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5年1月2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I-140过180天应提交I-485J 2. 找不到DS-2019 申请I-485怎么办3. EB-1A申请80%需12至14个月

刊登于2025年1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I-140过 180天 应提交 I-485J

读者问:
我在前雇主那里获得了EB-3的I-140批准,并在超过180天后跳槽到目前的雇主。当我的优先日期排到后,我现任雇主为我申请了I-485和I-140,I-140批准了,但超过180天后I-485没有任何进展。现在我突然收到了一份补材料通知(RFE),要求提交I-485J、指纹和体检,以前都交过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如果我提交485J,整体的I-485处理会延迟吗? I-485J也需要批准吗?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移民规定,如果之前的雇主获得了EB-3 I-140批准,并且该批准在180天内未被撤销,则受益人可以转到另一个雇主,该雇主将再次通过劳工认证和/或申请流程,并使用新的I-140批准接续旧的优先日期。从您的描述中,我假设这正是您的情况,因为您提到第二个雇主已提交并获得了新的I-140批准。你提到I-140和I-485已同时递交了。在这种情况下,I-485J请求似乎不合适,您的律师或法律代表应在回覆USCIS的RFE(请求补充证据)中说明这一点。 I-485J通常只在以下情况下才需要并必须获得批准:即存在第二个雇主,并试图通过转换到相同或相似的职业来获得移民案件的批准,而不采取其他步骤,如获取新的劳工认证或移民签证申请。关于无需新劳工认证或I-140申请的转移规则是在I-485申请提交后,若I-140已获批且至少已过180天,则应为新工作提交I-485J申请,且新工作应为相同或相似的职业。

2. 找不到DS-2019 申请I-485怎么办

读者问:
我必须立即提交了I-485,但发现无法找到十年前的DS-2019表格。十年前,我以J-1签证进入美国,停留了五个月,随后返回本国两年,符合两年居住要求,因此不需要J-1豁免。两年多后,我以F-1签证再次进入美国,目前持有OPT身份。我现在与主申请人一起提交I-485,但发现找不到DS-2019表格。我联系了之前交流的学校,但没人上班无人回覆。想请问,如果我在I-485初次提交时不附上DS-2019,会有重大问题吗?我咨询了一位律师,回覆说可以在没有DS-2019的情况下提交。移民局可能会或不会发出RFE,因为这份文件已经十年了。我可以做的是:先询问学校官员看看是否能找到副本。如果没有,您可以写一份声明说明找不到DS-2019,并附上之前的J-1签证,以证明我遵守了两年规定。这样做会有问题吗?

李亚伦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期望I-485申请会附上完整的文件,包括DS-2019表格。您的计划不错,可以先向学校官员索取副本,如果无法找到,再写一份说明,解释为何无法提供,以及您所做的努力,同时提交旧的J-1签证和返回本国居住两年的证明。我无法保证这样的做法不会导致补材料通知的请求,但这听起来是合理的做法。

3. EB-1A申请 80%需12 至14个月

读者问:
我的专业是电脑人工智慧,拥有超过一万多次引用,及各种期刊编辑审稿,有许多获奖论文。我申请了杰出人才,于今年3月提交了EB-1A并收到收据,但之后一直没有进展。我等到现在,看到网上有些人几天或一两个月就获批。请问,我的情况是怎么回事?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移民局公布的处理时间,百分之80的EB-1A申请在两个处理这类申请的移民服务中心都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需要12个半月,德州服务中心则需要14个月。该流程可以通过提交I-907加急处理请求表并支付额外的$2805加急费,移民局在15个工作日内会处理该申请。移民局在该期间内批准、拒绝,或发出补充证据请求或意图拒绝通知。

世界周刊2025年1月19日李翼民律师移民信箱: 1. PERM申请人职位有变律师应和雇主协调2. 绿卡获批前离职未来入籍有风险3. I-140审核时间13-14个月起跳4. 申请H-1B延期者配偶可提H-4 EAD 5. NIW和O-1申请可同时加急处理

刊登於2025年1月1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PERM申请人职位有变 律师应和雇主协调

读者问:
我目前的职位是QA,想内部转组换成SDE职位,工作地点不变。 PERM目前还在打广告阶段。有人说,我这种情况大概率是要重新走一遍PERM流程,因为工作职位头衔和工作内容都变了。但也有人说可以请律师依照原来的职位头衔提交PERM,先拿到优先日期后,再以现在的职位头衔提交一次PERM。不知这样操作是否可行?或是能否跟新组的老板沟通下,虽然职位改变了,但是工作内容尽量不变,跟之前保持一致。这种情况还需要重新提交PERM吗?我没敢问律师,主要是担心他们通知我现在的老板。万一组没转成,我就尴尬了。

李翼民律师答: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律师和雇主之间应该进行一些协调。如果保留您作为一位员工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那么您的老板应该全力以赴确保您的工作安排有助于您的移民解决方案。因此,如果您在公司内部获得晋升或职位调动,您的律师应该知晓并与您的雇主合作,确保这对您有利。

正如您所知,如果您的工作现在在公司内部发生变化,您的 ETA 9141工资标准将不再有效,您需要为您当前的职位重新提交新的工资标准。如果您的公司在招聘您的现职,而以您之前的职位提交 ETA 9089,这将构成欺诈,除非您的公司计划在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再次雇用您到之前的职位。

此处最好的建议是让各方进行合作,并结合您的意见,共同找出如何使公司的需求与您的移民需求保持一致的解决方案。

2. 绿卡获批前离职 未来入籍有风险

读者问:
我在I-485提交180天后,从上一家公司离职,但还未入职下一家公司,就接到通知绿卡核准了。新公司说,如果递交I-485j,估计移民局也不会收了,而且跟我说没有任何问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会不会影响之后绿卡的更新或入籍?

