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問答
大紀元2017年11月24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請移民律師幫助填寫I-130親屬移民表格,會不會更好? 2. 我能找誰擔保我妻子呢? 3.我在美國有財產, 如何申請簽證去美國長住? 4.綠卡已過期﹐如何入籍?
1. 請移民律師幫助填寫I-130親屬移民表格,會不會更好?
李律師答:
雖然I-130外國親屬移民申請表是一份比較簡單的移民表格,但是我們常見到因為填寫錯誤,而導致嚴重的後果。有時候,即便讓移民律師瀏覽一遍填寫好的表格,即便他/她沒有填寫,通常也會好很多。當然,有無必要找律師,取決於個案。
2. 我能找誰擔保我妻子呢?
她是多明尼加公民,我現居美國,有工作但沒有報稅,需要為她提供經濟擔保書。她的父母住在多明尼加,但在這裡有房子﹐可以為她提供擔保嗎?
李律師答:
只有美國永久居民和公民才能為申請永久居民的當事人提供經濟擔保,填寫I-864表格。依你的情況我建議,你得找一個朋友或親戚來出示經濟擔保書。這份經濟擔保當然必須是真實可靠的。
3. 我在美國有財產, 如何申請簽證去美國長住?
我住在奈及利亞,我有朋友在美國。同時我也是他們財產的部分所有人。請問我怎樣才能獲得簽證,長久住在美國?
李律師答:
財產的部分所有人,不能成為你獲得綠卡的依據支撐。即便是商業資產,這種案子也沒有什麼幫助。因為奈及利亞和美國之間沒有簽署導航與商務的條約,如E-1商人條約簽證或E-2投資條約簽證)這種長期的非移民簽證。但是如果你是一家商業公司的部分業主,而你的股份達到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的需求,(即指定投資區域的50萬美元,或其他區域的100萬美元),你應該跟移民律師咨詢,聽取如何進行EB- 5投資移民項目的進一步建議。
4. 綠卡已過期﹐如何入籍?
我丈夫希望獲得美國國籍,但他的綠卡已經過期4年多了。請問我們要如何才能幫他入籍?
李律師答:
移民法要求永久居民須持有有效的綠卡。你丈夫應當遞交I-90換綠卡的申請表,同時他可以開始申請入籍。
大紀元2017年11月17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申請勞工紙要多久? 2. 夫妻倆從未聯合報稅過, 申請入籍會碰上麻煩嗎? 3.被遞解出境後,有什麼途徑可以合法申請進入美國?
1. 申請勞工紙要多久?
在紐約的公司計畫為我開始申請勞工紙程序。請問至少需要多少天?
李律師答:
如果勞工紙申請沒有遇上什麼問題,加上獲取工資標準及招聘要求的時間,通常需要8-9個月獲得勞工紙。這是假定各方在提交文件和行動上,予以快速的合作。
2. 夫妻倆從未聯合報稅過, 申請入籍會碰上麻煩嗎?
我想申請入籍,但是我們夫妻倆從未聯合報稅過,都是以戶主身分類型分開報稅。請問我會碰上麻煩嗎?
李律師答:
我不熟悉國稅局的規定,但我理解如果以戶主身分報稅的話,申請人要麼單身、離異或一年內分開居住6個月以上。如果你不符合上述這些類型,你可能需要補稅。請注意,移民官不是國稅局僱員,不會代替國稅局追討稅款。入籍檢察官的基本使命是批准或拒絕入籍申請。
3. 被遞解出境後,有什麼途徑可以合法申請進入美國?
