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3月9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結婚後需要多久才能辦好我男友的身份? 2. 我需要做什麼才能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 3. 收養外國公民

1. 結婚後需要多久才能辦好我男友的身份?

男友目前擁有夢想法案簽發的社會安全號,他年少時進入美國,不記得是怎樣進來美國的。我們計畫結婚,想知道需要多長時間他才能成為合法居民。我是美國公民,有很乾淨的個人記錄。

李律師回答:
如果想要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在美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留,不用離境,那麼他需要證明他當時是合法入境美國的。如果他能證明,提交申請10-11個月內,他將去美國移民局面談。如果他不是合法入境,那麼你男友/未來的丈夫會有一條比較困難的路,在I-130親屬移民申請獲批後,要做領事程序和提交臨時I-601A豁免申請。豁免申請是基於如果他無法返回、會給你造成極端困苦的情況。在遞交申請和裁決豁免期間,你的丈夫將留在美國;如果豁免申請獲批,他將在他的家鄉完成領事程序。這種程序需要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

2. 我需要做什麼才能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

我妻子是美國公民,在我調整身份(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去移民局面談前,她拋棄了我。我已經有5年沒有她的消息。請問,提交離婚是否能幫我重新申請或者幫助申訴案件。我需要做什麼、才可以成為這個國家的永久居民?

李律師回答:
如你所述,看來你不能通過與你妻子的關係來獲得永久居留權。我建議你尋找其它選項。一個比較好的建議是找一位知識淵博、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進行正式諮詢。

3. 收養外國公民

我是在美國出生的公民。如果我收養外國公民,是否自動給予被收養人在美國的公民身份?

李律師回答:
收養外國人士,你必須通過美國移民局的程序,如果孩子身在別國,通常是在美國駐外使館處理。大多數國家的孤兒必須遵循海牙公約處理收養事宜。否則,他們必須在16歲之前獲得收養,而你必須在向美移民局遞交申請的前兩年建立合法和實際的監護權。

世界周刊2018-03-04 1. H-1B申請轉兩家公司,須為後獲准的工作 2. 審批H-1B要靠專業職位和工資水準 3. H-4工作許可 4. 妻子兩年前在入境關口被送回去,現在要如何返回美國?

1. H-1B申請轉兩家公司,須為後獲准的工作


一讀者問:

我現在在A公司上班,但因為各種原因我打算不快速離職。B公司已經給我提供了一份工作機會,并要求我儘快加入。我更想去的是C公司,可是他們還沒有給我肯定的消息。假設B公司為我提交了轉換H-1B的申請,如果日後接受了C公司的工作危d且他們在B公司的申請依在審理的情況下也幫我遞交轉換H1B的申請,會怎麼樣?

李律師答﹕

我相信你不希望發生的是,C公司的H-1B申請先得到批准,然後才是B公司的申請。根据最後判決才有效的規則,除非你同時為兩位雇主工作,否則你只能為B公司工作。嚴格來說,你可以同時為兩家公司工作,但是必須為B公司工作。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你可以要求C公司為你申請加急處理,當然要在移民局受理這種服務的前提下才行。(在H-1B申請配額季度,移民局一般會停止對H1B的加急處理)。一旦獲得批准,你可以通知B公司你不再想為其工作,並請求它幫你撤回申請。當然這不是萬無一失的,因為還要取決于公司是否愿意照你的要求做。另外一種方法是讓B公司幫你申請加急處理,然後C公司做常規申請,其判決一般會在加急處理案件之後。但是,這當然也不是萬無一失的,因為B公司的加急處理也有可能會收到移民局補充材料的通知,并且給的回覆時間可能遲于非加急處理案件。加急處理的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給你更多的控制,但不是絕對的控制。你也有可能陷入這個狀況,即C公司的H-1B轉移申請得到批准,還沒來得及通知B公司撤消申請﹐B公司就得到批准。不管怎樣,看起來你都沒有損失的。因為,在這些情況下最後判決才有效的規則﹐只影響你目前在美國的身份。如果真的陷入這種狀況,你可以離開美國,拿著有效的I-797批准單在海外的美國大使館面談(加拿大不需面談),拿到簽證批准後重新進入美國。


2. 審批H-1B要靠專業職位和工資水準


一讀者問:

我2017年12月畢業,有一個會計學士學位,我的OPT實習生身份會在2018年2月份左右開始,并在一年後結束。如果今年4月份我抽中了H-1B申請名額,要如何才能確保我能夠獲得H-1B的批准?如果沒被抽中,我該怎麼辦?我可以於2019年4月再次申請嗎?