李翼民律师答:
一般来说,如果您在I-485 申请的工作刚批准前或批准后不久离职,可能会在您未来的绿卡更新申请和 N-400 入籍申请中引起更多审查。因此,尽管您已获得绿卡,您的未来申请可能面临挑战,因为美国移民局官员可能会质疑您的PERM 劳工认证工作是否造假,以及您的PERM 雇主是否真的有意聘用您在I-140 申请中所述的职位。

为了减少未来的风险,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应保存所有与换工作的相关文件,包括您从 PERM 雇主那里的辞职文件,以及您新公司的工作邀约,包括职位名称和描述、薪资和起始日期。尽管美国移民局目前不会接受您的新I-485J 申请,您应保存可以证明新职位符合I-485J 批准标准的文件——即您的新职位与您离开的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只是由于I-485 批准的时间问题无法提交I-485J。您应将所有这些证据带到 N-400 面试中。

其次,您可能需要考虑在绿卡 5 周年之后再提交 N-400 申请,因为 N-400 表格只要求您披露过去五年的就业记录。

第三,您可以决定保留您的居留卡而不申请入籍。

3. I-140审核时间 13-14个月起跳

读者问:
我的专业是电脑人工智能,有一万多引用各种期刊,编辑审稿、获奖论文都很多,今年3月我申请了EB1-A,提交了I-140,移民局也收到了,给了个收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一直等到现在,看到有人几天或一两个月批了。请问,我这是啥情况?

李翼民律师答:
看来您听说的那些在几个月或几天内获得批准的人,要么是处理时间非常幸运,要么是申请了加急处理。对于 EB-1A 的 I-140 申请,标准处理时间在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需要 13 个月,在德州服务中心需要 14 个月。因此,您的 I-140 申请似乎仍在标准处理时间内进行审核。

如果您希望加快审核进程,可以申请加急处理,费用为 $2,805,并保证在 15 个日历日内对您的案件采取进一步行动(批准、拒绝或要求补充证据)。在此情况下,案件的优劣似乎对处理速度影响不大。祝您一切顺利!

4. 申请H-1B延期者 配偶可提H-4 EAD

读者问:
我去年7月开始申请PERM,希望今年8月能拿到。老公人不在美国,但有H-4签证,是不是需要等到交了I-140之后才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EAD)?

李翼民律师答:
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的。 H-4 身份持有人只能在H-1B 主申请人有批准的I-140 申请,或在美国二十一世纪竞争力法案(AC21) 第106(a) 或106(b) 条下获得H-1B 延期后申请EAD。如果你因 PERM ETA 9089 或 I-140 申请超过 365 天,而获得了 H-1B 超过第六年的延期,那么你的配偶可能有资格申请 EAD。根据你的问题,似乎你的 PERM 申请到现在(2024 年 10 月)已经超过 12 个月。然而,目前尚不清楚你是否会基于此申请 H-1B 超过第六年的延期。如果你根据美国二十一世纪竞争力法案 (AC21) 的 106(a)-(b) 提交这类 H-1B 延期申请,那么你的先生可能有资格申请 H-4 EAD。否则,如果没有申请第六年之后的 H-1B 延期,他将需要等到你的 I-140 提交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申请。

5. NIW和O-1申请 可同时加急处理

读者问:
我想申请O-1签证,准备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请问,我可以同时提交NIW和O-1申请,然后交一份加速处理的费用,同时加速这两份申请吗?

李翼民律师答:
是的,如果您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确实可以同时提交两份并使用加急处理。

若要加急处理O-1 申请,您可以向服务中心提交I-907 表格(加急处理请求)并支付$2,805 的费用,以确保在15 个日历日内收到来自美国移民局的进一步行动(决定或要求补充证据)。

至于EB-2 NIW,您可以向相应的服务中心提交I-907 表格(加急处理请求),并支付$2,805 的费用,以确保在45 个日历日内收到来自美国移民局的进一步行动(决定或要求补充证据)。

世界周刊2025年1月5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优先日期排到前移民局可调整2. 前公司未撤销批准新公司可继承日期3. I-131 被拒常见因核准前离美4 . I-485 若薪资高减薪2万元影响小5. 收费报导恐无助申请EB-1A 6. 不同申请案件须分别开支票