從2009年1月開始,我成為永久居民。2012年我與現在的妻子開始有關係。我們經歷了無數次打罵和爭吵,有一天,我們大打出手,犯下錯,我用手掐她脖子,然後她報警。第二天,她媽媽保釋我出來。到了2013年12月,我在緩刑判決延期4年的協議下認罪(我不確定是否說的準確)。我有法庭指定的律師(但他難得出庭,只由他人代替)告訴我,我不會被遞解,除非我觸犯緩刑條件(我並沒有),還有一旦我刑滿,不會影響到我。2015年4月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官員謊稱要我跟他們談談,當他們出現在我房子時,他們出示移民逮捕狀逮捕我,但我不知道我有逮捕狀。2015年7月,我被遞解。我妻子、我女兒還有我,現在住在墨西哥,但是我們希望我能合法回美國。
李律師答:
我很難給你一些建議,因為不清楚你被遞解的原因,是因為2013年12月事件認罪,還是因為別的原因,移民局才發出移民逮捕狀。你也沒有披露你在移民法庭中的任何事件,讓我懷疑你可能之前已有法令案底。我想你現在最好就是找一名移民律師,查閱你所有的移民以及犯罪記錄。如果你沒有完整的個人檔案,你可以請律師依據「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的規定,申請獲得你的移民以及刑事記錄。只有這樣,你的律師才能準確知道他/她將要接的是什麼樣的案子。
世界周刊2017-11-12 – 1. 提交移民申請後才出生的兒子 可加入案件 2. 五年禁止入境期已過 申請旅遊簽證有困難
1. 提交移民申請後才出生的兒子 可加入案件
我的姐妹在2005年為我申請了移民,等待時間已快到了。我們已經收到要填寫DS-260表的相關的文件﹐并且填好發回全國簽證中心了。但是,這些文件僅限于我和妻子,因為我兒子在2009年才出生。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李律師回答:
你可能需要向後退一步,通知全國簽證中心,說在遞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後﹐你生了一個孩子,要求全國簽證中心把兒子添加到你的移民案件中。當這一步驟成功完成後,全國簽證中心將另外發給你一份你兒子的繳費通知﹐你付了款之後,就可以為他提交DS-260的表格,這樣你家人都能一起移民。
2. 五年禁止入境期已過 申請旅遊簽證有困難
自2009年起的3年裡,我以旅遊簽證在美國度過了大部分時間,只是偶爾離境。2012年8月的時候,我嘗試用旅遊簽證回美,但我被告知我已經不再符合旅遊簽證資格,因為我在美國呆太長的時間,我還收到要我5年之內不能再回美國的文件。現在已經過了5年,我可以再次申請旅遊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請注意﹐即使五年禁令已過,美國領事館官員也將通過面談來決定﹐是否簽發B1/B2簽證﹐官員可行使自主權。你以前曾被禁止入境將有負面影響,我強烈建議你帶上所有能證明你與祖國有緊密關係的證據去面談。
大紀元2017年11月1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收養 2.國際學生持ESTA進入美國,然後在12月初再去墨西哥,隨後再返回美國,這樣合法嗎? 3.非法入境美國
1. 收養
我想知道是否可以通過收養把我的侄子帶到美國?他18歲,我是美國公民。
李律師回答:
不幸的是,你不能通過收養將你侄子帶到美國,因為任何以移民為目的的收養都必須在小孩年滿16歲之前完成才行。
2. 國際學生持ESTA進入美國,然後在12月初再去墨西哥,隨後再返回美國,這樣合法嗎?
我是日本國際學生,持免簽證計劃(ESTA)從日本來美國旅遊。我自2017年9月20日起已在這裡,計畫12月初去墨西哥玩幾個星期,然後再回美國,因為我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國際學生,將學習三個月。所以,我打算用我的學生簽證(F-1)重新進入美國。請問我可以返回美國、而不會碰上任何麻煩嗎?還是說我必須去別的地方才能返回美國?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護照上已經有F-1簽證,而且加州伯克利分校的學習在你重新入境美國的30天內會開始上課,我想你的計畫不會有任何問題。上述情況,在返回美國前,你沒有必要去任何地方。但如果你還沒有拿到F-1簽證,你可能就必須先回日本申請,然後再返美。
3. 非法入境美國
我非法入境美國,但有交稅、結了婚,我的I-130親屬移民、I-824隨後追隨申請已獲批准,請問我現在可以申請I-485調整身份和I-765工作許可證,還有I-94入境紀錄嗎?或者我還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才能讓我得到社會安全號和工作許可證。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是非法來美,你將沒有調整身份的資格,除非你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按照245(i)條款的最新版本,你必須有人於2001年4月30日之前為你提交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的申請,並且證明2000年12月21日你人身美國。否則,你剛才提到的表格除了I-130親屬申請已經批准外,其他的都不適合你。
如果你的妻子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你說不定可以申請行政當局的I-601A臨時豁免計畫。此計畫對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而受到10年不得入境懲罰的你,予以豁免,如果你能證明你若返回母國長住,會給你妻子的生活帶來極端困苦。申請I-601A臨時豁免計畫的魅力在於,你可以提交申請,留在美國等待結果。一但獲批,就可以開始在母國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移民簽證面談。這個簽證面談很可能就是常規的面談。
大紀元2017年11月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H-1B轉換僱主 2. 偷渡入境沒有經過檢查(EWI)? 3. 離婚後,我需要提交什麼文件才離開美國呢?我還可以再入境美國旅遊嗎?
