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9年9月22日刊登 1. 海外妻子辦綠卡 要證明在美定居 2. 因為沒去上庭﹐移民法官下了法令,美國出生的21歲兒子可以申請我拿綠卡嗎? 3. H-4簽證家屬人在國外,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1. 海外妻子辦綠卡 要證明在美定居

我兒子透過我獲得了綠卡,在中國與他的女朋友結婚,過去兩年他大部分時間都以回美證去中國。美國移民局終于在2個月前批准了他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我們也向全國簽證中心支付了費用,現在正處于收集文件和填寫他妻子移民申請表的階段。他妻子的簽證類別已有配額,她應該很快就會通知面談。他們還沒有孩子。他們現在應該注意什么?

李律師答:
你兒子和他的妻子應該聚集所有婚姻真實的證据,包括結婚照,婚紗照,婚禮接待禮賓的照片,他們一起生活的照片,一起旅行的照片,機票,公車票,火車票,酒店收據,戶口本,及家人,朋友和鄰居的陳述聲明信,說他們是如何知道你兒子和他的妻子已婚并生活在一起﹐以及他們的通信文件等。你兒子也應該考慮離開中國留在美國﹐因為他必須提供親筆簽名的經濟擔保書(即使他有共同擔保人)並在美國有定居住所。根據國務院的說法,他必須通過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他會在妻子入境美國之日或之前在美國建立定居住所,以滿足領事官員的要求﹐“外交事務手冊” 更提供了些例子﹐如開設美國銀行賬戶﹐將資金轉移到美國,在美國進行投資,在美國尋找就業機會等。最好的證據是人在美國﹐並至少有上述例子的一項。

2. 因為沒去上庭﹐移民法官下了法令,美國出生的21歲兒子可以申請我拿綠卡嗎?

我乘船非法於1992年來到美國,在下船前被捕,被拘留了3個月,也沒有去上法庭的聽證會。我知道我的案件號碼,但沒有任何文件。我兒子現在21歲,我希望他為我申請綠卡,他也願意。他在一家餐館工作并按時報稅,足以在經濟上支持我。除了剛來美國被移民局抓過外,我沒有被捕過,并一直努力好好過生活。他能申請我嗎?

李律師答:
你的答案很可能取決于美國移民局在釋放你時給你的文件。如果你拿到的I-94卡上面填着“212(d)(5)”的,那麼你將符合在美國調整身份的需求﹐因為你被視為入境被檢查過並給予假釋入境。即使你有這樣的I-94小白卡,你的情況也會很複雜,但至少你有一個起點。我建議,既然你沒有關于你案底的文件,你應該向美國移民局和移民法庭申請調出一份你案底的完整文件的副本。你可以根據“信息自由法”來申請。即使你的移民檔案中沒有披露I-94卡,你身上有一份你的移民檔案總是好的,因為將來處理你案件的律師會想看看政府持有你的哪些信息。

3. H-4簽證家屬人在國外,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我丈夫在美國以H-1B簽證工作了3年﹐我有H-4家屬簽證。我現在在祖國探親,他剛收到他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的批准單。我打算兩個月後再從祖國返回美國﹐但想知道我現在是否可以根據我丈夫的I-140批准單來申請我的工作許可證,以節省時間,因為有人說移民局需要約3個月的時間來批准工作許可證。

李律師答:
不幸的是,根據目前的移民程序,這似乎是不可能的。I-765工作許可證申請表說明的第一行中說“某些在美國的外籍公民可能可以遞交I-765表格……”此外,該表格要求提供有關目前的地址和最後一次入境美國的信息。如果使用外國地址或將入境部分空白,這份申請很可能會被拒絕。你應該有耐心﹐等你回到美國再申請。請注意﹐H-4簽證者的工作授權計劃正受到強大的阻力,因為川普政府可能會在不久的將來限制或廢除該規定的法規。

刊登于2019年9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大紀元2019年9月20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要如何查詢”因郵局無法遞件、通知單已退回美國移民局” 的信息 2. H-1B和H-4簽證 3. I-601豁免案被拒,遞交動議申請重新開案/重新考慮,有機會獲得批准嗎?

