hamilton)禁止其他人包含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J. Trump)在内将此新法适用于旧金山、圣塔克拉拉、加州、奥勒冈州、华盛顿特区、缅因州、宾州居民,或此类人所属之任何家庭。纽约联邦南区地方法院乔治丹尼尔斯法官(George B. Daniels)于两件裁决中发布一项全国性禁制令,及延后该新法生效日,取决于事实面之终局判决或法院于一或多项特别于第二项限制及禁止国土安全部及公民移民服务局实施该新法,新法适用所造成的任何影响或因应新法修正而须递交之新版表格(I-944自给自足声明表、I-485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留),此公共负担新法之生效日遭向后推迟。若法院之命令遭事后终止而该新法生效,则原生效日2019年10月15日将被置换为命令被终止后之日期。

关于在美国调整身份而言,申请者似可继续沿用旧表格申请,直到法院之事前禁制令遭上诉推翻或美国政府于原审法院或上诉法院就本案事实面获得全盘胜诉判决。

然而此些裁决皆未禁止于2019年10月11日由国务卿所发布暂定最终条文以执行于2019年10月15日实施公共负担新法之相关规定。然问题在于领事馆官员是否得以实施该暂定最终法规,即使法规摘要已明确指出其目的在于与国土安全部保持同步:

本法的意图亦在使美国国务院之标准与国土安全部保持同步,以避免出现领事馆人员审酌某外国人情况而认定该人不可能成为公共负担,但国土安全部于同一外国人持美国国务院所发签证请求入境美国时,却认为该人属于公共负担而不得进入之情况。

虽然三个联邦法院皆未直接禁止,但火鸡断头恐难以展翅(感恩节要到了),故美国国务院不应认为此次其能单凭己力实施该法。于本文定稿后,一位美国国务院官员已确认此公共负担新法于新版表格确认前不会实施。亦得知美国国务院将使用新版DS-5540表格(公共负担问卷),然该表现正由美国行政管理暨预算局审查中。每年使用该表之绿卡申请者将约有45万人。此虽系因技术性问题而造成之延宕,然即使州能快速通过行政管理暨预算局之程序,因有这些初步强制禁止令,公共负担新法能否上路还有待观察。

三个联邦法院并未暂缓2019年10月4日「总统公告暂缓造成美国健保经济负担之移民之入境」预定于2019年11月3日生效之计划。此公告影响领事馆流程但未影响调整身份申请,然要求移民签证申请人(除少数例外)于入境美国30天内提出符合规定之医疗保险证明(非「医疗补助」),或其拥有足够医疗资源以支付得合理预见范围内之医疗支出。根据移民政策研究所(无党派,致力于分析美国其全球移民之智库)之研究,高达65%之合法移民可能会被禁止入境美国。据信,于新法规生效日前,将有法律争讼寻求禁止该公告。

不幸的是,特朗普先生及其团队针对移民的贫富进行凶猛袭击之态度渐趋明显。藉由财富测试并包含对英语之了解,其主要是寻求欧洲白人族群入籍,而拒绝世界上大多数的其他地方。

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大纪元2019年10月1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丈夫被禁止入境10年、现在时间到了,我们也一直保持婚姻状态,请问他可以申请重新入境吗? 2. 未婚妻结婚年龄 3. 孩子父亲被控持有1克大麻、个人使用,警官说这是轻罪。他有居留证,会发生什么?

1. 丈夫被禁止入境10年、现在时间到了,我们也一直保持婚姻状态,请问他可以申请重新入境吗?

我和丈夫2004年结婚。但他因签证过期、没有准时离境,被驱逐出境。我们仍然是结婚状态,而且十年已经过去,我们仍然是夫妻,他是否有可能回家,请问这需要花多少钱?

