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3年2月19日刊登: 1. 美國公民身份可傳給海外婚生子女 2. I-130審理期 子女年齡可倒退算 3.I-485綠卡調整身份的申請正在等待審理的期間 ,I-94 即將過期。可以去美國境外旅行嗎? 4. 男朋友收入若足夠可當聯合擔保人 5. F-1 申請期間可獲得工作許可嗎? 6. B-2轉 F-1的申請是否包括延長居留?

刊登於2023年2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美國公民身份可傳給海外婚生子女

讀者問:
我從 2012 年開始一直住在美國,直到我在 2018 年獲得公民身份,然後在 2019 年我去了海外。我結了婚並生了 2 個孩子, 2021 年回到美國。現在我怎樣才能把我的妻子和孩子帶到美國﹖我可以把我的公民身份傳給我的孩子嗎﹖要怎麼做?

李律師答:
看來你符合在美國必要居住的條件(即居住五年,其中至少兩年是在 14 歲之後),可以將美國公民身份傳給您的婚生子女。 您應該填寫 DS-2029 表格-美國公民子女在國外出生的領事報告,向領事館或大使館提出申請。 至於您的妻子,您必須為她提交 I-130 親屬申請表,獲得批准後,她最終將在她本國有管轄權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面談,由其簽發移民簽證。

2. I-130審理期 子女年齡可倒退算

讀者問:
我弟弟的I-130移民簽證申請於 2010 年 4 月遞交,2015 年 5 月獲得批准,目前案件在全國簽證中心,他有兩個子女,都已超過 21 歲。如果子女未婚,他們能否與父母一起移民?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進一步處理信函?

李律師答﹕
按照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由於你弟弟的I-130審理期為五年,因此他子女的年齡未滿 21 歲可倒退五年來計算。但很可能子女無法與父母一起移民,因為孩子的年齡計算時間只有在優先日期排到時才會停止。 目前,2月份簽證表上中國出生者的兄弟姐妹類別最終行動日期僅適用於 2007 年 3 月 22 日之前提交的申請案。 關於何時可以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進一步處理信函,通常要等到優先日期接近簽證可用性時才會收到。

3. I-485綠卡調整身份的申請正在等待審理的期間 ,I-94 即將過期。可以去美國境外旅行嗎?

讀者問:
我的父母在 2022 年 6 月獲得了 I-130 批准。 我於 2022 年 11 月他們提交了調整身份的綠卡文件(I-485),正在等待美國移民局的判決。 他們的 I-94 有效期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止。 他們想在 2023 年 2 月和3 月前往中國。在等待 I 485 批准期間,我可以為他們提交回美紙 Advanced Parole (I-131) 以便他們可以在 2023 年 2 月和3 月期間出國旅行嗎? 如果不行,是否有任何其他的方式讓他們在不影響他們 I-485 綠卡申請的情況下去美國境外旅行?

李律師答﹕
像你父母這樣調整身份的申請人只有在獲得回美紙後的情況下去旅行﹐才不會影響 I-485的申請。 除非他們旅行的原因是緊急的,否則他們將無法在短時間內獲得回美紙的批准。 如果不是緊急需要,我建議他們改在今年晚些時候去旅行。美國移民局一直在改善大多數申請回美紙的審理時間,但仍有許多人要等超過六個月以上的時間。

4. 男朋友收入若足夠可當聯合擔保人

讀者問:
我是全職媽媽,我怎麼能把我母親帶到美國。 我沒有工作,我的男朋友是唯一一個為我們提供食物的人。 他可以成為我的聯合擔保人嗎?

李律師答﹕
我假設您是在問﹐您的伴侶是否可以成為您的聯合擔保人,來擔保您的母親獲得永久居留的移民簽證。 如果他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並且有足夠的收入和流動資產來擔保所有的人,包括他目前的經濟責任和過去曾贊助過移民的每個人,他就有資格。你的伴侶需要做一份單獨的 I-864 經濟擔保書,列為你的聯合擔保人。 你必須自己做一份經濟擔保書,但你的母親會依賴你的伴侶提供的經濟支持。 請注意,您不能只為您自己和您的伴侶提交一份 I-864 表格,因為他不符合為你家屬成員的資格。

5. F-1 申請期間可獲得工作許可嗎?

讀者問:
我已經在美國待了將近六個月,我的I-94 將在兩週後到期。 我剛剛遞交了我的 I-94 延期申請,併申請了 F1 簽證。 在此申請待審期間,我想工作或做一些事情來維持生活。 因為我不但要負擔個人的生活﹐還要付孩子在美國的大學學費。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不會為試圖將身份從訪客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的人提供工作許可的資格。 而且,移民局也不會自動地為成功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的人提供工作許可。 此類成功的申請者可以在校內兼職工作,但在校外工作必須獲得教育機構的批准,以實習生身份或獲得美國移民局允許的OPT實習生工作許可證,或者如果在一學年後出現嚴重的經濟困難情況,或如果出現緊急情況,美國移民局通常將其定義為影響特定 F-1 學生群體,導致他們遭受嚴重經濟困難的世界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戰爭和軍事衝突 , 國家或國際金融危機。

6. B-2轉 F-1的申請是否包括延長居留?

讀者問:
我在 2022 年 12 月遞交了轉換B-2到 F-1的身份申請,我目前的出入境記錄(I-94) 將於 2 月底到期。自申請至今,我還沒有收到美國移民局的回复。 我沒有申請B-2的延期。 我的申請是否涵蓋居留的延長期間? 我是否需要在 I-94 到期之前﹐為B-2的延期再遞交一份 1-539 表格 ,或者我的 455 美元申請費包括 B-2 簽證的延期?