1. 要如何查詢”因郵局無法遞件、通知單已退回美國移民局” 的信息

我在2019年5月向美國移民局(USCIS)遞交H-4家屬簽證的申請。我的配偶持有H-1B簽證,他的申請在7月份被批准、有效期從2019年10月1日開始,而我的申請案則顯示為「已收到案件」。但2019年8月5日案件狀態變更為「因郵局無法遞件、通知單已退回美國移民局」,但是我並沒有更改地址。在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辦?我的案件狀態沒有更新過,請問「因郵局無法遞件、通知單已退回美國移民局」意味著什麼?此外,我的H-1B申請在今年抽籤中被選中,我的僱主已經回覆了移民局補充材料的要求。我的H-1B申請狀態顯示為「已收到」材料。這個H-4身份的變化是否會影響我的H-1B申請?

李律師答:
要瞭解你的案件發生了什麼,您應該致電美國移民局的聯繫中心,電話是1-800-375-5283。客服人員應該能告訴你是什麼通知單被退回移民局。這種通知通常意味著移民局寄信函給你,由於某種原因通知單被退回去,例如:你的名字不在郵箱上或郵遞員不認為你住在那個住址。至於你問及H-4家屬簽證案件的身份變更是否會影響你的H-1B申請,它可能取決於通知單的內容。如果發出的通知單是拒絕信,即使你的申請部份得到移民局的批准,你可能是收到H-1B轉換身份的拒絕信。

2. H-1B和H-4簽證

一家公司今年為我的妻子遞交H-1B配額案,她目前是H-4家屬簽證身份跟我在美國。她的H-4簽證已過期,我們還在等她H-1B身份的新消息。請問她在美國是否已失去身份?請問我們是否可以在H-1b被拒後,而H-4已過期,才申請H4延期?考慮到H-1B案將被拖延和大部份會被拒,因為我的I-140職業移民案已批准,是否應該為我的妻子提交申請H4工作許可證(EAD)?如果應該,我是否需要在提交H-4工作許可證之前申請H4延期,還是可以同時進行?如果我們在H-1B批准之前得到H-4工作許可證,請問H-1B仍然有效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妻子的H-4簽證已經過期、仍在等她配額抽籤的H-1B,只要她的H-4延期到9月30日,那麼她就不會被認為沒有身份。即使H-4過期,她也可以申請H-4延期,但這將取決於移民局是否會批准你的延期。由於你的I-140申請已經獲得批准,你可以考慮為你的妻子提交H-4工作許可證的申請,但是你要留意,有報導說移民局正試圖取消允許H-4身份的人就業。如果你和你的妻子決定走這條路,你的妻子可以同時申請延期和工作許可證。如果你的妻子在H-1B獲得批准之前獲得H-4工作許可證,且H-1B後來獲得批准,那麼H-1B將有效並取代H-4。

3. I-601豁免案被拒,遞交動議申請重新開案/重新考慮,有機會獲得批准嗎?

我丈夫目前已離開美國,但他的I-601申請和簽證申請被拒。請問我們還能做什麼或申請什麼嗎?他因為有毒品重罪,要到2026年才能再入境。我申請上訴成功的概率有多大?

李律師答:
你以第212(h)豁免條款提交I-601豁免的表格,將不會被豁免涉及毒品的犯罪行為,除非擁有的30克或少於30克大麻,只供你個人使用。所以,不管你對拒絕案件是上訴、或提出動議重開案件、或重新考慮,我不認為你會贏,除非他已認罪或被定罪的罪行是上述的犯罪行為。

大紀元2019年9月13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美國境外待5年,可以帶著未過期的綠卡進入美國嗎? 2. 工作實習快期滿, 何時申請TN較合適? 3. 只有L-1和L-2申請延期的收據,如何申請L-2身份的工作許可證的延期?

1. 美國境外待5年,可以帶著未過期的綠卡進入美國嗎?