李律師答﹕

從過去的H-1B申請季度,移民局似乎集中關注兩個問題—工作本身是否是需要專業學位的一個專業職業,以及如果雇主支付的只是一級工資水平,這份工作是否真的這麼專業。我們假定這兩個問題將繼續在今年的H-1B申請季度中占主導地位。加入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或需要一名會計的大公司工作可能最能證明這份工作是一個專業職位。若能獲得二級工資則可以克服移民局對一級工資水平問題的質疑。這就是說,你的申請律師應該要准備好怎樣去爭論,如果移民局在上述情況或更不利的情況下﹐要求你補材料。如果你沒被抽中或者被拒絕,你仍可使用OPT直到下一年的2月份。加上60天的寬限期,只要你在寬限期結束之前提交2019年H-1B的申請,你可以繼續留下。不幸的是,即便你2019年的H-1B申請得到批准,移民局到10月1日才會允許你合法工作。

3. H-4工作許可

一讀者問:

我受一家大學的聘用拿到H-1B身份。我妻子想工作﹐聽說H-4的身份可以合法工作。你能告訴我更多關于這方面的信息嗎?我要怎麼做呢?

李律師答﹕ 
目前H-4家屬可以在H-1B主要申請人獲得I-140職業移民申請批准後,或即將超過H1B六年期, 且自勞工紙/ I-140遞交申請日起,已經超過365天的情況下,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如果你符合這些條件,你妻子可以和你的H-1B同時申請,或提交I-539表申請轉換或延期身份及I-765工作許可的申請。移民局會首先審理你的-的申請,有了有利的裁決後, 會開始審理你妻子的I-539和I-765申請。請注意,目前關于H-4的這個政策正受到川普政府的攻擊,并且有強烈的跡象政府將試圖在今年年初取消這項規定。如果真如此,已經擁有工作許可或正在審理的案件能否繼續工作將取決于規則中的語言和為保留這項規則的法庭訴訟結果。


4. 妻子兩年前在入境關口被送回去,現在要如何返回美國?


一讀者問:

我妻子是台灣人,用簽證豁免計劃於2013年進入美國,但逾期居留了一個星期(共97天)。她於2015年回美國,因為她逾期居留的事情,在機場被移民官員留住。移民官員對她的提問時,她表示2013年在美期間曾經工作過一段時間。她沒有受到禁令,但讓她搭下一班飛機被送了回去。她試圖從在台協會獲得簽證,但他們說他們不能做任何事情。我是美國公民,我們在2015年結了婚。我們有一個1歲的孩子。如果我要看她,我必須回台灣。我怎麼樣才能把她申請回到美國?

李律師答﹕
假如她沒有禁令,你可以為她申請I-130親屬移民,一旦獲得移民局的批准,她可以通過全國簽證中心開始在台協會的領事作業程序。如果一切順利,她可以獲得移民簽證,大約一年就可以來美。有一個問題就是,在台協會可能會認為她2013年在只允許觀光旅游時卻工作了,涉及虛假陳述,而不允許她入境。國務院最近制定了新的指導方針,在入境美國90天內,如果做了與來美意圖不一樣的事情,一律定為虛假陳述。如果她被認為曾虛假陳述﹐她將被要求提供一份I-601豁免申請,其通過的標准是證明如果這份豁免申請不被通過會造成你的生活極度困難。

 

大紀元2018年3月2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旅遊簽證B-2轉學生簽證F-1 2. 政治庇護申請案關閉後結婚 3. 有條件綠卡離婚後可以入籍嗎?大約需要多少年?