李律師答﹕
因為你及時提交了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的申請,您可以留在美國等待轉換身份申請的判決。 美國移民局去年改變了其政策,之前的政策要求申請轉換學生身份的 B-2 當事人保持其B-2 身份,即需繼續提交延期的申請,直到其轉換身份的案件有所判決。 請注意,其他的規則仍然適用,譬如在美國移民局批准此轉換身份前,您不能成為學生。

世界周刊2023年1月29日刊登: 1. 申請旅行證件I-131 的指紋及生物識別通知仍然需要做嗎? 2. 臨時綠卡轉正的I-751申請要多久才會批下來?

刊登於2023年1月2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申請旅行證件I-131 的指紋及生物識別通知仍然需要做嗎?

我提交了申請旅行證件I-131的表格﹐有了收據並付了費。我還沒有收到打指紋的通知單,但我案件的狀態已更新為指紋已收取了。這是否意味著他們已使用之前申請的指紋記錄,所以我在離開美國之前不需要等待打指紋的通知單嗎?我的案件狀態說“截至 2022 年X月X日,您的指紋相關信息已應用於您的I-131旅行證件申請收據編號XXX上”。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正以多種方式盡可能嘗試減少因疫情及川普政府造成的案件積壓。其中的一個努力是盡可能重複使用生物特徵及指紋,因為指紋是不會隨著時間而改變的。您可能沒有完全讀完您的案件狀態﹐其中一部份提及移民局將重新使用您的生物識別信息,或者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未能將其通知單發送給你,或者它在郵寄中丟失。但您現在收到的案件狀態通知﹐似乎很清楚地表明移民局將重複使用您的生物辨識指紋記錄。

2. 臨時綠卡轉正的I-751申請要多久才會批下來﹖

我的臨時綠卡轉正的申請已於2021年1月6日 提交,而我的臨時綠卡已於2021年1月20日過期。我的案件提交後,我收到了綠卡可延期 24 個月的通知,但該通知將於 2023 年 1 月到期。我的案件已轉到 Potomac 服務中心。我需要提出申請加快處理我的未決案件嗎﹖

李律師答:
如果 I-751 收據上的居民身份標記即將到期,建議的途徑是與美國移民局的聯絡中心聯繫,並與當地移民局辦事處透過Infopass 上網安排見移民官員,以便在您的護照上蓋上 I- 551 ADIT的印章﹐讓您在您的 I-751 審理期間繼續保持您的永久居民身份。美國移民局通常不會以當事人的臨時綠卡已過期﹐而加快其申請,尤其是在有其他途徑的情況下(即在護照上蓋章)。

世界周刊2023年1月22日刊登: 1. 我可以從已故的美國公民父親那裡獲得任何類型的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嗎? 2. 申請父母綠卡是否要填上我成年兄弟姐妹的信息 3. 領事官員會忽視不得入境的懲罰嗎? 4. 拿到了C9卡的工作許可證後,我還能繼續使用我的STEM(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 學生的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嗎?

刊登於2023年1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可以從已故的美國公民父親那裡獲得任何類型的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嗎?

我出生於 1977 年,我父親出生於 1950 年代。他在巴拿馬運河為美國政府工作了 20 多年,退休後獲得了綠卡。然後我們在 2007 年搬到美國,他為我提交了 I-130 和 I-485 申請-我那時已婚並已成年。案子被拒絕了。父親第一次申請我時,他是永久居民﹐那個律師是一個沒有經驗的騙子,知道我不符合要求,但仍然要我提交申請並向我收取數千美元。我父親在 2016 年入籍美國公民後,沒有為我提交另一份申請,因為我還在等待第一份申請的回复。但我父親最終於 2021 年去世,幾個月後,我終於收到了我第一份申請被拒絕的回复。我父親去世後,我不確定是否能夠重新提交另一份申請,儘管我確實有批准的 I-130 表格。我可以做什麼呢?

李律師答:
你描述的實際情況讓我感到困惑,因為你說申請被拒絕,你沒有提交另一份申請,但你確實有一張批准的 I-130 表格。混淆之處在於你說你的父親為你申請時你是已婚子女,而他只有綠卡—所以那份申請是一個不符合資格的申請。儘管如此,假設您的 I-130 申請在您父親去世之前的某個時間獲得批准,並且您當時人在美國,那麼該申請可能是你申請永久居民的資料。由於我對你的事實尚不清楚,我建議您諮詢一位移民律師來了解您的整個情況,並讓他/她與您一起探討可能採取的任何步驟。

2. 申請父母綠卡是否要填上我成年兄弟姐妹的信息

如果我申請父母的移民簽證,我是否應該把我的其他 21 歲以上的兄弟姐妹的名字及信息填入親屬移民申請表的家屬欄﹖我的兄弟姐妹持職業移民的綠卡。

李律師答:
在我們的辦公室,我們通常將受益人的所有子女都填寫在 I-130 表格上。請注意,儘管《移民和國籍法》將”子女“定為 21 歲以下且未婚的子女,但表格本身並沒有對“子女”一詞給予任何時限制。此外,此表格的說明書指它包括“未婚子女”和“已婚兒子女”。此外,我們的一些客戶對不填上他們 21 歲以上子女的想法感到不舒服,所以我們通常將他們包括在內。如果我們的客戶出於某種原因不願提及那些子女,我們會將其除外。

3. 領事官員會忽視不得入境的懲罰嗎?

我父親目前在中國等待他的面談。兩年前,他回中國。我媽媽是美國公民和他的申請人。我相信他會被判不得再入境,必須申請豁免,因為他在 90 年代被驅逐出境後又重新進入美國。他沒有犯罪記錄,在美國生活時開始了自己的事業。他說移民官有可能忽略他不得再入境的懲罰而批准他獲得綠卡?這可能嗎?

李律師答:
美國領事官員無權忽視不得入境懲罰的根據。如果您的父親之前被驅逐出境過,一個問題是他在返回美國之前整個懲罰的時間是否已經過了。當他再重新入境美國時,他是合法入境還是非法入境呢?如果他在 1997 年 4 月 1 日之前非法入境,他將有資格在與美國領事館面談後提交豁免的申請。另一方面,如果他在該日期或之後非法重新入境美國,他將受到永久性的懲罰,即他必須在離開美國 10 年後才能申請以移民身份返回美國。屆時是否允許重新申請將由司法部長酌情決定。

4. 拿到了 c9卡的工作許可證後,我還能繼續使用我的STEM(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 學生的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嗎?