李律师回答:
如果他仅因逾期居留而被驱逐出境,自离境日已过了10年,并且您具有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身份,那么您可以申请让他回来。至于我们的律师费用不便公开讨论,但收费合理。

2. 未婚妻结婚年龄

我最近在Rapid Visa上购买了一项计画,来帮助我的宏都拉斯未婚妻申请K1签证。一切进展顺利,我打算与她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结婚。她今年20岁,12月满21岁,而我今年21岁,即将满22岁。我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我在她的大使馆页面上读到:「如果您在宏都拉斯结婚,则必须符合宏都拉斯法律规定的要求。以下是特古西加尔巴市政厅发布的几份有关宏都拉斯婚姻要求文件的非正式译本。」她是宏都拉斯人,那里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1岁。我想,由于她来美国在这结婚,这边的合法结婚年龄为18岁,所以这不会有问题。但现在有人告诉我,由于结婚年龄这会是一个问题。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做的吗?我真的很想把未婚妻带到这里,但现在我感到非常失落和难过。有什么建议吗?

李律师回答:
由于现在已经快到12月,也许您最好的举措就是提交K-1未婚夫妻签证申请,通常需要至少六个月的时间才能通过美国移民局(USCIS)的批准。此后,领事处理通常也需要再等上几个月。当您的未婚妻在领事馆接受面谈时,她可能已经21岁了。即使她未满21岁,也可以将面试推迟一或两个月,年满21岁再去面谈。此外,我扫瞄了一下宏都拉斯的信息,在父母同意下的女士可以18岁结婚,但我相信您已经知道这一点。如果未婚妻未满21岁,可以带父母同意的证明去面谈。

3. 孩子父亲被控持有1克大麻、个人使用,警官说这是轻罪。他有居留证,会发生什么?

李律师回答:

美国移民法允许持不超过30克大麻而被定罪的永久居民申请豁免。如果他没有其他不利的指控,应该是可以的。

李亚伦律师是2019年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

纽约大都会超级律师的2019年度名单已公布,李亚伦律师再次被选为2019年纽约市超级律师。他是纽约大都会选出的67位移民法律师中的2位华裔律师之一。这是李亚伦律师第八次当选,之前曾在2011年,2013到-2018年获得此荣誉。他的专业是美国移民和国籍法。


请点击此处“2019年移民法的超级律师名单”。

大纪元2019年10月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丈夫被定罪后被驱逐出境。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回到美国? 2. 将有未婚夫签证的人带到美国年收入需要多少? 3. 若出了院 我的公民身份是否会被撤销?

1. 丈夫被定罪后被驱逐出境。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回到美国?

我的丈夫(我一生所爱)于1970年出生,1987年他从他的祖国非法来美。我2002年16岁时遇到他,我们育有3个孩子。他于2009年因制造和递送罪被判入狱10年,坐了2年半的牢就后被驱逐出境。这是他第一次遇到麻烦就被判入狱。我们的孩子被收养了。已经快十年了;他可以回美国吗?

李律师答:
依您所述,在我看来,您的丈夫很难合法回到美国。涉及制造和递送毒品罪(我假设是毒品),以及被判10年徒刑是重罪。

2. 将有未婚夫签证的人带到美国年收入需要多少?

我的年残疾收入仅为10,200美元,但到2020年,我的年收入将增加到24,000美元。我现在有房屋, 资产,在银行里有存款,是否有帮助,而不必等到2020年?到底需要多少钱?

李律师答:
拥有房屋, 资产和在银行有存款可能会有所帮助,但房屋取决于房屋净值。对房屋的净值没有固定金额要求,但越高越好,因为房屋不是流动资产,而且如果你把房子卖掉,你要住那里呢?至于其他资产上也取决于其价值,以及是否可以轻易处置以履行您经济担保的义务。假设您是单身,对其他任何人没有抚养义务,那么银行中的存款可能需要略高于100,000美元,这是一个两口之家年抚养水平的5倍。另外,领事馆官员可能会有兴趣看看这笔钱实际上已经存入您的帐户多长的时间。拥有房屋、资产和银行存款会减少个人资产所需的金额。建议您(代替上述的方式)找一位共同担保人,不仅可以为您的未婚夫签证提供经济担保,还可以为即将到来的永久居留申请提供必要的担保。

3. 若出了院 我的公民身份是否会被撤销?

