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民主黨能不顧國會議員為數百萬人解除移民困境嗎?如果不能,有計劃 D 嗎?

世界周刊2022年1月16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參議員喬曼欽(民主黨-西弗吉尼亞州)12月19日在“福斯周日新聞”節目上表示,他不會支持“重建美好未來(Build Back Better)法案”,此法案是民主黨的主要立法重點,它要求所有 50 名民主黨參議員都參與贊同﹐因為這是個僅需民主黨一致投票即可通過的和解法案。這示意著民主黨必須與自己人做進一步的磋商來削減該法案﹐否則此法案將結束或有臨時障礙。如果此立法真能獲得 50 票,它的重要移民部分也將需要進一步的工作。

參議院議員伊麗莎白 麥克多諾 (Elizabeth McDonough) 拒絕了計劃 C,再次打擊了民主黨欲將解除移民困境的計劃加入 2021 年 12 月 16 日的和解法案中,這個計劃 C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長達 10 年的有條件假釋(每個申請案要5年的時間),並為那些在 2011 年之前入境美國的人提供工作和旅行的許可。計劃 A 曾包括為基本工人、DACA夢想生和 TPS 臨時保護身份受益人獲得一條入籍公民身份的途徑,而計劃 B 更新了登記日期,即人們在一個特定的日期人在美國的﹐可以將目前調整身份的資格日期從 1972 年 1 月 1 日變為 2010 年 1 月 1 日。這位國會參議員的指導說:

這個擬議的有條件假釋政策與我們之前考慮過的提案效果沒有太大區別。這個提案- 在 10 年內會將赤字增加至 1,310 億美元 – 將創造了一個符合條件的類別(在美國已居住 10 年或更長時間的人),讓他們有資格獲得有條件假釋資格。這個新類別將使 650 萬人有資格獲得假釋——幾乎與前兩個計劃的數字相同。 國會預算辦公室(CBO) 估計有 300 萬人將可調整為合法的永久居留身份( LPR)——其中 200 萬人按現行法律的要求是不符合資格調整的。為了實施這個政策,這個假釋提案改變了當前就地假釋(parole in place)計劃的輪廓,使其成為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強制授予身份,而不是目前國務卿酌情使用其權力和評估,美國移民局網站指出,國務卿的授予“只是謹慎地”。授予假釋將隨同強制簽發工作許可證、旅行證、認定真實身份證(REAL ID) 的資格和自動更新就地假釋的延期。這些是具有持久影響的重大政策變化,就像我們之前考慮過的那樣,它超過了預算的影響,並且將受制於 313(b)(1)(D)提案。

現在民主黨要何去何從呢?當然和參議員作一個現實評估談判可能是第一步—但是否有機會建立計劃 D 呢?如果計劃 C 的內容不那麼廣泛,只包括帶有工作許可和旅行證件的假釋計劃,而不給真實身份證和自動更新就地假釋的資格,那麼伊麗莎白麥克多諾女士是否會更願意接受計劃 C 呢?民主黨是否有可能﹐甚至可以接受一個不等同於就地假釋( PIP) 的假釋計劃,來允許人們調整身份呢?即使是現在,國安部出於多種原因允許將當事人假釋入境美國,但此假釋身份不賦予持有人調整身份的權利。如果這位議員不同意任何包括對數百萬人進行解除移民困境的方案,那麼民主黨人似乎有只兩個選擇—放棄或推翻麥克多諾女士的指導,因為那只是個建議。放棄不僅會在中期選舉投票方面付出巨大代價,而且一些立法者表示他們不會支持沒有移民部分的立法,會使和解方案進一步處於危險之中。另一方面,若不顧議員的指導會帶來雙重風險,民主黨將因為溫和派而無法獲得選票;但若不顧議員的指導而成功通過此法案﹐它將開創先例,造成執政黨的一方可以簡單地通過和解程序來達到其目標。

如果和解方案的其餘部分能夠制定出來,我們贊成不理國會議員的指導,因為美國移民的未來要靠它,如果現在沒有一些可解除移民困境的條款,這種機會要再次出現可能需要很多年。 (最新民意調查顯示,共和黨準備在中期選舉中取得重大的席位。)所以民主黨只有在他們能夠團結一致的情況下才能做得到,因為失去一名參議院議員和多名眾議院議員將意味著厄運。 如果民主黨能達成一致,我們不該局限於最有限的計劃 C,而需認真的去考慮它,當然它會有法律上的挑戰,但這個計劃對政策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對預算產生巨大影響最站得住腳的。

李亞倫文章: 移民新聞 – 美國移民局首次對 H-1B 進行第三輪的抽籤; 遞件地址非常重要,需要注意; H-4、L 和 E 家屬工作許可的變更;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有幾個亮點; 紐約地區辦事處/聯絡中心會議的重點。

世界周刊2021年12月26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1. 美國移民局第一次為H-1B工作簽證做了第三輪的抽籤。