我的 STEM OPT 工作許可證在 2024 年之前都有效。我將很快申請調整身份以獲得婚姻綠卡。當我在 I-485調整身份等待期間拿到 c9 卡的工作許可證時,我還能繼續使用我的 STEM OPT 卡嗎?或者我應該使用我的c9 卡,因為我申請了身份調整?

李律師答:
我不認為你使用哪個工作許可證會有很大的不同。您被授權在您的 STEM OPT  工作許可證下工作,它並不會因您申請調整身份並獲得了 (C )(9) 卡的工作許可證而被撤銷。但是,請注意,STEM 的工作許可證與您的學位領域相關相聯,而 c9 卡是公開市場,可用於任何工作職位。

世界周刊2022年12月18日刊登: 1. 入店行竊會影響申請公民身份嗎? 2. 如果子女的父母沒有維持綠卡身份,子女的衍生移民簽證身份會怎樣? 3. 三級超速輕罪會影響我的H-1B工作簽證嗎? 4. H-1B工作簽證

刊登於2022年12月1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入店行竊會影響申請公民身份嗎?

我在 2015 年 8 月做了一宗入店行竊案,被逮捕並在縣看守所拘留了 2 天,我的罪名是輕罪 B 級(行竊50到750 美元)。 因參加了法院的一個名為零售盜竊審前計劃,我的案子在2016 年 5 月被撤銷。2022 年我提交申請了入籍文件,正在等待面談中。我有點緊張,因為我不知道此案對我的面談會有什麼影響?!我在 2017 年獲得了永久居留權,從那以後我只有兩張交通罰單,也被法院駁回。面談的時候不知道要不要提這些交通罰單的事?!我也不知道我參加的零售盜竊審前計劃是不是需要填入N-400入籍表格的第12部分。我對我的上述背景感到有些苦惱。我需要做什麼?

李律師答:
依您的實際描述情況,您入店行竊案發生在 2015 年 8 月,到現在申請公民身份時(2022 年)已經超過 5 年。您還說您在 2017 年獲得了永久居留權,我假設您在綠卡移民申請文件中已披露了入店行竊罪。入籍申請需要品德優良的時期是五年,所以此事件不應該對你不利。但是,如果您在遞交入籍申請的文件時﹐沒有提交一份經過法院核證的行竊案處置副本,我建議您獲取一份並在面談時帶去。關於您的其他問題,如果您沒有認罪﹐我不認為您參與零售盜竊審前計劃而導致此案被撤銷﹐屬N-400入籍表格第 12 部分第 26 項中提到的計劃之一。此外,您應該提及您的交通罰單,因為同一部分的第 23 項問及您是否曾被開傳票,交通罰單是一份傳票。

2. 如果子女的父母沒有維持綠卡身份,子女的衍生移民簽證身份會怎樣?

我哥哥將獲得F4類別的移民簽證,他的兒子和妻子也將獲得衍生移民簽證。但我哥哥可能要回去,無法留在美國保持他的綠卡/永久居留權。他的18歲兒子想留下來完成大學學位並在美國謀生。如果他的父母不留在美國,他可以以綠卡身份留在美國嗎?

李律師答:
被擔保的移民申請人(你哥哥)有義務把美國成為他的永久居住國。無法先來並未能在美國建立永久居留權(先在美國生活一段時間)會使受撫養人的綠卡身份不安全並受到移民局的挑戰。如果您哥哥在第一次入境美國後﹐在這裡居住約六個月,即使您哥哥的綠卡日後因為不再保持他的居民身份而被拿走,國安局也很難挑戰他家屬的身份。

3. 三級超速輕罪會影響我的H-1B工作簽證嗎﹖

幾天前,我在亞利桑那州因超速﹐被開了一張超速罰單。它是 三(III)  級輕罪超速罰單。我已經聘請了一名律師對此罰單進行抗辯。超速駕駛會影響我的工作機會嗎?例如背景調查會被查到嗎?會影響我的 H-1B工作簽證嗎﹖

李律師答:
我不做刑事法,但我用谷歌搜索亞利桑那州的超速犯罪時,查到超速行駛速度超過該州的任何限速 20 英里/小時以上,都屬 III 級輕罪,最高刑罰為 入獄30天,罰款 500 美元﹐外加 百分之83 的附加費﹐和可緩刑最長一年。似乎不是重大的罪行,這些處罰相當重。話雖如此,我不知道你的輕罪記錄是否會降低你獲得良好的工作機會。但是,它不應該影響您的 H-1B工作簽證的身份,因為它不涉及道德敗壞的犯罪行為 (CIMT)。CIMT通常是移民局用於確定是否應該開始介入犯罪行為的底線。請注意﹐移民官員有給予簽證的自由裁量權,即使是 H-1B工作簽證,如果您必須或想要在您的護照上獲得簽證章,這個事件可能會導致領事官員更加仔細地查看您的申請,特別是如果你被判有罪。

4. H-1B工作簽證

目前我以妻子的 H-1B 簽證持有 H4配偶 簽證﹐居住在美國。雖然我們的綠卡正在辦理中,但她沒有為我申請工作許可證( EAD) 讓我合法工作。我之前曾在美國以 L-1A(內部調遣——跨國公司經理和高管人員)身份從事工作,但已將身份從 L-1A 更改為 H-4 簽證。在我們等待妻子的 現行工資確定批准時,有幾家公司已聯繫我進行面試。有一家公司願意贊助我申請H1B簽證。我從未在美國申請過 H-1B﹐想了解 – 公司什麼時候可以提交我的 H1B 申請 – 是否只在三月份或四月份?我開始工作的日期是公司希望我工作的時間﹐還是同年的 10 月 1 日?據我所知,新申請人在 3 月或 4 月申請抽籤,然後從 10 月 1 日起開始從事 H1B 工作——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有臨時簽證,允許在這兩個期間中工作。我沒有臨時工作許可證——我有什麼選擇呢?

