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伦文章”三个联邦法院针对「公共负担」新法叫停后,我们应采取如何的立场?”并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

政府当局于2019年10月15日针对移民实施之「公共负担」新法,受到美国纽约州、加州和华盛顿州联邦地区法院提出之阻碍。纽约州和华盛顿州之初步强制禁止令全国适用,而加州者则更偏向当地。

华盛顿州联邦东区地方法院的彼德森法官(Rosanna Malouf Peterson)于终局判决作成前,「完全」暂缓公共负担新法之执行。 「最终版本法规之生效日期被推迟,取决于审查程序之结论」;国土安全部被禁止实施该新法。加州联邦北区地方法院菲力斯汉米尔顿法官(Phyllis J. Hamilton)禁止其他人包含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J. Trump)在内将此新法适用于旧金山、圣塔克拉拉、加州、奥勒冈州、华盛顿特区、缅因州、宾州居民,或此类人所属之任何家庭。纽约联邦南区地方法院乔治丹尼尔斯法官(George B. Daniels)于两件裁决中发布一项全国性禁制令,及延后该新法生效日,取决于事实面之终局判决或法院于一或多项特别于第二项限制及禁止国土安全部及公民移民服务局实施该新法,新法适用所造成的任何影响或因应新法修正而须递交之新版表格(I-944自给自足声明表、I-485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留),此公共负担新法之生效日遭向后推迟。若法院之命令遭事后终止而该新法生效,则原生效日2019年10月15日将被置换为命令被终止后之日期。

关于在美国调整身份而言,申请者似可继续沿用旧表格申请,直到法院之事前禁制令遭上诉推翻或美国政府于原审法院或上诉法院就本案事实面获得全盘胜诉判决。

然而此些裁决皆未禁止于2019年10月11日由国务卿所发布暂定最终条文以执行于2019年10月15日实施公共负担新法之相关规定。然问题在于领事馆官员是否得以实施该暂定最终法规,即使法规摘要已明确指出其目的在于与国土安全部保持同步:

本法的意图亦在使美国国务院之标准与国土安全部保持同步,以避免出现领事馆人员审酌某外国人情况而认定该人不可能成为公共负担,但国土安全部于同一外国人持美国国务院所发签证请求入境美国时,却认为该人属于公共负担而不得进入之情况。

虽然三个联邦法院皆未直接禁止,但火鸡断头恐难以展翅(感恩节要到了),故美国国务院不应认为此次其能单凭己力实施该法。于本文定稿后,一位美国国务院官员已确认此公共负担新法于新版表格确认前不会实施。亦得知美国国务院将使用新版DS-5540表格(公共负担问卷),然该表现正由美国行政管理暨预算局审查中。每年使用该表之绿卡申请者将约有45万人。此虽系因技术性问题而造成之延宕,然即使州能快速通过行政管理暨预算局之程序,因有这些初步强制禁止令,公共负担新法能否上路还有待观察。

三个联邦法院并未暂缓2019年10月4日「总统公告暂缓造成美国健保经济负担之移民之入境」预定于2019年11月3日生效之计划。此公告影响领事馆流程但未影响调整身份申请,然要求移民签证申请人(除少数例外)于入境美国30天内提出符合规定之医疗保险证明(非「医疗补助」),或其拥有足够医疗资源以支付得合理预见范围内之医疗支出。根据移民政策研究所(无党派,致力于分析美国其全球移民之智库)之研究,高达65%之合法移民可能会被禁止入境美国。据信,于新法规生效日前,将有法律争讼寻求禁止该公告。

不幸的是,特朗普先生及其团队针对移民的贫富进行凶猛袭击之态度渐趋明显。藉由财富测试并包含对英语之了解,其主要是寻求欧洲白人族群入籍,而拒绝世界上大多数的其他地方。

刊登于2019年11月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