我母親是美國永久居民,持有一張未過期的綠卡,但她已經在美國境外呆了5年。她擔心,沒有回美證就飛回美國,可能會被滯留在機場的移民辦公室。她上次在菲律賓申請回美證被拒。她的回美證面談領事官員告訴她,我必須為她申請新的移民表格,而我覺得這很荒謬。我有一個朋友,他的母親也是同樣的情況,也通過了機場的移民邊境,但並被告知要做什麼(我不確定他母親是否需要支付罰款什麼的)。我也可以讓我的母親這樣做、冒險一下,即使我們需要支付罰款,我想讓她回美國、和我在一起。

李律師答:
綠卡身份母親的困境就是剛好點到永久居民在國外停留的時間長於綠卡允許時間的要害。你提交新申請是麻煩、耗財、又要等,但不用等人入境美國、在機場冒風險。若海關執法局CBP當場拒絕,當事人就只能離開美國、交出綠卡,或上移民法庭挑戰海關執法局的決定。但這種損失可能使她收到遞解令。你應該與你母親討論這些選項,並在決定之前瞭解她可承受那些風險。

2. 工作實習快期滿, 何時申請TN較合適?

我是否必須在實習期滿前一個月(9月20日)在邊境關口獲得TN,或者OPT到期後再申請TN(10月)。

我從美國大學畢業,獲得了藥學博士學位。我拿到工作實習證(OPT)。在找到工作之前,我累計有75天未就業(所以我的OPT上還剩下2週就達到OPT的90天標記)。目前我為一家藥房的畢業實習生。我在四月成為持牌藥劑師。有人告訴我,我必須在OPT到期之前的一個月前去邊境關口拿TN特殊非移民身份簽證。我的OPT將於10月20日到期。我有2個問題及疑慮:1-我是否可以繼續我的實習工作,直到OPT到期,然後去邊境處拿我的TN簽證(我想在實習期為目前的僱主工作當藥劑師,然後再前往邊境請求TN),2-如果未就業天數累積超過90天的會怎麼樣?我去邊境拿TN簽證時,他們有辦法查證嗎?

李律師答:
法律沒有說你必須在OPT還剩一個月時前往邊境申請TN簽證。可能有些人認為,如果TN簽證在OPT還剩一個月時被拒絕,他們可能可以用OPT重新進入美國。你的第二個問題是如果你在OPT期間累積超過90天未就業會怎麼樣,移民檢查員可能很難知道這個事實,如果他/她想問,他/她可能會問你這個問題。

3. 只有L-1和L-2申請延期的收據,如何申請L-2身份的工作許可證的延期?

我的L-2和配偶的L-1簽證於2019年7月12日到期,已正在申請延期中。我配偶的公司遞交了我的L-2延期,但沒有辦理我的工作許可證(EAD)。我聽說,可以使用L-1和L-2延期收據來申請L-2工作許可證的延期,是這樣嗎?要怎麼做?我現在已沒有有效的I-94或有效簽證,我只有申請延期的收據。

李律師答:
在L-1和L-2延期申請等待中,申請L-2工作許可證需要填寫I-765表,並附上這兩張收據的副本,你的婚姻證明文件以及帶照片的身份證(ID)即可。

大紀元2019年9月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1952年12月24日規定婚生子女申請衍生的公民身份,綠卡持有人必須在18歲生日前未婚 2. H-1B簽證合法入境, 簽證過期但已申請延期, 延期申請案正在審理中﹐喬治亞州的交通局(DMV)不給駕照延期 3. 經常使用B1/B2簽證會有危險嗎?

1. 1952年12月24日規定婚生子女申請衍生的公民身份,綠卡持有人必須在18歲生日前未婚

那麼1975年以後出生的婚生子女若在18歲之前結婚是否可以得到衍生的公民身份?

李律師回答:
據我所知,衍生公民身份不能批給在18歲以前結婚的人。當事人若在其年齡限制內,不再是未婚身份, 就無法達到衍生身份的這兩個要求。

2. H-1B簽證合法入境, 簽證過期但已申請延期, 延期申請案正在審理中﹐喬治亞州的交通局(DMV)不給駕照延期

我目前持H-1B簽證在美工作。我的簽證已於2019年7月10日過期。根據您的網站,我若提供我的I-797C延期申請的收據原件和申請書、以及帶有簽證蓋章的I-94和護照,我的駕駛執照應該能續簽。但喬治亞州的DMV要求護照要蓋章才能續簽。所以即使我現在可以合法留在美國240天(根據美國移民局的政策I-797c),但我不能在美合法開車。請問,為什麼DMV和美國移民局的規則相互矛盾?

