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2月2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非法移民在美國居住13年後,能否變成合法? 2. 我有L-2家屬簽證,想獲得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 3. 提交N-400入籍申請時,需要向移民局的區域辦事處澄清3個月的居住要求

1. 非法移民在美國居住13年後,能否變成合法?

李律師答:
這取決於具體情況,才能判斷非法移民是否可以在居住美國13年後合法化。通常除了這13年的居住情況外還得有一些基礎。例如,當事人如果有10年連續居住、及良好的道德品質,若被遞解離境將對其美國公民配偶、父母或子女造成異常和極不尋常的困難,那麼他可能有資格在移民法庭獲得身份。可能也會有其他的方式,您最好向移民律師諮詢,探討其他可能的選擇。

2. 我有L-2家屬簽證,想獲得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工作

是否有必要申請工作許可證(EAD)及社安號(SSN)?

李律師答:
L-2簽證的家屬要獲得工作許可證,必須填寫I-765工作許可申請表格。獲得工作許可後,當事人可以申請工作用的社會安全號。請注意L-2家屬的工作許可證只可給配偶、不能給子女。

3. 提交N-400入籍申請時,需要向移民局的區域辦事處澄清3個月的居住要求

我住在北卡羅來納州(NC)和南卡羅來納州(SC)這兩個州。他們在移民局的網站上屬於同一個移民區域。從10月起我開始住在北卡,但夏季我會住南卡,然後再回北卡居住。就我的情況,要在哪個州申請入籍呢?我在兩個州都有公寓租約和水電費帳單。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對三個月的居住要求適用於州或移民局辦事處的區域管轄權。因此,對您的情況而言,無論是在北卡羅來納州還是南卡羅來納州,只要它們都屬於同一個移民辦事處的管轄範圍,都可滿足三個月的居住要求。

李亞倫文章”移民過程的十項相關話題”

筆者認為下文也許讀者會感興趣,如果您不知道以下所有的十個話題, 此文則值得一讀。

1. 如果父母或配偶已經提出移民申請,申請人填寫DS-160表時,對於是否已提出移民申請,是否一定要回答“是”?美國國務院修訂了9 FAM 302.9-4(B)(8),規定“主要受益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即使在申請表中被列名,也不會因為對這個問題回答“否”而被認為是虛假陳述。領事官員多次期待答案為“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採取的立場是,在此情況可以回答是或否,兩種答案都不會導致虛假的誤解。

2.從2019年3月1日起,美領館將會推出一個新規程,統一H和L簽證的管轄權到北京,廣州和上海。成都和瀋陽將不再處理這些案子。

3. 皮尤研究中心估測全國非法移民的人數從2007年的1220萬降到了2016年的1100萬。 2017年有31萬人非法入境,自1971年來歷史新低。哪裡來的全國緊急危機?

4.什麼是邊界?美國移民委員會的一篇文章中說,“邊境地帶”包括整10個州,交接了數十個州,並包括全國最大的10個城市中的9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擁有廣泛的權力,可以在任何美國邊境的100英里航空公里範圍內運營,包括在鄰近邊界的最後半徑100英里內的許多路線上設立和運營移民檢查站。在25英里管轄內,官員有更大的權力,例如在沒有授權或許可的情況下進入私人土地。根據新聞和其他報導,絕大多數170個檢查站分佈在西南各州邊境。

5.對於在2018年12月21日或之前上交的H-1B案件,移民局在2019年2月19日又重新開放了加急處理。這主要是針對H-1B的轉換公司,修正和第二個H-1B申請案;因為加急處理一直都對延期申請開放及2019年1月28日已開放對2019財政年度配額的案件。

6. 洛杉磯時報的一篇H-1B統計數據的新聞報導稱,“科技業移民工作者在川普下難以獲得H-1B簽證:’我從來沒有感到如此無助’”在2017年,74 %的H-1B申請被批准,低於前一年的87%,是過去十年的最低批准率。你可以安全的打賭2018年的結果更糟。另一個消息報導,H-1B被拒比例從2017財政度第3季度到第4季度上漲了41%。案子被拒和長期等待造成許多有H-1B身份的人現在不敢換工作-因為這意味著被移民局再次裁決。

7. 自2017年6月以來,全國各地聯邦法院至少收到了了14個涉及H-1B被拒的訴訟。原告直接起訴於聯邦法院並繞過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AAO)。