我参军已有1年半。我获得公民身份约9个月。我有严重的抑郁症,目前正在申请出院中。

李律师答:
您已经获得了美国国籍,如果在获取公民时没有犯重大欺诈或虚假陈述,就不可能取消您的国籍。您的病情是在授予身份之后才出现的,当然不可能被撤销。

李亚伦文章”新公共负担政策于2019年8月14日公布—对2019年10月15日前提交的案件不予追溯除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俗称白卡)外,受到补助的可负担健保法ACA(欧记健保)医疗保险不被视为公共福利”

本文不是对新规的全面总结,只可用作对公共负担部份中大多数政策变化的快速指南。

该规则将于2019年10月15日生效,所有在2019年10月15日当日和之后递交的案件将以它为则。该日之前递交的所有案件将遵从旧法。旧法中的粮食券(SNAP)、第八节住房选择券和其它现在被视为公共福利的,只要在2019年10月14日前结束,不再被列入考虑的范围。现在被视为公共福利但已在2019年10月15日前收到的补贴将视申请人的整体情况予于考虑,但不会被看重。那些包括保持收入水准的现金援助,含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贫穷家庭临时援助(TANF),为维持收入水准而提供的州和地方的现金援助计画(通常称为一般援助计划) ,以及对于长期收容的外籍人士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白卡)。

决定公共负担的证据标准是,在任何时候,某人是否“多半可能”成为公共的负担。

美国移民局在决定公共负担时会综合考虑:在未来的任何时间,外籍人士是否多半可能在任何36个月内累计获得超过12个月的一项或多项公共福利。最低的考虑因素有外籍人士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教育程度和工作技能,资产,资源和财务状况。在查看家庭状况时,国安局将考虑家庭人口以及家庭人口是否使得外籍人士多半可能在未来成为公共负担。在查看资产,资源和财务状况时将查看家庭的年度总收入是否至少达到最新的联邦贫穷指数(FPG)的125%倍,如果外籍人士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或子女(且子女已年满18岁),在计算资产时,它是否为家庭总收入与125%的FPG差额的三倍,在其他类别下,资产是否为差额的五倍。

证据方面,美国移民局将查看美国国税局的报税证明,如果无法获得报税证明,需要家庭成员收入的其他可靠和证明性证据,包括为何无法获得报税证明的解释。非现金资产和资源可纳入考虑的是指可在12个月内转换为现金的资产和资源—具体指年金,证券,退休金和教育账户资金以及易于转换为现金的任何其他资产。该规则还将外籍人士在美国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分以及其他未在信用记录和信用评分中反映的负债视为证据,例如: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未付子女或配偶抚养费,未缴税款和信用卡债务。

在考虑教育和技能时,外籍人士必须提供过去三年的美国国税局报税证明。如果无法提供,可提供过去三年外籍人士就业记录的其他可靠和证据性证据,包括解释为何无法提供报税证明; 他/她是否拥有高中毕业文凭或高等教育学位; 外籍人士是否具有任何职业技能,证书或执照; 该外籍人士是否精通英语或除英语外精通其他的语言; 外籍人士是否需要照顾别人,以致外籍人士人缺少就业记录。

寻求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必须在国土安全部指定的表格上提交自给自足的证明声明。

如果亲属移民案需要一份经济担保书,美国移民局将查看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是否与申请人住在一起,以及担保人是否已提交过担保其他人的经济担保书。

家庭人数方面﹐21岁或以上的外籍人士或21岁以下但已婚的外籍人士﹐要包括外籍人士本人,与外籍人士一起居住的配偶,与外籍人士一起居住的子女,不与外籍人士居住一起但外籍人士要负担或有义务负担至少50%经济责任的子女,不与外籍人士一起居住但外籍人士要负担或有义务负担至少50%经济责任的配偶,或联邦所得税报税单上列入的抚养亲属,以及向外籍人士提供至少50%的经济担保的当事人,或者将外籍人士列为他/她联邦所得税报税单上抚养亲属的当事人。上述规则也适用于外籍人士是儿童,包括儿童的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提供或要求提供至少50%经济责任的当事人,和其他子女或外籍人士的父母要负担或有义务负担至少50%经济责任的其他当事人﹐或其他在外籍人士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联邦所得税单被列为抚养亲属的当事人。

