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0年11月22日刊登 1. 中印EB-3 遞交申請大幅提前 2. 綠卡過期出國 可在離境前申請護照蓋I-551 3. H-1B新規則實施還有長路要走 4. 國安部加強H-1B分類 衝擊12月7日後的申請 5. H-1B漲工資 不溯及既往 6. 政治庇護案件 都因疫延期

刊登於2020年11月22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中印EB-3 遞交申請大幅提前

我在一家中型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工作,公司贊助了許多H-1B的申請,大多數為印度人和中國人。在過去的幾周中,我們部門受到員工及其律師要求提供文件和文書工作的困擾,以便他們可以提交移民申請。我從高層那裡得不到資料。能告訴我怎麼回事嗎?

李律師答:
政治和資金方面的因素融合在一起,使許多涉及職業移民的舊案件的遞交申請日期已被美國國務院大力推進,而且10月簽證配額進度表的遞交申請日期,美國移民局已同意受理。許多印度人和中國人多年前就開始了勞工紙案件或其他以職業為基礎的案件,由於排期未到,案件被長期積壓,而無法開始轉換調整身分的步驟。而10月簽證配額進度表,中國出生的EB-3案件(要求至少具有學士學位或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案件)的「遞交申請日期」表發生了重大變化,一下子前進了11個月,印度出生的EB-3類別前進了近5年。這些是聞所未聞的。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權接受或拒絕「遞交申請日期」表,而僅接收另一個「最後批准日期」表上的日期。10月及11月,移民局選擇了不尋常的步驟而來接受「遞交申請日期」表。這意味著在2015年1月1日之前提交職業移民的印度人,和在2018年6月1日之前提交的中國人,現在可以在月底之前提交調整身分的文件來推進他們的案件。

這情況不同尋常,人們意識到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所以試圖盡快遞交文件。遞交調整身分使他們受益極大,擴大了他們的工作範圍,得以旅遊,甚至在後面等待的階段可以更換工作。但是,它並沒有加快他們最終拿綠卡的日期。

2. 綠卡過期出國 可在離境前申請護照蓋I-551

我的綠卡將在11月底到期,我已在9月份申請補發更換新綠卡,但我需要在聖誕節前離開美國,與海外的父母在一起。到目前為止,我只有移民局的收據,怎麼辦?

李律師答:
希望你在離境前會收到打指紋的通知。當你去美國移民局的客戶服務及支持中心時,應該可以在等待新綠卡期間,在綠卡上獲得延期。如果你沒有及時收到打指紋的通知,或者美國移民局決定使用其系統中仍有的舊指紋,而不要求你去打指紋,可能會出現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決定致電當地移民局聯繫中心1-800-375-5283,嘗試與當地移民局辦公室安排一個預約面談(Infopass);如果成功,當地辦公室可以在你的護照上蓋上I-551的章,證明你永久居留權的臨時證明。根據美國移民局的官方處理時間,申請I-90大約需要7個半月到9個半月的時間。

3. H-1B新規則實施還有長路要走

我是OPT實習生,已經找到工作,打算由我的OPT雇主為我申請H-1B工作簽證。美國政府推出了新規,我很擔心,這些規定會影響到我明年H-1B案公司註冊嗎?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剛剛提出了一條擬議的規則,即如果不繼續執行現行抽籤方式的註冊系統,即具有美國碩士學位或更高學位候選人抽中的機率大,那麼新規則將把抽中率高的機會給予那些工資較高的人。由於新規則必須經過一段時間讓大眾發表評論,加上它在最終成為法律前可能會面臨的法律挑戰,因此,該提案是否會成為法律令人懷疑。

4. 國安部加強H-1B分類 衝擊12月7日後的申請

由於公司和律師之間的各種問題,儘管我的勞工情況調查(LCA)部分已於9月完成,但我的H-1B尚未提交申請。現在,我聽說移民局剛出籠一條新規定,使得H-1B申請很難批准。我的工作是業務分析師,擁有經濟學學士學位。