1. 旅遊簽證B-2轉學生簽證F-1

我將以B2旅遊簽證進入美國,這將是第二次來美國。我正在考慮進入那裡的社區大學。我還沒有申請大學。請問我是否應該向移民局表示我準備申請大學?我如何能獲得F-1批准,或者如何增加獲得F-1的機會?

李律師回答:
持B-2簽證進入美國的當事人不應該有改變學生身份的預先意圖。美國移民局現在認為任何人在入境後90天內試圖這樣做的人、在入境之前就有此意圖,一般會拒絕那樣的申請。

2. 政治庇護申請案關閉後結婚

1)我在2015年申請政治庇護被拒,然後我回到F-1簽證完成學位。2017年,我結婚並準備申請綠卡,請問已關閉的政治庇護案件是否會影響我的結婚綠卡嗎?2)我已經在美國呆了四年,我很想念我的家人。我可以在拿到結婚綠卡後回家嗎?3)我需要申請回美證嗎?那麼我持婚姻綠卡和回美證重新進入美國,是否有更大把握?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你申請政治庇護案件時處於F-1身份,並且美國移民局只關閉你的案件,那麼案件應該不會有多大影響,除非你的申請存有欺詐或虛假陳述。你得到結婚綠卡後,你應該可以回家。我想你持有回美證不會有什麼問題,但你最好等到取得你的綠卡後,因為你在你的庇護申請中提過返回母國的擔憂。

3.有條件綠卡離婚後可以入籍嗎?大約需要多少年?

我於2016年3月以K-1未婚妻簽證來到美國。我和我的未婚夫在2016年5月結婚。我拿到有條件的兩年永久居留權,從2017年5月30日到2019年5月30日。我應該要提交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但是我們的關係不太好,可能很快就會分開。但我想留在美國、完成學業,並入籍。所以,我得離境再返回嗎?。請問,根據我目前的簽證身份,即使離婚,是否也可以留下或入美國籍?如果是,可能需要多少年?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能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來說服美國移民局,證明你們在一起生活期間、有一個真正的婚姻關係,你可以在離婚之後、兩年居住期2019年5月30日之前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如果你的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被批,你需要等5年而不是3年才能提交你的入籍申請。也就是2022年,因為法律允許你提前90天提交申請,你可以在2022年2月底或3月初提交N-400申請。

大紀元2018年2月23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為來探親的兒子申請親屬移民 2. 選擇實習OPT延期或H-1B的最佳/安全路線是什麼? 3. 我現在18歲。如果我和男朋友結婚,幫他辦身份,我的年齡會有問題嗎?

1. 為來探親的兒子申請親屬移民

我是一位擁有永久居民身份, 住在美國的母親。我要為一個未婚兒子申請親屬移民。我要做些什麼才能讓他成為這裡的永久居民?他目前以探親身份在這裡。他的妹妹是美國公民。

李律師回答:
關於你的問題,我假設你的未婚兒子已經年滿21歲。你為永久居民,可以為他提交F-2B未婚成年子女類別的申請,等待時間約為7-9年。他必須保持未婚狀態。如果他妹妹為他提交F-4兄弟姐妹類別申請,等待時間約為10-12年。但是他不能因為你或他妹妹為他提交申請,而留在這裡等。

2. 選擇實習OPT延期或H-1B的最佳/安全路線是什麼?

我從2016年5月開始處於學生實習生F1-OPT身份,已於2017年7月過期。我於2017年4月申請H-1領事程序,我被抽中,申請還在進行中。由於OPT於2017年7月到期,我在45天之前聯繫學校希望申請科技類的延期,但學校告訴我,我會在9月30日之前處於身份空檔(CAP-GAP),沒有資格申請科技類OPT的延期。

請問1:我申請H-1B領事程序,不包括轉換身份,為什麼會出現身份空檔;我的OPT不是還有效嗎? 2:我是否可以在身份空檔期申請OPT延期,同時與H1領事程序併行?3:在H1領事程序獲批轉換身份後,我是否需要立即去蓋戳?4:萬一H-1B需補充材料,會延長身份空檔時間嗎?