李律師答:
除非有興趣僱用您的公司為配額豁免的公司(如高等教育機構、隸屬於高等教育機構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組織或政府研究組織),否則你必須經過抽籤的過程才能被僱用為 H-1B身份的工作人員。此程序為公司在每年的3 月份登記註冊及其候選僱員,之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在 3 月的最後一周宣布中籤名單,並允許從 4 月開始遞交申請 H-1B的 簽證文件,申請獲得批准後可於 10 月份開始工作。一些需要考慮的選擇是尋找一個免配額的公司,如果您擁有杰出能力的杰出人才,你可以申請 O-1 杰出外籍人士的身份,或者繼續以H-4的工作许可证(EAD)身份工作﹐如果您妻子能夠獲得 I-140 職業移民的批准 。

世界周刊2022年12月4日刊登: 1. 放棄綠卡後要如何返回美國 2. 我的移民妻子如何申請她在海外的兒子們來美國? 3. 245(i)受益人 可调整身份 4. 申請公民前 不必更正绿卡姓名

刊登於2022年12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放棄綠卡後要如何返回美國

我的母親擁有有效期的綠卡,但她的回美證已過期。她正想返回美國。 1) 在完成 I-407 (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記錄)表格後,她將郵寄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哪裡呢? 2) 提交 I-407表格後﹐她是否要等回复或證件﹐才能允許來美國旅遊呢? 3) 完成 I-193(免護照和/或簽證入境美國的申請) 後,她將其郵寄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哪裡? 4) 她是否應該等待她提交 I-193申請的回复或遞件收據﹐才能允許來美國旅遊呢? 5) 如果完成填寫 I-193 表格後,她將允許在沒有簽證或旅行證件的情況下來美國,那麼她需要在海外出境的機場和美國的入境海關檢查站出示什麼樣的文件﹐才會被允許上飛機或入境美國呢? 6) 她要在何時填寫 DS-117(居民返回簽證)表格 呢? 7) 她是否可隨時申請 I-131 表格以獲得新的旅行回美證? 8) 她的情況,與移民律師合作的最佳方式是什麼?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母親持有未過期的“有效”綠卡,並且此行程沒有離開美國一年或超過一年,她可以通過向航空公司出示綠卡﹐返回美國﹐並在入境時向美國海關和邊境 (CBP) 的檢查人員出示綠卡。如果綠卡沒有過期,但你的母親已經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並且回美證也已過期,那麼在將綠卡出示給航空公司和美國海關和邊檢人員時﹐解釋和證明為什麼她沒有在離開美國後一年之內重新返回美國。
如果海關入境官員(CBP) 願意以豁免的方式讓她入境,CBP 可以允許她在沒有護照和/或簽證的情況下填寫並支付 I-193豁免表﹐讓她重新進入美國。 她的另一個選擇是向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特殊移民簽證 (DS-117)﹐如果她能夠證明她有充分的緊急理由無法在綠卡的有效期一年內或回美證的有效期內返回美國。
另一方面,如果她現在要放棄綠卡,她將把I-407的表格寄到佛蒙特州的威利斯頓,表格說明書上的地址,申請批准後﹐向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申請並獲得訪問簽證。
關於你的 I-131回美證的問題,在美國境外的當事人是不能申請的。

2. 我的移民妻子如何申請她在海外的兒子們來美國?

我的妻子於 2020 年 1 月從菲律賓持 K1 簽證來美國。我們於 2020 年 2 月結婚。她目前持有兩年有效期的綠卡。她沒有工作。我作為她的丈夫選擇自己工作來供養她。她在菲律賓有三個成年兒子,年齡分別為 19 歲、20 歲和 26 歲。即使她沒有工作,她能否提交 I-130 親屬移民的表格申請他們來美國?她 20 歲的兒子在年滿 21 歲之前提交申請對我們有利嗎?如有必要,我願意簽署經濟擔保書。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妻子現在為她在菲律賓的三個孩子提出申請,如果他們都是在菲律賓出的生﹐而且一直未婚,大約需要 10 年的時間。然而,法律確實允許孩子 18 歲之前與孩子的母親結婚的繼父﹐申請符合條件的孩子,這將縮短時間。你說你在 2020 年 2 月結婚,那是兩年多前的事了。您還說其中兩個孩子分別是19歲和20歲。如果您在孩子18歲之前與您的妻子結婚,您現在可以將他們視為您的直系親屬而申請他們,可能在大約一年後他們可以移民。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必須在 20 歲的孩子年滿 21 歲之前提出申請。很遺憾,26 歲的孩子不能在上述提及的情況下受益,並且必須過您妻子的申請﹐要等大約 10 年,除非他有其他移民的方式。一開始辦理不需要提供經濟擔保的文件,但孩子們開始準備在美國大使館面談前就需要了。

3. 245(i)受益人,可调整身份

我父親在 200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交過一份合格的勞工紙申請﹐他是主要受益人。他的綠卡已於 2022 年 4 月 29 日被推薦批准。請問﹐他的女兒-我姐姐-目前是未婚的成年子女(已超過21 歲),但父親的勞工紙獲批時她未婚並且未成年。請問她是否有資格申請移民﹐成為我父親主要受益人的“陪伴”或“隨後追隨”。我姐姐有一個美國公民身份的女兒,她將在幾年後滿 21 歲。她還有一個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這對她申請移民簽證有任何幫助嗎?