李律師答:
按2020年10月8日國安部「加強H-1B非移民簽證分類計畫」的規則,你的職業前景確實變得更弱。這個計畫將學位資格的標準從正常、普通或一般的改為直接特定專業或同等專業的相關學位。業務分析師的職位通常被認為可以通過許多領域中學習得來。但是,你的案件不應受到這個新法規的影響,新規僅適用於在2020年12月7日實施日或之後提交的申請案,包括申請修改的案件、申請延期、待審申請和先前已批准的申請案、申請重新開案或收到打算被撤銷的通知。我假設你公司的律師能在12月7日之前能夠遞交你的H-1B申請文件。

5. H-1B漲工資 不溯及既往

我的公司於2020年8月提交了我的H-1B申請,我被抽中。除了公司律師收到申請的收據外,我沒有收到移民局的任何消息。我讀到勞工部有一項新規定,如果我的案子被批准,我的工資將大幅提高。我沒有與老闆討論過這個問題,因為我擔心他會取消我的申請。我應該做些什麼?

李律師答:
勞工部出了一條新規則,即「加強在美國的某些外籍人士臨時和永久就業的工資保護」,該規則於2020年10月8日起生效,提高了所有使用職業就業統計(OES)的工資調查報告,來獲得勞工部勞工情況調查表(LCA)。此工資的漲幅相當大,如它將一級工資的水平從同類工作的17個百分點提高到45個百分點。但是,請注意,這不會對你的案件有影響,因為它僅適用於2020年10月8日或更晚提交LCA申請的案件。你的案件將受舊規則管轄。

6. 政治庇護案件 都因疫延期

我於2017年越過邊境偷渡來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在新澤西州林德赫斯特(Lyndhurst)的庇護辦公室遭到拒絕。我的案件現在轉在紐約的移民法庭。經過兩、三次的見庭後,我的最終大庭聽證會定於2020年11月18日。我能否以搬離到他州而將案件轉到外州來獲得上大庭的延期嗎?由於多種原因,我現在不想上大庭的聽證會。

李律師答:
實際上,此時你無需做任何事來延後你的聽證會。由於疫情,除非你被拘留(看來情況並非如此),否則紐約移民法院不會在2020年11月20日之前審理任何案件。你的案件會自動延後,安排到未來的日期。

大紀元2020年11月20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沒有收到I-130拒絕通知。如果我提交新的I-130申請,能獲得相同的排期嗎? 2. 我最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但她拒絕為我提交130表格,並在我準備提交文件申請時她離開了我。我能做什麼? 3. 請問已經支付罰款的交通違規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4.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DACA申請人(身份已有8年),是否可以上游輪去巴哈馬?

1. 沒有收到I-130拒絕通知。如果我提交新的I-130申請,能獲得相同的排期嗎?

我以美國公民身份於2007年為姐姐提交移民申請。美國移民局網站上的案件狀態一直顯示在等待處理中,但是,當我最近打電話查詢才知案件早在2009年就被拒絕,並發了通知給我。但我從來沒有收到通知,工作人員建議我再提交I-130。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在同一類別下申請同一個受益人,那麼考慮到我姐姐現在有兩個兒子,她能重新獲得原來的排期嗎?過了這麼多年後才知道、讓我感到氣憤,我發誓,我曾多次為同一案件打電話給美國移民局,而且每次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仍在審理中。我有什麼選擇?如何避免長時間的拖延?現在已經有12年多了,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了。除外,如有新的排期,我的侄子會超齡。

李律師回答:
I-130親屬移民申請被拒是不允許給後續提交的申請保留原先的排期。如果您可以證明移民局將通知發送到錯誤的地址或存在其它錯誤,則可以申請重新開案重審原先I-130的裁決。您需要與移民局進一步溝通、以便獲取更多信息,或前往當地的移民辦公室預約Infopass查問(如果當地的移民辦公室允許的話),或者通過《信息自由法》索要你的文件案底。

2. 我最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但她拒絕為我提交130表格,並在我準備提交文件申請時她離開了我。我能做什麼?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的美國公民妻子拒絕為您提供綠卡申請,那是她的權利。您無權通過美國移民局強迫你的妻子申請你。她很可能懷疑您娶她,就是要她擔保您的永久居留身份。請注意,一些美國公民利用這個權利對付外籍人士,這不會是美滿的姻緣。婚姻應以信任為基礎。我建議,您嘗試減輕她的顧慮,或者與她討論她不願意贊助您的原因。如果您這樣做、她也信任您愛她,那麼她可能會同意贊助您。

3. 請問已經支付罰款的交通違規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

我開車超速,在45英里/小時的限速範圍內開到62英里/小時。我已按時支付罰單,違規也被取消了。

李律師回答:
已認罰的交通超速罰單不會對入籍申請產生任何影響。這不屬品德不良的行為。

4. 與美國公民結婚的DACA申請人(身份已有8年),是否可以上游輪去巴哈馬?