美國移民局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即 2021 年 10 月 1 日會計年度已開始一個半月後為 2022 會計年度 (FY) 的 H-1B工作簽證做了第三輪迴的抽籤,令所有人感到驚訝。 由於今年2021 會計年度H-1B 註冊人數眾多(85,000 個名額卻有 308,613人註冊登記抽籤),移民局已進行了兩輪抽籤,大眾均假設 2021 年 7 月份的第二輪抽籤是最後一次。現在還能夠繼續辦理 H-1B ﹐對公司和那些被選中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驚喜。但可惜的是,許多公司不像今年早時那樣願意擔保,加上現在才被抽中的人可能已經轉向其他工作,重返學校,選擇其他非移民/移民的途徑,或已離開美國。儘管如此,第三輪迴將解決一些身份有問題或可能有問題的人。移民局已通過 myUSCIS 帳戶向申請公司和其律師/代表發出通知,通知內容包括遞件時間和地點的詳細信息。公司必須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期間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申請文件。

  1. 遞件地址極其重要。

美國移民局宣布計劃明年在伊利諾伊州埃爾金(Elgin)開設一個新的信箱號碼;現在某些調整身份的申請人將他們的申請遞交到鳳凰城的信箱號碼而不是芝加哥或達拉斯的信箱號碼;某些職業案件表格的遞件地址移民局使之流線型的遞交到一個信箱號碼,大眾可以在 I-130、I-131、I-360、I-485、I-601、I-765、I-824 和 I-864 表格的網頁找到最新的遞件說明;在來年,美國移民局計劃再更改一些遞件地址,並將一些親屬調整身份類別的申請地址定到達拉斯;明年夏天,美國移民局將把亞利桑那州的信箱號碼設施從鳳凰城搬到坦佩(Tempe)。因此,每位申請人在遞交文件前務必查清楚遞件地址!

3. H-4L E 家屬類別申請 工作許可證( EAD)的變更

H-4簽證和 L 簽證配偶自動延長工作許可證在 Shergill, et al 對抗 Mayorkas案(, 2:21-cv-01296 (WD Wash 11/10/21)) 和解之後,美國移民局於2021 年11 月 12 日發布了一項政策提醒-“某些 H-4、E 和 L 非移民簽證配偶的工作許可證”PA-2021-25,這是關於H-4、E 和 L這三個非移民類別配偶的程序—即如果他們在工作許可證到期前正確地提交了工作許可證延期的申請,並且其 H-4、E 或 L 非移民身份的 I-94卡未過期,他們則有自動獲得工作許可證延期的資格。它將自動延長工作許可證,到舊的工作許可證到期日後的180天,或I-94 卡的有效簽證日期,或工作許可證延期申請獲得批准或拒絕的日期,此日期以上述三種情況最早到期的日期為限。要自動延長舊的工作許可證, 雇主需要查看 I-94 表格,證實其非移民身份未過期, 申請工作許可證延期的 I-797C 收據上證實已及時遞件,並顯示“申請的類別”為“(a)(17 )”、“(a)(18)”或“(c)(26)”,以及同一類別下簽發的過期工作許可證的副件。

此政策提醒還規定,E 和 L 受撫養的配偶是附隨他們的身份而有工作的權利,

他們不再需要通過提交 I-765 表格來申請工作許可證,但如果他們選擇要有一份工作許可證,他們可以繼續提交 I-765 的表格。 但E 和 L 受撫養配偶的新政策的麻煩是,目前他們的 I-94 上沒有標記來區分他們是配偶或子女,要等到美國移民局可以對 I-94 實施更改來區分他們受撫養的類別, I-94卡僅表明 H 或 L 非移民的身份是不足以證明 I-9 表格上 C欄裡的工作許可權。因此,在更改前,E 和 L的配偶仍然需要依靠工作許可證作為授權工作的證據。 美國移民局指出,新政策不包括三類 E 簽證的家屬—即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TECRO) 和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ECO) 僱員的配偶仍必須繼續根據 8 CFR 274a12(c)(2)的規定申請 工作許可證;根據 8 CFR 274a .12(c)(12)的規定獲得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CNMI 的長期投資者的配偶和根據外國退休人員投資證書獲得此類身份的 E-2 CNMI 投資者的配偶沒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