李律師答:
你父親是 2001 年 4 月 30 日之前提交勞工紙的主要受益人,如果當時您未滿 21 歲的姐姐在 2000 年 12 月 21 日之前入境美國,根據  245(i) 的規定,她也是受益人。即使她那時未經檢查入境美國(非法入境)或未經授權而工作或逾期居留,她可以用任何方式在美國調整身份。現在她要用陪伴或隨後追隨的身份跟著你父親的案子,她已經超齡了。你說你姐姐有一個美國公民的女兒,幾年後她就要 21 歲了﹐這可能是你姐姐最快的移民方式。通常,像這樣的直系親屬申請案大約一年能完成。另一方面,若今天才開始申請兄弟姐妹案﹐可能需要大約 15 年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

4. 申請公民前 不必更正绿卡姓

我最近合法完成了名字更改。我持綠卡身份﹐並有資格申請入籍。我真正的問題是﹐我是否需要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更正我綠卡上的名字,還是我可以直接申請公民的身份?

李律師答:
申請美國公民身份之前,您無需更正綠卡上的姓名。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確實要求當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時﹐其綠卡的有效期至少要有六個月。這通常是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時必須申請新綠卡的唯一時間。由於您已經合法的變更姓名,您可以在入籍申請中附上一份更改姓名的法院文件的複印件。為了減少你在日常情況下的麻煩,您可以隨身攜帶一份姓名變更文件的副本以及您的綠卡或其副本。

世界周刊2022年10月23日刊登: 1. H-1B出國期間 返美免再抽籤 2. 一旦 I-130 親屬移民表格獲得批准,永久居民的子女可以同時申請綠卡和 工作許可證嗎? 3. 如何申請加急的DACA延期 4. J-1簽證可以轉成H-1簽證嗎? 5. 我在 J-1 簽證期間有過逮捕記錄﹐重新進入美國會有問題嗎?

刊登於2022年10月2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H-1B出國期間 返美免再抽籤

我目前住在中國。 2018年4月持L-1B簽證去美國,2019年抽籤拿到H-1B簽證(護照上的H-1B簽證有效期為2022年6月)。從2019年10月-2020年2月期間一直在H-1B簽證的公司工作。 2020 年 2 月離開了工作。由於冠狀病毒疫情和健康問題,我們在 H-1B 的兩個月寬限期結束之前﹐透過 I-539A 表申請了延期居留。我們於 2020 年 11 月 7 日才離開美國,我不確定是否逾期居留了,你能澄清一下嗎?我現在正在考慮回美國。我是否需要像上次工作幾個月的 H-1B 一樣﹐再次參加抽籤程序?逾期居留的影響和解決方案為何?

李律師答:
由於您之前於 2019到2020 年間以 H-1B 身份在美國工作過,因此您不必再經歷另一個簽證抽籤的過程。依您的描述,您在 H-1B 工作結束後及時提交了一份合法留在美國的申請,並且在裁決之前離了境,您問是否逾期居留的問題也是對的﹐因為初始訪客給予的最長時間僅為六個月,即使您在 60 天的寬限期內提交了申請,但您也已超過可合法在美居留的期限。然而,您有可爭論的餘地﹐即您遵守了法律,且美國移民局應該及時做出裁決。根據《外交事務手冊》的指導,我認為您用上述對您的行為的解釋不會影響您日後簽證的申請。

2. 一旦 I-130 親屬移民表格獲得批准,永久居民的子女可以同時申請綠卡和 工作許可證嗎?

我爸爸是合法的永久居民,他馬上要為我申請 I-130親屬移民。我想知道一旦我的 I-130 申請獲得批准,是否可以申請 I-485 綠卡和 I-765工作許可證?此外,上述兩種表格獲批的時間預計是多久?

李律師答:
一旦 I-130 申請獲得批准,您是否可以同時申請 I-485 和 I-765 取決於您是否立即有簽證配額。如果您是合法永久居民未滿 21 歲且未婚的孩子,入境時經過檢查、或被假釋入境,並且在合法永久居民的擔保下保持著合法身份,您通常可以申請綠卡和 工作許可證。但是,如果您屬其他類別,則必須查看移民配額簽證表上的優先日期是否已經排到以及是否有簽證配額,若有您才可提交申請表格。在查看簽證配額排期表時,您還必須查看移民局是否接受申請- 每月簽證公告上的“最後批准日期”或“申請日期”,看看當月是否接受調整身份的申請。如果您能夠同時提交這兩種表格,目前 I-485 綠卡的處理時間﹐全國各地的平均期通常少于一年,而 I-765工作許可證的處理時間為3到6個月。

3. 如何申請加急的DACA延期

我的幼年入境暫緩遞解身份DACA工作許可證過期了。已經申請了延期,但現在還在審理中。我的雇主因為我的身份過期要求我辭職,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如果您會因失去工作而遭受嚴重後果,您可以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加急的延期處理。如果嚴重的財務後果不是由於您未能及時申請延期而造成的,美國移民局將接受此類請求。美國移民局進一步說,“根據個人情況,失業可能足以使一個人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例如,當事人無法出差會導致失業﹐則有需要加急處理。沒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及證據下,不會予以加快處理。此外,如果不加快處理會導致公共利益或服務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也可以為證明的理由”。

4. J-1簽證可以轉成H-1簽證嗎?

我持有一年的J-1簽證,在一家酒店擔任廚師。如果酒店給了我工作合同,我能不能把簽證轉成H-1B ,需要什麼手續呢﹖我的J-1簽證沒有受到需要回祖國兩年的規定﹐除此之外,我還可以轉哪些類型的簽證呢﹖

李律師答:
對於廚師來說,H-1B 工作簽證通常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廚師不需要專業學位。 H-1B 簽證適用於需要在職業領域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相關學位的專業職業。傑出廚師的 O-1 類別是更合適的簽證類別。你也可以由一個公司根據勞工紙的方式贊助廚師或主廚來獲取永久居留權。對於出生在世界大多數國家的人來說(中國和印度出生者除外),如果一切順利,這種情況大約需要兩年的時間。請注意,僅僅被僱主贊助獲得勞工紙﹐並不能使當事人在案件審理期間合法留在美國。另一種選擇可能是轉換為 F-1 或 M-1 簽證的身份在美國上學。

5. 我在 J-1 簽證期間有過逮捕記錄﹐重新進入美國會有問題嗎?