李律師回答:
你遭遇美國移民局與州交通局不同對待的原因是美國移民局不控制各州的交通局。有些州的交通局會尊重I-797C上自動延長工作許可的語言文字,只要請求延期的類別與先前授予的是同一類別。然而,當地的交通局可決定是否要尊重這樣的語言文字。

3. 經常使用B1/B2簽證會有危險嗎?

我朋友於6月5日持B1/B2簽證訪問美國,並於7月5日離開。她現在想回來幫我搬家並探望我。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你的問題是你朋友在離開後想很快回美,是否安全。由於你的朋友只呆了一個月,只要你朋友沒有頻繁進出美國的模式,他離開和回來之間有幾個月的間隔時間,應該是可以的。

大紀元2019年8月30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與美國永久居民結婚7年,請問我需要等3年還是5年才能申請公民身份呢? 2. 如果我有波蘭的臨時居住卡和烏克蘭的公民身份,我可以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嗎? 3. 如何協助一位在臉書上認識的男孩來美

1. 與美國永久居民結婚7年,請問我需要等3年還是5年才能申請公民身份呢?

我在2019年1月獲得綠卡,目前居住美國。我跟永久居民結婚7年、有3個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我妻子在2008年拿到她的綠卡。我需要等3年還是5年才能申請入籍呢?

李律師回答:
不管您與永久居民結婚的時間長短以及和您們育有子女的人數,您申請公民身份的時間都是五年,除非您的妻子是美國公民。若她是美國公民,您可以以獲得綠卡的日期往後算三年,在三年期到期的前90天遞交申請入籍。不過這三年的時間您們必須一直在一起生活、且沒有長久分開。

2. 如果我有波蘭的臨時居住卡和烏克蘭的公民身份,我可以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嗎?

李律師回答:
在母國受過迫害而合法居住他國的當事人,會很難在美國獲得庇護。這是因為沒有哪個國家希望給當事人這樣的選擇——本可在第一個居住的他國申請,卻選擇在另一個國家遞交。按照您的情況,您在波蘭有臨時居住卡,除非您也害怕在波蘭受到迫害,否則您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案件的成功概率很有問題。其他可能影響庇護決定的因素還有:波蘭是否允許當事人申請政治庇護,以及您在波蘭的身份是否已經結束,而沒有權利返回波蘭。

3. 如何協助一位在臉書上認識的男孩來美

我58歲,男性,在臉書上認識一位迦納的19歲男孩,我們已聊了兩年。我們還沒有見過面,但我們總視頻聊天。我把他視為我的兒子,想幫助他來美國和我一起居住,可能的話讓他在這繼續求學。我該怎麼做才能把他帶來美國?

李律師回答:
如果這個男孩是學生,且您想讓他繼續在美國接受教育,那麼您可以為他找一所能給他I-20入學許可的學校,然後寄上您的擔保文件,擔保材料包括I-134經濟擔保表格、工作證明信、銀行月結單、去年的報稅單,以及一份給領事館或大使館的信解釋您與男孩的關係,以及為什麼您願意擔保他來美國求學。

大紀元2019年8月23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等待綠卡審理期間可能獲得旅遊簽證嗎? 2. 沒有申請擔保人可以申請綠卡嗎? 3. 移民簽證面談被拒拿到221g行政審查單

1. 等待綠卡審理期間可能獲得旅遊簽證嗎?

我是印度人,妻子是美國公民。我們4年前在印度結婚。她是印度裔公民。她偶爾會待在印度。我的移民簽證已在處理中。我有可能獲得旅遊簽證去美國探望我的妻子嗎?