  1.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有幾個亮點。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中的幾個亮點是墨西哥親屬類別的前進、EB-5 所有國家的直接投資(非區域中心)有配額,以及中國 EB-2 和 EB-3W 類別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的日期前進了。親屬類別的兩個進度表大致不變﹐除了墨西哥最後批准日期前進 1-4 個月﹐F-2A遞交調整身份的日期提前至 2021 年 9 月 1 日(它不重要,因為該類別的最後批准日期有配額﹐且移民局允許該日期遞件),以及墨西哥優先權提前 0-4 個月;職業移民其他所有國家的最後批准日期仍有配額*,除了 EB-5 類別的區域中心投資,中國的 EB-2 前進一個半月至 2019 年 1 月 1 日﹐ EB-3W(其他員工)前進兩年至 2012 年 3 月 1 日;印度的 EB-2 前進六個月至 2012 年 5 月 1 日(對於大多數在 2020 年已降級為 EB-3 的印度案件,期排期已達2015 年 1 月 1 日時,這不是特別有用); 職業移民的遞交調整身份日期,中國的 EB-2前進兩個月至 2019 年 4 月 1 日,EB-3W 前進 5 年至 2015 年 5 月 1 日,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國家的 EB-5 直接投資有配額。由於沒有實施立法,EB-5 區域投資案仍然沒有配額。 (除非投資者直接參與 EB-5 投資(僅佔投資者的 5% 左右),否則 12 月份簽證配額進度表中的 EB-5 走勢並不令人興奮)。

本月(12月),美國移民局允許 F-2A 類別使用最後批准日期,親屬( FB) 和 職業(EB) 移民類別使用遞交調整身份的日期。

* 這裡的其他所有國家是指除了申請超過配額的國家中國和印度(EB-1 到 EB-3)以及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和墨西哥(EB-4 宗教案件)。

  1. 紐約地區辦公室/聯絡中心會議的重點。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 (AILA) 紐約分會報導了 10/21/21 的聯絡中心會議,以下是一些有趣的項目:

  • 聯絡中心對緊急查詢案件的回電最長為要等 72 小時,而目前僅為 48 小時。
  • 被中心歸類為非緊急查詢的案件最多要等 30 天才回電,而目前僅為 20 天。
  • 查詢律師應該提供兩個電話號碼。
  • 查詢沒有收據號碼的案件,律師/代表應說明查詢針對的是沒有收據號碼的特定遞交文件,第一級查詢單位會把它送到第二級查詢單位來進行研究/做特殊處理,然後會發送一個服務請求通知給案件待審的辦公室。
  • 第一級官員應提供他的姓名和其 ID 號碼,第二級移民服務官員 (ISO) 只需提供姓氏。
  • 在生物識別打指紋預約時,如果此人因為身份 ID證據 不夠或其他原因而被拒之門外,此人應聯繫美國移民局,讓他們知道為什麼沒有在預定日期打指紋或照相,而官員應盡量安排。
  • 重新安排生物識別打指紋預約的正當理由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醫療原因、工作原因、必要的旅行、先前已計劃好的旅行、工作提供(不能在那天請假)、疾病/冠狀病毒Covid等。
  • 聯絡中心鼓勵申請人使用他們的 myUSCIS 帳戶申請重新安排時間。
  • 在回電時,律師代表可以在收到回電時﹐詢問另外兩個案件的情況。
  • 會議證實,美國移民局不會與律師的助理交談,而只是與 G-28 代表授權的律師交談。

世界周刊2021年12月5日刊登 1. F-1轉 B-2 處理約需9個月 2. 父母在美國等待 I-130審理期間﹐可以離開美國嗎﹖

刊登於2021年12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F-1轉 B-2 處理約需9個月

我可以從 F-1 學生簽證身份轉為 B-2 旅遊簽證嗎?如果獲得批准,我可以旅行並持旅遊簽證回來嗎?我會在郵件中收到一份副本嗎?需要多長時間處理?

李律師回答﹐
是有可能從 F-1 學生變成 B-2 游客身分,但目前在許多情況下這樣做是不切實際的。美國移民局服務中心通常審理這種類型的裁決都被積壓,可能需要超過九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有所裁決。如果您提交申請,您將收到一份收據,而可能需要等很長時間您才能收到實際的判決。如果您決定要提交申請﹐而在您申請要求的時間即將到期但人仍在美國,您應該要離開或采取一些其他措施來保留您的非移民身份。請注意,轉換身份不是發給一份簽證,而只是在一張紙上注明。如果您離境旅遊,在大多數情況下您需要申請旅遊簽證才能以遊客身份返回美國。

2. 父母在美國等待 I-130審理期間﹐可以離開美國嗎﹖

我的父母在抵達美國 3 個月後提交了 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他們還沒有提交調整身分I-485的申請。他們在 美國等待I-130 審理的期間可以離開美國﹐然後持探親簽證回來嗎?他們需要申請I-131旅行證件嗎?他們可以在國內申請I-485嗎?

李律師答﹕
這裡的困難是你父母的探親簽證需要非移民傾向,如果他們在再入境時邊境官員問及此事,他們可能會遇到麻煩。可能最好的解決方案是讓你的父母提交調整身分 I-485 的申請﹐並在審理期間取得進出美國的 I-131 回美紙才離境。請注意﹐美國移民局處理回美紙的申請需要一些時間,因此您的父母可能在提交調整身分 的申請後 5到10 個月內無法離境。 I-485 調整身分 只能在美國提交。如果您的父母希望在海外處理他們的移民文件,他們必須遞交 DS-260 移民簽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