李律師回答:
當事人提交的H-1B申請,已經進入領事程序、而不是轉換身份,延長身份空檔不适用。否則,你學校錯誤地通知了你。按照你的情況,你要求科技類STEM期、似乎不違反規則。如果H-1B獲得批准並且申請標記為領事處理,你將不會得到轉換身份。為了讓H-1B生效,你必須到美國境外進行簽證面談並蓋戳。

3. 我現在18歲。如果我和男朋友結婚,幫他辦身份,我的年齡會有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你已18歲可以自由結婚和贊助你男朋友申請綠卡。要提醒的是,你必須要證明有經濟能力擔保他,或找到一位共同擔保人擔保他的經濟負擔。更重要的是,要證明你們的婚姻是真實的,而不是以取得你男朋友的永久居留權為主要目的而結婚。

大紀元2018年2月16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領事館面談 2. 再入境許可 3. I-94記錄和1-130表格中的外國配偶到達日期是指他們在美國最後入境的日期嗎?

1. 領事館面談

我收到去領事館面談的通知。我懷孕一個月了,請問這會成為一個問題嗎?我是否應該重新安排面談時間,直到我生下孩子?這是我丈夫為我提交的申請。

李律師回答:
你懷孕一個月的事實不會成為一個問題,因為體驗有醫療檢查方法可以保護未出生的胎兒。在體檢開始前,請告知醫生你已懷孕。

2. 再入境許可

我從2015年4月起成為永久居民。我丈夫在巴基斯坦,我已經為他申請了簽證。我的問題是,在他面談期間,我需要人在美國嗎?是否我需要申請再入境許可證?

李律師回答:
你丈夫移民的時候,你必須證明你在美國有住處。我建議你人在美國。證明你人住在美國的文件包括工作聘用信、美國納稅申報表、美國銀行月結單以及在美不動產所有權狀等。他的移民過程中你在美居住非常重要,因為你必須提交I-864經濟擔保書,該表格要求申請人在美國有住處。

3. I-94記錄和1-130表格中的外國配偶到達日期是指他們在美國最後入境的日期嗎?

我正在填寫I-130親屬移民申請表,我不確定配偶的到達/離開記錄是否指最後入境美國的日期。我的配偶在2011年首次以學生身份入境,但目前是H1-B(最後一次入境是持H1-B進入)。我們是否應該用美國海關和邊防局網站上查到的最近到達記錄?

李律師回答:
I-130表格是指最後一次進入美國的日期,而不是更早的入境記錄。

大紀元2018年2月9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怎麼理解「從成為永久居民起 要沒有間斷的居住至少一年」? 2. 犯過輕罪可以申請入籍嗎? 3. 我應該為女兒提交I-130申請表還是她申請公民身份?

1. 怎麼理解「從成為永久居民起 要沒有間斷的居住至少一年」?

今年9月,我將離境前往哥倫比亞當傳教士,也許一待10年。我是美國永久居民,2014年12月拿到的身份。我去哥倫比亞傳教過兩次,一次在2015年7月、待了3週,另一次是2週前、為期1週。我打算再次跟隨傳教特派團,想知道我能否保住永久居民的身份? N-470表格(以入籍為目的申請保留居民身份)中說,我必須表明從成為永久居民起,要沒有間斷的在美國居住至少一年。我的居住時間累積有一年嗎?或者這兩次旅行是否會影響我遞交N-470表格的申請?

李律師回答:
「要沒有間斷的居住至少一年」的含義似乎隨著時間推移而變化,但更好的解讀是,即使是像你描述的短暫中斷,也會中斷N-470表格申請需求的時間規定。請注意,前移民局曾對此採較靈活的解釋,但1988年被移民上訴委員會駁回。

2. 犯過輕罪可以申請入籍嗎?


我準備開始申請入籍,但需要知道如何處理我的輕罪記錄?