我是一位J-1簽證的外國留學生,2022年2月因誤會被捕。我聘請了律師,所以我的案子從未在法院中被提起訴訟,但有逮捕記錄。現在我很想回祖國,但想知道是否可以,是否會因為有逮捕記錄而在重新入境美國時有麻煩?他們有可能不讓我入境嗎?

李律師答:
雖然不能忽視海關和邊境保護官員對任何逮捕感興趣,但您的案件從未向法院提交這一事實非常有利於您重新入境美國。請注意,當您試圖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國時,向移民入境官員認罪與在法院定罪具有相同的效力。如果你的逮捕是那種可不被允許入境的行為,並且案件已被送交法院,那麼您再入境將遇到困難。所以您可能希望攜帶一份證明這個案件從未提交給法院的證明副本。

世界周刊2022年10月16日刊登: 1. 要如何加快醫療保健工作者政治庇護I-485綠卡案的審理速度? 2. 旅遊簽證有效期間﹐我可以自由往返嗎? 3. 入籍被拒因為無法出示文件 4. 等待簽證面談期間﹐我可以多次使用自動簽證重新生效( AVR-每次旅行時間少於 30 天)的身份在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旅行嗎? 5. 我的I-134 經濟支持聲明表是否要填上沒有一起報稅的前次婚姻所生的子女名字? 6. 我應該換新雇主嗎?

刊登於2022年10月1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要如何加快醫療保健工作者政治庇護 I – 485綠卡案的審理速度?

我遞交申請政治庇護綠卡已有1年半﹐仍在審理中。我是醫療保健工作者﹐請問要如何加快我的 I – 485 流程?

李律師答:
儘管美國移民局最近表示將加快醫護工作人員申請更新工作許可證的速度﹐我不知道醫護人員有關的綠卡加速程序。但您人已在美國而不在海外的事實﹐將不利於您向移民局申請加急處理。 美國移民局的加急標準是:公司或個人受到嚴重的經濟損失,但前提是需要加急此種緊急行動不是因為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的錯誤: 如(1) 已及時提交申請;或 (2) 及時回應任何補證據的申請;緊急和緊迫人道主義的理由;非營利組織(由美國國稅局指定的組織)的申請是為了促進美國政府的文化或社會利益﹔政府利益(包括聯邦機構確定為緊急的案件﹐如美國國防部(DOD)、美國勞工部 (DOL)、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 (NLRB)、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美國司法部 (DOJ)、美國國務院 (DOS)、國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利益);或明顯的是美國移民局誤判了等。

2. 旅遊簽證有效期間﹐我可以自由往返嗎﹖

我的旅遊簽證3個月後將過期,但現在我在祖國有緊急的工作要處理,我可以回去15 天再回來嗎?

李律師答:
您在美國旅遊的時間還有3個月才過期,並不意味著您可以回祖國15 天後再返回美國 。當您離境再入境時,您將受到新的入境檢查。 海關入境官員可能想知道為什麼該允許您在海外這麼短的時間後再入境。如果您能夠概述您需要額外的時間來完成您當初來美國的目的,提供您必須緊迫地返回祖國的相關文件,並得到入境官員的同情,那麼才可能予以再入境。

3. 入籍被拒因為無法出示文件

我在1988 年提出了入籍申請,但被拒絕了,因為我無法提交離婚證。現在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你的問題似乎在於離婚文件的相關性。如果離婚證明與您的入籍資格無關,您可以再次提交新的入籍申請。如果離婚證明與你的入籍資格密切相關,您應該在您再次遞交申請入籍時或在入籍面談之前取得你的離婚證。

4. 等待簽證面談期間﹐我可以多次使用自動簽證重新生效( AVR-每次旅行時間少於 30 天)的身份在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旅行嗎?

我的I-94和H-4 身份有效期至 2024 年止﹐並有可旅遊去加拿大的永久居留確認書 (CoPR)。另外,我舊護照上的 H-1B 工作簽證和 F1 學生簽證的章都已過期。現在,我需要臨時去加拿大工作2到3個月。我可以用 AVR身份每週往返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探望在美國的家人嗎?我在駐加拿大的美國大使館的簽證面談預約時間定於 2023 年 3 月,但我想在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1 月每週返回美國。此外,我知道我的H4簽證在此期間無法在美國工作。期待您的回复。

李律師答:
技術上講,您看來似乎滿足自動簽證重新生效的要求,因為您擁有有效身份、一個過期的美國簽證,並且每次旅行去加拿大的時間少於 30 天。如果有人認為您可能在做非法的事情,您可能會被問及您頻繁往返旅行的目的,但我認為您沒有其他的問題。您 3 月份在領事館進行簽證預約這一事實不應該影響面談前的旅行行程。就入境加拿大的問題,因我不了解加拿大移民法,無法告知您是否有限制。

5. 我的I-134 經濟支持聲明表是否要填上沒有一起報稅的前次婚姻所生的子女名字?