8.原告明尼蘇達州的財務和IT公司,在2018年12月19日向DC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而沒去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AAO)。受益人是計算機系統分析員, 職稱名為“BI業務分析師”或商業智能業務分析師,其H-1B延期被拒。自2008年10月以來,她一直持有H-1B身份,並獲得I-140批准。該公司招聘的要求是計算機學科,計算機工程,電氣工程或相關領域的碩士學位,加上 3年作為技術分析師或類似的分析師,或者涉及商業物件宇宙和報告的諮詢職位。案子被拒是基於移民局 服務中心主任認為,計算機系統分析師的職業不需要學士學位或更高的教育程度以及特定專業的同等學歷。

9. 2018年10月16日另一項H-1B訴訟在同一法院提出並繞過AAO;案子涉及達拉斯的一項大型建築,公司於2017年9月作為助理項目經理的受益人提交了H – 1B修正/延期。持有建築管理碩士學位的受益人H-1B身份已經被批准至2018年6月,作為設備物流工程師為公司工作。雇主聲明要求有建築管理,工程或相關的學士學位。根據受到移民局密切依靠的職業展望手冊(OOH), 在確定H-1B專業職業時,建築管理人員要在建築科學,建築管理,建築或工程方面擁有學士學位的重要性越來越大。移民局服務中心主任認為,被拒理由根據職業展望手冊(OOH),施工經理的職業不是專業職業。

10. AILA和紐約/新澤西州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在18年10月23日的聯絡會議澄清說:如果調整身份申請人使用回美證,並且CBP得知該調整為永久居民的申請已被拒絕,CBP不會讓現在I-485被拒的申請人用回美證入境,但可以酌情推遲檢查。 CBP將查看I-485是否因為刑事案件被拒絕。根據CBP的初步審查,可能決定推遲30或60天后檢查,與移民局確認案子被拒的性質。一旦最初的延期檢查結束,如果CBP認為該問題將能順利的與移民局解決,就可能再次延期。

此篇文章刊登於2019年3月1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大紀元2019年2月1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 2. 旅遊簽證,來美國照顧因車禍嚴重受傷的兒子 3. B-1商務/B-2旅遊簽證延期

1. 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

我是H-1B身份,來自印度,I-140職業移民EB2類別申請已獲批。我妻子需要送醫診治,如果我符合條件,我想申請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EAD)。我妻子多次流產,去年她因急症住了15天醫院。今年她接受了一次小手術,醫生建議她全天臥床休息。目前我每天單程就要一個半小時才能到公司上班。我們不能搬家,因為她每週都要去看醫生。工作許可證將讓我在我家附近找到一份工作,可以在這困難時期照顧我的妻子。我的問題是:1.我是否有資格獲得I-140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我正在尋找一位稱職的律師幫助申請工作許可證。2.我的H-1B將於2019年8月到期。如果我必須離境,我的工作許可證會如何?蓋戳怎麼辦?3.有了工作許可證,我是否可以找任何工作,讓我能在家附近工作、方便照顧我的妻子。如果1年後,我沒能得到一個H-1B呢?

李律師回答:
你是否有資格獲得特殊情況的工作許可證,取決於美國移民局(USCIS)的看法。這是一項新政策,沒有太多的記錄可查,所以我無法告訴你,你的情況是否會被視為特殊情況,但我猜想它會符合。持有工作許可證的個人若為另一僱主工作,將不再具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它不能給你離境旅遊的特權。為此,您必須提出回美紙申請,批准與否根據緊急人道主義情況或它將為公共提供重大利益。如果您在工作許可證一年後必須申請H-1B延期,那麼您必須離境去海外進行非移民簽證作業程序。如果您的H-1B申請被拒,您仍然人在美國,您可以申請延長工作許可證,只要還有特殊需求且離簽證配額排期很遠,或簽證配額排期在簽證公告職業移民排期最後批准日期的一年前後。但是,如果H-1B申請獲得美國移民局批准,而當你去海外申請簽證蓋章時被拒,除非你能夠克服拒絕的理由,你基本上會被困在海外。

2. 旅遊簽證,來美國照顧因車禍嚴重受傷的兒子

他在特洛伊上學。我現在得留在這裡照顧他, 我可能應該辭去在尼泊爾的工作。所以,我想申請工作簽證。可能嗎?