刊登于2025年1月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优先日期排到前 移民局可调整

一读者问:
我的I-485突然变成「案件仍待处理」。这是怎么回事?我在2023年10月申请了EB-2,后降级为EB-3,同时申请了I-485,并提交了体检资料。在2023年11月下旬打了指纹,终于等到2024年3月底,I-140降级获批,但我收到了体检的RFE。在4月,我重新提交了体检材料,案件状态在NBC停留了很长时间。 7月,状态更新为「案件仍待处理」。我的优先日期是2020年6月, A表显示排期已到,那为什么会仍待处理? 7月后的一周,我收到了美国移民局的信,说签证号配额已用完没有了,案件再次转到国家福利中心 (NBC)。我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答:
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假设您是中国出生。您的优先日期是2020年6月,且降级为EB-3的I-140在2024年3月获批,从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这段时间,在2020年9月1日之前提交劳工证申请或I-140申请的中国出生者,最终签证配额是开放有名额的,I-485待处理的申请有机会获批。然而,2024年10月的签证公告更新后,EB-3中国的排期变为2020年4月1日。我不清楚为什么您的案件在2024年3月至9月之间没有被处理,但目前已没有签证配额,您需要等待,直到您的优先日期再次排到后,美国移民局才能批准您EB- 3降级的申请。 (请注意,移民局可以在优先日期尚未排到前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行动,例如发出资讯通知或在优先日期生效前拒绝的通知)。

2. 前公司未撤销批准 新公司可继承日期

一读者问:
我在2022年8月取得优先日期,申请了EB-2。我不确定新的财政年度是否会大幅进展,截止日期会否符合或降级。现在我收到了一个工作机会,可以跳槽,但新公司没有申请批号,需要重新进行所有申请程序。目前,重新获得I-140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现公司文化有些不健康,我可以工作到年底,但环境不太稳定,职业发展机会也不佳。新公司应该不错且非常稳定。请问我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答:
我假设您出生于中国,截至2024年12月的EB-2配额在签证公告表的A和B表上分别显示为2020年3月22日和2020年10月1日。如果您的I-140申请已经获批且优先日期为2022年8月,而公司在180天内未采取步骤撤销批准,您可以保留优先日期,若新雇主成功申请新的劳工证明和/或I -140申请。您的最终移民时间表可能不符合您在现公司工作到年底的计划。因此,如果新公司看起来不错且非常稳定,并愿意承担您的永久居留流程,您可以考虑转到新公司。

3. I-131 被拒 常见因获批前离美

一读者问:
我的I-765在7月25日获批,I-131在7月27日获批,应该是一张合并卡。然而,7月29日,I-131的状态变成重新开启。这代表什么?它到底是获批还是没获批?重新开启的原因是什么?

李亚伦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是否发行合并卡由其自行决定。如果您有合并卡,旅行权限会显示在EAD卡的底部。您的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在批准后重新开启I-131的申请是比较少见的。一般来说,如果有新证据显示不应授予该申请,移民局可以重新开启审理。 I-131被拒绝或撤销的一个常见原因是申请人在I-131申请获批之前离开了美国。

4. I-485 若薪资高 减薪2万元影响小

读者问:
我的I-485已交,最近拿到了一个offer base,比旧公司的底薪一年少了两万元。想问一下,如果接了后面透过新公司交I-485J,然后工资那里比旧公司少两万,对批准I-485会有影响吗?

李亚伦律师答:
您将依赖根据I-485 J 转移您的案件,如果I-140 申请获得批准并且I-485 申请已等待180 天,则劳工证和I-140 申请仍然有效,并且新的工作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还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工作职责、SOC 代码、职位名称,其中两万美元的减少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应该指出的是,当一个人的工资为 150,000 美元时,减少两万美元比根据劳工证赚取 50,000 美元左右时的影响要小。

5. 收费报导 恐无助申请EB-1A

一读者问:
我是中国985重点名校大专院校的电脑教授,准备申请EB-1A,正在准备资料中。中国有一家科学杂志的编辑希望为我做专访,但收取2至3万人民币的费用。这本杂志算是国家级的吧。我不知道这个对于EB-1A申请有用么?这算是媒体报道么?

李亚伦律师答:
媒体法规规定,必须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与您工作相关及领域的资料。美国移民局通常会查看一家杂志的发行量与该领域其他杂志的比较,以及该出版物的目标读者是谁。事实上,此杂志向你要钱来采访你,这并不是大多数知名杂志都会做的事情。您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该科学杂志的真实性,以确定它是否是中国真正受人尊敬的出版物。它能否真正说服美国移民局,一个很大的因素是它是否具有国际声誉。

6. 不同申请案件 须分别开支票

一读者问:
我在两个月前提交了I-485、I-131和I-765。到目前为止,律师只收到FedEx的签收通知。已经快两个月了,支票还没有兑现。这正常吗?

李亚伦律师答:
已近两个月移民局尚未接收处理您的申请案件,这稍微有点不寻常,但并非闻所未闻。是否有可能美国移民局正在准备退还您的申请呢?是有可能的。除了支票未兑现外,如果您的律师在提交包裹时附上了G-1145电子通知接受表格,美国移民局会通过此方式通知接收情况。我也注意到您提到「支票」(不是复数),您和您的律师应该知道,美国移民局要求您申请的每个案件分别开立支票。