李律師回答:
您是否被允許獲得旅遊簽證來探望您的妻子將由美國領事官員對您的申請做出決定。關鍵在於您說在訪問期結束後會返回印度的話是否可信。還有,如果您決定申請旅遊簽證,您就應該在提交的簽證申請填上您的妻子人在美國,且已經為您遞交了移民簽證的申請。

2. 沒有申請擔保人可以申請綠卡嗎?

我最近從美國的一所大學獲得了博士學位,很快會開始實習生身份(OPT)。沒有僱主贊助,我是否可以申請綠卡?

李律師回答:
除了親屬移民、政治庇護、抽籤簽證和EB-5投資移民外,我假定您想知道是否可以通過職業移民進行自我贊助。目前,只有當個人在某一領域有傑出表現,或者他們的移民能夠促進美國國家利益,才可以這樣做的。擁有博士學位固然很好,但根據現行法律,它不能使您自動獲得綠卡。請注意,川普政府一直希望改革移民制度,允許像您這樣受過教育的人可自我贊助——但需在教育和經歷上的要素達到一定的標準數字。是否此類立法得以通過倍受質疑,因為這些提案對民主黨和其他移民支持者不利。我們會像您一樣持續關注此進展。

3. 移民簽證面談被拒拿到221g行政審查單

我的移民簽證案於2005年提交,面談被拒。該案件於2018年更新,現已返回全國簽證中心。請問現在應該做什麼?

李律師回答:
當案件被退回全國簽證中心,通常隨後會轉給美國移民局(USCIS),由移民局審核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拒絕的原因。如果移民局認為拒絕的理由是錯的,它可以重申批准,並將案件送回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進一步處理。如果移民局認為大使館或領事館拒簽是對的,它將發給申請人一份意圖撤銷其申請的通知。由於您抱怨案件在2018年退回全國簽證中心,您可能希望與申請人核實是否有收到任何通知。如果沒有收到任何消息,申請人或您應該向全國簽證中心查看案件,看看發生了什麼事。

大紀元2019年8月1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婚姻欺詐 2. 助教獎學金工作被拒 3. 如何申請非法身份的丈夫

1. 婚姻欺詐

我怎樣才能幫助丈夫回到美國?他的I-130因婚姻欺詐被拒絕,他不承認這一點。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的丈夫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他沒有婚姻欺詐,您可以在30天內對I-130裁決提出上訴,同時提交所有證明您們婚姻真實性的材料。如果沒有及時提供上訴證據,您可以在他有了證據後、提交新的I-130申請,並將證據包括在新的I-130申請材料中。

2. 助教獎學金工作被拒

我是博士、F-1學生簽證、從印度來,在2009年提交了有效的綠卡申請。我在韋恩州立大學獲得了助教獎學金,但國際學生服務辦公室拒絕讓我工作,因為我沒有工作許可證(EAD)。我上一次向移民局查詢,說如果我2009年9月的排期排到時, 移民局會給我一個外籍人士號碼就可以改變身份、去工作,但他們還沒有給我。此外,我2009年9月收到綠卡申請收據通知後,由於此過程需要很長時間,因此我沒有了身份。我能做什麼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的F-1簽證從未被移民局以書面判決正式終止,或者如果您沒有在移民法庭被終止F-1身份,那麼您可能可以去您所在祖國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面談領取移民簽證。除非我上述提及的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否則您不會受到不得再入境美國的懲罰,因為F-1學生身份的合法停留时间是沒有固定時間限制的。目前,如果您離境並再入境,不會受到非法居留的懲罰。川普政府試圖在2018年8月的備忘錄中試圖改變非法居留的不利法條,但2019年5月3日被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中區地方法院禁止。

3. 如何申請非法身份的丈夫

如果我嫁給一個非法移民,請問我可以為他申請綠卡、而不會被驅逐出境?我是殘疾人,他幫了我很多,他將成為我的丈夫。

李律師回答:
移民局將查看雙方建立婚姻關係的婚姻是否真實。婚姻在移民局的眼中,並不是一方成為另一方的保姆、來換取一張綠卡。假設婚姻關係是真實的,無證配偶被驅逐的可能性取決於此人過去是否有犯罪行為或是否已經進入移民局的遞解程序。如果沒有,配偶獲得永久居留而不被驅逐出境的機會是大的。如果無證移民是通過非移民簽證或假釋合法進入美國,他可能有資格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否則,他回祖國進行領事面談前,可能需要申請一份I-601A豁免。