李律師回答:
一般而言,美國移民法不允許沒有其他原因而只因人道主義情況提供就業許可。如果您有資格獲得其他類型的申請,例如允許就業的非移民或移民簽證或政治庇護,您可能可以獲得工作許可證(EAD) 。

3. B-1商務/B-2旅遊簽證延期

我需要更多時間才能提交E-2條約投資者簽證申請。我的B-2簽證將於3月初結束,我想延期。

李律師回答:
有可能您能獲得B-1延期或B-1轉換身份,以完成在美國的投資安排,讓您有資格獲得E-2條約投資者身份。通常,您需要通知美國移民局您的投資進度以及何時可完成投資。另外,您必須出示一旦您的投資安排結束、您有離開美國意圖的證據。

大紀元2019年2月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遇到了一位多明尼加女士,我想知道如何讓她來美國 2. 我應該申請公民身份嗎?3. C-1D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庇護嗎?

1.我遇到了一位多明尼加女士,我想知道如何讓她來美國

李律師回答:
針對您的問題,我假設您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如果是美國公民,您通常可以選擇以K-1簽證的方式為她申請未婚妻簽證;或者迎娶她之後,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走領事處理程序拿移民簽證。如果您是綠卡持有人,可以和她結婚後、為她遞交親屬移民的申請。K-1簽證處理通常需要9個月到一年的時間,I-130申請及領事程序對美國公民的申請等待時間是一年,永久居民的申請等待時間是兩年以上。此外,如果您的多明尼加女士有充分理由暫時來美,她可能可以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獲得相應的非移民簽證。

2. 我應該申請公民身份嗎?

自1998年以來,我一直是永久居民。2012年和2015年,我累計在美國境外呆了1年多。在重新入境時,我沒有向入境移民官透露此點,說我離開了3個月。自2016年以來,我一直在美國永久居住,只偶爾在國外短途旅行。我想申請入籍,但擔心這樣做是否風險太大?您有什麼建議嗎?

李律師回答:
為了入籍,您需要在美國保持居住身份,如果有六個月不在美國,或許您有一個可以反駁的理由。但12個月或更長時間不在美國這幾乎是確鑿的證據,喪失入籍居住條件的資格。即使您曾獲得再入境許可證,也不行。我建議您此時不要申請入籍,因為會有風險。

3. C-1D簽證持有人可以申請庇護嗎?

我於2016年3月從印度持C-1D簽證(郵輪公司工作)來到美國,現在已經差不多3年了。請問我可以申請庇護嗎?如果可以的話,婚姻關係能否幫助我調整身份?如果可以,一般需要多長時間?如果在庇護案裁決之前我回印度,它是否會影響我的再入境?

李律師回答:
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您沒有資格申請庇護,因為庇護申請必須在當事人進入美國境的一年時間內完成。如果您認為自己在祖國受到迫害,您有資格申請暫緩離境,但是舉證責任較高,而且拿不到綠卡。即使您有特殊情況讓你有資格申請庇護,婚姻也無法幫助您調整身份,因為C-1/D簽證持有人通常不允許身份調整為永久居民。如果在提交庇護案件之後、裁決之前,您返回印度,那麼由於您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您將受到不得再入境的懲罰。

新的H-1B規定 -“申請人為受配額限制的外籍人士遞交H-1B工作簽證的登記需求“已定案, 改了隨機抽籤的順序,但推遲了登記需求

此最終規則只有一個部分將於2019年4月1日生效 – 把美國碩士及更高學位的申請案和學士及擁有外國高等學位申請案的抽籤順序反過來。第二部分 – 今年雇主要在遞交受配額限制的申請案前預先上網注冊的系統 被推遲了。甚至在擬議過程中,美國移民局已對要何時實施登記系統猶豫不決,包括本文作者在內的許多人都認為該系統不可能在今年的H-1B季度中出現(請見李亞倫律師刊登在2019年1月2日移民日報的文章:“H-1B預選系統提案的評論”)。

改變抽籤順序是允許所有美國碩士和更高學位的申請案放入常規限額中抽選,然後將未選上的持有美國碩士和更高學位的申請案再次抽選美國碩士的20000+限額,而不是先將美國碩士和更高學位的人在20,000+以上的限額中抽選,然後將未中籤的碩士及更高學位案再放入常規配額中抽選; 美國移民局預估, 它會讓美國碩士及更高學位的中籤提高16%或5,340多個名額。

偏愛擁有美國碩士學位或更高學位的申請人是一個好的策略嗎?這是值得懷疑的,因為這不僅是學士學位與碩士和更高學位對比的問題,而是排斥了許多具有多年經驗的人,這是那些剛拿到美國高等學位的人所沒有的。許多擁有其他國家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的人們多年來已在海外獲得了美國和其他國家急需的STEM領域的技能。