我有一張「工作授權卡」,「真實身份證」和墨西哥護照(如有需要,可提供結婚證),我想知道乘游輪到巴哈馬是否安全。

李律師回答:
由於巴哈馬不屬於美國,並且DACA身份不允許旅行,因此在我看來,您乘游輪去那裡旅行不安全。

李亞倫律師被選為2020年紐約大都會超級律師

紐約大都會超級律師的2020年度名單已公布,李亞倫律師再次被選為2020年紐約市超級律師。他是紐約大都會選出的69位移民法律師中的2位華裔律師之一﹐另一位是 Tsui H. Yee律師 。這是李亞倫律師第九次當選,之前曾在2011年,2013年到2019年獲得此榮譽。他在紐約曼哈頓(靠近賓州車站)﹐與他的兒子李翼民律師一起執業﹐專攻美國移民和國籍法。


請點擊此處“2020年移民法超級律師名單”。

大紀元2020年11月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申請延期/轉換身份的注意事項 2.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的領事作業處理 3. 我能在緩刑5年期滿後,申請更新綠卡嗎?

1. 申請延期/轉換身份的注意事項

我的J-1簽證,將於2020年12月4日到期,而我剛剛申請將身份更改為B2,並要求在2020年11月10日開始。我住在一個寄宿家庭,如果我告訴他們,我必須在12月前離開,不知道他們會有什麼反應。我現在想告訴他們,以便他們在我離開之前有時間出租他人。問題是,假如我必須在11月1日之前離開的話,我離開時,我的J-1簽證會被取消嗎?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您的J-1不受回國2年的限制﹐否則您不能在美國轉換身份。您在I-539申請延期/轉換身份表格中填寫的日期只是一個請求。重要的是您已經遞交申請、將身份轉換為B-2。即使寄宿家庭要求您在11月1日之前離開,這也不會影響您待審的轉換身份申請。取消或終止您的J-1參與項目的時間不取決於您的寄宿家庭,而取決於項目的贊助者。及時遞交轉換身份的申請人是允許在申請待審期間留在美國。 (請注意,如果您的I-539申請在身份到期前,沒有收到裁決,那麼您可以選擇離開美國,如果您還想留下,就要再遞交另一份I-539的申請)。

2. 美國公民申請父母的領事作業處理

我父母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已批准。我怎麼才能知道全國簽證中心是否在處理我父母的移民簽證?

李律師回答:
當I-130申請獲批後,標準程序是美國移民局將批准的申請轉發給全國簽證中心。全國簽證中心在收到批准文件後,會向申請人發送通知單,告知收到申請的文件,並給予一個案件編號。從那時起,申請人或被申請人要做的下一步工作是繳交簽證費及提交文件。如果I-130申請獲得批准,而您沒有收到全國簽證中心的任何消息,您可以通過電話603-334-0700查詢或通過電子郵件信箱AskNVC@state.gov聯繫。

3. 我能在緩刑5年期滿後,申請更新綠卡嗎?

我在2015年涉及一個重罪案件(使用致命武器、加重攻擊)。我拿了認罪辯訴協議,被判延期緩刑5年。我的綠卡將在2個月後到期,但有人告訴我、我若更新綠卡會被拒,並被驅逐出境。我應該現在申請還是等到一年半緩刑結束後再申請?

李律師回答:
緩刑問題在更新綠卡時可能不是決定性的,不像一位外籍人士申請綠卡申請。問題是會集中在,您認罪辯訴協議的罪是否會讓您遞解出境,並且如果政府決定對您提起訴訟,您是否可以尋求赦免。您在申請更新綠卡前,應該與一位移民律師預約諮詢,律師需要熟悉刑事犯罪對移民身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