严重的负面因素是外籍人士不是全时学生但被授权工作,而无法证明目前的工作,近期的工作经历或未来就业的合理前景;在2019年10月15日当日或之后,外籍人士申请许可或调整身份前的36个月内,已经或已经被批准获得超过12个月的一项或多项公共福利; 外籍人士被诊断出患有可能需要大量医疗的疾病或者会影响外籍人士自给自足的能力﹐上学或工作,并且外籍人士没有保险,未来也可能不会获得医疗保险,不能支付此可预见医疗费用的经济来源;或者外籍人士以前被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认定为公共负担或因此被驱逐出境。

重要的积极因素是外籍人士的家庭有收入,资产或资源,且至少可支持该家庭人口的联邦贫穷指数(FPG)的250%; 外籍人士被授权工作,且目前从事合法(不是非法)行业,年收入至少为联邦贫穷指数的250%; 或者外籍人士有私人医疗保险,不包括外籍人士以欧记健保获得以保费税收抵免为补贴的医疗保险。

难民和庇护者以及某些其他类别免于遵守此规则。

公共福利指所有目前禁止的﹐现在加入新的粮食券SNAP,第八节住房选择券的住房援助,第8节的租赁援助,根据1937年美国住房法第9节的公共住房﹐和白卡医疗补助(但下面除外-紧急情况﹐《残疾人教育法》的福利﹐对低于接受中等教育年龄上限的人提供的学校服务或福利﹐21岁以下的外籍人士或一位妇女的怀孕期间或产后60天的补助)。值得注意的是,它不包括除白卡以外以补贴形式购买的医疗保险。在回答是否考虑加入以“病患保护和欧记健保法”经过测试标准的补贴,国土安全部回答如下:

国土安全部在决定因公共负担不予入境的情况时﹐不考虑欧记健保的补助或白卡除外透过健康保险市场获得的健康保险为公共福利,是因为评估福利价值的复杂性和此福利的高的收入要求门槛。正如本序言第III.R部分所讨论的那样,国土安全部已为私人医疗保险加入一项适合预期入境时间的重要积极因素。但如果外籍人士以保费税收抵免的形式获得补贴以获取保险,那么这种保险不视为积极因素。

未来,可能强烈建议那些提供补贴医疗保险的公司公开其补贴来源的资料。

国土安全局可以酌情决定是否用公共负担保证金来克服公共负担的理由﹐并警告外籍人士如果在其案件中有一项或多项较严重的负面因素,国土安全部通常不会行使酌处权来允许提交保证金。最低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8100美元,保证金金额要求将根据城市地区消费者价格指数(CPI-U)每年进行调整通货膨胀,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美元金额。此保证金一直有效,直到美国移民局批准取消保证金——当外籍人士已经入籍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永久离开美国,去世,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满五周年,或者外籍人士更改移民身份至新的身份不再受到因公共负担不得入境的规定。如果保证金已经退还,外籍人士在调整身份后36个月的期限内不能获得超过累计12个月的公共福利(例如,一个月内收到两笔福利,即算两个月)。

我们认为,在法规生效之前的两个月内,将会出现或改变最终规则的法庭诉求,我们期待这些诉求会成功。这个规则虽然不是作者认为最糟糕的,但显然有利于那些年轻,受过教育,中产阶级,富裕,讲英语的人。川普政府已经表示,不再欢迎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和非英语人士(主要是有色人种),而这条规则就是在美国国门前张贴的标志。

大纪元2019年9月27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父亲在美国合法居住了30多年,但在穿越美国边境时因携带2盎司以下的大麻而被驱逐出境,他没有对案子提出质疑。 2. 没有到期日的绿卡 3. 我不是美国公民,是否有可能在重罪服刑后不被驱逐出境?

1. 父亲在美国合法居住了30多年,但在穿越美国边境时因携带2盎司以下的大麻而被驱逐出境,他没有对案子提出质疑。

我父亲是一名机械师,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在华雷斯(Juarez)有一家店。祖父去世后,父亲隔几个月回去一次、待上几个月,探望母亲并在华雷斯的店里帮忙。他经常来往于埃尔帕索(El Paso),因为那里距离近,他在埃尔帕索和华雷斯都有生意。直到有一天,他坐客户的车,正穿越埃尔帕索边境时,警犬发现车里有大麻(不到2盎司),随后他被拘留。他在埃尔帕索的监狱待了30天、等待法庭审理,然后此案又再延长了30天。出于愚蠢的骄傲,他同意法院将他驱逐出境,这样他可以出狱,而不必等到大麻指控审理结果、同时他也没有对驱逐出境提起异议。他想照顾他病弱的母亲和家庭生意。我父亲在美国有6个女儿和10个孙子,错过了约18年的家庭生活。现在,他的母亲已去世,他希望至少能回美探亲。