1. H1-B轉換僱主
請幫我估計以下H1B更新/轉換條件:我有一份有效的僱主A的H1B工作簽證,但現在實際為僱主B工作。兩位僱主都是印度公司。僱主B希望按照H1B更新/轉換/延期類別為我提交H-1B簽證,。我以前為僱主A工作期間,沒有去過美國。
李律師回答:
像你這種情況,僱主B可以為你提交新的H-1B申請,但是僱主或其律師必須解釋為什麼你不受H-1B簽證配額的限制。
2. 偷渡入境沒有經過檢查(EWI)?
為何過境/船員(C1/D)簽證被視為偷渡入境(EWI)?據我所知,每當我們的船到美國,我們的船舶需要在第一個港口停靠,進行移民檢查。所有船員都要在港口見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移民官員。我們需要出示有美國簽證的護照,然後他們會發給我們I-95許可,並在他們的日誌上簽字,這樣他們自己也會有我們合法進入美國的記錄副本。
我們在美國每次上岸,都必須攜帶I-95;如果移民海關執法官員要看許可時,我們沒有隨身攜帶這張紙,不能出示這張證明,接下來我們聽說,當天就會被送回母國。我不瞭解這個I-95,看起來像是單程許可、沒有知道是什麼文件。作為船員,我有適當的文件合法到這,我想尋求合法方式調整身份。
李律師回答:
根據美國移民法,船員不可調整為永久居民身分。過境/船員(C1/D)簽證不被視為非法入境(EWI),因它本身屬於特殊類別。
3. 離婚後,我需要提交什麼文件才離開美國呢?我還可以再入境美國旅遊嗎?
我已婚,取得有條件綠卡。我們在一起生活了5年,結婚不到一年。現在我們準備離婚—我不想留在美國。我想回我的母國。我想知道除離婚文件外,我是否需要提交其它文件,好讓我日後仍可以來美旅遊(少於30天)。是否我也可以,在母國簽文件提交離婚申請?
李律師回答:
你持有有條件的綠卡,它將在兩年期限到時過期。最好的選項可能是你書面通知美國移民局(USCIS),你正在離婚中,無意提出解除有條件居留身份的申請,並將永久返回母國。我建議你要這樣通知移民局,並要有此信件送達移民局的證明。那樣當你申請來美旅遊簽證時,或者你以母國免簽方式,在入境美國受到海關和邊境檢查局檢查時,可能對你有利。因為你已經沒有興趣在美國生活,所以對你是否可以在自己國家簽文件和提出離婚這個問題,取決於你母國的法律。
大紀元2017年10月27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政治庇護者在離境之前申請了難民旅行證件 2. 母親和繼父離婚,繼父可以為K-2簽證過期的子女提交I-130和I-485申請嗎? 3. 刑事罪被取消後,臨時綠卡持有人被驅逐出境美國的流程是什麼?
1. 政治庇護者在離境之前申請了難民旅行證件
申請提交難民旅行證件已經三個多月了,我還沒有收到。我想知道,如果我沒有難民旅行證件,返回美國會有什麼影響?如果我給他們提供庇護批准證明、工作許可證、工作機構開出的信解釋為何我必須旅行,以及美國移民局給我的難民旅行證件申請回執,並證明我已經打完指模,請問會有問題嗎?我想知道,如果沒有難民旅行證件,我可以順利返美嗎?