李亞倫文章 “現在就入籍吧!”並刊登于2019年9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

現在美國移民局的任何變動都會使移民申請更難通過或獲得批准,因此我們建議有資格或即將有資格申請入籍的人要儘快入籍。移民局於2019年7月19日宣佈要更改入籍的市政試題,並於2020年12月或2021年初正式實施。現在遞交入籍申請的人﹐大約在16個月後才會收到入籍面談和考試的通知﹐趕在新試題實施前。遞交申請入籍的規則為﹕若透過與美國公民結婚獲得的綠卡申請人﹐可以在拿到綠卡後兩年九個月遞交申請﹐若以其他方式獲得綠卡的人﹐可以在拿到綠卡後的四年九個月後申請。

為什麼要關注這件事呢?是因為共和黨政策和川普總統的當政時期﹐他們在爭奪每一張選票,且政府的移民政策被視為反移民,推定絕大多數入籍的人會把選票投給民主黨,所以川普總統及他的政黨會希望減少近期入籍的合法選票。

查看移民局2019年5月3日的“市政入籍考題修正” 的備忘錄 ,引發了人們的擔憂。它充滿了讓英語不流利的人不寒而栗的短語和句子。一個主要的例子:“此外,工作組還將對口語考試進行潛在的變化。”這意味著無論入籍申請人上多少次補習班的課,都無助於面談時要與入籍考官交談﹐討論美國歷史和政府的相關問題,來測試申請人是否對英語有較好的理解能力。在備忘錄中至少還有兩個句子令人擔憂:“市政試題考試是為了確保入籍申請人了解美國市政,並且能夠行使作為新公民的權利和責任”和“標準化試題要定期修正﹐以確保考試內容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以及防範申請人用詐騙或不良方式詆毀入籍考試的誠實性。”考生如何可以欺詐或以惡意行為來詆毀考試的誠實性呢﹐除非美國移民局內部有同謀考官,若真是這樣,那麼考題的修訂將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最後,備忘錄的總結句包含了很多難以說清﹐說考試會更難的行話,例如,“重新設計考題的目的是建立一個有意義,全面,統一,高效的測試,從而評估申請人對美國歷史,政府,原則和價值觀的認識” 。這兩個“有意義”和“全面” 的詞呼叫著美國移民局希望申請人對美國的歷史和政府結構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這種要求超過了今天的需求。這句話意味著–入籍考試會變難!

該備忘錄由移民局的前任主任L. 弗朗西斯西斯納(L. Francis Cissna)撰寫,他最近因此限制性規定沒有更快地出台,被川普強行解僱。我們對他的繼任者肯‧庫奇內利(Ken Cuchinelli),可預料到他對未來考試的變化要么按此計劃繼續進行,要么他將提高預期的難度或使其實施的更早更快。上個月他在擔任移民局的代理主任後,表示他的責任是將入籍視為一種殊榮特權而不是一種權利,並表明“我們不是一個福利機構,我們是一個審查機構。”

對有資格並正在考慮申請入籍的讀者來說,口號是“不要等了!”對於那些想等等看且英語不太好,又想通過入籍補習班提高能力的人來說,前景並不是太好。

刊登于2019年9月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大紀元2019年8月9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防禦性庇護案要多長時間才能等到移民法官的裁決? 2. 經濟擔保人的經濟責任範圍 3. 如何向全國簽證中心增加一位受益人?

1. 防禦性庇護案要多長時間才能等到移民法官的裁決?

我是庇護申請人,防禦性庇護 Defensive Asylum 的申請(直接上庭而沒有經過移民局的庇護案)尚未出結果。我收到了上移民法庭的通知。請問移民法官需要多長時間做出決定?是同一天嗎?