我丈夫下個月將在英國進行 k3 簽證面談,我需要為他填寫 I-134-經濟支持聲明表。我賺的錢不夠,須要與我同住的母親當他的聯合經濟擔保人(她去年賺了 4萬7千﹐ 並且已經在她的公司工作了 13 年)。當我為他填寫未婚夫I-129F申請表時,我明確的列出我與前夫所生三個孩子的名字。很多人告訴我,因為我的前夫在他過去三年的稅表上申報了他與我的三個孩子﹐而我在我的稅表沒有申報,我不需要把我的三個孩子填入I-134表,只需填上我和我丈夫共有的女兒的名字。我的納稅申報表上只有我女兒的名字。請問是真的嗎?我擔心領事官員會認為我的 i-129F 和 i-134 之間的信息不一致。

李律師答:
I-134 -經濟支持聲明表只問及依賴您經濟支持的家屬名單 -經濟部份或全部靠你。如果他們不依賴您提供經濟支持,那麼看來您不必列出他們的名字。

6. 我應該換新雇主嗎﹖

我的 H-1B工作簽證申請被兩家公司抽中。自 2020 年以來我一直在我現在的公司工作,但由於那是專業職位,我的 H-1B 在 2020 年被拒了,之後我決定攻讀與職位相關的專業碩士。今年我收到了另一家公司的聘書,他們也為我申請H-1B﹐並被抽中。請問,我應該繼續為現在的公司工作嗎?或者去新公司工作會更好,因為我的H-1B之前被現在的公司拒絕過。

李律師答:
我不知道你的具體情況,所以不能告訴你哪一個成功的機會比較好。如果您已經完成了與該職位相關的專業碩士文憑,那麼您在目前公司的機會可能與在新公司的機會一樣好﹐甚至更好。如果您真的感到困惑,您應該與處理您案件的律師或律師們交談以徵求意見。好的律師通常會給出坦率的評估。

世界周刊2022年9月25日刊登: 1. 我可以免去在祖國美國大使館的 H-1B 工作簽證面談嗎? 2.告女兒虐待老人 後悔已來不及

刊登於2022年9月2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可以免去在祖國美國大使館的 H-1B 工作簽證面談嗎? 移民局在2021 年 12 月有出新的消息嗎?

我來自印度。到目前為止,從未被拒絕過任何簽證。我有一張H-1B移民局發出的i797A批准單。這是我的第一個H-1B工作簽證,所以從技術上講,第一次蓋章需要面談。但是,美國移民局的一個新通知說申請第一個H-1B簽證章的人可以把文件送到一個投遞信箱而不用親自面談。這是真的嗎?我不是來自免簽證的國家,而是印度。我的第一個工作簽證H-1B於去年2021年獲批。

李律師答:
國務院擴大了投遞信箱的計劃,允許自由裁量的豁免面談,甚至包括第一次的申請者,只要他們的申請案已經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並申請在其祖國或居住國領取簽證,並在之前曾獲得過任何類型的簽證,並且從未被拒簽過,或被拒簽但已克服或豁免,並且沒有明顯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情況。但請注意,親自面談豁免的決定是酌情裁量的,領事館仍有可能要求面談。

2. 告女兒虐待老人 後悔已來不及

2019 年 5 月,我的女兒被指控犯有虐待老人的輕罪……我是受害者。當時我根據其他人的建議決定對她提出指控,並希望她得到幫助來控制她的情緒。在看到她受到緩刑、造成她就業、住房等方面的所有麻煩後,我現在後悔那個決定。她不是一個罪犯,只是那時她的生活艱難。請問:我可以取消對她的控訴嗎?

李律師答:
我不是刑事律師,但您似乎為時已晚,因為緩刑意味著已經對您女兒的案件做出了最終判決。您可能要向刑事律師諮詢,看看此時是否可以為女兒做任何事情。

 

世界周刊2022年9月4日刊登: 1. 我的綠卡屬第一優先( F11) – 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類別,但我的兒子則仍處於“隨後追隨”的類別。我已經拿到綠卡,可以結婚了嗎? 2. 我的新婚姻會影響入籍申請嗎? 3. 我可以用一個H-1B 工作簽證做一份以上的工作嗎? 如果可以,再加另一個雇主的流程是什麼?

刊登於2022年9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的綠卡屬第一優先( F11) – 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類別,但我的兒子則仍處於“隨後追隨”的類別。我已經拿到綠卡,可以結婚了嗎?

我和兒子是同一個 F11 類別的案件。而我兒子仍處於隨後追隨的身份。我拿綠卡已經有 3 年的時間。請問,如果我現在結婚﹐會影響我隨後追隨兒子的身份嗎?

李律師答:
<外交手冊>在隨後追隨案件的基礎問題指出,如果您此時轉換類別,可能會使您的兒子難以追隨你的案件。 它說“沒有法定期限要求隨後追隨的申請人必須申請簽證並尋求入境美國。但是,如果主要申請人死亡或失去身份,或者主要申請人與受益人之間的關係已經終止,則不再有隨後追隨的依據。”

2. 我的新婚姻會影響入籍申請嗎?

我有綠卡,目前人在海外,即將與非美國公民結婚。剛得知我的入籍面談安排在一個月內,所以必須回美國面談。我現在結婚會影響我的面談嗎﹖是否應該將我的婚姻日期推遲到我獲得公民身份之後?

李律師答:
正常情況下,入籍申請未決期間的新婚姻對裁決沒有影響。申請人在面談時應該讓移民官知道新婚情況,並提供一份結婚證書的副印件。

3. 我可以用一個H-1B 工作簽證做一份以上的工作嗎? 如果可以,再加另一個雇主的流程是什麼?

我目前在美國工作,持有 2021 年在一個學區獲得的 H-1B 簽證。夏天 我不會在那個學區工作,但希望在 6 月和7 月期間為另一個學區工作。 我想知道是否可能以及過程是什麼。

李律師答:
要有一份同期的 H-1B工作簽證,這位新雇主必須通過相同的 H-1B 流程,向 美國移民局 提交所有文件和申請費。 然而,同期的 H-1B工作簽證,這位雇主不必經過 H-1B 抽籤的程序。

世界周刊2022年8月28日刊登: 1. 兩年前遞交了 I-130 親屬移民的表格,至今移民局說他們正在積極審查中。到底需要多長時間呢? 2. 公民配偶逾期居留可調整身份 3. 申請特殊人才E11 簽證 4. 我的F2和H4身份有間斷過,會影響I-485綠卡申請嗎? 5. 申請TN(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簽證延期時,應該把護照寄給美國移民局嗎? 6. 我可以免去在祖國美國大使館的 H-1B 工作簽證面談嗎? 移民局在2021 年 12 月有出新的消息嗎? 7. 非法移民是否有資格獲得 H-1B ﹐其他移民或工作簽證?