李律師回答:
申請公民資格取決於當事人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道德品性良好。大多數情況下,規定的時間是提交申請日的前五年。如果你是嫁或娶美國公民並一起生活,只要那時配偶已是美國公民三年,這個期限就是三年。如果犯的輕罪很輕,你可能仍然能夠顯示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因為這要由社區標準來決定。如果輕罪被認為是一種涉及道德敗壞的罪行,那麼入籍面談要通過可能會比較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等輕罪過了五年或三年後(取決於您的情況)再提交入籍申請。

3. 我應該為女兒提交I-130申請表還是她申請公民身份?

我入籍成為公民時,她才15歲。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女兒有永久居留權, 她在你入籍成為公民的時候年滿15歲,並且與你生活在一起,你有合法監護,那麼在你入籍當日、她就成為美國公民了。你不需要為她提交I-130申請。她遞交N-600表格申請公民身份證或申請美國護照將更合適。

大紀元2018年2月2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等待政治庇護審理期間,要如何申請工作許可 2. 我可以同時獲得兩張H-1B簽證嗎? 3. 結婚簽證和旅遊簽證

1.等待政治庇護審理期間,要如何申請工作許可

我需要幫忙申請工作許可(I-765表格)。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的庇護案件已經等待了150天,且您沒有做任何延遲這一流程的事情,那麼您可以提交I-765表申請工作許可證,並附上您庇護案件已經處理超過那期間的證據。您的申請表要依您的居住地點一則寄到美國移民局在達拉斯或鳳凰城的收件郵箱。

2. 我可以同時獲得兩張H-1B簽證嗎?

僱主A去年提出為我提交H-1B申請,並獲得批准。僱主B在今年為我提交H-1B申請,如果獲得批准,請問我可以在僱主A的蓋戳後、接著透過僱主B蓋戳嗎?比如說,如果我透過僱主A得到有效的簽證蓋戳,我還可以再透過僱主B去拿簽證蓋戳嗎?透過僱主B拿簽證有無可能被拒?

李律師回答:
您可以同時持有兩個僱主申請下來的H-1B簽證,只要你能履行這兩份工作。如果當事人從第一個僱主那裡獲得了H-1B簽證章,然後辭職,去第二個也有一份H-1B批准的僱主,第二個僱主的H-1B簽證章不是必須的,因為當事人可以使用第一個僱主的H-1B蓋戳,帶上現在的H-1B的 I-797批准單就可以。所以考慮到持有兩個不同的簽證沒有必要,即使你同時為兩個僱主工作,領事館官員也可能會認為你沒有必要持有兩個H-1B簽證。領事官員也可能覺得,在現有簽證下註明第二個僱主的名字就足夠了。最後,如果領事官員認為第二次H-1B申請有問題,他或她可能會拒絕簽發簽證。那種情況,希望你在簽證面談時沒有說一些會引起簽證官對已簽發H-1B簽證有效性的懷疑。

3. 結婚簽證和旅遊簽證


交往3年的女友住在烏克蘭,這期間持旅遊簽證來美國、到我家2次。第一次她住了6個月,第二次住了4個月。她會在一個月後回來,我們計畫在這裡結婚。我的問題是,我們去法院領結婚證,舉行儀式後,她需要做什麼才能在這裡合法工作?我有生意、可以給她提供工作,但現在想知道這個流程。

李律師回答:
旅遊簽證不是可以讓當事人隨便用來獲得永久居留身份的跳板。對國家安全局來說,那些想要成為永久居民的移民,在持旅遊簽證入境前有這種移民意圖,會被認為是濫用簽證。既然你肯定要結婚,我建議的路徑是:你為她遞交K-1未婚妻申請,填寫I-129F表格,讓她持有適當的簽證過來。一旦她到達,你們必需在90天內結婚。K-1簽證處理大約需要6-9個月。

大紀元2018年1月26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如何申請兒子移民? 2. 庇護申請案件 3. 我何時可以提交入籍申請? 4. 我怎樣才能為朋友申請非移民工作簽證?