作者認為,規則的的改變主要對剛剛獲得美國碩士學位的人有影響,其中許多人除了實習或校外臨時培訓經驗外沒有其他相關經驗。雖然他們獲得的高等知識是令人羨慕的,但那些擁有其他國家的學士或高等學位以及在特定領域工作多年的人往往對申請的公司更有用,因為他們不用像剛從美國碩士畢業的人要從頭開始學;碩士畢業生幾乎沒有現實生活經驗。

在預先注冊系統上,移民局指出,“美國移民局暫停2020會計年度上限季節的註冊求,以便完成對新H-1B註冊系統的所有必要的用戶測試,確保系統和流程是可行的” 。在考慮評論後,它將申請遞交的時間延長至90天,而不是登記後60天,這一變化將使該系統更不可能在2020會計年度開始實施。最終規則也解決了猶豫不決的遞件 – 因為受益人擔心在遞交日是否仍然處於OPT實習生身份, 只有處於身份才有資格獲得限額身份空檔(cap gap)的保護。

大紀元2019年2月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從轉換H-1B僱主A到僱主B的期間,可否由僱主A陪我參加H-1B簽證面談?2. DNA結果呈陽性,可獲得簽證嗎?3. 學生身份失效

1. 從轉換H-1B僱主A到僱主B的期間,可否由僱主A陪我參加H-1B簽證面談?

我目前為僱主A的分包商工作,而僱主B已經為我提交了H-1B轉換僱主的申請。我已收到移民局要求補材料的通知,僱主B正在努力解決補充材料申問題。請問在我的H-1B還在審理過程中,僱主A可以與我一起去簽證面談嗎?如果H-1B轉換僱主申請獲批或被拒,是否會影響我的簽證面談?

李律師回答:
這種情況可能會出現問題,因此不建議您這樣做。領事官員若知道您實際希望為僱主B工作,他們可能會告訴您,您應該等到僱主B的H-1B被批准後,然後才能要求將H-1B簽證放入護照中。另一方面,如果您沒有向領事館官員告知您返回美國後,不再為僱主A工作的計畫,而獲得簽證,那麼您可能會受到失實陳述的指控。您可能希望在離開美國去領事館進行簽證面談之前,把轉換僱主的申請予以解決。美國移民局的加急處理在2019年2月重新開放,費用是1,410美元;移民局的加急服務承諾15天內完成您的案件裁決,否則退還費用。

2. DNA結果呈陽性,可獲得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DNA親子鑒定結果呈陽性後,您是否可獲得簽證將取決於您是否受到其他不可入境的懲罰,限制您移民來美國。我假定這是個親屬移民的案子,因為 DNA結果與其他移民類別無關。另一個問題是要求您做DNA親子鑒定的測試是否由美國領事館,大使館或美國移民局提出,還是您和您的親屬自行進行了獨立測試。若是後面這一種情況,領事官員可能無法完全相信。

3. 學生身份失效

我是以F1學生簽證來到美國的。在我上大學期間,發現可能拿不到能繼續留校的成績後,我退了(dropped)兩個學期(在學期結束時)。我不知道我不能那樣做。在第三學期時發現我被打上不好的標記。一位學校顧問告訴我,我不能退學。一位移民官員告訴我,讓我的顧問給一封信,說我已登記入學、每個學期都去上課,這樣就沒事。我拿了這封信,在接下來的面談中,交給了另一位官員,這位官員告訴我,這封信現在沒用了,因為我已經在遞解出境程序中,我需要等他們通知上庭時間。我已經等了差不多兩年了,還沒有得到上庭通知。請問,我恢復身份的機會有多大?被驅逐的可能性很高嗎?上庭要準備什麼?

李律師回答:
當事人將進入移送出境的程序,但等了近兩年還未收到上庭通知(NTA), 這種情況非常少見。有可能美國移民局還沒有把您的案子送去法庭。如果您過搬家,也可能因此沒有收到上庭通知。如果您還在學校的時候出現的身份問題,我假設你失去身份超過5個月,這是恢復學生身份的最高限度。您似乎並不瞭解您目前的身份狀態,因為這對於您未來的選項至關重要。您可以向當地的移民局辦事處以infopass預約咨詢,查詢您的身份狀態。您也可以根據信息自由法案,向移民局索取調出您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