刊登於2022年8月2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兩年前遞交了 I-130 親屬移民的表格,至今移民局說他們正在積極審查中。到底需要多長時間呢﹖

我於 2020 年 8 月 向加州辦公室遞交了 I-130 表格,並有了收據。至今移民局的電子郵件說“目前,我們正在積極審查您的 I-130 表格”。我想知道需要多長時間,因為我已經等了 2 年。還有其他人于 2020 年遞交的案子都有消息了,而我沒有。

李律師答:
您遇到了許多人對美國移民局部辦案不一致的情況。我們看過許多在您 2020 年 8 月後提交但已得到裁決的 I-130 申請案件,甚至有些案件在那之前許久就已提交但尚未審理。因為審理的時間與現實不同﹐使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處理時間表幾乎成了笑話。你收到移民局的郵件說 正在積極審查你的案件是令人鼓舞的,但也有許多案件在收到類似郵件一年後仍沒有得到裁決。

2. 公民配偶逾期居留可調整身份

我剛结婚,我的丈夫沒有身份,他持學生簽證來到美國。我了解他可以分開申請調整身份和工作許可證。是不是他必須先申請調整身份才能申請工作許可證呢?由於冠狀病毒疫情,這兩個過程需要多長的時間呢?

李律師答:
假設您是美國公民,因為只有與美國公民結婚才能讓您的丈夫在逾期居留時調整身份。您若是美國公民,您的丈夫可以在申請調整身份的同時申請工作許可證。調整身份的處理時間取決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當地辦事處的審理時間。工作許可證需要很長時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剛剛被一群調整身份的申請人起訴,原因是他們都等了 7 到 13 個月的時間,還沒有獲得工作許可證。

3. 申請特殊人才E11 簽證

我是一名國際學生,想透過職業移民(i-140) 申請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E11簽證以及綠卡 i-485 的表格。請問: 如果在我申請後學生F1簽證過期,我會獲得什麼身份? – 我可以將我的丈夫包括在內嗎? – 如果申請不被批准而我的學生F1簽證已經結束,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依您的情況,您將處於準合法身份,允許您在 I-485 申請待決期間留在美国。您還可以包括您的丈夫在內,讓他填寫單獨的 I-485調整身份的申請。如果申請不被批准並且您的 F-1 身份已經過期,那麼您將不再具有合法身份,除非您對申請被拒絕提出上訴並獲得批准。可以想像,在那之後你可能會在美國非法逗留很長一段時間,因為拜登政府沒有針對大多數違反身份的人進行遣返程序。那時,您可能希望諮詢移民律師以獲取更多的選擇。

4. 我的F2和H4身份有間斷過,會影響I-485綠卡申請嗎?

 我的F2身份在2020年5月到期, 2020年4月我和配偶一起提交了他的H1-B 和我的H4申請,但是直到2020年9月H4才被批准。5月和9月之間的差距會影響我的485申請嗎? 我需要提交什麼材料來證明我一直保持我的非移民身份?

李律師答:
我很難想像您會遇到身份問題, 因為您按時提交了申請,即使 H-4 申請在此後幾個月後才獲得批准。 申請的收據或批准單的副本將顯示美國移民局收到您申請的日期,這應該是向移民局官員證明您一直保持合法身份的充分證據。

5. 申請TN(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簽證延期時,應該把護照寄給美國移民局嗎?

還是我應該只寄出護照的複印件?若寄出護照,他們是否會寄回給我,並把簽證頁貼在護照上。如果護照正本仍在我身上,我如何收到護照上的簽證頁?

李律師答:
向移民局申請 TN 簽證延期時,只需要提交護照的複印件。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會在你的護照上做任何事情,只有在決定 你的TN 延期申請有利的情況下才會發出 I-797 批准通知單。如果您去美國境外旅行,當您重新入境美國時,您仍然必須通過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檢查,那時官員將重新審查您申請 TN 延期文件的真實性。

6. 我可以免去在祖國美國大使館的 H-1B 工作簽證面談嗎? 移民局在2021 年 12 月有出新的消息嗎?

我來自印度。到目前為止,從未被拒絕過任何簽證。我有一張H-1B移民局發出的i797A批准單。這是我的第一個H-1B工作簽證,所以從技術上講,第一次蓋章需要面談。但是,美國移民局的一個新通知說申請第一個H-1B簽證章的人可以把文件送到一個投遞信箱而不用親自面談。這是真的嗎?我不是來自免簽證的國家,而是印度。我的第一個工作簽證H-1B於去年2021年獲批。

李律師答:
國務院擴大了投遞信箱的計劃,允許自由裁量的豁免面談,甚至包括第一次的申請者,只要他們的申請案已經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並申請在其祖國或居住國領取簽證,並在之前曾獲得過任何類型的簽證,並且從未被拒簽過,或被拒簽但已克服或豁免,並且沒有明顯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情況。但請注意,親自面談豁免的決定是酌情裁量的,領事館仍有可能要求面談。

7. 非法移民是否有資格獲得 H-1B ﹐其他移民或工作簽證?

非法入境美國但獲以假釋入境並有工作許可的非法移民是否有資格獲得 H-1B工作簽證﹐或其他移民/工作簽證?

李律師答:
在美國非法居留的人通常必須離開美國才能獲得 H-1B 或其他非移民的工作簽證。獲得假釋和假釋工作許可是不能消除其非法的身份﹐也不允許在美國轉換身份﹐來獲取非移民的簽證。此類當事人在決定是否要申請非移民簽證時,申請人還應考慮他/她在獲得假釋和工作許可之前,在美國非法居留有多長的時間。因為在美國非法居留 180 天或超過一年會分別導致三年和十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