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2年10月23日刊登: 1. H-1B出國期間 返美免再抽籤 2. 一旦 I-130 親屬移民表格獲得批准,永久居民的子女可以同時申請綠卡和 工作許可證嗎? 3. 如何申請加急的DACA延期 4. J-1簽證可以轉成H-1簽證嗎? 5. 我在 J-1 簽證期間有過逮捕記錄﹐重新進入美國會有問題嗎?

刊登於2022年10月23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H-1B出國期間 返美免再抽籤

我目前住在中國。 2018年4月持L-1B簽證去美國,2019年抽籤拿到H-1B簽證(護照上的H-1B簽證有效期為2022年6月)。從2019年10月-2020年2月期間一直在H-1B簽證的公司工作。 2020 年 2 月離開了工作。由於冠狀病毒疫情和健康問題,我們在 H-1B 的兩個月寬限期結束之前﹐透過 I-539A 表申請了延期居留。我們於 2020 年 11 月 7 日才離開美國,我不確定是否逾期居留了,你能澄清一下嗎?我現在正在考慮回美國。我是否需要像上次工作幾個月的 H-1B 一樣﹐再次參加抽籤程序?逾期居留的影響和解決方案為何?

李律師答:
由於您之前於 2019到2020 年間以 H-1B 身份在美國工作過,因此您不必再經歷另一個簽證抽籤的過程。依您的描述,您在 H-1B 工作結束後及時提交了一份合法留在美國的申請,並且在裁決之前離了境,您問是否逾期居留的問題也是對的﹐因為初始訪客給予的最長時間僅為六個月,即使您在 60 天的寬限期內提交了申請,但您也已超過可合法在美居留的期限。然而,您有可爭論的餘地﹐即您遵守了法律,且美國移民局應該及時做出裁決。根據《外交事務手冊》的指導,我認為您用上述對您的行為的解釋不會影響您日後簽證的申請。

2. 一旦 I-130 親屬移民表格獲得批准,永久居民的子女可以同時申請綠卡和 工作許可證嗎?

我爸爸是合法的永久居民,他馬上要為我申請 I-130親屬移民。我想知道一旦我的 I-130 申請獲得批准,是否可以申請 I-485 綠卡和 I-765工作許可證?此外,上述兩種表格獲批的時間預計是多久?

李律師答:
一旦 I-130 申請獲得批准,您是否可以同時申請 I-485 和 I-765 取決於您是否立即有簽證配額。如果您是合法永久居民未滿 21 歲且未婚的孩子,入境時經過檢查、或被假釋入境,並且在合法永久居民的擔保下保持著合法身份,您通常可以申請綠卡和 工作許可證。但是,如果您屬其他類別,則必須查看移民配額簽證表上的優先日期是否已經排到以及是否有簽證配額,若有您才可提交申請表格。在查看簽證配額排期表時,您還必須查看移民局是否接受申請- 每月簽證公告上的“最後批准日期”或“申請日期”,看看當月是否接受調整身份的申請。如果您能夠同時提交這兩種表格,目前 I-485 綠卡的處理時間﹐全國各地的平均期通常少于一年,而 I-765工作許可證的處理時間為3到6個月。

3. 如何申請加急的DACA延期

我的幼年入境暫緩遞解身份DACA工作許可證過期了。已經申請了延期,但現在還在審理中。我的雇主因為我的身份過期要求我辭職,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如果您會因失去工作而遭受嚴重後果,您可以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加急的延期處理。如果嚴重的財務後果不是由於您未能及時申請延期而造成的,美國移民局將接受此類請求。美國移民局進一步說,“根據個人情況,失業可能足以使一個人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例如,當事人無法出差會導致失業﹐則有需要加急處理。沒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及證據下,不會予以加快處理。此外,如果不加快處理會導致公共利益或服務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也可以為證明的理由”。

4. J-1簽證可以轉成H-1簽證嗎?

我持有一年的J-1簽證,在一家酒店擔任廚師。如果酒店給了我工作合同,我能不能把簽證轉成H-1B ,需要什麼手續呢﹖我的J-1簽證沒有受到需要回祖國兩年的規定﹐除此之外,我還可以轉哪些類型的簽證呢﹖

李律師答:
對於廚師來說,H-1B 工作簽證通常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因為廚師不需要專業學位。 H-1B 簽證適用於需要在職業領域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相關學位的專業職業。傑出廚師的 O-1 類別是更合適的簽證類別。你也可以由一個公司根據勞工紙的方式贊助廚師或主廚來獲取永久居留權。對於出生在世界大多數國家的人來說(中國和印度出生者除外),如果一切順利,這種情況大約需要兩年的時間。請注意,僅僅被僱主贊助獲得勞工紙﹐並不能使當事人在案件審理期間合法留在美國。另一種選擇可能是轉換為 F-1 或 M-1 簽證的身份在美國上學。

5. 我在 J-1 簽證期間有過逮捕記錄﹐重新進入美國會有問題嗎?