李律師回答:
假設你上的庭是去見庭(Master Calendar hearing)的聽證會,而不是最後證實案情的聽證會,也要看你的案件是否屬於美國政府感興趣、要迅速處理的「激增」案之一,那麼你的案件可能需要六個月到四年的時間由移民法官負責聽審以及作出決定。我假設你將會繼續上你庇護申請的庭。

2. 經濟擔保人的經濟責任範圍

我弟弟娶了一位委內瑞拉女子,她在美國、但簽證兩年前已過期。我弟弟是殘疾人,目前是白卡受益人,所以他無法擔保她和孩子。他讓我簽署I-864經濟擔保書的表格。我知道簽了我就要負法律義務,但是如果她或她的孩子在沒有保險的情況下住進醫院、有了醫藥費,我是否也要承擔經濟責任?我想知道我的經濟責任的範圍到底有多大。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擔保的人在聯邦、州或當地政府得到需要經濟狀況調查的公共福利,那麼您的收入和資產將可以被你所擔保的人使用。因此,這三層政府中的任何一個單位都可以從你的收入和資產中要回這些移民從政府獲得的公共福利。但是,這不包括獲得急救醫療的個人。雖然你不會對急救醫療的花費承擔責任,但長期護理將被視為聯邦、州或當地政府部門可要求償付的福利金額。請注意,過去,政府不怎麼向領取公共福利人的經濟擔保人追討贖回,但目前的政治氣氛似乎正在發生變化,有報導說川普政府正在準備法規讓政府部門強制執行I-864經濟擔保書的義務。

3. 如何向全國簽證中心增加一位受益人?

我想向全國簽證中心加入我10歲兒子的名字進去。

李律師回答:
要將您10歲兒子的姓名加到全國簽證中心的申請案中,您可以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與全國簽證中心溝通,表達您希望將您的孩子加入案件的願望。您還可以提供孩子出生證和護照(如果有的話)的副本。

大紀元2019年8月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B1/B2申請延期尚未裁決,我應何時離開美國? 2. 違反童年入境暫緩遣返的規則 3. 逾期居留的移民相關問題

1. B1/B2申請延期尚未裁決,我應何時離開美國?

我申請B1/B2簽證延期還沒有出結果,我是否應該離開美國?9月底我在美國將滿1年,但至今沒有得到延期是否批准的答案。我還能留在美國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希望合法地留在美國,即使目前申請仍處於待審狀態,您也必須遞交另一份延期的申請。如果您不這樣做,您不僅會被視為技術上的違法,即便這份目前延期申請最終獲得批准,您可能也會處於不利地位,因為該批准也不會延長至您現在仍停留在美國的日期。

2. 違反童年入境暫緩遣返的規則

我的未婚妻涉及少量毒品違反了她的DACA計畫(童年入境暫緩遣返)。請問我是否可以娶一位違反DACA計畫的人?她目前被關押在路易斯安那州,等待驅逐出境的聽證會。

李律師回答:
和單身和適齡的人結婚當然是無可厚非,無論這個人是否有犯罪問題。問題是,當你結婚時,你能夠為她的移民案做些什麼,這可能取決於你的身份,她涉及那種毒品以及數量問題。此外,刑事法庭是否有「定罪」。移民法對毒品罪犯非常嚴厲,但確實對佔有30克及以下大麻的罪行有一項豁免的規定。

3. 逾期居留的移民相關問題

姐姐和母親曾用英國護照以及電子旅遊許可證(ESTA)進入美國。姐姐很小時,他們曾逾期居留過。幾年來,他們一直用ESTA入境美國,直到美國移民發現了他們幾年前逾期居留的事,把他們的ESTA取消了。姐姐現在想嫁給一位美國公民,他正前往英國、準備迎娶,並希望為她申請綠卡。母親也希望透過她3個美國公民的孩子來美國。請問她們兩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李律師回答:
只要他們的婚姻是真實的,你姐姐和母親成功來美的可能性都很大。因逾期居留導致ESTA被取消,會影響當事人用ESTA或非移民簽證回美國,但只要在用ESTA入境美國時沒有虛假陳述,不會影響因婚姻或美國公民子女申請的移民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