李律师答:
我假设在您的父亲被驱逐出境之前,对携带少于2盎司大麻认了罪。根据移民法,个人携带少于30克供自己使用的大麻可申请豁免。如果重量在30克以下,可以由他的任何一个21岁以上美国公民身份的女儿、为他提出永久居留的申请。如您所说,他已经错过了大约18年的家庭生活,那我假定他的罪行是15年前犯下的。如果您父亲入境不会违反美国的国家福利或安全,并且他已改过自新不再使用大麻或其它毒品,那他可以获得这种罪行的豁免。豁免的另一个基础在于他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符合资格子女的生活将遭受极大困苦。如果毒品重量超过30克,他也许可以申请探亲签证,在这种情况下,他需要提出申请,被拒,领事馆将向美国移民局准许入境审查办公室建议豁免,然后审查办公室将考虑犯罪的严重性、近况、如果允许入境对社会造成的潜在伤害、您父亲的改过自新以及他来美国的原因等因素来作决定。

2. 没有到期日的绿卡

我正在尝试拿乔治亚州身份证。我有社会安全卡和没有到期日的绿卡,他们告诉我,他们不再收这种绿卡。那我该怎么办?

李律师答:
我在网上快速浏览了一下,乔治亚州确实接受绿卡(I-551s或I-551盖戳),但交通局还要求要有两个文件证明是该州的居民。交通局推荐的文件包括:近期水电费账单,财务报表或目前的租赁协议。一旦有了文件,我想您应该再试一次。祝好运!

3. 我不是美国公民,是否有可能在重罪服刑后不被驱逐出境?

我目前正在服刑重罪中。

李律师答:
问题是,您有那些优点?您正在服刑的重罪犯罪类型是什么?如果您想知道是否可以避免驱逐出境,您应当让您的朋友或亲戚将您的整个犯罪记录带给移民律师,来评估您的机会。

李亚伦文章 “修正后的高技能移民法案在参议院的S.386立法中﹐引起众多人的担忧”

S.386是根据修正后的众议院HR 1044即“ 2019年高技能移民法案的公平性”所订,研究后看来它对EB-2高等学位和EB-3技术员工/专业人员/其他员工类别的签证数量分配的改变,仅有益于印度出生的人。参议员迈克‧李(共和党,尤他州)于9月19日在参议院推动全体一致的同意票(此法案已通过众议院的投票),虽然参议员大卫‧珀杜(David Perdue)(共和党,乔治亚州)持反对意见,但他表示打算与参议员珀杜于周末解决分歧。