李律師回答:
沒有你手上沒有難民旅行證件,肯定會在入境關口碰上麻煩。假定航空飛機(如果飛入美國)允許你登機,甚至到了入境關口,移民檢查官也肯定會讓你進行第二級的檢查,你很可能被困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多時,因為他們需要決定如何處理你的案件。即便最終他們允許你入境,但這過程也會讓你覺得相當痛苦。請注意一份舊移民局1999年的備忘錄中,對你這種情況,海關可不予受理,當事人還可能進入遞解出境程序,同時不能恢復在美國的身份。除非當事人在美國領事館或入境關口提交申請,並獲得難民旅行證件,或獲得假釋才可入境美國。
2. 母親和繼父離婚,繼父可以為K-2簽證過期的子女提交I-130和I-485申請嗎?
我兒子是在中國非婚出生的,母親是中國人、父親是美國公民。多年後親子鑑定就確認了,孩子父親根據法庭命令支付撫養費。2008年,我們到美國,我嫁給另一個人,我和孩子分別獲得K-1和K-2簽證,但我兒子的I-485沒有提交,因為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和美移民局(USCIS)熱線,都告訴我,他出生時就是公民,但他父親沒有為他提交N-600表格。根據律師的建議,我在2015年6月獲得公民身份,要為我兒子提交申請。去年九月,我們他提交了I-130和他的I-485,但是因為他的I-94入境卡的身份不正確而被拒。現在他們要遞解他,可他還未成年,而且我們在那邊已經沒有親戚了。原來的申請人和我已離婚了。請問他繼父仍然可為我兒子提交申請嗎?
李律師回答:
根據現行法律,你兒子有資格根據原來的繼父的申請來調整身份。因為你現在是美國公民,也就是說你之前的婚姻關係被美國移民局確定是真實的,因為你能調整身分成為永久居民,只有透過K-1的申請人才行。這個問題的癥結在於,原來的申請人要麼必須在過去已為你兒子提交I-864擔保書,要麼現在仍願意做。
3. 刑事罪被取消後,臨時綠卡持有人被驅逐出境美國的流程是什麼?
當事人如果被判過惡性重罪,被移送出境(遞解)後再擅自入境美國,或在美國曾非法居留超過一年、又再次非法入境美國,可能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國。這聽起來好像沒有那麼糟,因為十年後允許申請不得再入境的豁免。請問我沒有資格申請這個豁免?
李律師回答:
如果在美國境外呆夠十年,你可能有資格申請「永久」不得入境的豁免。那時,你可以申請, 然後會依法裁決。即使刑事定罪已經被取消,裁決仍要考慮你的惡性重罪的罪行。在國安局(DHS)的眼中,如果一個人承認曾犯下禁令罪行的事實,就可以不准再入境。
世界周刊2017-10-22 – 1. 驅逐出境的人,是否能以H-1B工作簽證再入境美國? 2. 如果我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獲得通關,我兒子的腦癱病會阻礙我們全家移民嗎? 3.以H-1B簽證身份,可以購買一間旅館,聘請一位經理來管理嗎?
1. 驅逐出境的人,是否能以H-1B工作簽證再入境美國?
兩年前在我還拿著H-1B工作簽證時,我和我的雇主在他的一些不正當的做法上有些爭吵,我离開了公司,并且向勞工部舉報。他很生气,報告移民局。我不知道要上庭,而有了驅逐令。直到我試圖申請旅行簽證回美國﹐才知道有驅逐令。我的工作技能有很大的需求,可以很快的找到另一家可以幫我申請H-1B工作簽證的公司。我只用了兩年的H-1B簽證。現在申請H-1B工作簽證我必須要重新抽簽嗎?如果不需要,申請的步驟是什么?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獲得返回的許可,即使你被美國驅逐出境,你也許可以申請另一個H1B簽證。由于你已經有過一個H-1B簽證,并且沒有用盡其最大期限的六年,你將不會受到H-1B配額限制的約束,有興趣的雇主可以贊助你申請另一個H-1B簽證。一般來說你可能會被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拒絕,如果領事館建議你提交I-212申請,你就必須遞交I-212申請,就是因有驅逐令﹐事先申請返回美國的許可。該申請將被轉交到美國移民局。美國的入境審查辦公室將會作出最終的決定。
2. 如果我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獲得通關,我兒子的腦癱病會阻礙我們全家移民嗎?