我是一位J-1簽證的外國留學生,2022年2月因誤會被捕。我聘請了律師,所以我的案子從未在法院中被提起訴訟,但有逮捕記錄。現在我很想回祖國,但想知道是否可以,是否會因為有逮捕記錄而在重新入境美國時有麻煩?他們有可能不讓我入境嗎?

李律師答:
雖然不能忽視海關和邊境保護官員對任何逮捕感興趣,但您的案件從未向法院提交這一事實非常有利於您重新入境美國。請注意,當您試圖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國時,向移民入境官員認罪與在法院定罪具有相同的效力。如果你的逮捕是那種可不被允許入境的行為,並且案件已被送交法院,那麼您再入境將遇到困難。所以您可能希望攜帶一份證明這個案件從未提交給法院的證明副本。

李亞倫律師是2022年紐約大都會的超級律師

刊登於2022年10月18日星島日報僑社版 (剪報)

紐約大都會超級律師的2022年度名單已公布,李亞倫律師再次被選為2022年紐約市超級律師。他是紐約大都會選出的77位移民法律師中的3位華裔律師之一。

這是李亞倫律師第十一次當選,之前曾在2011年,2013年到2021年獲得此榮譽。他
與他的兒子李翼民律師一起執業於李亞倫&李翼民律師事務所﹐專攻美國移民和國籍法。

請點擊此處“2022年移民法超級律師名單”。

世界周刊2022年10月16日刊登: 1. 要如何加快醫療保健工作者政治庇護I-485綠卡案的審理速度? 2. 旅遊簽證有效期間﹐我可以自由往返嗎? 3. 入籍被拒因為無法出示文件 4. 等待簽證面談期間﹐我可以多次使用自動簽證重新生效( AVR-每次旅行時間少於 30 天)的身份在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旅行嗎? 5. 我的I-134 經濟支持聲明表是否要填上沒有一起報稅的前次婚姻所生的子女名字? 6. 我應該換新雇主嗎?

刊登於2022年10月1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要如何加快醫療保健工作者政治庇護 I – 485綠卡案的審理速度?

我遞交申請政治庇護綠卡已有1年半﹐仍在審理中。我是醫療保健工作者﹐請問要如何加快我的 I – 485 流程?

李律師答:
儘管美國移民局最近表示將加快醫護工作人員申請更新工作許可證的速度﹐我不知道醫護人員有關的綠卡加速程序。但您人已在美國而不在海外的事實﹐將不利於您向移民局申請加急處理。 美國移民局的加急標準是:公司或個人受到嚴重的經濟損失,但前提是需要加急此種緊急行動不是因為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的錯誤: 如(1) 已及時提交申請;或 (2) 及時回應任何補證據的申請;緊急和緊迫人道主義的理由;非營利組織(由美國國稅局指定的組織)的申請是為了促進美國政府的文化或社會利益﹔政府利益(包括聯邦機構確定為緊急的案件﹐如美國國防部(DOD)、美國勞工部 (DOL)、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 (NLRB)、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美國司法部 (DOJ)、美國國務院 (DOS)、國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利益);或明顯的是美國移民局誤判了等。

2. 旅遊簽證有效期間﹐我可以自由往返嗎﹖

我的旅遊簽證3個月後將過期,但現在我在祖國有緊急的工作要處理,我可以回去15 天再回來嗎?

李律師答:
您在美國旅遊的時間還有3個月才過期,並不意味著您可以回祖國15 天後再返回美國 。當您離境再入境時,您將受到新的入境檢查。 海關入境官員可能想知道為什麼該允許您在海外這麼短的時間後再入境。如果您能夠概述您需要額外的時間來完成您當初來美國的目的,提供您必須緊迫地返回祖國的相關文件,並得到入境官員的同情,那麼才可能予以再入境。

3. 入籍被拒因為無法出示文件

我在1988 年提出了入籍申請,但被拒絕了,因為我無法提交離婚證。現在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你的問題似乎在於離婚文件的相關性。如果離婚證明與您的入籍資格無關,您可以再次提交新的入籍申請。如果離婚證明與你的入籍資格密切相關,您應該在您再次遞交申請入籍時或在入籍面談之前取得你的離婚證。

4. 等待簽證面談期間﹐我可以多次使用自動簽證重新生效( AVR-每次旅行時間少於 30 天)的身份在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旅行嗎?