改变签证数条款的困难在于,职业移民签证数量有限,每年的140,000个配额,被世界上的每个国家你争我夺。 (在2022会计年度之后的5年,对新的短缺职业类别,将多分配5000份签证额)。此立法将取消每个国家可获得签证总数的限制(目前为7%),而允许一个国家在三年过渡期内尽量去拿签证数量,2020会计年度,其中15%将留给除中国和印度之外的其他国家使用,2021财年和2022财年,为10%。在这14万个签证配额中,EB-2类别每年分得40,400份﹐EB-3分得相同的配额数(除去2022年之后保留给短缺职业类别的5,000份配额)。由于在这三年过渡期有85%的规定,即任何一个国家所获得的签证额不得超过这个数额,这意味着2020至2022会计年度,印度出生的人可以得到近85%的EB-2和EB-3的签证配额,减去必须给中国出生和那些其他国家出生的人其I-140职业移民申请在法案颁布之日前已批准的人,因为有一项“保留无害”的规定,使得这些当事人将获得移民签证而不受新法案影响。印度之所以占主要地位,是因为获得签证配额的权利靠优先日期,先提交的先拿到。目前待审的印度案件其优先日期比中国职业移民签证案件的优先日期早6年。根据美国移民局2018年4月的统计数据,人在美国印度出生的I-140已批准积压案EB-2包括家属签证案件超过430,000件,EB-3案包括家属签证案件约115,000件。这还不包括美国境外印度人的已批案件。根据美国国务院2017年11月的统计数据,另外EB-2和EB-3签证案件中印度案件还有10,961件和21,962件在排队,若以移民局相同的乘数来计算家属,案件数量会分别增加到21,922件和46,120件。经过简单的计算,到2022会计年度,每年EB-2和EB-3签证只有80,080份,三年总计为242,400份签证。仅印度需要的EB-2和EB-3签证就有616,683份(从上述已批准申请的在美国和海外印度出生人数计算而得),并且没有迹象表明印度最近的职业移民签证案有所减少。在3年的过渡期之后,为其他国家留存的签证比率将从15%减少到10%,全部135,000份签证将提供给优先日期最早的国家,最有可能的还是印度,因为估计印度需要350, 000多份的EB-2和EB-3签证。许多印度的EB-2签证申请将转为EB-3申请,原本使用率较低的EB-2签证使用量将上升。由于2021和2022会计年度,保留给其他国家的签证数量将从15%降至10%,而单个国家获得的签证数量限制仍为85%,所以印度案件的积压案会更久。请注意,可以通过减少其他类别未使用的签证数量来增加EB-2和EB-3的数量,但是各个类别签证整体使用率极高,不太可能大幅减少。

 该立法的困难在于,它并没有增加职业移民签证的数量,除了三年内针对短缺职业额外增加的5000个签证数量外,只重新分配现有的签证配额。 “没有害处”条款主要适用于已得到批准的中国人,这些案件在中国目前的积压案件中比较靠前,但是对于在颁布之日未经批准中国出生人的申请案非常不利,因为印度案件的优先日期要提前得多。他们唯一的希望是利用2021-2022会计年度减少的5%的签证数量(从15%降至10%)。由于对每个国家85%的签证数量的限制,印度人将无法获得这5%的签证。另外,想要分析对于已获批签证的动向非常困难。

 对于亲属移民的案件,该立法将提高每个国家可获得的签证数量,从226,000总数7%的限制到15%。这项立法主要会有益于墨西哥和菲律宾国家,并且可能使所有类别的亲属签证案件的优先日期倒退,除了F-2A(合法永久居民申请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之外,目前所有国家的F-2A类别都有配额。
    
除了签证数量,反对H-1B工作签证计划的参议员Chuck Grassley(共和党-爱荷华州)还重新制定了新的H-1B条款,以考验美国的就业市场为名﹐他呼吁建立搜索网站来张贴职位聘用由劳工部来管理,该网站不仅需要完整地描述工作性质,还必须包括该职位的申请流程。目前的H-1B计划不对美国的就业市场予以测试,除了有大量H-1B雇员或过去曾违反H1B计划的特定雇主。这些雇主不得将职位保留给H-1B非移民或是即将成为H-1B非移民的当事人;或在招聘过程中给予这些人优先雇用权;也不可以主要招募这类的当事人。新规则还包括一项规定,对劳工情况调整申请(LCA)进行收费,并将与现行工资有关的诉求管辖权直接归于国土安全部管理(目前工资问题归劳工部)。

关于H-1B签证,新规则还将取消公司使用B-1商务签证来代替H-1B签证﹐即外籍人士在短时间内出于某些目的临时赴美并由海外公司支付薪资。

该立法的一个积极方面是,在2020至2028会计年度的8年内,恢复了附表A短缺的职业,例如护士和理疗师,更将2020-2022会计年度的三年期间再额外分配140, 000之外的5000份签证,这项规定促使参议员兰德‧保罗(共和党-肯德基州)支持该法案。

 该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即使法案通过的日期晚于9月30日。如果参议院通过该法案,它将被送回到众议院进行调整并最终通过,然后再送至白宫。
    
总而言之,我们并不支持这项法案,并希望有更好的法案,比如不将职业类别的家属计算在内,或者清除所有的积压案件,因为所有申请者都将为这个国家做出贡献,并且他们已经或将由劳工部和/或移民局认定他们的特殊技能,尤其许多是重要的工业领域,将会帮助这个国家。

刊登于2019年10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