我在一所大學工作﹐我正在做的研究走在最尖端。在我的名字下有多個發表,在我的領域里很多人都認知我。我想透過國家利益豁免來申請移民,但我擔心由于我兒子的腦癱問題,移民會有問題。影響有多少呢?
李律師回答:
當你申請國家利益豁免案時﹐你兒子的病情不是美國移民局考慮的一個因素。在申請綠卡的過程中,你必須證明你能力支持你自己和家屬的生活。這個經濟擔保的問題可以透過獲得國家利益領域的工作機會來解決。如果沒有工作機會,你必須用其他的經濟擔保方式,比如說美國永久居民或美國公民愿意為你提交經濟擔保書(I-134表格)和相關證明文件。
3. 以H-1B簽證身份,可以購買一間旅館,聘請一位經理來管理嗎?
我現在在美國以H-1B簽證身份為我的雇主全職工作。我正在考慮投資一家在新澤西州的汽車旅館,擁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投資額大約為二十五萬美金,并且我將聘請一位經理為我打理這家旅館。我的H-1B身份下可行嗎?
李律師回答:
你的H-1B簽證只允許你為你現在的雇主工作。話雖如此,卻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你買一個企業,由別人替你管理。
大紀元2017年10月2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為拿糧食券給了政府虛假信息,我丈夫申請綠卡會被拒嗎? 2. 我母親入境的I-94小白卡已快過期,我是否仍有機會為她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 3. 過境/船員簽證(C1/D)
1. 我為拿糧食券給了政府虛假信息,我丈夫申請綠卡會被拒嗎?
過去,我對丈夫的收入提供虛假報告、領了糧食券。我後來停止不再領了。我沒有因為給虛假信息,被捕或被罰。現在我想為丈夫申請綠卡,然後成為美國公民。想知道,他的申請過程會不會出問題?移民局會看到我們過去報的收入, 和領過糧食券嗎?我知道自己做錯了,並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法針對的是誰做、誰受罰。如果你丈夫跟你報虛假信息領得糧食券沒有關係,他就不會被追究責任。因為他沒有糧食券相關的犯罪記錄,糧食券問題在申請綠卡過程中,可能不會被提出。
2. 我母親入境的I-94小白卡已快過期,我是否仍有機會為她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
她有過好幾次入境記錄、都沒有任何問題,今年她來看望我,I-94已快過期。她已經退休、70歲,我想為她提交申請移民,轉換她的訪客身份。請問您有什麼最好的建議嗎?是先延長她訪客簽證的停留時間,以便有足夠的時間來處理她的合法身份,還是現在直接為她申請I-130也不會有問題。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母親已經年滿70歲,且身在美國,而你們倆都希望調整她的身份,那麼最好的做法就是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若要如此,你不但要提交I-130的申請表,還要提交I-485調整身份表、和其它相關表格、文件及申請費。她是美國公民直系親屬的事實,讓她符合免除保持合法身份才可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的的要求。
3. 過境/船員簽證(C1/D)
請問我符合申請取消移送出境令嗎?我持過境/船員簽證(C1/D)入境,然後結婚、在這已經住了9年。明年我在這就滿10年了。除了申請取消移送出境外(如果可以的話是明年),還有別的辦法能夠讓我調整身份嗎?
李律師答:
持過境/船員簽證(C1/D)來美的當事人,因為有明令禁止船員不得調整身份,所以你不符合申請取消移送出境令。如果你屬非船員的其他類別,只要你有父或母、配偶或子女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你就可以在十年結束時提交申請。你需要有十年持續居住美國、有良好的道德品格的證明,以及如果不給予你取消移送出境令,會給你符合資格親戚的生活帶來異常的、極端、不尋常的困苦。
世界周刊2017-10-15 – 1. 無根據申庇護 恐麻煩很大 2. 移民簽證的申請人想換入境關口及綠卡送達地址﹐怎麼改? 3.用假名字拿到職業移民綠卡,現在已是美國公民,能申請妹妹移民來美嗎? 4.因為搬家沒有收到移民局的拒絕通知單,應該怎麼做呢?