我的I-94和H-4 身份有效期至 2024 年止﹐並有可旅遊去加拿大的永久居留確認書 (CoPR)。另外,我舊護照上的 H-1B 工作簽證和 F1 學生簽證的章都已過期。現在,我需要臨時去加拿大工作2到3個月。我可以用 AVR身份每週往返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探望在美國的家人嗎?我在駐加拿大的美國大使館的簽證面談預約時間定於 2023 年 3 月,但我想在 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1 月每週返回美國。此外,我知道我的H4簽證在此期間無法在美國工作。期待您的回复。

李律師答:
技術上講,您看來似乎滿足自動簽證重新生效的要求,因為您擁有有效身份、一個過期的美國簽證,並且每次旅行去加拿大的時間少於 30 天。如果有人認為您可能在做非法的事情,您可能會被問及您頻繁往返旅行的目的,但我認為您沒有其他的問題。您 3 月份在領事館進行簽證預約這一事實不應該影響面談前的旅行行程。就入境加拿大的問題,因我不了解加拿大移民法,無法告知您是否有限制。

5. 我的I-134 經濟支持聲明表是否要填上沒有一起報稅的前次婚姻所生的子女名字?

我丈夫下個月將在英國進行 k3 簽證面談,我需要為他填寫 I-134-經濟支持聲明表。我賺的錢不夠,須要與我同住的母親當他的聯合經濟擔保人(她去年賺了 4萬7千﹐ 並且已經在她的公司工作了 13 年)。當我為他填寫未婚夫I-129F申請表時,我明確的列出我與前夫所生三個孩子的名字。很多人告訴我,因為我的前夫在他過去三年的稅表上申報了他與我的三個孩子﹐而我在我的稅表沒有申報,我不需要把我的三個孩子填入I-134表,只需填上我和我丈夫共有的女兒的名字。我的納稅申報表上只有我女兒的名字。請問是真的嗎?我擔心領事官員會認為我的 i-129F 和 i-134 之間的信息不一致。

李律師答:
I-134 -經濟支持聲明表只問及依賴您經濟支持的家屬名單 -經濟部份或全部靠你。如果他們不依賴您提供經濟支持,那麼看來您不必列出他們的名字。

6. 我應該換新雇主嗎﹖

我的 H-1B工作簽證申請被兩家公司抽中。自 2020 年以來我一直在我現在的公司工作,但由於那是專業職位,我的 H-1B 在 2020 年被拒了,之後我決定攻讀與職位相關的專業碩士。今年我收到了另一家公司的聘書,他們也為我申請H-1B﹐並被抽中。請問,我應該繼續為現在的公司工作嗎?或者去新公司工作會更好,因為我的H-1B之前被現在的公司拒絕過。

李律師答:
我不知道你的具體情況,所以不能告訴你哪一個成功的機會比較好。如果您已經完成了與該職位相關的專業碩士文憑,那麼您在目前公司的機會可能與在新公司的機會一樣好﹐甚至更好。如果您真的感到困惑,您應該與處理您案件的律師或律師們交談以徵求意見。好的律師通常會給出坦率的評估。

移民新聞 – 移民法庭的混亂﹔新公共負擔規則有關 I-864 經濟擔保人的責任﹔美國和加拿大對新冠病毒采取不同的途徑。

  1. 移民法庭的混亂。

怎麼回事? 看來人們再次為法院出庭的事弄糊塗了﹐因為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OIR)主任 David L Neal 於 2022 年 8 月 11 日發布了一份“互聯網聽證會”備忘錄,再次賦予移民法官權力,由他們決定如何進行聽證會。其中一些要點如下:

  • 法官是否要遠程出庭還是親自出庭由法官決定。
  • 被告和律師是否親自出庭或遠程出庭也取決於法院,但移民法官應在適當和可行的情況下滿足被告親自出庭或遠程出庭的請求。
  • 在合理的情況下,移民法官應接受證人遠程出庭的請求。
  • 遠程或親自出庭的請求必須在聽證會前 15 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除非得到移民法官的豁免。
  • 如果被告和律師都遠程出庭,他們可以在同一個地點場所或不同場所出庭。沒有要求被告和律師一起在律師辦公室的場所出庭。

現在,律師們再次瘋狂地跑來跑去,詢問每個移民法官的程序是什么。此前,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OIR 采取了強有力的立場,支持通過 WebEx 視頻或電話進行互聯網的聽證會。在最近的一次事件中,一位律師報告說,一位特別的移民法官喜歡用電話方式見庭,盡管她的臨時職員說她也做 WebEx 視頻出庭,但如果大家都親自出了庭,她就會親自出庭。另一位律師說,她通過 WebEx 出席同一法官的大庭听證會;但移民法官登錄網絡出庭遲到﹐還告訴她,她只進行面對面的聽證會,但由于不為大眾所知,此次她會繼續進行WebEx 聽證會﹐但僅此一次。