1. 如何申請兒子移民?

我有綠卡,和6歲的兒子來美,但忘記說還有一個一歲大的兒子還在菲律賓。請問要如何申請他?

李律師回答:
問題是為甚麼你會忘了提及你一歲的兒子。如果這個回答與你移民的方式無關,你可以透過I-130親屬移民表格為他申請移民,需要等待約2年以上時間。如果你的移民不是透過美國公民的配偶或父母,你也可以嘗試更複雜但時間更短的方式,就是向國務院和美國大使館申請家屬隨後跟隨的移民類別(follow to join)。

2. 庇護申請案件

我是毛裡塔尼亞國籍,住在俄亥俄州哥倫布市已經16個月。我向移民局遞交庇護案件的申請,但是從那之後我沒有收到案件的任何回應。在遞交申請6個月時,我拿到工作許可。我想知道如何重新啟動庇護案件,獲得面談機會,並且能拿到結果。

李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局目前在安排庇護案面談事宜,面對長時間的拖延和積壓。你需要有耐心。同時,你可以繼續延長你的工作許可。而且如果你搬家,也應該通知移民局。

3. 我何時可以提交入籍申請?

我是綠卡持有人。在美國連續居住3年後,是否可以提交美國公民入籍申請?

李律師回答:
大多數綠卡持有人只能在五年後申請公民身份。那些與美國公民結婚的人,如果申請人持有綠卡滿三年,美國公民也已經有三年的公民身份,並且他們在一起也生活了三年,可以在三年後申請公民身份。法律允許這些人士在三年到期前的90天內提出申請 – 唯一不用滿足的條件就是第一個 – 持有綠卡滿三年。


4. 我怎樣才能為朋友申請非移民工作簽證?

我住在美國,有綠卡。我想為朋友和他的家人申請非移民工作簽證,然後能變成綠卡。

李律師回答:
一位當事人一般不能為一位朋友申請非移民工作簽證。通常工作簽證涉及公司贊助或與美國有航行和商業條約國家由非移民設立的公司,或者是條約商人(E-1)或條約投資人(E-2)簽證。

大紀元2018年1月19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有F-1簽證,如果庇護申請被拒,可以得到OPT嗎? 2. 如果我結了婚,律師能否幫我轉換身份,我的簽證過期且沒有蓋戳 3. 我符合極端困苦關係的條件嗎?

1. 我有F-1簽證,如果庇護申請被拒,可以得到OPT嗎?

實習生身份(OPT)批准需要符合非移民傾向,因為這是非移民簽證。但是申請庇護就顯示有移民傾向。所以請問如果我的政治庇護申請被拒,會不會影響我獲得OPT實習生身份的機會?

李律師回答:
如果庇護申請被拒時,你仍處於F-1學生身份,那麼被拒不會影響你的非移民身份,以及獲得OPT的可能。美國移民局對移民傾向的問題主要集中針對移民簽證的申請,或移民簽證,或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

2. 如果我結了婚,律師能否幫我轉換身份,我的簽證過期且沒有蓋戳

我在2000年進入美國,簽證沒有蓋章,I-94的表格也沒法追查溯,我去移民辦公室問過,被告知我們最終遞件時,我必須回墨西哥的華雷斯,請問有沒有辦法讓我不用離境就轉換身份?

李律師回答:
如果當事人合法進入美國,但是沒有入境文件,正常做法是提交I-102申請表申請I-94小白卡。如果當事人搭飛機或坐船入境, 找到入境紀錄的機會較高。但是通過陸地邊境入境、要證明合法入境可能更難些。如果你無法獲得入境證明,即使你與美國公民結婚,你也不能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除非你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245(i) 條款規定,當事人必須在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為他提交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申請,且於2000年12月21日當日人在美國。

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你也可以在美國海外獲取永久居民身份,程序是I-130申請獲批後,提交I-601A豁免申請,留在美國等待結果。如果I-601A豁免獲得批准,你可以去海外進行領事程序,有很大可能能順利拿到移民簽證。I-601A豁免是對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面臨十年不得入境懲罰的人士,給予豁免, 以美國公民配偶或父母生活有極大困難為由。

3. 我符合極端困苦關係的條件嗎?