1. 無根據申庇護 恐麻煩很大
我表妹去年以旅游簽證從中國來到美國,申請了一次延期並已批准。再兩個月身份就要過期了。我們認為她不太可能再申請到延期了。她日後有可能會和一位美國公民結婚,因為她單身。此時,她在考慮申請政治庇護以便留在這裡。她可以這樣做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她有一個好的理由申請政治庇護,她可以根據過去的迫害﹐或如果回祖國有充分根據的理由感到恐懼來申請。這些必須是基于政治觀點,特定團体,宗教﹐國籍或種族。我不鼓勵沒有根據就申請庇護。近年來,美國政府拒絕政治庇護的申請率很高,并且有可能日後會作為上移送出境庭的依據。如果在移送出境庭後才結婚,很明顯地,那時透過婚姻獲取居留身份會更難。一旦最終的遞解命令下來,與美國公民結婚而重新開案的機會太小了。
2. 移民簽證的申請人想換入境關口及綠卡送達地址﹐怎麼改?
兩個月前我在廣州的美國領事館做綠卡面談,並收到我的移民簽證。我正準備去美國,但想要把目的地從紐約改到三藩市。因為我原來填寫的綠卡郵寄地址在紐約,我應該向領事館說明一下嗎?還是我只需要在機場告知美國移民官員我的新地址?我必須要和我的擔保人住在一起嗎?
李律師回答:
入境關口是不需要和你填寫在DS-260上的地址一致。你可以跟海關和邊境保護部門的檢查員說你要更改綠卡的郵寄地址。你不一定要和擔保人住在同一州﹐除非擔保人是你的配偶。而要為特定雇主工作的職業移民案件,你的居住地址要在合理的通勤範圍內,否則會引起你不是要為擔保人工作的懷疑,從而產生問題。
3. 用假名字拿到職業移民綠卡,現在已是美國公民,能申請妹妹移民來美嗎?
我在1970年使用假護照和假名字來到美國,之後以假護照和假的出生證明通過勞工紙申請到廚師綠卡。我成為美國公民已經12年了。我妹妹最近在中國離了婚,有一個3歲的女兒,想離開中國來美國。她要我幫她申請來美。我想知道如果幫她申請﹐我是否會有麻煩。比如說,在處理我妹妹的申請案時,美國政府會不會查看我的移民案底?
李律師回答:
美國國安局一直在更新表格和程序,來提高國家安全﹐所以不能保證它在審查你妹妹的資格時不會看你的案底。還有你申請妹妹的F-4兄弟姐妹類別,2017年9月的移民簽証排期﹐中國倒退到才在審理2004年5月8日前遞交的案件。這就意味著這個類別她大概要等13年的時間才能移民。如果你妹妹可以透過其他的方法移民,例如職業移民或投資移民,她可以更快地來到美國而無需等待由你來申請的這麼長的時間。
4. 因為搬家沒有收到移民局的拒絕通知單,應該怎麼做呢?
我是美國公民,申請了5年前以旅游簽證來到美國的父親。在遞交I-130親屬移民和I-485綠卡申請後,2017年1月我們收到父親打指紋和照相的通知,此後就一直沒有收到移民局的任何消息。我們在移民局網站查詢過情況,上面一直顯示他們在2016年11月收到申請的信息。當我最近打電話給全國客戶服務中心時﹐得知他們在2月份曾要求我父親遞交出生證﹐在沒有收到任何文件後,移民局在5月份就拒絕了父親調整身份的申請。可能我們沒有收到通知是因為我們在2月份搬家了。我們已遞交過AR-11地址更改的通知。現在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李律師回答:
從你的情況看來,現在遞交I-290B申請重新開案或重新考慮的動議已經太遲了,因為動議申請必須在移民局的決定出來後30天內提出。你和你父親可以和當地的移民局官員預約一個時間,解釋你們的情況,看看他們是否能在他們的權限內重新打開你們的申請。如果不能的話,你和你父親可以再次重新申請I-130和I-485,重新支付費用,這次你們的申請就必須要有你父親的出生證明了。請注意如果你的I-130申請得到批准(這不取決于你父親的出生證明),你就不必再次遞交另一份I-130的申請,你只要把I-130的批准複印件附在I-485的申請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