值得稱贊的是,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OIR) 在 9 月的最後一周按地區舉辦了網絡研討會來查看此備忘錄,可惜它沒有完全消除律師們的疑慮,如他們的客戶有可能在缺席的情況下被判移送出境,因為律師和客戶對移民法官的出庭偏好模式不清楚,或使用的聯絡設備或鏈接有了故障。

  1. 新公共負擔規則有關 I-864 經濟擔保人的責任。

拜登政府在2022 年 9 月 9 日《聯邦公報》第 87 卷第 174 號第 174 期發布的“不得入境的公共負擔理由”最終規則,它雖然沒有過度的對經濟擔保書予以評論,但它降低了擔保書的可執行性﹐同時聲明擔保書應該對整體情況予以考慮。這樣做,它推翻了規則中應該有執行經濟擔保人履行義務的想法,并且基本上同意聯邦公報評論者的觀點,即由於無論擔保人的實際意圖如何,經濟擔保書是可強制執行的,所以該規則不應該要求傾向支持經濟擔保書的官員在實施執行擔保書時考慮擔保人的可信度或潛在動机;它拒絕要求官員考慮擔保人是否會真正履行此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並把它作為整體情況分析的一部分。

看來,除了為貧窮家庭提供臨時援助 (TANF) 和 Medicare醫療保健外﹐領取需經過經濟狀況調查的福利﹐如長期住院治療,將不計入申請人(不是不得入境的理由)和經濟擔保人可信度的範圍﹐面談時將會綜合考慮所有的情況。

  1. 美國和加拿大對新冠病毒採取不同的途徑。

與美國不同,加拿大從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就中止了對遊客的新冠病毒Covid 限制,因此加拿大現在已允許未接種疫苗的遊客入境該國。 遊客不再需要將疫苗接種的證據和其他數據上傳到政府的一個 Arrive-Can 應用程序中。 加拿大官員表示,廢除該法案是可能的,因為公共衛生模型表明,該國已經度過了新冠病毒 Omicron 變體、全國疫苗接種率、較低的住院率以及針對 Omicron 變體的新冠病毒治療和疫苗增強劑的可用性推動的感染高峰期。 美國仍然要求所有非永久居民或美國公民在入境時接種世衛組織批准的疫苗,這意味著遊客人數少和旅遊收入少。 拜登總統宣布他相信病毒大流行已經在上個月結束,并可能采取類似加拿大的步驟。

世界周刊2022年9月25日刊登: 1. 我可以免去在祖國美國大使館的 H-1B 工作簽證面談嗎? 2.告女兒虐待老人 後悔已來不及

刊登於2022年9月2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可以免去在祖國美國大使館的 H-1B 工作簽證面談嗎? 移民局在2021 年 12 月有出新的消息嗎?

我來自印度。到目前為止,從未被拒絕過任何簽證。我有一張H-1B移民局發出的i797A批准單。這是我的第一個H-1B工作簽證,所以從技術上講,第一次蓋章需要面談。但是,美國移民局的一個新通知說申請第一個H-1B簽證章的人可以把文件送到一個投遞信箱而不用親自面談。這是真的嗎?我不是來自免簽證的國家,而是印度。我的第一個工作簽證H-1B於去年2021年獲批。

李律師答:
國務院擴大了投遞信箱的計劃,允許自由裁量的豁免面談,甚至包括第一次的申請者,只要他們的申請案已經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並申請在其祖國或居住國領取簽證,並在之前曾獲得過任何類型的簽證,並且從未被拒簽過,或被拒簽但已克服或豁免,並且沒有明顯的不合格或潛在不合格的情況。但請注意,親自面談豁免的決定是酌情裁量的,領事館仍有可能要求面談。

2. 告女兒虐待老人 後悔已來不及

2019 年 5 月,我的女兒被指控犯有虐待老人的輕罪……我是受害者。當時我根據其他人的建議決定對她提出指控,並希望她得到幫助來控制她的情緒。在看到她受到緩刑、造成她就業、住房等方面的所有麻煩後,我現在後悔那個決定。她不是一個罪犯,只是那時她的生活艱難。請問:我可以取消對她的控訴嗎?

李律師答:
我不是刑事律師,但您似乎為時已晚,因為緩刑意味著已經對您女兒的案件做出了最終判決。您可能要向刑事律師諮詢,看看此時是否可以為女兒做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