我相處了24年的男朋友,2009年因為重罪而被移民及海關執法局關押,他於1991年和他父親一起合法入境,我們在1992年相遇、1994年開始一起生活。1996年,生下我們的兒子,2001年又有了女兒。我有24年一起生活的證據。

李律師回答:
你能不能幫助你的男朋友取決於以下問題的答案。首先,你是否持有永久居民身份或是美國公民身份?如果是,你們倆人是否願意結婚。然後剩下的其它問題有:他是否合法進入美國,他被關是犯下什麼類型的重罪。有時候在美國尋求永久居留身份,某些重罪可能給予豁免。我強烈建議你跟移民律師諮詢,審查你和你男友的所有情況,看看有哪些方法可以選擇。

大紀元2018年1月12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更新駕照 2. 不轉換身份 申請免配額的H-1簽證 3. 庇護申請案懸而未決,是否可以用工作許可證工作並保留F-2簽證? 4.過境/船員(C1/D)簽證

1. 更新駕照

我的駕照6天前過期。我是工作簽證,公司已經為我申請工作簽證延期。案件正在審查中,並有回執。但是汽車監理處(DMV)不接I797C收據通知,為我續簽駕照,雖然在法律上我允許即便簽證申請被拒、仍可有240天內留在美國。請問我怎樣才能獲得臨時駕照?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的申請有資格進行快速處理,你的申請機構可以考慮用I-907表格申請加快處理。申請費是1,225美元,這樣移民局在收到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需要對你的案子做出裁決。

2. 不轉換身份 申請免配額的H-1簽證


目前我以H-4簽證在休產假。因為我還在休產假,所以公司為我申請了免配額的H-1,而不是轉換身份。我有兩個問題,如下:1)H1免配額是否可以在不轉換身份的情況下提交?2)如果申請獲得批准,我是否需要離開美國,然後加蓋印章後再返回。

李律師回答:
H-1B免配額的申請可以在不轉換身份的情況下提交。但是,當申請獲批,受益人必須到美國境外領事館辦理簽證手續,再以H-1B身份合法入境。如果要不離境就有H-1B身份,必須在提交申請時要求轉換身份。

3. 庇護申請案懸而未決,是否可以用工作許可證工作並保留F-2簽證?

我是F-2學生家屬簽證持有人。我妻子剛剛開始博士課程。我申請了宗教庇護,最近 拿到工作許可證(EAD)。我想保留F-2身份,因為如果我的庇護申請被拒,我可以 用F-2簽證合法留在美國。大學顧問告訴我,如果我以工作許可證工作,我就不能是 F-2。但是有律師告訴我,不管用不用工作許可證,我是F-2身份。兩個不同的說法 讓我很困惑。 

李律師回答: 
F-2持有者是不允許工作的,即使有工作許可證。所以如果你持有工作許可證工作, 你就違反了你的F-2身份規定。如果你想保持非移民身份,就不應該工作。實際上, 這個政策沒有太多爭議的地方。

 

問答 4. 過境/船員(C1/D)簽證


我女兒的父親在皇家加勒比國際郵輪公司以過境/船員(C1/D)簽證身份,擔任工程師的工作。他還有一個商務/旅遊簽證(B1/B2)簽證。他於12月29日在牙買加持過境/船員(C1/D)簽證下船。請問他可以用B1/B2簽證直接飛美國,與家人一起在美國停留3週,於1月16日再去佛羅里達州的勞德代爾堡(Fort Lauderdale)上船報到?

李律師回答:
過境/船員(C1/D)簽證是給在美國過境(C-1)的當事人加入船隻(D)工作。這看來不是你女兒的父親進入美國時的意圖。因為他有B-1/B-2簽證,他可以在抵達機場時向機場的移民官員解釋他的情況。我相信,他可以在如你所述的目的下以B1/B2簽證獲得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